关于开展第四届“幸福淮安人”主题征文活动和上报第八届健康·幸福家庭示范户表彰对象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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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人计组〔2019〕号

关于开展第四届“幸福淮安人”主题征文活动和上报第八届健康·幸福家庭示范户表彰对象名单的通知

关于开展第四届“幸福淮安人”主题征文活动和上报第八届健康·幸福家庭示范户表彰对象名单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弘扬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筑梦新时代,传承好家风,树立健康、文明、优生、致富、奉献的幸福家庭新风尚,进一步巩固全国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示范市成果,扩大健康·幸福家庭示范户表彰的影响,激发广大群众踊跃参与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热情,根据国家、省、市系列通知的要求,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第四届“幸福淮安人”主题征文和第八届健康·幸福家庭示范户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活动

(一)征文主题

幸福淮安人

(二)征文内容

围绕“幸福淮安人”的征文主题,聚焦家庭健康、家庭幸福,以自己的切身体会和身边人的幸福生活为素材,结合健康、文明、优生、致富、奉献的某一方面,书写幸福故事,展现淮安人的幸福生活和大美淮安的壮美景象。

(三)作品要求

1.主题鲜明,条理清晰,语言流畅,体裁不限,题目自拟,篇幅在1000—2000字之间。

2.主题积极向上,可读性、感染性强,能够展现新时代幸福淮安人的崭新风貌。

3.征文必须是未发表过的原创作品。超出征文内容以外的或抄袭的文章不列入评选范围。

(四)投稿要求

1.稿件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31日。

2.征文需在文末注明作者姓名、单位、地址、联系电话,word文档命名格式为:作者+单位。

3.征文格式要求:题目2号宋体,一级标题3号黑体,正文3号仿宋,参考文献5号宋体,姓名3号宋体,作者单位、地址、联系电话3号黑体。

4.征文作品一律发送到邮箱,并注明“幸福淮安人”征文字样。

5.每个镇(街道)、医疗卫生单位至少上报2篇稿件,区直有关单位不限。

6.征文稿件上报的数量、质量和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五)奖项设置

由市卫健委评出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20名。一、二、三等奖奖励金分别为1000、500、300元,优秀奖分别给予价值200元的物质奖励。

二、上报健康•幸福家庭示范户表彰对象

(一)评选标准

家风优良、崇尚美德、勤劳致富、婚姻美满、尊老爱幼、邻里互助、健康文明的幸福家庭典型。

(二)相关要求

1.按照标准要求,每个镇(街道)上报2户。

2.上报的示范户对象需在村(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2019年10月31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材料报送区卫健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818室),邮箱:,联系人:乔湘玲、王娟,联系电话:84965371。

附件:健康·幸福家庭示范户表彰对象推荐审批表

淮安市淮阴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

2019年10月9日

附件:

健康·幸福家庭示范户表彰对象推荐审批表

(淮阴区)

填报单位:   县(区)  镇、街道(办事处)村(居)

户主姓名

配偶姓名

联系方式

主要

典型事迹

村、社区

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镇、街道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区)

卫生健康

部门意见

县(区)卫健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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