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半年工作情况汇报

来源:范文范 2.76W

2019年上半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纪委精心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纪委会议精神,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精神,着力解决民生政策落实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促进困难群众、特殊群体的民生政策落实和生活兜底保障,有力推动了全县民政事业持续、深入、健康发展。现将2019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作简要汇报,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半年工作情况汇报

一、强化压力传导,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局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带头落实领导责任、管理责任、检查考核责任以及示范责任,严格执行党章党规,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务实做到敢于担当辛勤干事、严于律己干净做人,为本单位党员干部作出表率,促进压力层层传导,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逐级落实。今年年初局机关与各业务股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6份、与13个乡镇民政工作站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13份,3月29日召开了全县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集体约谈会议,对各乡镇民政工作办主任及专干、各社区主要负责人及专干、各敬老院院长、县民政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60多人进行了集体约谈,上半年累计召开6次局务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围绕干部作风建设、岗位纪律以及如何落实“两个责任”,对各股室、民政办负责人进行事前预防提醒谈话,通过把干部约谈常态化抓牢抓实,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今年来针对民政工作实际组织个人约谈7次。

二、加强学习教育,筑牢拒腐防变防线。

局党组高度重视党规党纪的学习教育,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常态化开展 。一是认真落实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了《漳县民政局党组2019年度理论学习计划》(漳民政发〔2019〕5号),截至目前,共组织局党组理论学习6次,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卡通”专项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相关政策要求,进一步深化了对全面从严治党重大意义、重大部署的认识,切实增强了“四个意识”,牢固了“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了“两个维护”。二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利用局机关每周一集中学习时间,及时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甘肃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习近平关于做好民政工作“三个聚焦”的重要指示、《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廉洁自律准则》以及省、市、县纪委关于违法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例等,通过学习积极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吸取深刻教训,做到警钟长鸣。

三、做好民政惠民资金监管,助推扶贫领域专项治理

截止2019年6月底,全县累计发放困难群众生活补贴3048.9万元,其中为635户1963 人城市低保对象发放资金569.34万元,为3214户9854人农村低保对象发放资金1654.02万元,为701 户744人特困人员供养人员发放资金304.74万元,为29名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补助发放资金18.04万元,为3001名残疾人发放“两项补贴”资金149.07万元,为1033户1672人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95.16万元,为391户391人困难老年人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30.55万元,救助流浪乞讨人员82人次,发放救助资金0.98万元。为了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专项治理,切实将民政惠民资金用好用实,我们一是结合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全面完成了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提标工作,累计清退不符合农村低保条件对象1652户7367人,其中通过“五有”人员核对取消54户225人,通过入户核查民主评议取消1598户7142人。二是开展了“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印发了《漳县民政局关于印发<漳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并根据职责分工,经5月7日局务会研究决定成立漳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对2017-2018年以来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安排的用于农村困难群众的救助资金,包括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普惠制慰问、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补助等9项资金结合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县民政局通过省民政厅统一建立的信息核对平台进行了比对,并对核对结果逐一进行比对,及时清退了不符合保障政策的保障对象15户65人。三是及时对“定西扶贫惠农资金监管网”民政领域数据进行运行,截止目前县民政局共计导入信息27万条,涉及资金1.9亿元。四是强化督促检查,严肃查处问题,县民政局成立了社会救助工作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地对13个乡镇的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通过责任靠实、操作程序、张榜公示、民主评议、救助对象准确性、救助标准合理性、软件档案建设规范性、资金运行安全性、来信来访处理等多个方面检查社会救助资金运行管理及落实到户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坚持问题导向,及时进行通报,并督促相关乡镇立即进行整改,及时化解社会救助工作中的各类矛盾,上半年累计发放督查通报7期,召开乡镇民政办主任问题通报及政策培训会议5次。

四、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局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为指导,认真学习和贯彻中央、省、市、县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民政部门工作职责,扎实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一是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实施方案,与扫黑办签订了《单位无涉黑涉恶问题承诺书》,局机关与各乡镇民政办工作人员及村委会干部等578人签订了《个人无涉黑涉恶问题承诺书》。二是切实加强村民委员会建设,结合第九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回头看”,经组织部牵头,会同纪委监委、公检法司、信访等部门审查出有问题需清理的村委会成员21人,已清理罢免村委会成员21人,同时通过选派精干力量,认真开展了届内集中补选工作,6月15日前补选的21名村委会成员已经全部配备到位,基层政权“霸”、“乱”、“差”问题的到了有效治理。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形式,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民主法制教育,大力培育文明村风,推进移风易俗,破除不良社会风气,坚决铲除“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局累计在敬老院、福彩站、贵清路、人民公园、局门口等地悬挂横幅标语20余条,制作滚动视频专栏13个,印发宣传单500份,张贴《关于举报民政领域涉黑涉恶线索的通告》1000份,报送活动信息2条。        

五、积极开展“四察四治”,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根据《漳县持续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方案》的通知(漳办发〔2019〕52号)、《漳县开展“四察四治”专项行动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方案的通知》(漳办发〔2019〕49号)文件要求,我局紧紧围绕“察政治要件落实,治阳奉阴违;察中央部署落地,治政令梗阻;察机关作风建设,治文山会海;察领导干部履职,治弄虚作假”4个方面的12个问题,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全面开展了自查自纠,查找出学习不透彻、研究不深入、兜底保障精准度不够、理论学习不扎实、帮扶工作不细致、工作主动性不够、服务群众能力欠缺、工作方式单一等9个方面的突出问题,逐条对照制定整改措施9条,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对能够及时整改的要求即知即改,对短期内不能见效的明确整改时限,对需长期整改的要求长期坚持,切实推动全系统上下转变工作作风、强化责任担当,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真抓实干、办事高效的良好发展环境。

虽然我们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有力地促进了全县民政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结合不够紧密、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时紧时松、会议记录不够规范、部分党风廉政软件资料不健全、党员干部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还没有得到全面解决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发现和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纪委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和政治生态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深入推进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持续深化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性的认识,着力强化抓好管党治党的紧迫感,全力以赴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持之以恒把全面从严治党抓出成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持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坚持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中央政令畅通,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加强局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层层压实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二要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民政改革发展环境。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认真排摸廉政风险点和关键环节,着力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真正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良好格局。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告诫,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市委八项规定等纪律规定,坚决防止作风问题反弹,塑造良好服务形象,加强思想教育,严格整治“四风”,增强党员干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加强监督检查,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切实做好做实兜底保障冲刺清零筛查、“一卡通”专项治理等工作,精准认定兜底保障对象,切实将困难群众生活保障资金落实到位,对社会救助尤其是低保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关于作风建设的一系列制度规定,加强责任追究,实施责任倒查、“一案双查”,推进局机关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营造风清气正的民政改革发展环境。

三要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开展纪律教育,养成纪律自觉,用纪律管住局机关全体党员。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错必纠,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党员干部。进一步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明党的“六项纪律”,严格监督执纪,做到常抓常管常严,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断强化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各项工作纪律,完善制度,堵塞漏洞,防范腐败风险,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机制。坚持廉政谈话制度化,经常做到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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