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纠整改环节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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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纠整改环节调研报告

查纠整改环节调研报告

一、存在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统一。对司法行政存在的突出问题缺乏清醒认识,思想认识不到位;对违法违纪的严重性认识不足,盲目乐观、估计不足,认为本局“无线索可查、无违纪的空间”;律师、司法鉴定工作人员认识查纠整改不到位,对教育整顿紧迫性、复杂性的认识不到位,认识“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深刻性不到位;没有严格坚持问题导向、民意导向、目标导向,主动开展自查自纠;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不力,清除害群之马的工作目标认识没有统一到全体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政治认识上。

(二)政策把握不精准。对查纠整改的线索、谈心谈话主要谈的重点把握不准,界限不清,查纠切入点不精准;对政策制定领会不到位,对政策的要点重点领会不到位;依纪依法适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把握不精准。未深刻认识到“主动查与被动查不一样”“不清查问题是过不了关”,线索搜集不精准,不能从根源上触动干警思想;被谈对象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政策标尺认识不到位,把握政策要义不到位,理解组织初衷不到位。学习《关于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适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的意见》认识把握不到位。

(三)谈话发动不深入。谈心谈话形式化,存在讲课式、纸上谈兵式谈心谈话;谈心谈话覆盖面广但力度不够,没有挖掘出深层次问题及其根源;关键少数、关键岗位重点谈话不深入。没有彻底明确“谈什么、怎么谈、跟谁谈”的要求,多轮次、多层次的的谈话开展不深入。提醒谈话不深入,针对性不强,政策宣讲不透彻,自查从宽的窗口期没有谈深谈透。

(四)自查自纠不充分。自查情况仅限于表格自查,面不够广;不敢直面问题、勇于修正错误,主动交代问题不积极、不主动,主动自查、主动坦白、真心悔过的少,自查自纠效果不明显;在填写《政法干警自查事项报告表》中客观审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客观说明问题具体表现不到位不充分。

二、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一)学习的深度不够。部分干部对教育整顿的重要意义和目的领会不深,对教育整顿紧迫性、复杂性的认识还不到位。部分干部有麻痹思想,敷衍应付,在学习教育中,存在学习不及时、不系统、不深入、走过场的现象。部分干部对“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政策理解不够深入,部分干部学习《关于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适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的意见》当做“耳旁风”;部分干部缺乏对组织给予的这次自查从宽机会的重要认识,对“自查”和“被查”的界限还把握不准,存在侥幸心理和模糊意识。思想上还存在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惰性心理,对组织给予的“自查从宽”的机会不珍惜。

(二)担当精神不强,严格要求不高。满足于工作现状,缺乏强力的创新意识,满足于按部就班,认为只有按照上级工作的指导,就不会有差错,就是自查自纠查不出问题,也不会有问题。在自查自纠环节中抓实、抓细、抓具体的实干精神还不够,工作存在着畏难情绪,怕冒风险,大部分干部不愿意得罪人,缺乏攻坚可难的勇气和斗争精神。统筹谋划工作还不够全面,不能直面矛盾和困难。

(三)工作作风不够扎实、不深入,工作缺乏主动性、创新性,自我革命精神不够。坚持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认识不到位,对推进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自我革命认识不到位,感觉工作做了,但至少做得还不够好,还不到位。自认为在思想政治方面没有太多太大的问题,产生了自负自满的心理,自我革命的精神减弱,不能经常性的做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导致守纪律、守规矩、受底线的意识弱化,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主动性不强,发扬斗争精神和民主作风不够。

三、整改办法

(一)进一步解决思想问题。进一步传导压力,消除全系统干部职工的麻痹思想,克服模糊的思想意识。运用好“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政策,既要以自查从宽来引导,再次召开思想发动、政策宣讲大会、重点提醒谈等形式帮助有问题、有问题苗头的干部,重点岗位重点谈,重点人员多次谈,打开心结消除顾虑,丢掉思想包袱,主动向组织讲清楚问题,争取从宽处理。又要以被查从严来倒逼,对那些违法违纪事实清楚、线索指向明确、拒不主动交代问题的,要依纪依法、从重从严处理,释放主动查与被动查不一样的信号。

(二)进一步开展问题排查,拓宽线索渠道。持续开展线索问题、苗头性问题排查工作,通过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违纪违法线索等渠道,真正把突出问题找准找实,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分门别类,建立台账,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实现销号管理。紧紧围绕队伍内部问题多发、高发、频发的重点领域重要岗位,抽调精干力量成立线索小组,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具体负责线索排查工作。

(三)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推动党纪国法入脑入心。深入组织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以及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进一步强化干部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法纪意识。用好廉政辅导报告,教育广大干部以案为鉴。通过组织干警旁听庭审、在监狱和法庭开设实景课堂等形式,让干部职工身临其境受教育,自觉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四)进一步开展英模教育。把宣传英模事迹、弘扬英模精神摆到重要位置,集中展现政法队伍的时代楷模、时代正气、时代风采。积极选树司法行政英模,选出了一批事迹可信、形象可亲、品格可敬、精神可学的先进典型。讲好英模故事。组织举办英模事迹巡回报告会、先进人物面对面等活动,以最鲜活、接地气的方式感染人、激励人,让英模气概激荡警心。开展学习英模活动。以“跟班先进找差距”、“我学英模勇担当”、让英模走进一线等活动,让干警近距离学习英模事迹,找准差距和不足,做到学有榜样、比有标杆、赶有方向,用政法英模精神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五)进一步推行“开门纳谏”。在前期开展邀请代表座谈、上门走访纳谏、案件回访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干部家属恳谈会、开放日等开门纳谏活动。并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整理、汇总、归类、提炼,制定《司法局征求意见问题整改推进清单》,逐条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规定时限,限期整改。

(六)进一步加强督查调度。形成督查调度的长效机制,坚持定期召开调度会,对查纠整改工作进行统筹调度,同时传达上级最新相关工作指示精神,确保工作不走偏、不走样。班子成员每周对所分管的部门和联系的司法所查纠整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下发督查通报,对工作开展不实、履职不到位的将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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