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调研调研报告【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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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调研调研报告【多篇】

大调研调研报告 篇一

为进一步了解市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深入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促进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维护法律公平正义,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对此工作进行调研,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xx年以来,市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部署要求,努力构建执行大格局,推进网络查控系统,大力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积极开展专项执行行动,两年来,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9695件,结案8826件,结案率91.04%,实际执结率42.66%,实际到位率38.05%,执行到位金额约5.55亿元,“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基本形成。近两年,我市加强了对执行工作的领导,成立了“解决执行难”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坚持落实执行工作联系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职责,定期研究解决执行难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协调推进重大疑难案件的执行。各级各部门从执行协作、执行联动、执行惩戒等方面都给予了支持和保障,“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解决执行难大格局基本形成。

(二)失信联合惩戒体系进一步健全。市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强了与全市各部门在打击失信行为的协作配合,并分别与发改局、公安局、编办、行政审批局、食药工质局等单位建立了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的协调机制,加大对“老赖”公开曝光力度,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司法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也被广泛运用,给失信被执行人形成了有力的震慑,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部分失信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全市对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全方位多要素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的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

(三)社会治理和源头预防工作机制更加完善。进一步加强了法治宣传教育,强化法治观念,严格依法行政,充分运用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调解机制,通过司法调解、执行和解等方式,引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判决和文书;依托全市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机制和综合治理网格运行体系,建立完善了以各乡镇、街道办为基本单元,派出所、司法所、社区、村社干部、治保调解员、人民调解员等为成员的基层协助执行网络,畅通了执行信息渠道,为执行工作提供了基础保证,社会治理和源头预防工作机制更加完善。

(四)执行办案质效进一步提升。一是开展专项执行活动,通过开展“执行失范整治年”“司法大拜年”“执行大会战”等系列专项执行活动,进一步了提高案件执结率和实际执行到位率。二是注重执行方法,坚持和谐执行,积极倡导人性化执行,建立执行和解跟踪监督履行机制,化解社会矛盾;三是强化执行威慑力,严厉打击逃避和规避执行行为。对有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查封、扣押、拘留等强制措施,坚决予以执行。四是注重执行宣传,利用法制宣传重大节日、干警下乡执行时机和网络、电台、电视报纸、刊物等媒体,广泛深入的宣传执行工作的法律规定和法院采取的重大执行工作举措,宣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曝光拒不履行执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黑名单,营造执行工作良好的社会氛围。五是保护弱视群体权益,重点办好涉及社会稳定、涉及民生、涉及特殊主体等案件,保障广大群众利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六是深化了执行公开信息化平台建设,推出阳光执行app和微信公众号,构建多重联系方式,方便申请执行人获取案件进度和执行轨迹,提供案件执行线索,提起案件咨询和质疑。

二、存在的问题两年来,我市在解决执行难问题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待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影响了人民法院正常的司法活动和司法公信力。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

(一)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2018年,我市多次召开了解决执行难联席工作会,部门的协作配合有了很大进步,但各协助执行单位的协助职责、考核及责任追究需要进一步明晰,个别部门对法院执行工作协助配合不够积极的现象仍然存在。另外,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目前,由于财产登记和市场监管制度不完善,法院网络查控系统覆盖面不广,房产、土地、不动产等信息还无法实现查控,缺乏有效衔接;金融机构的冻结、扣划等查控手段上程序复杂,造成财产状况难以查明和查封、冻结、划拨、拘留等强制措施无法有效实施,导致法院执行工作陷入困境。

(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全社会尊重服从、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的社会氛围还不够浓厚。二是部分被执行人法治观念淡薄,不自觉履行、拒不履行债务的现象比较普遍,被执行人以各种手段转移、隐匿财产,逃避执行债务,造成被执行人难寻,被执行人财产难查,执行效果不理想。三是一些当事人对案件执行的风险缺乏足够的认识,片面认为赢了官司就应该得到补偿,执行是法院的责任,缺少主动协助做好执行工作的自觉性。

(三)司法救助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近年来涉及交通肇事、人身意外伤害、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案件不断上升,这些案件一旦进入执行程序,存在着赔偿数额大、被执行人履行能力弱或无履行能力的情况,实行司法救助数额也难以达到申请人的要求,因而此类案件执行难现象仍然存在。

(四)打击拒执犯罪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从我市执行案件的数量和执行工作情况来看,被采取司法拘留、追究拒执罪的人数相对执行案件数量来说较少,对依法打击抗拒执行、规避执行的典型案例曝光度也不够,社会警示教育效应不够明显。

三、意见建议(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夯实执行工作基础。要从维护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维护司法权威和构建社会诚信体系的高度,加强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人民法院与政府有关部门之间执行网络查控和联合惩戒系统建设,在装备、经费等方面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提供保障。

(二)完善联动机制,深入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一是进一步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对执行难实行综合治理。坚持落实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目标责任考核,加强督导检查,工作落地落实;二是市人民法院要主动与部门、乡镇等相关单位紧密配合,建立健全相关信息通报、反馈机制和快速调整的协作配合机制,共同做好执行工作。三是加快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建设,充分发挥“智慧执行”平台作用,加快建立执行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公布和通报执行案件信息和提请协助执行事项,争取执行工作从手段保障上有新的突破。四是严厉打击拒执犯罪。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调,严厉打击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行为、暴力抗拒执行的行为以及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违法犯罪行为。五是进一步完善司法救助体制。针对有些确实“执行不能”的案件,可以通过加大社会保障力度、纳入社会救助和低保、依托精准扶贫、社会捐助等措施,力争破解“执行不能”难题。

(三)创新工作举措,进一步提高执行效率。一是大力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完善执行工作奖惩激励机制,加强案件的检查考评工作。二是加强执行监督。强化社会监督,建立和完善执行监督机制,严肃追究违法执行、消极执行人员的责任。三是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加强执行干警思想作风和业务能力建设,深入整治“选择性执行、消极执行、乱执行”等突出问题,强化文明执行,规范执行,严格纪律和制度约束,着力提升执行队伍整体素质,确保执行工作公正高效廉洁。

(四)加强源头预防,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强化法治观念,要大力宣传执行工作的法律法规,增强全民的执行意识。加大对典型执行案例的宣传,大造依法执行的舆论声势,形成对被执行人教育警示震慑效果。进一步开展诉讼风险宣传,强化当事人的风险防范意识。通过宣传,努力在社会形成“生效法律文书必须执行”的法律意识,形成以抗拒、阻碍、干扰法院执行可耻,以服从、协助、支持法院执行为荣的法制环境,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推动执行工作进入良性法治轨道。

大调研调研报告 篇二

社区治理与服务是一项需要常做常新的工作,需要紧跟时代发展、紧扣区域实际、紧贴居民需求。201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和x省委省政府相继出台了相关文件,对加强社区治理与服务工作进行了顶层设计和全面部署。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如何贯彻文件精神,抓好社区治理与服务各项工作落实,笔者认为应在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出实招、见真效。

新的时代赋予了社区治理与服务新的内涵、新的要求。我们要善于从政治高度厘清判明形势,从大局角度观察思考问题。唯有把握大势,才能掌握工作主动权,才能抢抓机遇、成就大事。

首先,要准确把握中央指示要求,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把社区治理工作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习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论述,深刻阐明社区治理工作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将“城乡社区治理”写入党的纲领性文件。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中心向基层下移……”。习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论述和中央的系列指示要求,构筑了新时代社区治理的主体框架,为做好新时代社区治理与服务工作明确了目标任务,指明了前进方向。我们要自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习总书记和中央的指示要求上来,深刻把握新时代社区治理的理论基础、政治保障、政策措施和部署要求,切实提升加强新时代社区治理与服务的政治站位和行动自觉。

其次,要准确把握本地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始终铭记职责使命。社区治理与服务说到底,是一项基础性工作,要为社会稳定大局和本地区中心工作服务。要准确理解、坚决贯彻本地区党委政府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决策部署,充分认清社区治理与服务工作的重要地位,找准角色定位、明确职责使命、创新务实而为,切实为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中心任务的圆满完成、重点工作的有序推进发挥基础性、根本性作用。

再次,要准确把握居民群众服务需求,不断强化价值导向。服务是最好的社区治理。离开服务谈治理,治理就只能空中楼阁。我们要始终把满足居民群众多样化服务需求,作为社区治理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和价值追求,把居民实际需求作为社区治理工作的“指挥棒”,“指挥棒”指到哪里,我们就行动到哪里,将工作落实到哪里。像习总书记在今年两会上说的“人民群众什么方面感觉不幸福、不快乐、不满意,我们就在哪方面下功夫……”那样。居民群众哪方面有需求、有期待,社区治理工作就要在哪方面付出努力、使出真招、见到实效。

社区治理与服务是一项系统工程,头绪多、任务重,涉及面广,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要善于弹好钢琴、精于解剖麻雀、学会牵住牛鼻子。通过抓住重点、带动全盘、赢得全局。

一是要在加强能力建设上做实功。要提高社区居民议事协商能力,制定出台加强社区协商民主建设相关文件,推动形成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尊重多数人意愿又保护少数人合法权益的社区协商机制。要提高社区服务供给能力,加快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功能互补、全面覆盖的社区服务体系。要提高社区依法办事能力,健全完善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进社区活动,在社区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要提高社区文化引领能力,加大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大力推进楼道文化、广场文化建设。要提高社区矛盾预防化解能力,健全完善利益表达、纠纷调处和心理疏导机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消除安全稳定隐患。要提高社区信息化应用能力,切实用好社区综合服务管理信息平台,推行“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强化“一门式”服务模式的社区应用。

二是要在创新重点工作上求突破。要稳步推进街道职能转变,引导街道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做好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工作上来。要加快推进社区体制改革,进一步探索“全科社工、全能服务”模式。要不断丰富“政社互动”工作内涵,将“政社互动”着力向社区治理与服务创新和基层协商共治延伸,扩大“政社互动”在物业管理、外来人口服务和社区环境治理等重点民生领域的运用。要全力促进“三社联动”提质加速,完善社区组织发现居民需求、统筹设计服务项目、支持社会组织承接、引导专业社会工作团队参与的工作体系。要全面实施网格化精细管理,按照规模大小适度、便于服务管理、便于居民自治原则和构建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要求,以居民小区、机关事业单位、工商企业集聚地等为基本单元合理划分网格,并切实把党的建设和具体工作落实到网格,更加精细管好社区环境,更加精准服务居民群众。

三是要在补齐发展短板上见真章。要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采取新建、改造、项目配套和整合共享等多种形式,切实提升社区硬件水平。要持续推进社区减负增效,严格落实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应当由基层政府履行的法定职责不得转嫁或下压给社区,依法需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协助的事项,由区党委常委会会议或政府常务会议统一研究、确认下达,坚决防止社区减负事项反弹。要切实规范社区物业管理,认真落实《××省物业管理条例》,完善物业服务管理具体标准,推进社区物业服务企业规范化建设。要不断完善居家养老保障体系,加快建立以社会力量为主体、专业团队为支撑、家庭照护为补充的老年居家服务体系,探索建立失能、失智和高龄独居老年人的家庭照护支持政策,加快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和日间照料中心护理站建设,实现养老资源与医疗资源无缝对接,推动医养融合深度发展。要打造生态宜居城市环境,深入实施直管公房解危修缮工程和城市治理与服务“十项行动”,持续推进道路、桥梁、绿化等维护改造,补足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提升城市宜居品质。

毛主席曾经说过:人总是要有点精神的。这种精神就是一种敢于担当的勇气、甘于奉献的觉悟。如果缺乏这种精神,干事创业就只能驰于空想、鹜于虚声。就只能空喊口号、一事无成。

第一、要有舍我其谁的气魄。每一代人有每一代人的长征路,每一代人有每一代人的使命担当。加强社区治理与服务就是我们在做各位的使命担当。我们每一个人特别是广大民政干部和社区工作者,都要有一种主人翁姿态,把加强社区治理与服务作为自己的主责主业,常谋勤耕、主动作为。同时,加强社区治理与服务是一项综合性工作,不能光靠民政部门跳“独杆舞”、唱“独角戏”,需要各部门各司其职、通力配合。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按照重点任务分工,着眼整体规划和顶层设计,把加强社区治理与服务纳入本单位工作规划和职责范畴,常思常议、常抓不懈,切实形成全区上下勠力同心、集智克难、群策群力的强大合力和工作格局。

第二、要有久久为功的韧劲。加强社区治理与服务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是一朝一夕之功,也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我们摒弃急于求成的浮躁心理,发扬“钉钉子”精神,静得下心、沉得住气,一锤一锤往下敲,一步一动朝前迈,一项工作一项工作往深里研、往实里推、往细里做。在实际工作中,可能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困难和挑战,我们要有克服困难的勇气和迎接挑战的信心,既不能躺在过去的功劳簿上,也不能被一时的困难所吓阻。要始终怀有持之以恒的毅力、恒久绵长的激情和不畏艰难的闯劲,坚定不移地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实现社区治理与服务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第三、要有功成未必在我的胸怀。习总书记说:“功成不必在我并不是消极、怠政、不作为,而是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既要做显功,也要做潜功……”加强社区治理与服务不能贪一时之功、图一时之名,要有甘于“自己栽树,后人乘凉”的胸襟气度,锤炼“不计当时誉、追寻千秋功”的精神境界。要力戒形式主义和功利思想,少栽“盆景”,杜绝“绣花枕头”,切实高姿态、高标准、实打实地做好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工作。

大调研调研报告 篇三

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推进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是社区建设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时代主题。党的十八大报告第一次把社区治理写入党的纲领性文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又进一步指出:建立健全居民、村民监督机制,促进群众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加快社区治理步伐,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已成为促进我市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为此,晋城市政协高度重视,把推进城市社区治理工作作为今年市政协常委会重点协商课题之一,由市政协副主席带队,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对此进行了调研。

我市1985年市管县体制改革后,只有城区和高平有几个城市居委会,主要管理城市非农业人口。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城市人口的大量增加,城市管理的方式也在不断改变。从1990年代开始,城区、高平一些城中村逐步进行了村改居。2002年,根据中央、省有关精神,我市进行了全面的城镇社区居委会改制工作,阳城、沁水、陵川也在县城城关进行了村改居。泽州县也从2010年起,开始进行试点。目前,我市现有社区居委会142个。其中,城区75个,高平29个,开发区14个,沁水9个,陵川7个,阳城5个,泽州3个。社区居委会成员及专职工作者1302人。从社区性质上可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类为涉农社区居委会。实际上是由城中村和城郊农村过渡过来,包括原有农户居民与非农户居民。为了保证城中村原居民利益和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在原农村基层组织的基础上,组建社区居委会,管辖本辖区内的所有居民,原农村组织的干部整体过渡为社区居委会干部,其职能具有双重性,除对新的辖区进行管理外,还要对原有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管理。保证三个不变:原农居委集体经济组织的性质保持不变;原农居委居民各种收入福利待遇渠道不变;原农居委的办公场所过渡为社区居委会办公场所,其产权关系不变。这类居委会有95个,占社区总数的67%。第二类为非农社区居委会。在一些较大的新建居民住宅小区和老城区、城镇居民集中住宅区,改制组建了非农社区居委会。管理服务对象为城镇户口居民,这类性质的居委会有35个,占总数的25%。第三类为企业型社区居委会。这类性质的居委会以大型企业职工家属为主的小区,其特点是社区居委会干部配备、办公场所、人员工资、由所属企业解决。这种性质的社区居委会共12个,占总数的8%。

近年来,我市社区治理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实施取得了显著的进展和成效。随着晋城经济社会发展步伐不断加快,我市各级紧紧围绕社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创新,制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在建立社区管理体制、改善社区服务设施、加强社区民主自治建设等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社区各项事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1.社区服务设施逐渐完善。几年来,各级政府共投入近2000万元用于改善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目前,全市80%以上的社区建成了为居民服务的活动场所,建成街道社区服务中心9个,社区服务站13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6个。随着社会养老事业的发展,2014年11月,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鼓励社区养老,要求新建小区必须配建养老设施,旧小区也要逐步整改达标。

2.社区服务功能不断强化。我市各级整合利用社区资源,积极鼓励和引导卫生、科技、教育、公安、消防、法律等服务进社区,逐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服务体系,为构建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生活便利、文明程度高的和谐社会提供组织保障。市饮食服务有限公司建成了集办公、机房、培训等为一体的700平方米的综合办公楼,组建了晋城家政(社区)服务网络中心,开通了热线客服电话,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3.社区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目前全市共有社区干部1146人,社区专职工作者88人,社区各类协管员693人。近年来,一大批大学毕业生到社区担任主要干部和工作人员,改变了社区组织的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同时,依托机关事业单位和社区结对共建活动,先后从机关单位中选派21名组织协调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到社区任职,有效弥补了人才不足的问题。

4.社区体制机制基本确立。一是完善城区社区管理体制。城区是我市城市社区推进最早,也是社区建设较为完善的县(市、区)。城区政府在城区民政局设立了区社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以区长为主任、区四大班子分管领导为副主任、多个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完备了组织保障,为推进我市社区发展起到引领作用。二是调整开发区社区管理体制。根据开发区的实际情况,将城区、泽州14个社区(村)的党务、经济、社会事务等管理权限移交给开发区统一规划管理,并成立了社区管理委员会,对原行政村完成了社区改制。三是健全城镇社区管理体系。在阳城、沁水、陵川等典型农业县城,县政府所在地,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社区居委会的服务功能得到不断提升。四是探索社区网络化管理。将辖区内的所有住户和单位全部纳入网格管理范畴,提升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服务群众和参与社会管理的能力。

5.社区重点工程建设进一步落实。十二五期间,我市完成了54个社区服务站改扩建工作,其中城区43个、高平11个,每个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沁水县龙港镇杨河社区建设项目,已被确认为我市社区服务重点建设项目,并申请到中央预算内投资55万元。另有5个社区服务中心、37个社区服务站正在筹备建设中。

1.农居委社区治理难题亟待解决。我市目前除城区、高平市有规范的城市社区外,其他四县的所有社区都还是农居委社区。村改居以后,由社区居委会代替了原来的村委会,管理体制发生改变,社区居委会也按照《居委会组织法》的要求进行了改组。但在大部分地区,只是将原村委会换了个名称,还是按照原村委会的方式运作,有的甚至是村委会和居委会两块牌子并存。群众称之为:村不村,居不居。在组织结构方面,农居委社区居委会成员主要是由原村委会的班子简单组合而成,社区管理人员绝大部分是由原村委会的干部担任,负责的还是原村民。对于社区内的其他居民的服务和管理,就形成空白。不能做到全覆盖。这样,村改居社区作为利益整合的载体,成为以原村庄为边界的利益集团,为原居民提供福利待遇和基本的社会保障,形成既定的利益分配格局。与其他社区居民形成双轨制,甚至在社区服务和公共设施使用上,其他社区居民也享受不到,从而引发社会矛盾。反映在经济结构上,农居委社区在经费来源上还是集体经济。《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经费和来源,居民委员会成员的工资的范围、标准和来源,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规定并拨付;同时居民委员会的公益性设施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需要委托居民委员会承办的事项,应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条件。而农居委社区居委会由于改革不到位,还存在集体经济成分,因而经费来源多来自于集体经济组织,在履行管理职能时没有得到国家财政补贴,社区内的城市公共设施、社区公共事务、社区干部的工资等方面的支出也主要由农居委集体经济承担。而且,由于农居委集体经济缺乏有效的监督,容易滋生腐败。如城中村的改造中,农居委社区居委会掌管着集体资源和财产的决定权,这与城市社区的职能是不相符的,这也给这类社区管理层带来了运作风险。

2.社区居委会自治功能不强。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但是,一些社区居委会对自身的职能权责认识不清,社区工作尤其是社区服务和协调职能不能到位。有些社区干部认为社区居民自治,就是不要管理。因此,缺少对社区居民必要的管理、指导和沟通,社区居民与居委会之间没有多少联系,许多居民都不知道自己是哪个社区居委会。另一方面,有些行政部门只是给社区下任务,却对社区工作没给应有的支持和帮助,社区居委会承担着有关部门繁重的行政事务,没有精力去为社区居民服务。社区内乱停乱放、乱搭乱建、乱摆摊点、占道经营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得不到解决,社区内的脏、乱、差现象得不到治理。

3.社区办公和服务设施欠缺。我市老城区的居委会由于当时设计规划等原因,办公条件简陋。而一些新建小区、新建楼盘,社区用房也得不到规划,或规划得不到落实。根据中央、省、市规定,新建住宅小区每百户提供20平方米社区办公用房。但是,这些政策很难落实。还有社区养老,政策要求城建规划时,必须按人均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期分级规划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但也很难落实。高平市29个社区居委会,除11个农居委基本符合办公服务用房标准外,其他18个非农居委硬件设施普遍滞后,大都是租借小区物业和辖区单位的,而且面积偏小、设施不全、环境较差。

4.社区管理体制没有很好理顺。一是社区居委会与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的关系和职责不清。居委会作为基层自治组织,本应指导物业管理,但由于物业是具体管理者,居委会发挥不了应有的管理功能。二是行政区划未理顺。开发区由于没有行政区划,相关工作运作困难。比如民政、卫生、新农合等事关民生的重要工作,没有相关端口,财政渠道不畅通,社区居民办事需通过城区、泽州相关部门办理,导致工作不畅,效率不高,群众不满。另外,开发区驻有国营三零厂、江淮厂、富士康等大型企业,有数万常住人员,同时,还有佳润、怡凤、兰花等小区,这些厂矿和小区,名义上就近划归相关社区管理,但实际上社区对其难以发挥管理职能。三是由于城市发展,区域划分和人口数量也在发生变化,有的社区人口上万,而有的只有几百,如高平北阳社区居委仅51户200多人,社区居委会规模偏小,造成社区发展的不平衡和管理资源的浪费。四是驻社区单位共驻共建意识不强,居委会工作难开展。由于社区居委会处于城市最基层,级别最低,在组织活动开展工作时,一些驻社区单位往往不配合,致使工作难以开展,严重制约着社区建设的管理水平。

5.社区工作者队伍不够稳定。社区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偏低,一些县(市)社区工作人员月工资不到1000元。社区组织留不住人才,社区队伍专业化水平不高,招聘的大专院校毕业生难以安心工作,流失比较严重。

推进社区治理,增强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对于提高居民群众的参与程度和社区服务水平,巩固党和政府在基层的执政基础,促进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具有重要意义。针对我市社区治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1.加大社区治理改革力度,推进农居委向城市社区居委的转变。农居委作为过渡,对我国城市化发展起到过重要的作用,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步伐加大,农居委社区已远远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规范的城市社区治理是城市化发展的要求。因此,必须推进农居委向城市社区居委的转变。要按照城市社区职能,理顺各种关系。一是制定村改居发展建设政策规定。建议由市委组织部、民政局、发改委、住建局、人社局等部门,研究制定关于村改居发展规划的政策。通过立法,明确村改居的城市建设用地,明确村改社区居民的市民待遇,明确市政对社区内道路、公共设施的维护范畴,明确村改居集体资产的处置分配意见,明确享受社区集体组织成员待遇的具体条件,使村改居依法进行。二是积极稳妥地推进农居委社区集体资产改制。社区集体资产改制是村改居的关键。要遵循促进集体经济发展、有利社区建设管理、保障群众基本权益的原则,积极探索对集体资产进行处置或改制的新途径新办法,逐步建立产权清晰、运作规范、利益协调的新型社区集体经济管理体制。城区在村改居中走在前列,并摸索出一些可供借鉴的经验,如金华社区的明晰产权、社企剥离、原住居民入股、法人治理结构的模式。其他县(市)可学习和借鉴外地和城区的经验,加大力度,推动农居委向城市社区的转变。三是以村改居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城中村是农居委的主要特征,城中村不仅是城市建设中的问题,更是城市社区治理上的问题。省委书记王儒林在太原市城中村调研中指出,城中村是我国城镇化进程中一种特殊的二元地域空间,村民成了被城区包围的失地农民。我们推进城镇化不能只占地,不管人。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要切实保障失地农民的利益,建立健全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和机制,将失地农民纳入城镇居民社会保障范围,成为真正的市民。同时,也让新入住的社区居民享受到社区的服务。要实现城市社区居委会组织全覆盖,特别是居民入住率达到50%的新建住宅区,应及时组建社区居委会,建立现代城市社区治理结构。

2.健全社区治理体系,发挥社区自治功能。一是切实加强社区党建工作,抓好社区班子自身建设。打造政治坚定、团结干事、为民办事的坚强领导核心。注重多渠道选拔培养优秀后备干部,逐步优化社区党组织班子的结构。推动形成社区党组织领导,社区居委会主导,社区公共服务机构、社会组织、业主组织、驻区单位和社区居民多元参与、共同治理的良好局面。二是坚持将居民自治作为社区建设的前提,在推进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上下功夫,保障居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排除社区干部服务意识机关化,让社区干部更好的融入到社区群众中去。在社区治理中,要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积极开展基层民主协商,进一步完善居民协商议事会议制度,健全民情恳谈、社区听证、社区论坛、社区评议等对话机制,推进社区民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通过民主议事厅、议事箱、议事栏等平台,收集居民对涉及切身利益的公共服务、市政管理、环境卫生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为居民解难题、办实事。三是大力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积极探索社区、社团、社工三社联动,推动建立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为支撑的社区服务管理新机制。社会组织充分发挥专项业务优势和行业协调作用,踊跃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和公益活动,有效弥补政府公共服务的空白,推进了社区治理社会化进程。深入开展两代表一委员进社区活动,积极为社区建设建言献策、奉献力量。四是进一步强化网格化管理。利用这种创新型的社区管理方式,有效提升社区各项工作效率。通过实施网格化管理,使社区工作重心下移,使社区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五是增强社区的服务功能。社区要在做好居民办证、低保、治安维护、计划生育服务等工作的基础上,不断拓展服务内容、扩大服务领域,特别是在繁荣社区文化、增进邻里和睦、完善便民设施、关心残疾人、关爱空巢老人、发展社区养老事业等方面,打造特色服务。六是增强社区自我教育功能,不断提升社区居民的自身素质。通过社区居民会议制定社规民约,倡导文明行为和习惯,摒弃随地吐痰、随意遛狗、随意停放车辆等不文明行为和陋习,并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建设卫生文明和谐社区。

3.加大投入,切实改善社区居委会服务设施。一是政府要加大经费投入。按照社区内居民人数确定资金投入标准,在原有财政预算的基础上,要适当将社区服务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社区办公经费。二是改善社区硬件基础和服务设施。要进一步落实民政部、中组部等十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组织的工作用房、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基础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将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社区发展相关专项规划,并对建设资金来源、产权归属和使用管理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新建住宅小区和旧城区边片改造居民区的建设单位和房地产开发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建设,规划局要按照规定的配套建设指标对建设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配置标准和要求的不予批准。未按规划要求建设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的,住建局不能予以验收。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没有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的或者不能满足需要的,由政府负责建设,也可以从其他社区设施中调剂置换,或者以购买、租借等方式解决,所需资金由政府统筹解决。三是鼓励社会各界捐助社区事业,多渠道筹集资金,搞好公益性服务。四是发挥共驻共建单位的资源优势。社区共建单位要开放单位资源,为社区共建出力。

4.强化社区队伍建设,提升社区服务水平。一是要加强社区工作人才队伍建设。2014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指导意见》。指出,适当提高基层干部待遇,逐步改善工作生活条件。社区干部作为最基层的干部,工作生活条件较差。因此要出台相关政策,切实提高社区工作者的收入水平,在解决社工五险一金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费随事转等办法,为社工提高福利待遇。人社、组织部门应围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培养、评价、使用等环节,分别在岗位设置、教育培训、薪酬保障、购买服务、财政支持、督查考核和宣传研究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培育和挖掘晋城本地的专业化社区工作者;探索部分社区工作人员由社区居民选举产生的机制;出台社工激励政策,引导和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执业资格考试,逐步形成持证上岗和社工退出机制通过公开招考等方式积极引进复合型人才,不断为社区输送新鲜血液,充实社区工作者队伍。二是要大力发展社区志愿组织。出台各种政策保障志愿服务的正常开展,建立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社区志愿者激励机制,吸引广大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注重培训热心公益的带头人和社区志愿服务骨干力量,建立和壮大志愿服务工作骨干队伍;建立社区志愿者服务网站,将社区志愿服务站(点)组织纳入社区服务平台,实现社区志愿服务阵地有形化、管理规范化。三是要实现服务平台在全覆盖基础上不断提升服务。社会公共服务平台是架起社会服务、社区服务和社区居民需求的一座桥梁。各级政府要在这个重大的民生工作中加大投入、简化审批、招投标手续,通过社会公共服务平台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同时要管理好平台从业者队伍和加盟服务业者队伍,建立竞争和退出机制,奖优罚劣,确保平台硬件建的好,软件服务更到位。

5.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社区工作机制。市、县两级党委政府要把社区建设纳入社会建设的整体布局,加强政策指导,完善社区建设统筹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在社区治理中的作用。要加大对社区建设的经费投入和人员保障,强化工作督促和任务落实。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按照年度投资计划做好资金使用、规划设计、项目管理和检查验收等工作,优先保障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重点加强社区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力争在较短时间内改善社区服务管理条件。按照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处议事,推进城市基层党建区域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区工作。要依法依章选齐配强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鼓励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等社会优秀人才到社区工作,优化社区工作队伍人才结构。推进社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加快社区工作者培训基地建设,按照分级组织、分类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教育培训。要深入推动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和社区服务机制创新,学习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的先进经验,深入开展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选出一批社区服务管理成效显著、经验过硬、群众满意的社区,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和谐社区建设再上新台阶。

大调研调研报告 篇四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区治理的重要论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发〔2017〕13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8〕11号)文件要求,我局精心组织,于2019年9月初开展调研我县城市社区治理工作,实地察看了我县12个城市社区,同县相关部门、8个包含城市社区乡镇领导召开座谈会。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我县共辖12个乡镇,12个城市社区(第13个城市社区半山社区还在筹备拟建中),106个居民小组,居民户籍人口数为42985人,城镇常住人口为80433人。自2002年开展社区建设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社区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社区服务功能逐步提升,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不断增强,先后有多个社区被表彰命名为“高水平综合性和谐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示范社区”、“花园社区”等荣誉称号。12个城市社区共有112人。其中,党员85人占总人数的78.7%,妇女干部73人占总人数的67.5%,社区党组织书记12人(其中,中专学历1人,大专学历7人,本科学历4人。35岁及以下1人,35岁-50岁9人,50岁以上2人),社区党组织副书记5人(其中,大专学历1人,本科学历4人,年龄均在30岁-40岁之间),居委会主任12人(其中,大专学历9人,本科学历2人。年龄35岁以下4人,35岁-50岁7人),社区干部46人(其中,中专及高中学历12人,大专学历23人,本科学历11人。35岁及以下20人,35岁-50岁24人,50岁以上2人),社会工作者37人(其中,中专及高中学历4人,大专学历13人,本科学历17人。年龄35岁以下22人,35岁-50岁12人)。

(一)社区居委会行政化倾向严重。

随着社会转型,政府大量社会职能下沉,居委会承接了大量政府交办的任务和行政性事务,普遍出现了行政化倾向,成为基层政府的延伸。调查发现,居委会工作中大部分都是政府下达的任务,服务内容包括民政、计生、居民养老、维护稳定、调解群众矛盾、居民医保、普法、双拥、低保救助、社区文体、社区教育、残疾人管理、司法援助、社会治安等近百项,除此之外还要应对需要上报的各种台帐、报表、检查、评比、各部门各类调查统计,以及各政府职能单位下派其他任务,导致多数居委会存在挂牌多,事务多的问题,反映出基层行政力量向居民自治组织延伸。导致部分居委会延续行政管理的体制,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居委会对政府机关的依赖。

(二)社区管理服务经费投入不能满足现实需求。

大部分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工资、日常工作和活动经费的主要来源都是财政拨款,仅有少数的居委会依靠其他经济来源,社区干部晋升存在“天花板”。目前大多数社区居委会少有其他经济来源,自身缺乏经营社区的能力,意味着大多数社区没有建立一个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因此居委会资金来源大部分仅能依靠当地政府下拨办公经费、各种活动创建经费、评比奖金等勉强维持运转,建设资金投入与需求缺口大的问题进一步凸显。当前,居委会工作人员工资收入低的问题虽然有所改善,但与当前城镇物价水平、社区居委会承担的繁重工作任务相比,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工资收入依然不具有竞争力。这导致社区居委会很难建立起一支较稳定的、素质较高的队伍,难以吸引公共管理、社会工作、医疗护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以提升基层社区服务管理水平。如何保证居委会工作人员合理的工资收入,仍是未来需要解决的问题。另外,各地都在提倡要建立信息化居委会,信息化建设不仅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后期也需要专业的人才来使其功能得到充分的发挥,这些也都需要建立完善的人才培养和保障机制。

(三)多元治理模式滞后。

当前社区部分居民家庭生活困难,因病致贫、因残致贫的问题也较为突出。虽然居委会拥有社会救助的职能,也有社区老年人养老服务、就业服务等职能,但是由于其工作人员精力有限,帮扶途径有限等原因,导致这些困难的居民很难从居委会层面获得更多帮助。因此从治理主体上讲,单靠基层居民自治组织或政府,都无法有效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必须建立起包括居委会及居民、政府、社会组织、企业、驻区单位、志愿者等在内的多元治理体系。绝大多数社区拥有居民服务类、兴趣类或互助类社会组织,在这些组织的带动下,居民的业余生活也得到了极大的丰富。但是,社区拥有的社会组织数量还比较有限,经常与外来社会组织开展活动的比例也并不高,可见社会组织要想融入社区、成为参与社区治理的重要力量,还需要不断提升社会组织的自身能力。多数居委会的驻区单位、企业或多或少会协助居委会开展活动,作为社区治理的其中一个主体,驻区单位、企业也在发挥作用,但是从协助居委会开展活动的频次可以看出,驻区单位、企业还可以利用自身优势和手中的资源,更多样、更全面的参与社区治理。

城市社区治理,是打造和谐美好家园,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的重要手段。然而在实际治理工作中,只靠城市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一班人是不够的,治理工作千头万绪、耗费人力物力且服务措施千丝万缕难以一一落实到位。做好社区治理工作要以开放的心态来吸引居民积极参与社区治理,共建共治共享美好的社区生活。

(一)配套目标建设资金及适应社区服务能力水平的硬件设施。

加大财政对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的资金补助力度,让城市社区具备满足居民需求的硬实力;每年目标任务通过检查验收后配套一定的建设资金,增强城市社区提升治理能力和服务能力的信心和干劲。

(二)打造专业化职业化多元化的社区干部队伍。

从选拔、培育、实践三个方面综合施策、整体推进,积极探索社区干部职业化新路,着力解决社区干部社区意识、职业归属感不强的问题,引导社区干部把社区工作当职业、当事业、当学问来干,扎根基层务实奉献。根据社区干部干事创业、成长成才、社区需要、激发动力等实际,采取各种方式供社区干部选择,引导社区干部有序流动,推动社区工作和社区干部良性发展。

(三)社区“减负增效”,厘清政社职责。

建议县级层面加强相关部门的协调力度,县政务中心尽快接管社区公共服务中心,进一步理顺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的管理职责。一是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要明确各自的职能范围,对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乡镇政府、居民委员会以签订《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协助基层政府工作协议书》的方式,明确社区居委会协助政府工作事项的内容要求,明确政府需要提供的业务指导,明确经费保障和双方违约责任,实现乡镇政府依法行政、社区居委会依法履职;二是实行准入制度。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县级各政府部门原则上不得在社区挂牌设立机构,如确需在社区内设立组织机构或向社区居委会下达工作任务的,必须向县级政府提出申请,实行申报准入制度;对不属于职责范围的事项或不具备工作条件的任务,社区居委会有权拒绝。

(四)增加联动力度,达成多元治理体系。

尽快实现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的“社区、乡镇、区县和市”四级部门的互联互通,同时将其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县委、县政府的考核目标任务,切实加大对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的推进力度。

(一)推进社区党建与社区工作深度融合。

1.确立融合理念。按照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树立“抓好党建是关键”的思想,做到“三个不忘”。在安排全盘工作时不忘安排党建工作,在落实各项任务时不忘发挥党建工作的政治功能,在工作遇到困难时不忘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找准融合路径。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要求二者“知己知彼”。党支部要了解中心工作是什么、有什么阶段性任务和目标要求,通过党建工作推动中心工作;中心工作要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找准发力点,通过中心工作推动党建工作。三是形成融合机制。围绕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来完善体制机制,努力做到制度规范化、活动常态化、效果明显化。

2.党建与其它工作进行融合贯通的具体做法。一是组织相加,建立联合党组织。建议加快社区组织体系建设,首先是推进社区“大党委”建设。当前,社区与驻区单位,在党的组织上互不隶属、行政上互不关联、管理上条块分割,这就使社区和驻区单位的党建工作都面临着工作协调沟通难、服务资源优势互补难、在职党员在社区作用发挥难的问题。社区可以进行组织体系创新,建设社区“大党委”,即通过选聘辖区内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党组织负责人担任“兼职委员”,建立社区“大党委”,定期研究讨论社区建设重大事项和辖区内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工作,变“社区事社区抓”为“社区事大家抓”。通过创新社区党组织设置,就可以突破社区党建封闭单一的传统模式,推进社区资源共享、难题共解、和谐共建的新格局。二是党旗引领。坚持把党建工作前抓一步、深抓一层,让党建在政治、组织、行动、队伍、能力、机制等方方面面引领工作。政治引领。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把党员群众和各类组织团结凝聚在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下统一行动。行动引领。党组织和党员始终要冲在干事创业第一线,以实际行动贯彻党的宗旨,体现党的意志,成为组织发动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先锋模范。队伍引领。强化党员干部的“头雁效应”,实现人民群众在哪里,党员干部就到哪里,党建工作就跟进到哪里,真正体现“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的模范引领作用。能力引领。党组织和党员要充分发挥做好群众工作、化解各类矛盾、促进和谐稳定、加强社会治理等方面的能力优势,帮助各类组织和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让“没出路、找支部,有困难、找党员”的观念深入人心。三是工作相融。党支部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要坚持党建先行,党旗引领群团、协会、社区治理,党建带关建(重大项目创建和推进等工作)。如在社区治理方面:建议实行网格化覆盖。按照片区、楼院划分网格,科学设置社区内党组织,建立起社区党委—楼院党支部—楼栋党小组—党员中心户的社区组织体系,把社区直管党员、离退休党员、单位在职党员纳入网格,参与小区环境、物业的管理和民生诉求的收集,真正把党组织的“根”扎进居民群众,通过组织覆盖延伸服务触角,实现党建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面促进“党建+社区治理”的深度融合。在为民服务方面:建议开展党员干部进千家、解难题、办实事、送温暖“三问三送”(问需求、问困难、问建议、送温暖、送政策、送服务);“最多跑一次”和设立事务代办点等为民服务活动。并进一步完善社区党支部“一接待、二走访、三排查”工作机制,真正体现党旗飘扬暖民心,服务群众办实事的“党建+服务”的深度融合。在社会组织、群团工作方面:社区党支部坚持群团、社会组织建设与党的建设一体推进,并切实加强领导。建议加强社区志愿服务队伍的建设、群团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积极培育群众性文体活动协会、社会服务型协会、切实促进“党建+群建”的深度融合。

(二)提高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服务供给和社区矛盾预防化解能力。

1.提高社区居民参与。一是培养居民社区意识,树立“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思想基础,让他们广泛参与到社区建设活动中来。二是强化居民宣传教育,对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和社区建设的突出矛盾进行专题宣传教育;三是采取多样化的宣传教育方式,宣传表扬社区内的好人好事、发动居民参与讨论社区问题等形式强化他们的社区意识,激发广大居民参与社区建设活动的自觉性;四是社区要为居民参与营造良好的氛围,组织各种文体活动,为居民群众提供参与社区的机会,为有一技之长的居民创造发挥平台。调动居民参与社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高社区的共建活力。

2.社区服务供给。健全社区服务机构,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措施,推行首问负责、一窗受理、全程代办、服务承诺等制度。

3.社区矛盾预防化解。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月排查、月例会、月报告制度,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积极组织社区“两委”干部、驻社区民警、综治专干、城管、工会、妇联、计生、网格管理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人员共同参与,积极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引导和提高居民依法说理、理性表达的能力,树立理性、包容的心态,实现矛盾纠纷和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类矛盾纠纷、“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三)保障外出务工人员的民主选举权利、居民议事会议制度、全面建立健全居务监督委员会和推进居务公开及民主管理。

1.保障外出务工人员的民主选举权利。对于户籍在本社区的外出务工人员,选举前通过打电话、发短信、亲友传达等方式加强与其本人的沟通和联系,动员其在选举当天到现场参加选举,如因故不能参加的通过邮寄选票、委托他人投票、语音视频等方式参选。对外地来本地务工的人员中,愿意参加居住地社区选举的可通过转移选举关系参与居住地社区的民主选举,全面保障外出务工人员民主选举权利。

2.推行居民议事会议制度。建立社区居民议事会,推选党员代表和居民代表,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等为居民议事会成员,向居民通报宣传社区工作和计划方案等,及时做到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的工作,通过走访、调查、咨询、倾听等方式收集居民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提交居民议事会,共同协商,对解决居民关心的热点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及时解决问题。建立社区居民qq群和微信群,鼓励居民积极参与社区的民主管理,切实保障居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在条件成熟的小区成立了一核三会,小区党支部、业委会、议事会、监事会保障了社区居民的议事权利。

3.建立健全居务监督委员会。建立居务监督委员会,对居务公开、社区财产管理情况、工程项目等事项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对发现的涉嫌贪腐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等违纪违法问题,及时向社区党组织和乡镇党委、政府及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4.推进居务公开。以社区居务公开栏为依托,每月10前将社区的财务、低保、工作动态等进行公开。同时,通过手机、微信群、qq群定期发布党务、居务、事务、财务公开信息,同时建立社区公众号,定期发布社区各种信息及动态,方便居民第一时间查看,及时了解社区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提升社区居民对社区工作的认同感、参与感和归属感。

(四)加强社区干部管理与能力素质建设。

一是选拔配备党性强、作风正派、业务精通、能力过硬、群众认可的社区“两委”班子,并通过公开招考的方式,选优配强,选拔综合素质较高的人员作为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后备人员重点培养。二是党支部要注重抓班子、带队伍,积极探索建立社区干部轮流担任书记主任助理培训锻炼机制,鼓励社区工作人员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社区工作人员每周例会上总结上周工作,并开展业务学习,讨论研究本周工作重点。三是将工作人员的业绩、平时表现、民主测评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

大调研调研报告 篇五

**县位于贵州省西南部,云贵高原中段,黔西南自治州西北角,东与安顺市关岭县毗邻,南及东南与兴仁县接壤,西及西北与普安县相连,北与六盘水市六枝特区隔河相望。全县辖14个乡镇96个行政村(社区),国土面积1331平方公里,总人口33.66万人,其中苗族、布依族、彝族等13种少数民族人口约占56%,农业人口占92%左右,属典型的少数民族聚居的山区农业县。

2013年,县委、县*把殡葬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殡葬改革工作做为全县十件民生实事来抓,启动了殡仪服务中心和公墓两个项目建设。其中,殡仪服务中心项目招投标工程造价为860万元,具体建设4个悼念厅和一栋办公楼,目前,三号、四号悼念厅已进入装饰工程,一号和二号悼念厅主体工程也即将完工,四个悼念厅预计到9月底便可投入使用,县城集中治丧工作年内可以启动;公墓项目原招投标造价为610万元,预计建成1500座墓地,通往墓地的十二阶梯已基本完成,整个工程预计9月底竣工交付使用,现民政局已开始预售墓地登记工作。

殡葬改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殡葬改革的整顿与规范仍然任重而道远,仍存在着很多需要完善和有待解决的问题。

(一)传统观念根深蒂固。殡葬改革是对传统丧葬习俗的挑战。我们县是一个山区县,由于受长期实行的传统自选墓地土葬模式的影响,“入土为安”、“厚葬尽孝”、“逝者如生”等传统的丧葬观念在人们头脑中根深蒂固,部分老百姓对集中治丧产生抵住情绪,以致私葬乱葬等殡葬违规行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给殡葬管理带来的工作压力较大。

(二)殡葬执法难度较大。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亲情关系、乡邻关系、社会关系的存在,丧葬活动往往不由个人的意愿左右,有时甚至出现一个大家庭才能决定的情况。也就是说,出现殡葬违规行为的不是一个简单的个体,而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群体,执法难度较大。

(三)资金投入不足。殡仪服务中心和公墓两个项目计划总投资2356万元,财政拨款718万元,缺口较大,加之后续的殡葬管理投入非常有限,财政压力很大。

(四)殡葬管理力量不足。虽然成立了殡葬服务中心,但人员严重不足,加上殡葬改革是一场移风易俗的深刻变革,是对千年世俗的直接挑战,客观上难度更大,面对的困难和问题可想而知,目前仅有的力量明显不足。

随着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殡葬管改革势在必行,我们必须采取得力措施加强殡葬管理。

(一)强化政策宣传。采取多种形式长期系统地开展殡改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殡葬法律法规知识,从根本上改变传统的殡葬风俗习惯,转变传统观念,自觉地移风易俗,逐步树立厚养薄葬的良好社会风气。

(二)修改完善管理制度。通过广泛深入调研,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结合当地实际,应尽快修改完善“殡葬管理办法”或“规定”,明确办理丧事活动应遵守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共管理规定,制定相关的奖惩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加强日常的监督管理等内容,使其更具可*作*。

(三)加大对殡葬管理的投入力度。把殡葬管理作为一项社会公益事业来高度重视,增加与社会相适应的相关投入。一是对必要的殡仪服务设施进行投入;二是对特殊困难对象按照一定的标准适当补助丧葬费。

(四)加强殡葬管理队伍建设。一是要尽快充实殡仪服务中心人员,二是要建立相应的联动机制,建立一支多部门协同参与的专门的殡葬执法队伍。三是要进一步强化各单位、部门在殡葬管理中应承担的职责任务,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五)提高服务水平。殡葬经营服务的好坏是殡葬改革成败的基本保*。一是要核定好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合理收费;二是要加强对殡葬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要坚持以人为本,文明服务、优质服务、人*化服务,努力提高殡葬服务质量和水平。

大调研调研报告 篇六

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给我国农村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新的希望。习近平总书记3月8日在参加山东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篇大文章,要统筹谋划,科学推进,并为乡村振兴战略指明五个具体路径,即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乡村人才振兴、乡村文化振兴、乡村生态振兴和乡村组织振兴。年初以来,县委农工部带着“如何建设好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新型乡村,实现乡村五个振兴”重大课题,进行了广泛学习和深入思考,结合人居环境治理工作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了调研,现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近年来,我县强化对“三农”工作的领导,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和支农惠农政策扶持力度,全县农业和农村工作实现了健康稳定发展。2017年全县粮食产量稳定在35.3亿斤;农畜产品加工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207元,同比增长9%。

(一)在推进产业发展、提升农牧业效益方面。一是农牧业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共建设节水灌溉农田117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50万亩;建成标准化养殖小区大场730个;农机综合机械化率达86.5%。二是质量兴农兴牧战略破题起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整玉米种植面积302万亩,绿色水稻65万亩、杂粮杂豆80万亩、特色作物60万亩。2017牧业年度家畜存栏247.6万头只,优质牲畜改良率达90%。三是农村一二三产加速融合发展。成功争取到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全国农村牧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两个国家级试点项目,培育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40家,实现年销售收入100万元以上企业18家,带动农牧户3.2万户。

(二)在抓好生态建设、推进乡村绿色发展方面。一是自然生态逐步修复。实施土地整治项目41.28万亩,落实重点公益林和天保区补偿面积141.78万亩,完成“三北四期”工程年度造林30多万亩。二是人居环境不断优化。全面开展以“五清、五有、五化”为内容的村容村貌整治提升行动,推行农户“门前四包”制度,使村屯环境得到有效治理。三是村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切实加强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积极推广清洁能源,加强农村卫生厕所建设,全县农村牧区共有卫生厕所3.98万座,普及率达到55%。

(三)在培育乡风文明、繁荣农村牧区文化方面。一是基层文化基础建设步伐加快。全县乡级文化站和文化广场已实现全覆盖,80%的嘎查村建设了标准的文化活动室、文化广场或农牧民健身广场。二是农民群众文体活动丰富多彩。今年扎县委、政府大力开展“用文化力量激发群众脱贫内生动力主题活动”,各地精心组织了一系列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极大地丰富了千家万户的精神文化生活。三是社会新风宣传氛围日益浓厚。开展了“崇尚科学、破除迷信、拒绝邪教”科普宣传活动,去年以来各地共悬挂十九大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标语2000余块,手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墙109390米。

(四)在加强社会治理、夯实农村基层基础方面。一是强化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重点实施嘎查村集体经济发展、党员“创业带富”行动、村级活动场所建设等农村党建工程。目前,嘎查村集体经济均达到3万元以上;248个“创业带富”党员带动贫困户1781户;196个嘎查村活动场所均达到规范化标准。二是扎实推进平安乡村建设。严厉整治农村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新建改建了699个民间警务室,连续三届、12年被评为“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同时2017年被授予“长安杯”称号,是全区唯一获此殊荣的县县。三是打造“三农”人才队伍。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每年培训农牧民达15万人,大多成为了推动产业发展的“行家里手”。目前,共有248位乡村人才在水稻种植、黑木耳种植、育肥牛养殖、农家乐等产业项目上,带领1781户农牧民踏上了致富征程。

(五)在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民群众获得感方面。一是精准扶持贫困群众增收。整合各类扶贫资金3亿元,投放贷款2亿元,全力实施“菜单式”精准到户产业扶贫和资金收益扶贫,2017年全县实现贫困人口脱贫1.34万人。二是全面落实惠农惠牧政策。完善财政补贴措施,投入1800万元扶持嘎查村发展集体经济,开发农村公益岗位解决1077贫困人口增收问题。2017年全县共发放粮食直补、农机具购置、政策性农业保险等惠农惠牧资金12.5亿元,促进农牧民增收近4100元。三是加大农村综合改革力度。落实各项改革措施,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完善同农牧民利益联结机制。完成农村土地草牧场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发放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10.6亿元。

近年来,该县在乡村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同时也不能回避发展中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问题,这些问题将给乡村振兴带来较大阻力和困难。

一是农牧业基础设施薄弱。表现为区域发展不平衡、设施配套和有效利用率较低。设施农业基本都集中在东南乡镇,其中高效节水农田仅50万亩,不足全县耕地面积的15%,其他大部分农田抗灾能力不强。比如:以玉米为例,东南乡镇的好力保镇基础设施完善,玉米亩产可达1200斤,并且实现“旱涝保收”,而北部乡镇玉米亩产在700斤左右,还要“靠天吃饭”,农业现代化水平存在巨大差距。同时,全县畜牧业标准化、设施化棚圈建设滞后,导致以养殖业为主导产业的北部苏木镇始终没有摆脱传统、粗放经营的现状。

二是农牧业产业不大不强。我县耕地、水源、劳力等资源相对丰富,但没有真正形成产业化,种养业规模小而散,与二三产融合程度低、层次浅,链条短,附加值不高。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发育迟缓,有带动能力的新型经营主体太少、成长也慢、创新能力较差,一些新型经营主体有名无实,不具备开发新业态、新产品、新模式和新产业的能力,造成了农牧业资源投入“多”与产出效益“少”的矛盾。

三是农村人居环境有待加强。主要表现在环卫基础设施不完善,管护经费不足,长效机制不健全,各苏木乡镇、嘎查村均未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垃圾处理场,大多数嘎查村生活垃圾就近在路边、田边、河边倾倒,乡镇所在地的垃圾处理都是就地简易填埋,生活垃圾、污水治理、粪污治理成为环境整治难题。农村牧区卫生厕所建设严重滞后,实际覆盖率不足50%,无害化厕所基本空白,较大影响着农牧民群众的生活质量。

四是农民群众文明意识不强。相对城镇而言,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整体创建水平不高、措施不实、工作不细,造成乡村传统不良习惯没有得到有效纠正,村民的文明意识相对缺乏,封建迷信、信谣传谣、聚众赌博等现象较为普遍,一些年青人不思进取、好吃懒做、游手好闲,有的负债娶妻后不孝敬老人甚至嫌弃父母,造成很多老人“因婚”致贫,比如:好力保镇五家子村年过七旬的赵守业,给3个儿子娶了“媳妇”,盖了大瓦房,自己却住着危土房,后由国家救济才住上了40平米的新房。日前“老伴”患脑血栓瘫痪在床,只有2个女儿在床前照顾,儿子儿媳不闻不问,类似问题在农村比较常见,已然形成了一股不文明风气,因此,群众文明素养、文明习惯、文明意识亟待提高。

五是乡村人才供需矛盾突出。一方面,基层农技队伍和实用人才队伍不足,现有农村实用人才852人,其中种养技术类人才810人,占95.1%,年龄结构、专业结构、梯次结构不合理,缺乏引领新技术的“尖兵”团队。一方面,缺乏人才引进激励机制,返乡大学毕业生服务基层薪酬待遇低、没有晋升渠道、缺少创业平台,导致不能安心工作,人才流失严重。

六是农牧民稳定增收渠道不宽。受市场、自然灾害的双重制约,农牧业内部增收动力不足、空间有限,要实现“土里刨金”难度很大,比如:自治区固定观察点胡尔勒镇沙巴尔吐嘎查共有3786人口、耕地2.1万亩,有家畜1.9万头只,通过对其中20户进行常年观察,该嘎查农牧民产业收入来源只有三项即种地、养畜、务工,比例为4:5:1,多年基本保持不变,几乎没有其他收入渠道。同时,该县现有的农牧业龙头企业产业化程度低、规模小、科技含量低,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没有形成一条龙,企业规模效益不显明,对农村经济拉动能力有限,对农民增收的辐射带动能力不强。

大调研调研报告 篇七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6月12日,在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郑云山的带领下,专题调研组组织召开了座谈会,对区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于后,供审议时参考。

从这次调研情况看,区人民法院以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为主线,狠抓执法办案。一年来,共受理执行案件2606件,执行结案2111件,执结率达81.01%,执结标的额2.34亿元,执行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执行工作重点更加突出。区人民法院坚持遵循执行规律、突出问题导向的思路,狠抓兑现率、强制性、规范化三个工作重点。一是执行兑现率不断提升。2016年5月以来,共执行兑现1.98亿元,让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变成了“真金白银”;开展为期10天的“铁拳1号”集中执行专项行动,共执结案件113件,执行兑现案款1214万元;坚持以“底数清,台账明、监督严”的案款清理思路,清理执行案款241笔,清理消化积案66件,兑现到位1135万元。二是强制执行效果佳。综合运用执行措施,对不同“老赖”有针对性地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曝光措施,落实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将1262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促使101名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兑现到位324万元;强化拘留措施,对有财产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不履行申报义务的进行司法拘留,共司法拘留175人,有效打击了失信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强化追刑措施,移送追究拒执犯罪1人,让构成犯罪的被执行人接受刑事制裁。三是执行行为逐渐规范。强化案件流程节点控制,主动告知申请人关键流程节点信息,严格规范收案、结案管理,从严审查“终本”结案;繁简分流规范化,探索案件分类管理,根据财产状况难易分类,因案施策,达到简案快执、难案精执的科学执行效果;绩效管理规范化,强化执行人员管理考核,实行绩效逐月通报评比,扣分处罚6人次,激发执行积极性。

(二)执行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一是优化外部联动机制。建立定期联系会议制度,与公安、银行等部门协作,为实时查询信息提供便利。2016年5月以来,查询信息2079条次,执结案件516件,执行兑现2045万元。二是完善内部协调机制。加强立案、审判、执行等环节的内部协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特别是强化案中调解,2016年5月以来,调解案件2772件,调解率39.39%,当庭兑现116件,兑现金额196万元,当庭兑现比例得到提升。三是搭建信息运用平台。通过自主研发的智能化执行查控信息平台,无缝整合“五大系统程序”,实现自动上传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自动开展“点对点”“总对总”功能查询、自动发送执行流程节点信息、自动开展终本案件回复查询、自动采集同步数据五项功能,以科技实力提高执行力。

(三)执行工作队伍形象有效提升。一是强化执行素能培训。组织开展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法律法规等学习培训90人次,强化执行人员的攻坚克难责任,提升执行能力。二是狠抓执行廉洁建设。开展执行案件回访,案件回访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满意率97.23%,对回访中存在问题相关人员提醒谈话,确保执法规范廉洁。

虽然在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上有起色,大部分问题得到基本解决,但执行工作仍然面临以下问题和困难:

(一)“执行不能”社会宣传不够。“执行不能”观点在社会上知晓度不高,群众法治意识不够,导致部分申请执行人未能充分厘清“执行不力”与“执行不能”的界限,对进入执行程序的债权期望值过高,主观认为百分之百实现,对一些穷尽手段也无法执行到位的“执行不能”案件无法理解。

(二)执行联动机制效果不佳。虽然在相关部门的支持下,构建了一些执行工作的联动机制,但也存在网络查控与临柜查控数据不一致、少数部门对执行工作的配合程度不高、少数部门办事效率不高等问题,导致执行查控效果不理想;执行惩戒力度不够,主要表现为对被执行规避执行的打击手段有限,特别是对拒执罪的打击,申请人配合程度不高,多数不愿意提起自诉,导致追究失信执行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存在困难。

(三)“案多人少”问题突出。一是法院执行案件逐年呈上升之势,而执行人员又无法增加,案多人数日益突出。自去年5月以来,区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2606件,员额法官人均结案352件。

上述困难和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也很复杂,但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一)强化“执法不能”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一是更加注重向社会宣传。重点厘清“执行不力”与“执行不能”的区别,让社会对“执行不力”与“执行不能”有一个清晰的判断和认知。特别要针对“执行不能”向社会说明情况,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执行面临的客观现实,认清哪些是市场法律风险,哪些是法院职责所在,从而正视市场风险,增强防范风险的意识和能力,推动形成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广泛共识,形成强大的解决执行难工作舆论声势。二是更加注重向当事人的宣传。从案件受理到庭审判决、执行全过程,都要向当事人灌输法律风险意识。引导当事人正确认识“执行不力”和“执行不能”,获得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理解和认可。三是更加注重执行过程的宣传,突出宣传执行干警在执行工作所付出的艰辛和努力,同时也要加强加强对执行工作面临的“人员难找到、财产难查找、财产难变现、行为难规范”等客观实际情况的宣传,获得社会的认可和理解。

(二)强化执行联动机制,加大惩戒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关于执行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有关文件要求,积极争取区委办、政府办出台《关于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建设促进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实施意见》,站在全区大局的高度谋划推进执行工作,将促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通过全区各部门加强联动,认真履行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职责,不断拓展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的范围和深度,营造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执行环境,共同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三)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办案质量。坚持内涵式发展的执行队伍建设路径。一是要把执行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配强配齐执行工作力量,较好地解决“案多人少”的问题。二是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执行工作人员水平和能力,及时总结执行中的成绩和经验,加强执行队伍中的传帮带,以好传差、以强帮弱、以老带新,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四)强化执行公开,提高执行公信。深入落实阳光执行,借力信息技术,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强化执行节点管控,探索实行及时生成公开案件承办法官、立案时间、财产查控、财产处分等重要案件节点信息,并通过网站、短信等方式,自动向案件当事人推送,引入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以执行公开倒逼执行规范,倒逼提高执行能力。继续深入落实执行裁判文书上网,提高上网效率和文书质量,不断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大调研调研报告 篇八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篇大文章。推动乡村组织振兴,是写好这篇“大文章”的关键。xx市以此为根本遵循,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真正把农村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优势转化为推动乡村振兴的发展优势,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xx市始终高度重视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基层党建“五强创示范”全覆盖和“整县推进”的总抓手,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推进措施,突出工作重点,大力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在xx顺利实施。

(一)聚焦最根本的方法,压实党建责任。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好与差,关键在乡镇党委,核心是引导乡镇党委把“主体责任”扛起来、“最大政绩”树起来。一是制定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承诺书,市委书记和乡镇党委书记把本年度要完成的重点工作和需要整改的突出问题,以承诺书的形式,公示出来,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作为年底综合考评的主要依据。二是紧盯乡镇组织委员,这个农村党建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每月坚持召开基层党建重点工作调度会,组织委员汇报本月工作完成情况,对完成不认真、不及时的,当场提出批评,“红红脸、出出汗”,督促组织委员把全部精力放在本职工作上,专注抓、专职抓。三是加大暗访督查力度,组织部成立工作专班,对农村基层党建情况,进行常态化暗访督查,对发现的问题以督办件的形式通报全市,并要求对照抓好整改,防止一查了之。

(二)聚焦最基本的支撑,加强支部建设。党的力量来自组织,组织能使力量倍增。建强农村党支部,提升组织力,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点。一是突出优化党组织设置。对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突出整治超大党支部,按照党员分布,合理划分党小组,确保每个党组织都运转顺畅,每名党员都管理有效。截至2019年底,xx市共有党员x人,设立基层党委x个、党总支x个、党支部x个。二是突出特色品牌创建。探索开展基层党建“一镇一品、一村一特”品牌创建活动,引导各地结合实际,进行差异化品牌创建,以乡镇为单位,每个乡镇至少打造1个品牌创建项目,各村(社区)在本镇创建品牌的基础上,根据每个村的实际情况,打造特色亮点。通过强化典型引路、推动示范引领,促进农村基层党建整体水平提升。三是突出整顿问题党组织。坚持问题导向,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的薄弱环节,每年按村(社区)党组织数不低于10%的比例倒排,确定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进行集中整顿;扎实开展扶贫领域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问题专项治理,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一镇一册,一村一表”工作台账,集中力量进行整改,防止“木桶效应”。

(三)聚焦最关键的少数,配强支部书记。xx市在农村党组织书记的选育管用上下功夫,建设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农村工作的带头人队伍。一是精准选配。实施“红色头雁”工程,以村(社区)“两委”换届为契机,加大在致富带头人、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回乡创业能人中进行选拔的力度,注重把书记培养成能人,把能人培养成书记。大力实施“育苗工程”,全村(社区)市共择优储备培育x名主职和x多名副职后备干部。二是精心培养。根据农村工作的特点,组建以优秀支部书记、党校老师、党务干部、专家学者等为主要师资队伍,精心设计党性教育、“三农”政策、社会治理、基层党建等4个板块课程,进行精准培训,每年对村党组织书记至少轮训一遍。探索开设“田园微党校”,把农村干部培训课堂搬到田间地头,这一创新做法,得到省级以上媒体杂志多次采访报道,成为xx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又一大亮点。三是精细管理。制定出台我市村党组织书记管理办法,重点围绕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制度落实、工作业绩、群众评价等指标进行评定,强化结果运用。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排查村干部涉黑涉恶线索,一个一个“过筛子”,坚决把“村霸”、涉黑涉恶等问题人员挡在门外。

(四)聚焦最主要的职能,联系服务群众。围绕“有求必应、一呼百应”要求,推动“组织强起来、服务优起来、群众乐起来”,提升组织号召力。一是开展上门代办“帮跑腿”活动。将x项便民服务项目纳入村级代办服务范畴,依托便民惠民服务岗,组织有能力的农村党员和村干部,提供代办证照、代缴水电费、代购生产生活资料等服务,全面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二是深化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结合无职党员个人实际,进行分类设岗,因岗定责,组织和引导无职党员立足岗位,发挥作用。全市x个村、社区有劳动能力的无职党员共认领卫生保洁、治安巡逻、矛盾调解等各类志愿服务岗位x余个,实现了“无职变有职、无责变有责、无为变有为”。三是党建引领“树新风”。大力开展优秀基层党组织集中宣传展示,层层选树道德模范、先进标兵,宣传“xx楷模”“xx好人”典型事迹,让新道德、新风尚、新文化占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

(五)聚焦最突出的问题,夯实基层保障。基层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基础不牢,地动山摇”。xx市坚持力量向基层摆布、资源向基层汇聚、资本向基层下沉,确保农村有资源、有能力发挥作用。一方面,加大财政投入。筑牢基层阵地,市财政配套x万元资金,对全市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进行扶持,打牢执政根基,发挥好党建“主阵地”作用。提高基层待遇,推行村党组织书记专职化管理,今年,比照乡镇副镇长工资水平(x万元)落实村主职干部工资报酬,按照不低于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x万元)落实村副职干部待遇,提高了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另一方面,提升“造血”功能。农村党组织说话没人听、办事没人跟,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村集体没钱,“化缘”办事。xx市委、市政府重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成立领导小组,研究出台意见措施,选派“第一书记”,各地积极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增加集体收入,把钱袋子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

xx市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村级党组织的组织力明显增强,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乡差距逐步拉大,各种资源和要素加速向城市集中,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在一些地方还比较突出。

(一)抓基层党建受困于“重显绩、轻潜绩”,导致抓党建的人多,真抓党建的人少。基层党建是“书记工程”,党组织书记书记不重视,基层党建工作根本无法有效开展。从调研和平时掌握的情况来看,少数党组织书记抓党建的主业意识仍未完全形成,依然认为党建工作务虚,是“潜绩”,抓经济工作和项目建设很容易出成绩,是“显绩”,导致了部分书记把更多心思放在抓大头上,抓党建工作停留在口头上、会议上、文件上,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部分村支部书记对基层党建抓的不多、研究不够,有少数村支部书记认为党建工作是副书记的事,提到党建工作,马上把副书记推到前面来,自己往后面躲。

(二)抓组织设置受困于“重有形、轻有效”,导致党组织组建的多,真正发挥作用的少。随着社会发展,农村大部分青年涌向城市,导致农村空心化严重,党员队伍老龄化明显。从全市党员统计的情况来看,农村35岁以下青年党员占比仅有20%,60周岁以上的党员占比达到35%。面对新形势,一些地方还依旧按行政区划、隶属关系等传统方式组建和设置党组织,导致部分党员因为路途遥远、年纪偏大,很难参加组织生活。近年来,农村涌现出大量专业协会、合作社、企业等一些新经济和社会组织,很多地方相继推出“企业+支部”、“专业合作组织+支部”、“协会+支部”等模式,提出“把党组织建在产业链条上、把党员聚在产业链上、让群众富在产业链上”。从了解的情况来看,在合作社和协会上建立的党组织不多,即使少数建立,怎么开展活动、怎么发挥党员作用,基本没有成熟经验可循。

(三)抓干部队伍受困于“重数量、轻质量”,导致想当干部的人多,真正能干事的人少。现在村主职干部和副职干部待遇提高了,村干部岗位吸引力增强了。想当干部的人很多,但是真正有有能力、有水平,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不多。农村干部队伍年龄老化、结构不优、“青黄不接”问题尤为明显,有一定文化、技能的年轻党员大多外出务工经商,村干部岗位的吸引力对这部分人来说还不够强,很多村班子配备只能是“矮子堆里选将军”,每次换届选举都是那几张“熟面孔”。乡村干部的思想观念和工作方式没完全转变过来,还习惯于“吹哨子”、“喊口号”、强迫命令等传统的工作方法,工作中存在“老办法不能用、新办法不会用、硬办法不敢用、软办法不顶用”,“本领恐慌”问题日益凸显。部分村干部,自己都穷得叮当响,更别指望他们带领全村群众脱贫致富,少数干部宗旨意识缺失,自己富了,不愿意带领大家一起致富,甚至以权谋私,把集体资产资源据为己有,结果是“富了一家子、穷了一圈子”。

(四)抓服务群众受困于“重面子、轻里子”,导致工作被动应付多、取得实效的少。过去,基层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缺少阵地、缺资金、缺支持;现在,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有没有”的问题解决了,“用没用”的问题又显现出来,普遍存在“重建轻管少用”现象。有的村干部不按时上班,大门紧锁、“铁将军”把门,群众办事找不到干部;有的疏于管理,屋外杂草丛生、屋内垃圾遍地;有的房子建得高大上,功能室设置不合理,把便民服务大厅设在楼上,“便民服务不便民”,资源闲置浪费严重,等等。基层党组织开展联系服务群众活动多,真正取得实效的不多,活动开展普遍存在重过程、轻效果,重形式、轻内容现象,被动应付比较普遍。

(五)抓集体经济受困于“重短期、轻长期”,导致发展成果达标的多、高质量的少。经过几年的努力,全市村级集体经济总量显著增长,但是不少地方仍然存在经营方式简单,发展质量不高的现象,虽然短期达到发展目标,但可持续性不强,后劲不足。部分村级集体经济依靠房屋、土地、山林、水塘等资源出租获取收益,自身经营性收入不多;部分“三无”村,无资源、资产、资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困难重重。农村经营管理和技术人才匮乏,造成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人才储备不足,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

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出了新挑战、新要求。下一步,xx市继续按照基层党建“整县推进”的总体要求,重点在抓规范、抓提升、抓落实上下功夫,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为我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一)全面压实党建工作责任。一是细化任务,厘清“责任单”。围绕农村基层党建重点工作,市委研究制定镇村两级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清单,将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具体化、项目化,职责细化到人、量化到岗,倒逼各级党组织书记切实将党建工作牢牢抓在手上。二是严督实考,高举“指挥棒”。坚持日常考核和年底考评并重,成立督导组,对全市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重点督查,确保基层党建工作有序推进,提高基层党建在年底综合考评中的比重,促使基层党组织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扎实有效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三是严格问责,用好“杀手锏”。加大约谈提醒力度,市委主要领导每年年初约谈上年度基层党建工作排名后3位的乡镇党委书记,进一步压实管党责任、传导工作压力。

(二)充实镇村党建工作力量。在乡镇,积极借鉴浙江省“每个乡镇(街道)基本配齐组织委员、组织员和组织干事,主要精力抓基层党建工作”经验,争取每个乡镇至少配备2名党务工作者,保证乡镇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专职抓党建。在农村,探索支部班子+后备干部+“第一书记”共同参与党建工作新模式,每个村(社区)至少择优储备3名以上后备干部,后备干部积极参与农村党建工作;把“第一书记”党组织关系转入所在帮扶村,明确抓好党建是首要责任,帮助指导农村党建工作,形成了多方联动、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党建工作新格局,切实提升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水平。

(三)选优配强农村党组织书记。以今年村(社区)“两委”同步换届为契机,创新村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全面打造“头雁集群”。一是完善选拔标准。对支部书记进行精准画像,把“综合素质高、带富能力强”作为新时代农村干部选用标准,以发展论英雄,凭实力用干部。对支部班子进行整体规划,列出硬杠杠,班子里要有35周岁以下、懂电脑的年轻干部,以适应现在工作需要。二是拓宽选拔渠道。打破以往城乡、行业、身份、资历等限制,不拘一格选拔村干部,注重从致富大户、外出能人、高校毕业生和退伍军人中吸纳,提高村干部队伍素质。三是加强干部管理。制定出台我市村党组织书记管理办法,重点围绕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制度落实、工作业绩、群众评价等指标进行评定,并强化结果运用,对不称职不适应的支部书记及时调整下来,坚决防止出现“做多做少一个样、做好做坏一个样”,增强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四)高质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一是整合力量。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的全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政策、资金、人员力量,研究制定支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土地、电力、税收、信贷以及结对帮扶等政策措施,形成克难攻坚的强大工作合力。二是激活动力。出台《关于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创办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示范点,择优收集一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案例汇编成册,供全市参考。乡镇按照“一村一策”的发展思路,发挥自身优势,立足资源、资产、市场()、区位等做文章,探索各自发展路径。三是严格考核。实行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目标考核制,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目标纳入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的重要内容,作为乡镇、村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增加分值比重,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使用和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实行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一票否决”,集体经济未达到5万元的村取消各种评比表彰的参评资格。

(五)引进农村各类优秀人才。一是引好人才。开辟引进人才的“绿色通道”,xx市委、市政府从住房、医疗、教育、资金支持、收入等方面,制定符合本市的优惠政策和条件,为人才营造最舒适的干事创业环境,建立健全“在外乡贤人才库”,并通过建立微信群、qq群等形式,定期沟通交流,传递乡音,大力吸引各类优秀的人才在农村创业、兴业。二是育好人才。整合各类教育资源和渠道,根据农村工作的特点,市镇两级每年举办培训班,对农村干部进行集中培训;依托各类培养示范基地,对乡村各类人才开展技术技能培训;依托市农广校、市特产技术服务中心、市机电工程学校、市畜牧技术推广站等培训机构,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三是用好人才。加大对农村人才扶持力度,推动优质资源向基层倾斜,鼓励和支持农村优秀人才创新创业,对农村人才实行“保姆式”服务,及时解决生产中遇到的问题,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加大对农村人才宣传,对农村实用人才中涌现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奖励和广泛宣传,并积极推荐进入村级领导班子,使农村人才在全社会有影响、有地位、有干劲,积极营造人才创新创业良好氛围。

大调研调研报告 篇九

执行工作是“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一个环节”,事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事关依法治国的工作大局,事关国家法制的统一尊严。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报告工作时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为全面了解掌握两年多来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推动法院执行工作,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制尊严,市人大常委会将对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开展专题询问纳入2018年工作要点。为确保专题询问达到察实情、促工作的效果,5月15-1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冠森带领调研组一行深入市中级人民法院、鄱阳、弋阳和信州区人民法院,听取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与市、县人大代表、律师代表作了座谈交流,视察了所到各地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进行了实地调研。6月21日晚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汪东进同志还专门带领调研组到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现场调研、督导法院执行工作,对全市法院为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攻坚战所付出的辛勤工作表示肯定,并对法院的执行工作提出了要求和希望。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主要情况

两年多来,全市法院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解决执行难问题,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联合信用惩戒、强制措施威慑、制度创新建设等有序推进,执行工作获得长足进步,取得了阶段性成果。2016年1月至今年6月20日,全市法院共新收执行案件36269件,实际执结16115件,实际执结率44.43%,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07.6亿元;执结涉民生、金融、党政机关三类执行案件5136件,赴京访案件化解率100%。

一是组织领导不断加强。我市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的全市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实施意见》。2018年5月,市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扩大会,下发了《2018年解决执行难工作要点》,下达了工作任务交办单。全市法院把解决“执行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中院院长与各基层法院院长签订责任书,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了中院领导挂点包片制度,加强工作督查、指导;制定了《关于全面加强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纲要》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及工作时限,实行挂图作战,以“项目化”方式推进,并在重要节点定期召开会议进行调度,有力推动解决执行难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两级法院都建成了执行指挥中心,配备了执法记录仪、执法车辆等必要执行装备,保障执行经费,切实保证执行工作需要。

二是执行力度不断加大。市直有关部门加强对接协调,强化联合惩戒,构建了由38个单位参加的执行联合惩戒体系,完善了执行联动协调办法。中院与市发改委、电子政务办签订了合作备忘录,把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嵌入社会信用网络平台,实现市直联动单位信息共享;与市文明办联合发文,将诚信情况纳入对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的考核内容;加强法院与公安机关在执行工作中的协调配合,开展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上饶日报开辟专栏每月发布典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全市法院通过微信公众号、法媒银平台、法院网站、到被执行人住所地张贴公告等方式加大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力度,让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2016年以来共拘留、拘传被执行人2095人次,罚款435.55万元,15案16人被判处拒执罪。截至2018年6月,全市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26918人次。全市法院先后开展了“夏日风暴”、“秋季行动”、“冬日融冰”、“执行攻坚月”等专项执行活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集中执行,组织“晨战”、“夜战”、“节日战”,打出执行“组合拳”。开展了清理10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的专项集中行动。通过集中执行行动,取得了明显的执行效果。截止今年6月20日,全市法院上半年共受理执行案件9509件,同比上升36%,实际执结4096件,同比上升39%,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8.8亿余元。执行质效指标进位赶超提速,法定期限内结案率、首次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等几项指标进入全省法院前列。

三是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积极推进“互联网+执行”工作,完善“点对点”司法查控系统,与银行、房管、国土、工商、车管、阿里巴巴等网络“点对点”查控财产,实现电子数据“零距离”交换。2016年以来,累计查询各类信息210.32万条,涉及被执行人221万人次。与公安机关对接,依托公安机关大数据查询被执行人信息56批次,有效查控达160余人。推行网络司法拍卖。从2017年4月起,全市两级法院全部入驻淘宝、京东等司法拍卖平台,待处置财产均实行网络拍卖。充分运用执行指挥中心视频督办、执行会商、现场指挥等功能,形成通过执行指挥中心组织开展执行工作常态化机制。2017年以来,市中院通过执行指挥平台共向12个基层法院发起线上督办166批次,指挥会商27批次。启用“掌上执行局”,通过手机“移动执行”app,实时记录查人找物过程,随时发起“点对点”网络查控。

四是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实行以员额法官为核心的团队办案模式。配强执行力量,推进执行案件专业化办理。推行分段集约、繁简分流的执行工作机制,改变过去一人包案到底、难以监督管理的情况,在执行指挥中心设立查控组、速执组和网拍组,建立财产调查、裁决处置、处置操作相分离的运行机制,实行“简案”速执、“繁案”精办的分流机制,实现案件与人员的优化组合,最大限度发挥执行队伍潜力。完善立审执协调机制,加强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工作衔接;实行执行风险提前告知制度,在立案阶段就向当事人提示执行风险;释明财产保全制度,实现网络查控与诉讼保全的无缝对接,与保险公司建立诉讼保全保险合作机制,提高财产保全的使用率,以保全促调解、促执行。探索执行转破产机制。推动执行程序中资不抵债的“僵尸企业”依法破产,消化滞留在执行程序的无财产案件。中院、上饶县、广丰区、铅山县、弋阳县分别受理了世纪长河、远翔实业、吉意豪、天江纸业、荣盛化工等多个执转破案件,涉及相关执行案件202件。搭建社会化协同执行框架。对接市综治办,将执行工作嵌入到综治网格化app系统。对经财产调查确实难以执行的案件,通过综治网格、司法建议的方式向乡镇、街办、综治网格员、民政部门推送,通过基层组织帮助查人找物、进行法治教育,促进案件执行。2017年度,全市法院共向130个乡镇发出司法建议书416份,推送执行案件4737件,有效执行125件。5月14日,全市解决执行难领导小组以县为单位将2449件10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和600宗系列案件交办给各县市区的解决执行难领导小组和政法委,要求落实协办机制,限期执行。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全市法院在解决执行难问题上下了很大功夫,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与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最高法院提出的“四个基本”“四个90%”的总体目标还有较大差距,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需要认真研究解决,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案件实际执结率不高,终本案件过多。2016年1月至今年6月20日,全市法院共新收执行案件36269件,实际执结16115件,实际执结率44.43%,加上2016年以前旧存未执结案件,实际执结率不高。从到各地调研的情况看,“终本”案件普遍较多,且一些案件还存在瑕疵,其原因主要是因为片面追求高执结率和案多人少矛盾,个别执行人员将“终本”作为提高结案率的便捷手段,一些尚未到执行期限的案件或未确定无可供执行财产的案件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方式结案,造成该类案件数量增多,群众对此意见较大。

二是执行联动协作机制和联合惩戒机制未完全落实到位,执行工作整体合力不够。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功能和范围不够完善,部分联动部门对网络查控系统建设的意愿不足,与法院“点对点”查控网络建设进展缓慢,信息共享存在壁垒,存在联不上、查不到现象。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信用惩戒力度不够,存在渠道不畅、信息不共享、政策落地困难等问题,执行威慑力不够。全市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个别成员单位大局意识欠缺,认为执行工作是法院一家的事,未能从全局高度认识解决执行难的重要意义,对法院执行工作消极配合或不配合,少数人员或部门干预执行的现象仍有发生。

三是执行工作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由于社会诚信体系尚未完全健全,公民的法治意识、规则意识不强,一些被执行人对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缺乏充分了解,规避执行、转移隐匿财产甚至暴力抗拒执行,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等问题相当程度存在。一些申请执行人对执行工作存在片面认识,将因市场风险、交易风险或诉讼风险导致的执行不能归结为执行不力。特别是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这类案件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无法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对此难以理解。

四是案多人少的矛盾比较突出。案多人少矛盾是制约执行工作的一个重要因素。尽管全市法院普遍调整和加强了执行力量,执行人员数量有一定增加,但仍无法适应持续高速增长的案件量,执行力量的增加与执行案件的增长不相适应,一线办案人员工作量长期“超饱和”,“五加二”“白加黑”已成为法院执行人员的工作常态。此外,少数执行人员为民服务意识不强,存在推诿扯皮现象,对部分申请执行人的态度简单粗暴,不够耐心。

五是普法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执行工作宣传力度不够,社会公众对法院执行工作认识模糊,不能理性对待执行难有关问题。公众特别是当事人对“执行难”和“执行不能”往往缺乏常识性认知,不能正常面对市场经济活动中的风险和不利后果,将自己利益不能兑现简单归咎于法院的“执行工作不力”。同时,因少数执行人员在工作中的方式方法问题,导致本属于当事人双方的纠纷转化为法院与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之间的矛盾,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行工作的社会效果。

三、意见和建议

今年是最高法院作出“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承诺的兑现之年。当前,基本解决执行难已进入决战决胜的冲刺阶段。要打赢这场攻坚战,必须多措并举,补齐短板、破解难题、合力攻坚。

一是健全执行联动协作机制,构建综合治理格局。解决执行难是一项系统工程,仅靠法院单打独斗、孤军奋战难以完成,要进一步推动党委领导下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适当增加执行工作在综合治理考核中的分值。各地要高度重视法院执行工作,切实加强对解决执行难工作的领导,在工作力量、工作保障方面加大对执行工作的支持力度。市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市“两办”《关于进一步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要求,更加积极配合、大力支持法院开展执行工作,强化对干扰执行工作的责任追究,为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要进一步完善对各成员单位执行联动情况的督查督办、考核评估等工作机制,定期开展联合督查,扎实推进执行联动。

二是加大执行力度,促进“两升一降”,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率。全市法院要综合运用各种司法措施和手段,加大执行力度,重点抓好“三类”案件的执行,切实提高案件的实际执行率和实际到位率。要完善分工明确、运转有序、互相协作的立案、审判、执行衔接配合机制,优化内部流程,提高执行效率。要提升执行信息化水平,充分整合各类数据资源,为解决执行难问题提供数据支撑。积极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的作用,强化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执行工作管理机制,强化执行工作各环节的管理和监督。要推进执行公开,加大执行案件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的力度,提升执行公信力。要严把“终本”案件审核关,并对已“终本”案件进行“回头看”,在降低“终本”率的同时,努力提高“终本”合格率,实现实际执行率和实际到位率的上升、“终本”率的下降,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率。

三是完善执行联动和联合惩戒机制。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以及19部委《关于建立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若干问题的意见》,不断拓宽执行联动的内容和范围,加快推进与法院“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建设,实现本地区被执行人财产和身份信息网络查控系统全覆盖,畅通被执行人及财产发现渠道,破解查人找物传统执行难题。各联合惩戒部门要拓展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信用惩戒的范围和深度,主动将法院发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运用到本单位管理、审批等工作中,实现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自动比对、自动监督,自动采取拦截、惩戒措施,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要与法院通力协作,各负其责,确保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落到实处。要健全执行救助机制,加大执行救助力度,妥善解决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的执行不能案件。

四是加大执行宣传,获取公众广泛认同。要加大执行工作宣传力度,形成多层面、跨媒介、全方位的执行工作宣传格局,凝聚全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广泛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和执行环境。要注重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以及执行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要加强对打击拒执罪典型案件的宣传,以案说法,增强公民的守法意识,形成震慑效应。要加强对执行不能和终本程序的宣传,引导社会公众理性看待市场经济中的商业风险、交易风险和法律风险,厘清执行难与执行不能的界限,让人民群众理性认识法院执行工作。

五是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执行工作质效。按照推进执行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要求,加强执行人员力量,配强执行工作装备,采取教育培训、岗位练兵等多种方式,进一步规范执行人员行为,增强为民服务意识,不断提升执行队伍的专业素养和执行能力。加强执行团队建设,进一步完善以员额法官为主导的执行团队运作模式,建立健全执行团队管理监督、工作考核、律师参与执行等机制,提高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关爱执行队伍,优待执行人员,加强心理疏导,缓解工作压力,妥善解决执行法官、执行辅助人员的待遇问题,增强他们做好执行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要针对集中执行频率越来越高、执行强度越来越大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努力减少执行中的冲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护执行人员人身安全,树立法院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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