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局扫黑除恶工作总结和明年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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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生态环境局扫黑除恶工作总结和明年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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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和福州市生态环境局的统一部署,我局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现将我局2019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面部署,提高政治站位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局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工作开展流转机制、督导机制、重大涉黑涉恶案件会商机制等,成立了仓山区环保局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许世华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下设线索摸排组(材料反馈组)、执法督办组、宣传信息组等3个小组。组织领导传达学习贯彻上级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并作工作决策部署和督导;对各自分管领域按照工作部署要求,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关工作;设立应急专班小组,切实形成扫黑除恶整体工作合力,为扫黑除恶工作奠定组织基础。今年我局共召开“扫黑除恶”传达学习、听取斗争部署全局性会议10次;会后各班子成员分别对分管领域的进行细化部署,按照行动进展,不定期召开碰头会,其中监察大队会议5次,监测站会议4次,总结部署有关工作,确保“扫黑除恶”工作有序推进。

二、广泛宣传,确保有序开展

我局通过悬挂横幅、环保宣传专栏、发放《告企业一封信》、《扫黑除恶宣传手册》等多种方式向重点企业及辖区居民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参与方式,公开举报方式,有效提升扫黑除恶效果。仓山区13个镇(街)含村(居)每季度都制作环保宣传专栏宣传扫黑除恶有关工作,发放了60多封《告企业一封信》。我局与东升街道办事处联合在东升小区门口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工作,通过向群众发放《扫黑除恶宣传手册》、《严打黑恶犯罪 弘扬社会正气》约200页等宣传资料和宣传小礼品,弘扬“扫黑恶、净环境、促稳定、保平安”,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和踊跃参与。在爱琴海购物公园广场举办“谁执法谁普法”主题宣传活动,仓山区环保局发放大气(水)污染防治法、扫黑除恶宣传材料各200份,弘扬“扫黑恶、净环境、促稳定、保平安”,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舆论氛围。我局还结合数字峰会保障工作,积极下企业宣传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并摸排涉黑涉恶线索。同时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执纪倡廉,把握重大节日节点,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我局已向区扫黑办报送44期简报,同时专题研究安排3万元工作经费用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前已支出1万多元用于购买宣传品、制作宣传栏、举报箱等。

三、突出线索摸排,确保出成效

进一步完善线索摸排核查机制。根据12345、群众来信来访、日常执法、案件查处等线索,积极对行业内容易出现黑恶势力线索进行细化摸排核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经过摸排,我局向市生态环境局和区扫黑办报送疑似涉黑线索4条(未被认定为涉黑案件)。同时收到区扫黑办转来6件涉嫌环境污染的扫黑除恶移送件,均做到当日立即进行现场查处,及时反馈,并落实回访机制。截止目前,我区未发现环保领域涉黑涉恶违法行为。

四、“打伞破网”,深挖彻查“保护伞”

自查自纠,深挖彻查环保系统中污染防治、建设项目审批、环境监测、环境执法等易滋生“保护伞”行为的风险部门,做到警钟长鸣,人人自律。截止目前,我局未发现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行为。

五、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对接

1、福建福顺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和福州山江五金配件有限公司涉嫌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通过私设暗管超标排放,移送公安部门予以行政拘留。

2、根据(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福建省公安厅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印发《关于办理环境违法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9号)第一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和《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十六条之规定,于2019年2月将炳霖电子(福建)有限公司未经环保部门环评审批,擅自于2013年建设投产电镀车间,未配套废水处理设施,将含重金属污染物产生的废水排向外环境案件移送到公安部门单位查处,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六、加强部门协作,治理行业乱象

2019年1月至10月共收到来信来访3333件,查处率为100%。对福建福顺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共处罚金额96万多元。查封扣押13起。7月15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督察进驻后,我局共收到信访转办件27件,均做到及时查处,按时反馈。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了《仓山区环境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按照属地政府是第一责任人的原则,我局联合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经信局、区国土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防汛办、区城管局、区建设局、区安监局、仓山公安分局、区信访局、区房管局、国网福州供电公司仓山客服中心、红星农场、金山工业园区、福州新区仓山功能区等相关部门和乡镇,对散乱污企业(作坊)采取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共出动执法人员110余人次,对群众反映突出、存在环境污染和生产安全隐患的51家“散乱污”企业(作坊)开展整治联合执法行动,做到“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除设备、清除原料、吊销证照),及时解决了一批百姓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和环境安全隐患问题。同时全面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制,形成常态化网格巡查监管制度,严防“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

2020年工作思路

一、指导思想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关键时期,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

二、工作目标

结合生态环境保护扫黑除恶。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结合起来,排查生态环境违法线索,坚决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让生态环境领域黑恶势力得到根本遏制,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工作重点

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处于从全面推开向纵深推进的新阶段。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战略部署,组织传达、学习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领导讲话和有关文件,进一步研究部署生态环境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让全体干部职工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做到主动参与,全力以赴。

2、切实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生态环境系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和长效机制。充实工作力量,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工作落实。

3、严格落实责任。局分管领导为科室(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解决问题,亲自组织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充分调动全系统力量,形成合力。要加大宣传力度,继续深入开展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大摸排,及时搜集、反馈、移送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做到“有黑扫黑、无黑治乱”,稳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4、强化督导考核。要将宣传发动、线索摸排、案件办理、责任落实、工作实效,列入重要考核指标,强化督导考核。推动工作落实,坚决防止生态环境领域涉黑涉恶类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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