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来源:范文范 2.78W

司法所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司法所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2021年上半年,**司法所在区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领导下,按照上级各阶段工作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强化措施,全面落实,不断加强创新力度,不断拓展业务范围,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新的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一)扎实完成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重点任务

我所紧紧围绕教育整顿总体要求,严格贯彻落实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牢牢把握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着力提升教育整顿成效。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专题会议9次,全所组织集中学习21次,开展谈心谈话10余次,开展自查自纠10余次,撰写学习心得体会10余篇。

(二)强化人民调解构建维稳第一道防线

1.上半年,组织网格员暨新进人民调解员培训会2次,镇、村两级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纠纷606起、调处606起,调处成功率100%,其中镇调解组织调处6起,村调委会调解纠纷600起。

2.上半年,我所仍坚持每月至各村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组织调处工作例会暨工作台账的检验,对排查出的一般矛盾纠纷立即调处,做到早发觉、早调处,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对排查出的疑难复杂纠纷和历史性问题成立调解小组,报镇党委由分管领导落实单位和人员组织调查调处,基本上做到了矛盾不激化、不上交、实现了无群体性上访、无民转刑案起的目标,充足发挥了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三)强化日常管理构建社矫安帮多重监管

1.上半年,我所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4名,期满解矫7名,现在册社区矫正对象23名。其中缓刑23名。我所共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与集中教育260余人次,个别谈话教育30余人次,组织公益性活动200余人次,社区矫正对象未出现脱管、漏管问题。

2.上半年,我所共接收12名刑释解教人员,在册刑释解教人员138人,其中刑满释放72人,解除社区矫正66人,无脱管漏管。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切实加强对重新违法犯罪风险可能性较大人员帮教力度。“两会”期间,对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教人员两类特殊人员进行集中走访,确保总体稳定。同时借助社区民警、村委会干部、网格员、志愿者和列管对象亲属作用,做到对每名人员情况清、动向明,最大程度地降低和预防重新违法犯罪。

(四)结合实际重视实效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依据上级“八五”普法相关文件指示精神,做好“八五”普法启动年各项工作,制订方案,征订学习教材,多形式开展活动,切实提升全民法律素质。上半年,司法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不同普法对象进行相关法律知识培训,有序开展“4·8”司法日、“4·15”国家安全日、“法律明白人”赶大集、校园安全工作等法治宣传活动,共解答各类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

(五)全力以赴做好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中心工作

我所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了**镇所交派的精准扶贫、扫黑除恶、**镇志愿服务、村两委换届研判指导、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夏季秸秆禁烧等其他重点工作,为构建和谐**贡献了一份力量,增加了一层保障。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自身业务素质需进一步加强,在解决新型社会矛盾纠纷中的实践经验和工作方法还需要进一步学习和提高。

2.人民调解维稳机制不够健全,工作基础还较为薄弱,调解队伍保障不够到位。

3.缺少普法资料和资金支持,特别是在搞集中宣传时,散发的资料单一,远远不能满足群众需求,在普法形式上没有创新方法。

4.社区矫正知识宣传力度不够,群众对社区矫正知识了解不够、认知度不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强司法所的队伍建设和业务学习。我所现在有3名工作人员,只有经过持之以恒的抓队伍建设,才能提升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才能提升工作效率;只有持之以恒的抓业务学习,才能提升司法所的整体业务素质,才能全面增强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技巧和能力。

2.抓好人民调解和“多元融合调解”工作。加强“公调对接” “访调对接”“诉调对接”,不断整合调解资源,发挥调解协力,迅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努力实现我镇无矛盾激化、无民转刑案起、无矛盾上交、无群体性上访的“四无目标。”

3.深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下半年我所将切实落实“八五”普法工作的“法律六进”精神,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影响力、感染力、吸引力,打好“八五”普法工作的基础,做好法律进校园、法律进企业的相关工作,到**小学和中学上一次法治课,开展好年底12.4法治宣传日宣传活动。加强法治宣传,以提升人民群众学法、用法、守法意识。

4.加大社矫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矫氛围。做好走访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管工作;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及安置帮教人员的管理工作,通过管理帮教工作,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在刑意识和遵守社区矫正规定的自觉性,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坚持“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民主化、工作规范化”工作思路,大力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继续对“三无”人员及符合低保、“五保”和社会救济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给予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

司法所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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