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事务管理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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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社会事务管理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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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020年,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牢牢把握中心工作,慎终如始的全力推进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落实,努力克服疫情对各项民生工作的影响,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夯实责任,真抓实干,全力以赴,切实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疫情防控工作成效显著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下,社管局坚决贯彻上级部署要求,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强大力量。疫情防控期间,社管局全局动员、全员参与,共有20余人获得省级、市级等各类疫情防控奖项。在市级疫情防控考核中,高新区考核成绩位于全市前列。

(一)完善机制,确保疫情及时有效处置

新冠疫情发生后,我局第一时间牵头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研究制定标准要求高、可操作性强的疫情防控相关文件、方案。强化疫情监测应对和信息上报,及时规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疫点消杀、病人和密切接触者采样等工作,共处置疫情8起。

(二)加强领导,精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1.医疗救护工作

落实医务人员个人防护、预检分诊点规范设置等工作,在平衡防疫与医疗的同时,保持院感防控零感染。组织做好疫情管控点(集中隔离点、火车站)医疗力量配置等各项工作。

2.集中隔离点(综合服务点)工作

建立健全集中隔离点(综合服务点)工作制度,先后设置了9个集中隔离点(综合服务点),并做好健康检测服务、消毒消杀、餐饮供应、垃圾处置等工作,确保隔离对象平安度过隔离期。截止12月31日,集中隔离点(综合服务点)全年累计收纳2203人。

3.物资保障工作

多渠道采购防疫物资,累计入库36类物资合计67万余件,已发放47万余件,库存20万余件。同时组织做好秋冬季防疫物资储备工作。

4.发热病人转运工作

牵头组建区发热转运专班,规范发热病人处置流程,共协调配置了3辆转运车,及时帮助发热病人联系专车接送就诊,累计转运人数2439人,派车1016次。

5.宣传报道工作

广泛开展疫情防控政策和科学知识宣传,推送宣教短信70余万条,在甬上APP、高新区微信公众号发表了7篇推文。牵头汇总形成《宁波国家高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汇编》、《常态化疫情防控文件汇编》等,共发放3000余册。

(三)严防死守,紧抓常态化疫情防控不放松

1.全面助力复工复产复学

出台复工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组建助力复工复产复学健康指导团队,多途径开展健康指导工作,累计服务2629家企业、学校3490家次。落实复工企业健康宣教服务,发放“健康科普知识”小折页等资料4万余份。

2.有序做好重点人员筛查

及时更新重点人群范围和检测策略,全力做好常态化防控下重点人群的“应检尽检”工作。截至12月31日,我区对重点人员核酸检测累计9316人次,抗体检测1485人次,除一人抗体阳性外,其余均为阴性。

3.及时做好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为做好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的长期准备,从11月初开始对医务人员、公安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新冠疫苗接种,截至12月31日,已接种1135剂次,其中第一剂次741人、第二剂次394人,未发现有严重不良反应人员。

4.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管控

成立冷链食品物防工作专班,认真贯彻落实疫情防控“人物并防”策略部署。截至12月31日,列入重点追溯企业10家,累计赋码476个,扫码748个,基本实现对进口冷链食品的精准追溯。对进口肉类、水产品等货物及其内外包装、环境等开展了采样监测,共计检测食品和外环境样品248份,从业人员255人次,结果均为阴性。

5.建立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

组织召开全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扩大会议,汇总形成《高新区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文件汇编》,部署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建立常态化公共活动保障机制,对相关单位举办的聚集性活动等提供疫情防控指导意见。实施核酸检测能力提升行动,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做好PCR实验室筹建等工作,与李惠利医院东部院区达成社区大规模核酸筛查合作协议,为可能到来的大规模核酸检测筛查工作提前做好准备。

二、机关党建工作重点突出

扎实落实“三会一课”、周二夜学等制度,不断丰富学习形式,共组织开展周二夜学32次,开展丰富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12次,开展红色现场教育2次。开展“不负韶华,攻坚担当”机关干部责任大讨论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宁波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开展纪念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9周年系列活动、“牢记初心使命、勇于奉献担当”专题教育实践活动等等。

三、党风廉政建设、从严治党、意识形态、综治维稳、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召开局综合大会,对党风廉政建设、从严治党、意识形态、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部署。继续强化“一岗双责”,完善集体决策机制,在重要节点开展廉政提醒和廉政谈话,传达学习典型案例相关通报,组织观看《国家监察》等廉政电教片。积极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赴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廉政现场教育。全年未发生违法乱纪事件。

做好特定利益群体稳控化解工作,妥善处置了方森虎、陆国光涉军苗头性问题。建立健全信访首问责任制,合法合规处置信访诉求,共办结各类信访事项112件。全年社会秩序总体稳定,未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宗教场所和养老机构等房屋进行全面安全排查,共排查房屋5.8万平方米。存在的房屋安全隐患已全部排除。

四、“最多跑一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逐步升级

聚焦聚力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做好政务服务网审批平台2.0上线工作,医护人员执业注册、民政社会组织登记等部分审批已实现数字化全流程审批,完成由“网上办”到“掌上办”转变,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质效。

做好“最多跑一次”数字化转型考核工作。完成政务服务事项数字化梳理等考核指标调整、未入库事项清单梳理、电子化材料配置等工作。全年共办理行政审批1914件。高新区婚登处共办理婚姻登记870件,其中婚育户一事联办294件。

推行“无证件(证明)办事服务”。实现电子证件(证明)落地“刷码、刷脸”办事服务,协同推进“减证件”与“减证明”,实现“减证”范围最大化。

推行“回访跟踪服务”。对办事群众和企业回访反映的问题认真研判,进一步提升服务方式、方法,切实提升群众和企业满意度。

五、人事财务工作逐步规范

根据新形势要求,做好职能调整后相关交接、协调工作,配合做好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完成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四个批次的招聘工作,共招聘到位卫生人才27人。做好商调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宜。

积极做好选人用人工作。严格按照新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分别选拔任用了贵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和新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得到了中心干部职工的一致认可。年底还通过个别谈话和民主测评等方式对中心领导干部进行了一次“体检”,对于了解的到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对贵驷中心中层竞聘工作也派人进行监督指导,确保了卫生系统选人用人工作风清气正。

积极推进卫生体制理顺相关工作。充分开展调研,加强指导、监督和检查,妥善做好梅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管工作,自接管后,立即对其人事、财务等重要工作进行梳理,对发现的人事档案重要资料缺失、岗位设置程序不完整、编外人员管理不规范等历史遗留问题会同梅墟街道和人社局一一进行了规范整改,截止年底已基本实现了清零。积极同市慈善总会对接颐康医院终止委托后人财物的接管问题,反复商讨拟定了人员过渡方案,最终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对梅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9年审计后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积极配合驻区纪检组做好对贵驷和梅墟两家中心检查整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过渡。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制度,在2018年制定的各项人事、财务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结合近2年实际运行中发现的问题和梅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招聘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又进行了重新修订,进一步扩大了制度管理的覆盖面,堵住了制度管理的漏洞。

六、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新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进展顺利。基建方面,整体工程已通过验收;设备及物资采购方面,标识标牌、家具制作项目已完成招标并进入设计制作阶段;物业服务采购完成,将尽快安排进场服务;第三批医疗设备、信息化采购工作有序开展;二次装修前期准备工作正式启动。

积极协调推进贵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目前已完成项目立项、建设方案设计及招标。

区公卫中心运转良好。在严格做好常态化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开展妇儿保门诊,并新增早中孕序贯筛查项目,截至12月31日共接诊6694人次。

(二)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工作

医联体。与李惠利医院东部院区多次对接,确定年度重点工作。全年双向转诊共422例,上传DR片子3817张。组织开展两期基层医护人员三基培训,开展6场业务知识培训,有效提升了基层医护能力。

契约式家庭医生。截止12月31日,我区十类重点人群在签总数13628人,签约重点人群在签率达77.71%,年度家庭医生规范签约51785人,规范签约率43.85%。我区1名家庭医生获“浙江省优秀家庭医生”荣誉称号。

社区卫生。顺利完成2019年基本公卫绩效考核和市级迎检工作,高新区基本公卫考核得分位居市功能区第一。目前高新区常住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规范建档106400份,建档率为90.12%,规范管理率均达到了上级考核要求。与鄞州区卫健局签订《高新区基层医疗机构质控考核委托协议》,一年两次对三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院感、药品管理、检验室质控”等统一质控检查、反馈。

疾控工作。全年我区无甲类传染病发生。继续抓好结核病和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及时处置1起学校肺结核病人散发疫情的密切接触者筛查工作,共筛查师生239名,无新增病例。有序开展预防接种,接种一类疫苗25828人次,二类疫苗34994人次,常住儿童接种率97.65%以上,流动儿童接种率96.26%以上。按照民生实事工程要求,开展重点人群免费流感接种项目,截至12月31日,已累计接种完成2864人次,提前超额完成1520人次的全年任务。

精神卫生。成立宁波国家高新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全面排摸、掌握全区在管433名精神障碍患者的用药及病情状况,为6名配药不便患者提供代配药服务,协调2名波动期病人分别到上级精神专科医院住院治疗,有效预防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

(三)妇幼健康工作

开展婚育优质服务。开展婚孕前医学检查488人次,全面开展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项目和更年期妇女免费取环项目,全区孕产妇筛查艾滋病梅毒检测及乙肝表面抗原检测率均为100%,2020年全区孕产妇继续保持零死亡,婴幼儿死亡1例,死亡率为1.93‰。做好集居儿童保健工作,完成全区各托幼园所在园儿童的体检工作,体检率100%。多形式开展生殖健康体检工作,开展高新区“情系粉红丝带”女性健康关爱行动,为322位女性送去关爱。顺利完成妇女“两癌”筛查工作,组织228人参加筛查。

2020年新创建1家标准型母婴室,现有标准型母婴室9家,公共场所母婴设施配置率达到100%。全面梳理排查高新区注册经营托育服务的机构情况,目前新建1家3岁以下托育服务机构、50个托位,已超额完成2020年省民生实事任务。

全面完成2020年我区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对象资金发放工作,全年共发放计生奖特扶金4110人,共计579.84万元,奖特扶对象资格确认准确率达100%。做好计生特殊家庭的数据库建立工作,我区计生特殊家庭帮扶“双岗”联系人制度、就医“绿色通道”制度和家庭医生签约制度落实率均为100%。持续做好流动人口和计生协会工作,多形式组织做好“5.29计生协会员日”活动。

(四)卫生监督工作

完成事业单位机构撤并事宜,接收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并启动首轮现场监督检查。做好国家、省双随机监督检查,共完成119家,完成率100%。办理卫生行政处罚案件14起,其中非法行医举报查处3起。做好医疗机构医废处置、预检分诊远程监控系统的安装落实工作。开展春秋季校园开学卫生监督检查,推进中考校园饮用水保障工作。完成夏季泳池两轮全覆盖水质抽检工作。做好餐饮具每季度抽检工作,合格率100%。

(五)各类创建工作

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协调开展冬春季爱国卫生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完善病媒生物防制第三方评估反馈机制。

组织做好文明城市迎检工作。驻点医院开展检查,对存在问题现场指导整改。做好菜场、网吧等重点场所禁烟检查工作。顺利完成迎检相关工作。

继续推进健康高新建设。明确2020年健康高新建设工作要点,指导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整理迎检备查台账资料,获2019年度健康宁波建设工作考核优秀。

七、民政保障成效显著

(一)社区建设工作

做好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反复推敲起草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实施方案,积极会同组织部部署换届相关工作,明确工作步骤和时间节点。强化指导调研,实现了村居委会的指导全覆盖,目前换届工作已全部完成。

梳理社区建设经费拨付机制与社区社会组织培育思路。以“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为主题开展社区建设培训。组织做好社工师考前培训。

(二)社会救助工作

组织开展春节慰问工作。共慰问全区困难群众和退役军人代表19名。发放春节慰问金54万余元,惠及1951人次。

落实三项新政策。一是特困办法,我区直接执行市级特困意见,并完成原特困对象的等级评定工作,依据新标准发放特困金;二是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意见,共排摸出4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三是居民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从5月1日起已执行新认定办法。

开展生活困难群众专项排摸工作。共排摸29户相对困难群众,通过动态了解情况,以便及时纳入政策体系。

直接由区级向困难群众发放低保金和部分特困人员供养金,截至12月底已发放72.4439万元。为全区20个困境儿童、1个孤儿参保了民生救助责任险及监护人责任险。

(三)养老工作

推进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目前已完成施工和验收,推进老年助餐服务项目年底前实现“爱心车轮”项目4个街道全覆盖。

完成新一轮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工作。全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在册享受人数492人,服务时长17429小时。配合市级部门完成2家居家养老服务机构3A评定工作,通过1家。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需求调查和各街道居家养老思路指导工作。

(四)其他工作

做好公墓管理相关工作,拟订龙山公墓整改建议,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开展清明节和圣诞节期间安全保障工作。开展路名牌专项检查,完成部分路名牌整治工作,共计更换路名牌52块。完成高新区区域图编制工作。做好本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和抽查工作。

八、军人事务工作开局良好

在全区范围组织开展了先进典型挖掘工作。完成退役军人中伤残人员和参战参核人员的一人一档整理工作。共慰问1902人,其中重点对象60人,现役军人家属79人,边海防军人家庭6户,发放慰问金139411元。及时、足额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全年共为全区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抚恤补助金314.3879万元。

继续推进退役军人社保接续工作,开展重点优抚对象暖心关爱集中体检活动。组织12家军创企业参加了5场退役军人主题招聘会,组织企业参赛,荣获宁波市“战略新兴产业行业赛”一等奖,浙江省首届“建行杯”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二等奖。

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顺利完成,目前翔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成功创建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站,梅墟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梅沁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成功创建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

九、宗教与残联工作平稳有序

出台宗教考核办法。全面做好宗教场所疫情防疫工作,督促抓好宗教活动场所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期间,严格落实“两暂停一延迟”措施。我区4家宗教场所都已完成市级平安场所创建工作。

开展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单位残保金抵扣申报工作,共申报39家。开展残疾人智能证换卡证工作,并进行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宣传。继续开展精神残疾人服药工作,目前198位残疾人享受政策中。

十、明年工作思路

(一)筑牢思想根基,压实一岗双责

牢牢把握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线,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科学制定和实施“十四五”规划,努力争当民生事业“重要窗口模范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把责任扛在肩上。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强化党员干部服务意识、责任意识、规矩意识。

(二)科学精准筹划,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继续毫不放松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坚持“人物并防”,持续完善科学精准的疫情防控体系,规范应急处理流程,完善防疫物资的储备机制和能力。全面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加强PCR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稳妥有序推进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紧急接种工作。坚持群防群控、联防联控,深入开展健康和卫生应急知识宣教,坚决筑牢疫情防控屏障。

(三)建设、规范两手抓,全面理顺卫生体制

加快推进新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筹建相关工作,力争在2021年上半年顺利开业。妥善做好颐康医院委托终止相关工作,确保人财物过度平稳有序,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档。继续规范梅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管后存在的各项历史遗留问题,持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优化干部队伍。及早开工建设贵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院址。

(四)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

1.逐步提高医疗、公共卫生服务质量

继续做好医联体工作,积极推进医联体双向转诊,有效缓解看病难问题。落实基本公卫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卫项目,继续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强化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细化服务和考核标准。协调做好健康宁波相关工作,完成健康宁波年度工作目标。推进儿童早期发展、眼保健等项目规范开展,提升妇幼保健服务水平,大力开展健康宣教活动。

2.全面提升人口家庭生育优质服务水平

转变工作理念,提升生育服务水平。在强化三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建设基础上,优化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婚前医学检查,提高孕前优生检查率和婚前医学检查率。规范完善高危门诊,提高产前筛查率。推进母婴设施建设,满足新增公共服务需求。进一步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创建,设立专项经费,完成省民生实事任务。

3.继续加大卫生监督力度

根据“十四五”规划,圆满完成国家、省“双随机”任务,做好职业卫生接管后第一年的“夯基础提质量”,依托《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加强医疗行业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同时做好校园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确保高新区居民健康。

4.深入开展全民爱国卫生运动

持续改善高新区环境卫生面貌,进一步加强梅墟、新明、贵驷街道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力度,提高除四害市场化运作水平,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常态化工作。

5.进一步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

进一步完善以区公卫中心为龙头,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躯干,李惠利医院东部院区和其他第三方机构为补充的“卫生应急联合体”,实现资源互补。改善疾控基础条件,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制度和应急救治防控方案,提升全周期健康服务水平,立足民生全面优化卫生健康服务。

(五)强基固本,全面推进民政事业提升

1.提升兜底保障水平

加大“应退尽退”和“应保尽保”工作力度,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家庭、部分儿童和在册边缘对象的定期探访和动态管理制度。持续修订完善临时救助办法,扩大保障范围,充分发挥临时救助的救急救难功能。强化动态复核,提高“两项补贴”实施精准度。建立社会救助案例通报和学习制度,进一步提升区、街道、社区(村)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2.提升养老服务品质

调整居家养老工作体系,指导新明和聚贤做好中心运营交接工作,指导梅墟和贵驷建成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开展优化等级评定工作,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规范化建设水平和社会化运营程度。全面开展助餐配送餐服务,设立老年大学教学点。激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在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探索社区社会组织的作用发挥。通过政府监管和第三方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履行对区颐养院的监管职能。

3.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持续完善基层自治组织建设,开展换届后村社组织大走访,深化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指导做好全区村务公开日工作。深化“村民”说事制度,打造开放式的“居民会客厅”,规范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启动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和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挖掘培养社区“草根”领袖,推动街道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全部依法登记。

(六)开拓创新,探索退役军人工作新路子

1.提升基层基础建设水平

加快推动区、街道、社区(村)三级服务中心(站)工作基础扎实、保障功能齐全、体系贯通顺畅、运作专业规范。继续开展创建工作,按照枫桥式标准提升区中心建设水平,实现所有街道、社区(村)站达到达标级标准。建章立制,在全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全面实施“轮值站长”制度和月度任务清单制度。

2.提升思想政治工作水平

落实“退役军人学习日”制度,多种形式教育引导退役军人。继续实施春节、“八一”走访慰问全覆盖,新兵入伍做到“四尊崇”、退役返乡做到“五关爱”、日常关怀做到“六必访”。继续推行《尚兵日志》,做到“四带三清两记全”,落实“十小工作法”。分级分层开展退役军人事务政策培训,确保政策执行精准到位。持续开展矛盾化解,广泛推行基层权益代办制度,实行兵说兵事、兵办兵事、兵管兵事,解开思想上的“疙瘩”,就地化解矛盾纠纷。

3.提升就业创业服务能力

建立军创企业定期上门联系制度,结合“三服务”活动要求,深入了解企业需求,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困难。定期召开小型精准对接会和就业创业沙龙。开展退役军人就业情况基础数据调查。继续开展退役军人全员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技能订单式培训。高质量完成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条件退役士兵的年度安置任务。

(七)查漏补缺,确保宗教工作稳定有序

持续加强二寺二堂安全监管工作,加大检查和督促整改工作。严格限制类佛教场所活动人数。妥善做好梅墟基督教堂迁建过程中的相关协调指导工作。加强宗教理论政策培训,分类分层提高三级宗教工作网络相关工作人员宗教工作能力和水平。将宗教工作纳入全科网格管理,明确宗教网格管理工作任务。实施安全生产服务外包机制,有效补充基层监管力量。强化信息化手段,加强日常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宗教活动场所和谐平安稳定。

(八)贴心服务,推动残联工作高效便捷

夯实基层基础,推动未配备社区残疾人专干的梅墟、新明、聚贤街道按要求配备残疾人专干。推动助残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行助残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和“代办、帮办、预约办、上门办”等举措。探索建立规范化的“残疾人之家”。继续提升残疾人契约式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推进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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