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制度【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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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制度【多篇】

学校食堂制度(精选15 篇一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各项规定,认真做好食品卫生工作。

二、坚持做好室内、外环境卫生,采取消除四害的有力措施、防止传染病的'发生。

三、认真做好生进熟出,生、熟严格分开,防止污染,保持良好的存放方式。

四、餐具、炊具和盛放食品听容器,做到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整洁。

五、食堂炊事员烧煮操作尝味须用小盆,不得用勺直接尝试,更不得用手直接抓食。

六、菜盆、锅盖、盛器一定放置在架子上,不得乱堆放,不得直接着地。

七、蔬菜加工做到一拣、二洗、三切工艺,洗净的蔬菜无腐烂、泥沙、杂质、昆虫。

八、食堂各种设备做到有专人管理,严格把好卫生关。

九、工作人员必须持有“三证”,穿着统一服装上岗,讲究卫生,勤剪指甲,不留长发,保持面容整洁。

十、讲究文明,热情服务,虚心接受监督。

学校食堂制度(精选15 篇二

一、食堂负责人根据每日食谱要求,通知保管员准备每餐所用食品原料;

二、肉、禽类食品用专用清洗池清洗,用专用菜板、专用刀进行切割,装入专用容器备用;

三、蔬菜类根据不同品种进行粗加工:叶菜类摘除不可食部分,用洗菜池清洗干净后,用专用案板、专用刀根据食谱要求切割装入专用容器备用;根茎类:在洗菜池中清洗干净外皮,需打皮处理的,打皮后再次清洗,然后用专用菜板、专用刀根据食谱要求切割装入专用容器备用;

四、粗加工人员必须穿戴整齐工作衣、帽,佩带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工作。

五、负责人随时监督检查各岗位工作人员操作情况。

学校食堂制度(精选15 篇三

1、负责烹调加工的厨师要认真学习《食品卫生法》和相关卫生知识,提高其法制意识和食品卫生安全意识。

2、厨师要加强业务学习,熟悉各种烹调技艺,提高业务能力。

3、厨师要根据不同食物的特性,采取合理的烹调方式,尽量不破坏食物的营养价值。

4、烹调的菜肴尽量做到色、香、味等感官性状俱佳,增进用餐者食欲。

5、学校食堂严禁加工凉菜、凉面、野生菌和皮蛋。四季豆、土豆等蔬菜,需经高温煮熟烧透后才能食用。烘、烧、炒要掌握火候,且数量不宜过多,要翻铲均匀,使其熟透。

6、操作人员在加工时要严格按卫生要求操作,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加工食品时不能对着饭菜咳嗽、打喷嚏,不能用手抠鼻孔、耳垢,上厕所后要洗手。

7、食品调味时要严格按烹调卫生要求进行,切忌用手指直接沾汤品尝,不能用汤勺、锅铲盛汤汁放入口中品尝。

8、制作好的成品菜要直接用清洁、卫生消过毒的容器盛装,不能用抹布或围裙擦试容器。

9、成品菜不能直接放在地上,防止异物带入容器对食品造成第二次污染。

10、抹布、锅盖、防蝇罩等要保持清洁,分类使用。

11、充分发挥三防设施的功能和作用。

12、操作台上的调味品要分类摆放,并及时加盖。

13、未经食堂管理人员允许,从业人员不能随意换岗,不得随意增减厨师。

学校食堂制度(精选15 篇四

一、目的要求

为加强学校食堂和小卖部承包经营工作的管理,监督从业人员遵守法令法规,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预防食物中毒事故,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成立食堂和小卖部监督管理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三、工作职责

1、指导食堂和小卖部承包者建立经营管理机构及制定食品经营和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2、监督执行制度的落实、各项证件办理、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培训。

3、严禁采购“三无”产品及腐烂变质等不合格食品。

4、监督检查食堂饮食卫生,饭、菜质量和销售价格,监督检查小卖部食品质量和销售价格。

5、每天定时检查食堂经营场所的卫生情况、餐饮用具的消毒、加工成品的规范流程和索证等,并进行记录。

6、做好学生用膳纪律的管理,加强对学生饮食卫生和安全教育。

7、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的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督促及时整改。

8、不定期抽查和每月一次定期检查。

9、定期召开师生和家长代表座谈会,听取其对食堂的意见和建议,对照并督促食堂及时整改。

学校食堂制度(精选15 篇五

一、食堂安全保卫工作由管理员实施监督,由食堂管理员负责,要明确责任,责任落实到人。

二、使用各种餐饮设备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专人使用保养;工作中要精神集中,不准说话聊天;必须戴套袖围裙和工作帽,杜绝人身事故的发生。

三、注意用电安全,做到机器使用后必须关闭总电源。人人注意节电、节水,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避免责任事故的发生。

四、使用煤气时要做到“火等气”,鼻子要灵,发现漏气时要及时修理,开着火不准离开人,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每个人都要学会灭火器的使用方法,记住火警电话119.

五、下班后,食堂管理员要检查煤气、水、点、门窗是否关好,做好防盗、防潮等安全措施。

学校食堂制度(精选15 篇六

1、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培训;

2、制定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状况并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4、对食品卫生检验工作进行管理;

5、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

6、建立食品卫生管理档案;

7、配合卫生监督机构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8、参与保证食品卫生有关的其他管理情况。

学校食堂制度(精选15 篇七

1、食堂管理员为食堂安全管理直接责任人,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总务处领导下全面负责食堂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

2、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食品卫生法》和相关的卫生管理条例进行食堂管理工作。

3、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保证体校师生的餐饮安全。

4、负责对从业人员进行政治思想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思想认识,搞好饮食卫生,严禁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5、严把进货、加工、出售关口,严格执行进货手续,严禁购买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和无证商贩出售的食用商品。进货实行索证制度,记好进货台帐,对每天的食品要做到48小时留样。

6、做好食堂卫生防疫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7、做好食堂安全台帐。食堂餐具、炊具应及时消毒,并建立消毒记录档案。

学校食堂制度(精选15 篇八

食品试尝留样,是预防师生食品中毒的有效措施,是检验是否是食物中毒的重要依据。为确保师生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食品留样试尝制度。

一、每餐坚持饭菜留样,并在留样容器盒上标明菜名、日期、时间等。

二、饭菜留样应留足数量(不少于100克),储存于专用冰箱,温度保持在2-8摄氏度左右。

三、每天坚持饭菜试尝,由管理人员指定专人分别进行试尝,并按《食品留样试尝情况登记表》进行逐项登记。

四、饭菜留样必须坚持48小时。

五、学校分管领导不定期进行抽查并按食堂当天菜谱记载情况,逐一对照检查,若发现食堂没有坚持饭菜试尝留样,应按学校安全责任目标管理和食堂卫生责任追究制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学校食堂制度(精选15 篇九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搞好我校食堂环境和食品卫生,提高服务质量,防止传染病的发生,保护全校师生员工的健康,特制定本管理暂行办法。本办法所指食堂包括教工食堂、学生食堂及在校园内开办的饮食餐饮门店。

一、环境卫生

食堂操作间、餐厅及店堂内外环境要整洁,做到随时清扫,全天保洁;保持灶面、操作台、售饭台、售菜台无污垢、无积灰;下水道畅通,无积水,无蚊蝇孳生地,有灭蝇防蝇措施。

二、原材料采购

坚持大宗主副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供应制度,食品原料入库和出库要有专人负责验收,并有记录备查;严禁出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卫生不合格食品、腐烂变质食品;严禁贪便宜购进无检验合格证的肉食品及病死畜禽产品。

三、食品原料存放

存放的食品要先进先出,储存物要加盖,防霉、防虫、防鼠设备要齐全,做到食品无霉变、虫蛀、发馊和变质。生、熟食品做到分开存放,其它工具、餐具等物品必须上架。

四、餐具、炊具管理

刀具、砧板和盛食品的容器应生熟分开,专用;炊具使用后应彻底清洗;餐具、饮具在每次使用后应专人负责洗净并消毒存放。各餐饮食堂必须配备餐具消毒设施,碗筷应该每餐用消毒剂泡洗,或用消毒柜消毒,熟食要加罩;销售熟食品要使用工具,不得用手抓。

五、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

要讲究个人卫生,营业人员上班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工作衣帽要勤换勤洗;工作时不得吸烟,工作前和便后要洗手;勤修剪指甲、勤理发。

六、坚持持证上岗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体检合格、持证上岗制度。每年必须到市或区防疫站进行健康检查一次,对体检不合格者,要及时调离;新进工作人员要及时进行健康检查,检查合格后才能上岗。

七、严格执法,接受监督

各食堂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虚心接受政府、学校卫生部门检查和学生伙食监督委员会的监督,如发现或检查有违反上述规定者,通报全校并实行罚款处理,情节严重者勒令其停业整顿或取消经营资格。

八、严格奖惩措施

(一)每学年进行一次“食堂卫生先进单位”评选活动。对食堂卫生工作成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和奖励。

(二)适时对反映举报食堂违犯卫生管理制度的教工或学生

给予奖励。

(三)对于下述违犯规定的行为予以处罚:

(1)因具体措施未落实到位而出现问题,受到上级卫生管理部门批评或通报者,对食堂负责人罚款300-500元。

(2)炊事人员违犯个人卫生制度,出售食品时用手直接抓熟食品者,每次罚款30-50元。

(3)食堂出售变质、过期、不洁食品,被师生举报经查属实者,对负责人罚款每次100元。

(4)因食堂卫生环境差或出售变质食物等原因引起的肠道疾病或食物中毒事故,食堂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并处罚款2000-10000元,情节严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5)食堂工作人员没有做到每年体检一次,或新进工作人员不经体检合格即上岗者,每人次罚款200-500元;对体检和健康证弄虚作假者,对食堂和个人各罚款500元。

九、建立学校饮食卫生监督检查组织,分工协作,各负其责

(一)领导机构:由主管副院长牵头,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保卫处、学生处、团委、工会、校医院等单位领导组成学校食品安全监督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二)日常监管:由后勤服务中心主任牵头,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伙食科长、各食堂经理、食堂管理员负责全校各食堂卫生安全日常具体管理监督工作,派专人负责对各食堂早、中、晚三餐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定期监督检查:由学生会生活部和学生伙食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各个食堂的卫生情况每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每周公布并及时报学生处、后勤管理处和后勤服务中心。

(四)不定期监督检查: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校医院、学生处、保卫处、团委和工会有关成员组成联合检查组,每月至少进行2次不定期检查,并及时通报监督检查结果。

(五)定期消毒:校医院具体负责检查食品卫生和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并负责指导食堂内外环境的消毒和除四害工作;食堂负责人要定期到校医院领取消毒剂,定期对食堂内外环境进行消毒灭虫和除四害,确保师生员工的饮食安全。

(六)取缔违规经营:由保卫处和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取缔校园内流动商贩,不允许校外人员私自在校园内露天摆摊设点售卖食品,各经营门店必须按协议规定范围经营,不准在食堂以外经营餐饮业,不准店外经营,违者处以200-500元罚款。

十、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实施,原《xx工学院食堂卫生管理暂行办法》(平工[20xx]68号文件)即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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