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的责任书精品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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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的责任书精品多篇

学校安全责任书 篇一

为严格责任界限,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结合我校实际,经与学生家长协商,特签订本安全责任协议书。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2、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等安全管理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3、学校对场地、校舍、生活设施、设备等维护不当的;

4、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5、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适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6、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7、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导致不良后果的;

8、学校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违反教师职业道德,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的;

9、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有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10、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二、学生或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2、学生的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3、学生或者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4、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责任的;

5、在放学或放假期间,学生自行到校活动、自行滞留学校期间发生意外事故的;

6、学生突发急病,学校已经及时采取了救护措施仍发生意外的;

7、学生自行上学、放学或返校、离校途中发生事故的;

8、学生自我伤害造成伤残死亡的;

9、学生自身或者学生之间各种原因造成意外伤害的;

10、学生在学校明令禁止的活动区域内活动或自带危险物品、器具造成伤害的;

11、在对抗性或者具有危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学校的场地、器械、保护措施并无缺陷)发生意外伤害的;

12、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造成伤害的;

三、学校免责范围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责任,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责任;

1、伤害事故的发生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的;

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的发生的;

3、来自学校外部且学校无力防范的突发性、偶发害造成的;4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以知道的;

5、学生自杀、自伤的;

6、在对抗性或者具有危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的;

7、学校教职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

8、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已经通知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伤害或意外事故的;

9擅自到校内设立警示标识或明令禁止的区域玩耍造成意外事故的;

(二)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意外的;

2、在学生不请假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意外的;

3、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发生意外的;

4、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以外发生的。

四、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校期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

五、本协议未涉及之处以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准。

承诺人:

日期:

学校安全责任书 篇二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杜绝学校重大安全职责事故的发生,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公共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精神,结合学校安全制度,特制定本职责书。

一、职责目标

1、每一天早上做好学生晨检工作,加强疾病的控制和预防,发现状况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如一旦发现有传染病,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并启动《第一实验小学小学传染病控制应急预案》,并实施操作。

2、每一天巡视校园,督促学生教师做好开窗通风工作。

3、每一天统计好学生的出勤率,做好疾病防治的宣传预防工作。

4、指导检查食堂卫生工作,督促相关部门人员做好食品卫生、饮用水的卫生工作,确保安全。

5、对身体不适的师生做好登激作,并妥善处理,对在校园内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进行紧急处理(具体操作流程按《第一实验小学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如不能处理须在第一时光内陪同送入就近医院救治。

6、利用每周健康教育广播,对学生做好卫生知识、健康知识、预防疾病等宣传。

7、做好六病防治工作。

8、按照《第一实验小学药品管理制度》的要求处理好卫生室的常用药品。

9、督促体育教师做好体育课免修学生的登激作。

10、做好学校卫生工作计划、总结,认真填写卫生台帐。

二、奖惩规定

本职责书由学校纳入每学期工作考核资料。

三、签订本职责书第一职责人如工作岗位有变动,本职责书由接任者继续履行。

四、本职责书一式两份,学校一份,签约人一份。

五、本职责书有效期为一学年。

六、本职责书解释权在学校。

责任人:

20xx年xx月xx日

学校安全责任书 篇三

为加强对大学安全管理,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维护学生正常教学秩序,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学校与学生及家长或监护人共同拟定如下安全管理合约:

一、学校责任

1、学校要切实抓好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坚持以班或学生为单位,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办法对学生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知识教育,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努力培养学生优良行为习惯。

2、学校应切实加强对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强化过程管理,定期开展安全督办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二是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建立上学、放学路队管理制度。实行按学生居住性区域编排路队,指定路队长专职负责,形成相互监督机制。加强教育学生上学,放学途中不得搭乘三轮车,小四轮、拖拉机等不符合规定的交通工具。学校报批的集体活动需集体乘车(船)时,学校必须与交通(航管)部门取得联系,乘坐正规载人客车或船只,严禁租用农用车或证件不齐全及车况差的车辆(船只)。

三是加强饮食卫生安全管理。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教育,上好卫生健康教育课,并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爱国卫生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学生不吃生、冷、霉烂变质食物,以增强学生卫生意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凡有住宿生的学校应不断改善食宿条件,向学生提供符合要求的食品和饮用水。以班级为单位,根据不同季节定时或不定时地检查学生自带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禁止食用。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学校应及时送医院就诊并立即通知家长或监护人到医院为学生治疗,由家长或监护人承担一切治疗费用。

四是加强其它安全管理。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并根据学生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的不同,采用相应的预防措施对学生的安全予以管理和保护。对学生具有危险性的行为,如:擅自下河洗澡,不请假擅自离校、课外时间打闹。在楼梯间拥挤、攀爬翻越护栏、触摸电器或违章使用电器以及在集体活动中不听指挥擅自行动和可能危及他人安全的行为等,应及时告诫、纠正,必要时应责令其写出检查或依据校纪校规给予一定的处分。对不听却阻、拒不改正的要及时告知其家长或监护人,并认真做好记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学校要禁止学生参与抗洪抢险和扑救火灾等活动。

3、学校应将作息时间准确无误的告知家长或监护人,以便家长或监护人加强对学生禹校期间安全的监管。

二、家长或监护人的安全责任

1、家长或监护人必须配合学校加强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学生非在校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应由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2、学生上学或放学途中必须使用交通工具时,家长或监护人应监督学生乘座正规的人客车或船只,禁止学生乘坐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家长应主动与学校加强联系,及时反映学生的情况,并共同对学生加强教育,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3、学生在校期间患病时,家长或监护人应尽快将其接送医疗部门治疗。学生上学前,家长或监护人应注意了解、观察学生身体状况,如有不适,应阻止学生返校及时予以必要的治疗。学生若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的,家长或监护人应及时、如实告知学校,严重者应办理休学手续,予以休学治疗。

4、学生在校期间严重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其行为危及个人及他人安全,造成不良后果的,家长或监护人应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和经济责任。学生在校期间擅自离校的及其行为应由个人负责,家长或监护人自接到学校告知时起,应承担学生的安全监护职责。

5、学生离校期间(学校组织活动时间以外)其交通及其他安全由学生本人负责,家长或监护人负责监管。

三、学生的安全责任

1、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中小学守则》、学校纪律和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自觉遵守交通(航运)规则,遵守法律法规,努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因违反校规校纪,违反法律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2、在校期间,严禁打闹;不在楼梯间推搡、拥挤;不攀爬、翻越护栏;不购买食物三无食品和霉烂变质食物。放学、上学途中切实做到:遵守路队纪律。服从路队长管理:不搭乘和使用农用车及各种不安全交通工具;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拦车、扒车;不骑自行车带人;不下河(沟、渠、塘、库)洗澡;不攀高登险;不玩火,燃放鞭炮,不做不安全游戏和活动。

3、在校期间或参加集体活动时,未经教师允许,不得私自离校(离队)外出和单独行动。学生放学后或节、假日期间,不在学校逗留,游玩。其它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以上内容,学校、家长或监护人,学生应严格遵守,并自觉履行各自责任。如因学生或家长不遵守合约规定造成的安全事故,其后果学生本人或家长(监护人)自负,学校概不承担责任。

4、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听老师的教导和管理,如果不服管理一意孤行,出现意外学校不负责任。

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有效。有效期为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请家长仔细阅读,认真签字(盖章并签字)。

学 校(章):

家长或监护人(盖章并签字):

学校安全责任书 篇四

安全工作是学校各项工作的头等大事为了确保学生健康成长,保护师生不受侵害,防止一切危及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为提高锅炉房安全管理水平,确保锅炉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司炉工就是锅炉房的安全防范工作责任人,对安全防范工作负有全面责任。

二、司炉工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勤检查。如预有不安全隐患应立即排除及时修复,保正正常运行。

三、上班期间不离开岗位、不干私活、不酒后上岗。

四、杜绝一切闲杂人员进入锅炉房。

五、因工作责任性不强、违规操作,造成事故的,视情节轻重,除扣除当月工资外直至追究其行政及法律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责任人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校长签名:xxx

司炉工签名:xxx

20xx年xx月xx日

学校安全责任书 篇五

为了有效地防范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和学校财产的安全,全校每位教职工都有维护校园安全和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义务,要充分认识安全工作重要性和防范重特大事故的重要性,对安全检查的状况详细记录,实行“首遇职责制”,学校和各部门安全第一职责人首先承担事故职责,其他职责人也将逐一视情节轻重,承担相应职责。

一、学校校长为安全第一职责人,分管领导负责具体事务。

全校各办公室负责人、各班主任分别为办公室、班级安全第一职责人。

二、学校和各部门安全职责人应当履行下列校园安全职责:

1、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学校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参与,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并结合我校特点对全校师生进行教育,落实各项安全职责制。

2、全体教职工要热爱学生,不训斥、不辱骂、不打骂、禁止体罚学生,对学生间操、课外活动、外出活动、课间活动等状况都要加以关注、观察,发现有危险的行为,要及时进行制止和教育,教育学生时要有耐心、重疏导。

3、班主任要加强常规法制、纪律和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遵守校规校纪,不做危险游戏和动作。

4、值周教师务必全天在校,负责课间和课外的卫生、纪律检查和学生安全。经常巡视校园,及时发现危及校园不安全因素。要做好就餐学生安全卫生工作,校长和主管领导要坚持每一天亲自品尝饭菜,以防止师生食物中毒。

5、使用各专门教室的教师和各办公室负责人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指导学生正确使用电教仪器和设施,严禁违章操作。各室负责人下课或放学后应关好各室门窗、电灯、电脑,检查设备使用状况。

6、总务处要定期检查各种教学、生活设施,做好防火、防盗、防毒、安全用电工作,确保师生安全健康。节假日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7、财务室和档案室要做好安全工作,注意防火、防盗。图书室要做好防霉、防尘、防潮、防火、防蛀工作。实验室要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腐、防潮、防锈工作。

8、开展劳动技能教育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务必确保学生安全。严禁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劳动。组织学生外出群众活动,须经学校批准同意后方可外出。课任教师应配合班主任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9、下班时各办公室、教师负责人要检查门窗是否关好、电源是否关掉。门卫把好大门,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校园,严格执行外来人员登记制度。

三、学校安全职责追究。

全体教工要严格按照分工切实履行安全职责,一旦因主观原因,疏于防范,玩忽职守,在职责范围内引发安全事故将逐层追究相关领导及职责人职责,学校将上报教育局并根据实际状况,对其予以经济与行政处分,必要时追究刑事职责。

责任人: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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