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工会工作内容【新版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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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工会工作内容【新版多篇】

学校工会工作 篇一

一、组织工作:

加强工会小组管理,了解工作、学习等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新会员的岗前培训和组室工会的业务学习及政治学习。定期召开小组例会,组织传达学习上级工会和校党总部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配合学校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加强制度建设,根据上级工会要求,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向各工作委员会和工会组长布置工作,并组织检查、总结和交流。根据工会章程,组织筹备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委员会的选举等工作。发扬民主,搞好团结,充分调动组室教职工的积极性,同心协力开展工作。

加强常规管理,搞好外联工作及各项校内外捐款服务项目,组织群众积极参与民主管理学校的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主动向党总部汇报工作。

二、宣传工作:

负责工会的宣传工作,各项活动的信息报道等工作。坚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注重提高舆论引导。宣传党的方针政策,配合学校各项工作,进行宣传报道,争先创优,搞好文明组室创建工作,表彰岗位能手、好人好事,弘扬正气。

以增强教职工体质为目标,积极开展适合教职工特点的文体艺活动。加强团队建设,关心员工精神生活,提高教职工文体活动的参与率,提升文体活动的质量,负责学校节日主题教育。

三、教职工维权:

认真执行教代会制度,学校重大事项要提交教代会讨论通过,切实保障教职工对学校管理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增强学校办学的透明度。实行教职工民主评议,贯彻执行《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暂行规定》,切实履行教代会职责。

切实履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做好各项保障工作。

建立健全学校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积极参与教职工劳动争议的协调处理工作,维护教职工的劳动权益和合法利益。

发动广大教职工提合理化建议,随时受理教师投诉。

四、财务工作:

明晰工会账目管理,熟悉财务上有关政策和规定,按照规定的财务制度和开支标准,严格管理工会经费开支,对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和手续不全、凭证不实的有权拒付。属于明显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应坚持原则,予以抵制。

负责工会日常资金管理。对各项公款及收入,保证及时,足额入账,做到按时完成各项上缴任务,正确合理安排和管理好各项预算外经费。复审一切收支凭证,及时结算记账,做到各项开支都符合规定,手续完备,数字有根据,账表清楚整洁、及时准确。并且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账证相符。及时整理、装订、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册、报表等财务档案资料,并定期立卷归档。

五、退管工作:

做好退(离)休教职工服务的工作,开展退(离)休教职工各项有益的文体活动;维护权益;定期核算发放共享费;做好退休教职工的“夏送清凉”“冬送温暖”工作和退休教职工的帮困扶助工作;构筑医疗保障体系;组织召开联络员会议及部分退休教职工座谈会,征求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女职工委员会:

加强组织建设,带领女教职工发扬主人翁精神,在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以及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加强女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女教职工的聪明才智,组织女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定期组织培训女工干部和积极分子,抓好女工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女工干部队伍素质。向有关部门推荐优秀女干部。

维护女教职工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劳动工资、医疗、保险和家庭方面的特殊利益和合法权益,为女教职工排忧解难,办好事、办实事。定期组织女教职工的身体检查和保健知识讲座。宣传婚姻法,协同计划生育办公室做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保护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

根据女教职工特点,开展适合女教职工身心健康发展的各种文化体育活动。

学校工会工作 篇二

学校工会委员会是中国教育工会在学校中开展工作和活动的基层组织,其主要职能是:

(一)根据上级工会的决定及教代会的决议,制订并实施工会委员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安排工会活动和讨论有关事项。

(二)协助党支部和校长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向教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教育,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责任、职业道德、职业纪律的教育,定期向党支部和上级工会汇报教职工思想情况。

(三)组织教职工开展“树良好师德、创文明处组”的评比竞赛活动,引导他们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协助学校行政做好评优、表彰、奖励等工作,总结推广先进工作者经验,提高教育质量。

(四)办好“教工之家”,经常开展有益于会员身心健康的文娱、体育活动。

(五)依法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会同有关部门筹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在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承担其职能,组织教职工参政、议政,民主管理学校。

(六)主动积极反映教职工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校长决策提供咨询,并教育教职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证校长决策的顺利实施。

(七)协助和督促学校行政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开展教职工互助互济活动,搞好教职工困难补助,协助做好离、退休教职工的工作。

(八)关心教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维护教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向教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督促学校行政解决影响教职工健康和安全的问题;参加安全检查和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九)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协助有关方面做好女教职工保健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

(十)做好收缴会费工作,民主理财,管理好、用好工会经费,管好工会财产。

(十一)加强工会的组织建设,加强工会小组的工作;发展新会员,对会员进行工会基本知识的教育。

学校工会工作 篇三

1、履行《工会法》所规定的工会主席职责。

2、制度学校教育工作工作计划,及时进行阶段工作总结

3、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政工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教职工宣传法律法规教育全体教职工知法执法。

4、协助校长加强对教职工政治思想教育,负责教育的职责,重视教职工队伍建设工作。

5、工会主席是教职工的当家人,要发挥领导与教职工之间的纽带作用,能维护广大教职工的正当权益,及时向校领导反馈群众愿望。

6、负责组织学校教代会(教工大会)工作,充分发挥教代会的民主管理,参政议政的作用。

7、主持工会委员会工作,负责召集工作委员会工作会议,负责后勤一条龙工作。

8、负责组织富有教育意义的教工活动,关心教职工活动,做好节假日慰问工作,能主动为改善教工福利生活献计献策。

9、副主席协助主席抓好以上工作。

学校工会工作 篇四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工会章程》,在学校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组织的领导下,与学校行政紧密合作,把全心全意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好学校落到实处。团结教育广大会员群众,努力把工会建成合格、模范职工之家。

2、认真履行工会四项社会职能(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充分发挥工会组织是党组织联系群众“桥梁、纽带”的作用,协助党政组织发动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发挥工会的特色和优势,依照“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3、根据《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的精神,负责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筹备、组织工作,并贯彻执行教代会的决议,承担教代会闭会期间工作机构的有关工作。

4、关心和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协助学校党政部门贯彻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和其它各项政策、法规、法令,并及时向学校党政领导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5、配合学校党政部门做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抓好市、区园丁和先进工作者的推荐工作,做好先进事迹、典型经验推广工作。

6、关心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发挥工会宣传阵地和活动室的作用,积极组织和开展有益于身体健康的文体活动,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和校园文化的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健康保护工作。

7、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履行好监督职能,为搞好学校校务公开发挥积极的作用。

8、协同行政部门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做好教职工疗休养工作及劳动安全保护工作。

9、开展女教职工工作,提高广大女教职工的整体素质,依法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10、加强工会自身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健全工会各级机构,遵守和健全工会各项工作和会议制度及工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充分发挥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11、做好工会日常管理。

12、完成党组织和上级工会交给的其它工作

学校工会工作 篇五

一、协助工会办公室主任做好校工会和办公室文件、材料的起草、编号、复印、分发等工作。

二、做好工会文书处理和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三、负责校工会会议记录和整理。

四、负责整理学校工会大事记。

五、负责做好会员发展、会员档案管理及会员组织关系转移等组织工作。

六、做好校工会财务会计及指导检查基层工会财务工作,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七、做好有关职工保险工作。

八、负责校工会报表的统计和填报工作。

九、负责做好校务公开宣传栏工作。

十、按时完成工会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学校工会工作 篇六

1、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依据《中国工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2、负责工会的全面工作,根据上级工会的要求和学校实际,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会工作计划,并做好学期工作总结

3、配合党支部、学校行政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激励广大教职工忠于职守,献身人民教育事业。

4、负责教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组织和召开教代会,讨论和审议学校各项重大决策,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5、召开和主持工会委员会议。

6、组织实施节日纪念、慰问活动;组织安排教工文体活动,活跃教职工课余生活。

7、积极做好教职工家庭及邻居间的团结促成纠纷、调解和矛盾转化的工作。

8、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尤其是维护和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大力支持女工委员的工作。

9、关心教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工作上予以支持帮助,生活上予以关怀照顾。教职工及其亲属的生老病死,要根据情况组织安排人员安抚慰问。

10、积极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协助学校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11、保障教代会和工会行使其职权,在决定同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重大问题的,应征求校长的意见。

学校工会工作 篇七

学校工会是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也是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工作机构。在上级工会和学校党总支的领导下,按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开展工作。其职责范围如下:

1、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工会的文件精神,全面开展工会工作。

2、依法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维护教职工的正当权益。

3、听取教职工意见和建议,及时反映教职工的合理意见和要求,解决实际问题。

4、关心教职工疾苦,慰问婚、丧、病及困难教职工。

5、开展各项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及组织参加各级工会的竞赛评优活动。

6、负责学校计划生育工作。

7、按期组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不定期召开工会委员、工会小组长会议。

8、完成学校党总支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学校工会工作 篇八

一、协助工会主席主持日常工作,对分管的工会工作负责。工会主席不在校时全面负责工会工作。

二、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分工会开展工作,了解和协调处理分工会及教职工的实际困难。

三、组织参加会员代表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委员会全委会、分工会主席例会、工会办公会议,贯彻实施会议决定。

四、利用工会的优势和阵地,组织好教职工教育、骨干培训、教职工文艺体育活动,不断增强学校的凝聚力。

五、协助有关部门办好教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集体福利事业。

六、以教代会为基本载体,充分调动教职工的主人翁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校务公开的民主参与和监督,促进学校的民主政治建设。

七、关心教职工群众,组织实施好“送温暖”工程,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八、协助工会主席主持制定工会工作计划,向分工会布置工作,组织检查、总结、交流工会工作的经验。

九、执行财务制度,掌握好工会经费的使用。

十、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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