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公司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及保障措施【新版多篇】

来源:范文范 1.9W

2022年公司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及保障措施【新版多篇】

2022年公司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及保障措施 篇一

根据集团公司关于开展2022年度“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和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积极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切实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现将有关活动计划安排如下:

一、利用标语、宣传栏等宣传工具开展安全宣传活动

6月2日前计划在车间内及周边悬挂“安全生产月”主题横幅和设计四幅安全宣传易拉宝。同时,在微信公众号“xx安全屋”中推送专题文章,从而在全公司范围内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

二、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培训考试

6月24日前组织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培训考试(其他人员进行线上培训考试),从而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加强职工法律意识,履行好法定责任,当好责任人。

三、开展“安全生产月”专项安全检查活动

结合近期集团公司下发的《xx集团公司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深入开展大检查、大排查活动,清除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组织开展安全应急演练活动

6月25日前开展xx公司安全应急演练活动,将组织职工和实习生现场观摩和参加演练,使参演人员能在生动的演练中清晰的了解了应急救援处置程序,掌握现场发生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增强职工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五、组织开展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6月30日前开展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在加强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的同时为公司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安全生产月”环境。

2022年公司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及保障措施 篇二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根据国务院安委办〔2022〕7号《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的工作安排,结合公司实际,制定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01

主题和时间安排

活动主题: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活动时间:2022年6月1日至6月30日。

02

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持续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部门单位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持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

2、组织学习宣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各部门单位要以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为抓手,推动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题讲安全、一线员工互动讲安全。要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查、举报奖励等措施贯彻落实,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3、加强安全生产“八抓”20项创新举措主题宣传。各部门单位要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安全生产“八抓”20项创新举措进行专题宣传,突出抓教育培训、抓制度完善、抓苗头隐患、抓日常监督、抓严惩重罚、抓应急处置、抓本质安全等重点工作,统筹运用宏诚微信公众号、黑板报、晨会,开展专题宣传、安全宣讲,推动“八抓”20项创新举措落实落地落细。

4、落实安全生产“晨会”管理制度,开展全员教育培训。各车间部门要切实利用滨州在线安培平台组织好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标准规程、操作技能和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组织开展全员全岗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推动树立“安全是最大的经济效益”“培训不到位就是最大安全隐患”等理念,推动全员落实安全知识应知必会、安全技能应会必会。各车间、部室利用“安全月”有利时机开展部门全员全岗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二)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1、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各部门单位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教育工作,将安全生产法纳入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内容,有计划、分行业、分层次开展安全生产法学习培训,要充分利用宏诚微信公众号、黑板报、晨会,开展专题宣传,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法定职责。

2、开展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各部门要组织全员参加隐患自查自纠活动。重点对照同行业本企业本部门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依据公司《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建立隐患线索搜集、员工查隐患奖励制度并有效执行;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职工对事故易发多发、易造成人员伤亡的重点环节进行自查自纠,强化源头治理,切实把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解决;存在的重大隐患按规定向公司有关部门报告。

3、开展应急演练。各车间对照公司《2022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工作计划》要结合实际,事故现场处置方案需要小范围演练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演练,综合事故应急演练由公司负责组织,切记要扎实开展综合应急预案演练、专项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演练等活动,完善应急预案,常态化、规范化开展应急演练。6月30日以前,活动结束后各车间、部门要及时将演练方案、评审记录纸质版报安保部备查、电子版、演练照片放置在局域网安保部应急演练文件夹内。

4、评先树优。继续做好每月一次的“安全生产流动红旗”评选活动,选树阶段性安全生产典型,并做为年终评选“先进单位”的重要依据进行表彰奖励。

5、进一步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各车间、部门要全过程、全方位排查身边(岗位、设备)风险点。通过分析、预想、排查、研判,对新发现的风险点,特别是去年以来曾经出现过事故的风险点,纳入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落实管控措施。

(三)创新方式方法,开展好“警示教育周”活动

通过公司微信平台、车间、部门微信内部群、微信公众号、黑板报、拉横幅等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充分利用好《安全生产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专题片》、《生命重于泰山》综合性警示教育片,通过观看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事故案例等方式,强化警示教育作用,提高全体员工安全意识。

03

工作措施

(一)周密组织。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建立全员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按照部署要求,结合部门自身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保障,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务求实效。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相结合,与推进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等各项工作相结合,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开展好活动,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推动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信息报送。请各车间、部门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并将各自好的做法、特色项目、日常工作事项以及视频、照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及时报送安保部办公室。“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总结和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请于6月30日前报送安保部办公室。

2022年xx月xx日

附件:xx省“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1、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2、生命至上,安全第一

3、生命重于泰山,守住安全底线

4、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5、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

6、安全是最大的经济效益

7、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8、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9、安全生产,重在预防

10、加强安全培训,促进安全生产

11、事故是最大的成本,安全是最大的效益

12、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强化安全防范措施

13、安全来自警惕,事故出于麻痹

14、想安全事,上安全岗,做安全人

15、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16、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17、生命只有一次,安全从我做起

18、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时时想安全,处处要安全

2022年公司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及保障措施 篇三

2022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xx能源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2〕7号)、《xx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xx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豫安委办〔2022〕59号)、《xx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煤矿“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豫工信办煤安〔2022〕101号)和三级公司《关于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结合矿井实际,制定《xx煤业公司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xx能源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践行集团公司“从零开始,向零奋斗”“三不四可”安全理念,深刻汲取近年来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和侥幸心理,进一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压实压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实抓牢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有效管控各类风险,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矿井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副组长:矿井班子成员及副总工程师

成员:各部室及区队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办公室主任由边伟东兼任,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总结考核。

三、活动主题

以“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

四、活动时间

6月1日至30日。

五、主要内容

(一)举办“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营造浓厚活动氛围

1、6月1日,结合本地疫情和矿井实际,采取“集中宣誓”“安全签名保平安”等活动,举办第21个“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亲自组织、亲自参与,通过科学安排仪式议程,迅速营造活动氛围,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参与到活动中来。(安全监察部组织,党务工作部、工会配合)

2、5月31日在调度广场、主干道悬挂活动条幅,6月1日至30日利用“岭上红煤”微信公众号、抖音平台及时宣传报道活动主题、活动方案和正反典型案例。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全屏传播”,制作海报、短视频等,利用各传播载体集中推送,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党务工作部组织)

3、活动期间,矿井宣传部门要与相关主流媒体对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中原行”活动,加强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领域内的新闻宣传,到区队工作一线采访,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党务工作部组织)

4、活动期间,组织参加永煤公司“优秀青安岗员”和“优秀青安岗长”活动。通过活动着力推进永煤公司党建“楷模先锋工程”和“平安护航工程”,选树一批在青安岗工作中表现突出、业绩优良、素质过硬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努力打造一支安全意识过硬、上岗纪律过硬、安全技能过硬的青安岗队伍。(党务工作部组织)

5、活动期间,邀请矿井内部有影响的公众人物、媒体人员等开展“主播讲安全”“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新修订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等活动。(党务工作部组织)

6、活动期间,组织开展“四位一体”岗位标准化流程作业竞赛,助力安全生产。在区队中选出岗位工,开展标准化流程作业竞赛,充分结合日常工作实际,通过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安全宣教活动,扎实推进“四位一体”流程作业,让职工把标准入脑入心。(安全培训中心组织,安全监察部、工会、党务工作部配合)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

1、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通过学习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切实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落在行动上。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活动主题,在报刊、广播、网站、新媒体等平台开设专栏专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党务工作部组织)

2、在6月份安全办公会上举办安全“公开课”,通过公司主要领导专题讲安全活动,集中宣讲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传解读《xx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实施意见》,安排部署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安全监察部组织)

3、活动期间,开展一轮安全生产对话谈心活动,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思想为主导、以紧扣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为重点、以典型安全事故警示教育为载体,认真制定安全生产对话谈心活动实施方案、精心准备对话谈心相关资料、详细安排对话谈心的形式和具体时间,保证对话谈心活动覆盖到全体干部职工。(党务工作部组织)

4、6月上旬,组织矿井副科级以上管理人员开展“手抄新安法”活动,推动学习新热潮、确保学深学透新《安全生产法》,做到“坚守安全底线、不触安全红线”,切实摆正安全和生产、安全和效益的关系,统筹好矿井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

5、6月上旬,矿井各安全包保组深入到包保单位,组织集中学习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观看后通过开展专题研讨、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多种形式,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xx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实施意见》向基层单位延伸。(安全监察部组织,矿井各安全包保组落实)

6、6月中旬,矿井各安全包保组深入到包保单位,组织开展1次安全“大家谈”、1次“班组会”等学习活动,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xx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实施意见》和《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规范区队班组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到区队、到班组。(安全监察部组织,党务工作部、工会配合)

7、6月16日前后,组织生产部室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宣传咨询日”要突出安全生产月主题,采取群众喜闻乐见方式,普及安全法律、宣传安全常识、讲解事故防范知识,丰富活动内容。(安全监察部、党务工作部、工会组织)

(三)以推动“第一责任人”知法明责、守法履责为重点,深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

1、6月中旬,组织参加上级公司“第一责任人”法律知识培训,认真组织全员学习《安全生产应知应会手册》,确保“第一责任人”知晓权利义务,明白法定职责。(安全培训中心组织)

2、活动期间,组织参加上级公司开展的以《安全生产法》和《xx省安全生产条例》为主要内容的竞赛活动。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形成全体干部职工热情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切实提高广大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提高各单位安全管理水平。(党务工作部、安全监察部、工会组织)

3、活动期间,推进“安全生产承诺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活动和“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安全监察部组织)

4、活动期间,及时对接转发学习上级部门通报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以及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曝光,及时通报矿井内部反面典型,形成严抓细管舆论声势。(安全监察部组织)

5、活动期间,落实《关于印发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安全举报制度的通知》,鼓励广大员工群众举报现场隐患和不安全行为,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职工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工会组织)

(四)开展安全宣传进基层活动,强化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全员安全素质

1、活动期间,举办雨季“三防”和防汛工作访谈活动,通过访谈让职工群众了解雨季“三防”应急防汛工作、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应急响应、应急演练、防汛隐患排查整治等情况。(调度指挥中心、安全监察部、党务工作部组织)

2、活动期间,组织参加第14届xx安全杯知识竞赛,并举办网上应急安全知识竞赛答题活动。(安全监察部组织)

3、活动期间,组织安全监管人员、消防救援人员、“双岗”网格员和青年志愿者等,积极参与“进门入户送安全”“安全志愿者在行动”和各类应急安全体验活动,共同推动安全宣传进区队、进家庭,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安全监察部、党务工作部、保卫)

4、活动期间,组织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组织观看省安委办下发一批警示教育片和安全警示微电影,组织关注“煤矿安全网”微信公众号推出的“一天一部”共30部煤矿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引导广大职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主动性。各单位要采取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参观事故警示教育展览、学习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制作展出黑板报、开展反思大讨论等方式,持续深入开展煤矿事故警示教育活动,以案说法引导广大职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安全培训中心、党务工作部组织)

5、活动期间,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跟班制度、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做好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值班值守工作,强化异常信息处置上报,凡出瓦斯、水害、地质构造异常信息的,要在第一时间采取措施,消除风险,并及时如实按规定上报。(调度指挥中心、通风防突部、地测部、生产技术部、机电运输部、安全监察部组织,各单位落实)

(五)持续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推进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落地见效

1、6月下旬,认真按照《第二季度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规划》要求,扎实推进各专业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重点做好鑫龙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考核问题的举一反三排查整改工作,做好迎接永煤二季度月度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考核、二季度安全生产标准化验收等“多合一”检查准备。(安全监察部牵头,各单位配合)

2、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狠抓火灾隐患排查整改。要深入细化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工作,对于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挂牌督办整改,一抓到底,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消防主管部门要硬起手腕,加强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凡是对火灾隐患重视不够、排查不细、整改不彻底的,要依规依纪严肃问责。(保卫组织)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活动期间,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各级“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要求,强化统筹、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推动安全生产十五条意见贯彻落实,进一步凝心聚力,全力抓好安全防范工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突出防范重点。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与解决制约当前安全防范、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抓好雨季“三防”等各项工作相结合,防止脱离实际、搞形式主义、走过场。活动期间,各单位要紧密结合现场实际,抓好职工安全意识提升,抓牢重大灾害治理,防范零打碎敲事故,确保活动整体效果。活动期间凡发生事故的以及违反矿井及上级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一律升级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三)认真总结考核。活动期间,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积极参与上级组织的专项活动,及时联络配合做好上级煤矿“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安排的各项工作。活动结束后,对安全效果好、活动开展效果好或参与力度大的单位或个人,在月度安全主体责任考核时给予0。1-0。5分加分激励,反之对等扣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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