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日常规章制度(整理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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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日常规章制度(整理7篇)

篇1:公司日常规章制度

第一章、办公室日常规章制度

第一条、工作期间衣着、发式整洁,大方得体,禁止奇装异服或过于曝露的服装。男士不得留长发、怪发,女士不留怪异发型,不浓妆艳抹。

第二条、办公时间不从事与本岗位无关的活动,不准在上班时间吃零食、睡觉、干私活、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

第三条、禁止在办公区内吸烟,随时保持办公区整洁。

第四条、办公接听电话应使用普通话,通话期间注意使用礼貌用语。如当事人不在,应代为记录并转告。

第五条、禁止在工作期间串岗聊天,办公区内不得高声喧哗。

第六条、遵守电话使用规范,工作时间应避免私人电话。如确实需要,应以重要事项陈述为主,禁止利用办公电话闲聊。

第七条、文具领取应登记名称、数量,并由领取人签名。严禁将任何办公文具取回家私用。员工有义务爱惜公司一切办公文具,并节约使用。

第八条、私人资料不得在公司打印、复印、传真。

第九条、未征得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计算机,不得随意翻看他人办公资料物品。需要保密的资料,资料持有人必须按规定保存。

第十条、根据公司需要及职责规定积极配合同事开展工作,不得拖延、推诿、拒绝;对他人咨询不属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应就自己所知告知咨询对象,不得置之不理。

第二章、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规定中的办公用品包括、公司给员工配置的通讯工具(手机等)、办公桌椅、电话机和员工日常工作所需的办公文具。公司给各部门配置的文件柜、传真机、打印机、扫描仪等。公司的办公设备,如公共区域的传真机、打印机、投影仪等,公司为部门购置的杂志和报刊。

第二条、公司行政须在新员工到岗之前为其配置一套桌椅及一套办公用品。

第三条、员工日常办公用品的领用

1、公司员工领用办公用品须至行政部填写“办公用品领用登记”。

2、公司员工应当自觉爱护公司财产;节约使用办公用品。

3、除办公文具外的所有办公用品皆以部门为最小申请单位。

第四条、部门申请购买办公用品的程序:

1、部门经理填写《办公用品申请表》。

2、交于公司行政部(分公司则交与分公司行政,由其统一传真至总公司行政部)。

3、公司行政部查对库存或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统一核准,上报董事长、总经理。

4、董事长或总经理签核。

5、行政部将申请结果及购买方式或地点反馈给各部门经理(分公司则反馈给分公司行政)。

第五条、部门办公用品领用之后,由部门经理分发办公用品给指定使用人。

第六条、公司公共办公用品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和维护。

第七条、公司所有员工应当爱护公共办公用品,打印复印避免浪费。对于公司内部材料,提倡使用二手纸。

第八条、员工在使用公共办公用品时,如发现机器故障应及时向行政部或公司领导报修。

第九条、其他相关规定

1、公司根据办公用品使用人追究损坏赔偿责任。

2、办公用品是指与办公直接联系的消耗性物品,如、笔、墨、纸张及打印复印机、传真机、照相机等的耗材。

3、办公用品实行按月购买制,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每个月的最后五天将下个月所需要的办公用品清单送办公室,办公室的审定并报总经理,领导审批后,统一采购发放。

4、办公用品实行专人管理。入库时,保管人员要对其质量和数量进行核对和验收,并进行登记(品名、数量、单价、进货单位等),购物人和保管发放人对所购物品清点无误,分别在清单上签字。

5、办公用品验收入库后,经总经理签字后,财务人员按清单和发票进行审核报销。

第三章、卫生制度

第一条、办公室要注意整洁。办公桌(包括桌上的物品)要摆放整齐,其它物品摆放要有条理;保持墙壁整洁,不乱摆衣物,不乱涂乱贴、不乱钉它物,做到布置合理,不乱丢仍纸屑,瓜皮果壳等杂物,废旧物品应及时恰当处理,确保办公室地面的卫生。

第二条、工作期间不得大声喧哗和影响他人工作。办公室内全体成员要团结统一,同事之间要相互尊重。

第三条、办公室不开无人灯、无人扇。电脑应正确使用,倍加爱护,人走关机;办公室人员应把电脑作为工作的`工具,如、查阅资料等,并通过网络途径拓宽专业知识,提高工作能力;严禁在上班时间利用电脑随意聊天、玩游戏、看电影、听音乐等。

第四条、当天值日人员做好当天的份内工作,同时监督其他办公人员保持办公室的清洁卫生,下班离开前要自觉将电脑、电风扇、电灯、空调等管好,锁好门窗,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第四章、报销制度

第一条、公司固定资产投入或重大项目开支由高层高管层决定后,由总经理监督办理。

第二条、公司日常经营性开支,由经办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核,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后报由财务部办理付款。

第三条、报销人应将原始凭证按财务部要求粘贴整齐,由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后,经财务部审核后报由总经理签字,财务部对原始凭证审核后报销,如发现不合规凭证,财务人员有权拒报并按规定处理,由严重问题的及时向董事长总经理反映。

第四条、所有的报销都应取得合规发票。

第五条、公司对外签订各项经济合同要求使用规范文本,合同签订必须由法人签字或法人授权人签字,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付款金额进行付款审批。财务部门主办会计要求建立合同台账,登记付款金额、付款日期、会计凭证编号,以便后期付款查阅。

第六条、报销时间。所有费用报销均要在取得票据的三日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若是预借备用金需填写“领款申请单”,并在取得票据之后填写“报销单”冲账。个人报销费用不得跨月。

第七条、公司所有财务款项支出必须有股东签字,财务审批。

第八条、借款包括:

1、零星的购物借款。

2、其他临时性借款。

3、个人借款原则上不得超过该员工上个月实发工资数额。

4、借款可以使用现金、支票或其他银行票据支付。

5、借款最长不超过1个月结算,超过一个月还未还款时财务部将从本月工资中扣除。

6、借款按照借款特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它用。

第五章、考勤制度

第一条、工作时间公司每周工作五天,员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7.5小时,其中: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为工作时间。

12:00-13:30为午餐休息。

第二条、所有专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亲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第三条、迟到、早退、旷工

1、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发当月奖金xx元。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发当月奖金xx元。超过1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五次者,扣除当月奖金;旷工一次扣发当天薪金。年度内旷工xx天及以上者,并未书面提交旷工理由或者补办请假手续的,予以辞退。

第四条、请假

1、病假

(1)员工病假须于上班开始的前30分钟内,即8:30-9:00致电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须补区、县级以上医院就诊证明。

(2)员工因患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请假,病愈返工时需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经人事部门核定后,由公司给予工作安排。

2、事假、紧急突发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部门负责人批准,其余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经权责领导核准,报人事部门备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第五条、出差

1、员工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请单”呈权责领导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否则按事假进行考勤。

2、出差人员原则上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如需延期应告知部门负责人,返回后在“出差申请单”上注明事由,经权责领导签字按出差考勤。

第六条、请假出差批准权限:三天以内由直接上级审批,三天以上十天以内由隔级上级审批,十天以上集团总部员工由人力资源部审查、总裁审批,子公司员工由所在公司人事主管部门审查、总经理审批。

第六章、其他

第一条、本制度由行政部制订,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二条、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检查和解释。

第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篇2:公司的日常规章制度

休假

一、法定节假日

1、员工可享受每年十一个工作日的的法定节日,分别为:

元旦一天,春节三天,清明节一天,劳动节一天,端午节一天,国庆节三天,中秋节一天

2、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职员于法定节假日进行工作,并按照有关法律、本职员手册与劳动合同的规定支付报酬。

二、事假:

1、事假应提前3天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2、原则上事假一次性最多不能超过15天,年度累计不能超过30天,特殊情况经特殊批准除外;

3、事假期间扣除当日工资;

4、试用期内,除法定假日外,各种申请假期累计超过7天的,自动延长试用期一个月

三、病假

1、职员在月度内可凭相关证明,享有一个工作日全薪病假。如果该月未休病假,则既不能累积,也无任何补偿;

●一个日历月中,职员请病假2个工作日及以上,自第2个工作日起,按各地方政府规定计发病假工资;

●凡因重大病因须住院、手术者,工资按各地方政府规定发放,但须出具市级医院住院诊断证明。

2、凡请病假,应在病假当天亲自或电话通知部门负责人,由本人到行政人事部办理请假审批手续,本人不能到公司办理的,由部门负责人代为办理。员工在病假结束返岗当天出具指定医院(急诊除外)的病假证明,由公司行政人事部予以审核归档。

3、职员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工医疗期限、医疗期工资发放标准按各地方政府规定执行。

四、婚假

职员结婚给假3个工作日。晚婚的(男职员晚于25岁,女职员晚于23岁,或晚于政府规定的年龄)职员向公司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须提前10个工作日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结婚证明;

●婚假须在结婚注册登记日后3个月内使用;

●入职未满三个月的职员不得享有此假;

●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休假

奖励制度

员工以下表现应给予奖励:

1.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违纪;

3.在日常工作中,勇于克服困难,积极主动,迅速有效地为经营提供服务、技术、设备、后勤等保障,对完成经营目标有较大贡献的;

4、在日常工作中,科学管理,大胆创新,在保障经营的前提下,节约成本费用,效果显著的;

5、在日常工作中,成绩突出,有特殊贡献,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和推动作用,堪称楷模的;

6、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7、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

8、考评期内出勤正常,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9、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10、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11、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12、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13、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取得大专以上文凭或获得其他专业证书

14、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公司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处罚制度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法规,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因工作失职或领导督促不力而造成目标任务未能完成,且差额较大,负面影响较重的;

4、缺乏预见性、前瞻性,不能正确有效地领导本部门人员完成相应工作任务,致使工作受阻,造成公司较大经济损失和负面影响,或使公司信誉受损的;

5、长期工作不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或不服从上级指挥,态度恶劣,工作散漫的;

6、因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并造成相应经济损失和企业信誉毁损的;

9、在发生自然灾害和其它意外事件时,相关责任人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致使事态扩大,损失加重的。

10、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11、拒不执行办公会议决议及公司各项行政指令,致使工作受阻的;

12、工作不负责,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4、滥用职权,违反公司制度,挥霍浪费公司资产,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5、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6、贪污、盗窃、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分的;

17、挑拔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8、泄露公司秘密,从而导致公司利益受损失的;

19、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公司形象的;

20、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21、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公司认为应予以处罚的。

篇3:公司的日常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公司住所:

第三条公司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注册分局登记注册。

第四条分公司由_____公司组建。

第五条公司为分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公司以基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七条公司的宗旨:诚信、优质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八条经营范围: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核定经营范围

第三章公司资本及出资方式

第九条股东姓名或者名称

股东名称身份证号股东住所第十条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必须经公司出具证明分公司章程范本分公司章程范本。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会

第十一条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一)根据其出资分额享有表决权;

(二)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权;

(三)有查阅股东会记录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

(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

(五)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它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二条股东负有下列义务:

(一)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二)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三)公司办理工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四)遵守公司章程规定。

第十三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十四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公司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八)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九)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简单范本公司章程简单范本。

第十五条股东会会议半年召开一次。当公司出现重大问题时或有重大活动时,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或者监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执行董事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的其他股东主持。

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一般决议必须经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对公司分、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以及修改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八条召开正式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三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临时股东会议,就当于会议召开一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公司章程

第五章执行董事

十九条本公司选举执行董事(兼分公司经理)一名,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一条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拟订合同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确方案;

(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执行董事任期三年。执行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六章监事会

第三十三条公司设监事,是公司内部监督机构。第二十四条监事1名,监事任期为三年。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五条监事会设召集人一人,由全部监事三分之二以上选举和罢免。

第二十六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执行董事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第七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二十七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不需要股东会表决同意,但应告知分公司章程范本企业文化公司章程简单范本投资创业。

第二十八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的条件:必须要有半数以上(出资额)的股东同意;

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若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十九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条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结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依法经审查验证、并在制成后十五日内,报送公司全体股东

第三十一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至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当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但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金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三十二条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在依照前条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三十三条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分配。

第九章公司的解散和清算办法

第三十四条公司有下例情况之一的,应予解散:

(一)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和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五)其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股东签字盖章:

年月日

一、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条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并领取法人营业执照后即告成立。

二、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以预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第四条公司住所:市(县镇)路(街)号。

三、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含经营方式)。

四、公司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总额,人民币万元。(要符合法定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或减少必须经股东会代表2/3以上表决权股东一致通过,增加或减少的比例、幅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且不应影响公司的存在。

五、公司股东名称

第八条凡持有本公司出具的认缴出资证明的为本公司股东,股东是法人的,由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行使股东权利。

第九条公司在册股东共人,全部是法人股东

股东名录:

(一)法人股东:

1、法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认缴出资额: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出资方式:(货币或实物或其它)

认缴时间:年月日

第十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并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六、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出席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按出资比例分取公司红利;

3、有权查询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表;

4、公司新增资本时,可优先认缴出资;

5、按规定转让出资;

6、其它股东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7、有权在公司解散清算时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足认购的出资;

3、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4、出资额只能按规定转让,不得退资;

5、有责任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得参与危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6、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7、在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七、股东(出资人)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第十三条出资人以货币认缴出资额。(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认缴出资额,应提交相应证件,经其它股东同意,评估折算成人民币并于公司成立后6个月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在出资证明中注明。)

第十四条出资人按规定的期限于年月日前缴足认资额,逾期未缴足出资的股东,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全体出资人缴纳出资额后,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后,公司对出资人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人即成为公司股东。

篇4:公司日常管理规章制度

为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大纲: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1.公司员工日常管理规章制度

2.公司环保日常管理规章制度

3.职工日常管理规章制度

4.企业日常管理规章制度

5.茶餐厅员工日常管理规章制度

6.幼儿园日常管理规章制度

7.美容院日常管理规章制度

8.服装厂日常管理规章制度

9.员工日常管理规章制度

篇5:公司员工日常管理规章制度

15、在公司内从事暴力行为的;

16、策划、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

17、怂恿他人从事在公司内被禁止的行为的;

18、未经许可将公司机密泄漏于他人或者公开于众的;

19、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20、未经许可将公司物品携带出公司外的;

21、在公司内从事盗窃行为的;

22、收受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公司或者个人的财物的;

23、在其他公司或者办事机构兼职的;

2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25、在禁烟区吸烟的;

26、将危险品、管制品带入公司的;

27、其他违反本规则或者公司的其他规章制度、影响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或者给公司带来损害的行为。

第六章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三十八条社会保险

员工在使用期内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等)由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的人才派遣公司办理。

第三十九条公积金

员工在使用期内的公积金由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的人才派遣公司负责缴纳。

第七章劳动安全卫生

第四十条制度的健全

公司努力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员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以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保障员工的健康。

第四十一条设施的健全

公司努力建立、健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并向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十二条劳动安全卫生规则的遵守

员工必须在充分熟悉劳动安全卫生规则的基础上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规则。

第四十三条劳动安全卫生责任者的任命

公司从员工中任命劳动安全卫生责任者,被任命的责任者在拥有检查权和监督权的同时,负有一月一次向总经理报告的义务。

第四十四条健康检查

公司定期组织全体员工在公司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人才派遣合同另有约定的,从该约定。必要时,公司可以临时组织全体员工或部分员工在公司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员工不得拒绝公司或者人才派遣公司组织的健康检查。

第四十五条工作的限制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限制该员工工作或变更该员工的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同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障该员工的身体健康。

1、由于疾病或者身体衰弱,有必要进行一定的治疗时;

2、身体存在重大障碍,有必要进行特别治疗时;

3、经健康检查,被认为有必要进行特别治疗时。

篇6:公司员工日常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宗旨

日立建机(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称为“公司”)为保证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行,同时保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实现公司与员工共存共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员工工作规则。

第二条适用对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和员工。

第三条员工的定义

本规则中使用的“员工”一词,是指公司基于其与人才派遣公司之间的人才派遣合同(包括劳务合同等)使用的受雇于人才派遣公司并受人才派遣公司派遣的员工。

第四条人才派遣公司的定义

本规则中使用的“人才派遣公司”一词,是指根据中国法律设立、具有合法经营向其他公司或者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等输出劳务或者派遣其雇佣的员工等业务的公司或者组织。

第二章关于员工的一般规定

第五条员工个人资料的提供

员工应当自派遣之日起日内向公司提供以下个人资料:

1、户口簿复印件或者实际居住地址;

2、婚姻状况和家庭状况;

3、身份证复印件;

4、个人简历;

5、健康证明;

6、资格证书(适用于有特殊技能者);

7、本人报名照片(最近三个月拍摄);

8、公司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六条通知义务

员工的姓名、国籍以及第五条规定的应当提供的个人资料中记载的内容发生变化时,员工应当在发生日起10日内通知公司。

第七条保证

员工应当保证其向公司提供的个人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八条擅自公开的禁止

负责管理员工个人资料的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向第三者公开员工的个人资料。

第九条使用关系的确定

公司和员工之间的使用关系的确定基于公司和人才派遣公司之间的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劳务合同。

公司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和员工就使用关系另行签订合同或者协议。

第十条试用期

公司对员工设定期限为三个月的试用期。公司认为员工不符合使用条件的,可以随时与试用期内的员工终止使用关系。

第十一条使用期限

员工的使用期限依照公司和人才派遣公司之间的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劳务合同的约定,员工的试用期包括在使用期限之内。

篇7:公司员工日常管理规章制度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四条本规则和人才派遣合同的关系

本规则没有规定而公司与人才派遣公司之间的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劳务合同有约定的事宜,适用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劳务合同的约定。

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劳务合同有特殊约定的,适用该特殊约定。

本规则及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劳务合同均无规定的,适用国家、上海市的相关规定。

第五十五条本规则的效力

本规则如有与中国现行法律相抵触的内容,则以现行法律为准。

第五十六条本规则的修改

中国的法律发生变化或者公司认为有必要对本规定进行修改时,公司可以对本规则进行修改。

第五十七条本规则的公开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员工公开。员工应当熟知本规则的内容。

第五十八条本规则的施行

本规则自年月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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