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文化建设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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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总则

企业文化建设管理制度

第1条 目的

为规范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管理工作,塑造良好的企业文化建设氛围,健康有序地推进企业文化建设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企业文化建设工作。

第3条 职责划分

企业文化建设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

第4条企业文化建设的基本原则

1、参与性原则。

2.导向性原则。

3.关联性原则。

4.持久性原则。

5.效能性原则。

6,协调性原则。

1.合法性原则。

第2章企业文化建设内容

第5条多层次打造企业文化。打造企业外部形象表层文化;打造企业管理中层文化,进一步完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持续推行公司的有效管理,夯实管理基础;着力培育公司与广大员工的共同利益体,努力使企业与员工的价值观达成一致,以企业文化指导员工的思想,推动企业的发展。

第6条以安全文化为核心建设企业文化。加强员工企业安全核心理念、制度操作及规范、岗位应知应会、案例示范和员工手册等宣传教育工作,并以安全文化为核心不断逐步增设新内容。

第7条加强典型宣传。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活动中典型人物和先进事例宣传,营造员工积极参与企业文化建设的浓厚氛围。

第8条建立健全公司文化案例库。人力资源部应加强员工的先进事迹,外部优秀企业文化建设案例,公司文化的格言、警句、故事等重要宣传素材的收集整理工作。

第9条 加强员工心得交流。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员工积极撰写企业文化活动开展的心得体会,择优编发通讯,并向外推荐优秀稿件,作为员工交流企业文化建设心得的平台。

第3章 企业文化建设途径

第10条领导垂范。各级领导者应深刻理解公司文化,言谈举止要对公司的企业文化建设起到示范作用,通过说服、协商、参与、命令、树立榜样等方式有意识地将企业文化融人日常行为,以身作则,推广企业文化。

第11条 培训教育。培训是集中、系统的教授过程,可以迅速地在全公司形成学习气氛,实现宜传效果。各部门在组织参加企业文化培训的同时还应把企业文化培训纳人本部门的内部培训工作体系,统筹安排,全员培训。

第12条 舆论导引。舆论可以营造氛围,引导行为,通过舆论宣传可以统一员工的意识,宣传企业文化。各部门应通过各种会议,利用公司网站、广播、橱窗等,对公司的核心理念、经营理念、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进行宣传和引导,形成企业文化宣传的良好氛围。

第13条行为激励。对于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充分体现公司精神、作风的行为,各部门不仅要建立奖励机制,还应在年终进行表彰,以强化员工对企业文化的理解和认同,将企业文化逐步内化为员工的理念。

第14条树立典范。员工的行为规范是企业文化的外化形式,直接表达了公司的行为准则和价值取向。各部门应根据公司文化要求,不断完善、健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奖罚考核机制,确保企业文化活动的有序开展。

第15条造就楷模。楷模是企业文化的人格化象征。各部门在塑造先进典型的过程中,要结合企业文化活动内容一并考核,促使员工成为先进典型的同时,也成为企业“文化标兵”。

第16条利用事件。重要事件是表明公司态度、宣传企业价值理念的良好机遇,能够体现出企业文化。为此,各部门应密切配合公司的行为和态度,把握公司内外部重大事件的发生时机,以公司的具体行动表明企业理念。

第17条 活动感染。团体活动以互动、轻松的方式营造了无界限的沟通氛围,使个人的理念在团队活动中得到感染和升华,从而在活动中达到相互影响、相互交流,改变固有的思维定式,认识企业文化理念的目的。各部门、各单位除积极支持与配合公司组织的相关企业文化活动外,还应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创造性地开展企业文化建设活动,加强对本部门员工的思想、观念、行为的影响与塑造,增加内部凝聚力。

第18条形象塑造。形象与文化密切相关,树立和传播企业的形象可以引导和约束员工的行为。

各部门在进行企业形象塑造、展示和传播时,应注重加强员工对企业形象的认知,各项工作必须严格遵循公司企业形象的相关规定,自觉维护企业形象。

第19条建立礼仪。公司礼仪是企业特有的文化活动,可以向员工传递明确的企业文化和价值观。各部门必须遵照公司礼仪的统一规定,或参与公司组织的,或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因地制宜开展相关的礼仪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礼仪修养。

第4章 企业文化培训

第20条 培训是公司开展企业文化建设活动的重要手段,通过培训可以促进员工学习、熟知企业文化。

第21条企业文化培训采用集中培训,分单位、分部门培训,新员工人职前培训等方式进行。培训现场可运用多媒体教学技术,结合板书并设置问答环节,提倡现场互动,力争做到讲述生动、形象易懂,培训氛围活跃。

第22条此外,还可以通过知识竞赛、座谈讨论、撰写心得等多种方式,促进员工学习企业文化。

第5章企业文化建设考核及奖惩

第23条针对各部门企业文化建设活动的开展情况和落实效果,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和考评,并对在活动中考核评选出的优胜部门,在给予一定物质奖励的同时,授予企业文化建设“流动红旗”。

第24条 在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评比的基础上,公司设立企业文化总经理年度特别奖,用于奖励对公司文化建设中具有突出贡献的部门或个人。其奖励标准为:部门5 0元,个人100元。企业文化总经理特别奖由人力资源部和相关部门根据活动开展的质量和效果决定,由总经理颁发。

第25条企业文化建设活动开展不积极,落实效果差,考核不合格的部门,除给予通报批评外,对部门主要负责人罚款20元/次。影响公司文化建设,给公司文化造成不良影响的个人、部门,分别罚款10 元/次、50元/次,其个人罚款由当事人承担,集体罚款由责任部门的负责人分担。

第6章附则

第26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定,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后实施,其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所有。

第27条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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