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装托管协议书(精选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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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品牌服装托管协议书(

品牌服装托管协议书(精选多篇)

委托经销协议

品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品牌市场开发、销售管理、物流管理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 一 章 资 格

第一条乙方是甲方委托的(广东省)市场()品牌市场开发、销售管理、物流管理等唯一的业务代为管理商(俗称托管)。

第 二 章 销售地点

第二条甲方授权乙方管理由乙方开拓的广东卖场。对于乙方在卖场之外的任何地点或工作场所,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第 三 章 权利与义务

乙方在工作中需对下列几项负责:

第三条乙方负责甲方所委托的品牌的市场开发计划、店铺前期开设的谈判、协商、进店事宜,并经甲方审核同意进店,该店的托管合同才能正式生效。

第四条 乙方对卖场的产品流动有库存管理责任,每月根据盘点结果,并把核对后的盘点数据报到甲方,货品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能随意将货品调出卖场,确因业务需要,卖场之间的调动需报批甲方同意。

第五条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货品丢失或损毁等情况,乙方负有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该丢失货品的零售价。

第六条 乙方每月可享受单店两件产品5折的价格作为员工自购,超过两件按货品零售价购买。

第七条 乙方负责要把卖场当天的准确销售明细通过电脑并且统一格式输入发到甲方指定地址。

第八条 乙方要诚实地做销售收支管理帐,当月对帐结果必须于下月3日前寄给甲方。

第九条 乙方负责所委托的合同品牌的所有销售管理。

第十条 乙方要负责总部提供的用品管理。

第十一条 乙方要对卖场的职员管理及顾客维护。

第十二条 乙方负责vip顾客管理。

第十三条 乙方负责本品牌在卖场货品的唯一性。

甲方在工作中需对下列几项负责:

第十四条甲方要负责乙方销售货品的合法性,保证商品符合其销售卖场的质量执行标准,并按照商场要求提供相应文件资料.

第十五条 甲方要确保货源的稳定性。

第十六条 甲方负责提供乙方品牌商品的陈列方案。

第十七条 甲方要负责品牌统一培训和推广。

第十八条 甲方要执行卖场要求的店铺装修标准。

第 四 章 货款结算及托管回报

十九条 货款结算:

1、 甲方直接和卖场签订合同;

2、 甲方直接开具发票给卖场;

3、 销售结算款由卖场直接汇至甲方。

第二十条 托管回报:

1、 乙方的托管回报为:店铺实际销售额×?%;

2、特殊原因,乙方有事实依据可以证明甲方有货品问题、补货不及时、工作配合不适等影响直接导致销售业绩不能达到最低销售额标准,甲方必须按照当月保底额相对应的提成额支付给乙方

第二十一条 托管回报结算方式:银行转账;支付时间:卖场向甲方支付销售结算款后。

第二十二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与托管回报同等金额的服务行业发票。

第二(请您继续关注本站)十三条 乙方的托管回报以月为一个计算期间,且以甲方与卖场月结期间为准。第二十四条 本协议涉及的结算款及费用均以人民币(rmb)计算。

第 五 章 运输、验收、质量问题

第二十五条 运费:发货运费;异店、异地货品调入调出;当地调货等所有运费有甲方承担。

第二十六条验收:乙方必须负责专柜的货品安全,货品到达乙方后,乙方负责在三天内进行数量验收并在发货单上签字确认,传真至甲方。

第二十七条质量问题:若乙方在销售过程中产生的关于货品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当及时与甲方联系,经双方协商后不能确定该质量问题的承担方,任何一方有权要求相关国家鉴定机关对货品进行鉴定。若鉴定属于商品设计,加工、后处理等过程中所出现的质量问题时,由此产生的鉴定,运输,赔偿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若属于乙方保管不善或其他由乙方造成的原因,该条件中所涉及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的托管回报款中扣除,此外,乙方亦负有本协议第三章第五条之规定的责任。

第 六 章 卖场装修

第二十八条 装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九条装修验收合格后,乙方有监管责任;出现监管不善或人为原因造成损坏的,若乙方不能落实事故责任人,则乙方为责任人,同时负有赔偿责任。

第 七 章 其他费用承担

第三十条 以下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1、经甲方认定与商场有合同条款的所有费用;

2、经甲方认可的店铺装修费用;

3、经甲方认可的广告费用;

4、经甲方认可的运输费用(包括区内发生调货费用);

5、产品销售过程中改衣费、检测费、因质量投诉引起的费用;

6、卖场营业员的基本工资、奖金以及福利由甲方承担;卖场营业员的基本工资、奖金由甲方造表并直接划到营业员工资卡上;

7、店铺内经甲方认可批准的适当营业费用,每月以1000元为限,超过部分由乙方承担。第三十一条 以下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乙方自行承担:

① 乙方公司办公费用,

② 乙方公司管理人员费用,

③ 乙方业务交通费,

④ 乙方业务电话费。

⑤ 公共关系维护费(包括进店前开拓费用等)。

第三十二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的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由各方自负;第 九 章 保证金及违约责任

第三十三条 甲方或乙方如有违约行为,应赔偿对方由此产生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第 十 章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第三十四条由于主观或客观因素需要对本协议进行变更时,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方可变更。

第三十五条 甲方在下列情况发生时无需预告即可单方解除本合同,无需乙方的同意:

1、乙方有汇票或支票的拒付、破产等申请或受到刑事诉讼时;

2、乙方受到第三方的强制执行、临时查封、扣押申请时;

3、甲方与乙方因上述项目以外的情况中途解除本协议时,需在预定日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得到对方的同意;

第三十六条 乙方在下列情况发生时无需预告即可单方解除本合同,无需甲方的同意:

1、甲方有汇票或支票的拒付、破产等申请或受到刑事诉讼时;

2、甲方受到第三方的强制执行、临时查封、扣押申请时;

3、甲方未能按本协议规定支付乙方相应费用时;

第三十七条甲、乙双方任意一方依照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单方解除本合同的,解除方应及时与另一方办理交接手续。若乙方拒绝办理交接手续,以甲方的数据为准。

第三十八条甲方与乙方因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以外的情况中途解除本协议时,需在预定日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得到对方的同意。

第 十一 章 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三十九条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厦门仲裁委员会解决,该委的裁决结果对甲、乙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第 十二 章 协议的有效期

第四十条 本协议有效期为两年,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后生效。第四十一条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续签协议优先权;甲、乙双方未续签合同的,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甲方于本协议中授予的一切权利,但甲、乙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不随本协议的失效而终止。

第四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文件;所有与本协议有关的补充文件和制度,应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嗣后签订的补充文件以及制订的制度与本协议某条款(或某些条款)不一致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第四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 定 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

电 话:电 话 :

地 址:地 址 :

日 期:日期:

第二篇:品牌服装托管协议范本

品牌服装托管协议范本

品牌:()

甲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品牌市场开发、销售管理、物流管理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 一 章 资 格

第一条 乙方是甲方委托的(北京)市场()品牌市场开发、销售管理、物流管理等唯一的业务代为管理商(俗称托管)。

第 二 章 销售地点

第二条 甲方授权乙方管理由乙方开拓的北京卖场。对于乙方在卖场之外的任何地点或工作场所,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第 三 章 权利与义务

乙方在工作中需对下列几项负责:

第三条 乙方负责甲方所委托的品牌的市场开发计划、店铺前期开设的谈判、协商、进店事宜,并经甲方审核同意进店,该店的托管合同才能正式生效。

第四条 乙方对卖场的产品流动有库存管理责任, 每月根据盘点结果,并把核对后的盘点数据报到甲方,货品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能随意将货品调出卖场,确因业务需要,卖场之间的调动需报批甲方同意。

第五条 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货品丢失或损毁等情况,乙方负有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该丢失货品的零售价。

第六条 乙方每月可享受单店两件产品5折的价格作为员工自购,超过两件按货品零售价购买。

第七条 乙方负责要把卖场当天的准确销售明细通过电脑并且统一格式输入发到甲方指定地址。

第八条 乙方要诚实地做销售收支管理帐,当月对帐结果必须于下月3日前寄给甲方。

第九条 乙方负责所委托的合同品牌的所有销售管理。

第十条 乙方要负责总部提供的用品管理。

第十一条 乙方要对卖场的职员管理及顾客维护。

第十二条 乙方负责vip顾客管理。

第十三条 乙方负责本品牌在卖场货品的唯一性。

甲方在工作中需对下列几项负责:

第十四条 甲方要负责乙方销售货品的合法性,保证商品符合其销售卖场的质量执行标准,并按照商场要求提供相应文件资料.

第十五条 甲方要确保货源的稳定性。

第十六条 甲方负责提供乙方品牌商品的陈列方案。

第十七条 甲方要负责品牌统一培训和推广。

第十八条 甲方要执行卖场要求的店铺装修标准。

第 四 章 货款结算及托管回报

第十九条 货款结算:

1、 甲方直接和卖场签订合同;

2、 甲方直接开具发票给卖场;

3、 销售结算款由卖场直接汇至甲方。

第二十条 托管回报:

1、 乙方的托管回报为:店铺实际销售额×8.5%;

*本计算方式仅适用于北京百盛复兴门店

2、特殊原因,乙方有事实依据可以证明甲方有货品问题、补货不及时、工作配合不适等影响直接导致销售业绩不能达到最低销售额标准,甲方必须按照当月保底额相对应的提成额支付给乙方

第二十一条 托管回报结算方式:银行转账;支付时间:卖场向甲方支付销售结算款后。第二十二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与托管回报同等金额的服务行业发票。

第二十三条 乙方的托管回报以月为一个计算期间,且以甲方与卖场月结期间为准。第二十四条 本协议涉及的结算款及费用均以人民币(rmb)计算。

第 五 章 运输、验收、质量问题

第二十五条 运费:发货运费;异店、异地货品调入调出;当地调货等所有运费有甲方承担。

第二十六条 验收:乙方必须负责专柜的货品安全,货品到达乙方后,乙方负责在三天内进行数量验收并在发货单上签字确认,传真至甲方。

第二十七条 质量问题:若乙方在销售过程中产生的关于货品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当及时与甲方联系,经双方协商后不能确定该质量问题的承担方,任何一方有权要求相关国家鉴定机关对货品进行鉴定。若鉴定属于商品设计,加工、后处理等过程中所出现的质量问题时,由此产生的鉴定,运输,赔偿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若属于乙方保管不善或其他由乙方造成的原因,该条件中所涉及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的托管回报款中扣除,此外,乙方亦负有本协议第三章第五条之规定的责任。

第 六 章 卖场装修

第二十八条 装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九条 装修验收合格后,乙方有监管责任;出现监管不善或人为原因造成损坏的,若乙方不能落实事故责任人,则乙方为责任人,同时负有赔偿责任。

第 七 章 其他费用承担

第三十条 以下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1、经甲方认定与商场有合同条款的所有费用;

2、经甲方认可的店铺装修费用;

3、经甲方认可的广告费用;

4、经甲方认可的运输费用(包括区内发生调货费用);

5、产品销售过程中改衣费、检测费、因质量投诉引起的费用;

6、卖场营业员的基本工资、奖金以及福利由甲方承担;卖场营业员的基本工资、奖金由甲方造表并直接划到营业员工资卡上;

7、店铺内经甲方认可批准的适当营业费用,每月以1000元为限,超过部分由乙方承担。

第三十一条 以下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乙方自行承担:

① 乙方公司办公费用,

② 乙方公司管理人员费用,

③ 乙方业务交通费,

④ 乙方业务电话费。

⑤ 公共关系维护费(包括进店前开拓费用等)。

第三十二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的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由各方自负;第 九 章 保证金及违约责任

第三十三条 甲方或乙方如有违约行为,应赔偿对方由此产生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第 十 章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第三十四条 由于主观或客观因素需要对本协议进行变更时,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方可变更。

第三十五条 甲方在下列情况发生时无需预告即可单方解除本合同,无需乙方的同意:

1、乙方有汇票或支票的拒付、破产等申请或受到刑事诉讼时;

第三篇:服装品牌托管合同

***品牌托管合同

授权许可方(甲方):******(北京)发展有限公司

被授权许可方(乙方):

甲、乙双方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和法规,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品牌系列事宜,订立本合同。

合同释义

1.本合同所称“商品”系“***”品牌系列商品。

2.本合同所称产品为甲方提供并标以“***”品牌系列商标的服饰。

3.乙方是得到甲方书面授权的合法托管商,应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在甲方指定的商场或地点开设店中店或专卖店。若甲方要求开发新店,则乙方必须配合,若乙方未能按期达到甲方要求,则甲方有权改换其他托管商,并且甲方并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也无须赔偿乙方的损失。

4.本合同使用的货币单位是人民币元(rmb)。

5.本合同双方的各种约定和信息往来均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无效。

第一条、业务范围及期限

一、甲方委托并授权乙方管理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专柜),除此之外,乙方不经甲方书面允许不得在其它地区开设店铺经营甲方任何产品。

二、乙方所有开设、调整、撤除专卖店或专柜,均应通过甲方书面审批。并由甲方直接与商场或店主签订合同。

三、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三天内 向甲方交纳所托管区域的托管履约保证金__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其中装修费用20万元,履约保证金30万元,如双方合作终止时,结清双方所有费用后,甲方无息退还忆方的履约保证金30万元

四、货款支付方式:甲方按照乙方所提货品吊牌金额的30%收取押金,款到方可提货,且每次提货都按此方式进行合作。

五、甲方授权乙方托管的期限为壹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

六、乙方必须保证所开设及管理的甲方店铺只能销售甲方所提供的合法产品。店内不得陈列及销售其他品牌的任何产品。如经发现,甲方有权没收所有冒用的和其它非本品牌货品,且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违约金____元,情节严重的,甲方将追诉乙方对本品牌所造成的损失赔偿金_____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七、乙方不得在任何地方对甲方产品进行批发销售或二级托管。

第二条、运作管理

七、装修管理:由甲方负责招标、监理及费用开支,乙方需协助招标、监督装修人员按时保质地完成装修。

八、货品管理

由甲方提供当季适销货品,货品库存数量由甲方调节。货品所有权、区域间调配权均归属甲方。

为确保货品的运输安全,发货方应严格按公司要求包装货品,并在托运后两个工作日内及时将原始托运单传真至收货方。

收货方在接受货运公司通知时,应及时提货,提货时发现包装破损等异常情况,应当场清点,清点确认有货品丢失、毁坏的应及时通知发货方,并协助发货方索赔。

收货方收到货品时包装完好,且重量相符,但在开箱验货时发现实物与退货单不符,应在第一时间将差异明细单(明细单上须有三名以上当场验货人签名)传真至发货方。

本合同(八.3)项中,发生货品丢失、毁坏且经索赔仍未挽回损失的若发货方为甲方,则损失由甲方承担;若发货方为乙方,则乙方应按公司当时市场售价减去商场折扣以及乙方托管佣部分后的金额赔偿甲方。

本同(八.4)项中发生少货情况且收发方都不能提供有力证据时,若发货方为甲方,则按公司零售价格四折算,双方各承担损失部分的50%;若发现月末盘存少货时,乙方应按零售价赔偿甲方。

九、销售管理

乙方须为托管甲方品牌运作设有符合甲方要求的专职管理人员,确保及时完善地管理、营运每个专柜或专卖店。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托管制度及营运模式,按时按质向甲方提供销售日报、工作汇报及甲方需要的其他报表;及时反馈顾客意见,积极做好品牌在当地市场的宣传推广工作及vip客户的服务,并定期将新发展的vip客户资料和信息反馈给甲方。

乙方须向甲方提交当地市场拓展、销售、回款计划,在得到甲方认可后作为本合同条款之一实施。

由乙方负责托管区域内所有直营店或直营专柜的日常营业管理。

乙方须全面完整地执行甲方任何形式的促销活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可更改活动内容或活动时间。由商场制定的统一促销活动,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商场书面活动方案(如商场无书面活动方案,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商场活动方案提供给甲方),并经过甲方审批方能执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任何促销行为均视为违约行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

约金___元

乙方不得改变货品的零售价,且必须按甲方的打折要求打折。如发现打折超过要求,多给顾客的优惠金额由托管员补齐,乙方不按要求打折累计三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____元。

十、人员管理: 乙方负责营业员招聘、任免和薪酬奖惩;乙方招聘有经验的优秀营业人员,并按甲方管理制度对营业员进行不断培训,严格管理,向甲方提交营业员档案资料、任免建议和考核报告。

十一、财务管理

乙方需保证甲方直营店每月结款能按照与所签合同之规定执行;每月销售额以甲方和商场核对确认的销售额为准;乙方因选择商场有误或督促不力,造成货款回笼延误、短少、坏帐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将保留追诉的权利。

在甲方根据与商场之合约准时开出结帐发票情况下,乙方须保证按时结款、回款,商场合约规定回款日起30天内回款,按正常提点数核算,若迟于此日期,则每拖一个月,该货款对应的乙方提点数下降2%(例如正常为15%,延期一个月为13%)。

乙方须在每月10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各直营网点与商场结算日一致的盘点报表以及流转仓库的盘点报表,并接受甲方不定期盘点抽查。

十二、其他

甲方针对乙方所托管市场制定的销售考核指标、库存考核、利润考核等考核项目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条款之一实施。

协议期间乙方的日常运作管理应严格按上述要求执行,甲方根据此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估,乙方经营管理水平和销售业绩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将通知乙方进行整改,一个月内仍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双方合作。

乙方要及时地处理专卖店(专柜)所发生的各种紧急事件,及时地维修或更换损坏设备和用品。

第三条、费用分摊及收益分配

十三、甲方负责以下费用项目;

商场进场费

专买店(专柜)的货品;

货物由北京运抵当地的长途运输费、季末退货费(不含提货费);

专柜的装修费用,专柜改造、撤场以及撤场道具退回甲方的运输费用;

专柜的道具以及形象装饰用品;

专柜营业员的培训费用;

甲、乙双方因业务往来,邮寄相关资料、文件的费用,各由发出方承担;

甲方邀请乙方参加的各项活动,甲方承担由当地至目的地的单程路费(此费用的报销需乙方正式开店后,凭有效票据方可向甲方报销)。

十四、乙方负责以下费用项目:

进商场以及日常营运中的招待及公关费用。

市内交通运输费以及提货费用。

乙方发生的办公费用、通讯费用(包括店铺内的通讯费用)。

乙方聘用的营业员工资。

外地专卖店及公司正常从乙方调拨货所发生的邮政费用不包含在内。

季末乙方将货品从当地退回甲方的运输费用,季中甲方因其他区域需要而从乙方调拨货品所发生的运输费用不包含在内(事先须经商品部签字确认)。

乙方所管辖专柜的电话装机费用、电话、传真机、文具、清洁用品、柜台灯具维修费用等费用。

为配合甲方的品牌管理,乙方必须自行配置电脑、网络等相关的硬、软件办公设施。其余有关托管营运所产生的费用。

十五、收益分配

甲方提取乙方所负责店铺月销售款额(指汇到公司帐目销售收入上(不含税)之金额的____%作为乙方托管佣金,若回款时发生商场代扣营业员工资、保险、餐费等人员费用、代扣装修、电话费用的,甲方应将此费用加入实际回款中来计算乙方应得之佣金,若当月甲方有以现金方式支付商场的费用,甲方将从实际回款额中减去此费用后来计算乙方应得之佣金,并在收到该月销售回款以及商场费用发票后,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

甲方暂定乙方托管专柜月销售额指标为_____万元,甲方提取销售收入(不含税)_____%作为乙方佣金,低于_____万元甲方提取销售收入(不含税)_____%作为乙方佣金,超过_____万元甲方提取销售收入(不含税)_____%作为乙方佣金。

第四条、知识产权及保密事项

十六、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登记甲方商标或有关的知识产权。

十七、乙方不得仿制或假冒甲方产品,否则甲方将立即终止合同、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并追索乙方对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十八、乙方如获悉任何第三者有侵犯商标或有关知识产权的行为,应立即通知甲方。十九、甲方保证乙方商标及有知识产权的使用不会违反任何第三者的权益。

二十、甲、乙双方确认所有关于本合同签署及执行的资料和协议均属于甲、乙双方的商业机密,不得泄露于任何第三方,不得用于其他任何方面。

第五条、违约责任及合同终止续签规定

二十一、本合同所提及的货品 、直营店场地装修配置及经营权始终归属甲方,并不因合同的变更或终止而发生转移。

二十二、若商场提出撤场要求,则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书面报告及商场通知书等甲方认可的有效证明文件。

二十三、在合同有效期内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必须提前两个月提出书面函件并经对方签署同意后方可终止。

二十四、乙方在协议期满前两个月,应向甲方书面提出续约或不续约的申请。

二十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单方面终止合约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乙方严重违反任何之条款。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在任何情况下关闭其店铺或无故终止合同行为。

乙方相关人员企图阻止任何甲方授权人员进入乙方之营业场所范围、货仓范围、办公范围。乙方破坏甲方良好的商誉及形象。

乙方连续三个月达不到双方确定的销售及店铺拓展计划。

乙方泄露本合同签署及执行的任何商业机密,并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

二十六、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终止合约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严重违反合同之任何条款的。

甲方丧失产品之制造、经营及分销权。

二十七、合同期满未获续约由于任何原因终止后,乙方必须在一周内:

将所有帐余货款及货品转交甲方。

将有关货品及相关商业资料退回甲方。

以上各项经甲方确认通过后,若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将按本合同进行清算,并在一个月内无息返还乙方托管履约保证金,同时,乙须将托管履约保证金收据退回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扣除全数或部分合同保证金。

第六条、附则

二十八、本合同为从属性交易合同,双方为独立法人,并不构成合伙关系。

二十九、乙方必须遵守并执行甲方制订的各项管理制度,并参加甲方召开的全国性业务会议。三十、甲乙双方均不可转让合同上所属任何权利。

三十一、本合同执行期间,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有关法律规定即时协商处理。

三十二、本合同未规定之事项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同意以甲方所在地为法院管辖地。

三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三十四、以下除双方签字事项外无其他内容文字。

甲方:(盖章)北京乙方:(盖章)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税号:税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邮编: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第四篇:服装托管协议书

1代 管 合 同

甲方:厦门芙芮婕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自愿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制定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达成以下合同。

一特许经营项目和方式

1 甲方特许授权乙方在市商场管理“芙芮婕”品牌服饰,乙方不得私自跨区域设点经营。

2 乙方应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最近正身彩色照片两张交甲方保留存档。

二合作期限

1 本合同合作期限:以甲方委托乙方代管商场的合同(由甲方同商场签订)期限为准。

2 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与甲方续签本合同的优先权。若一方有意在本合同期满后继续与对方合作,应在

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乙双方重新签订合同;否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三保证金

1 甲、乙双方自合同签订两日内,乙方须付甲 人民币(单店)合同保证金,此保证金到甲方帐户后,此合同生效。 2 以上合同保证金如在此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因违约而被甲方扣除的合同保证金部分,乙方须在一周内补足合同保证金的

差额部分,否则甲方有权从当月的代管管理费中扣除;

四经营管理

1 甲方提供销售网点所需货品:乙方负责每个零售网点的货品库存控制在 600件以下(特殊情况除外);乙方代管的甲方公司零售网点必须是“芙芮婕”品牌的专卖店或专柜,不可有其他品牌拼入柜内进行销售,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正,并扣除全额合同保证金。

2乙方负责的网点,日常销售折扣必须严格按照甲方书面规定进行,不得擅自调高或调低;若有需要进行促销、打折,乙方必须提前两天向甲方公司书面申请,甲方书面确认回复后方可进行;否则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将从乙方的合同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此经济损失。

3 乙方负责代管当地销售网点的业绩报表的汇总及传真、当地货品调配、库存盘点及追补、货品陈列、展示、营业员的培训、商场业务沟通及同行业品牌的销售信息反馈、建议:

(1)

(2)

(3) 乙方每日必须向甲方传真各网点昨日销售明细; 乙方每周周一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反馈上周各网点销售分析、竞争品牌状况等; 乙方必须严格控制每一个卖场的进销存比率:全年按照春夏、秋冬两个阶段来核算,若乙方把单个网

点退换率控制在20%以内,则甲方按当季的销售额的1%给以乙方奖励;

(4) 乙方每月必须进行实物盘点,且5日前必须向甲方传真上个月正确的进销存报表和实际库存报表;

4 乙方收到甲方货品时,应即日清点与核对,若准确无误,则需将“收货回执”传真给甲方;如有货品短缺等问题,乙方必须于提货后当日内将情况说明附提货人、验货人和乙方签名后以“收货回执”传真给甲方,否则甲方视乙方所收到货品与货单相符。若属于公司质量问题的,由甲方承担;

5甲方书面要求乙方退回公司的部分商品,必须在甲方规定时间内退回,否则视为乙方自己购买此商品,货款直接从合同保

证金中扣除;

6 乙方所有退回公司的货品,必须保持货品的干净整洁、不得有脏、 人为磨损、破损而造成货品质量问题且影响二次销售的,甲方将不予以退、换,视为乙方自己购买此部分货品,货款直接从乙方合同保证金中扣除;

7 乙方每月须及时负责做好对各零售商场的对帐工作,并将商场每月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清单及发票以特快专递的形式寄回公司,同时督促各零售商场的财务部门确保货款的及时回笼;若货款不能回到甲方帐户,此损失由乙方承担;

8 乙方在管理过程中丢失的货品或乙方购买的商品,均按原价的3.5折进行核算。

9 甲方对乙方经营过程中提出的管理要求,乙方必须积极配合执行解决。

五费用分担

1 甲方所承担各项费用如下;

(1)

(2)

(3) 甲方同代管商场合同中规定的费用(营业员有关费用除外); 货品由 厦门 至代管地的往返长途运输费; 甲方提供手提袋;喷绘画、水晶字、pop宣传画;增值税发票;

2乙方承担费用范围如下:

(1)

(2) 自货物到乙方各站(机场、火车站、车站)后产生的一切市内短途费用,由乙方承担; 所有在乙方代管商场的营业员由乙方进行招聘并培训,所产生相关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有发生任何

劳资纠纷与甲方无关;

(3)

(4) 乙方在本合同所签署范围内开拓市场时所产生的任何公关费,招待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垫付代管商场装修费用(经甲方书面确认),此费用在代管商场的正常营业时间内,按12期,每月支

付一期给乙方;。

(5)

(6) 乙方在当地经营过程中的零星支出:文具用品、卖场布置等。 乙方所代管负责网点的货款到达甲方帐户后,且乙方须把代管商场的各项事务处理完毕后,甲方将在十日内

支付乙方所应提取的管理费用;

六 乙方代管提成:

1.商场日常销售按正常折扣、合同规定正常扣率,由甲方指定销售折扣,乙方按以下方式提取的托管费用比率:8折(含)以上为18%;6折(含)-8折为17%;4折(含)-6折为15%;4折以下14%

2.因商场强制促销活动,导致甲方在正常销售折扣下且商场扣率有增加的,则乙方按以下方式提取的托管费用:若商场回款达到吊牌价的40%(含)以下的,则乙方的代管费按销售额的12%提取;回款在40%--50%(含)时,则乙方按14%

提取;回款达到50%以上的则按16%提取。

七 商场保底扣款承担:

1.代管商场因未完成商场保底任务而被商场扣款,此金额甲方承担70%,乙方承担30%。

八合同解除与争议

1合同到期,如双方不愿续约或协议有所更改变动,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乙方须负责追回、结清销售网点的

所有款项及处理清楚所有商场事务;所有费用及提成结算完毕后,同时乙方在履约期间无任何违约行为,甲方将在壹个月内全额无息返还乙方合同保证金。

2 合同争议解决办法:

1.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合同法予以处理。

2.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执,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效,则在甲方住所地法院裁决。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七补充协议

本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地 址:地 址:

签定日期:签定日期:

第五篇:品牌托管协议书范本!!!

品牌托管协议书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

姓名:法定代表人:

地 址:地 址:

邮 编:邮 编: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品牌托管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为拓展 马里奥德亿品牌在四川和重庆地区的营销市场,甲乙双方本着发展的诚意,同意乙方在该地区托管甲方的----品牌系列产品。

第二条

乙方为甲方选择的经营场地必须在当地一二线大型商场作为营业场所. 乙方负责进场谈判,甲方提供进驻商场所需的相关资质,提供货品,承担与商场签订合同中约定的抽成及促销赞助费用、增税发票、店铺装修。

第三条

店铺装修规划:甲方应提供店铺装修的效果图由乙方报商场批准,提供施工图供装饰公司施工,价格由乙方报甲方批准后方可施工。

第四条

由乙方负责店员招募及开店筹备工作(店员培训、货品陈列、新店开张促销策划、客户网络建设等)。

第五条

乙方负责店铺日常营运管理,(进场公关 商场沟通、营销推广、对帐结算、物流配送、仓储,渠道维护等)及按甲方要求开展网络拓展工作。

.

第六条:

甲方制定严格的价格体系,需要促销打折、换季打折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如当地商场需要促销活动打折幅度须报甲方认可后实施。

第七条:

甲方不得接纳除乙方外,成都重庆的任何客户,成都重庆的二级市场由乙方负责开发。甲方不得在乙方托管的地区开发任何客户,如有发现,可按甲方违约处理.

第八条

乙方根据当地消费习惯建议甲方投放款式,若发现滞销商品应及时退换,若进货后发现次品,乙方在一周内告知甲方,并说明次品原因进行退换,,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九条 结算方式

1. 甲方负责托管区域店员的工资、社保、销售提成、节假日加班费.上述发生的款项甲方须在每月的25

号汇入乙方指定帐户,由乙方支付给店员。

2. 甲方按托管区域内商场销售额的10%支付给乙方,作为乙方为甲方做托管工作的报酬。

3. 在托管区域内商场结款到甲方账上3日内,甲方须把商场销售额的10%汇入乙方指定的帐户。

第十条

一方对因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且该义务不受本协议履行终止或解除的限制。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第十一条

本协议可根据双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1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等各种法律文件;

2.甲方与乙方托管区域各商场所签订的合同作为本协议附件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是指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如自然灾害、地震和国家政府管制等等。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如果甲乙方未按本协议履行义务,将视为违约,违约方按每月销售额30%支付的违约金,如果低于对方因该违约行为所实际受到的损失(包括各种因之产生的费用、开支、额外责任,以及合同履行后所可以获得的直接利益),则对方保留进一步要求违约方进行补偿的权利,但必须提供相关损失的证明,且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行为所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甲方推出托管区域撤场为止。

本协议—式四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二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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