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机房维保合同精品多篇

来源:范文范 3.12W

新版机房维保合同精品多篇

机房维保合同 篇一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中央空调维修保养协议:

一、应甲方要求乙方为甲方中央空调进行维修保养,乙方中央空调主机_______台、冷却塔_______台。

二、付款方式的约定

1、甲乙双方经协商约定后即可签定维修合同,签定合同后,乙方应在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清洗保养材料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待甲方确认、验收后,乙方把材料安放在甲方指定地点,以便及时施工。

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甲方付乙方总费用的________%,乙方将机组清洗保养完毕,待甲方验收合格,甲方须将合同款付清剩余总款的30%.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应保证乙方的维修工具及配件的安全性,甲方应保证维修所需的水电正常,甲方应提供给乙方机组的运行参数及电路原理图。

三、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期间,若出现不能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条款所确立义务者,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2、甲、乙双方因本协议发生争议,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当地法院解决。

其他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2、乙方应在规定的日期内完成清洗保养工作,如超过合同日期从乙方总工程价中每天扣除________元。

3、工程期从人员进入现场开始计算_________日内完工。

4、乙方人员在甲方施工时应无条件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

5、在设备维护过程中,由于施工所引起的人员事故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本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单独取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_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机房维保合同 篇二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进行年期维修保养,以保证甲方厨房运作正常。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具体的委托维修保养事宜商定如下:

一、维修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维修内容:详见附件1《委托保养内容及执行方式》。

三、双方责任:

(1)、乙方提供24小时服务,负责甲方厨房设备维修,甲方厨房设备出现故障时,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小时内派技术人员赶到维修地点,以最快的速度清除故障。

(2)、如遇到因气候或者交通堵塞或其他不可抗力或意外因素等非乙方原因导致乙方没能在接到通知后小时赶到维修地点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但乙方在上述因素消除之后应及时赶往维修地点进行维修。未能及时赶到现场处理故障,每次扣费5%。

(3)、如遇外购品配件损坏,其订购周期应及时知会甲方(国内配件最长二周,国外配件最长二月),力争尽快恢复使用。未能及时供货每次扣费5%。

(4)、甲方负责厨房设备的日常保养清理、清洁及维修时的必要协作与支持。

(5)、乙方人员的食宿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

四、付款方式:

(1)、支付乙方例行保养及应急维修费用(含人工费、交通住勤、材料辅料消耗等)为一年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开始正常维护,维护保养满个月后经甲方工程部确认设备正常,甲方支付年度服务费用的25%。维护保养满6个月后经甲方工程部确认设备正常,甲方支付年度服务费用的25%。维护保养满9个月后经甲方工程部确认设备正常,甲方支付年度服务费用的25%。维护保养满一年后经甲方工程部确认设备正常,甲方支付年度服务费用的最后25%。乙方先开具合规发票一月内付清,每次付款________元正。

(3)、有发票引起的任何问题,由乙方负责。

五、计费约定:

(1)、上述费用不含更换零配件及材料消耗费用,乙方在为甲方维修设备时,如需要更换零配件,将另行对配件进行报价,形成报价单,得到甲方认可并签字确认后,方能进行后续配件更换及维修工作,其所更换的配件仅收成本费,附件2《主要零配件价格汇总表》,甲方也可选择自购配件。维修配件材料费单个材料费用在________元以下的由乙方承担。

(2)、另外报价的配件及材料费实行季结算方式,乙方提供票据及更换确认依据,甲方需凭相关依据按实支付配件等款项。

六、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即生效。

七、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可以对本合同进行补充、修改、变更,但非经双方达成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八、本合同中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随意变更、修改。

九、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厨房设备所在地法院起诉。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

机房维保合同 篇三

使用单位(甲方)

维保单位(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日常维护保养的电梯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为《电梯维护保养及金额明细表》(见附件一)中列明的甲方使用、管理的电梯提供日常的维护、保养和抢修服务。

第二条 日常维护保养内容

乙方应当按照《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完成半月、月、季度、半年、年保养项目,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第三条 日常维护保养标准

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维修规范》、的相关规定。除上述标准外,还应当满足甲方提出的如下要求:

1、合同履行期间,根据国家标准结合乙方的工艺和规范,对设备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等维护保养工作,以保持设备的正常进行。

2、每次保养前必须通知甲方现场负责人,取其同意后方可进行保养工作。

3、停止设备运行的保养维修工作,应有明显的检修标志。

4、发现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通知甲方负责人,必要时可以停止使用。

5、乙方应提前30日内通知甲方电梯设备定期检测(年检)时间,提交各类年检所需资料,在甲方填写盖章后由乙方将资料送达检测部门,并完成年检工作。年检费甲方支付,逾期不年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6、乙方提供 24小时急修服务。乙方负责日常电梯一般故障的维修处理和意外事件的技术性服务支援,如遇电梯困人等紧急意外事件,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半小时内赶到甲方现场处理,而日常的小故障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后1小时内派出技术人员到场进行维修;如故障在12小时内不能修复,乙方应将设备故障以及原因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存档备查,如因配件供应问题则故障修复时间顺延,并在故障电梯现场挂有“温馨提示”警示牌并注明故障现象和修复大概时间。

7、维修人员必须持上岗证,每次维修结束后填写“电梯保养维修报告书”,由甲方指定负责人对每次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签字后方可。报告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自存档。

8、如有主要设备损坏或发生安全事故,应另作事故记录,双方存档备查。

9、电梯所有故障由乙方免费维修(大中修除外)。

10、乙方维保人员进场维保领取机房钥匙时需在钥匙领用表上签字,同时乙方维保完工后,维保项目单据需有甲方工程主管以上人员签字确认方可有效。否则,甲方可视为乙方未履行维保拒付维保费用。

11、乙方工作人员维保项目时必须严格按合同项目要求内容进行维护。否则视为缺项,甲方有权扣减维保费用。

12、如合同签订后造成原维保公司退场,其原维保电梯由乙方免费维保并保障电梯正常运行与电梯通过年检。

13、电梯常用的零配件损坏(例如光幕,外呼板等)先由甲方自行购买,乙方负责安装上,不得另外收费。如果甲方无法购得的由乙方报价后经甲方同意再由乙方进行购买,乙方不得拖延时间。更换下来的零件由甲方收回并有权处置。

14、乙方应提交一份维保计划时间表格给甲方,以便甲方有计划的出停梯保养通知告知业主。

15、如果电梯钢丝绳收短酌情收费。 如需要更换电梯钢丝绳,由乙方报价甲方酌情采购,乙方安装所需费用应以市场价格给予甲方优惠。

16、每15天至少对电梯进行一次维保,缺少一次扣100元,维保费每季度结算一次,凭维保单结算。

17、电梯底坑及电梯机房的卫生由乙方负责清扫干净,打扫工具及抹布由甲方提供。

18、电梯五方通话的维修、维保由乙方负责,如需更换维修另行报价,必须保证年检合格,如果年检没有合格认定是因维护保养原因造成的由乙方负责自行解决。

四条 日常维护保养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乙双方同意期限届满后续约的,应当于期限届满15日前重新签订合同。

第五条 日常维护保养费

维护保养费( )总计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第六条 结算方式

(一)甲方按( □季 □半年 □年 )支付维护保养费,具体支付时间和金额为:下季度前10日支付上一季度的维保费用人民币: 元整(¥ ) ,由甲方于下季度前10日提供确认的《半月维保项目内容》、《季度维保项目内容》《半年度维保项目内容》《年度维保项目内容》和填写支付金额申请,在收到乙方每期维保费足额发票后付款给乙方。

(二)支付方式: □支票 汇到乙方指定帐号。

第七条 日常维 护保养方式: □清包 □半包 □大包。

第八条 乙方抢修服务热线电话: 。

抢修服务时间(困人除外):乙方提供 24小时急修服务,30分钟内到达,维修时长短视具体故障而定。

第九条 驻场:乙方( □是 ■否)提供驻场作业服务。

驻场作业人员职责: 附件 。

第十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护保养义务,发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议。

2、有权要求乙方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乙方的维护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

3、未能按期开具发票和不按合同约定服务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维护保养费。

(二)义务

1、应当对每台电梯建立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并供乙方查询。签订合同前应当向乙方提供如下资料或复印件:

(1) 产品合格证;

(2) 使用维护说明书;

(3) 电气原理图;

(4) 电气敷设图;

(5) 安装说明书;

(6) 电梯整机、安全部件和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结论副本或结论;

(7) 电梯运行全部记录;

(8) 故障及事故记录;

(9) 改造、重大维修原始记录;

(10)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

(11)电梯施工自检记录;

(12)上年度的检验报告;

(以上电梯相关资料由甲方保管,乙方只在需要时查阅)。

2、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防雷、通风、通道、电话通讯、监控摄像和报警装置等系统安全可靠;并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通往机房、底坑、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通道畅通、照明充分。

3、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安全管理:

(1)负责电梯钥匙的使用管理;

(2)负责对乙方的维护保养记录、修理记录签字确认;

(3)负责对乙方提交的电梯安全隐患提示单签字确认。

(4)如果更换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4、应当制定电梯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和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5、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

6、除乙方无法解决的情况外,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与电梯维护保养有关的工作。

7、应当为乙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

8、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 个月,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第十一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及相关资料。

2、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

(二)义务

1、应当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许可。并向甲方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理;电梯困人时,应当在 30 分钟内(此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分钟)抵达现场。

3、现场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且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4、作业中应当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

5、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每月向甲方书面报告所维护保养电梯的运行情况、零部件使用情况、易损件的更换情况及电梯更换修理需求。

6、对所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运行负责,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拆除保养电梯上的任何零配件。

7、建立回访制度(包括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维修质量、是否按照规定实施维护保养等)。

8、应当配合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对电梯的定期检验,并参与电梯安全管理活动。

9、应当妥善保管电梯图纸及相关资料,并在合同终止后交给甲方。

10、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三) 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费用的,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延误部分费用千分之三 的违约金。

(四)因甲方违反约定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的,甲方应当按照当月当台维保梯的维保费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五)因电梯使用、甲方管理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经政府相关检验部门认定属电梯使用、甲方管理原因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六)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乙方应当于收到甲方通知(包括口头或书面)于当日内立即返工,如违反;扣罚当月当台梯50%的维保费,情节严重的(以上情况出现两次以上)可扣除未付维保费并解除合同。

(七)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电梯检验检测不合格的,乙方还应当承担电梯复验费用。并按照年度总维保费的5%标准支付违约金。

(八)因维护保养原因(经政府相关检验部门认定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此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一 种方式解决(任选一种):

(一)依法向所管辖的区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南宁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一)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增值服务的,双方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二)维护保养记录是记载电梯运行、维护、保养的依据。每台电梯均应当建立独立的维护保养记录。维护保养记录应当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保存时间为4 年。普通维修、重大维修与抢修记录均应当与维护保养记录一并保存。

第十六条 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方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乙方:

住所:住所:

许可证号码:许可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传真电话:

户 名:户 名: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 号:帐 号:

年 月 日年 月 日

机房维保合同 篇四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为保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备(设施)的完好和正常运行,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就乙方为甲方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的相关设备(设施)提供维保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1、保养对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见附表 )

2、保养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月,保养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3、合同金额:本合同含税总金额为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细项见附明细表)

4、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见工作范围与方式列表)

2、抢修服务

乙方提供热线抢修服务(抢修热线电话为:____________),对于在约定抢修时段里提出的抢修要求,乙方应做到在________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并在__________抢修完成。

3、抢修时段

热线抢修时段选择表

1法定工作时间

2周一至周日,每天 8 小时

3周一至周日,每天 12 小时

4周一至周日,每天 24 小时

1、甲方责任

(1)甲方应尽可能为乙方人员提供有关保养、维修的各种方便,并根据保养任务清单确认乙方的保养行为。

(2)甲方在设备(设施)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

(3)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条件及时付款。

(4)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责任

(1)乙方应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工作范围和定义为甲方提供设备的保养,热线抢修和维修服务。在保养期内应定期对对应项目进行检查,维持设备设施的正常安全运行。乙方应保证维修的及时到位,如因乙方不按约定时限维修保养,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将该项维修保养事务委托给第三方,由此发生的费用概由乙方承担。

(2)定期书面向甲方通报保养及维修的情况。

(3)定期书面向甲方报告保养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零部件使用情况、易损件的更换情况,并做好详细记录。

(4)指导甲方正确操作及安全使用设备(设施),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5)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设备、其它财产、人身损害或其它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负责按实际损失额进行赔偿。

(6)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如双方任何一方欲终止本合同,均应于本合同终止前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期满后结清维修保养费用及交接维修事宜。如本合同期满,而甲乙双方均未书面提出结束合作,则本合同有效期自动顺延年。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

3、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5、本合同一式___份,双方各持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盖章:盖章:

日期:日期:

机房维保合同 篇五

甲方:

乙方:

保修设置名称、日期及价格

合计(大写)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特委托甲乙维修保养机器。为保证甲乙双方权益,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 甲方必须确保乙方机器在合同期内正常使用,如机器发生故障时甲方须随叫随到,接电话后在8小时内赶到(特殊情况须征得乙方谅解同意。最迟24小时赶到)。

二。 甲方在合同期内应免费为乙方机器一个月进行清洁保养一次。并随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三。 凡我部上门保修人员,请查有关手续或电话咨询,最好直接找合同代表,以免发生误会和假冒。

四。 乙方在保修期内不得使用不标准的消耗材料,任意拆装机器或另请他人维修,否则后果自负。

五。 在保修期内如有零配件损坏需更换时,甲方须告之乙方管理员,所需费用乙方当日一次结清。

六。 在保修期内 需消耗材料一律厂价送货上门,免收任何服务费。

七。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付款签字后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机房维保合同 篇六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一下简称乙方)

甲 方: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

签著地点:__________

签著日期:_____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服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对安装于下述位置电梯实施保养服务:__________

1、的建筑物名为_____________的小计_____台;

2、的建筑物名为_______________的小计_____台;

3、的建筑物名为__________的小计_____台;

4、的建筑物名为__________的小计_____台;

三、服务期限

自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为期__________年。

四、服务时间

(一)、本合同规定的服务一般在乙方的工作时间内进行,若有特殊需要,乙方可在任何时间提供服务,只需另行计费。

(二)、本合同所述设备若发生故障需要应急处理时不受时间限制,即乙方对设备提供365天,24小时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

五、服务内容及双方责任

(一)、乙方的责任

1、本合同的服务方式为小包保养,服务时应严格遵守乙方有关的规章制度。

2、每月二次派技术人员,根据国家标准及乙方的工艺和规范,按《电梯定期保养工作项目单》(见附件一)的内容及要求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等保养工作,以使设备正常运行。

3、提供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并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特殊情况一小时内到达。

4、负责服务期内保养不当所造成的损坏件应调换。

5、因保养不当停梯,若在十个工作日内未能恢复运行的,将免收该台一个月的保养费;在一个月内未能恢复运行的,将免收该台设备一年的保养费。

6、配合政府部门对服务期内的设备实施年检,并对因保养不当而产生的整改项目进行整改。

7、当发现或发生非保养责任事故时,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整改。当事故严重影响设备安全运行时,有权通知甲方停止使用该设备。

(二)、甲方的责任

1、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和服务项目进行考核和确认。

2、保养时,给予乙方合理充分的停梯时间并设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

3、使用乙方提供的或经乙方认可的备品配件,以确保整机性能的正常和安全。

4、为维护乙方的技术权益,以坏(旧)换新的方式购买乙方的专用部件。

5、负责支付非乙方保养不当所更换的电梯零部件材料费。

6、因管理、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而需要修理和更换的,需与乙方签订修理合同。

7、服务期内,第三方若对本合同设备实施改造、修理、装饰、更换的,应在实施前书面通知和征得乙方的同意,并在工程结束时通知乙方对设备进行检查,因工程实施而影响设备性能和非经乙方同意的项目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理。

六、服务费用

七、付款方式:

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服务费用总额的_____%,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余下款项在服务期结束前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八、本合同不承担项目

(一)、土建工程中的电梯井道壁、井道工字钢、井道灯、井道防水、井道隔离网、机房电源等附属设施的改造、修理、装饰、更换、清理和维修等工作。

(二)、因甲方使用管理不当或人为损坏,或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修理和更换工程。

九、其他

(一)、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及附件所规定之外的服务项目时,乙方以报价单形式报甲方同意后由乙方提供有偿服务。

(二)、在保养或维修前应事先通知给甲方,并在服务项目结束后必须由甲方代表签字认可,并将更换下的废旧零件给甲方认可,如没有得到甲方代表签字认可,甲方有权视本次服务无效。

(三)、甲方要求提供超越本合同所列的服务内容时,所支出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以报价单的形式报甲方同意后实施服务。

(四)、因国家颁布或修订有关标准而需要增加设备功能时,乙方以报价单形式报甲方同意后由乙方提供有偿服务。

(五)、乙方在实施服务后,甲方若未及时支付应付的费用,乙方有权按银行贷款利息2倍向甲方索取违约金。

(六)、保养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物,由甲方按照当地环境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七)、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需另签订一份《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二。

(八)、本合同以外经双方确认的附件、协议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九)、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先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乙方的工作内容和其它约定事项皆按原合同实行。

(十一)、任何一方若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结清所有费用后办理终止事宜。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签署盖章后生效。

甲方(章):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

机房维保合同 篇七

乙方:__________

保修设置名称、日期及价格

┌────────┬────────┬────────┬────────┬────────┐

│机器名称│机器型号│保修金额│保修开始日期│保修期限│

├────────┼────────┼────────┼────────┼────────┤

││││││

└────────┴────────┴────────┴────────┴────────┘

合计(大写)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特委托甲乙维修保养机器。为保证甲乙双方权益,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 甲方必须确保乙方机器在合同期内正常使用,如机器发生故障时甲方须随叫随到,接电话后在8小时内赶到(特殊情况须征得乙方谅解同意。最迟24小时赶到)。

二。 甲方在合同期内应免费为乙方机器一个月进行清洁保养一次。并随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三。 凡我部上门保修人员,请查有关手续或电话咨询,直接找合同代表,以免发生误会和假冒。

四。 乙方在保修期内不得使用不标准的消耗材料,任意拆装机器或另请他人维修,否则后果自负。

五。 在保修期内如有零配件损坏需更换时,甲方须告之乙方管理员,所需费用乙方当日一次结清。

六。 在保修期内 需消耗材料一律厂价送货上门,免收任何服务费。

七。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付款签字后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 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机房维保合同 篇八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修方 ):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信守。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1 维修保养服务设备范围及具体维修保养内容

(或另行制作《维修保养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

1.2 乙方指派专业人员(根据相关行业规定,持有上岗证书)对甲方的空调机组每 年 进行 四 次定期检查保养工作,自合同签订后 7 日内进行首次定期维修保养,每隔3个月进行下一次维修保养工作。

1.3 乙方负责对甲方空调机组提供紧急抢修服务,当甲方机组发生故障时,提供电话咨询;若故障仍未排除,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小时内到达甲方单位现场开始抢修工作,以保证甲方机组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并投入运行。

1.4 乙方在服务期间,应指派工程师对甲方现场操作和维修人员进行培训,以增强甲方人员对机组的认识和了解。

第二条 服务要求

2.1 乙方对甲方空调机组进行维修保养之前(抢修除外),应该提前 3 日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协调安排相关工作。

2.2 乙方在检查保养过程中,发现损坏、报废的零部件及时报甲方确认。如需更换的配件或购买其他材料,在保证质量、价格优惠的前提下,乙方可购买零部件,但须报请甲方确认同意。

2.3 乙方保证工作人员具备相应资质,并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技术安全规范与甲方现场的管理制度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工作,在工作过程中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自己负责。

2.4 乙方每次维修保养结束后,应将甲方现场清理干净,避免污染。

2.5甲方设备遇到紧急情况不能正常使用,乙方应免费为甲方提供紧急抢修服务,乙方在接到甲方电话后应当在 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抢修(紧急抢修联系人姓名: 联系方式: )。

第三条 服务期限

本合同约定保养服务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 服务验收

4.1 甲方验收代表: 姓名: 联系方式: 。

4.2 验收标准:乙方购买的所有配件均为原厂正宗产品;甲方的办空调设备顺畅运行。

4.3 乙方在每次定期检查保养或维修保养后 3 天内,须向甲方提交详细的检查运行报告及改善方案或维修保养书面报告,并经甲方验收代表签字认可,该方案与报告作为确认乙方服务成果以及甲方支付服务费的依据。

第五条 服务费用及付款

5.1 本合同费用共计 元(人民币),大写: 。此费用包括劳务费、交通费、培训费、税金等相关费用,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收取其他费用。

5.2 在乙方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时,若系统中的设备、零部件等正常损耗或损坏需要更换时,乙方应该免费更换修理,所需材料每件 元以内(包含 元)由乙方承担,每件超过 元的,超过部分由甲方承担。

5.3 乙方在维修过程中,若产生合同约定以外的费用,必须提前做出书面申请并附费用清单,报甲方批准,否则甲方不承担该费用。

5.4 付款时间及比例:

付款次序付款比例(%)付款金额(元)付款条件

第一次 合同签订后 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

第二次

第三次

备注:乙方提供正规税务发票作为甲方付款的前提条件

5.5 付款地点: 。

5.6 付款方式: 。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 甲方应协调乙方与第三方关系,提供空调设备相关资料、图纸和工作记录档案及其他相应工作条件。

6.2 在检查保养过程中,若因甲方人员人为损坏而造成设备无法使用,将由甲方承担配件及维修费用。

6.3 在检查保养过程中,若甲方自购空调机组配件,应保证配件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6.4 在维修保养过程中,若因乙方技术人员的失误而造成甲方机组产生故障或配件损坏,乙方须免费提供配件及维修的一切费用,并尽快将甲方机组修复,造成其他损失的应当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6.5 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应由其履行的合同义务。

6.6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保守在为甲方服务期间所获得的技术秘密、商业机密等。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比例向乙方支付维修保养费用。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未支付费用金额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7.2 乙方若不能按照本合同及相关附件进行年度定期保养,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照合同约定服务费的 3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达 5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价款的 20 %支付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损失。

7.3 在紧急抢修过程中,乙方若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进行抢修工作,甲方有权利另行聘请他人抢修,相关费用甲方可直接从未付价款中双倍扣除,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抢修不及时造成的损失。

7.4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下列情况发生,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服务费的 2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选择按照乙方提供保养的时间或定期保养次数,扣除或要求乙方退还未完成工作量的服务费用,并赔偿损失:

(1)乙方在紧急抢修任务中累计 2 次不能及时进行抢修工作;

(2)在现有技术条件下,经过 2 次维修空调机组仍无法正常运行;

(3)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以旧件换取空调零部件的;

(4)乙方不按安全规范进行维修或因维修质量问题,导致出现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5)未经甲方同意将维修保养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

(6)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第八条 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相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相对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照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变更或解除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a. 提交 人民法院管辖;

b. 提交 仲裁。

第十条 合同效力及其他

10.1 合同履行期间,双方与合同有关的来往传真、电话、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 如需修改或者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0.3 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向甲方经办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经发现,甲方可立即全面终止合同,同时提请有关部门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10.4 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是合同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与本文不一致,以本文为准;如补充协议与本文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10.5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甲方(法人公章)乙方(法人公章)

住所地: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住所地: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

机房维保合同 篇九

项目名称:

使用单位:

维保单位:

使用说明

1、适用范围:本合同适用于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日常维护保养。

2、维保单位: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从事电梯维修保养的单位。

3、日常维护保养:对电梯进行的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等日常维护或保养性工作。其中清洁、润滑不包括部件的解体,调整只限于不会改变任何安全性能参数的调整。

4、清包:只提供劳务,不提供任何电梯零部件。

5、半包:既提供劳务,又免费提供部分电梯零部件。

6、大包:既提供劳务,又免费提供大多数电梯零部件(电梯:曳引机、控制柜

主板、曳引钢丝绳、轿厢装饰除外;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扶手带、电机、控制柜主板除外)。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使用单位(甲方)

维保单位(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日常维护保养的电梯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为《电梯维护保养及金额明细表》(见附件一)中列明的甲方使用、管理的电梯提供日常的维护、保养和抢修服务。

第二条 日常维护保养内容

乙方应当按照《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完成半月、月、季度、半年、年保养项目,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第三条 日常维护保养标准

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维修规范》、的相关规定。除上述标准外,还应当满足甲方提出的如下要求:

1、合同履行期间,根据国家标准结合乙方的工艺和规范,对设备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等维护保养工作,以保持设备的正常进行。

2、每次保养前必须通知甲方现场负责人,取其同意后方可进行保养工作。

3、停止设备运行的保养维修工作,应有明显的检修标志。

4、发现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通知甲方负责人,必要时可以停止使用。

5、乙方应提前30日内通知甲方电梯设备定期检测(年检)时间,提交各类年检所需资料,在甲方填写盖章后由乙方将资料送达检测部门,并完成年检工作。年检费甲方支付,逾期不年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6、乙方提供 24小时急修服务。乙方负责日常电梯一般故障的维修处理和意外事件的技术性服务支援,如遇电梯困人等紧急意外事件,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半小时内赶到甲方现场处理,而日常的小故障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后1小时内派出技术人员到场进行维修;如故障在12小时内不能修复,乙方应将设备故障以及原因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存档备查,如因配件供应问题则故障修复时间顺延,并在故障电梯现场挂有“温馨提示”警示牌并注明故障现象和修复大概时间。

7、维修人员必须持上岗证,每次维修结束后填写“电梯保养维修报告书”,由甲方指定负责人对每次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签字后方可。报告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自存档。

8、如有主要设备损坏或发生安全事故,应另作事故记录,双方存档备查。

9、电梯所有故障由乙方免费维修(大中修除外)。

10、乙方维保人员进场维保领取机房钥匙时需在钥匙领用表上签字,同时乙方维保完工后,维保项目单据需有甲方工程主管以上人员签字确认方可有效。否则,甲方可视为乙方未履行维保拒付维保费用。

11、乙方工作人员维保项目时必须严格按合同项目要求内容进行维护。否则视为缺项,甲方有权扣减维保费用。

12、如合同签订后造成原维保公司退场,其原维保电梯由乙方免费维保并保障电梯正常运行与电梯通过年检。

13、电梯常用的零配件损坏(例如光幕,外呼板等)先由甲方自行购买,乙方负责安装上,不得另外收费。如果甲方无法购得的由乙方报价后经甲方同意再由乙方进行购买,乙方不得拖延时间。更换下来的零件由甲方收回并有权处置。

14、乙方应提交一份维保计划时间表格给甲方,以便甲方有计划的出停梯保养通知告知业主。

15、如果电梯钢丝绳收短酌情收费。 如需要更换电梯钢丝绳,由乙方报价甲方酌情采购,乙方安装所需费用应以市场价格给予甲方优惠。

16、每15天至少对电梯进行一次维保,缺少一次扣100元,维保费每季度结算一次,凭维保单结算。

17、电梯底坑及电梯机房的卫生由乙方负责清扫干净,打扫工具及抹布由甲方提供。

18、电梯五方通话的维修、维保由乙方负责,如需更换维修另行报价,必须保证年检合格,如果年检没有合格认定是因维护保养原因造成的由乙方负责自行解决。

四条 日常维护保养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乙双方同意期限届满后续约的,应当于期限届满15日前重新签订合同。

第五条 日常维护保养费

维护保养费( )总计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第六条 结算方式

(一)甲方按( □季 □半年 □年 )支付维护保养费,具体支付时间和金额为:下季度前10日支付上一季度的维保费用人民币: 元整(¥ ) ,由甲方于下季度前10日提供确认的《半月维保项目内容》、《季度维保项目内容》《半年度维保项目内容》《年度维保项目内容》和填写支付金额申请,在收到乙方每期维保费足额发票后付款给乙方。

(二)支付方式: □支票 汇到乙方指定帐号。

第七条 日常维护保养方式: □清包 □半包 □大包。

第八条 乙方抢修服务热线电话: 。

抢修服务时间(困人除外):乙方提供 24小时急修服务,30分钟内到达,维修时长短视具体故障而定。

第九条 驻场:乙方( □是 ■否)提供驻场作业服务。

驻场作业人员职责: 附件 。

第十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护保养义务,发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议。

2、有权要求乙方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乙方的维护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

3、未能按期开具发票和不按合同约定服务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维护保养费。

(二)义务

1、应当对每台电梯建立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并供乙方查询。签订合同前应当向乙方提供如下资料或复印件:

(1) 产品合格证;

(2) 使用维护说明书;

(3) 电气原理图;

(4) 电气敷设图;

(5) 安装说明书;

(6) 电梯整机、安全部件和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结论副本或结论;

(7) 电梯运行全部记录;

(8) 故障及事故记录;

(9) 改造、重大维修原始记录;

(10)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

(11)电梯施工自检记录;

(12)上年度的检验报告;

(以上电梯相关资料由甲方保管,乙方只在需要时查阅)。

2、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防雷、通风、通道、电话通讯、监控摄像和报警装置等系统安全可靠;并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通往机房、底坑、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通道畅通、照明充分。

3、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安全管理:

(1)负责电梯钥匙的使用管理;

(2)负责对乙方的维护保养记录、修理记录签字确认;

(3)负责对乙方提交的电梯安全隐患提示单签字确认。

(4)如果更换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4、应当制定电梯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和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5、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

6、除乙方无法解决的情况外,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与电梯维护保养有关的工作。

7、应当为乙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

8、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 个月,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第十一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及相关资料。

2、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

(二)义务

1、应当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许可。并向甲方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理;电梯困人时,应当在 30 分钟内(此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分钟)抵达现场。

3、现场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且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4、作业中应当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

5、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每月向甲方书面报告所维护保养电梯的运行情况、零部件使用情况、易损件的更换情况及电梯更换修理需求。

6、对所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运行负责,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拆除保养电梯上的任何零配件。

7、建立回访制度(包括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维修质量、是否按照规定实施维护保养等)。

8、应当配合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对电梯的定期检验,并参与电梯安全管理活动。

9、应当妥善保管电梯图纸及相关资料,并在合同终止后交给甲方。

10、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三) 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费用的,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延误部分费用千分之三 的违约金。

(四)因甲方违反约定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的,甲方应当按照当月当台维保梯的维保费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五)因电梯使用、甲方管理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经政府相关检验部门认定属电梯使用、甲方管理原因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六)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乙方应当于收到甲方通知(包括口头或书面)于当日内立即返工,如违反;扣罚当月当台梯50%的维保费,情节严重的(以上情况出现两次以上)可扣除未付维保费并解除合同。

(七)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电梯检验检测不合格的,乙方还应当承担电梯复验费用。并按照年度总维保费的5%标准支付违约金。

(八)因维护保养原因(经政府相关检验部门认定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此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一 种方式解决(任选一种):

(一)依法向所管辖的区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南宁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一)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增值服务的,双方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二)维护保养记录是记载电梯运行、维护、保养的依据。每台电梯均应当建立独立的维护保养记录。维护保养记录应当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保存时间为4 年。普通维修、重大维修与抢修记录均应当与维护保养记录一并保存。

第十六条 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方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乙方:

住所:住所:

许可证号码:许可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传真电话:

户 名:户 名: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 号:帐 号:

年 月 日年 月 日

机房维保合同 篇十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信守。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1 维修保养服务设备范围及具体维修保养内容。(或另行制作《维修保养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

1.2 乙方指派专业人员对秦俑三号坑遗址陈列照明系统(以下简称照明系统)每 年 进行 四 次定期检查保养工作,自合同签订后 日内进行首次定期维修保养,之后每隔3个月进行一次维修保养工作。

1.3 乙方负责对甲方陈列照明系统提供紧急抢修服务,当甲方照明系统发生故障时,乙方应及时提供电话咨询;若故障仍未排除,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 小时内到达现场,与甲方协商确定维修方案,现场开始抢修工作,以保证甲方照明系统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并投入运行。

1.4 乙方在服务期间,应指派工程师对甲方现场操作、设备管理、值班及维修人员进行培训,以增强甲方人员对照明系统的认识和了解。

第二条 服务要求

2.1 乙方对甲方照明系统进行维修保养之前(抢修除外),应该提前 3 日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协调安排相关工作。

2.2 乙方在维修保养过程中,发现损坏、报废的零部件及时报甲方确认。如需更换的配件或购买其他材料,在保证质量、价格优惠的前提下,乙方可购买零部件,但须报请甲方确认同意。

2.3 乙方维修人员须由熟悉本系统安装、调试的人员组成相对固定的工作小组,维修时计算机控制系统专业人员必须到场,在照明系统维修完毕后对控制系统进行刷新调试,确保照明系统正常运行。

2.4 乙方保证工作人员具备相应资质,并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技术安全规范与甲方现场的管理制度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工作,在工作过程中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自己负责。

2.5 乙方维修保养结束后,应将甲方现场清理干净,避免污染。

2.6在照明系统遇到紧急情况不能正常使用,乙方应免费为甲方提供紧急抢修服务(紧急抢修联系人姓名: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条 服务期限

本合同约定保养服务期限为年,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第四条 服务验收

4.1 甲方验收代表姓名: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

4.2 验收标准:乙方购买的所有配件及耗材均为原厂品牌产品;甲方的照明系统顺畅运行。

4.3 乙方在每次定期检查保养或维修保养后 3 日内,须向甲方提交详细的检查运行报告及改善方案或维修保养书面报告,并经甲方验收代表签字认可,该方案与报告作为确认乙方服务成果以及甲方支付服务费的依据。

第五条 服务费用及付款

5.1 本合同费用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 元)。此费用包括劳务费、交通费、培训费、税金以及乙方雇佣机械、特殊工具等相关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收取其他费用。

5.2 在乙方对成列照明系统进行维修保养时,若系统中的设备、零部件等正常损耗或损坏需要更换时,乙方应该免费更换修理,所需材料每件 元以内(包含 元)由乙方承担,每件超过 元的,超过部分由甲方承担。

5.3 乙方在维修过程中,若产生合同约定以外的费用,必须提前做出书面申请并附费用清单,报甲方批准,否则甲方不承担该费用。

5.4 付款时间及比例:

付款次序付款比例(%)付款金额(元)付款条件

第一次 合同签订后 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

第二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乙方提供正规税务发票作为甲方付款的前提条件

5.5 付款方式: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 甲方应协调乙方与第三方关系,提供照明系统相关资料、图纸和工作记录档案及其他相应工作条件。

6.2 甲方应做好对系统的保护工作,教育员工按照规范操作,按期检查系统运营情况。

6.3 在维修保养过程中,若甲方自购照明系统配件,应保证配件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6.4 乙方指派的专业人员应当根据相关行业规定,持有上岗证书。

6.5 在维修保养过程中,若因乙方技术人员的原因造成甲方设备产生故障或配件损坏,乙方须免费提供配件及维修的一切费用,并尽快将甲方设备修复,造成其他损失的应当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6.6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应由其履行的合同义务。

6.7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保守在为甲方服务期间所获得的技术秘密、商业机密等。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比例向乙方付款。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未支付费用金额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7.2 乙方若不能按照本合同及相关附件进行定期检查保养,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款的 0.3%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达 5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价款的 20% 支付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损失。

7.3 在紧急抢修过程中,乙方若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进行抢修工作,甲方有权另行聘请他人抢修,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双倍支付给甲方,甲方也可直接从未付费用中双倍扣除。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抢修不及时造成的损失。

7.4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下列情况发生,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合同总价款的 2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选择按照乙方提供保养的时间或定期保养次数,扣除或要求乙方退还未完成工作量的服务费用,并赔偿损失:

(1)乙方在紧急抢修任务中累计 2 次不能及时进行抢修工作;

(2)在现有技术条件下,经过2次维修,照明系统仍不能正常运行;

(3)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以旧件换取机组零部件的;

(4)乙方不按安全规范进行维修或因维修质量问题,导致出现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5)未经甲方同意将维护保养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

(6)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第八条 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相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相对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照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a.提交 __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辖;

b.提交 ___________仲裁。

第十条 合同效力及其他

10.1 合同履行期间,双方与合同有关的来往传真、电话、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 如需修改或者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0.3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向甲方经办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经发现,甲方可立即全面终止合同,同时提请有关部门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10.4 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是合同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与本文不一致,以本文为准;如补充协议与本文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10.5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___份。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字页)

甲方(法人公章) 乙方(法人公章)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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