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合作承包协议书

来源:范文范 2.59W

第一篇:合作承包协议书(货运)

货运合作承包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为充分有效地发挥甲乙双方各自优势,提高货运市场竞争能力,根据铁道部有关文件精神和甲方与上海铁路局运输管理处签订的___次五定班列包车运输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双方合作并由乙方承包次五定班列宁波北站点事宜,共同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作承包式

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__提供给乙方承包经营。发站______________,到站______________广东境内铁路部门允许的到达站,车种为______________,货物品类为______________号及其以上运价号的货物(危险品除外),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二条 考核基数和费用支付

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甲方对乙方每日考核基数为两车(节)车皮。乙方必须于当日装车后按考核基数向______________站缴交铁路运费及装卸费,并向甲方支付合作管理费每辆________元,每日________元。如乙方当日装车不足两辆的按考核基数两辆支付铁路运费、装卸费和管理费。如乙方当日装车超过两辆的(以四辆为限),按实际装车数支付铁路运费、装卸费和管理费。乙方多装车的管理费,在承包期届满时,可以冲抵少装车的管理费。

第三条 保证金

为保证协议的履行,乙方在本协议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保证金计人民币叁拾万元。在承包期满时如乙方无违约责任时,甲方在____日内如数退还保证金。

第四条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保证乙方为次班______________站点的独家合作承包人,如将______________车辆再发包给他人经营的,承担支付双倍保证金的违约责任。

2.协调_______铁路局、_______及_______列站的关系,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继续承包经营的,按本协议承包期限每少一日赔偿乙方损失________元。

3.发生班列晚点、甩车及货损时,甲方有义务代乙方向铁路部门进行索赔。

乙方责任:

1.严格按装运规定组货装车,不得装运危险品和禁运品,不得隐瞒重量及匿报货物品名,违者依铁路规定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及时支付铁路运费、装卸费及管理费,连续拖欠三天不交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按本协议承包期限每少一日赔偿甲方损失 ________元。

3.自觉遵守铁路货场规定,协调好宁波北站及广州各列站的关系。发生货损时,及时提供相应材料。

4.如乙方擅自终止本列的履行,甲方有权不退还保证金并在三日付清拖欠的运费、装卸费及管理费。

第五条 其他约定

1.如遇铁道部、上海铁路局调整班列运费价格时,则本协议运费价格相应调整。

2.乙方与甲方考核时间与铁路部门同甲方的考核时间同步进行,并享受铁路部门与甲方同等的优惠待遇。

3.本合作承包期限届满后,如甲方继续取得________年度次班列的承包权,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约权。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全仅代表和乙方各执一份,送交甲方董事会和宁波北站各一份。

本协议经甲方全权代表和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篇:货运合作承包协议

?货运合作承包协议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为充分有效地发挥甲乙双方各自优势,提高货运市场竞争能力,根据铁道部有关文件精神和甲方与上海铁路局运输管理处签订的___次五定班列包车运输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双方合作并由乙方承包次五定班列宁波北站点事宜,共同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作承包式

甲方将次五宝班列宁波北站点每日的四节车皮提供给乙方承包经营。发站宁波北(含余姚),到站棠溪等广东境内铁路部门允许的到达站,车种为棚车和敞车,货物品类为5号及其以上运价号的货物(危险品除外),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二条 考核基数和费用支付

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甲方对乙方每日考核基数为两车(节)车皮。乙方必须于当日装车后按考核基数向宁波北站缴交铁路运费及装卸费,并向甲方支付合作管理费每辆________元,每日________元。如乙方当日装车不足两辆的按考核基数两辆支付铁路运费、装卸费和管理费。如乙方当日装车超过两辆的(以四辆为限),按实际装车数支付铁路运费、装卸费和管理费。乙方多装车的管理费,在承包期届满时,可以冲抵少装车的管理费。

第三条 保证金

为保证协议的履行,乙方在本协议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保证金计人民币叁拾万元。在承包期满时如乙方无违约责任时,甲方在____日内如数退还保证金。

第四条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保证乙方为次班列宁波站点的独家合作承包人,如将宁波北站点车辆再发包给他人经营的,承担支付双倍保证金的违约责任。

2.协调上海铁路局、宁波北店及广州各列站的关系,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继续承包经营的,按本协议承包期限每少一日赔偿乙方损失________元。

3.发生班列晚点、甩车及货损时,甲方有义务代乙方向铁路部门进行索赔。乙方责任:

1.严格按装运规定组货装车,不得装运危险品和禁运品,不得隐瞒重量及匿报货物品名,违者依铁路规定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及时支付铁路运费、装卸费及管理费,连续拖欠三天不交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按本协议承包期限每少一日赔偿甲方损失________元。

3.自觉遵守铁路货场规定,协调好宁波北站及广州各列站的关系。发生货损时,及时提供相应材料。

4.如乙方擅自终止本列的履行,甲方有权不退还保证金并在三日付清拖欠的运费、装卸费及管理费。

第五条 其他约定

1.如遇铁道部、上海铁路局调整班列运费价格时,则本协议运费价格相应调整。

2.乙方与甲方考核时间与铁路部门同甲方的考核时间同步进行,并享受铁路部门与甲方同等的优惠待遇。

3.本合作承包期限届满后,如甲方继续取得________年度次班列的承包权,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约权。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全仅代表和乙方各执一份,送交甲方董事会和宁波北站各一份。

本协议经甲方全权代表和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p&nbsp;align=right>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篇:国际货运合作协议书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协议书

协议号: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

为了更好地开展海运进出口业务,促进外运及外贸的发展,经充分友好协商,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海运进出口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般规定

1、 海运进出口业务系指各类与整箱/拼箱货物及散货海运进出口相关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订

舱、报关、报验、装箱、短途运输、取得有关货物的单证或支付有关的费用等。

2、 除非另行书面约定,货物不包括危险货物、贵重物品、尸体、骨灰等。其中,危险货物系指为

或可能会变成为有危险性的、易燃的、放射性的、有毒性的或有破坏性的货物;贵重物品系指金银、硬币、钞票、可流通的票据、宝石、古董、字画、工艺品及类似财物。

3、 除非另行书面约定,否则乙方无义务为出运货物安排保险。

4、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指示提供服务。若甲方指示不准确或不完整,乙方可以按照其认为合适的方式

行事,而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费用概由甲方承担。

5、 乙方可安排货物装于舱面或舱内而无须通知甲方。甲方有特殊要求除外。

6、 如果运输单证(提单和/或海运单)是以乙方的名义签发,并且,该单证明确载明乙方为承运人,

则,当该单证的规定(包括管辖法院和法律适用条款)和本协议的规定不符时,以该单证的规定为准。

7、 书面形式包括电报、电传、传真或任何用电子方式所作的记录。

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8、 乙方应克尽职守谨慎行事,否则,乙方应对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9、 乙方不承担非乙方指定的第三人(包括但不限于承运人、仓库场站经营人、装卸公司、港口当局

以及其他货运代理人)的行为和疏忽所造成的损失,除非乙方在选任该第三人时存有严重疏忽。

10、除非有明确的书面约定,乙方在任何情况下对任何性质的迟延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损失及市

场损失)不承担责任。

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1、甲方应保证货物一般性质及品名、唛头、包数或者件数、重量、体积以及进仓编号的准确性。

12、甲方应对其提供的资料或指示不准确或不完整而导致的损失、费用、支出向乙方负责。

13、甲方到期应缴纳的款项不得以任何索赔、反索赔或债务为由扣减或迟延支付。

14、对甲方欠付的任何款项,乙方对甲方托运的任何货物享有留置权而且可以不履行向甲方交付有关

任何货物(不限于欠款所涉货物)文件和单证的义务。乙方因行使该项权利而引起的任何影响和法律后果,甲方应负责消除和补偿。另外,甲方拖欠款项,乙方还有权选择对甲方交付的所有货物(不限于欠款所涉货物)只提供运费到付提单而不论甲方是否要求乙方提供运费预付提单。

业务操作要求

15、甲方应不迟于预订船期前 5 个工作日以托运单的形式向乙方发出指示;托运单发出后,若订舱

内容发生变更,甲方应不迟于船舶开航前 3 个工作日以传真或其他书面的方式通知乙方并经乙方书面确认,在此情况下,有关运价和费用应重新商订。乙方应在收到托运单或更改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对乙方指示予以书面确认。

16、托运单必须载明托运货物的品名、件数、唛头、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运价以及其它

特别要求,托运单上应注明本协议编号并加盖乙方“订舱公章”或“公司业务章”。

17、甲方如与船公司签有运价协议,应在托运单上明确注明该运价协议编号及运价,否则乙方将不承

担运费误差责任。

18、当货物要求紧急出运时,甲方应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经双方书面确认船期后再行安排订舱装运。

19、甲方应不迟于截关日前,办理交接手续,

签收收货记录单,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概由甲方负责。

20、乙方将在船舶预计开航日之前一日以传真方式将提单样本及费用清单交甲方确认,甲方应于当日

予以回复。甲方确认无误后,乙方于船舶开航后1个工作日内提供正本提单以及其他有关文件和单证。

21、甲方委托乙方报关,应出具专门的书面委托书,并提供办理报关所须的一切文件和单证,包括但

不限于外贸合同、商检证书、核销单、许可证、报关单、手册、商业发票、装箱单以及国家规定之有关批准文书等。

运费、费用及支付

22、运费和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甲方须在托运单上注明)。

23、如果运费按货物尺码或重量计收,双方对尺码或重量发生争议,应按照上述第19条规定的收货

记录单所载明的数字计收运费。

24、收货人在目的港逾期提货或不提货,甲方应连带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风险和费用。

25、所有特殊之运价均需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生效,生效日期以开航日期为准。

26、订舱定额费、内装箱包干费、门-门包干费、仓储费等人民币费用均按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为准。

27、甲方应不迟于每月20日结清上月30日以前开航的业务款项,汇入乙方指定银行帐号,并提供付

款明细或其它有关凭据,以利乙方向银行查询及时销帐。若甲方在任何连续的60天内未通过乙方或向乙方订舱,甲方应在乙方交付正本提单前付清所有费用。

索赔

28、甲方向乙方提出的任何索赔应是书面的,并从甲方或其委托人或货主知道或应该知道损失产生之

日起14天内提出,否则,将被视为对索赔权利的完全放弃。

29、无论对乙方提起合同之诉还是侵权之诉,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均适用。

30、乙方同意在货物出运后和其他有价单据,乙方负责为甲方申请补办并承担补办费用。

协议生效及终止

3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年日。

32、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33、协议存续期间,任何一方如欲终止本协议,应提前15天正式通知对方并得到对方书面确认。

34、协议终止后双方应承担原协议期内已经发生的业务所引致的义务与责任。

管辖法院和法律适用

35、本协议项下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由上海海事法院管辖。

甲方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乙方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随附 1. 甲方加改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商务部企业备案表 或 交通部无船承运人证书(如甲方为货贷企业)

第四篇:承包经营合作协议书

承包经营合作协议书

合作方1:(以下简称甲方)

合作方2:(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合作、共同发展、一起双赢的精神,经双方平等协商就承包经营事宜达成以下合作条款。

一. 乙方承包经营甲方店第一年支付15万承包金.第二年以后都是16万每年.

二. 承包期为一年, 首期在承包开始日的2014年10月 20日支付 2 万元保证金,以后每月1日支付当月承包金 125000元.承包结束前承包金用首期支付的保证金冲抵部分.

三. 承包金包含房租和工商税务收费.

四. 承包期间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甲方不参与不干预乙方的经营.

五. 乙方承包以前的甲方对外的各种欠款,乙方不承担支付的义务.

六. 甲方以前经营期间的顾客存款,未消费完毕的金额和未完成的服务,在顾客持卡消费时乙方进行登记,按照消费金额进行统计列出明细,在月底乙方在交纳下月承包金时直接减去本月的持卡顾客实际消费金额.

七. 承包期间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在对外的事务处理和水电收费上给予帮助.尤其是水电费,协助乙方继续以以前的形式交纳水电费.

八. 今后乙方承包期间如需小型装修或翻修由乙方自行解决.

九. 乙方承包经营期间承诺和美容部配合,介绍和支持顾客到美容部消费.

十. 承包合作期间双方有问题协商解决,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无法承包时合作自行解除.

十一. 甲方在承包开始以前必须保证完成乙方开业所需的各项投入,甲方对仪器设备进行详细登记,列出明细给乙方(授权方------接受方----和证明人------签字有效),承包结束时由乙方后来投入的产品和仪器设备归乙方所有.

十二. 承包期间如果乙方违约则甲方不退还保证金,如果甲方违约除退还乙方保证金以外,另外支付 2万违约金.

十三.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正式生效,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2014年10月日起执行.

签订合同双方: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200年月日

这是按造合同打的

第五篇:承包合作经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租给乙方的场地符合国家对娱乐场所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茶楼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承包给乙方的茶楼名称: 。位于

2.场所面积共 ㎡,其中第一层 ㎡,第二层 ㎡。租于乙方

3.该场所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承包期满交还还给甲方时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 承包期限、用途

1.该场所承包期限共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2.承包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场所,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承包,则必须在承包期满______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承包合同。

第四条 承包金用支付方式

1.该场所每年承包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

2.承包金支付方式如下:

a 按月付款,每月承包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由乙方在每月 日前,将款项汇入甲方银行帐户: ,作为 (上或下)月份的承包金。

b 自本同签订并生效后______天内,乙方支付甲方诚意金人民币 元(大写: 整),该款项作为乙方的预付承包金,甲方应开具相应的收款收据。

第五条 承包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在承包期间,根据甲方与 年 月 日签订的《租赁合同》,应当由甲方承担或代缴的的相关费用,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交纳,以保证场所的正常运作和经营。

(2) 。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乙方应按时交纳经营税收、场地水电及其他与经营相关的费用,如不按时交纳费用引起的后果则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

第六条 场所的修缮与使用

1.在承包期限内,甲方保证该场所的使用安全(乙方使用不当除外),其它所属硬件设施的维修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a 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_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b 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包的场所及其附属硬件设施。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者经济赔偿。

3.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七条 合作经营具体事项

1.由于在整个经营区内,甲乙双方各自独立经营茶和足道按摩项目,所以双方应有各自独立的水,电,气,表。

2.独立的法人代表以及国家要求的各种证件。

3.光纤网络资源共享。由乙方分担每月 元

4.接待大厅和厕所,走廊双方公用,由 方负责管理和维护。

5.双方工作人员若非业务需要不得在另一方经营场所内走动。

6.停车位公享。

7.乙方添置的各种设施,设备,在合同期满后乙方拥有处置权。

8.双方不得干预对方的经营和管理。

9.经营中产生的任何纠纷都必须由双方负责人商议解决。不可单方解决。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本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提供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场所设施,严重影响经营。

(2)甲方未履行房屋的修缮义务,严重影响经营。

3.在承包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所承包给乙方的场所: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迁变动场所房屋结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应用于场所经营用途以外的用途。

(3)利用所承包的场所进行非法活动。

(4)未按约定交纳承包费逾期一个月。

4.承包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5.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时,甲、乙双方协助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九条 场所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承包期间场所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设施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的,应于______日内向对方提出异议。

3.乙方应于承包期满后,将承包场所及附属设备、设施如数交还给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的场所及附属设施应保持完好的状态,不得留下物品或者影响场所的正常经营。对未经同意留下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应负违约责任。

2.承包期间,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0.1%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承包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经营场所。乙方逾期归还,则应向甲方支付双倍承包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承包期未到甲方强行收回场所,甲方当付乙方双北承包金以及装修费用。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同的态度进行协商,若协商不行,则应向承包场所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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