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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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情况汇报

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年度自然资源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2021]383号)文件及《**

市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局积极推进开展各项工作,现将各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发证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以及2022年具体推进措施和进度计划:

(一)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发证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

1、**县土地面积**平方公里,辖**镇**乡,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常住人口**万,全县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涉及**个乡镇**个行政村,参考农经权发证数据估算,约**万户农房需开展“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财政投入专项资金**万元,目前政府已拨付金额**万,已支出金额**万。

2、自2016年7月不动产发证工作启动以来,我县始终坚持“一户一宅”“面积法定”“权属合法”“界址清楚”的基本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及集体建设用地做到“应登尽登、应发尽发”。去年12月底已完成航飞**个村屯,外业航飞率为100%;三维建模**宗,完成率为100%,权籍调查已完成**多宗,完成率为100%;已公示数量**,完成率为100%;数据已汇交到权籍库**宗,完成率为100%。

3、在开展权调工作中经过第三方公司实际调查并公示后,较多村民反应宅基地、房屋原有权利人已故,未办理继承登记,子女长大分户、家庭内部矛盾纠纷等多种原因房屋权利人尚未明确,同时近几年分户造成的违规建房、违规拆旧建新农宅较多,导致应发证宗与总宗地数出入较大,经统计余下符合“应登尽等”可发证宗数约**万宗,目前已登薄**宗,登薄率**%。已于今年2月16日在**县**乡**村开展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仪式。**县**镇**村和**乡**村分别作为2020年和2021年全区乡村振兴试点村之一,**村共有农房**户,符合应登尽登的**户,村集体建设用地**宗,符合应登尽登的**宗;**村共有农房**户,符合应登尽登的**户,村集体建设用地**宗,符合应登尽登的**宗,目前均已全部登薄发证到农户手中。

(二)2022年具体推进措施和进度计划

1、严格按照农房“房地一体”确权登记的工作要求。对象是对符合“一户一宅”且不突破“三条红线”开展“应登尽登”的“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实现登记发证“最大化”。

2、加强村级协调工作。协调村委会和村民积极参与到农房登记工作中来,提高确权和调查效率。

3、因地制宜,按照实际情况进行确权登记。

4、加强农房登记数据质量。按照“农房一体”不动产登记数据汇交包标准的要求,对作业单位已完成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进行“三检一验”。

5、力争3月底前完成“应登尽登”发证任务90%以上,6月底前100%完成。

二、林权登记数据整合汇交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以及2022年具体推进措施和进度计划:

(一)林权登记数据整合汇交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

1、**县共有集体林地面积**万亩,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时登记打印林权证36536本、面积289.7万亩。

2、根据林权数据特点,本次整合不得将原有成果推倒重来,而林权基础数据量大,时效性差,涉及面广,如何确保项目不返工,快速、有序、高质量开展工作,我县将林权存量数据整合并入全县林权类权籍调查测绘项目,统一对全县的林权数据进行综合修正整合。经与县保密局协商后,我县的林权基础数据和矢量化图层已经从涉密电脑拷贝出来,为数据整合工作提供了基础数据。通过聘请第三方公司完成林权登记数据整合汇交。

3、由于原林权登记与林权类不动产登记的具体做法、材料清单以及测绘成果精度要求都有很大的区别,开展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要求高技术规程严,建议上级部门多组织登记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或者组织去已全面开展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市县进行实地交流学习,加快推进林权常态化登记工作。

(二)2022年具体推进措施和进度计划

1、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落实主体责任,统筹推进林权不动产登记及林权发证查漏纠错工作,按照区厅、市局对林权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布署,大力争取县委、县人民政府和财政部门的支持,确保顺利完成我县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任务。

2、成立林权发证查漏纠错及不动产登记工作领导小组,抽调技术人员成立工作队伍,并聘请有资质的测绘技术单位逐年完成林权发证查漏纠错及不动产登记工作任务。

三、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2022年具体推进措施和进度计划

(一)核实已登记成果权属状况。核实已登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权属状况,对集体土地所有权有关情况发生变化的,通过不动产登记系统办理登记、更新成果。

(二)需更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界线确定。

1、已登记集体土地所有权界址发生变化,但导致变化的法定文件(如土地征收批准文件)中已有明确界址坐标的,不再开展权属指界和不动产测绘。

2、已登记集体土地所有权界址发生变化的,依据权属变化材料,编制不动产单元代码,按规定履行权属调查程序。条件具备的,实地指认权属界线,采用解析法实测界址点。条件不具备的,可利用高分辨率正射影像图,经图上指界签字后采集界址点坐标,形成地籍调查成果。对重要的以及影像上不清晰或有争议的界址点,采用解析法实测。

3、存在权属争议且一时难以解决的,编制土地权属争议原由书,查清权属争议主体,经争议各方指认,对有争议部分划定争议区,设立争议宗地,编制不动产单元代码;对无争议部分土地设定不动产单元代码并编码,核实并确定权属界线,对界址走向进行详细描述,纳入登记范围。

四、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以及2022年具体推进措施和进度计划

(一)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

1、按照《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对历史遗留问题进行摸底排查,涉及历史遗留问题项目两个(**、**),涉及户数**户,涉及人数**人,涉及原因都是开发商主体灭失造成楼房烂尾。

2、我县制定下发《**县关于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对历史遗留问题妥善解决,截止2021年11月30日完成**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并登记发证。

(二)2022年具体推进措施和进度计划

1、都是开发商原因造成烂尾楼,无法办理不动产证问题。因开发商挪用购房者资金、签订阴阳合同、一房多卖、手续不完备私下签订买卖合同售房等原因,造成项目无法完成竣工、缴纳税费导致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由县协调小组协调相关部门完备手续办理,涉及法律责任的建议走司法程序处理。

2、鉴于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涉及面广、情况复杂、跨越时间长,成立**县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负责召集,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县级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税务局、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司法局、县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中心等组成成员单位,定期召开一次,一事一议。

3、力争12月底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率达到60%以上。

五、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登记财产工作,并大力推广宣传“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充分利用“网络优势”助跑“优效提速”,全面引导企业和群众自行采用网上申请、网上缴费、自助打印。让“数据在外多跑路”、老百姓“不出门不跑路”。

****自然资源局

202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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