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底政府工程欠薪治理及春节前解决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的情况汇报

来源:范文范 2.08W

关于年底政府工程欠薪治理及春节前解决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的情况汇报

关于年底政府工程欠薪治理及春节前解决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的情况汇报

近来,我大队联合区财社、规建在辖区内开展年底政府工程欠薪治理及企业、施工单位工人工资支付治理专项行动,对各政府工程项目及企业、施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登记造册,特别是2017年12月13日,在市人社局召开人力资源部关于工人工资支付视频会议及12月16日召开的省政府关于2018年春节前工人工资支付工作视频会议后,在区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我局劳动监察大队狠抓落实全力做好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企业及施工单位

从2017年12月16日至今,共排查企业40多家。按目前排查的情况来看,园区内绝大部分企业工人工资均属正常发放,用工秩序良好。由于各相关职能局积极配合、工作到位,整体局面可控,尚未出现因欠薪问题引发群体集体上访的问题。

(二)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

我局劳动监察大队联合区财社、规建对我区6个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项目;2XX大道项目;3XXX公园建筑工地;广场(食品加工区);卫生院升级改造项目;大道三期工程项目。)进行了全面排查。截止2018年2月6日,在排查的过程中我局劳动监察大队既没有发现上述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存在欠薪的情况,也没有接到任何有关上述6个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存在欠薪的投诉。

(三)今年岁末与其他时段相比,没有出现农民工欠薪问题集中爆发的迹象,年末接到的投诉与平时相比基本持平,这也是我大队判断春节前我区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可控的依据。据统计,2017初至今,我大队共接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23起,涉及260多人 涉及金额600多万。其中较为典型的案例:一是茂名市XX氮肥拖欠员工工资一案在我大队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已移交司法机关),传来好消息150多名工人已拿到2015年间的部分工资。二是XX租房一期项目经全力化解为工人追讨工资金额共计20多万。

(四)春节前待化解的问题及建议

自2017年12月16日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相关会议以来,我区共接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6起,其中4起已解决,较为典型的是园区内2间企业其工程项目承包商拖欠30多名工人工资共计20多万,经我局劳动监察大队介入调查处理,在企业的积极配合下,30多名工人20多万的工资已全部足额拿到手。在尚未处理完毕的个案中XXX广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存在的欠薪问题,涉及的主体较多、涉及的工人较多、金额较大,情况较为复杂。具体情况如下:

2017年12月26日,我大队接到XX池等人投诉XX化工存在欠薪行为。接到投诉后,经对劳资双方进行调查询问,该公司法人代表承认存在欠薪事实。但由于XX目前正处于破产重整阶段,其相关的债权债务及工人工资支付问题已进入司法程序,工人工资的支付问题理应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即已进入司法程序的欠薪案件不在我部门的受理管辖权限内。我局的主要职责是协助、指引司机配合法院由指定的清算小组(管理人)做好债权的登记(审定欠薪的金额)。清算小组审定欠薪金额后,关于如何发放、何时发放都应由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但由于此案涉及的工人较多、金额较大,可能存在非法上访和越级上访的风险。

X

综上述,建议:

一是由于此案涉及工人多,金额大,可能存在不稳定因素。我局劳动监察大队继续在职权许可的范围内继续做好协调工作。同时做好工人的法制教育工作,指引工人依法按规配合法院和管理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二是加强与其他兄弟部门的沟通,全力做好春节前的维稳工作。

三是建议XX38万元科创经费,在XX广拖欠工人工资问题未解决之前,暂不划拨至XX的账户,而是由中XX人XX个人向科创局以现金的形式借款,用于发放工人工资,待企业经营好转后再向XX广法人(XX)追偿。若此建议可行,则在我局劳动监察大队的全程监督下尽快在春节前两天完成工人工资的发放。

另一起未处理完毕的投诉为,2018年1月10日我局劳动监察大队接到车XX等5人投诉XX事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谢X建)拖欠其5人2017年5月至12月工资共计约65000元。经我大队介入调查处理,该公司法人代表谢X建已与5名工人达成协议,定于2018年2月10日结清工人工资,我局劳动监察大队将继续全程监督落实工人工资支付情况。

二、目前我区欠薪特点

我区园区企业都是一些有资质、实力强的企业,如涉及园区企业的劳资保障问题都能快速化解。但就目前我大队接到的劳动投诉个案分析,我区的欠薪投诉案例存在如下特点:

一是在劳动违法案件举报、投诉的接待中,经常遇到投诉者委屈可怜却又提供不出必要的证据;没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拿不出职工签到表、拿不出职工花名册和领薪花名册。这对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增加了很大难度。这些个案主要存在个体经营户中。

二是部分企业不规范发包、转包。建筑领域工程的层层转包,产生了大量非法用工主体,资金支付扯皮,各方权利义务不明确。以园区某企业外墙脚手架工程为例,在该工程项目中,园区企业已向项目承包商支付了项目工程款(100%),但由于承包商将此项目工程转包他人,造成了该项目工程出现欠薪的情况。

三是承包商把工人工资及材料款混淆无法分开,部分承包商以追讨工人工资的名誉追讨工程款。

针对此,下一步

一是定期检查企业(个体私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职工签到表、职工花名册和领薪花名册情况。同时通过普法宣传增长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为司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提供条件。

二是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维护农民工权益最直接、最有力、最有效的保障,要始终把征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作为保护农民工权益的重中之重,做到应收尽收并做好管理工作。

三是做好受理案件台账,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关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规定,坚决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四是落实总承包企业欠薪清偿责任制。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全面负责,分包企业对分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直接负责。总承包企业要对分包企业劳动用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日常动态监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总承包企业因转包、违法分包工程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总承包企业承担欠薪清偿责任。

三、工作中的问题及建议:

(一)由于我区属于经济功能区,不属于行政区,在开展工作中,受实际行政权限制,多数业务在市劳动监察支队的指导下开展,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工作进展。

建议:争取理顺我区劳动监察管理体制,解决独立执法资格问题,落实专职监察人员问题。

(二)我局劳动监察大队工作基础、人员组建力量薄弱。目前我局暂没有专职的劳动监察员、专业监察设备以及开展日常劳动监察工作的工作用车,部分工作人员身兼多职,劳动监察工作经常需从XX工作中抽调人员及车辆。

建议:一是向市劳动监察部门请示,借调一名专职劳动监察员在一段时间挂职我大队指导劳动监察工作。二是我大队在一段时间内派出劳动监察员到上级机关参与相关工作,边参与边学习。三是组织业务骨干参与上级机关组织的各类学习,到兄弟单位学习好经验、好做法。

(三)没有专项经费保障。我局劳动监察大队挂牌以来,日常工作经费开支,一直由我局控违预算经费中列支且监察执法设备有待提高。

建议:一是完善内部制度节约经费开支。二是通过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划拨专项工作经费,以解决日常开支、监察设备、车辆安排等问题。

专此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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