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方案(精选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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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方案(精选多篇)
第一篇: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方案第二篇:优秀毕业生评选方案第三篇:省、市优秀毕业生评选方案第四篇:九年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方案第五篇:关于开展2014年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的通知更多相关范文

正文

第一篇: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方案

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方案

为了积极探索农村寄宿制小学“三功能一主体”的办学模式,做好学校三大工作系统之一的“学生特长培养及健康娱乐”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一批合格加特长的优秀毕业生,进一步提高办学效率和办学品位,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经校务会研究决定,开展第二届“成长杯”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现拟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快乐成长 感恩母校 感恩老师

二、活动对象:xx完小六年级全体师生

三、活动时间:2014年4月

四、活动组织:xx完小德育处

五、活动程序:

1.优秀毕业生的评选须经过两个程序,一是文化考试,二是才艺展示,以两部分实际得分的50%计入个人最后得分,按最终成绩由高到低取前9名为本年度优秀毕业生。

2.首先由各班推选12名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文化考试,按文化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列,先各班保前3名选手后,不分班级在选3名将作为入围选手进入才艺展示,文化考试所需试卷由行政、教导处负责编制。

3.文化考试后,德育处对进入才艺展示的学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内,学生准备才艺展示的内容及项目,并将展示的内容及项目按规定时间上报德育处,由德育处选定时间组织全校学生进行公开展示。

六、获奖及待遇:凡获得优秀毕业生称号的学生奖励人民币50-20元,并颁发证书,指导教师奖励人民币50-20元。

七、其他未尽事宜以德育处通知为准

第二篇:优秀毕业生评选方案

优秀毕业生评选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校风、学风建设,鼓励广大学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积极进取,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应届毕业生中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文明礼貌,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热爱学校和班集体,积极参加学校、系部、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关心同学,热心为班级同学服务,能积极、主动配合辅导员做好班级管理工作,[莲山课~件 ]完成学校和辅导员分配的工作任务;

3、学习勤奋、自主,学习方法正确,目的明确,积极性高,态度认真,按时按质完成作业,在班级中有良好影响,能起带头作用;

4、大学期间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排在全班的前25%;

5、在校期间公共体育课成绩在“良好”以上(含良好);

6、在校期间,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校级以上(含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荣誉者优先考虑。

二、评定范围与比例

1、凡国家计划招收的普通专科、五年制高职毕业生均在评选范围内;

2、优秀毕业生评选以班为单位,评选面不超过该班毕业生总数的20-25%。采取自下而上的民主评选形式,先由各班级对照评选条件进行评选,班委会和辅导员推荐,系部同意后,报学生处审核(上报名单和主要事迹)。

三、评选方法

1、为了便于优秀毕业生求职和学校优先向用人单位推荐,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须于第五学期期末完成。

2、请各系部认真组织各班进行民主评议和推荐,并将推荐结果连同“优秀毕业生”材料报学生处。

3、学生处根据各系部推荐情况,审核后报学校批准,授予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优秀毕业生”称号,进行公开表彰,记入学生个人档案,颁发“优秀毕业生”证书。并在毕业生就业时,学校优先推荐就业。

系部要通过评选表彰活动,务求达到评出团结,评出动力,评出榜样的目的。

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方案

请大家认真学习,符合条件的积极申报,注明获得各类奖项,奖项多的优先。

每班一名哦!3-1截至报名。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校风、学风建设,鼓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中开展评选品学兼优毕业生活动(以下简称“双优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诚实守信,艰苦朴素,作风正派,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

3、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社会实践活动,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6、在校期间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和获得奖学金次数多的学生,优先评选。

二、评选比例

研究生、本科生、专科(高职)生的比例,分别按毕业生人数的4%、3%和2%掌握,各高校在评选中原则上不得突破比例。

三、评选程序

1、在全校范围,广泛宣传,并在全体毕业生中评选。评选出的“双优生”预选名单应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一周,广泛征求意见,然后由学校审定。

2、经学校审定的“双优生”,每人填写《xx省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审批表》一式两份,学校于每年3月15日前(春季“双优生”预选名单于上年9月底前)报送省教育厅。

3、对审批通过的,由省教育厅、省人事厅于5月1日前发文表彰,并颁发《xx省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证书》。

4、经省教育厅、人事厅审批的《xx省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审批表》一份装入学生档案,另一份留学校存档。

四、评选要求

各高校要坚持条件,严格把关,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严禁搞不正之风。对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要追究有关(内容来源好 范文网:)人员的责任。

五、各高校可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具体评选细则

本办法由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第三篇:省、市优秀毕业生评选方案

省、市优秀毕业生评选方案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湘教通[2014]491号、怀教通[2014]162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在已通过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资格审核(必须有毕业生资格审核编号)的学生中,开展评选优秀毕业生活动,请各系根据条件和要求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评选工作。

一、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思想进步,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行为。

3、学习勤奋刻苦,各科学业成绩优异。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及公益活动,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创新能力。

5、身体健康,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在校期间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6、坚持正确积极的择业观,主动面向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

7、除上述条件要求之外,省级优秀毕业生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

(2)两次以上(含两次)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

(3)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曾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奖励。

8、除前六个条件要求之外,市级优秀毕业生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各科学习成绩名列班级前茅,毕业论文和毕业实习成绩优秀;

(2)在校期间获校级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学校特等奖学金、甲等奖学金、乙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如优秀实习生、见义勇为、抢险救灾、维护集体利益做出突出贡献者等)两个或两个以上奖项;或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荣誉称号。

(3)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曾获得部、省、市级奖励。

(4)学习期间无纪律处分。

二、推荐名额

各系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控制在本系毕业生总数的2%以内,市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控制在本系毕业生总数的3%以内。

三、评选办法

1、班级提名。在班级全体学生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由班级提出推荐对象名单。

2、各系考察。由各系逐一考察班级提名对象,并广泛征求任课教师和本系其他班级的意见,向学校报告被提名对象的考察情况,然后提出是否作为学校推荐对象的建议,并在本系公示。

3、学生处审核。学生处全面审核各系提交的推荐对象的情况,依据评选条件和择优原则,确定推荐对象,报学校校办会审批。

4、学校审批、推荐。学校审批通过后将推荐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上报省、市相关部门。

四、评选要求

1、评选优秀毕业生,既是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的一项重要措施,又是对毕业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一次极好机会。各系要根据当前经济形势和就业形势,结合评选工作,扎实开展以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就业观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全面提高毕业生思想素质,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就业观。

2、要严格坚持评选条件和坚持公平、公正、择优的评选原则,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宁缺勿滥。

3、请各系汇总后在2014年3月14日以前将《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电子文档1份,纸质文档两份)、《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各一份),《怀化市普通大中专学校2014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电子文档1份,纸质文档两份)、《怀化市普通大中专学校201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各一份),《怀化医专2014级学生三年来获奖情况统计表》(电子档一份)交给学生处陈艳平老师处。

附件: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2.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

3.怀化市普通大中专学校2014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4.怀化市普通大中专学校201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

5.怀化医专2014级学生三年来获奖情况统计表

学生处

2014年12月16日

第四篇:九年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方案

九年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方案

各班主任:

为切实做好201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 有高尚的道德品质,爱国守法、明理诚信、团结友爱、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2.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热爱学校,关心班集体,自觉遵守学校纪律,自觉维护学校声誉和利益。

3.积极参加学校和社会上有益的集体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劳动,艰苦朴素,言行一致,谦虚谨慎,模范遵守中学生行为准则和日常行为规范,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综合素质评价为b和b等次以上。

4、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不吸烟,不喝酒、不打架、不参与违法或不良行为(政教处负责审核)。

5、符合上述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曾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2)能够主动参与学校管理,在志愿服务、学生社团等活动中表现优异,受到师生广泛赞许的。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刻苦钻研,努力学习科学知识和实践技能,勇于创新,学年内所学课程总成绩在年级为列前700。

(4)代表学校参加过区级及以上各类音体美等竞赛活动,团体名次在全区(市)前四名,或个人名次在全区(市)前三名。

二、评选对象及名额

评选对象为2014应届毕业生。评选名额为对比九(1)、(2)、(3)、(4)、(5)、(7)、(8)、

(9)、(10)、(12)、(24)、(25)每班4人;对比九(6)、(14)班每班5人;对比九(11)、

(13)、寄宿九(15)、(16)、(17)、(18)、(19)、(20)、(21)、(22)每班6人;九(23)12人。

三、评选推荐程序和办法

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先由各班、级部自行组织民主推荐,班主任进行资格审核后,将评选表上报学校政教处、教导处进行资格复核,合格后,在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三天,最后报校长审批。

入选学生填写陈疃镇中心初中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份,由学校作为校史资料留存。

四、评选时间

2014-05-30——2014-06-3日进行班级评选,2014-06-04——2014-06-05年级进行资格复核、公示,2014-06-09在学校毕业典礼上颁发荣誉证书。

上饶县第七中学

九年级2014-05-30

第五篇:关于开展2014年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4年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4]14号),我校将于近期开展2014年本科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通过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全校学生以他们为榜样,积极进取,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优秀毕业生活动应与毕业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在评选过程中贯彻爱国主义、国情与形势、艰苦创业和面向基层、服务社会等教育精神,激发毕业生艰苦奋斗、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的热情。

二、“优秀毕业生”评选对象和评选人数:

评选对象为我校2014年本科毕业生。市优秀毕业生评选人数不超过毕业生总人数的5%。校优秀毕业生评选人数不超过毕业生总人数的10%。评选工作应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三、市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和公益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累计二次(含二次)以上获得人民奖学金一、二、三等奖。

4、具有正确的就业观与择业观,对预征入伍、自愿赴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评选。

四、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参照市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五、“优秀毕业生”的评选程序:

由毕业生所在院(系)推荐,广泛听取教师和学生意见,经院(系)评审后填写《上海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或《上海财经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请双面打印),并报学生处,经学校评审并公示后决定市、校优秀毕业生人选,市优秀毕业生还需报市教委审核。

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同时在学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

为确保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及时办理本市户籍,请各院(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务必于2014年5月11日之前完成相关评选工作及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中申报和院系审核工作,并将以下材料报送学生处思想教育科:

1、经院系公示并加盖公章的市、校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名单汇总(见附件),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

2、《上海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第三人称填写,事迹准确、翔实)

3、《上海财经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第三人称填写,事迹准确、翔实)

六、奖励办法:

1、市优秀毕业生将获得上海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证书,相关材料存入其本人档案。

2、校优秀毕业生将获得上海财经大学优秀毕业生证书,相关材料存入其本人档案。

学生工作部(处 )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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