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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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安全管理制度 篇一

为使教学秩序、生活秩序正常开展,确保师生安全,特制定以下措施:

⑴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

⑵加强学校安全教育管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确保学生健康成长。

⑶结合“安全教育月”,围绕“注重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这一主题,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

⑷校内安全要做到“六不准”,即:不准爬树爬墙、不准乱摸电器、不准带管制刀具进校园、不准在教室走廊追逐打闹,上下楼梯不准拥挤,不准做危险游戏。

⑸校外安全要做到“五要五不要”。即:

①要注意交通安全,通过十字路口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做到宁停三分,不争一秒,做到“高高兴兴上学来,平平安安回家去”。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得骑车上学。骑车靠右走,行人靠边走,不得在公路上追逐打闹。

②要注意游泳安全,非学校组织或家长监护,不得结伙或私自到江河或者山塘水库游泳。

③要注意防火用电安全,不得玩火和乱摸乱动电器。

④要注意防骗安全,不得与陌生人外出。

⑤组织学生春游、秋游活动,县内要报告镇中心校,县外要报告教育局,教师得私自带班外出活动。

⑹加强校舍的安全检查,每学期在开学前,学期结束后进行两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⑺坚持门卫制度。治安人员要按照学校要求,做好门卫工作,对外来人员实行来访登记制度。

⑻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事故,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及时做好善后工作,认真吸取教训。

⑼实行责任追究制,班级教师负责本班,校长负责全校,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安全管理制度 篇二

在每天紧张的学习过程中,课间活动能够起到放松、调节和适当休息的。作用。为了把我校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实处,防止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及时处理好各种突发事件,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制度:

1、下课后要轻步走出教室,参加课间轻松愉快的活动,未经许可,不得进办公室,不在办公室周转喧哗,不随意串班。

2、各班值日生在预备铃之前,应主动认真地将黑板擦干净,把讲台整理好。

3、课间休息不追赶打闹、起哄、搬动桌椅、乱写乱画。

4、上下楼梯靠右慢行,不得拥挤,不推人、撞人、不并步,不跳步。

5、教育学生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追跑、下楼道和上厕所不滑栏杆、不拥挤,不做其它各种危险性游戏。禁止学生扔石子、攀爬花坛、教室窗台和教室内桌椅。

6、课间应抓紧做好下节课的准备工作,预备铃响后迅速进入教室。

7、严禁学生课间擅自出校园。出校园必须有班主任批条,否则门卫不得放行。

8、值周领导、执行校长、值周班级、班主任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监管同学的课间行为,并做好记录。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加强教育。

9、各班配备安全巡视员,监管同学的课间行为。

10、不玩各种电器开关、插头等,发现破损应马上报告老师,不要私自触碰。

11、课间玩耍要文明,不欺侮弱小同学,不骂人,说脏话。

12、课间活动不声喧哗,轻生细语,说普通话。

13、课间活动同学间不相互打闹,不相互推来推去。

14、学校举行型校内活动,各班任课老师要认真组织,消除安全隐患。

15、开展扫除、义务劳动等活动时,老师必须在场参与,布置学生力所能及的工作。

16、严禁学生携带锐器、危险品进校园,一经发现立即没收。严禁学生携带如剪刀、小刀等锐器上体育课或活动课。

安全管理制度 篇三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主要负责对全校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传授安全预防与救助知识,制定和检查安全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在安全紧急状态指挥各职能处室及成员高效有序地开展工作,及时上报和配合地方及上级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工作。

二、消防安全预案

1、报警。

报警:报警早损失小。发生火灾时,在场人员应视火情小及时通过有线或无线电话向领导小组或火警"119"台报警,报火警时要做到:

①沉着镇定,不要挂错电话,延误时间。②讲清着火单位的名称地址,靠近什么路口和明显标志。③燃烧的是什么物质,起火部位,火势小,有无人员被困,以及报警人的姓名、单位和电话号码,以便及时联系。④报警后,应立即派人在路口等候,引导接应消防车进入火场灭火。⑤报警时,应组织在场人员立即扑救火灾和疏散人员、物资。

2、接警:

①领导小组和各组人员、义务消防队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必须闻警而动,立即赶赴火场,按照本预案的任务和要求,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履行职责、迅速开展工作。②火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并做好记录。

3、抢救人员和疏散物资:发生火灾时,如有人员被火围困,要立即组织力量抢救,应坚持救人第一,救人重于救火的原则,救人是火场上的首要任务。

①火场寻人方法,主要有声呼唤和深入内部寻找两种。进入火场救人,要选择最近、最安全的通道,如通道被堵塞可迅速破拆门窗或墙壁;遇有火场烟雾较浓、视线不清时,可以爬行前进,并采取呼喊、查看、细听、触摸等方法寻找被困人员。深入火场寻人,要注意在出入口通道、走廊、门窗边、床上床下、墙角、橱柜、桌下等容易掩蔽的地方发现人员。救人时应注意安全,进入火场要带手电和绳子。火场烟雾弥漫,没有防毒面具,可用湿毛巾捂嘴,防止中毒。可用棉被、毯子浸水后盖在身上,防止灼伤。

②火场救人方法,应根据火势对人的威胁程度和被救者的'状态来确定。对神志清醒的人员,可指定通道,引导他们自行脱离险区;对在烟雾中迷失方向的人员,可指派专人护送出险区。当抢救的正常通道被隔断时,应利用安全绳、梯等将人救出。

③火场疏散物资是减少火灾损失,控制火势,防止蔓延的有效方法。首先要及时疏散受火灾威胁的易燃易爆物品及压缩气体钢瓶等,对不能移动的上述物品,要集中一部分水均匀地冷却其外壁,降低其温度;其次要疏散重要文件、资料和贵重设备及物品等,并把疏散出来的物资集中存放到安全地点,指定专人看管,防止丢失,被窃或坏人乘机破坏。人员、物质疏散后应在指定地点集中清点,并查明有关情况,及时报告。

三、食品安全预案

1、预防措施:

①加强公共场所的通风换气,环境清扫和公共物品的消毒。②加强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和疾病监控。③明确功能分区,严禁混用、混存。④严格采购食品索证、入库验收、领用验收、制作把关的管理制度,严禁销售、使用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及食品调料。

2、突发事件处理:

①在最短时间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②迅速将食物中毒患者送到就近医院救治,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患者及传染病患者应严格按照疾病控制机构的要求,做好病人的隔离、救治、消毒处理等工作。 ③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做好中毒现场及事发现场的卫生监督检查及相关人员的询问调查,中毒患者的个案调查。④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封存或销毁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在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下,对中毒现场、食品加工场地、食品用工具、用具、设备进行清洗消毒,完善卫生消毒设施,使其达到食品卫生要求。

四、停电期间的安全预案

1、电管部门事先通知的停电:

①事先准备好电筒、蜡烛等照明用具。②要求各班主任及指挥部成员提前到岗到位,按每班三支电筒发放。③如遇较长时间停电,可安排进行班会活动,但务必严格遵守三不准纪律:不准走出教室;不准随意串门;不准高声怪叫;不准拿着照明用具四处走动;可根据学校统一安排提前就寝。④在与家长取得联系说明情况的前提下,允许学生在家自修。⑤来电以后,由各班主任把所有照明用具如数上缴以绝安全后患,预备下次再用。如果在就寝时尚未来电,可允许学生将电筒带到寝室,但严禁学生将蜡烛等易引发火灾等安全隐患的物气到寝室。

2、事先未接通知的临时停电:

①在场人员马上把情况报告给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分头布置有关工作。②领导小组成员马上电话通知各重要职能部门,如通知后勤管理中心安排好膳食、安排好备用电源、准备照明用具;通知学生处安排好班主任到每楼每层维持秩序,各班主任到岗到位,加强管理;通知教务处安排好教学信号;同时查明停电原因,责成有关人员立即维修或与当地政府、电力部门联系协调,取得他们支持,保证学校的教学和生活用电。⑶如是晚自修期间停电,立即分发照明用具,根据情况或组织班会活动或继续安排自修。如果事先没有安排好照明用具,可一边安排班主任维持秩序,一边迅速通知有关部门购买有关物品。④不可将因临时停电而未烧熟的饭菜提供给学生,后勤管理中心、食堂应立刻组织力量采购卫生熟食,保证师生正常的膳食供应。

五、其他安全事故预案

1、学生夜间疾病救治预案:

①学生处教职工及班主任要求保持开机,医务室配备常规用药;②由寝室长或其他寝室成员马上通知班主任或学生处老师,老师在询问病情、了解病史的基础上决定联系家长或领导小组,提供常规用药或直接送当地卫生院救治。③如果必须直送医院,可由一位老师与部分寝室成员一起护送,随身准备一定现金。④送达医院后老师须全程陪同生病学生就医,直到把学生安全送到学校。

2、校舍校产损坏导致的安全事故预案:

①教学时间内,如遇个别物件如桌、椅、床、灯、玻璃等导致的个别学生的轻微事故,由各班的寝室长或其他在场所人员立即护送到校医室,同时通知班主任或学生处老师。由医务室根据情况留观或送医院。就医途中务必有班主任或学生处老师陪同。②班主任根据情况通知校领导小组或家长,同时做好有关扶、补课等善后工作。③晚上就寝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与第五款第1条同。④如遇较面积的校舍校产损坏导致的严重安全事故,在场人员应立刻报告领导小组,报告时说明安全事故的原因、范围、程度、涉及人员、伤亡致情况。⑤领导小组成员立刻赶赴现场,同时根据情况向当地部门、医疗部门、劳动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汇报。由有关部门或直接对现场人员作出救援指示。⑥在场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立刻疏散人员,同时组织力量进行抢救。⑦抢救时务必注意邻近地区的校舍校产牢固情况,如遇人员掩埋,不得用锹、锄等工具重力挖掘。⑧学校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做好救援工作、查明事故原因,稳妥处理有关善后工作。

3、学生间或与外校社会人员发生安全预案:

①由各班的学生干部、寝室长及其他在场人员上报班主任、学生处老师或其他地场教师,同时上报领导小组,②在场人员迅速阻止事态扩,有关老师陪同受伤学生就医。同时由领导小组根据情况报派出所或通知家长,调查事实经过,对当事人作出相应的处分。

4、财产偷盗预案:

①发现作案人员在偷盗或破坏财产时,在场人员一方面迅速通知值班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电话报110,同时发出声制止作案人员。②在制止作案人员时,注意不要靠近,不要直接单正面与作案人员冲撞,可在牢记作案人员容貌、身材特征的基础上以喝止为上。③清点失窃或损坏的财产,配合当地机关抓捕作案人员。④加固有关设施,弥补有关安全防患工作的缺漏。

8、小学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 篇四

医院负责接待医疗纠纷的部门是医患关系协调部,医患关系协调部接到病人医疗投诉后,初步判定不存在医疗过错,向病人耐心解释,必要时,请当事科室协助向病人或其家属解释;初步判断存在或可疑存在医疗过失行为的,将按以下原则和程序操作:

1、医患关系协调部向当事医务人员及科室送发《医疗争议事件说明书》,当事人或科室应如实作出回复;回复材料中必须就是否存在医疗不当行为作出回答,并由科主任签署意见后送交医务科。

2、经过调查,当事科室和院方均认为无医疗不当行为的,由医患关系协调部和当事科室负责向患方解释或书面答复。

3、如果当事科室认定无医疗过失,但与院方初步调查结论相左者,将提交院安全医疗委员会讨论。

4、如果当事科室和院医疗安全管理部门均认定有医疗过失者,由医患关系协调部和当事科室共同与患方协商解决。

5、如果患方不满意院方的答复或者与院方的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调解或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由卫生局委托温州市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6、医疗纠纷下列情况之一者,医院原则上不负赔偿责任。

(1)院方判定不属医疗事故,或不存在医疗过失的;

(2)存在医疗不当行为,但未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后果。

7、医疗纠纷进入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时,当事医务人员必须参与鉴定会进行申辩和接受质询。

8、医疗事故争议进入司法解决程序的,当事医务人员必须出庭;科主任原则上作为院长委托代理人出庭抗辩,医务科亦派员出庭抗辩。

9、当事科室有义务协同医患关系协调部共同向患方做必要的解释和纠纷处理工作。

10、病历复印先经医患关系协调部审批,统一在医院病历室进行,医务人员应当陪同患方复印资料,复印时患者必须在场。

11、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对不允许患者复印的病历资料应当在患者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封存及启封。

12、死亡病例的医疗事故争议,为明确死因,尸体应在48小时内由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进行尸解。医患双方均应按此规定进行,任何一方拒绝尸解,由拒绝方承担相应责任。

13、出现医疗事故或可能为医疗事故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医院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报告。

14、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安全管理制度 篇五

目录

一、叉车司机岗位职责

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三、设备管理制度

四、日常检查管理制度

五、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六、定期报检管理制度

七、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八、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九、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一、叉车司机岗位职责

(一) 工作责任

1、严格按照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出现违纪现象,按公司职员工奖惩制度处罚。

2、上班时间不准闲聊、看书、看报或干私活,不准串岗、离岗,严禁睡觉和酒后上岗。

3、严格按《叉车操作规程》使用叉车。叉车载货行驶时,坚持慢速安全行驶(限速5公里/小时)。加速时不得急刹车或急转弯。

4、定期对叉车进行检查、保养,保持叉车干净亮洁。检查范围包括燃油、冷却水、机油、空气滤芯及需润滑部位等。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当事人不能处理的,应及时向上级主管报告。认真填写维护保养记录,填写时做到字迹清晰、内容完整。

5、叉车不用时应停放在指定的地点,不得乱停乱放。

6、转运成品时要细心操作,防止碰撞及倒堆,以免造成损失。

8、及时转运成品砖及窑后废品,避免影响正常的生产秩序。

7、服从成品仓保管员、窑后管理及质检员的工作安排。成品入库按成品入库保管员指定地点码放,成品出库按成品出库保管员对指定的货物取出。配合车间杂工将废品砖转入回收料库。

8、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二) 考核标准

1、上班迟到、早退按公司《员工考勤制度》执行。

2、上班时间睡觉、串岗、未经同意离岗发现罚款10元/次。擅自离岗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论处。

3、在转运时损坏成品砖照价赔偿。

4、因操作不当造成叉车损坏,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5、因断油、断水造成的故障而影响生产的按100元/次扣罚。

6、不认真填写各项维修、保养记录,弄虚作假、乱写乱画,罚款20元/次。

二、叉车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驾驶员必须经专门培训,取得质监部门颁发的上岗证后上岗,严禁无证驾驶。

2、穿戴好必备的工作服和劳保用品,如:工作服,劳保鞋,劳保手套,口罩,防护眼镜。

3、应遵守场内机动车安全规则。

4、开车前不喝酒,在行驶中左右兼顾,思想不开小差。

5、开车速度不能超过5公里/小时。

6、在叉物品时,注意其摆放的高度。在运行转弯时,务必减速行驶,以防由于惯性所叉的物品甩出。造成人员或物品损伤。

7、在叉物品时严禁超载,以防叉车受损,及叉车后部翘起造成不安全因素。

8、监督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叉车区域。如养护区域。

9、在摆放瓦架时应完全放平稳后,方可退出。严禁在未放稳时倒架退出,造成倒架事故。

10、停车后应拉紧手刹,放下叉脚,关掉电源,取出钥匙。

11、定期保养车辆,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刹车,倒后镜等)。

12、车辆运货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ゲ荒艹载,货物堆放均匀、牢固,装货后的高度离地面不得超过4米,高出车身的货物应加以固定,车上货物伸出车箱前后的总长不能超过2米。装载易燃易爆、剧毒危险货物时,应报管理部门和保卫部门批准,并指派熟悉所载危险品性质和有安全防护知识的人担任押运员,车上必须备有消防器材和相应的安全措施,排气管应安装在车前,尾部应安装接地链。进入易燃易爆场所作业的车辆必须具有防爆措施,排气应安装火星熄灭器。

三、设备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厂(场)内机动车是指不属公安部门和农机部门管理、注册挂牌的;只限于在企业厂(场)区内行驶的车辆。

二、新增场内机动车辆,在投入使用前可投入使用后30日内,持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到所在地区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注册登记。申请注册登记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⑴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每台2份);

⑵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⑶操作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⑷与维保单位签订的维保合同,或者是制造企业对新增特种设备提供免费维修保养的证明,或者与本单位维保人员签订维保责任书;

⑸维保单位的资格证(复印件),或者本单位维保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⑹使用和运营的安全管理制度。

三、使用单位领取《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在规定位置上固定《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及相关牌照。

四、场内机动车辆停用的,应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提出申请报停;场内机动车辆停用后重新启用时,也应该向安全监察机构提出启用申请,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场内机动车辆注册登记情况发生变更时,应在变更后投入使用前,将变更情况的书面证明材料书面告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经安全监察机构审核后对注册登记情况进行变更。

四、日常检查管理制度

车辆使用中,驾驶员做好日常检查工作,是保证行车安全和保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的基本要求。

1、轮胎:气压符合标准,不能过高或过低,无夹石,无裂痕。

2、全车各部位外露螺栓无松动、不缺少。

3、灯光、喇叭齐全有效。

4、转向:转向盘灵活自如,自由转动量为30度,横直拉杆不松旷,不碰磨。

5、漏油:如变速箱、驱动桥、转向器等无渗漏,燃油箱无渗漏。

6、漏水:散热器无漏水或防冻液水量符合标准,蓄电池无漏液,水泵、缸盖、缸体无渗漏。

7、制动:制动管路无漏气、漏油,储气筒无漏气,放气开关完好,驻车制动器操纵杆移动量合格(3~5齿),离合器踏板自由行程为30~40mm。

8、发动机:检查油面高度应在机油尺刻度标准2/4~4/4之间,高压线无松脱,带无松动、破损,以大拇指按下带松紧度为10~15mm为宜,启动发动机后无异响。

五、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其各部机件必然会逐渐出现不同程度的磨损和损坏。为避免零部件的早期损坏,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即进行车辆的维护工作。

(一)、定期保养

1、日常保养:以清洁、润滑、检查为中心内容,由驾驶员负责完成;

2、一级保养:以检查、润滑、紧固、调整为中心内容,除了日常保养的内容外,还要进行必要的调整工作。由驾驶员完成,累计作业100小时进行一次;

3、二级保养:以检查、调整为中心内容,对机械进行部分解体、检查、清洗、换油、修复或更换易损部件,作业500小时进行一次,由维修员负责,驾驶员协助;

4磨合期保养:主要是针对新车和大修车的保养,磨合期内,应降低车速,不要满载,初始期一般为40工作小时。

(二)、非定期保养:主要是入冬和入夏的换季保养

1、清洗燃油箱,检查防冻液;

2、按地区季节要求更换润滑油;

3、清洁蓄电池,调整电解液密度;

4、调整好化油器。

六、定期报检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范围

1、目的。为使场内机动车辆保证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状态,防止由场内机动车辆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2、范围。适合于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向国家法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场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也适合于按单位内部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进行的定期检查的报检工作。

二、职责

场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场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工作。

三、定期报检制度

1、新增以及经大修或者改造的场内机动车辆,投入使用前,应当进行验收检验。

2、在用场内机动车辆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

3、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超群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的场内机动车辆,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的场内机动车辆,进行大修后,应当进行验收检验。

4、场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人员在场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5、申请压力管道定期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由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为压力管道管理档案保存。

七、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者本人和他人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对特种作业人员统一集中管理,配备专业性管理人员,直接调度管理,并有专职安全员监督检查,强化管理。

2、筛选思想好、责任心强、热爱本职工作、遵章守纪、服从指挥、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办事的青年工人从事特种作业。

3、在每年年初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整顿,凡是年龄较大,不服从管理,违章蛮干,专业技术较差或未遂事故和已形成事故者,及时调整,另行变换普通工种。

4、对所配备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培训,持证上岗,并由安全部门每年组织一次专业性的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水平。

5、建立特殊作业人员档案建立提高安全技术水平。

6、严禁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酒后上岗。

7、特种作业人员要坚持每月停产半天进行安全知识学习,学习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事故安全分析,自我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操作水平。

8、对特殊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无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上岗作业,上岗后要严格实施安全措施。

9、坚持上下岗检查制度,及时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10、严格执行验收制度。通过验收,确保合格后办理验收手续,并有验收人员签字交付使用。

11、上岗后不做其他工作,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违反劳动纪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确保安全生产。

12、要与其他工种积极配合,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确保安全生产。

八、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场内机动车辆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场内机动车辆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本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单位场内机动车辆,为我单位重点设备。本预案所称安全事故,是指在本公司使用的场内机动车辆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事故类别包括:场内机动车辆倾翻、火灾等。

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国家或行业、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1、成立场内机动车辆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救援指挥部)。指挥长由总经理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工程的副总经理担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参与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2、设立现场救援组,由各工程部组人员兼职组成。组长由由分管工程的副总经理担任,负责组织现场具体抢险救援工作;在指挥长到达现场之前,负责指挥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三、应急救援组织的职责

(一)指挥部职责

1、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力争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布置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处理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4、紧急调用各类物资、人员、设备;

5、当事故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6、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二)现场指挥长的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各参与抢险救援部门的现场负责人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

2、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三)副指挥长的职责:

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

现场救援组的职责:

抢救现场伤员;抢救现场物资;保证现场救援通道的畅通。

九、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是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历史真实记录,它能反映整个活动的历史面貌。它不仅是对工作的总结,而且对今后发展也是很有价值的文献宝库。

1.1 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是集中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集中管理为主;界定的部分档案,由有关业务部门管理,以便于利用。

1.2 凡属档案工作,都必须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2 档案机构的主要职责

2.1 制定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

2.2 对文秘部门和其他业务部门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3 负责收集、整理、立卷和保管公司归档范围的各类档案,确保档案质量。 2.4 积极开展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

3立卷要求

3.1 立卷的文件材料,应按以自然形成、保持历史联系的原则和立卷要求、特征及文件内容进行立卷。

3.2 在一个卷内要按问题成文件形成的时间系统排列。

3.3 案卷标题要简明准确,整理好的案卷应即确定案卷的保管期限,原则上分为永久、长期(十五年以上)、短期(十五年以下)三种。

3.4 按归档要求进行装订、编号,填写卷首目录备考表。

3.5 案卷组成后,应对案卷统一排列,编写全档号,然后逐一登记,填写案卷目录。

4 档案保管

4.1 档案保管是指克服和限制损毁档案的各种因素以延长档案的寿命,保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4.2 建立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4.3 档案接收按各类档案交接手续办理。

4.4 以防为主,防治结合,重点在于防止人为的和自然的因素对档案损毁。档案库房应做到“七防”,即防盗、防火、防光、防潮、防尘、防有害生物、防污染。

4.5 对受损和纸张老化,字迹消退的档案,要及时修复和抄录(复印)。

4.6 按公司保密制度做好档案保密工作。秘密档案超过规定期限应履行解密手续。

4.7 档案库房管理要规范化,框架应编号,编写档案存放地点索引。

11 4.8 按规定方式、方法和手续,做好档案提供利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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