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鞋类商品三包规定新版多篇

来源:范文范 2.68W

国家鞋类商品三包规定新版多篇

B.包换: 篇一

1、全天然皮革(真皮)三个月。

2、人造革面/布面二个月。

C.包退: 篇二

一、未穿过之新鞋因以下质量问题,予以包换。

1、左右脚不配双。

2、鞋面和鞋底有明显的色差。

二、售出一个月内出现以下问题之鞋子,予以包换。

1、鞋面有严重退色者。

2、正常使用而鞋面断裂。

3、正常使用而鞋底断裂。

D.包修: 篇三

1、属包换原因(一)者,若无同货号或同款式可换,以原价退钱给消费者。

2、属包换原因(二)者,若无同货号或同款式可换,以原价扣除每日0.5%之折旧费退钱给消费者。

3、在第一个月内两次修理无效者,可酌情按原价每日0.5%收取折旧费,予以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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