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采购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来源:范文范 2.05W

材料采购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材料设备管理制度 篇一

1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现场设备材料出、入库管理的`内容及职责。

本制度适用于茶园电厂工程项目的物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1中电投集团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

2.2《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火电工程设备监造管理实施办法》(2012第45号文)

3定义

3.1入库:是指设备、材料验收后依据合同或协议、发票和验收记录单办理入库单的过程。

3.2出库:是指仓库将设备材料发给领用单位的过程。

4职责

4.1建管处物资部负责对设备材料的入库、出库工作进行审核、监督、检查、考核;

4.2建管处工程部参与对设备材料入、出库进行审核与监控;

4.3物资代保管单位负责设备材料入库、出库的实施。

5管理要求

5.1出、入库程序

5.1.1入库程序

a入库单是根据合同或协议、验收记录或发票所做的设备材料正式入库管理的原始记录,物资代保管单位凭供货厂家提交的符合规定的有效凭证及验收记录,方可办理设备、材料入库手续,并分别填写《物资入库单》(附表3),一式四联且连续编号。

b到货的设备材料须经联合验收确认质量合格、数量无误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c办理入库单必须依据联合检验人员签字的设备材料验收合格的有关资料文件、合同或协议以及供货厂商的商务发票或有关凭证,核实产品和资料的数量、质量等无误后,方可办理物资入库单。

d办理入库手续时,物资代保管单位应按照入库单上的科目认真填写,要求准确无误(发票、协议、入库单应一致,一个产品只能用一个名称),并核对无误后负责人签字。

CPIJYXN-CY-制度-物资-003-A版设备材料出入库管理制度

e物资代保管单位应及时将已办理入库手续的设备材料有关信息录入物资信息系统。

f物资代保管单位应建立设备材料明细台帐,明细台帐应考虑统计报表的要求。(设备材料明细台帐格式见附表5)

g对未办理入库手续的设备材料,物资代保管单位要做好实物到货记录,及时

组织验收并办理相关入库手续。

5.1.2出库程序

a出库单是设备材料发出的原始记录。施工单位凭安装图和设备材料清册提报领用设备材料计划,填写《物资出库单》(附表4),一式四联且连续编号,签字批准后到仓库领用。

b根据现场实际安装需要,施工单位如需挪用其他标段的设备材料,须经领用单位总工及以上领导签字和业主总工及以上领导批准。物资代保管单位根据施工单位出据的经相关领导批准的设备、材料挪用计划单填写相应的设备、材料出库单办理出库。(挪用计划表详见附表6和附表7)

c设备安装需用专用工具,施工单位可办理借用手续。施工单位在借用专用工具时填写《专用工具借用申请单》(见附表11),办理签字手续后,是安装专用工具在物资代管单位仓库办理借用;如是检修专用工具到业主到仓库借用。借用时要明确归还日期,设备安装完毕应及时归还,若有损坏,经工程部认可后,办理确认手续,填写《专用工具损坏记录单》(见附表12)。对专用工具的领用建立领用台帐(附表8)。因使用不当损坏或保管不善丢失,应由施工单位照价赔偿。

d随机备品的领用,须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领用手续见附表10),经工程部审核,业主副总批准后,是安装随机备品在物资代管单位仓库办理借用;如是生产随机备品到业主仓库办理交旧领新的手续。因施工单位在安装过程中使用不当损坏或保管不善损坏的,应由损坏单位照价赔偿。

e建立明细台帐:仓库管理人员依据“物资出库单”建立明细台帐,将出库单上的记录登记到台帐上。

f每台机组投运和每个标段完工后,物资代保管单位向物资部、工程部移交相应的设备材料清册,验收发放记录等资料。

CPIJYXN-CY-制度-物资-003-A版设备材料出入库管理制度g工程竣工后,物资代保管单位将剩余设备材料集中堆放造册,与计划部、工程部共同盘点,移交物资部管理。

5.1.3退库程序

a退库申请批准后,施工单位按规定程序到物资代保管单位办理退库手续,同时由物资代保管单位填写《物资退库单》(附表9),施工单位负责办理审批手续。

b退库后,物资代保管单位要按原值入帐,如属于已使用或损坏的物资,则由业主统一组织技术、商务人员鉴定后,按实际值入帐。

c由于设计变更等原因造成剩余设备材料,应及时退回物资代保管单位建立帐、卡登记。

6检查与考核

6.1本制度由贵州西能电力建设有限公司茶园建管处物资部负责检查并组织实施。

6.2考核按《工程建设管理奖惩制度》执行,并在每月的工程协调会上通报各单位的执行情况。

7记录

7.1《物资领用申请表》

7.2《设备(材料)库存卡》

7.3《物资入库单》

7.4《物资出库单》

7.5《设备材料明细台账》

7.6《设备挪用计划申报表》

7.7《材料挪用计划申报表》

7.8《专用工具领用台账》

7.9《物资退库单》

7.10《随机备品备件领用申请单》

7.11《专用工具借用申请单》

7.12《专用工具损坏记录单》

8本文件解释权:本文件由建管处物资部负责解释。

材料设备管理制度 篇 二

为加强公司自购材料出入库管理,如实反映材料采购、调拨、使用情况,减少流通费用,降低材料采购成本,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为减少公司资金占用量,建设项目中大宗材料原则上实行零库存,通过集中招标采购,确定大型供应商,通过本办法进行调拨、保管、使用。

一、材料计划:采购部根据各项目施工单位报审批准的材料计划,于每月20日前编制次月材料需求计划,报工程部复核,总经理审定。材料员按当月采购计划,按《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办法》确定材料(设备)供货商,并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签订供货合同。

二、验收程序:根据供货合同供货商送货入库(或直送工地),监理、施工、采购部、工程部、供应商五方联合验收,监理单位对材料的质量、规格进行检查,工程部和施工单位对材料的数量、规格、质量进行核定。符合要求,填写材料(设备)验收单,在材料验收单上会签。施工单位开出收料单一式四份,采购部二份(其中提交财务部一份),施工单位一份,供货商一份。不合格材料退回,发生的损失由供货单位自行负责。

三、建立台账;采购部应在3日内办理完毕入库、调拨手续,并按照材料验收单和收料单,建立材料(设备)采供台帐。

四、手续上报:材料员在办理完毕入库、调拨手续后,应在3日内将施工单位收料单一份报至财务部。

五、五方对账:采购部应于每月20日前会同工程部、监理公司和施工单位对账,做到帐实相符。采购部应每月20日前与供货商核对材料(设备)采供台帐,并每月与财务部对账,做到帐帐相符。

六、退库手续:工程竣工验收后,采购部应在1个月内通知材料供应单位,将应调拨未调拨的材料及退库的材料手续办理完毕,在工程财务决算后出现的未办调拨手续的材料,全部由供货单位自行负责。

七、自购材料入库程序:材料员开具材料入库单→采购部经理审核→材料统计员登记台账。

八、自购材料出库程序:材料员开具材料出库单(调拨单)→采购部经理审核→施工单位领料人签字→材料统计员登记台帐。

九、报销手续:材料员持已签字的发票附货物入库单→采购部经理审核→财务部经理复核→总经理审定。严禁非采购部人员报销工程材料款,或严禁无材料出入库手续即进行材料报销手续。

十、库存清点:材料员和材料统计员应按月对仓库库存物资进行清点,每月做出材料盘点表,经采购部经理审核,总经理审定。一式二份,采购部一份,财务部一份。

本办法经总经理批准后,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材料采购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采购行为,兼顾质量和成本,在保证公司开发项目正常施工的前提下,提高材料(设备)质量,减少投资成本。提高对供应商的谈判能力,以获得较优性价比的采购物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所称“公司”是指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是指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派出之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区域性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中材料(设备)领导小组是指在材料(设备)采购和招投标过程中实施工作指导和监督工作的管理机构。

第四条:分公司设有采购部的,材料(设备)采购工作由采购部门负责;分公司未设采购部的应在工程部下增设专职采购人员负责材料(设备)采购事宜。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采购人员包括公司采购管理中心人员、各分公司采购人员及其它部门直接或间接参与采购工作的人员。

第六条:材料(设备)采购的具体流程和细则在《材料(设备)采购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

第七条:单宗采购总额预计300万以上(含)或统一采购能够获得较优惠的材料(设备)由公司采购管理中心实施采购工作,单宗采购总额预计300万以下(不含)由分公司实施采购工作。

第七条:本制度由总则、采购组织机构、采购人员职责、工作原则、职业规范和罚则六部分组成。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八条:材料(设备)采购组织架构:

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

公司采购管理中心

分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

分公司采购部(工程部)

专职采购人员

第九条: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公司财务总监、工程部经理等组成,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其它人员为组员。

第十条:分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由分公司经理、生产副经理、财务经理和工程部经理等组成;分公司经理任组长,其它人员为组员。

第十一条:公司监事会和公司审计部有权对公司、分公司采购及采购招标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十二条: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职责:

⑴、对公司及分公司所有采购工作实施指导和管理;

⑵、依据材料(设备)采购管理中心提供的报告确定长期战略合作伙伴;

⑶、负责对分公司权限之外的材料(设备)采购招标形式、招标主持人、正式投标人、招标文件的审批及中标人的确定;

⑷、对分公司权限之外的材料(设备)采购招标工作实施监督;

⑸负责对采购管理中心提出的技术、经济、节能等方面的替换方案和建议做出评审和确定;

⑹、对采购管理中心上报的供应商及其产品分析、对比报告做出批复;

⑺、监督采购管理中心的运行方式、工作方法及相关文件下发;

⑻、其他必须由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完成的工作。

第十三条:分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职责

⑴、对分公司的材料(设备)采购工作实施指导和管理;

⑵、对分公司采购人员所上报的《招标主持人请购单》做出批复;

⑶、分公司权限内的招标采购工作的监督和实施;

⑷、委派专职的采购人员和具体的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采购招标主持人;

⑸、对分公司权限范围内的材料(设备)采购招标形式、正式投标人、招标文件及定购合同的初步评审;

⑹、对分公司采购人员所上报的文件和报告做出批示;

⑺、对分公司采购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定;

(8)、对供应商依据供货质量、供货能力、履约情况等做出每年度的诚信评定;

(9)、其他必须由分公司材料(设备)领导小组完成的工作。

第十四条:材料(设备)采购涉及到招标时,招标主持人的职责参照《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的规定。

第十五条:公司采购管理中心职责:

⑴、监督各分公司对《采购管理制度》及其《实施办法》的执行情况,并做出客观评价;

⑵、负责材料(设备)信息库的建立和维护,并依据分公司提供的供应商年度评定结果,对库内供应商进行客观评价并按制度优胜劣汰;

⑶、负责对长期战略合作供应商的沟通、管理及供货质量、服务等实施监督;

⑷、对各分公司材料(设备)采购提供咨询和指导;

⑸、负责合同范本制定和对分公司招标文件的评审;

⑹、采购管理中心权限内的招标工作的实施及招标文件的制定;

⑺、对分公司采购人员上报的有关材料(设备)文件做出批复;

⑻、物资材料市场行情和新型、节能、环保、高效材料(设备)的收集、了解、分析工作。

⑼、对分公司采购人员反应的情况和问题及时给予答复和解决,不能解决的应及时向工程部主管领导汇报;

⑽、定期与各级采购人员做思想沟通,了解现场基本情况;

⑾、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情况,以便于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工作效率;

⑿、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其它任务。

第十六条:分公司采购人员职责:

⑴、采购管理制度的执行和实施;

⑵、配合公司采购管理中心信息库的建立;

⑶、根据工程进度和工程部《材料使用计划书》制定《采购计划》;

⑷、根据《采购计划》要求,提前做出《材料(设备)请购单》;

⑸、在材料(设备)采购招标主持人的指导下完成分公司权限范围内的采购招标文件的拟定;

⑹、负责甲供材料的现场验收;

(7)、负责认质认价材料(设备)的质量、数量、资质证明、价格等方面的核实和确认;

(8)、有责任对乙供材料(设备)是否符合质量要求和设计要求情况的监督;

(9)、在工作过程中发现对公司或工程质量不利的问题和情况(如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施工单位不按操作规程安装材料(设备)等)及时向主管领导上报相关情况;

(10)、负责对供应商诚信度初步审核;

(11)、协助工程部、预算部进行材料(设备)询价工作;

(12)、拟定月采购计划,并上报公司采购管理中心;

(13)、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其它任务。

第三章工作准则

第十七条:在材料(设备)供应商纳入信息库前,采购人员必须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考评,对其公司简介、生产能力、质量保证、付款要求、售后服务、产品特点等进行比较,并以报告形式上报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批准,方能入库。

第十八条:公司所有员工均有权推荐优秀的供应商,经公司采购管理中心审核,由公司材料(设备)领导小组批准,可纳入公司材料设备信息库。

十九条:采购方式主要以邀请招标、议标、寻价采购、直接签订合同(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四种采购方式;必要时可以采用公开招标形式。

第二十条:分公司采购人员根据《材料(设备)采购实施办法》要求,必须提前做好《采购计划》和《单项材料(设备)请购单》。

第二十一条:分公司采购人员制定的《单项材料(设备)请购单》无论金额大小,经分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批复后必须提交公司采购管理中心。

第二十二条:分公司在选择供应商时,应在公司信息库中提取,但区域性较强的材料(设备)除外。

第二十三条:采购人员在洽谈某项材料(设备)时,原则上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如有必要,可以采用多轮洽商、多次谈判等方式进行,以便降低公司的投资成本。

第二十四条:公司或分公司采购人员与供应商洽谈时,必须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公司利益”的原则,并做好记录,以报告形式上报;单宗采购总额预计300万元以上(含)报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单宗采购总额预计300万元以下(不含)报分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报告中包括产品技术参数、质量、价格、特点及特性等进行比较(技术参数、价格、特点以表格形式体现)。

第二十五条:报告得到批复后,依照公司领导批示意见,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问题,确定供应商。

第二十六条:公司或分公司采购人员必须坚持“五不购”和“三比一算”的原则。包括分公司的零星采购。

五不购:

①没有提供书面采购计划且未经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批准不购;

②材料、设备规格不符,质量不合格,价格不合理的不购;

③无材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的不购;

④凡考评不合格的产品不购;

⑤现场、仓库能够代用的材料不购。

三比一算:比质量、比价格、比售后服务、算成本。

第二十七条:材料(设备)单宗采购总额预计在10万元以上(不含),原则上应以招投标形式来完成。

第二十八条:分公司权限内的招标工作由各分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委派主持人完成;由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和公司采购管理中心实施监督。

第二十九条:采购管理中心权限内的。招标工作由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委派专人主持,由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和公司审计部实施监督。

第三十条:在采购招标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在材料(设备)招标过程中,应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公开必要的信息资料。

2、在招投标采购活动中,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法人或组织均享有公平同等的机会参与投标竞争。

3、在招投标采购活动中,严禁任何投标方以非正常渠道获取特权,使其他投标人受到不公正的对待。

4、招投标采购过程中,招投标双方都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履行其应尽义务。

第三十一条:在采购过程中,违反以上操作规程,为供应商谋取利益的,一经查出,公司将依本制度严肃处理。

第三十二条:分公司采购材料(设备)时必须签订《订货合同》,一式四份,供需双方各执两份,一份提交公司采购管理中心备案,一份留分公司财务保存。

第四章采购人员职业规范

第三十三条:采购是一项重要、系统、严肃的工作,各级管理人员和采购经办人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职业道德观念,时刻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考虑。

第三十四条:采购人员代表公司形象,工作中应当有礼、有利、有节,不允许有傲慢的举止和不公平的对待。

第三十五条:采购人员只有在有助于商业合作及协调工作的前提下,经领导同意后方可接受供应商的邀请,进行考察、参观等公开的商务活动。

第三十六条:采购人员只有经部门主管领导的认可后,方可接受供应商的宴请;在采购谈判过程中,无论任何原因,都不允许接受供应商直接或间接的带有娱乐性质的邀请。

第五章罚则

第三十七条:采购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公司造成经济或名誉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公司将分别给予相关责任人记过、免职、辞退等行政处罚及200-10000元经济处罚;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⑴采购人员私自接收或向供应商索取财、物的。

⑵采购人员接收财、物后未主动上缴公司的。

⑶采购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杜绝任何有意或无意的泄密行为,以下行为均视为泄密:

①泄露其它供应商对同类产品的报价;

②招投标中泄露其它参与的供应商名称;

③泄露标底的。

④泄露其它对公司不利的秘密或公司认为是泄密行为的。

⑷、故意规避本制度或未按本制度规定及《荣盛房地产建筑材料(设备)采购实施细则》执行的。

⑸、隐瞒供应商及供应材料(设备)问题,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工程质量问题的。

⑹、因工作疏忽或知情不报甚至与投标人串通在投标过程中作弊的;

⑺在供应商年度考评中徇私舞弊的;

⑻其它有损于公司形象或不利于公司行为的。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修订和补充。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采购管理中心监督各级采购部门实施。

第四十条: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热门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