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接班的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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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接班的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交接班制度 篇一

一、接班者的职责与要求

1、接班人员必须提前20分钟到本车间参加班前会,待主任、班长布置完生产、安全经验分享和其他工作后,立即正点上岗接班。在无规定的特殊情况下(不可抗拒力的影响、突然的发病等),接班超过交接班时间1小时,交班者连班,接班者按旷工处理。

2、接班时认真听取交班人员的介绍,认真检查与核对上一班设备运转、润滑、工具材料、卫生区域、安全设施、值班记录等情况。当具备接班条件时,接班者必须在记录上签字。

3、接班时,应对上一班生产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了解清楚,如接班不清,接班后发现问题,原则上,一律由接班者负责。

4、接班后,应对本岗位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迅速采取措施处理,在做好记录的同时,及时向当班班长、主任及值班领导报告。

5、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接:

(1)区域卫生不符合本单位规定时;

(2)工器具、材料短缺原因不明时;

(3)上班出现的问题交待不清楚时;

(4)上一班中应落实处理的问题而没落实处理时;

(5)原始记录不清、不齐全、损坏严重、不完整时。

二、交班者

1、交班者在交班前应对所负责岗位和设备进行全面彻底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把隐患和问题留给下班,如确须延续到下一班处理的问题,要向接班者交待清楚,并提请接班者注意,并积极提出处理意见。

2、交班前必须将区域卫生彻底清扫干净,保持设备完好润滑,保持设备仪表工器具材料完好整洁。

3、交班前应填写好原始记录,写好交接班记录。

4、交班者应为下班创造良好的生产条件,并向接班者如实介绍情况,交待注意事项,耐心回答接班者提出的问题。

5、交班时遇有事故发生,应暂停交接,先行处理事故,经协商同意可与接班者共同处理或交由接班者处理,一般情况下,因处理不及时发生的遗留问题,应由交班者自己处理,发生的加班不予承认。

6、当接班者未按规定时间接班时,交班者应继续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直到接班者到岗接班为止。如若超过交接班时间1小时,交班者连班(按加班处理,加班费由扣罚接班人员工资支付)。

7、交班者必须做到“五交”:

(1)交产、质量、任务完成情况及生产中的安全问题;

(2)设备运转情况;

(3)交工器具、仪表、材料、备品备件、钥匙等;

(4)交生产操作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5)上级指示和其它应注意的问题。

8、交班人员必需做到“八不走”:

(1)工作(生产)任务未完成不走;

(2)工作(生产)记录、文件材料未整理、保存好不走;

(3)设备未擦干净不走;

(4)工作场所未清扫不走;

(5)工器具未整理、清点不走;

(6)事故未查清楚不走;

(7)交接班未交清楚不走;

(8)需要执行特殊任务的不走。

交接班制度 篇二

1、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经安装调试后投入运行、工程完毕后的收据,都必须严格的履行交接手续。由公司机管人员、机操班长之间进行,平日分班作业进行交接由机操工之间进行。

2、机械设备无论是运行或停班,都必须认真的填写机械履历表,按要求说细填写跟班记录。

3、上一班操作人员向下一班接交人员应交清事项。

(1)机械的使用性能,随机机械履历书。

(2)运转中会常遇见以的一般情况和应急措施。

(3)交工作任务施工生产应该注意的隐患事项。

(4)交工具资料和领用记录。

4、当班机械设备发生故障,应排除后方能进行下一班的交接工作。

5、设备内不润滑、外不清洁、油量不足,不能进行交接。

交接班制度 篇三

1、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保证诊疗、护理工作不间断的安全进行。

2、值班人员要掌握病人的病情,按时完成各项治疗、护理工作;要严密观察危重病人;负责接受新入院病人;检查指导护理员的工作。

3、值班人员要做好病区管理工作、遇有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护士长及上级请示报告。

4、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得私自换班、替班、迟到、早退。值班护士确需离开岗位时,必须向护士长报告,并由护士长指定人员代替后方可离开。

5、每班必须按时交接班,接班者提前15分钟进入科室,阅读交班报告及医嘱本,在接班者未明确交班内容之前,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

6、每天早晨集体交接班一次,由各护理单元的护士长主持,全体在班人员参加,值班人员报告病人流动情况和新入院、危重、手术前后、特殊检查等病人的病情变化,护士长讲评工作、布置当天的工作。交接班一般不超过15分钟。

7、交班者对特殊检查、病情及规定交接的抢救、毒、麻、限剧药品、器械必须当面交接清楚,并为下一班作好充分的准备,接班者若有疑问,需及时询问、清查。交班后,因交接不清,当查不查而引发的问题由接班者负责。因工作责任心不强,该交不交而发生的问题由交班者负责。

8、严格执行交班检查制度,做到四看、五查、一巡视。

①四看:

一看:医嘱是否已录入,是否执行无误,有无留待执行的医嘱;

二看:病区报告全天病人流动情况,新入、危重、手术及有特殊变化病人的重点病情,各班次所给予的医疗处理及护理措施等是否记录正确,有无遗漏;

三看:体温监测本是否按要求测体温,有无高热或突然发热病人;

四看:各项护理记录是否准确,出入量记录是否准确,有无遗漏或错误。

②五查:

一查:新入院病人的初步处理是否妥当,病情有特殊变化者是否已及时处理;

二查:手术病人准备是否完善,各种须带去手术室的物品是否齐全;

三査:危、重、瘫病人是否按时翻身,床铺是否平整、无碎屑、病人有无褥疮;

四查:大小便失禁病人是否妥当,皮肤、衣被是否清洁干燥;

五查:大手术后病人创口有无渗血,敷料是否完整、是否排气排尿、引流管是否通畅。各项处置是否妥善、及时、齐全。

③一巡视:

对危重、大手术及病情有特殊变化的病人,交接班人员应共同巡视,进行床旁交接。除病情巡视外,接班者还需了解病区病人是否全部在床,不在床位病人的去向,注意病区环境安全。

9、进修护士或实习护士书写交班报告时,带教护士或护士长负责修改并签名。

交接班制度 篇四

1. 总则

1.1为保证设备连续不断地安全经济运行,杜绝交接班时因对设备状况交待或了解不清、交接过程职责不清等原因,造成设备异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2电修车间各工段交接班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1.3值班人员应根据规定的值班表进行工作,不得违反表内顺序,在特殊情况下(如病假、事假或其他原因),经工段长以上许可,方可更换值班人员或改变值班顺序。

1.4严格履行请假制度,如因病假(或事假)不能按时上班,本人必须提前请假,并获批准。

1.5接班人员班前喝酒、患重病或精神失常,不得进行交接班,交班人员应及时报告当班班长。

1.6设备异常、处理事故或重大操作时 (包括电气倒闸操作) ,必须在告一段落后再正式交接班。接班人员可以在交班人员指挥下协助工作。

1.7值班工段长、班长必须提前30分钟,其余值班人员提前15分钟进入值班现场,对设备及系统进行检查。

1.8交接班应正点进行,按规程规定(“六交”、“三不接”和“三注意”)严格执行交待清楚后,双方签字确认。自接班人员在交接班记录簿上签字之时起,运行工作的全部责任由接班人负责,交班人员可离开现场。在未办完交接手续前,交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

1.8.1六交:交维修完成情况;交点检执行情况和为下一班点检准备情况;交安全生产,预防措施及设备运转情况;交工区卫生;交备品备件、工具、用具和其他材料的数量和完好情况;交上级决议、维修任务执行情况。

1.8.2四不接:不按上述六个方面交待清楚不接;原始记录不全、不齐、不准的不接;设备维护不好,或出了事故应该处理好而未处理好不接。

书包范文1.8.3三注意:

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十五分钟进入岗位,换好劳保用品。对口交接情况,检查所属设备运行情况,上班处理的设备故障或重大问题处理措施。然后由班长召开班前(后)会,听取全员逐一汇报后再对班前预知预控安全内容进行讲解然后布置任务,同时做好记录。

正式交接班时,有问题要充分协商解决,确有重大原则问题争持不下的,报请工段长解决。作好交接班原始记录。

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得离开岗位,但责任应由接班人负。交接班前发生或发现的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处理,接班者同时协助配合。接班后发生和发现 1 / 3的问题由接班者负责处理。

1.9接班人员未按时接班,仍需执行本制度,交接时间顺延,并及时报告值工段长。

2.班组接班碰头会内容及接班内容

2.1站队点名检查本班人员到岗情况。

2.2重点强调安全措施。

2.3主要点检工作、操作措施、检修措施。

2.4布置检修任务及运行方式,传达上级指示。

2.5强调重点工作及注意事项。

2.6接班班长在正式接班之前5-10分钟组织站队,听取班组人员接班检查汇报并再次强调主要运行方式及重点工作、注意事项,正点正式交接班。

2.7要求班前碰头会应严肃、认真,班长讲话及班组人员汇报时声音要洪亮,语句要简洁、明了。

2.8接班项目:

(1)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换好劳保用品进入现场。

(2)按照其专责范围进行现场检查,了解设备状况及运行方式。

(3)向交班人员详细了解为防止事故发生应采取的技术措施,设备异常情况及注意事项。

(4)向交班人员详细了解上班的设备点检、检修和设备操作情况,以及设备隐患发生、发展和消除情况。

(5)查阅领导命令、通知和各种记录(包括点检、检修、试验、隐患记录以及班长值班工作记录等)。

(6)清点并接收通讯、消防器材、各种备品备件、工器具、仪表、材料、警告牌、钥匙等公用物品,检查现场卫生清扫情况。

(7)正点前5~10分钟本班人员到指定地点参加班长组织的班前会,向班长汇报设备运行情况,报告可以接班。

(8)听取班长布置本班工作任务,交待接班后的预计操作、上级指示、通知、设备运行应注意的事项及事故预想等。得到班长接班命令后于正点办理交接班手续,双方值班人员在交接班记录簿上签字。

(9)接班后班长应主动向当班值班工段长报告本工段设备运行情况,听取值班工段长指示。

3. 班组交班内容及班后总结会

3.1接班班长到达后,交班班长应主动介绍本班生产情况及注意事项,认真解答接班班长提出的问题。

3.2交班班长交班之前5分钟向值班工段长汇报当班运行情况及工作完成情况。

3.3到达正点并获得班长命令开始进行交接。

3.4交班项目

(1)将现场所属卫生各区卫生打扫干净。

(2)将进行的操作告一段落,检查所属设备运行正常,各项电气、仪表指示实际运行相符,所有操作记录正确无误。

(3)及时消除设备电气隐患,暂不能消除的电气隐患应记入交接班记录内。点检及电流、电压、温度报表,并使之保持整洁。当班操作发生异常、检修工作等均应记入交接班记录簿中。

(4)清点并交接通讯、消防器材、各种备品备件、工器具、仪表、材料、警告牌、钥匙等公用物品。

(5)规定的各种试验、加油、切换(倒闸)操作工作。

(6)向接班人员详细交待设备系统(包括仪表)的运行方式,发生的设备异常、进行的操作、重大电气隐患、设备检修安全措施、领导指示及应注意的事项。

(7)交班前30分钟不应进行倒闸操作,10分钟不办理工作票手续。

(8)虚心听取接班人员对本岗位工作的意见,并认真答复询问。

(9)正式交班后,班长应立即召开班后会,分析总结当班工作。

3.5 到指定地点进行由班长主持的班后总结会。

3.5.1班组各成员逐一汇报本人完成工作及存在问题。

3.5.2总结当班安全生产检修情况。

3.5.3讲评班内工作。

3.5.4最后重点强调回家途中的安全,和在家休息好的重要性。

4. 交接班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

4.1为认真贯彻交接班制度,必须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

4.2工段长每月至少应当检查一次,并至少进行一次夜班交接班抽查。

4.3车间主任对交接班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每季不少于一次。

电修车间

20XX年6月1日

交接班制度 篇五

1、班级要建立幼儿入园登记册,并随时根据变化及时更正,与家长保持直接联系。

2、幼儿园大门要按园内规定的时间开放,不随意放人进园,来访者要说明原因,填写外来人员登记,由门卫带领前往,门卫有事离岗,必须有人替岗,切不可空岗,防止幼儿单独离园。

3、接送幼儿时,家长一定要把幼儿送到有关教师手中,教师一定要把幼儿亲自交到家长手中,防止教师不知谁把幼儿接走的现象发生。

4、教师在园内带幼儿活动要经常清点人数,回活动室前必须清点人数。带幼儿到任何地方教师必须使队伍保持在视线范围内,防止幼儿走失、发生意外。

5、活动组活动前后教师要组织幼儿逐个班级接送,不让幼儿自己回班级,避免幼儿不回班级和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6、教师要注意闹情绪的幼儿,防止幼儿乘机离开集体自己单独活动或走失,教师在交接班时一定要说明交接的相关情况,班级幼儿的当天情况三位教师都要了解,防止出现误差。

7、在幼儿睡眠时教师不能离岗,做好幼儿入睡的安抚、巡视工作,防止个别幼儿离开睡房或发生意外情况。

8、任何时候教师都要坚持岗位,不能出现空岗、脱岗现象,使幼儿时刻保持在教师的视线范围内。

9、教师交接班时,主班教师要将幼儿人数、家长的嘱咐以及带班时发生的情况如实、全面的反映给接班教师,完成后续工作,做好衔接,让家长满意。

10、对幼儿的每一个活动教师要心中有数,要有强烈的责任感,每个工作人员对个别离开集体的幼儿一定要过问,切不可视而不见,做到人人负责,责任到人,保证幼儿在园内的安全。

交接班的管理制度 篇六

交班人员应将当班发现的问题、处理结果及注意事项,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接班人员应仔细检查、核对配备的器材(如对讲机、电筒等)、岗位内的物品、工作记录本,如无异议,双方签名认可,责任随之移交。

第一条交接班人员应提前做好交接班准备,接班人员应至少提前10分钟到岗,准备交接班,未提前赶到岗位的接班人员,按迟到处理。

第二条交接班内容如下:

1、值班装备完好情况(交装备);

2、值班室内物品完成情况(交物品);

3、上一班值班注意事项(交情况);

4、值班室卫生(交卫生)。

第三条交班人员应将当班发现的问题、处理结果及注意事项,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接班人员应仔细检查、核对配备的器材(如对讲机、电筒等)、岗位内的物品、工作记录本,如无异议,双方签名认可,责任随之移交。如有异议,应立即向队长汇报,队长应立即给予明确指示,当场不能确定的情况,应做好详细书面记录,并及时跟进处理。

第四条交接班应由队长或指定负责人带队,有2个以上(含2个)岗位的接班队员应列队接班。程序如下:

1、接班人员列队到值班室前,立定。

2、岗位接班人出列,与交班人互相敬礼,然后按照以上要求交接班。

3、交接班完毕后,交班人入列。

4、由队长或负责人带领队列到下一个岗位按以上程序继续交接。

5、交接班完毕,由队长或负责人带回。

第五条已到交接班时间,接班人员未到而交班人员自行离岗的,除对当事人进行处理以外,交接班人员均应按旷工予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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