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美散文随笔(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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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美散文随笔(多篇)

散文随笔大全 篇一

水真的把一个镇子滋润活了,也火了。

开山引水的地方叫寨湾。一条水奔下,扯出一匹瀑布,千变万化的,做尽了姿态。可惜不是唐代,不然的话,李白骑着他的白鹿来了,一张嘴就是一个品牌,也不会输于庐山瀑布。诗仙是永远不会来了,小镇人另有办法。

在山崖垭口,他们修了一座亭子,专门请来开山的那个戴眼镜的专家取名。专家眼镜一推说:“叫‘听水亭’吧。”于是,就叫“听水亭”了。

那一条长堤叫绿堤,可惜没有断桥,没有白娘子和许仙雨里借伞的传说,没有水袖轻扬黄梅戏婉转。不然的话,西湖又怎么的?苏堤又怎么的?堤坝的那边,是一片荷叶,在风中波荡起无边的绿色涟漪,一到六七月间,也算得“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了,取名“千亩莲塘”,让人一见,想起采莲女,想起“江南可采莲,莲叶何田田,鱼戏莲叶间”的情景,以及江南如水的民歌。

小镇的戏楼上,传来老人们的二胡咿呀声,是一个自乐班,唱不了京剧,也唱不了秦腔和黄梅戏,唱的是本地即将失传的剧种,叫汉剧二簧,声音时而高亢苍老,时而低沉柔韧。别小看了这个自乐班,竟然惊动了县里市里的专家,一群群挎着相机摇着折扇赶来,听了之后,长叹道:“活化石啊,真正的活化石啊!”也不知说人是活化石,还是剧种是活化石。

总之,自乐班火了,上了电视,几个老头唱得口水拉得老长,还乐呵呵的。

镇外的同龄老头,一个个眼巴巴地望着,咂巴着没牙的嘴道:“走了狗屎运啊,一条水一滋润,风水就来了。”说过了,叹口气,巴巴地找到镇里来,死掰活扯的,要求也加入自乐班,露上一手。一来二去,一个个会汉剧二簧的都赶来了。人多了,定了制度,三六九唱戏,二四六练功,绝不含糊,不许请假。

小镇,也随着自乐班上了电视,一下子火起来。

旅游界的人见了瞪大眼问,这哪儿啊?这么古的镇,这么好的水,这么精美的建筑:干嘛不搞旅游啊?

旅游,不是搞出来的,是旅游者哄起来的。

也不知啥时,一群群背着背包的人出现在镇上,个个戴着小帽,自称驴友。驴友一波一波地来,下了车,叽叽喳喳的,有用相机拍古镇戏楼的,有拍山上古寺的,也有拍镇上的水和水边人家的。

小镇人不知道什么是驴友,但很欢迎他们。因为,他们来了,小镇更火了,小镇生意更火了,小镇的生活也火了。于是他们打出一幅广告:来微型小镇,看水色江南。

一直,他们没忘记那条水,连广告上也带上那条水。因为,是一条水,涵蕴了他们这座小镇啊,养活了这座小镇啊。

小镇人,懂得感恩。

(原创作者:余显斌)

犹记浅光阴

这夜,烟雨蒙蒙,风吹落了一地花瓣,笔下一帘月,纸上一流年,思绪,萦绕在时间之外。容颜在窗外,凝眸浅思,若隐若现,期待的视线里徘徊,徘徊……

推开季节的窗,看阳光点点将温暖蔓延,温润了心底深处的那片柔软;轻拢岁月的薄纱,铺开记忆的画卷,让快乐或忧伤,在风中消散。然,南苑与北国的季节各怀好景,当山水相阻,隔岸相望,你是否会在深夜醒来,轻问自己安之若素,将万千繁华赏尽,携一抹风轻云淡,笑看流年?

南苑的冬季,天空深邃、悠远。如诺这夜的冬雨有淡淡的月光夹着露珠的晶莹裸露些许禅意,是否可以抱着夜色,怀着匆匆的喘息?眼眸对着烟雨,朦胧,透明我的世界,落红无数,哀伤遍地。寒兰,已于风中黯然,在荒芜的年华里形成了一道道的明媚。风景如画,青春华艳。当思念染上岁月的底色,那段一尘不染的时光,摇摇欲坠在风雨间,惹起无数思念。伸手翻开尘封的扉页,清晰地看见那些曾为岁月写下最初的诗行,倾世词章,想你如初,念你如歌。你恰似昙花一现,芳华在一霎那间绽放时,我便握住了双手,便匆匆闯进你的世界。从此,以文字温暖彼此,并肩风雨,共度锦瑟的年华。

时光里,用炽热的目光目送你离开,这夜,借你一丝昔日的明眸,送我一程,暖这季不曾温热的心扉。陌上歌,一寸愁肠断。人间里,几许清欢散。绽放的花,纵有千般娇好,万般妖娆,又岂能抵上回首一笑双靥如花,洞箫一曲倾尽天下?只可惜,琴瑟琵琶,你却披了夜的苍衣,默然转身,那起身斜过的衣袖,将滴滴难舍的情酿洒了一地,湿了我心。一曲枉凝眉,终是乱了心弦,瘦了容颜……

这夜,注定望穿秋水。一把油纸伞,一曲离人歌。以思念为墨,许你朝夕相伴,偶遇江南雨巷,踏遍江南湖畔,任季节的风雨,陶醉两情相悦的呢喃,倾城前世今生的缱绻眷恋。然,这夜,我独坐空城,反弹琵琶,上天却倾我半城风沙。不知今夜的相思河畔是否还有人横笛,临风吹一曲乱红,把那雨声约住,将思念打结?天涯近若咫尺。而今,一帘幽梦,只为一人编;满腹痴言,只为一人浅吟。如诺信纸上的浅光阴,北国的你可如期婉约?

躲在岁月的风尘里,把一些不安和躁动收敛,风,美丽了这一季的风景。岁月,是一盏空杯,而我只想一杯如水的宁静,在四季里从容,波澜不惊。流年,是一盏琉璃,在浮尘里细致地疯长。如若这夜不为眷恋迷惑了心,是否能安静的读你,哪怕一段浅光阴,也会涌动微亮,在落花飘香的路上。不经意翻阅泛黄的信笺,温习,某些熟悉的片段。或许,时光里最初的心动依然渐行渐远。念,却一直都在,且,从未走远。岁月沉淀之后依旧未改的眷恋。闭上眼睛,慢慢的书写这一份宁静,累了,挥手,作别昨日的记忆;疼了,细数胸中的沟壑。

或许出于南苑的自己,终究不知北国的诗韵悠长。然,可知?在这里细数流年的芬芳,独守一纸墨染,瘦笔如花,只为书写一段眷恋。此刻,我只想拥着馨香淡淡,把远方捎来的纪念与心情一起放飞,让想念的安暖在季节里缤纷呈现。此刻惟愿,时光,永如初见。倘若几许年华深处,默默地静守候,想念的一席相思眷恋成云雾一般弥漫在心海,浅浅的色变,那些多次淡忘了季节里的美,亦如流水一去不复返,不泣离别泪,不诉终成伤。我便能流光似水,锦年无寄,凝眸处,你是否也如我一样,将心事尘封在曾经相约的地方?

采一曲清欢对月而眠,唱一曲悲歌独自把盏,不惹半朵红尘绝恋,不安之若素,心就能如烟花绚烂,你问。不然清风易冷,花已不红,落叶已成塚。这样我们是否可以浅写华年?或许,便可宠辱不惊,静静地,等你,在来生的路口,在十里桃花处,犹记浅光阴,且与你,低斟浅唱,一曲红尘美……

这夜,犹记浅光阴……

与“水”有缘

在我很小很小的时候大概就是刚刚记事的年纪,对水就有了一种挚着。那时候压根儿还不知道什么叫“挚着”的,只是父亲时常带着我到离家不近不远的小溪沟背水,有的时候,我便用胶壶灌满一壶水,同样用背篓将水背回家。那时候心里的印记大概要算背水最刻骨铭心了。

后来,就到了上学的年纪,学校组织春游什么的,免不了又要到小溪去玩耍。放了学帮助家长们做家务,父母亲总是吩咐说:将羊们拉出去,让它们到山涧吃喝够。每当这个时候,我又总是要到小溪边,经不住同行的伙伴们的邀约,我又玩起了“狗刨水”。对水,从此就有了特别深厚的情感。没水的日子像掉了魂,就有了一种失落。我以为:那时候的水,当数家乡的那条小溪流淌的水清澈、甘甜。

溪水长流,常年不断。溪水是从洞内溢出的,一路蜿蜒曲折,一路散发出清香,让人迷恋,让人沉醉。有时候渴了,随便棒一捧大喝一口:好凉。仿佛就有了沁人心脾的感觉,至今让人忘却不得。在这条小溪边,留下了我许多童年的记忆。小溪呢,也肯定记得曾经有过这么一个不懂世事的孩子在这里背过水,每次盛满水就要将裤腿打湿一大片。然后,落地有声地沿溪边的小径往回走,留下一串脚印……

长大了,参加了工作,像是与水有缘,阴差阳错地干起了“水”行当。最初接触水,只是觉得水有许多好处,最惬意的当然是在水中畅游,然而接触的时间长了,仿佛觉得它不仅仅有这些好处。有一次,出差大漠,一路风尘,满面黄沙。晚上歇下来,打一盆水,正想痛痛快快地洗个澡,女主人却面露难色,问即原委才知道原来这里太需要水了。

往往是一勺水淘菜、洗脸、洗脚,最后将水泼在地里,了解到这一过程我当即难为情地把水倒回缸里,热情好客的女主人的一再道歉,反倒使我无地自容。这干涸的土地多么需要一滴甘露啊!从那以后,我才真正觉出水的价值:它是人类生存的必要条件。可以这样断言,没有水就不会有人类。过后的日子,对水就有一种全新的认识,及至管理城区供水的日子,总要嘱咐每一个用水的人家都要珍惜这赖以生存的“水”。

与“水”相处的日子,却又似乎少了缘分。每次疲惫而后跳入小溪摆弄“狗刨水”的时候,总是被呛几口水以后就发出“再不洗澡”的誓言。是被水吓坏了,还是肆意蹂躏洁净的溪水的行径必须遭到这样的报应么?我无法清楚,最终归结为“缘”故的了。

人类进入二十一世纪,霍然对水有了一种挚爱。自然的变迁,留给人类的生存的空间是越来越狭小了。这才唤醒人类必须从“零”开始重建家园,于是有了世界的环保日、地球日了;于是有了中国的退耕还林;于是有了南水北调工程。

人类总是在他(她)们的生活出现困境的时候,才意识到生存的危机,这未必也不是好事。好歹总算让人明白了这样的结局是何等悲哀的结局,让人有一种“置于死地而后生”的奋博,对水的感受才会不一般。

每每打开电视,总要有一些画面、一些文字是关于水的,给人留下最深刻的映像,那就是:人类只有一个地球,请珍惜没一滴水!

狼山

对狼山的兴趣,不在其多高,也不在其多美,更不在乎其道有多深。

狼山在江苏南通境内,并不高,也并不美。关注狼山,是冲着它的名字。

在富庶的江淮平原上,各处风景大多都顶着一个文绉绉的名称。一座荒村、一所破庙、一口老井,也可以因为名字成了名胜。

早就这么想着,突然看到千里沃野间愣头愣脑冒出一座狼山,不禁精神一振。这个名字,野拙而狞厉,像故意要与江淮文明开一个玩笑。

起这个名的由头,有人说是因为山形像狼,有人说是因为很早以前这里曾有白狼出没。不管什么原因吧,一定是和狼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宋代淳化年间,当地官僚把它改成“琅山”。幸亏后来又被改了回来。

狼山蹲在长江边上。长江走了那么远的路,到这里快走完了,即将入海。江面在这里变得非常宽阔,渺渺茫茫看不到对岸。长江一路上曾穿过多少崇山峻岭,在这里划一个小小的句点。狼山对于长江,是欢送,是告别,它要归结一下万里长江的不羁野性,因而把自已的名字也喊得粗鲁非凡。

狼山其实并不高,海拔才96米,从地平线算起,也才一百多米高,实在是山中小弟了。

但登上山顶,南边脚下是浩荡江流,北边眼底是无垠平川,东边远处是迷濛的大海,立即会觉得自己是在俯视着大半个世界。

狼山没有云蒸霞蔚的仙气,没有松石笔立的风骨,只有开阔和实在,造物主在这不再布置奇巧的花样,让你明明净净地鸟瞰一个现实世界的寻常模样。

我想,长江的流程也像人的一生,在起始阶段总是充满着奇瑰和险峻,到了即将了结一生的晚年,怎么也得走向平缓和实在。

狼山很小,游览无需狼山多长时间,山里除了一系列的庙宇和巍峨的大势至菩萨外,也没有太多可以流连的地方。只是,在山脚下,有不少文人的遗迹,使小小的狼山加重了分量,使万里长江在入海前再发一声浩叹。

狼山东麓有“初唐四杰”之一的骆宾王墓。随着稀疏的几个游人,信步漫走,突然看到一座冷僻的坟墓,墓碑上赫然刻着五字:“唐骆宾王墓”。历史名人的墓见过不少,但一见他的墓,我不由大吃一惊。骆宾王的归宿,历来是一个玄秘的谜。有人说他已经被杀,有人说他出家做了和尚,都没有确实凭证。他像一颗瞬息即逝的彗星,引得人们长久地关注着他的去路。怎么,猜测了一千多年,他竟躲在这里!

狼山脚下还有另一座墓,气派大得多了,墓主是清末状元张謇。

张謇中状元是一八九四年,离一九0五年中国正式废除延续千年的科举制度只有十年,因此,他也是终结性的人物之一,就像终结长江的狼山。

张謇中状元时四十一岁,已经感受到大量与科举制度全然背逆的历史信息。他站在万人羡慕的顶端上极目了望,他看到了大海的湛蓝。

只有在南通,在狼山,才望得到大海。只有在长江边上,才能构成对大海的渴念。

不管怎样,长江经过狼山,该入海了。

狼山离入海口还有一点距离,真正的入海口在上海,现代中国文人的命运才会受到更严峻的`选择和考验。

汽笛声声,海船来了又去了,来去都是满载。狼山脚下的江流,也随之奔走得更加忙碌,奔向大海,奔向大海。

汽笛声声,惊破了沿途无数坟地的宁静。

历史的变迁和现实的变化总有惊人的相似。选在这样一个江流入海,不见经传的狼山脚下谋划机构改革后的事情,是狼来了,还是死死固守的山没了,我无从得知。

狼山依然宁静地竦峙在那江海边,濠河的水也依然颤颤抖抖地荡漾着,只是,远处,好像传来隐隐约约的狼嚎……

散文随笔 篇二

喜欢一切透明的东西,那份透明是清澈的,淡雅的,恬静的,沾有梅花的幽洁,莲花的底蕴。

这份爱起初于琥珀,那通透的富有弹性的黄韵摇曳着我无数美的遐想,特别是亮光下熠熠闪光的有弹性的骨肉,那么地洁净。有一点瑕疵也是毫不掩饰,那份简单的直白和坦诚让人自感卑惭。

喜欢胸前佩戴一块心形的白玉,那份日日心与心相撞的妙觉一同渗透肌肤,渗透得心都是清亮的,清亮的心更能看清凡事凡人,便有清雅的日子清透的过感。这起始于和好友凤同游禅寺,正值中午,寺门口小滩上一个个白中透有浅粉浅兰的塑料玉在阳光里闪动着笑盈盈的纯真。我们一下子喜欢上她,在正值忧郁迷惘的青春之际。买下后那份晶莹在胸前陪伴无数个日日夜夜,透明中自有点点清欢,后来线断不翼而飞,心在婉惜中很是失落了一阵,也懊悔了一阵,至今仍怅然犹存。

而今,玉早已成了女人的点缀,透明也自有她本身的度。那份从外到内的清亮仍闪烁着我的情思。爱到透明,已是至极,而透明的东西往往易碎,只有用心呵护才能让她永存。爱情如此,亲情如此,万事万物莫不如此。

透明的人自有一份真在里面,这份真不会被任何灰尘蒙盖,也不会被任何的虚荣的烈火所焚烧。她自始自终保持自我的本性,不攀附,不低微,只以她的纯真影响众生佛向,犹纯度的烈酒,甘冽怡人,魅力四射,透明中折射出雅的光芒,集岁寒三友为一体,兼百花骨为一身,包蕴着细柔和鲜嫩。她是绿叶上的露珠,大红大紫中的白合,屋檐上的琉璃,虽有瑕疵,但没有缺憾。

喜欢透明,她自有她的深度和厚度,这份深厚足以包纳山川河流,包容一切污垢和血光。

给予总是最好的,也是透明的。轻如翼,薄无形,不娇嗔,不含蓄。柔和着生命,体贴着众生。

优美散文随笔 篇三

风,吹动着帆,在茫茫大海上漫无目的。黄昏的海平面,铺洒一片残阳的血,暗红色晕染了我的眼睛,我看看自己和船,又望了一次天空:海阔天空,我如一颗尘埃……

夜幕降临,海上飞起一群群海鸥,偶尔夹杂着几只不知名的鸟,盘旋远去。

我坐在船上,海上的星空,两种黑暗在地平线交汇,两种光明在各自的领土绽放。星光璀璨,波光粼粼……

天空没有一丝云,纯净得让人惊讶。在这样的环境里,我总是想起许多年前的日子,想起少年时代的朦胧,想起那时候的欢声笑语……我们泛舟,我们歌唱,我们大声的笑,我们朦胧的爱,在那片星空那片海,化作永恒的回忆……

我站起来,闭上眼,却禁不住泪流满面,一颗一颗,从我脸上滑落,风把他们吹进海里,吹向天空,星光照耀下,每一颗泪都像一颗珍珠,闪着耀眼的光……

风欲静,无垠的天空;云一动,心也被震痛。今天,只有风而没有云,星空如此清澈,而海上看星空的人却无法入眠……

那片星空,那片海。埋葬过去,是否可以看见未来?

散文随笔大全 篇四

秋天,落英缤纷,被秋风吹光下来的叶子,飘落入地,掉落干估的土地下。

春天来了,大地恢复了生机,叽叽喳喳的燕子从南方飞来瑰丽芳芳的花朵,让人一见产生爱慕之心,从古至今,没有人不赞美它的艳丽,有多少的画家绘过它的非姿。

洁白的莲,富贵的牡丹,碧绿的湖水。有那一朵不是开得美丽的呢?莲它是洁白的,有着君子高尚的品德。牡丹这看起来十分浓艳,所以说它富贵。

时间一天天的过去了,花开的灿烂。在落日时分,它们都悄悄的说话,莲说:我是洁白的,有多少人和我一样是清清白白的,诗人们给我的称赞“莲之出淤泥而不染”。

牡丹说:我是富贵的,有多少人日思夜想的要富贵,都想疯了。你说你是洁白的,难道世人的眼里只有你吗?我看未必世人眼中只想富贵,所以他们才会让我落在家中。

一天,一个画家路过这里,正是落日对莲的美丽大为欣赏,便为它画了一张画,并题名为“天下第一花”这可使牡丹生气了,明明就是我最美,他为什么不画我呢?莲说:并不是所有的人都爱你的,因为他是一个君子,他不画你并不是因为你不美丽,而是你身上的衣服太过于妖艳了,而我是一身洁白,所有你不用生气。

“胡说,简直是胡说”牡丹气势汹汹的说。我怎么会妖艳,和你比,我好看多了,我不允许你败坏我的名称!说罢,牡丹离开了,高傲的坐在石头上,觉得自己不仅美丽而且高贵。

没过几天,它终于倒下了。

散文随笔文章 篇五

青春之于红颜,鲜花之于春天,是非人为的力量所能改变的。宿命地说,是缘。是自然之手,是上帝之手的那一握一散。

没有人能改变自然的变更交替,就如没有人能改变人的生老病死一样。洞悉了,也就释然了。

昨,一夜的大风疾雨,听雨点噼噼啪啪地敲打着窗户,担心没有灯光没有月亮的暗夜里,春日土地上的繁花,不知将接受一种怎样的浩劫。初绽的,盛放的,繁茂的,稀疏的,不同颜色,不同姿态,没有那一朵能躲过自然之劫。

我静静地聆听着风过雨滴的声音,杞人忧天地怜惜并牵挂着曾经去过看过的那一野一树的风姿万千的花。

早上,睁开眼,又能开始新的一天,感觉自己是幸福的。无所不能的人与自然之中的花花草草无二,许多的未知,许多的不定数在看不见的拐角和暗处。感触颇多,所以在微薄上留下了这样一句话:一夜风雨,乱红飞渡,早上醒来还活着,就是幸福。

中午上班的路上,看到卖水果的摊主夫妇,坐在满满当当的水果中间,对喧嚣往来的车辆人流熟视无睹,两人说笑着,有滋有味地吃着简单的午饭。想起孔子对弟子颜回的称颂: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或许这不是“贤哉”“坚哉”所能容括的特定境遇里的满足与通达。相信人都是向上的,也都是烟火的,高楼华屋锦衣玉食应都是每一个红尘中人的夙梦。不是不想要而是境遇的无能为力。也许是我以一己之心度他人之腹,我惊讶于自己的的坦诚和自以为是的猜测。

不管怎样,我依旧在感触,在思考,在这个物欲的时代,还有多少人能这样满足于如此简单的生活,如此坦然,如此快乐。我又能做到多少。

一花一春,时日如白驹过隙,记取一枝的好,足矣。

散文随笔 篇六

今日立夏,万物直立生长。有诗:无可奈何春去也,切将樱笋饯春归。

夏天在长裙短衫中,愉快的来了。经历了春天孕育与盛开的花朵,都悄悄地藏起了芬芳,果实已经立在枝头。走在后山的山路上,不时都会遇上一些也桃子,桑椹子,很多果子,在夏天来临之时,拥抱而来。

山路的两旁,绿意铺满了路径。寻着一弯春风,拾起野花的妩媚,已经走在了夏天的门口。一抬脚之际,踏进了夏季。和一帮友人,送春归,迎夏来。遇见桑椹子熟了,欢悦的如孩童,立在树下,顺手采摘。不断地送入口中,一丝酸甜入口之际,夏意在弥漫。

很多时候,我们习惯了故作深沉。在大自然里,回归到天真的本性。就那样站在桑椹树下,边摘边吃,满手的紫色汁液,满嘴的酸甜,沁人心脾。一阵山风吹过,仰起的脸庞上挂满了纯真。就是那样的美好啊,在春末夏初,尝到了生活的味道。

满眼的绿,轻嗅草木香。春深浅夏,清和安宁。这个季节,最喜这样的果子。樱桃,桑椹,带着酸甜。

夏天来了,又是一年游泳时。穿了厚一点泳衣,泡在家乡的汉江里,蔚蓝的天空,映衬着碧水,不远处得高楼林立,大桥在夕阳里,拉伸。尽情的欢笑吧,在水中,在山路,在夏之初。水温刚好,游出一尾舒展。在水中,抛开了杂乱的琐碎,安享那片刻的宁静。水包围着身子的温柔,抚摸着心脏深处的脉搏,呼吸之间,吐陈纳新。

今年立夏的前一天是青年节,和一帮友人相约,爬山游泳。大家热情依然,说着:青春不散场,回忆那些年一起追过的女孩。

夏天就这样在热情中,来了。带着对青春的留恋,带着对流年的守候。

立夏,让我们一起拥抱夏天。

散文随笔 篇七

当我一口气读完曹文轩的纯美小说《青铜葵花》后,我的脸颊上已挂满了泪痕,泪光在我眼中不停地闪动着,那小说中感人的一幕幕情景,久久浮现在我眼前。

这是一个男孩和女孩的故事。男孩叫青铜,女孩叫葵花。一个特别的机缘,让城市女孩葵花和乡村男孩青铜成了兄妹相称的朋友,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12岁那年,残酷的命运又将女孩葵花召回了她的城市。男孩青铜从此常常遥望芦荡的尽头,遥望女孩葵花所在的地方。哑巴青铜爱妹妹胜过爱自己,当他发现妹妹借着月光艰难地写作业,上舞台没有银项链时,他想尽办法给她做南瓜花灯、冰凌项链……

现在的我们丰衣足食,想要什么就有什么,父母也时常陪在我们的身边。和青铜葵花相比,我感觉自己真的太幸福了:我不必去卖芦花鞋挣学费,也不必在南瓜灯下写作业,更不必为填不饱肚子而苦恼。但我们有些人还在嫌这嫌那,吃饭要挑,穿衣要挑,整天觉得父母欠他们似的,父母被他们折腾得叫苦连天,他们还不知足。与青铜葵花比比,我们不觉得惭愧吗?青铜葵花不仅自己挣学费,还帮奶奶挣医药费。和青铜葵花相比,我感觉自己真的太脆弱了,青铜葵花面对各种困难时所表现出来的坚强、乐观正是我缺少的,我无论学习和生活中,只要遇到了一丁点儿困难,我都要向别人寻求帮助。青铜和葵花哪有这样的条件呀,他们有很好的学校吗?他们有一件件漂亮的衣裳吗?他们有可以填饱肚子的一天吗?

通过看这本书我觉得青铜一家人是那么的纯朴、善良,充满爱心。如果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像青铜一家人那样关心别人,那么这个世界该会有多么美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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