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医学部2019考研复试分数线已公布精品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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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医学部2019考研复试分数线已公布精品多篇

转档与就业派遣 篇一

被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户口转入学校,入学后学校不再办理相关手续。人事档案按规定转入我校的硕士研究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相关派遣手续。

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学校不接受人事档案转入。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硕士研究生,学校不接受户口转入、不提供奖学金、不提供住宿、不提供公费医疗,不负责其就业派遣,毕业后应回原工作单位或自谋职业;若原为在职人员,在学习期间由于原单位被撤消、合并等原因造成其不能回原工作单位者,由学生自谋职业。

专项计划研究生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办理。

监督管理与违纪处理 篇二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与学校有关部门全程监督各院系的研究生招生情况,及时公布院系接受考生申诉的途径和联系方式,并保证各级投诉、申诉渠道畅通,对有关问题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2、申请人或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录取等资格。

3、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4、若发现考生持伪造证件,我校将暂扣相关证件并及时通知公安机关。

5、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6、研究生招生相关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研究生的情况,应主动申请回避。

7、我校及相关招生院系以研招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硕博连读 篇三

凡被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同学,可在入学之后根据各院系的规定申请硕博连读,具体人数、比例、学习年限和选拔办法由各院系决定。

其他事项 篇四

1、我校各院系公布的招生计划中均包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应试生招生人数以院系公布的招生计划减去实际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人数为准。

2、有关招生院系的基本情况、科研、导师队伍、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培养方案和奖助政策等,可在相关院系网站查询。

3、我校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招收“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等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具体招考数量和复试分数线,将根据当年国家计划和生源情况综合确定。

4、北京大学医学部的招生、奖助学金和住宿等具体事宜参见其招生简章。

5、若上级部门在本年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学习方式与学习年限 篇五

1、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在报名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报,院系在录取时予以确定。

2、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或3年。

入学体检 篇六

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均须体检。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北京大学校医院,体检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学费与奖助学金 篇七

(一)学费

我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所有研究生收取学费。

(二)奖学金

1、有关北京大学奖助学金具体规定请见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gr。

2、有关国家奖学金具体规定请见学生工作部网站(网址:http://xgb。

推荐免试 篇八

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北京大学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为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研究生”)。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二)报名

我校每年9月上旬发布年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以下简称“接收办法”),申请人可以依据“接收办法”及院系具体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申请流程大致为:

1、北大网上申报

申请人须在报考院系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北大研招网报名,并在报考院系有关工作通知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申请事项。

2、申请材料寄送

申请人在院系规定的截止日期之前,将全部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装入自备的信封,直接寄(送)达所报考的学院(系、所、中心)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各院系具体联系方式见北大研招网-联系信息栏目),逾期不再受理。申请材料一经收到,不予退还。

3、教育部推免系统报名

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

通过院系组织的复试并获得我校待录取资格的申请人,应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按照教育部的要求,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在系统中注册和填写基本信息,完成网上报名、支付报名费、复试确认和待录取确认等环节。

(三)初审与复试

1、院系收到申请材料后,将组织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材料进行初审,并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人按时参加复试。

2、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具体复试选拔办法和差额比例由各院系根据自身特点和生源状况自行确定,一经公布不得随意更改。

3、每位通过初审的申请人综合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4、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及格,综合面试、一级学科综合笔试任一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5、院系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主要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待录取与公示

1、院系根据复试情况,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通过院系组织的复试,获得我校待录取资格,但未能获得推荐学校推免资格的申请人,其待录取资格无效。

2、院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在院系规定的时间内在系统中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若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则视为放弃,院系将撤销其待录取。

3、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院系在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申请人可在院系或北大研招网的信息公开栏目查询拟录取公示名单。若申请人对公示名单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向院系提出。

(五)复审与录取

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我校将按照《北京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校本部)》对获得待录取资格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审查者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

已录取的推免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录取院系进行核查,若在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住宿安排 篇九

1、我校实行住宿申请制,住宿费用自理。

2、校本部招收的以下类型研究生有资格申请学校住宿:

(1)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

(2)“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

学校鼓励有条件的同学申请不住宿。硕士研究生宿舍园区为万柳公寓、昌平新校区,具体安排可于报到前查询(查询方式另行通知)。住宿期限以培养方案规定的基本学习年限为准,超过基本学习年限的研究生住宿自理。

3、除上述第2条所列两类研究生外,其他类型的研究生,包括专业学位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研究生、已明确由院系安排或协助安排住宿的研究生等,学校不安排住宿。

4、深圳研究生院、软件与微电子学院、信息科学技术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的研究生住宿按照学院具体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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