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通用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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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通用多篇)

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篇一

威海海洋职业学院坐落于美丽的海滨之城——山东威海,是一所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服务现代海洋产业,打造特色高水平专业群。根据区域产业发展需求,重点打造水产养殖技术、海洋健康食品、药品与医疗器械、船舶智能制造、人工智能物联网、国际邮轮乘务管理、工业机器人技术、电子商务技术8大专业群,建有1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2个省级品牌专业群、3个全国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深化“专业群+技术技能创新平台群两群融合”、“创新创业教育双创引领”、“优秀传统文化、红色革命文化、蓝色海洋文化三化塑造”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行项目教学、成果导向教学,实施因材施教分层次培养,注重提升学生职业发展核心竞争力,荣获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国家级奖项4项、省级奖项586项,2021年技能大赛奖项位居全省第11名。

搭建成长平台,推进“名师工程”。实施教师成长工程,制定了新入职教师、青年教师、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专家5个阶段“阶梯式”发展标准,加强教师企业实践基地(流动站)建设,搭建教师专业成长平台,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平均年龄35岁左右,硕士及以上学历占比81.6%。实施“名师工程”,拥有5名二级教授、10名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1个省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黄大年式教师团队,获批建设4个省级名师工作室,2个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通过名师引领提升师资队伍整体专业水平。

设施设备先进,办学条件一流。设有航海模拟实训室、轮机模拟实训室、大学生电子商务创业基地、微藻饵料藻种培养实训室等专业实训室,现代海洋协同创新虚拟仿真实训基地纳入教育部提质培优行动计划项目管理,中德智能制造人才培养示范基地被评为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示范单位,海洋装备与智能制造实训基地被评为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基地。图书馆、体育馆、报告厅设施设备配备齐全,功能先进,为学生丰富知识、增长见识、锻炼体魄搭建了平台。

打造科研平台,增强服务能力。高效运行“山东省船舶控制工程与智能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船舶智能装置与系统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山东省海洋经济藻类资源开发与利用工程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山东省高等学校高技术船舶控制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等18个省、市级科研平台、创新平台,加快推进各种专利、项目研究,促进科研成果的转移转化,《威海市碳汇渔业现状及发展对策》等研究成果被市委采纳;国家级教科研项目立项数量、发明专利授权数量分别在全国高职院校中位居第25名、第80名;在2022中国高等职业院校科技创新活力排行榜中名列全国第38名。成立了“威海市海洋生物健康促进中心”,构建科学规范的海洋生物疫病防控体系,为区域海洋经济创新绿色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与济南大学、市海洋发展局合作共建山东海洋生态环境研究院,为打造海洋生态环境强市提供科技和智力支撑。实施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并举,对全市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继续教育网络在线培训服务,积极发挥作为“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威海市技能鉴定所”等培训基地和鉴定机构的职能,开展各类实用人才培训和技能鉴定。

狠抓质量工程,加快信息化建设。全力推进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学校、专业、课程、教师、学生不同层面的质量保证机制,实施全面、全员、全过程质量管理,成为山东省第一批内部质保体系诊改工作实施方案审核通过的高职院校之一。加强文献信息资源基础建设、精品共享课程资源库建设、虚拟仿真实训平台建设,成立“山东省移动云教学大数据研究中心”,利用好蓝墨云班课等数据平台,拓展网络学习空间应用的广度与深度,构建网络化、数字化、个性化、终身化的学习体系,被山东省教育厅确定为教育信息化示范单位,入选全国职业院校“智慧校园50强”。

重视创新创业,夯实就业保障。建设运营1万平方米的“大学生双创孵化基地”荣获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就业服务基地和省级众创空间,打造了以市场为主导、以企业为指导、以学生为主体、以高校为依托的“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创新创业校企合作模式。已在孵企业143家,大学生创业项目荣获2018年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银奖,大学生双创协会蝉联两届全国百强创业社团,学院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山东省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被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授予“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典型案例学校”,入选全国职业院校“双创100强”,校友宋希尧荣获“山东优秀大学生创业者”称号。建立党政重视就业、专业导向就业、教学面向就业、机制支撑就业、教师引导就业、学生立足就业、部门专司就业的齐抓共管的就业保障运行机制,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7%以上,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强力人才支撑。

坚持立德树人,提升学生素养。成立“明德学院”,以“优秀传统文化、红色革命文化与蓝色海洋文化”三种文化为教育核心,开设60多门通识课程,通过传统文化熏陶、职业发展规划、社团活动开展等,培养学生的人文情怀、拼搏精神、团队意识、领导能力、社交能力、表达能力、学习能力、全球视野和社会责任感,帮助学生找到适合自我发展的方向和兴趣,为人生的长跑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和能量,被团中央授予“‘青年之声’国学教育示范基地”。深挖红色资源,传承和发扬好永怀精神,构建以永怀雕塑、永怀广场、永怀报告厅、《佩瑜怀瑾》话剧为一体的“一像一场一厅一剧”的“永怀精神”育人格局,思政育人经验做法被《光明日报》、《大众日报》、《中国教育报》等主流媒体重点报道,被山东省教育厅《教育工作简报》专版刊登,关工委工作在全省做经验交流。

校政企多方联动,产学研深度融合。成立了由政府、学院、园区和产业龙头企业共同组成的理事会,构建“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的新机制;作为理事单位牵头成立了海洋食品质量安全检测、海洋生物健康促进产业、数字经济等3个省级职业教育集团,开展集团化办学;与南京55所、新迈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等实行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与威海紫光生物、家家悦集团、成山集团、三星重工等合作建立“订单班”;与威高集团、京东集团、亚马逊AWS、共好未来(北京)科技有限分公司等共建5个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与南京五十五所、那香海酒店共建混合所有制生产性实训基地,与山东省渔业技术推广站等合作共建实验实训室,与百步亭船业有限公司合作建造“海院号”综合实训船;与迪沙药业等400多家企业进行深入的校企合作,促进了教育、人才、产业和创新“四链”有机衔接,入选全国职业院校“产教融合50强”,被授予“山东省校企合作先进单位”。

注重对外交流,加强境内外合作。建成工信部中德智能制造产教融合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当选中德职业教育产教联盟中方理事会常务副理事单位、中德职业教育与产教融合合作示范项目、中德职业技术教育网对德合作试点示范单位、中国-东盟职业教育国际合作联盟常务理事单位、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职业教育联盟理事单位、泰中教育联盟会员单位,入选教育部“智能制造领域中外人文交流人才培养基地项目”第二批筹建合作院校;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国际产学研合作联盟威海倡议,与韩国国立庆尚大学、韩国湖源大学、韩国金泉大学、韩国国立交通大学、俄罗斯远东渔业技术大学等签订合作协议,就人才培养、文化交流等达成合作意向;依托成山泰国项目建设“成山国际学院”,建成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泰国宣素那他分校,参与建设中国-缅甸职业技术学院万宝校区、中国-老挝职业技术学院,17名教师获得“国际中文教师”资质。

加强党建引领,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时刻与总书记的指示批示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对标对表,以实际行动自觉拥护“两个确立”,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把管党治党与办学治校、改革发展、安全稳定等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增强思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着力构筑具有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阵地。

学院是“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职教质量保障与评估研究委员会常务理事单位”、“全国船舶工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中国现代渔业职教集团理事单位和副秘书长单位”、“全国水产技术推广人员培训基地”、“全国水产科普教育示范基地”、“全国云教学工具示范校”、“山东省海洋与渔业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基地”、“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山东省远洋渔业船员培训基地”、“山东省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山东省省级现代渔业技术培训基地”、“山东省基层渔技人员定点培训基地”,优美的校园环境被评为“威海市花园式单位”。在2022年发布的“金平果”中国高职院校竞争力排行榜中,位居全国1516所高职高专、职业本科的第296位。

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篇二

第一章总则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各项招生工作的正常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威海海洋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4507。

第五条地址: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海湾南路1000号。

第六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本校的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九条2021年威海海洋职业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国家教育部核准的、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执行。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条录取方式: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一条录取批次:山东省为普通批;跨省招生录取批次按照生源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录取原则:

夏季高考: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院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各省、市、自治区教育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各专业按照招生计划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录取。

春季高考:对同一专业类别进档考生按高考成绩和专业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安排专业,仍不满足则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安排专业,依次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调剂者,可录取到同一类别计划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将予以退档。

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均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学院招生信息网,招办咨询电话,录取通知书等。

第十三条特殊要求:

1.外语语种:我院各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但我院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学院不对非英语语种的学生单独开设语言课程)。

2.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有关文件和规定执行。对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出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3.无男女比例限制,无单科成绩限制,无口语加试要求。

第六章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四条学院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学院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院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可享受国家优惠政策。

第七章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十七条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学院采取考试、核查电子档案、体检等形式对新生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考生按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证书颁发:颁发“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毕业证书。

第八章其它

第十九条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威海海洋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条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海湾南路1000号

邮编:264300

电话:0631—7697577、7697588、7697599

传真:0631-7697333

招生QQ群:805681878

E_mail:whhyxyzsb@

网址:http://www.w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w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由威海海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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