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安全稳定事件应对预案(共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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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突发安全稳定事件应对预案

突发安全稳定事件应对预案(共2篇)

突发安全稳定事件应对预案

为了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安全稳定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安全稳定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我场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宪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保障

成立突发稳定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二、运行机制

要建立应对突发稳定问题的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及调查评估等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建立健全快速反应系统。当确认发生或即将发生重大的突发稳定事件时,报请场应急领导小组织召开会议,成立现场指挥部,发布启动命令,开展工作。

三、责任分工

1、劝访组。负责对上访群众的'劝告和化解工作,要积极运用一切社会关系和力量化解矛盾,做好劝散工作。

2、维护秩序组。负责组织相关单位、村、组力量,进行外围疏散,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3、应急协调组。负责与上级相关部门的协调,在事件发生时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并及时向上级通报事态进展情况。

4、医疗组。负责伤病人员的应急救治,保证伤病人员的生命安全。

四、应急结束

由场突发稳定问题领导小组根据工作进展,适时公开发布信息,宣布应急状态解除。

五、后期处置

场应急委员会会同事发地村委会,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突发稳定问题应急结束后,现场指挥部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清理事故现场,恢复正常社会秩序。

六、附则

本方案由场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2篇:

马山县里当初中安全稳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保广大教职工、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防范过激行为,切实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校园内、外涉及教职工、学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斗殴等安全稳定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相关职责

(一)安全稳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韦俊欢

副组长:陆海潮、甘果

成员:苏换佳、蓝庆立、潘华煌、韦照官、郑生元、蓝仁海

蓝宁、蓝承群、符胜、邓英伦、吴维奇

下设办公室(简称安稳办)

主任:陆海潮

副主任:苏换佳、蓝庆立

(二)责任及配合部门

责任部门:安稳办

配合部门:安保处、政教处、教务处、办公室、总务处、团委、工会

(三)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校园内涉及教职工、学生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2、负责研究确定事件性质、类型,下达应急处置任务;

3、负责督促相关部门开展事件处置工作;

4、负责信息报送以及请示上级部门指示、援助等事项;

5、协调对外公布、公开与事件有关信息的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

6、总结经验和教训,负责提出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三、安全稳定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

(二)预防为主

(三)层层负责

(四)快速反应

(五)责任追究

四、预警机制与信息报送

(一)若发现或接到举报有影响校园与社会安全稳定、可能引起学生群体性事件的大字报、小字报、标语、横幅、校园网有害信息、言论等信息,信息获取第一人应在第一时间报学校安全稳定办公室。由安稳办负责核实相关信息,并报学校安

1全稳定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启动相应应急预案,采取相应处置行动。确认信息属实后,相关部门应迅速清除有害信息,信息当事人所在单位负责人要及时做好信息发布人的说服教育和思想转化工作,消除可能影响校园和社会安全稳定的苗头。安保处要密切注意一切可疑动向,随时向学院安全稳定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二)执行重大情况报告和请示制度。对可能发生的安全稳定群体性事件,安稳办、工会、安保处要在尽可能摸清情况(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参与人数、涉及部门、可能的原因、发展势态等)的基础上,按规定及时向学校安全稳定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情况。并由学校安稳办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向区教育局、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报告。

(三)安全稳定群体性事件信息由安稳办负责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送,对外发布工作由校长室负责。未经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新闻媒体采访。安保处、教务处要加强网络监控,坚决防止有害信息传播,正确引导舆论。

五、应急响应与应急处置

(一)校园与社会安全稳定突发事件

如出现教职工、学生群体性上访、请愿、非法集会、罢课、罢餐、游行、示威、静坐等情况和事件,应急处置程序为:

1、事件发生后,安稳办、工会、安保处相关部门领导及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必须在第一时间内赶赴事发现场,了解和掌握事件情况,控制局面,阻止事态发展,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学校安全稳定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2、学校安全稳定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召开协调会议,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广泛收集信息,分析事件性质,稳妥做好教职工、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及时疏散聚众人员,防止事态恶化和对其他教职工和学生造成不良影响。

3、学校安全稳定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关部门应迅速采取个别谈心、小型会议等多种方式为教职工、学生提供畅通的信访渠道,了解、掌握问题症结,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对问题的合理部分给予解决答复或上报研究解决,对聚众滋事行为提出严厉批评,有效化解矛盾,稳定学校正常秩序。安保处根据现场情况,报请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确定是否请求地方警力支援。

4、学校安全稳定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要实事求是,区分不同性质,全面、彻底解决问题,及时消除隐患,安稳办在事件发生后一小时内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

(二)群体斗殴突发事件

如出现多人参与斗殴,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和办公秩序造成恶性影响的事件或系列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程序为:

1、事件发生后,学校安全稳定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须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调处置。安保处要迅速组织安保人员赶赴现场,果断制止斗殴,控制当事人,维护现场秩序。

2、安保处要迅速摸清现场情况,并根据现场情况,报请学校安全稳定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请求地方警力支援。

3、对参与斗殴事件的我校教职工、学生,通过工会、团委、安保处等相关部门领导和相关班主任等迅速摸清教职工、学生的思想动态,做好教职工和学生的疏导工作,稳定教职工和学生情绪,防止事态扩大,并对聚集斗殴和围观人员进行分留、疏导和疏散,尽快恢复秩序。

4、医务室根据现场需要开展医疗救助工作。如有受伤教职工、学生送往医院救治,工会、安保应派人迅速赶赴医院协助救治工作。

5、工会、安保处在进一步了解事件的主要经过后,应立即报告学校安全稳定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及时与参与斗殴的教职工、学生所在的相关部门领导和班级。

6、如有受伤害学生,应根据情况与受害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将受害学生基本情况告知家长。情况严重的,应立即通知家长来校处理学生救治工作。

7、政教处负责做好受伤害学生和家长的思想工作和安抚工作,统一宣传口径,控制社会舆论。

8、若事故性质特别严重或伤害特别巨大,工会、政教处或安保处应立即报告学校安全稳定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安稳办汇总情况后,1小时内报告区教育局和公安机关。

9、事件处置结束后,学校安全稳定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应召开专题会议,及时总结并制定类似情况的预防措施。

六、善后处理工作

(一)相关部门人员负责配合地方公安等部门和学校安全稳定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查清突发事件的起因、过程和后果;安稳办、工会、政教处、安保处要在认真调查、取证、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完成、提交突发事件综合报告。

(二)突发事件受害人及其家长、家属的安抚工作主要由其所在年段、班级负责;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安稳办应指派专人参与或适时介入处理。

(三)对突发事件中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赔偿、抚恤、救济、补助等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应规定。

(四)对在突发事件中见义勇为、积极参与抢险救灾而牺牲或受伤的师生员工,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报功、奖励、抚恤、救治。

(五)对突发事件迟报、漏报、瞒报、虚报的,对获悉发生突发事件而未及时到位进行处理的,或在处理突发事件过程中犯有严重过错的,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马山县里当初中

201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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