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库房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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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库房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库房管理制度 篇一

档案库房管理制度目的是确保档案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的寿命。

一、为了维护库房管理秩序,保证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非库房管理人员不得进入库房。

二、认真做好防高温高湿、防光、防盗、防霉、防虫、防暑、防尘、防有害气体、防震、防雷击工作。加强电源、消防器材管理。库内严禁吸烟、生火、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库房窗、门要及时关闭上锁。做好对平时温湿度测试和记录,采取有效措施调节库房的温湿度。

三、对库房内档案的保管情况,每月进行一次抽查,每季进行一次大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并进行妥善处理。

四、接收、移出、借阅、销毁档案资料和工作人员调动必须严格严格手续。档案资料要进行消毒、杀虫处理,定期更换防虫药物。建立档案资料、检索工具、设施设备的统计台帐,做到帐物相符。

五、档案资料排放要整齐有序,调出的案卷入时入库、对号入座,不得放在办公室。保持库房内外清洁卫生,不准堆放公私杂物。

六、档案管理人员要忠于职守,充分履行自己的职责;不失密、不泄密,不得私自将档案资料带出库外或摘抄有关内容。对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追究其责任。

档案查阅利用制度

一、查阅利用我馆档案资料,利用者须凭本人在工作单位或乡镇、村委会、居委会介绍信;查阅利用开放档案亦可凭本人身份证。

二、查阅档案资料,利用者须填写查阅利用档案资料申请单。

三、利用者领出、交还档案必须当面清点,并只能在查阅室查阅档案;不得抄阅与介绍信和申请单上无关的档案资料;不得将档案资料转给他人抄阅。

四、查阅档案时不准在阅览室吸烟、喝茶、喧闹;不准在档案资料上圈点、划线、折叠、抽页、裁剪;不准在档案原件和档案馆出示的档案证明上涂改。违者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五、摘抄、复制档案资料须经接待人员同意并使用档案馆统一印制的档案史料摘录卡。制发档案证明由接待人员摘抄或复印,经核对无误后加盖业务专用章,否则不能作凭证使用。

六、查阅机密性质的档案,必须经县委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否则不予接待。

七、馆藏档案的公布、出版权属于我馆所有,未经我馆同意,任何机关和个人无权公布、出版。

档案销毁制度

一、为了提高馆藏质量,有效地保护档案,对确认失去保管价值的档案,应当进行销毁。

二、销毁档案必须经本馆鉴定小组严格鉴定后进行,严禁任何个人擅自销毁。

三、档案销毁前,必须造具销毁清册,输审批手续,报县委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销毁1949年以前的历史档案,必须同时报国家档案局批准。

四、销毁档案时,必须指定销毁地点,并派出两个以后监销人员实施。档案销毁后,监销人员须在销毁清册上签字,并注明销毁方式和日期。

五、严禁将需要销毁的档案作废品卖给收购商,或作其它用途,严防泄密。

六、销毁清册应归档保存,以便日后查考。

“十防措施”

为了切实做好防高温、高湿、防火、防光、防盗、防霉、防虫、防鼠、防尘、防有害气体、防雷击(含防震)工作,根据衡东气候特点及我馆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措施:

一、库房温湿度常测记,适时通风和密闭,使用空调去湿机、使用木炭、化学吸湿剂。

二、库内使用白炽灯,安装铁窗、铁门,报警器。

三、建立消防安全队,加强培训,提高技能,严禁烟、火,防止事故发生;库外设立安全区,消防器材和电源落实到人管理。

四、建立值班责任制,加强巡逻保安全,库房管理设专人,无关人员不入内;接待查阅设专人,防止档案被盗、丢失、撕页、裁剪和涂改。

五、柜内常换防霉防虫药,档案资料进馆先消毒;管理人员勤清扫、勤检查,防止霉菌、虫卵入库内。

六、定期放鼠药,随时关门窗,防止老鼠入库内。

七、库内、库外、查阅室清洁卫生常保持,档案资料、检索工具、档案用品常除尘。

八、库房周围搞绿化,美化环境,净化空气,减少有害气体。

九、安装避雷设施,及时检维修,确保安全有效。

消防安全人员

领导小组

第一负责人:法人代表xxx局长

组长:分管副局长

副组长:档案管理股股长

消防安全员:档案管理股全体人员

防火负责人职责

一、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规定,将防火安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与行政管理制度规划,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二、抓好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和防火安全教育,以增强全员法制观念和防火安全意识。

三、组织制订防火安全制度,并认真部署贯彻。

四、认真组织防火检查、监督,主持研究整改火险隐患。

五、按消防安全法规,配备和管理好消防安全设施,定期组织消防训练,丰富全员消防安全知识,以达到自防、自救、自卫和自治的需要。

六、对本单位的火灾事故,积极组织群众加以扑救,并负责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库房管理制度 篇二

1 范围

1.1 目的

加强物资、产品的入出库和仓储管理,减少库损,促进节约,保障物资、产品的在库质量,保证生产经营需要,确保生产经营顺利进行。

1.2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从事生产、经营、科研、技措和工程建设所需物资及公司各类产品的入出库及仓储管理。

2 职责

2.1 质检部门(岗位)负责物资进货和公司产品的质量检验与符合性判定,并对所有产品的进货检验、进货验证验收和生产产品的入库检验统一归口管理。

2.2 材料库负责物资(原材料)的验证、验收、入出库及贮存管理。

2.3 成品库负责成品的入库、在库保管和出库管理。

2.4 物资领用部门或人员对所领用物资在领用期间的贮存、维护、保养、保管和合理使用负责。

3 材料库管理制度

3.1 物资(原材料)入库的管理

3.1.1 总要求

进货物资,按其对产品的形成和质量影响程度的不同,划分为A、B、C、T四类。物资的分类参见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入库的A 类和B 类物资,必须是从已列入“合格供方名录”内的供方采购的。入库的T类物资(劳防用品)必须是从具备资质的供方采购的且是具备资质的单位生产的。

入库物资必须已按公司有关文件规定经过检验或验证验收,且手续齐全。

库房管理制度 篇三

为进一步加强库房材料的管理,规范库房材料领取程序,减少不必要材料使用,杜绝漏洞,特制定材料领取管理制度如下:

1、库房所有物资材料必须上架管理,每件物资材料必须上卡片、编码,归类码放。否则对责任者罚款50--100元。

2、在领取过程中,必须在领料单据上注明物资使用时间名称同时领取人和发放人签字确认,不准不签或带签。否则罚款50--100元。

3、领取人员领取物资后,库房必须建立健全领料单据存档制度,必须将领料单据保存完好,有待候审。否则罚款50--100元。

4、当班领料单上库房没有时,必须把领料单上字据销毁,否则罚款50--100元。

5、当天未使用的材料要及时回库登记,否则罚款50—100元。造成丢失的按原价进行赔偿

6、无特殊情况井下不准大量存放材料,否则一次罚款100元。

7、库房无关人员严禁进入,特殊情况必须经有关领导同意方可进入,否则罚款100元。

8、领取和回库材料需分类码放整齐,不准乱扔乱放,否则罚款50—100元。

9、领取材料必须经过有关领导认可后,方可领取,否则罚款100—200元。

10、月底物料领取发放账单对口,对发放员奖励100元,如发放有误差对发放员罚款100员。

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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