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通用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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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通用多篇)

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篇一

尊敬的业主/住户:

在新春佳节来临之际,金港城服务处全体员工提前给您拜个早年,祝您和您的家人身体健康,万事如意!为了使大家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服务处针对燃放烟花爆竹事宜特提醒如下:

1、小区公共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禁止在私家阳台、露台、公共观景阳台、天台、楼道上燃放烟花爆竹,以免发生火灾和伤人事故;

3、春节期间,服务处将加大园区巡视对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将及时劝阻、制止,在此过程中请您配合支持我们的工作。

4、近来全国大部分地区空气污染严重,为了您和您家人的身心健康,服务处呼吁每个家庭控制烟花爆竹的燃放,还大家一个清澈、洁净的空气环境;谢谢大家的配合!

有您的支持与配合,我们会做得更好!

恭祝:新春快乐,阖家幸福!

xxx

20xx年xx月xx日

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篇二

校属各单位、各位师生员工、家属区住户:

根据《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政府令20xx第217号),自20xx年1月1日起郑州市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为切实做好我校相关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放范围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两校区校园内(含花园校区家属院、龙子湖校区教师周转房区、教学区、学生生活区及操场、道路等公共部位)。

二、禁放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

三、具体要求

校属各单位应积极开展关于禁放规定的宣传教育工作,严禁师生员工及家属子女在校内燃放烟花爆竹;同时门卫及巡逻人员应加强巡查工作,严禁校外人员到校内燃放烟花爆竹。

四、处罚

凡在校园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将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敬请广大师生员工、住户自觉遵守,维护校园良好秩序。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xxxx年1月17日

防烟花爆竹倡议书 篇三

各位市民朋友:

岁末年初,春节在即。为了保卫蓝天、美化环境,养成低碳、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共建美丽家园,确保春节安全祥和,请广大市民立即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自觉禁放烟花爆竹。为此,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开展普法宣传,利用微信、手机客户端等传播方式,向亲朋好友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努力把禁放烟花爆竹变成广大市民的自觉行为,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二、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自觉带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在“互联网+”时代,采用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绿色、环保的方式从事相关活动,尽己之力守护蓝天碧水,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三、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守法者。不设烟花爆竹销售网点,不临街摆卖烟花爆竹,严禁未经许可生产烟花爆竹、严禁未经许可运输烟花爆竹、严禁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严禁未经许可储存烟花爆竹。

四、做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自觉维护法律法规,增强环境保护和春节安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劝阻和监督他人燃放烟花爆竹,彻底消除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危害。

汨罗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汨罗市烟花爆竹“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1日

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篇四

校属各单位、各位师生员工、家属区住户:

根据《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政府令20xx第217号),自20xx年1月1日起郑州市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为切实做好我校相关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放范围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两校区校园内(含花园校区家属院、龙子湖校区教师周转房区、教学区、学生生活区及操场、道路等公共部位)。

二、禁放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

三、具体要求

校属各单位应积极开展关于禁放规定的宣传教育工作,严禁师生员工及家属子女在校内燃放烟花爆竹;同时门卫及巡逻人员应加强巡查工作,严禁校外人员到校内燃放烟花爆竹。

四、处罚

凡在校园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将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敬请广大师生员工、住户自觉遵守,维护校园良好秩序。

xxx

20xx年xx月xx日

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篇五

全体教职员工:

随着城市的高层建筑越来越多,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火灾和伤亡事故屡见不鲜,燃放产生大量噪音污染也严重影响广大群众的生活休息。同时烟花爆竹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等也严重影响城市环境卫生。为此,学校向全体教职员工提出倡议:

一、让我们每个人都来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

党员教师率先垂范,全体教师自觉带头,遵守《xxxx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规定,不放或在指定的区域和指定的时段燃放烟花爆竹。

二、让我们每个人都来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

烟花爆竹禁限放人人有责,对在禁止燃放时间和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将一律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全体教职工要号召、动员身边的亲朋好友共同抵制、劝阻、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共同维护节日环境。

三、让我们每一个人都来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

要积极宣传有关燃放烟花爆竹的政策规定,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都要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城市管理、自觉维护市容环境,为建设美丽xxxx做出应有的贡献。

老师们,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不燃放烟花爆竹!倡导文明之风,培育礼仪之花,共同维护城市环境,着力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环境,为建设幸福美丽xxxx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倡议人

20xx年x月x日

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篇六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了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就台州市区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销售的烟花爆竹种类严禁向零售点和个人销售礼花类、摩擦型、烟雾型以及单筒内径大于30毫米、单发药量大于25克、总药量大于1200克的内筒型组合烟花等禁止个人燃放的产品。

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一)文物保护单位围墙外侧和历史建筑保护点50米以内;

(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及消防重点单位围墙外侧100米以内;

(三)重要军事设施所在地围墙外侧50米以内;

(四)风景名胜区域、历史街区保护范围内;

(五)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七)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八)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九)党政军警、人大、政协机关驻地围墙外侧50米以内;

(十)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方。

三、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及销售、燃放时间规定

(一)市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为:除第二条规定禁止燃放区域外,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台州经济开发区全部范围。

(二)在上述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允许在农历除夕前一日、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八、正月十五等五日燃放。

(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根据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时间确定《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有效期,确保市区烟花爆竹实行定时定点销售。

四、凡需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发《焰火燃放许可证》后,方可组织实施烟花爆竹燃放。

五、违反本通告应承担的责任

(一)在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行为的,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置。

(二)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者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三)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公民有权对违反通告规定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劝阻和举报,有关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举报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应当加强舆论监督。

七、本通告所称单位,是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市政府20xx年11月8日发布的《关于市区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台州市人民政府

1月20日

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篇七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你们好!蓝天之下,是我们共同生活的家园;碧水青山,需要我们一起悉心守护;保护生态环境,是每一个人的责任和义务。为进一步加强对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保障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减少大气污染,共享平安绿色生活,我们特向大家倡议:

一、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行动者。进入新时代、崇尚新风尚,坚持“告别陋习,崇尚文明”,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自觉遵守潼关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主动维护城市安宁的生活环境。以电子爆竹、音乐、气球等更安全、环保、健康的方式,取代传统的燃放烟花爆竹,大力营造文明、守法、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新风尚,尽己之力守护全县的蓝天,让个人的幸福感以绿色文明的方式普惠到周边人。

二、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倡导者。利用微博、微信、抖音等平台,向亲朋好友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法律法规,齐心协力,同心同德,积极抵制影响大气环境的各种不良行为,共同维护我们美好的家园,让禁放烟花爆竹变成大家的自觉行为,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三、做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请广大居民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既做到自己不燃放烟花爆竹,又积极劝阻和监督他人不去燃放烟花爆竹,消除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空气污染。广大群众朋友们,我们都要争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和倡导者,要争做绿色家园、美丽家乡的保卫者,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家庭做起,为拥有更清新的空气、更澄澈的蓝天、更和谐的生态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倡议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防烟花爆竹倡议书 篇八

各村、各单位:

太平是我家,美丽靠大家!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推动“禁燃禁放”工作,让太平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太平镇镇政府向全镇各村、各单位发出倡议:

争做遵规守法的行动者

严格遵守禁燃规定,不违规购买、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不违规运输、存储、携带烟花爆竹,爱护市容环境,维护城市秩序,争做文明家庭、守法模范,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展示太平女性和家庭的良好素质、良好形象。

争做文明新风的倡导者

进入新时代、崇尚新风尚。坚持“厉行节约,告别陋习”,以电子爆竹、喜庆音乐、悬挂灯笼等更安全、更环保的方式,取代传统的燃放烟花爆竹,喜迎佳节,大力营造文明、守法、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新风尚。

争做宣传劝导的践行者

积极宣传和倡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理念,开展禁燃禁放宣传,利用个人短信、朋友圈、个人微博等方式,向亲朋好友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做宣传普及的志愿者,让更多的人自觉抵制销售、购买、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凝聚起保护生态环境的正能量。

蔚蓝天空,是我们的愿景,繁星闪烁,是我们的追求。让大家携起手来,共同呵护、人人参与,告别烟花爆竹,倡导低碳、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努力让太平镇的环境更优美,生活更舒适,城市更文明,社会更平安。

倡议人:

日期:

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篇九

全县各级文明单位、广大市民朋友们:

燃放烟花爆竹有三大害处:一是污染环境,噪音与垃圾严重影响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二是危害安全,极易造成人身伤害;三是铺张浪费,与我们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相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已是大势所趋。

为了使广大市民朋友能有一个更清洁、安全的空气环境,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我们真诚地倡议全县各级文明单位带头,全体市民朋友们积极响应,不在城区燃放烟花爆竹,最大限度降低由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环境污染,让天更蓝、空气更新鲜、环境更优美。具体倡议内容如下:

一、从我做起,做遵纪公德的带头人。尊重春节庆祝方式的多样性,倡议不燃放烟花爆竹,以自已的文明行为影响和带动他人。

二、从你我做起,做倡导新风的传播者。倡导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争做文明新风的传播者和倡导者。带头破除陋习,移风易俗,文明生活。

三、从现在做起,做禁放鞭炮的践行者。积极践行,告别烟花爆竹,规劝他人,引导文明的生活方式。

绿色低碳,自然睡眠,健康生活,大家追求。让我们携起手来,积极倡导文明新风,人人争当“禁鞭”志愿者,人人争当“禁鞭”监督员,维护“中国好空气英山森呼吸”生态品牌,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让英山的天更蓝、山更绿、空气更清新!

英山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xx年1月20日

防烟花爆竹倡议书 篇十

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

新春佳节将至,燃放烟花爆竹是人民群众表达节日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之一。近年来,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求日益增长。由于燃放烟花爆竹会释放大量的颗粒物和有害气体,加剧雾霾程度,影响空气质量,损害身体健康,极易引发火灾,造成意外事故和财产损失,因此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自觉减少环境污染,是打响蓝天、碧水、净土、青山“四大保卫战”提出的时代新要求。为了让广大市民朋友过一个绿色祥和的“环保春节”,我们在此真诚倡议:

一、做一个践行者,过低碳环保年。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做到不购买、不存放、不燃放烟花爆竹,主动采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来欢度佳节。

二、做一个监督者,过安全祥和年。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既做到自己不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又敢于向身边违反禁放规定的不文明行为说“不”,发现燃放烟花爆竹的,及时制止或举报反映情况,使大家过一个安全祥和喜庆的春节。

三、做一个宣传者,过文明健康年。积极通过微信、微博、短视频等各类方式,广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积极传播绿色生活理念,努力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全民的自觉行动,共同营造浓厚的禁放氛围,以文明健康的方式辞旧迎新。

蓝天之下是我们共同生活的家园,绿水青山需要我们一起悉心呵护。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告别烟花爆竹,共同营造安全、绿色、文明、环保的节日氛围,以实际行动助推美丽渭南建设。

祝广大市民朋友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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