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各地丧葬风俗礼仪(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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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各地丧葬风俗礼仪(多篇)

广东的丧葬习俗 篇一

下葬择日要有两个条件:

一、福位的坐向。

二、死者的出生年月(主要是出生年,月只作为参考,俗称“仙命”)。

只有知道这两条才能避免择出来的日子与福位及仙命相冲撞而出凶祸,并且把坐山和仙命的贵人及福禄调出来(从选择出的年,月,日,时的天干地支里表现出来),以使死者享安宁,生者获富贵。但如果实在不知到死者的出生年,则按“蒙拢大吉”下葬。而福位的坐向是一定要的,否则就不须要择日了!

然而,埋葬先人是一件非同小可的大事,决不能草率!为了你全家人的平安,建议找一位有点名气的风水师主理。

习俗 篇二

送终

病者为长辈,在临终弥留之际,家中所有儿孙要守候病榻前“送终”。逝后,即在其床前燃香点烛、化纸钱,并于床头点长明灯(以花生油或煤油作燃料),放一把黑雨伞,给死者两手各置一饭团,意谓让死者安然上路到阴曹地府。

报丧

由儿子向舅父家报丧,报丧孝子要穿孝服、着草鞍,见到受报者要下跪,向对方泣诉丧者死期、死因、出殡日期后即离开,一刻不能停留。

入殓

由丧家长子拿新瓦堡率全家亲属到门前附近水溪或水塘取水(谓之向水龙王“买水”),为死者淋浴、梳洗、更换衣服。衫裤件数为3—5件,多的放棺陪葬。穿的衣服不扣钮(有钮也要切掉)。一些山区习俗给死者嘴里放煎蛋,县北境则多以硬钱币置于口中(意为其子女是孝顺的)。

死者人棺后则抬至门外空地停放(城镇街坊和大洲、白垢部分乡民习惯把棺材停放在屋内厅堂)。至出殡日,早晚由丧家大小人等装饭、上香,下跪哭泣供祭。死者生前使用的床板、床凳抛到水塘或水坑浸泡。

出殡

村中不分姓氏,各户均派人参加送葬。葬前,一般请道士做道事,为死者亡魂超度。一些有钱人家更讲究,请道士“念经”、“哺斋”1-3天。死者女家亲戚前来吊唁,丧家主要成员要穿孝服、持孝棍齐出门外下跪相迎,待亲戚向各人背部按一下(示意同情并劝慰节哀)才起身。出殡时,密锣开通,道士吹牛角,其声凄婉。抬棺上山时,丧家男女披麻戴孝持孝棍悲哭相随送葬,沿途鸣炮、撒纸钱、谷壳,俗称“路钱”,以作幽冥之资。其余送葬人由主家备发给一白布条,男扎左臂,女扎额头,送到中途,就可返回,丧家亲属要直送到坟地,待安葬下土后才能返回。参加承办丧事的人员回主家吃顿索餐,主家儿子向他们谢孝,表示其感激之情。次日复坟、修整坟墓后再祭奠。

安灵

主家办完安葬后,立灵堂于正屋厅堂,早晚上香,从立灵之日起,逢七日烧纸祭奠,“三七”和“五七”请道士做道事,满七七(四十九天)再请道士做道事,把灵堂的一切搬到门外焚烧,死者生前的用具和衣物,无用的焚烧,有用的则在化灵的“火焰”中抛过,谓之“过火河”。主家大小脱孝服、更新衣,女的换红头绳,并备红枣、饼食、果品,由道士将死者“灵魂”送入宗祠神位,谓之“祖宪”。至此,丧事完结。

3:烧百天、烧周年、烧三周年的意义:人死到阴曹地府后,共有十位王官(阴府之检察官)和四位审判官,其职是:将亡者提询,以生前所作所为,善善、恶恶、加以侦讯,共有十位王官,掌理十殿,首先要过前七殿:第一殿秦广明王、第二殿楚江明王、第三殿宋帝明王、第四殿伍官明王、第五殿阎罗帝君、第六殿卞城明王、第七殿泰山明王、儿女烧七,希望父母在阴间能安然舒适,过王顺利。做七拜明王,查其生前|“善悪”的行迹,四十九天后移送阴曹法院经四审,每十日为一旬,调审一次:一审,(头旬,第五十九天)崔氏判官;二审,(二旬,第六十九天)李氏判官;三审,(三旬,第七十九天)韩氏判官;四审,(四旬,八十九天)杨氏判官;再过一旬就是九十九天烧百天(叫做短百天,长周年),再拜,第八殿平政明王、烧一周年拜,第九殿都市明王、烧三周年拜,转轮明王后、决定如何投生,转入来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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