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方案【新版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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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方案【新版多篇】

奖励方案 篇一

为树立“质量就是生命”的教育理念,引领学校“教学质量年”发展,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狠抓教学质量的积极性,使我校教学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特制定此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一、评价奖励组织机构

组长:张怀玉

副组长:孟令军钱立国

成员:各基层学校校(园)长、教研组长

二、奖励分类

1、期末教学质量优胜奖、进步奖。

2、各类竞赛奖。

3、教学评优。

4、团体奖。

三、奖励方式

实行等级奖。

四、资金来源

在公用经费中列支。

五、具体奖励细则

(一)期末教学质量优胜奖、进步奖。

1、优胜奖设置,取录名次原则从上至下,但可按注解中的情况变动。

(1)一、二、三、四年级:各年级分别设一等奖1名(100元),二等奖2名(50元);

(2)五、六年级:分别设一等奖1名(100元),二等奖1名(50元)。

(3)六年级毕业考试如果成绩在学区中心校获第一名,奖励400元,第二名300元,第三名200元。如在县获前三名,学校另奖200元。

(4)英语成绩按与其它学校的成绩比较后奖励前两名。第一名100元,第二名50元。英语教师不再参与班级名次奖。

注:①二等奖学生平均分与一等奖相差5分以上者,取消二等奖奖励资格;②如毕业班在中心校取得名次,学校不重复奖励,③各年级如果评估值相同,看学生平均分,平均分高的即获奖。

2、成绩进步奖:(当前名次-该班产生后的最高名次)×50元(如果提高档次一样,看学生平均分,平均分提高幅度大的即获此奖;每年级奖励一个。若名次没变动,学生平均分每提高5分,按提高一个档次奖励,不够5分不奖励)

3、学生成绩优秀奖:一、二年级每一名双科均优秀学生,奖励班级2元;三、四年级每一名四科均优秀学生奖励班级5元;五、六年级班级每一名四科均优秀学生奖励班级8元。

注:①按任统考科教师平均;②毕业班毕业水平测试每一名四科均优秀学生奖励班级10元。抽考学生每一名四科均优秀学生奖励班级20元。如果全部抽考,按每生10元计算。

(二)竞赛奖

1、业务竞赛类(指县级以上教师说课、业务考试等)

县级: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50元。市级奖励资金加倍。

2、才艺表演类

①表演类(指幼儿五项竞赛等)(奖励对象:学前教师):一等奖50元,二等奖30元,三等奖20元。

②手工制作(奖励对象:辅导教师):一等奖20元,二等奖15元,三等奖10元。

③书法类(奖励对象:辅导教师):一等奖20元,二等奖15元,三等奖10元。

④绘画类(奖励对象:辅导教师):一等奖20元,二等奖15元,三等奖10元。

说明:以上四项指在中心校评比中获奖获此奖金。如参加县评比获相应奖励,成倍计算。(比如:在县绘画类获一等奖40元,二等奖30元,三等奖20元)累计奖励。

3、运动会:

县级(奖励对象:当前辅导教师):县里取到哪一名,学校奖励到哪一名辅导教师。单项第一名:30元,单项第二名20元,第三名10元。(累计奖励)但最高不突破200元。

镇级(奖励对象:体育教师):团体总分第一名奖100元,第二名奖80元。

4、艺术节:

对在中心校艺术节中获奖节目的辅导教师进行奖励: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50元。如在县级以上获奖,按实际名次,成倍计算。(如县一等奖200元,市一等奖400元,以此类推)

(三)教学评优

对在中心校以上级别教学评优获奖者除在年终考核中加分外,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四)团体奖

根据各基层小学(不含明德)各班考试情况,参照各年级最高名次,计算出学校总分平均分,排出学校名次,设团体奖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一名。成绩作为对各基层学校考核及评优评先的依据。

六、几点说明:

1、本方案经教代会通过,从20xx年开始执行。

2、本方案的解释权归七沟中心小学。

奖励方案 篇二

为了激励各级各类普通高中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推动全县普通高中素质教育的不断发展,特制定《县普通高中教学成果奖励方案》,从20xx年起实施。

一、指导思想

本《方案》设计的指导思想是对全县普通高中教学质量进行评价,旨在引导县教育局加强对普通高中的教学管理、指导和服务,引导各学校面对学校实际、关注全体学生、关注教学过程、关注学生发展、关注学生特长,促进学校健康发展、科学发展、特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二、评选对象

全县省、市示范高中,职业中学,民办高中。

三、评选条件

各参评单位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开齐课程、开足课时,重视学生思想政治和道德素质教育,在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及高考中无违规、违纪行为,因严重违规办学产生不良影响并受到处分的单位不予评奖。

四、奖项设置

普通高中教学质量优秀成果奖、普通高中教学质量突出贡献奖、单科成绩奖、普通高中教学质量综合奖、省市示范高中教学质量优胜奖、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和职业中学应用型高考奖。

五、评选办法

(一)普通高中教学质量优秀成果奖

根据各校当年高一学生入学成绩进行分类计算应届生当年高考本科完成率,一本和二本奖励省示范高中完成率前二名和市示范高中完成率第一名的学校;三本分别奖励市示范高中和民办高中完成率第一名的学校;本科完成率具体计算方法是:

(1)依据高一入学成绩和当年全县招生数,将我县考生按中考成绩分段划分Ai(i=1、2、3……10)类,并确定每类学生的成绩区间。

(2)根据各分数段考生数m1和各段达线比例Si,分类求和计算出各校本科应达数M;

(3)求出各校本科完成率P=

根据P值大小确定获奖学校。

每类学生三本达线比例为A1(100%)、A2(98%)、A3(96%)、A4(88%)、A5(76%)、A6(61%)、A7(46%)、A8(32%)、A9(19%)、A10(8%)。

每类学生二本达线比例为A1(99%)、A2(93%)、A3(85%)、A4(71%)、A5(51%)、A6(36%)、A7(21%)、A8(11%)、A9(5%)、A10(1.4%)。

每类学生一本达线比例为A1(90%)、A2(70%)、A3(50%)、A4(35%)、A5(15%)、A6(5%)、A7(2%)、A8(1%)、A9(0.4%)、A10(0.3%)。

(二)普通高中教学质量突出贡献成果奖

对有考生在当年高考中获得全市总分前三名或全省总分排名前100名的学校给予奖励。

(三)单科成绩奖

奖励当年高考获得各学科前三名的应届班授课教师,语文、数学、英语三个学科的成绩计算方法是:

(1)依据高考成绩求出每类学生全县单科平均分(ni)和各校单科人均(Ni)及其比率C=。

(2)求出各校每类学生占该校参考总人数的比例。Bi=

(3)求出各校单科成绩相关系数P=Bi·Ci

(4)求出每科成绩相关系数之和P总=(P1+P2……Pn)

根据P值大小确定前三名的教师给予奖励

综合学科中的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6个学科的成绩按以下方法进行计算:

1、全县高三联考学校单科成绩

2、当年全国高考综合学科成绩。

将二次考试成绩按20%、80%的比例进行折算并求和,奖励总分前三名的教师。

(四)普通高中教学质量综合奖

计算方法:应届生文理三本及以上完成率占50%,二本及以上完成率占25%,一本完成率占20%,艺体录取率占5%,对上述五项指标按各项权重的统计结果进行折算最后求和奖励总分前三名的学校。

(五)省市示范高中教学质量优胜奖

1、野寨中学高考成绩均分系数进入全市同类学校前5名给予奖励。

2、其它省示范高中高考成绩均分系数进入全市省示范中学前16名给予奖励。

3、市示范高中高考均分系数进入全市同类学校前18名给予奖励。

(六)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和职业中学应用型高考奖

(1)根据高职自主招生情况奖励完成率达到100%以上的第一名的学校(含民办高中)

(2)根据完成目标任务数每人奖励100元,超额完成任务数每人奖200元。

(3)职业中学应用型高考本科达线率进入全市同类学校前三名给予奖励。

六、附则

1、本奖励方案设置和奖项标准随教育形势的发展和高校本科招生规模的变化作适当调整。

2、本奖励方案自20xx年施行,以前奖励办法终止。

3、本奖励方案解释权在县教育局。

奖励方案 篇三

为了配合公司人员招聘工作,最大限度的开拓人员招聘渠道,公司大力提倡在职员工进行内部推荐,并给予内部推荐的员工一定的奖励,具体情况如下:

一、要求及标准。

1、推荐新员工入职,被推荐入职工作满三个月,可享受奖励,三个月内离职的不享受奖励。被推荐人由推荐人直接推荐,且无其他中介费和服务费产生,按50元/人进行奖励。

2、提供人力资源中介公司、学校、人才市场或第三方渠道给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的,在20xx年xx月至20xx年xx月底,累计招录用5人(含)以下,一次性奖励100元;累计招录用5人以上,按20元/人给予奖励。

3、新员工入职后在公司内提升到管理层的`,奖励推荐人100元。

二、奖励程序。

1、推荐人事先到服务中心经理备案,被推荐人按公司规定要求办理入职手续。

2、办理入职手续完毕,公司开具《内部员工推荐确认单》一式两份,被推荐人手执一份,人力资源部留存一份。

3、被推荐员工工作满三个月,服务中心经理统一申报奖励,并附带员工所执《内部员工推荐确认单》作为奖励凭证。

此方案从20xx年xx月xx日起开始执行。

奖励方案 篇四

一、奖励对象

1、集团公司在册所有员工实行全员销售。

2、园区内引进入园的企业负责人及职工。

3、相关社会人士积极推介客户并签订售房或租赁合同者。

二、奖励办法

对以上三类人群进行销售奖励,销售奖励按销售总价的3.5‰计算。

三、奖励具体实施细则

1、凡公司在册员工推介的客户成功签订合同并付款,给予推介人销售总价3‰的奖励,0.5‰归销售部。

2、凡园区内企业负责人及职工介绍的客户,公司给予推介人销售总价3‰的奖励,0.5‰归销售部。

3、凡相关社会人士积极推介的客户,给予推介人销售总价3‰的奖励,0.5‰归销售部。

4、销售部人员通过接听电话或者客户自愿来公司洽谈合作成功的客户,公司给予销售部3.5‰的奖励。

5、对于推介或自愿前来公司租赁的客户,给予推介人或销售部3‰的奖励。

四、销售租赁完成的标准

1、签订《买卖合同》并已付全款。

2、已付清40%首付,签订《买卖合同》及《银行按揭贷款合同》。

3、签订租赁合同并付清租金。

五、兑现方式

销售完成后,销售部申请集团公司核准审批,兑现给推介人员,公司员工在当月工资中体现。

六、实行时间

本销售奖励方案自二〇XX年六月二十七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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