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对绩效考核有什么建议通用多篇

来源:范文范 1.42W

员工对绩效考核有什么建议通用多篇

员工绩效考核方案 篇一

为贯彻落实《20XX-20XX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建立个人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形成奖优罚劣、优胜劣汰的工作机制。根据《中共晋江市委、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委〔20XX〕166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探索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指标体系、绩效考评体系、绩效运用体系,努力规范公务行为、优化服务环境、提高工作效能,为我镇跨越发展、科学发展以及打好城建战役,建设美丽安海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分级考核与分类考核相结合的原则。根据职务层次、工作分工情况,把考核对象划分为科级干部、内勤工作人员和下村工作人员三种类别,分级分类进行考核。

2、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在设置考核指标时,要努力减少模糊不清的定性指标,尽量把考核内容具体化、数量化,切实增强考核指标的针对性和可比性。

3、坚持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在采取年度考核时,要以季度考核情况为依据,把绩效考核的时间关口前移,做到平时跟踪管理、定时检查评估、及时兑现结果,切实增强绩效考核的时效性。

4、坚持组织评价与社会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在组织民主测评时,除了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评价”的评价方式,还要注重公众评议,形成完善的评价机制。

5、坚持精神激励与物质激励相结合的原则。在运用绩效结果时,除了使用绩效考核奖金等物质激励外,注重把绩效考核结果与精神激励和政治激励挂钩,不断拓宽绩效结果的运用范围和领域。

三、实施范围和对象

1、纳入考核范围和对象:镇机关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镇国土资源所、劳动保障事务所、司法所、行政执法中队、环保执法中队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人员、事业编制人员、工勤人员参加镇机关考核,考核等次人数单独核算(等次仍须严格按照规定比例控制),不占用所在镇名额。考核等次由各市直主管部门最终确定,考核奖金由市直主管部门兑现。

2、不纳入考核范围和对象:镇机关处级以上干部、离岗待退人员、长期在编不在岗人员、20XX年7月1日前退休人员。

四、绩效考核内容

根据《晋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晋委[20XX]166号)的有关规定,安海镇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根据职务层次、工作分工情况进行分类考核,即科级干部、内勤工作人员及下村工作人员。

1、科级干部绩效考核内容。主要指“个人执行廉政准则”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重点项目完成情况、分管工作完成情况、组织协调工作情况。

2、机关内勤、下村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工作实绩,即工作完成成效。具体考核内容包括履职情况、测评情况及加减分情况。

五、绩效评价方法

(一)科级干部考核内容

科级干部日常工作性质及范围与一般干部有所不同,因此考核内容也有一定的区别,具体内容如下:

1、“个人执行廉政准则”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20分)

2、重点项目完成情况;(40分)

3、分管工作完成情况;(20分)

4、组织协调工作情况。(20分)

(二)机关内勤、下村工作人员考核内容

1、履职情况(80分)

①岗位目标(40分)

内勤人员:按时按质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情况,按时按质完成上级业务部门日常工作情况。

下村人员:为民办实事情况、制止“两违”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计生落实情况。

②重点目标(30分)

参与拆迁、征地等重点项目工作完成情况。

③公共目标(10分)

出勤情况。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扣1分/次;旷工扣2分/天。

2、测评情况(20分)

内勤人员:镇领导班子、机关干部职工根据被考核对象平时的工作态度、为人处事等综合表现,酌情评分。

下村人员:镇领导班子、机关干部职工根据被考核对象平时的工作态度、下村频率、为人处事等综合表现,酌情评分。

3、加、减分情况

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10分,通报批评和新闻曝光扣10分;受县处级以上表彰奖励5分,通报批评和新闻曝光扣5分;突(偶)发事件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含媒体表扬的)奖励5分,失职扣5分;在省以上报刊杂志上发表论文、新闻报道等的,奖励3分;工作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扣5分;违法违规行为引发上访或行政诉讼的扣5分;未参加组织活动及规定培训学习者扣5分;本单位领导认为需要增减的其它奖扣5-10分。

(三)等次评定标准

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成员根据被考核对象的考核得分,按从高到低原则,对其依次排名,排名在总人数25%之前的评为“优秀”,排名在总人数25%-30%的评为“良好”,其余的除个别情况需评为“不称职”之外,均评为“称职”。考核得分相同的,等次评定由领导组研究、决定。

六、绩效考核程序

(一)科级干部绩效考核程序

1、考核准备。撰写自我鉴定材料(详见附件2)。

2、考核得分。镇党政主要领导根据被考核对象的工作表现及鉴定材料,给予评分。

3、最终评定。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成员根据被考核对象得分排名情况,给予评定。

4、结果反馈。考核结果通知考核对象本人,并在镇政府大厅公示,公示日起7个工作日内被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向镇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或申诉。

(二)机关内勤、下村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程序

1、考核准备。整理考核相关材料,填写个人绩效工作台账。

2、自我评分。被考核对象根据岗位目标、重点目标工作完成情况,客观进行评分。

3、考核得分。工作点点长及部门负责人要查看被考核对象个人绩效工作台账,客观地根据其当季履职情况、测评情况和综合表现等因素,给予初步评分。下点领导及分管领导再进一步对其进行考核评分,所得分值为被考核对象的考核得分。

4、最终评定。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成员根据被考核对象得分排名情况,给予评定。

5、结果反馈。考核结果通知考核对象本人,并在镇政府大厅公示,公示日起7个工作日内被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向镇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或申诉。

七、绩效结果运用

安海镇将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物质激励、精神激励和政治激励的主要依据,与考核奖金、年度考核、职务调整、奖励惩戒及职业发展等挂钩,

1、考核奖金按当季个人绩效考核“优秀”、“良好”、“称职”三个等级进行发放,即“优秀”等级发放2100元、“良好”等级发放1800元、“称职”等级发放1500元(绩效考核不称职,不给予发放奖金)。

2、当季请假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的不能享受“优秀”等次奖金;当季退休人员和调离本镇人员按在职月份享受“称职”等次奖金;当季新录用(聘用)或外县(市、区)新调入人员工作不满20个工作日的、当季请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的、当季被效能告诫的、受立案调查在立案期间的不定等次,不享受绩效考核奖金;当季旷工累计超过2个工作日的,确定不称职等次;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间的,当季不称职,以后按年度考核规定确定等次或不定等次;受立案调查的暂缓兑现绩效考核奖金。

3、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从季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中评选、产生,对于季度考核被评“优秀”等级三次及以上的,在本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限额内,可以直接确定为年度考核“优秀”,并作为该年度评先评优的推荐人选。

4、对于季度考评被评为“不称职”等次一次的,年度考核一般确定为“称职”或以下等次;被评为“不称职”等级两次及以上的,直接确定为不称职。

5、对于当年度绩效考核多次获评“优秀”等次的人员,在干部提拔使用上给予优先考虑或推荐;在干部培训时,作为优先安排人选。

6、对于当年度绩效考核获评“不称职”等次的,给予一定期限的待岗处理。

员工绩效考核制度 篇二

1.总则

1.1为指引本所员工未来的发展,使每位员工获得与其职务担当能力相适应的职级和资格,并使晋升、提薪、奖励、能力开发等人力资源管理各项工作协调一致,有机结合,以充分发挥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积极向上的进取精神,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本所全体人员。

2.考核的目的

2.1利用在员工晋升、提薪、奖励、淘汰等方面;

2.2利用在把握员工工作适应性及正确配置员工等方面;

2.3利用在员工能力开发及培训等方面。

3.考核的分类

3.1本所员工考核分为绩效考核和项目考评,其中绩效考核分为年度考核、试用考核、临时考核以及下属人员对主管人员考核。

3.2本所合伙人适用于年度绩效考核。

4.考核的时间

4.1年度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在七月进行,除试用人员和在考核期内累计缺勤三个月者外,其余员工一律参加年度考核。

4.2试用考核在试用人员转正时进行。

4.3临时考核是因工作特殊需要时的考核。

4.4下属人员对主管人员的考核随同年度考核在七月进行。

4.5项目考评系适用于参加某一约定项目超过40工时(含加班工时)的员工,在项目完成时填写。

4.6合伙人考核在每年的十二月份进行。

5.对考核人和被考核人的要求

6.考核标准原则上按能力、绩效、态度分类,并依职务分级编制。

7.考核方法和程序

7.1年度考核

7.1.1年度考核报告由考核人和被考核人共同完成,旨在对过去十二个月的工作表现进行回顾和评价,从而考虑以后的职业发展和培训需求。

7.1.2部门主管根据被考核人在考核期内所参与的约定项目,召集与该等约定项目相关的项目经理以上人员召开考核会议,参与考核会议的成员一般应与被考核人在考核期内共同工作至少为80工时以上,或在最近三个月内考核人对被考核人直接委派过任务。每次的考核会议可就一人或多人进行考核。

7.1.3部门主管应指定参与考核会议的一人为某一被考核人的考核人,考核人应在汇集考核会议意见的基础上,完成考核报告。

7.1.4部门主管(或经理以上人员)应及时将考核情况和结果告知被考核人,并征求被考核人的意见,必要时可根据被考核人的意见修订考核报告。

7.2试用考核和临时考核比照年度考核实施。

7.3下属人员对主管人员考核

下属人员对主管人员考核系由经理、合伙人、高级合伙人的下属对其进行考核,即由项目经理、经理助理对经理进行考核;项目经理、经理助理、经理对合伙人、高级合伙人进行考核。

本所设立首席合伙人、分所主管合伙人专用电子邮件信箱,用于收集“主管人员考核表”。

7.4项目考评

7.4.1项目考评采用自上而下考评和自下而上考评相结合的方法,即:

(1)项目小组负责人与项目小组成员相互考评;

(2)外勤主管参照项目小组成员对项目小组负责人考核的情况对项目小组负责人进行考核,项目小组负责人对外勤主管进行考核;

(3)部门主管或经理参照项目小组负责人对外勤主管的考核情况对外勤主管进行考核。

考评结果应由部门主管或经理审核。

7.4.2项目考评表分为A、B、C三种。

A表适用于项目小组负责人和外勤主管,由被考评人的约定项目直接主管人填写。部门主管或经理应给予必要的考评意见,或对考评表作相应的调整。

B表适用于除项目小组负责人和外勤主管以外的人员,由被考评人的约定项目直接主管人填写,一般为项目小组负责人或外勤主管。部门主管或经理或外勤主管应给予必要的考评意见,或对考评表作相应的调整。

C表适用于项目小组负责人和外勤主管,由约定项目小组成员对项目小组负责人进行考评,以及由项目小组负责人对外勤主管进行考评。考评人应与被考评人共同承办同一项目超过40工时,该表由考评人直接交予部门主管。

7.4.3参与某一约定项目累计不超过40工时的人员,不需参加项目考评。但应将几个连续参与、相关的、每个累计不超过40工时的项目综合为一次项目考评。

7.4.4各级项目考评人应于约定项目完成后及时组织填写“项目考评表”,部门主管或经理应将考评结果告知被考评人。

7.5合伙人考核

合伙人考核以自我考核为主,由被考核人撰写“述职报告”,详细阐述在考核期内的经营拓展、工作业绩、组织管理能力等。

员工绩效考核方案 篇三

为强化餐饮管理,保持客人用餐拥有礼貌、热情、周到、高效的服务环境,提升餐厅菜品出品质量,努力降低成本,确保管理达标,依据《酒店餐饮部绩效考核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一、顾客满意度(10分)

1、标准:

①当月顾客满意度调查满意度达95%以上。

②当月顾客投诉不能超过1次;

③当月顾客投诉解决率。

2、考核依据:

①顾客满意度问卷调查表的统计结果;

②顾客投诉统计。

3、评分:

①顾客满意度调查未达标者扣5分;

②顾客投诉一次扣5分;

③每月顾客投诉解决率不得低于100%,每低1%,一次扣2分。

二、产品质量(10分)

1、标准:

①按客用标准验收食材质量,储存的蔬菜新鲜、无腐烂变黄,肉类、鲜活食品材料无异味、变质,储存存量合理,餐料符合食品标准;

②保证厨房出品的质量及菜品量化标准;

③根据前台及客人的需求保证出品的速度;认真分析客人需求,在菜品上推陈出新;

④客人投诉。

2、考核依据:

①有无客人对菜品质量的投诉;

②客人及前厅对出品速度的投诉记录;

③现场查看。

3、评分:

①有客人对菜品质量投诉、现场检查发现菜品有瑕疵、发生退菜一次扣5分

②客人及前厅对出菜的速度投诉一次扣5分;

③储存餐料、食品材料有变质、存量过大一次扣2分;

④积极创新菜品,每月至少推出两款新品,创新品种赢得客人好评,营业额在当月菜品中名列前三名的,加5分,未推新品的,一次扣1分

三、安全卫生及设备完好(30分)

1、标准:

①店面及后厨的陈列合理,无卫生死角;

②现场清洁卫生达标:卫生洁具无污渍、破损,大厅、储物间、桌椅板凳、窗帘、台布无灰尘无污渍,地面无垃圾,墙面、天花无蜘蛛网,大厅、卫生间、厨房无“四害”;

③操作符合规范,做好安全防范,营业结束,要及时检查并关闭炉灶等消防安全阀,无失火、失盗、无食物中毒、无工伤。

④餐饮设施设备完好无损,总数与台账数量符合一致,且能保证正常运转

2、考核依据:现场考核

3、评分:

①店面及后厨的陈列错乱、不合理,卫生有死角扣2分;

②清洁卫生三处以内未达标一处扣2分,三处以上未达标一次扣10分;

③未关闭炉灶安全阀一次扣2分;发生失火、失盗、食物中毒、员工伤害任何一项事故一次扣本项全分,并可根据情节性质轻重做出行政处罚;

④数量不符,除正常报损外,每缺少1个设备,扣除5分,并按规定承担经济赔偿;消防设备设施完好无损,数量一致,能正常运转,设备设施发生破损或不能正常作业的应在24小时内通知报修,未报修或报修不及时的,一次扣2分,再次检查时仍未报修的,扣5分,最高可扣10分,已报维修但未修复的情况除外。

四、部门协调(5分)

1、标准:

①积极参加公司组织员工的培训、会议;

②员工的排班、休假的安排符合公司营业需要;

③厨房与前厅部的工作协和谐,部门及员工之间未发生互相抱怨。

2、考核依据:

①员工培训记录;

②员工排班记录;

③餐厅与前厅工作的协调性。

3、评分:

①未参加公司组织的员工培训、会议一次扣2分;

②因安排员工休假影响餐厅营业扣2分;

③餐厅与前厅的工作配合不协调,轻微投诉扣2分,内部员工严重投诉经查属实的,一次扣10分。

五、组织纪律(5分)

1、标准:

①准时出勤,无迟到、早退、旷工

②请假、休假不得超过公司规定;

③能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及国家政策法规

2、考核依据:

①以人事考勤为准;

请假、休假记录;

3、评分:

①每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

②每早退一次扣3分,旷工一次扣全分;

③请假、休假超过公司规定一天扣2分。

六、服务规范(20分)

1、标准:

①上岗必须穿戴工衣工牌,仪容仪表符合公司员工手册规范

②服务时必须面带微笑

③见到客人时要主动打招呼,与客人交流时,必须使用礼貌用语,语言符合服务标准。

2、考核依据:

现场检查

3、评分:

①未穿戴工衣工牌,仪容仪表不合要求一次扣5分

②未进行微笑服务一次扣2分

③未主动打招呼或发现与客人交流语言不符合服务标准一次扣2分。

七、成本控制(20分)

1、标准:毛利率控制在50%以上

2、考核依据:财务报表

3、评分:

①低于50%,每低1个百分点扣2分,毛利率每提高1个百分点加1分,最高加分不超过5分

②低于45%时,此项不得分。

员工绩效考核方案 篇四

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工作之一是对员工的工作绩效做出评价,以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促进员工个人发展和实现企业的目标。为了做好集团的绩效考核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绩效考核的目的

⒈绩效考核为人员职务升降提供依据。通过全面严格的考核,对素质和能力已超过所在职位的要求的人员,应晋升其职位;对素质和能力不能胜任现职要求的,则降低其职位;对用非所长的,则予以调整。

⒉绩效考核为浮动工资及奖金的发放提供依据。通过考核准确衡量员工工作的“质”和“量”,借以确定浮动工资和奖金的发放标准。

⒊绩效考核是对员工进行激励的手段。通过考核,奖优罚劣,对员工起到鞭策、促进作用。

二、绩效考核的基本原则

⒈客观、公正、科学、简便的原则;

⒉阶段性和连续性相结合的原则,对员工各个考核周期的评价指标数据积累要综合分析,以求得出全面和准确的结论。

三、绩效考核周期

⒈中层干部绩效考核周期为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

⒉员工绩效考核周期为月考核、季考核、年度考核。

⒊月考核时间安排为⒈⒉⒋⒌⒎⒏⒑月的每月日开始,至下月日上报考核情况;

季考核时间安排为⒊⒍月的每月日开始,至下月日上报考核情况;

半年考核时间安排为月日开始,月日前上报考核情况;

全年考核时间安排为月日至下一年度月日结束。

四、绩效考核内容

⒈三级正职以上中层干部考核内容

()领导能力()部属培育

()士气()目标达成

()责任感()自我启发

⒉员工的绩效考核内容

一德:政策水平、敬业精神、职业道德

二能:专业水平、业务能力、组织能力

三勤:责任心、工作态度、出勤

四绩:工作质和量、效率、创新成果等。

五、绩效考核的执行

⒈集团成立绩效考核委员会,对绩效考核工作进行组织、部署,委员会构成另行通知;

⒉中层干部的考核由其上级主管领导和人力资源部执行;

⒊员工的考核由其直接上级、主管领导和人力资源部执行。

六、绩效考核方法

⒈中层干部和员工的绩效考核在各考核周期均采用本人自评与量表评价法相结合的方法。

⒉本人自评是要求被考核人对本人某一考核期间工作情况做出真实阐述,内容应符合本期工作目标和本岗位职责的要求,阐述本考核期间取得的主要成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设想。

⒊量表评价法是将考核内容分解为若干评价因素,再将一定的分数分配到各项评价因素,使每项评价因素都有一个评价尺度,然后由考核人用量表对评价对象在各个评价因素上的表现做出评价、打分,乘以相应权重,最后汇总计算总分。

⒋根据“阶段性和连续性相结合的原则”,员工月考核的分数要按一定比例计入季度考核结果分数中;季度考核的分数也应该按一定比例计入年度考核结果分数中,具体各考核周期考核结果分数计算公式如下:

第一季度考核结果分数=(一月份考核分数+二月份考核分数)×%+本季度考核分数×%

第二季度考核结果分数=(四月份考核分数+五月份考核分数)×%+本季度考核分数×%

第三季度考核结果分数=(七月份考核分数+八月份考核分数)×%+本季度考核分数×%

年度考核结果分数=(第一季度考核结果分数+第二季度考核结果分数+第三季度考核结果分数)×+(十月份考核分数+十一月份考核分数)×%+年度考核分数×%

⒌个人自评表和测评量表在填写完毕之后,经汇总连同汇总计算的各周期考核结果分数列表一并上交人力资源部。

个人自评表及两部评价表后附。

七、绩效考核的反馈

各考核执行人应根据考核结果的具体情况,听取有关被考核人对绩效考核的各方面意见,并将意见汇总上报集团人力资源部。

八、绩效考核结果的应用

人资资源部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并与各公司部门领导协调,根据考核结果对被考核人的浮动工资、奖金发放、职务升降等问题进行调整。

⒈浮动工资调整。被考核人总得分高于员工平均分的,按照超出比例上浮浮动工资;被考核人总得分低于员工平均分的,按照差距比例下调浮动工资;等于平均分的不作调整。

⒉奖金发放由主管领导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发放标准,但必须保证奖金总数全额发放,不得私扣奖金。

⒊中层干部的职务升降及职位调整,由总经理办公会议根据考核结果适时做出决定;员工的职位调整由各公司主管领导决定,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由员工晋升为中层干部的,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做出决定。

以上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望有关部门努力做好各项工作,扎扎实实的将绩效考核工作开展好。

员工对绩效考核有什么建议 篇五

一、考核对象

本办法的考核对象为:本单位机关各部门在岗工作人员,含公务员、事(企)业性质人员。区管以上干部按管理权限由上级组织部门进行考核。机关借用人员和机关公司化运作单位或部门,可参照或另行制定实施意见。

二、考核机构

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在山水城党工委、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日常工作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崔荣国任组长,卢建平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纪工委、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局、党政办公室、财政审计局、经济发展局、招商管理局、规划建设局、社会事业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拆迁办公室、人民武装部等部门组成。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考核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局,办公室成员单位由纪工委、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部、财政审计局组成。

三、考核原则

(一)实事求是、注重实绩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绩效为核心,突出工作重点和实绩业绩。

(二)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按照考核办法规定的内容、标准和程序进行考核,公开考核内容、标准和结果。

(三)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考核的项目、内容及标准设置科学合理,体现重要性、可控性、可操作性,能够定量考核的指标全部实行定量考核,对确实不能量化的内容实行定性考核。

(四)有效激励、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创造性为目标,将考核结果与岗位聘用、干部使用、评先创优、培训培养、薪资发放结合起来。

四、考核内容

对工作人员的考核,围绕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以履行职责和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情况为主要依据,全面考核工作人员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集体观念和廉洁自律情况。

能:主要考核工作人员的履行职责的能力水平、业务素质和提高业务水平及更新知识情况。

勤:组要考核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益、效率和工作的开拓精神、创新意识。

五、考核方法

考核实行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的步骤及要求如下:

(一)明确岗位职责。机关各部门在按照“精简、效能、统一”的原则,根据部门职能,制定每个岗位的岗位说明书,作为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的主要依据。岗位说明书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数量、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等。(附岗位说明书样表)

岗位说明书每年修定一次,须报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局审核备案。对于未进行审核备案的部门,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局将不予审核期年度考核结果,不予核定年度考核奖。

(二)加强平时考核。通过采取考勤、工作周志、阶段总结、专项工作完成情况检查、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分析、工作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等方式进行平时考核。将党工委、管委会下达给本部门的年度目标任务、上级条线部门下达的重点工作以及一些临时交办的重要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部门制定岗位绩效考核的具体操作细则,进一步明确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及要求,健全规章制度,完备考核台帐,确保考核工作有序开展。

工作人员须及时记录工作周志,工作计划和工作完成情况。科长应经常检查科内工作人员工作完成情况定期对科员进行评价。部门领导每月对科长及以下人员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评价。纪工委、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局、将采取定期督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各部门平时考核情况进行检查,采取检查绩效考核考评内容、工作人员座谈等形式进行,以指导各部门做好平时考核工作。

(三)实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有以下内容:

(1)总结。被考核人员按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2)述职。在适当范围之内进行年度工作总结述职。

(3)民主评测。根据实际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结果评分计入年度考核得分。

(四)公示。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工作人员在本机关内部进行公示,对公示中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

六、考核等次

(一)测评标准。年度考核采取百分制评分,其中平时部门考核评分占50%,年终综合考核评分占50%。根据得分情况,确定考核结果。公务员考核结果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事业性质人员、企业及借用人员考核结果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

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年度考核得分须在90分及以上,并且按本部门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得分情况从高到低确定,年度考核得分在60分及以上的,一般可定为称职(合格)。年度考核得分在50分至59分的,年度考核等次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年度考核得分在49分以下的,年度考核等次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年度考核确定为末位的,进行待岗学习。

(二)优秀比例。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控制在机关工作人员总人数15%以内,当年受到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与组织、人事部门联合开展综合性表彰的先进单位,经组织人事部门会审同意后,可将优秀等次人数的比例提高到20%。

(三)特殊情况处理

1、受处分人员年度考核等次的确定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凡受到以上处罚的人员直接列入考核末位人员。

2、有违反下列六条规定的人员,年度考核将被评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

(1)严禁参与或变相参与赌博;

(2)严禁网上聊天、炒股、玩电脑游戏;

(3)严禁用公款相互吃请及参加高消费游乐活动;

(4)严禁在为基层服务和公务活动中“吃、拿、卡、要”;

(5)严禁酒后驾车;

(6)严禁擅离岗位,擅离职守;另外,违反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的管理规定,被投诉或举报且情况属实的;被媒体曝光或在相关部门检查中被点名批评,造成恶劣影响的;违反劳动纪律,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10天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七、考核结果使用

(一)机关公务员的工资晋升、津贴、补贴及考核奖发放,职务晋升根据年度考核等次按相关政策执行。对津贴、补贴的增加部分,根据区发展目标管理领导小组核定的标准,对应考核等次,有序发放,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扣减奖金25%,不称职(不合格)的不予发放。

(二)机关事业性质人员、企业性质人员的工资晋升和年终考核奖的发放,考核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扣减机关年终奖的25%,不称职(不合格)的不予发放。另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诫勉和待岗学习、调整岗位、降免职、辞退等处理。

(三)机关考核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以下的人员,直接确定为考核末位;连续两年排名为末位的,降低一个岗位级别使用或根据实际情况不续签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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