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海明同志先进事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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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海明,男,汉族,1953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洛阳市栾川县潭头镇潭头村人,历任栾川县潭头镇副镇长、栾川县旅游工作委员会副主任。2011年5月7日在抱犊寨景区开发建设中,因车祸不幸殉职,时年58岁。马海明同志参加工作30多年,一直扎根基层,长期负责旅游开发工作,带领干部群众成功开发了重渡沟、伊河漂流等景区。将昔日穷山沟变成国家4A级景区、“中国乡村旅游示范村”、“中国农家宾馆第一村”,被誉为栾川旅游的“拓荒者”、群众致富的“领头人”。2011年,国家旅游局授予马海明同志“中国十大旅游风采人物”荣誉称号。2013年5月19日,国务院副总理汪洋来到重渡沟风景区调研,赞叹“在这里看到了深山区群众通过开发乡村旅游找到脱贫致富的一条好路子”,认为“重渡沟模式在全国都很有意义,重渡沟创造的经验值得在全国推广”。2015年9月27日,中共河南省委下发关于开展向马海明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马海明同志先进事迹材料

马海明同志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始终牢记党的宗旨,锐意进取,敢于担当,尽职尽责,无私奉献,带领山区群众创造了全国乡村旅游发展的“重渡沟现象”,走上了脱贫致富之路,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生动诠释了共产党人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模范践行了“三严三实”要求,是新时期共产党员的优秀代表。

对党忠诚、信念坚定。马海明同志牢记党的宗旨,心里始终装着家乡建设蓝图,坚守着当官就是为民干事的朴素政绩观,干一行、专一行、精一行,兢兢业业,任劳任怨,被干部群众誉为山区旅游开发的“土专家”。他在乡政府干了8年秘书,踏实干事,不跑不要;参加公开选拔考试任镇党委委员、副镇长,一干又是5年;重渡沟景区开发成功后,组织上调他到县旅游工委工作,他不讲条件,毫无怨言,又全身心投入到全县旅游开发中。他常说,“咱官不大,但共产党员这个名头大!”正是靠着对党的事业的无比忠诚和热爱,他把全部心血、汗水乃至生命都倾注到了开发栾川旅游和带领群众致富上。向马海明同志学习,就要像他那样,把对党忠诚作为基本政治素养,时刻牢记共产党员的身份,甘于奉献,敢于牺牲,吃苦在前,不计得失,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人民的政治品格。

情系群众、一心为民。马海明同志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只要是关乎百姓的事,他就坚持到底;只要是有益于百姓的事,他就推动到底。在担任栾川县潭头镇副镇长期间,他坚守“开发好重渡沟,让父老乡亲跳出穷山沟”的淳朴信条,以“化成灰,也要壮一棵重渡沟的竹子”的为民情怀,致力于景区开发,使昔日贫穷落后的重渡沟村走上了依托旅游快速发展的富裕之路。他和群众同甘共苦、打成一片,被当地群众亲切称为“泥腿子干部”。他调离时,群众流泪相送;他去世后,万余群众自发送葬,重渡沟村民捐资建起了纪念园。向马海明同志学习,就要像他那样,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始终站稳群众立场,把爱民深深扎根在思想里,把为民处处落实到行动中,重民生、排民忧、解民难,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善于谋划、敢闯敢干。马海明同志在工作中遇到困难从不退缩、从不推诿,总是以极端负责的态度勇挑重担。他认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总是要有的,要让群众富起来,当干部的就应该有胆子闯一闯”。重渡沟景区开发初期,面对群众的误解和责难,他这个无办公室、无工作人员、无公章、无经费的经理,召开几十次群众会议,走村串户,耐心细致地做群众工作,消除了误解,调动起了群众的创业热情;面对景区管理混乱问题,他创造了统一接团、统一结算、统一价格、统一促销的管理模式,使重渡沟村逐步发展成为国家4A级景区、中国乡村旅游示范村和中国农家宾馆第一村。在担任栾川县旅游工委副主任期间,他提出了捆绑促销理念,策划组织实施了“六月潮”和“七月风”栾川旅游系列宣传促销活动,在全县掀起了大抓旅游、抓大旅游的热潮。向马海明同志学习,就要像他那样,忠于职守,敢于担当,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讲实话、干实事、重实绩,努力创造出经得起历史、实践、群众检验的工作业绩。

克己奉公、严于律己。马海明同志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清白做官,干净做人,一直过着俭朴的生活。重渡沟景区开发过程中,他把每笔资金都记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把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景区开放后,游客源源不断,景区有了收入,他仍和大家一起过紧日子。出差期间,他住10元钱的大铺旅社,到最便宜的小饭馆吃饭;为了把山区变成景区,他用自己家房子抵押贷款,投入景区道路续建。景区建设期间,有人想请他吃饭,送好处费,他坚决回绝;有亲戚想到景区干点工程,他毫不松口;他还常告诫身边工作人员,要严格自律,不占景区一分钱的便宜。向马海明同志学习,就要像他那样,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以身作则,廉洁奉公,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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