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自查报告(2篇)

来源:范文范 1.6W

关于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自查报告1

关于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自查报告(2篇)

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我局按照“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工作要求,根据鄂政发〔2018〕44号(湖北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沙环委办文〔2017〕3号(关于印发沙市区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迅速制定相关方案,并结合实际,广泛动员,积极整改,狠抓落实。自查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

我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中队负责人为组员的扬尘治理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相关专项整治方案,定期召开中队长、环卫公司环保工作例会,确保及时、准确,高标准、严要求完成市、区交给的任务。将洒水降尘、渣土撒漏、露天烧烤等事项分别对应到各科室、中队、环卫公司负责,分管领导深入实地进行督查指导,帮助各科室、中队及环卫作业公司解决实际问题。安排专人通过区环委会QQ群、微信和当面送达等方式累计发布工作动态图片近2万幅,上报工作进展120余次。

以问题为导向,破解治理难题。我局制定了《重污染天气临时应急管理措施》并建立相关环境污染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召集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中队及环卫公司责任人,每月召开1至2次环保工作例会,通报巡查督办中碰到的重点、难点问题,集体讨论研究解决办法。今年以来,领导班子成员现场办公26次,巡查考核专班现场督办环境案件19起,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响应市、区环境预警工作30余天。并积极参加“河湖长制”、“环境宣传”、“环保督察转信访案件”综合执法等行动,不断巩固工作成果。

二、夯实基础,工作扎实。

1、道路机械化作业车辆严格按照“洗、扫、冲、收”的作业程序,细化道路机械化作业每道工序。各环卫作业公司在根据不同路段、不同时段、不同天气的情况下,配置相应的机械化作业设备,确保了全区所有道路扬尘污染的最大化治理。环卫作业从早7点至晚10点,实行“两扫两保、人机并扫”。每天对主要道路实施早晚两次高压清洗,再分时段进行4次以上洒水降尘,遇到炎热干燥天气或大气污染预警即按需增加洒水频次。年总出动各型车辆18000余台次,洒水36000余车次,年洒水总容积约255万立方米,洒水总里程约6.75万公里,引进新型雾炮车1台,全天巡回对中心城区道路喷雾洒水抑尘。

2、每月联合交管部门开展4次渣土车运输联合稽查,重点打击违规运输的社会车辆及未密闭运输产生漏撒等相关违法行为的车辆。采取流动巡查和定点设岗两种联合执法形式,将塔桥路、园林路、南湖路、沿江路、荆沙大道、荆襄南路作为重点设卡路段。本年,共开展46次联合执法行动,巡查在建工地150次,盘查车辆1010余辆次,查扣车辆实施当场处罚255余起,批评教育337人次。

3、制定了《重污染天气临时应急管理措施》并建立相关环境污染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响应市、区环境预警工作30余天。紧急管控期间,对城区主次道路的洒水降尘不少于4-8次,作业频率提高至日常的2倍,对318国道、十号路、荆沙大道、园林路、江津路等重点道路洒水降尘频次提高到日常的3倍,抑尘车在北京路、园林路、塔桥路、江津路、江汉路等路段轮班不间断作业。

4、清理餐饮行业油烟污染整治范围内的违章建(构)构物。拆除露天灶台46处,拆除不符合要求棚点80余处,1500余平方米;常态化开展夜市露天烧烤及占道经营专项整治工作,取缔无证占道经营夜市流动摊点213处,暂扣物品180余件,疏导规范夜市摊点进入市场经营30余家。

三、存在的问题

1、城市洒水降尘频次还有待提高。

2、城市面源污染防治还需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长效管理运行机制还不够完善。

3、对露天烧烤流动摊贩的管理还需加强,进一步规范和引导。相关管理职责划分需进一步细化,部门间合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四、下步工作

1、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保洁、机械化作业,提高洒水降尘频次。学习其他城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成功经验,加大环境卫生的监管力度,加大主次干道、广场、停车场和其他公共场所清扫保洁力度,增加自动站周边主干道重点区域洒水降尘和抑尘车作业频次。

2、进一步抓好渣土运输管理。采取源头管理、蹲点值守、加强巡查、加大处罚的工作方法,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定期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从严从重处罚建筑工地渣土和散流体运输车辆不覆盖的行为。

3、在全区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露天烧烤及占道经营摊点,确保空气质量改观。

4、严密监控大气污染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关于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自查报告2

今年以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和要求,围绕《安庆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着力抓好建筑节能、农村住房节能改造、建筑施工扬尘综合治理等方面工作,不断改善生态环境、乡村人居环境和环境空气质量,各项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我委贯彻落实《行动计划》和《实施方案》情况汇报如下:

一、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一)建筑施工扬尘综合治理

一是加强部署与调度。今年以来召开全市规模专题会议3次。3月份召开了市区建筑工地文明创建表彰暨建筑扬尘治理工作推进会;10月16日召开全市建筑施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调度会,传达市大气办紧急通知精神,就强化秋冬季建筑扬尘防治工作进行了紧急部署。11月2日,市住建委组织召开市区建筑工地、砼搅拌站文明创建复查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对近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是进一步明确工作标准。先后制定下发了《安庆市2018年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专项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及混凝土搅拌站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推广市区经验,将建筑工地外围、出入口、工地现场等3大区域11个方面检查内容,细化成58条具体检查标准,直观、具体、量化、可操作;将“围挡全封闭、车辆全冲洗、裸土全覆盖、路面须硬化、道路勤洒水、场内无垃圾、堆放应有序、雾炮常开启、监控广覆盖、扬尘有监测”10句话作为工地扬尘治理的要诀在工地现场张贴。

三是实现市区数字化工地全覆盖。依托委智慧住建数字化平台, 推进建筑工地前端视频监控设备和扬尘监测设备建设,并与中心联网。将数字化建设作为项目安全报监现场勘察的重要内容之一,确保与项目同步建设。目前,数字化工地在市区已经成为标配,实现100%覆盖。

四是完善工作机制。将施工围挡、冲洗平台、数字化工地建设等扬尘治理各项措施纳入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勘验内容,实现关口前移。完善“文明施工专管员”制度和“日检查、周报告”制度,巩固文明创建期间的成果,积极运用市区文明施工专管员工作微信群,建立覆盖各建筑工地的文明施工信息网络,对专管员信息报送情况开展网上巡查,建立通报制度。

五是加强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今年6月份省厅组织开展了市政道路扬尘防治专项检查,此次共检查市政道路施工项目  53 条,自查下发整改通知书22份,停工整改项目1个,处罚责任单位2家,将施工扬尘污染治理纳入建筑工地和混凝土搅拌站日常巡查管理。今年以来,市建管处开展巡查609次(项),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22份,《停工整改通知书》36份。

六是加强督查。对市大气办今年以来向我委交办的省大气污染防治督查发现的15批次47个问题(其中3个经核实非本部门问题,已退回)及时交办,督促落实整改,所有问题都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今年7月1日到7月底,我委对交办各地的省大气污染防治督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开展了“回头看”,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效,防止新的污染问题滋生和有效遏制反弹。10月13日,市大气办开展城区大气污染防治问题专项督查以来,我委落实专人对市大气办督查问题及时交办、及时查办、及时反馈。

积极协助市区未升级混凝土搅拌站异地搬迁改造,开发区新站点主体完工,大观区新站点开工建设。协调督促丰一混凝土搅拌站完成大湖东岸的分站搬迁。

七是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要求建设单位承担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首要责任,施工单位承担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监理单位承担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监理责任,进一步压实各方主体责任。

八是加大典型违法案件查处力度。2018年对建筑扬尘违法行为立案查处21起,罚款59万元。有效震慑了扬尘违法案件的发生,达到了“处罚一个,教育一片” 的效果。

(二)建筑节能

年初以来,我市紧紧围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要求,分解工作、细化任务、压实责任,通过层层传导,将各项任务逐步落到实处,紧锣密鼓开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行动实施工作,促进我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行动实施积极稳妥推进。

1.新建建筑节能。通过建筑节能设计、施工图审查制度和施工过程中对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严格监管,确保了绿色建筑、建筑节能工作得到了很好的落实。对民用建筑工程均要求进行绿色建筑设计建造,并必须进行施工图审查。要求施工图设计阶段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中加强对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的审查,并按照符合要求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和监理。目前,全市设计、施工阶段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100%,其中公共建筑执行65%的节能标准,建筑节能实体质量总体受控,整体水平稳中有升。全市新增节能建筑开工面积964.7万平米;竣工面积361.5万平米。

2.绿色建筑。今年以来,我市建筑绿色建筑推广工作步入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快车道。绿色建筑做到在设计阶段执行率达到100%。市区土地出让(划拨)条件中明确绿色建筑实施要求,将其纳入规范化轨道。市住建委出台《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建筑施工现场建筑节能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的通知》、《安庆市建筑节能监督管理若干规定》、《安庆市建筑节能施工质量检查要点》、《安庆市绿色建筑监督管理若干规定》等。截至目前,全市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按绿色建筑标准进行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图审的建筑面积为898.6万㎡,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964.7万平方米(扣除工业建筑205万平方米)的比例约93.1%。

(三)农村住房节能改造。注重宣传引导,在全市各县(市)乡镇积极宣传能源利用和节能材料使用,高度重视农村危房改造建筑节能推广,引导各地根据当地资源条件,尽量选取当地材料,传承和改进传统建筑节能措施,尊重农民生产生活习惯,因地制宜地采用经济合理的节能技术,利用有限的资金,采取最有效的措施,尽可能地改善贫困户住房条件。

二、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企业扬尘防治工作标准不高,重视不足,主体责任不落实。在当前各级环保督查非常严格的高压态势下,个别企业片面追求工程进度,对扬尘防治工作漠然视之。如围挡不设置或不符合要求;车辆出入口出不设置自动冲洗装置;无扬尘监控设备;场地道路不硬化;裸土不覆盖等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基本措施都未落实。

二是建筑扬尘防治投入不足。部分建筑施工单位为节约成本,不愿加大扬尘防治经费的投入。如一些项目用人工冲洗代替自动冲洗,难以取得预期效果;有的项目用钢管加安全网替代施工围墙或围挡。

三是监管力量薄弱,监管手段单一。现场监管人员力量薄弱,与日益增大的工程建设规模不相适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监管工作开展,人均监管面积较大,现场监管方式单一,多为事后监管,事前和事中监管不足,不能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2019年度工作计划

(一)以实施建筑扬尘安徽地方标准为契机,全面巩固和提升扬尘管控水平。省建筑扬尘污染治理地方标准即将出台,要求更严、标准更高、内容更细,我们将以实施标准为契机,倒逼责任主体提标升级,常态长效。同时,积极推进在建的新混凝土搅拌站建成投产,完成老站拆除。

(二)巩固和拓展数字化工地成果,推进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信息化全覆盖。梳理数字化工地设施管护各节点及要素,建立工作机制,明确管护责任,落实闭环管理,确保数字化工地“建得成、用得了、效果好”。

(三)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加大绿色建筑推广力度。继续通过建筑节能设计、施工图审查制度和施工过程中对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严格监管,确保了绿色建筑、建筑节能工作得到了很好的落实,引导有条件县(市)、区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四)继续开展秋冬季攻坚行动。严格按照市大气办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狠抓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进一步细化工资标准,加强秋季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将任务措施分解落实到各地、各部门,督促企业制定落实措施。

(五)重拳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狠抓督促整改工作。坚持“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利用日常检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落实网格化管理和属地管理,对整改缓慢或拒不整改的项目,实施全市通报、媒体曝光和挂牌督办。对于情节严重的项目,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上限处罚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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