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度考核奖励分配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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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细化《员工绩效奖金分配实施细则》,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多劳多得,奖勤罚懒的管理导向,结合实际,特制定月度考核奖励分配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月度考核奖励分配实施方案

一、分配原则

(一)体现工作业绩、岗位价值导向的原则

(二)体现奖勤罚懒、正向激励的原则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册员工

三、月度考核奖励

(一)部分管领导按《绩效考核标准表》进行科级管理人员考核奖励分配及优秀员工奖励提名,经主要领导审批后执行;

(二)重点(专项)绩效奖励或惩处提议,按《奖惩申报实施细则》,经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审批后执行;

(三)月度考核奖励实际分配与基础分配额度差额,从全年考核奖励调节额度中支出。月度考核扣发额度纳入全年考核奖励调节额度。

四、月度考核奖励操作流程

(一)8、9级正科及副科(不含虚职享受待遇):由保障部分管领导根据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勉尽责等方面进行月度考核奖励分配;

(二)10级(含)以下及8、9级(虚职享受待遇)员工:由保障部分管领导根据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奖励提名及奖励分配;

(三)人事科汇总分配明细,上报保障部主要领导审核;

(四)保障部主要领导最终审核、调整后,按月发放。

五、其他事项

(一)对员工个人同一事项的月度考核奖励不得重复发放;

(二)月度考核奖励结果可作为员工个人晋升、人才选拔、先进评选、年度绩效考核等重要依据,在上述工作中给予优先考虑;

(三)本方案由人事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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