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方东部市政配套工程(一期、三期)道路征地手续办理情况汇报

来源:范文范 2.47W
关于四方东部市政配套工程(一期、三期)道路征地手续办理情况汇报

关于四方东部市政配套工程(一期、三期)道路征地手续办理情况汇报
一、   四方东部一期:
此工程其中包括开平路、郑州路、规划一号线、台柳路、规划二号线、洛阳路。该工程当年没有招标确定市政发展公司为代建单位,而是市开发局直接与市政一签订合同实施
按照当年工程建设审批程序,在办理规划许可(绿证)之前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黄证),所以当年市开发局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现重新启动办理征地审批手续,按照新的建设审批程序,必须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后方可办理后期手续,目前市国土局因缺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无法委托测绘院进行道路定界测绘。行政审批大厅因缺少报批要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无法受理,征地手续无法按照行政审批手续进行。
协调推进建议:望相关领导帮助协调规划局及国土局相关领导,是否在原先不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协调大厅受理报件,国土局委托定界测绘。
二、四方东部三期六条路:
    此工程其中包规划一号线、台柳路、规划四号线、清江路、清江支路、淮安路。我单位已于7月25日上报要件委托市国土局办理征地手续。其中一号线、台柳路、淮安路、四号线市国土局已委托分局办理道路定界及道路确权工作,并且定界测绘意见完成。清江路及清江支路因前期规划选址审批红线范围与现行控规范围不符。测绘院无法依据批复规划选址范围出具道路定界图,国土局未委托四方分局进行道路确权工作。其余四条道路确权工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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