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鹅旅行记》读后感【精品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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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鹅旅行记》读后感【精品多篇】

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篇一

这些天,我读了一本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书,我认为这是一本好书。它的内容是:尼尔斯生性顽皮,不爱读书,喜欢恶作剧。一天,他冒犯了一个小精灵,小精灵一之下,将他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儿。由于一个巧合,天空中飞过一群大雁。家里的雄鹅莫顿感受到大雁的呼唤,想与大雁一起飞行。为了挽留莫顿,尼尔斯紧紧搂住他的脖子,不料莫顿将他带上天空。于是,尼尔斯骑在鹅背上游遍了整个瑞典。

尼尔斯在旅途中经历了无数的危险和苦难,可他没有放弃,坚持到底。在旅途上,他渐渐从旅伴身上学到了他们的优点,逐渐改掉了不爱学习、淘气的缺点,培养了助人为乐的优秀品质。如:帮助莫顿和他的妻子从父亲的刀下逃出,帮父亲找到马儿不干活的原因等。

读完这本书,我懂得了凡事只要坚持不懈,终会达到目的的。我还认识到,热心帮助人才是世界上最快乐的事情。尼尔斯帮助别人,使别人得到快乐,自己也得到了快乐。前后的他就像两个人一样。我也要帮助别人,把关怀的种子播种下去。

骑鹅旅行记读后感作文 篇二

尼尔斯是个14岁的小男孩。而且很调皮,经常欺负院子里的小家禽,而那些小家禽对他是无可耐何。有一天,妈妈出门去了,她的房间有个大皮箱,他特别好奇,很想知道妈妈的皮箱有什么秘密,正在看书的他便放下了手中的书本,偷偷地去翻妈妈的大皮箱。当他打开大皮箱的那一刻,眼前一闪,有个小精灵站在他面前,表情很生气的样子,原来是他不小心把箱子里熟睡的小精灵惹着了,因此小精灵把魔术棒一挥把尼尔斯变成了一个小人儿。院子里的小家禽们知道了这件事高兴极了,因为它们再不会受尼尔斯地折磨了。后来,从南方飞来的一群大雁和一只雄鹅莫顿它们叫上尼尔斯一起去旅行。在旅行途中他慢体会到了艰辛,当他饥肠辘辘的时候想着妈妈给他炖的鸡块,还有爸爸给他热的新鲜牛奶,他开始想家了,想他院子里的小家禽们,想起和他们在一起是多么快乐呀,他后悔没有经过妈妈的同意去打开那个皮箱。

旅行途中雄鹅莫顿带着尼尔斯飞呀飞呀……他们遇到了狡猾的狐狸和坏心眼的乌鸦。尼尔斯和大雁还有雄鹅莫顿团结起来,凭着勇敢和智慧打败了坏狐狸和乌鸦。尼尔斯还帮助了许多小动物解决困难,小精灵看到尼尔斯变成了一个懂事的孩子。同意把他变回人,但精灵要把狐狸和乌鸦杀了。尼斯阻止了精灵,说:虽然它们做了很多坏事,但是它们都是人类的朋友,尼尔斯宁愿永做小人儿也不愿杀死狐狸和乌鸦。最后,精灵发现尼尔斯心地很善良,爱护动物,最终把他变回了人。

写到这,我的眼眶不由得湿润了。尼尔斯经过了这次旅行中学到了勇敢的战胜困难和帮助他,我要向他好的方面学习。

骑鹅旅行记读后感500字左右 篇三

陈天乐

最近无聊,看了一本小说名叫《骑鹅旅行记》里面颠荡起伏的情节与内容,让我深陷其中而无法自拔。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名名叫尼尔斯。豪尔耶松的满分作文网英国农村小男孩,因为毒打动物而被一位小狐仙变成了小狐仙,拇指大的他为了不让自家的大白鹅飞走,便抱着它飞向天空,开始了一片企鹅之旅,在面临困难与危险的时候,米尔斯从渐渐地退缩而变成了勇往直前的面对它,从之前的毒打动物变成了后面喜欢动物,为了动物挺而出身的男子汉,书中的主人公的变化,让我欣慰不已,而里面一波三折的情节,更是让我揪心,看到最后尼尔斯回到家中,我不仅为他常常地舒了一口气。

看完了这本书,我不禁感叹,原来爱是相互的。如果不是尼尔斯顿打小动物,他也不会被小狐仙城小狐仙,如果它没有变成小狐仙,他就不懂德语动物的友谊,这可真是环环相扣,不得不说,作者的心思可真是紧密,故事开始的语言与情节就暗暗的提示了故事后面的结果,真是让人咋舌不已。

其实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很多这样的例子,比如有个屠夫经常毒打动物,性情凶恶,在杀牛的时候被牛一头撞死,还也有一些与其恰恰相反的例子,比如村民们善待牛,爱护牛,对待留向对待自己孩子一样,牛便在大山发生山崩的时候发出惊天大吼提醒村民们逃离。这种例子数不胜数。

而我们要做的便是爱护动物,保护动物,给它们一个温暖的家,这样做只会有利,不会有害!

《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篇四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瑞典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的代表作。整本书围绕一个叫尼尔斯的十三四岁男孩,变成精灵以后骑家鹅随大雁群旅行的故事展开情节,用尼尔斯旅行途中的所见所闻,用生动有趣的文字详细的给读者介绍了瑞典的自然风光,人文历史,自然现象,是一本融趣味、科学、人格道德与一体的科普读物。书中字里行间都渗透着满满的爱国主义情怀,一山一水,一草一木,在作者的笔下都是那么美,那么让人喜欢!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不同于其他童话书,不是完全的虚幻,而是完美的把虚幻和现实结合起来,虚幻是尼尔斯变成小精灵,懂动物语言,其他都是用现实来注释。这是其他童话书所不能比的,可以说,这是一本现实版的童话书。这本书的语言活泼有趣,叙述自然流畅,故事转承起合注意细节联系,把瑞典社科、人文、自然一一道来,不枯燥,不乏味,读之引人入胜,是难得的佳作。

尼尔斯本来是一个调皮顽劣,爱撒谎,爱欺负小动物的男孩,自从他变成小精灵以后,成了一个到处受威胁,被欺负的对象,境地的转变,让尼尔斯的思想也开始了转变。在旅行途中,通过出现的各种各样的状况,尼尔斯慢慢转变了自己的思想,变得积极阳光起来,遇事不畏惧,不退缩,积极想办法解决问题。我觉得,在生活中,什么事都怕换位思考,做事前,先设身处地的替对方着想,什么事解决的就轻松多了。

另外书中还提到铁厂与野生动物共处的矛盾,荒火与持续种植树木的可持续发展,在一百多年前,作者就有这种理念,在现在看来,十分难得。

我觉得一部好的作品,首先要言之有物,要有充沛的真挚情感,其次才是文章写作的技巧。《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就用平实的语言,构建出一个逻辑缜密,情感饱满,内容丰实的故事框架,不讨巧,不堆砌华丽辞藻,不引经据典,实在难得。这部作品能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确实是名副其实。

我喜欢的作家汪曾祺先生,曾经说过一段话,很适合评价塞尔玛·拉格洛芙的这本书,摘录如下,作为本篇的结束语。

“我认为作家的责任是给读者以喜悦,让读者感觉到活着是美的,有诗意的,生活是可欣赏的。这样他就会觉得自己也应该活得更好一些,更高尚一些,更优美一些,更有诗意一些。

语言要和人物贴近,写对话就应该普普通通,家长里短,有一点人物性格,神态,不能有多少深文大义。作者的态度、感情不能跳出故事去单独表现,只能融化在叙述和描写之中,流露于字里行间。”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篇五

我回到家立刻打开书,一页、两页……我贪婪的读着,就像一匹饿狼。是什么书让我这般着迷呢?哈哈,这当然是我新买的书《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住在瑞典南部的小村庄的调皮男孩,因为得罪了小精灵,被小精灵变成了一个很小又听得懂动物语言的小人,从此他就跟着他家的雄鹅开始了一次奇妙之旅,饱览了祖国秀丽的景色,并从他的动物朋友们身上学到了许多珍贵的品质,当他再次回到家乡时,不但恢复了人形,还变成了一个非常懂事、有责任心和富有爱心的孩子。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很多道理: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只要多动脑,问题都会迎刃而解。做每一件事都有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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