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读后感1500字---我眼中的觉新

来源:范文范 2.49W

第一篇:家读后感1500字---我眼中的觉新

家读后感1500字---我眼中的觉新

家读后感1500字---我眼中的觉新

这是我第二次读巴金的《家》。

第一次读是在初中的的时候。那个时候,我喜欢小说中三弟高觉慧,他敢爱敢恨,迸发着青春的烈火,燃烧着新时代的激情。在我心的心目中,自然而然的,觉慧占据了第一号人物的位置,不可否认的主角。以至于,我天真的认为《春》、《秋》肯定是描写觉慧在外从事新文化事业的轰轰烈烈历程。第二次,我依然喜欢血气方刚的觉慧。喜欢到看不到他的缺点,所以我今天要说的是另一个人,觉慧的大哥——髙觉新。一个我不喜欢但是是巴金老先生塑造的最好的一个人物。

觉新,他是一个值得同情的人。

他,仪表堂堂,文质彬彬;他,有着金灿灿的光环,年轻的远大梦想。出色的化学成绩,出国留学的美梦,温柔贤淑的梅表妹……这棵新生的树苗,无疑成为很多人羡慕的对象。可好景不长,很快,灾难便降临到这位未经世事的年轻人身上。祖父抱孙子的心愿瞬间掐断了他年轻的气焰,他的前程,他的梦想之灯一念之间被浇灭。他,答应了。在坚不可摧的封建礼教面前,在至尊的祖父面前,在顽固的长辈面前,他答应了,用自己的青春梦换取了一个合格的,“不负众望”的长孙的赞许,这个赞许来的并不怎么美好。在自己的心灵面前,他是一个无能的躯体。他,背叛了自己的灵魂。自己一个人悄悄地回到屋子里,抱头痛哭,用无声的眼泪为自己年轻的心送丧。此刻,我觉得他好可怜。为此,我还郁郁寡欢了一段时间,我想“听话并非是好事”。虽然,他自己点头毁掉了所憧憬的一切;虽然,我们怒其“不争”。但是我觉得是可以理解的,在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礼教面前,这样的悲哀,不知道上演了多少幕。他,只不过是新世纪的过渡人,横在他面前的不仅仅是庞大黑暗的封建礼教,还是他的爷爷,父亲,他的亲人。新世纪的光明尚存在人们的幻想当中,渺小的沧海一粟,拿什么来搏斗,来反抗,难道他就愿意这样断送自己的青春吗?

后来父亲去世,家庭的重担落在了他一个人的身上,他默默地承担着,生活的琐事渐渐地让他忘记了自己的激情。他开始机械的生活,为了整个家庭的持续,为了父亲临终的嘱托。他不得不陪同张姨妈去买衣服,不得不陪着她们打麻将……掩饰着自己的内心,做那些他不喜欢的事。他,被夹在两代人中间,过着煎熬的生活。在长辈面前,他需要毕恭毕敬,无论对还是错;在乘着时代激流的兄弟面前他被冷嘲热讽为“作揖主义”和“无抵抗主义”。虽然,家庭决裂只是迟早的事,封建和新潮本来就是水火不容,新必将代替旧,我们知道,觉慧知道,觉民知道,觉新也知道。但是请想一想,如果是你,如果你是大哥,带着父亲的嘱托,作为整个家庭的主力,你能够像觉慧一样一走了之,将爷爷辛苦打下的“江山”就这样丢弃吗?

他热心善良;有能力,以至于家里有什么事长辈们都要找他商量;他顾全大局,有责任心,却使他成为了封建的牺牲品。礼教吞噬了他的爱情,夺走了他唯一的慰藉—瑞珏,长辈们胡作非为,鸣凤誓死反抗……家中渐渐变地冷清。终于,他的一切委曲求全化为虚有,他终于明白反抗固然艰难,而不反抗的结局就是灭亡,他勇敢了一次,既然自己不能挣脱封建的魔爪,别人却可以,那就是觉慧。

后来,我才知道,《春》、《秋》的主题并不是觉慧的新事业,依然描写了高公馆里一幕幕的悲剧,这座封建下的辉煌建筑最终在新时代的浪潮下倒坍,觉新终于彻底的走向了反抗的道路。原来觉新才是《激流三部曲》的中心人物。从小说的人物形象角度来说,我崇拜觉慧,即使他的言行充满了幼稚的色彩,但不可否认,这才是青年,真正的新时代青年。从作品的写作角度来看,觉新才是小说的出彩之笔。对于觉新我只能说,虽然他性格懦弱,但是他没有错,错就错在他生活在那个年代,错在他是一个长孙,一个大哥。

第二篇:矛盾的觉新——《家》读后感

矛盾的觉新——《家》读后感

今天闲来无事,把几年前看过的《家》又找出来看了一遍。看后内心颇不宁静,特别是对觉新这一人物,真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可以说,觉新这一人物,是矛盾的。

在成年之前,觉新的生活是过得幸福的。他面貌清秀,从小就很聪慧,很懂事。这对于他的人生而言,无疑是一个绝好的开端:他有自己的理想,要发狠读书;他也有了自己的美梦,梦想着和青梅竹马的表妹梅厮守终生。

然而,出生在封建的大家庭中,又身为长子,这一切都让觉新的生活无法想自己要的一样。首先体现在生活让他失去了自己的理想。觉新在中学时打算毕业以后在到有名的大学中去继续深造,他还想去德国去留学。然而,实际上觉新到后来不得不肩负起父亲、祖父的重任,放弃自己的理想。

后来,封建的家庭甚至又让他失去了爱情。觉新本来跟梅是青梅竹马的一对,当他期待着朦胧爱情的时候,却受到封建家庭的阻挠。他不说一句反抗的话,就点头表示愿意接受父亲的安排。

在觉新的家庭中,觉新就像是块夹心饼干。夹在祖父和弟弟们中间。高老太爷作为封建家长,有什么旨意、决定都要觉新向下传达,并责成他去贯彻执行,而觉民、觉慧对高老太爷的旨意和决定有什么不满和反抗的情绪,气首先发泄在觉新身上。大家庭特殊的人际关系,使他形成了他的作揖主义,他的敷衍处世乃出于无奈。在觉新看来,他的“无抵抗主义”和“作揖主义”两大主义使他暂且过上了安静的生活 。最终,在愚昧家族的影响下,可以说他用他的“两大主义”,毁了自己的妻儿。

他是一件时代的牺牲品。他眼看着自己一步一步地走向黑暗的深渊,却没有丝毫的外在的反抗。即便他的心中曾经有过无数次激烈的斗争,但外表的平静告诉我们:他最终选择了顺从,选择了屈服。

矛盾着的觉新接受新思想,却过着旧生活。这可以说是觉新式的两重人格。在旧社会里,在旧家庭里他是一个暮气十足的少爷;他跟他的两个兄弟在一起的时候他又是一个新青年。

因此,我们说觉新是一个新旧掺半的人物,是一个矛盾的人。他接受了封建主义的正统思想,但也对封建家庭的腐败不满,性格上具有较突出的两重性:在旧家庭中是个暮气沉沉的大少爷;在与觉慧、觉民等年轻人在一起时,又是一个渴望新生活的青年。由于他承受着太重的旧文化的因袭重担,在封建意识的压迫和自我思想矛盾的痛苦中,无力自拔。而正是这样一个人物做出了许多令人难以理解的选择。这种悲剧的意味让我读后久久不能释怀,更加耐人寻味。

第三篇:巴金作品《家》读后感1500字作文

家是一片孤寂的沙漠。

高老太爷是这个大家庭的创建者和最高统治者,年轻时苦学得了功名,多年为官,退归林下,广置田产,修建房屋,儿孙们知书识礼,老太爷四世同堂,事事如意。他每天的生活就是到戏院看戏,到朋友家打牌,与朋友们组建九老会,轮流宴客作客,鉴赏书画古董。在他的心目中,这个家庭兴旺发达,他相信它还会兴旺发达下去。只是在这和平与爱的表面下却充满着仇恨、斗争和牺牲。

高觉新是这个绅士家庭的长房长孙。他的父亲高克文曾做过广元知县,辛亥一起,就辞官回了省城。觉新中学毕了业,即从父命,不再升学,19岁就进入西蜀实业公司工作。他的婚姻也完全由父母做主,因为姨妈钱太太与继母周氏的一点冲突,他不能与两情相悦的表妹钱梅芬结婚,由父亲在祖宗的神主前,用拈阄的办法决定了婚姻。因为对家庭的顺从,他断送了前程和爱情,可他想不到反抗,只在心中为自己痛哭。不能说父母对他不疼爱,父母视这聪明听话的儿子如珍宝,像宝贝一样地珍爱着,但他也像傀儡一样地被玩弄着。高觉新和弟弟们一样,也喜欢阅读新思想的书报,但却在过旧式的生活,因为他肩负一房的责任。年仅20岁,父亲就去世,父亲去世的前一天,六岁的五妹死去,父亲把继母和弟妹托负于他。为了家,觉新愿做一个牺牲者,他的愿望只是使弟妹长大,好好做人,替爹妈争口气。现实压得他太难受,一味地敷衍忍让并没有好的结果,梅表姐死了,瑞珏也死了。

这家庭中的悲剧还有鸣凤和觉慧的爱情。鸣凤自幼丧母,从9岁到17岁,在高家做婢女的这八年,她听命令,做苦事,流眼泪,吃打骂,最后还是难逃无终局的苦刑:被主人安排给冯老爷做小。鸣凤也不懂得反抗,她相信世间一切都是由一个万能无所不知的神明安排好的,她相信这简单的信仰,相信命运。高府里的生活单调,夜静更深时,她也忧心于看不见一个光明的去处,不知自己归宿何在,唯有浓密的黑暗。高觉慧的爱并不能拯救她,反添痛苦。爱情使她有许多美妙的幻梦,却又把她丢进黑暗的深渊。她爱生活,但生活却面面关住她,只留给她一条堕落的路。湖水吞没了她的生命,未留下一丝痕迹,还像原先那样平静。觉慧是这个家庭的叛徒,他虽大胆,但毕竟还是少年,经济上未能自立,思想上也还幼稚,但他总算是逃出了这个家。他痛恨这个家庭,痛恨浪费青春和生命的生活,希望做一个与长辈完全不同的人。他幼时的希望是能做一个劫富济贫的剑侠,到中学时他相信的是爱国的热情和改良主义,“五四”一起,他又变成了人道主义者。他的思想在逐步变化,他虽有热忱,但也有卑怯,当他知道鸣凤第二天就要出嫁后,一夜思索的结果是准备放弃,因为他所谓有进步思想年轻人的献身热诚和小资产阶级的自尊心。他在《黎明周报》中所写的空幻、崇高的文章,改革社会、解放人群的理想,在现实面前变得苍白无力。

张蕴华(琴)和觉民的爱情总算没有步梅表姐和觉新的后尘。琴不是逆来顺受的梅表姐,但也不是许倩如。她相信世界是一天一天新起来的,她入了女一师,又希望入外专,读大学,尽管在亲戚们看来,女孩子天天在街上走,失了大家闺范。琴的母亲张氏虽疼爱女儿,但也

不能对女儿千依百顺。她老了,不愿再听亲戚们的闲话,只想安静地活几年,不再找麻烦。琴对母亲没有抱怨,只有感激,她爱她的前途,但也爱她的母亲。她对倩如说,你的理智可以征服感情,我的理智则被感情征服。

高家是省城北门一带的首富,但这个家庭不像表面上那样轰轰烈烈,诗礼传家,五叔高克定偷偷在外面娶了姨太太,欠了大笔外债,做过西充知县的四叔克安也暗中支持克定,高老太爷一死,一家人就因为家产开始起争执。无疑这个家庭是在衰败下去,只是它在崩溃途中还在捕获更多的食物。家是迟早要散的,觉慧希望它早点散,像这样惊惊惶惶,唯恐散去,结果依然免不掉一散,这才难受。到底有一天要倒的,早点散了,好让各人走各人的路。旧家庭中的人不能决定自己的前途,不能决定自己的爱情和婚姻,女青年不能进学堂,不能剪发,甚至要裹小脚,12岁的淑贞的小脚成为母亲夸耀的东西,也成为哥哥姐姐们嘲笑的资料。家庭中的人不能违反家长的命令,只能顺从,顺从的觉新没有青春,没有幸福,也失去了追求幸福的希望。即使是五叔克定犯了错也要挨打,做父亲吩咐的一切,毫不迟疑。旧家庭和礼教固然是束缚,但家庭中的人也靠它讨生活,好像是现在的所谓“体制”。人之所以自愿被束缚,是因为他需要保障和安全,情愿交出自由,换得面包和谄媚的狂喜。礼教之所以惹人厌,是因为它虚伪,它要给这种彼此依赖的关系披上一层伪装。绅士们明明兴奋的是那些艳俗的粉儿戏,教训子弟的却是《戒淫浅训》。亲情固然珍贵,但亲情之下也有仇恨和斗争,礼教宣扬的美好使这种亲情变质,如同迷信一样,不再被人相信。觉慧的新道德未必就高明过旧道德,崇高的东西总是空幻的,宣扬得过于美好的感情只会归于冷漠。爱应给人带来幸福,却也带来这么多的苦恼。

巴金先生在历次重印的序言中反复说,反封建的事业还没有完成。

其实,任何时代,人间都只是一个演悲剧的场所,不管是不是有封建家庭。跟着时代走,也未必得酬报。

第四篇:简爱读后感1500字

曾经有一份挚爱,漂洋过海来到我面前,那便是《简爱》。它通过简。爱与罗切斯特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塑造了一个出生低微、生活道路曲折,却始终坚持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生平等、不向人生低头的坚强女性。她所象征的女性理想和追求已超越了时空,成了人们心中的永恒。

《简爱》是一部带有自转色彩的长篇小说,它阐释了这样一个主题:人的价值=尊严+爱。

在这本书里渗透着最多的就是女性的独立意识。让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简爱的独立,早已被扼杀在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里;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了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为什么《简爱》让我们感动?——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

本书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和《呼啸山庄》的作者艾米莉是姐妹,但是虽然她们生活在同一生活环境,和家庭环境中,性格却大不相同。夏洛蒂的性格比较温柔,很清纯,更加喜欢追求一些美好的东西。尽管她家境贫穷,从小得不到父母太多的关爱,再加上她容貌不美,身材也很矮小。但也许就是这样一种灵魂深处的很深的自卑,反映在她的性格上就是一种非常敏感的自尊,以自尊作为她内心深处的自卑的补偿。

她所描写的简。爱也是一个容貌不美,矮小的女人,但是她有着极强的自尊心。她坚定不移的去追求美好的生活。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这是对一个孩子尊严的无情践踏,但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她从不因为自己的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在罗切斯特面前感到自卑,相反的,她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的是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并把她看做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而慢慢地深深爱上了她。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这样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我要牢牢守住这个立场”.这是简爱告诉罗切斯特她必须离开的理由,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东西是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试问哪个女人能够承受得住被自己最信任,最亲密的人所欺骗呢?简爱承受住了,而且还做出了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非常强大的爱情力量包围之下,在美好,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小说设计了一个很光明的结尾——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他自己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我们看到,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满足——她在和罗切斯特结婚的时候是有尊严的,同时也是有爱的。

小说设计了一个很光明的结尾——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他自己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我们看到,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满足——她在和罗切斯特结婚的时候是有尊严的,同时也是有爱的。

在这里,我看到的不仅仅是一个如何赢得了男贵族爱情的平民女子的灰姑娘的故事,而是勇敢的走出了灰姑娘的童话,迈向一个有着新女性、真女性的文学道路的起步。简·爱藐视财富,但她却认为,“真正的幸福,在于美好的精神世界和高尚纯洁的心灵”.我尊重作者对这种美好生活的理想——就是尊严+爱,毕竟在当今社会,要将人的价值=尊严+爱这道公式付之实现常常离不开金钱的帮助。人们都疯狂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

简爱读后感1500字

《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大凡喜爱外国文学作品的女性,都喜欢读夏洛蒂的《简爱》。如果我们认为夏洛蒂仅仅只为写这段缠绵的爱情而写《简爱》。我想,错了。作者也是一位女性,生活在波动变化着的英国19世纪中叶,那时思想有着一个崭新的开始。而在《简爱》里渗透最多的也就是这种思想——女性的独立意识。让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简爱的独立,早已被扼杀在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里;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所以,我开始去想,为什么《简爱》让我们感动,爱不释手——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

然而,我们不禁要问,仅这一步就能独立吗我认为,不会的。毕竟女性的独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一种彻底的勇气,就像简爱当年毅然离开罗切斯特一样,需要“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土一去兮不复返”的豪迈和胆量。我想,这应该才是最关键的一步,也应该是走向独立的决定性的一步。而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却把她倔强的性格,独立的个性留给我们一个感动。所以她是成功的,幸福的女性。

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

看了《简爱》思绪万千,激-情澎湃,我总会被里面的每一个情节,每一句话深深打动,曾和张哥说过,张哥说:“可能简爱里有我的影子,我才如此热衷,很多时候我们都是因为书里面有我们自己的影子而热衷于那本书。”如:他爱《平凡的世界》中的孙少平,《红与黑》中的于连。我冥想,果真有我的影子吗?也许有一点点,可是自己和简比起来,终是没她优秀,也没她理智和坚强的。好几次想写《简爱》读后感的,只恐自己才疏学浅,道不尽其中的韵味,只能记其一二,留作纪念。

《简爱》是夏洛蒂。勃朗特以充满激-情的笔法,塑造了简爱这样一个谦谨、坚强而有独立精神的形象。简爱幼年父母双亡,寄人篱下,饱受欺凌;后来又进了孤儿院受尽折磨。她贫穷矮小,貌不惊人,但她凭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自尊自立。她与罗切斯特的爱真诚炽热,又坚决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最后历经种种磨难,终于获得真诚珍贵的爱情。

看过的爱情小说很多,也总痴情与别人的故事,但唯独《简爱》让我百看不厌,爱不释手,每次翻开总会激-情满满,思绪万千。简爱勇敢、独立、坚强、外表朴素却心思绵密,机智、敏锐,每一个眼神都具有穿透力、洞察人的内心。貌似平静,但内心深处有着十分绚烂而甜蜜的幻想,有着火样的热情与如水的柔情。

简爱一直以来都是我的偶像,当我身处逆境时,深受挫折时,我总会想起她,想起那个简爱:他告诉我无论经历什么,无论遇到了什么,都不要放弃自己,不要对生活失去希望,即使在痛苦中也要努力,努力让自己向上,认真地生活。

印象中有一段是这样的:罗切斯特装成一个巫婆,对简爱说:“你冷,你不舒服,且很蠢,你冷是因为你孤孤单单一个人,你不舒服是因为多少甜蜜以及美好的东西都与你无缘,你蠢是因为你明知道有一份幸福在等着你你却不愿向他靠近一步”罗切斯特用心细致地观察发现了简爱当时的处境和简爱的所思,所想。罗切斯特也是让我很喜欢的男主人公,若没有他对简爱细致,用心地爱,也成全不了他们那么刻骨铭心的爱。

第五篇:《牛虻》读后感1500字

当第一眼进入此书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但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牛虻,这个理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可以否认你的传奇。

故事一开始是发生在比萨神学院.。书中描写道: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一定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但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曾经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后这“丑陋”的模样,然而我想,这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之故。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悲剧。”

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爱情与理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悲剧。亚瑟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当他进入比萨宾查大学以后,神父即比萨神学院长蒙泰尼里常常给他讲解哲学,并且和他一起读书,学习.他们相互信任,尊重.亚瑟.非常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己的关怀。

然而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亚瑟决定献身于争取民族独立这项事业。当时蒙太尼里调到罗马当了主教,警方的密探卡尔狄成了新的神甫。在他的诱骗下,亚瑟在忏悔中透露了他们的行动和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起被捕入狱,出狱后,他得知蒙太尼里神甫不仅是出卖他的叛徒,更是他的生身父亲!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骗了他!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痛苦之中。他一锤打碎了心爱的耶稣蒙难像,以示与教会决裂。然后伪装了自杀的现场,只身流亡到南美洲,这大概是整本书中最大的冲突,牛虻与他父亲蒙太尼里,这不仅仅是政治上的冲突,更是信仰上的不一。亚瑟在17岁时,明白了上帝只不过是一尊用榔头就可以敲烂的泥塑,他最亲爱的padre骗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只有自己。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可是他知道,无论如何,他还是爱padre,他不恨他,只要padre能够在余生好好爱他,他就会满足,他就会幸福。可是蒙泰尼里没有这样做,他的选择依然是上帝。

蒙泰尼里是看着自己的儿子死去的,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儿子之间,毅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弃了自己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作为伟大的红衣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当然的,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可以接受所有人的忏悔,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接受忏悔而已。他并不能为人们做什么,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直都不懂,他这样对待自己的儿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却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只有那个空洞的上帝。在牛虻死后,神甫也被这对与错所纠缠,他痛苦,他无奈,最终,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死在痛苦交加中。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没有因为他的忠诚而对他忠诚。他是以这样一个丑陋的姿态,结束了一生。那么,蒙太尼里,你有醒悟吗?当你必须面对天堂抑或地狱里的那个上帝时,他又会说什么,你还爱上帝吗?还坚持自己的信仰吗?你会后悔,一定会。你用儿子换了上帝,所以你永远也找不到自己心爱的儿子了……这是无可避免的冲突,无可奈何的宿命,父亲与儿子,这对本来应该站在一起的至亲,却不得不刀枪相向,在生与死中选择,但是无论选择哪一边,都是悲伤的结局,都是无可挽回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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