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读后感3000字左右(精彩多篇)

来源:范文范 2.22W

小说读后感3000字左右(精彩多篇)

六年级2500字读书笔记大全精选5 篇一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3000字

《傲慢与偏见》这本书,在初中时已经接触过了。只是当时只是看到了男女主角之间的感情纠葛,起起落落的心情,让人沉浸在其中,几年之后,再次翻阅,别有一番风味。

班纳特家有5个女儿均未出嫁,而班纳特太太是一个神经质虚荣心十足的女人,将每个女儿嫁出去是她这一生的大事却从不费心管教女儿的举止,而班纳特先生是个顾家的老绅士,却放任妻子和女儿的不得体行为,宁愿躲进图书室寻求平静。简·班纳特是班纳特家的大女儿,容貌美丽、性情温柔、沉静;伊莉沙白·班纳特是班纳特家的二女儿,个性活泼大方、聪慧与美貌并俱;三女儿玛丽容貌不若其它姊妹出色,因此便在品德及知识上用功,但也造成她的自大态度;排行第四的凯蒂个性浮华,与么妹丽迪雅最热忠跳舞,举止常失礼而不自知;么女儿爱慕虚荣、注重享乐、跳舞和与军官斗闹取乐是她生活的目的。有一天他们家附近的搬来了一个有钱的单身男子彬格莱·查尔斯,他是一个个性温和、做人真诚不拘泥小节的富家青年,在一个宴会彬格莱却恋上了班纳特家的大女儿简,与简·班纳特相互爱慕;而彬格莱的好朋友达西·费茨威廉个性拘谨严肃,不善言词常给人自大傲慢的印象,在不知不觉中喜欢上班纳特家的二女儿伊莉沙白,但是因为班纳特一家本身并不是得体的家族令这两段恋情受到障碍,伊莉沙白一开始就对傲慢的达西存有偏见,主要就是描述他们这段关系的转变过程。

书中的时代背景会造就许多不同的爱情观:“彬格莱先生仪表堂堂,大有绅士风度,而且和颜悦色,没有拘泥做作的气习。达西立刻引起全场的注意,因为他身材魁伟,眉清目秀,举止高贵,于是他进场不到五分钟,大家都纷纷传说他每年有一万磅的收入。男宾们都称赞他的一表人才,女宾们都说他比彬格莱先生漂亮得多。”人们就是以财富来衡量一个人的。在达西与伊莉沙白的年代是趋于保守的,也会有贵族与平民的上的障碍;相较于现代这样的情形就会比较少发生。在我看法里我认为爱情是很美好的,两颗心的距离并不一定会因为形体的接近或分开而有所改变,青春和爱情,都是天底下最容易消逝的东西;一个女人在一生中能够被一个男人深深爱过,是一种怎样的幸福呢?或者说,一个女人在一生中错过一个深深爱她的男人,是一种怎样的遗憾?傲慢和偏见,就属于人类弱点中最常见的两种。而人性又太容易被扭曲、被异化,一不小心,或一旦陷入盲目,失去公正和理智,被感情所操纵,就会出毛病,伊莉沙白和达西也只是一个代表而已。而出身、财产、地位、教养、一旦沾上上流的边,就容易染上傲慢的毛病,对贫穷、低下、粗俗的人瞧不上眼;而地位低、财产少的人,出于人类的一种自尊心,则以偏见对抗骄傲的优越者,这自然是另一种被扭曲的傲慢。不过《傲慢与偏见》与另一部《爱玛》中都以婚姻为其中心议题。就书中的人物而言,婚姻并非意味着男女间无法控制的热情而是双方与社会间的契约产物。小说人物全然融入其社会现实,依循社会规则,谱出故事情节。由于明白婚姻关系可提供阶级提升与经济改善的机会,财力与社会地位为决定结婚对象的相关条件。本文以社会女性主义观点切入,检视奥斯汀的社会背景,探索社会环境如何影响女性在面临婚姻时,内心的焦虑与挣扎。就社会女性主义者而言,物质环境为塑造女性婚姻意识的决定因素。事实上,婚姻,就小说人物而言,为一个阶级交换与经济交流的市场。为了达成结婚的目的,女性人物擅于把自己转化成商品,展示其外貌与才艺,吸引男性目光。此一时期女性受到社会价值的鼓励,利用其女性特质来赢得婚姻伴侣。然而,奥斯汀的女性人物在面临婚姻伴侣的抉择时往往呈现对婚姻无意识的不安。爱情是一条主线,然而婚姻与爱情还是有差别的,其中一点诚实,男女主人公就太缺少了。正因为如此才使得女主角不安。

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再加上骗子韦翰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使得伊丽莎白完全相信了韦翰的花言巧语,可能于伊丽莎白的年纪有很大的关联,即使她是家中最居理智的女儿,毕竟年轻,对于一个人是好是坏,还只是看浅表的。最主要的可能是丽萃太过于在乎她在别人眼中的形象,她非常不希望在别人眼里看来她是一个无知而虚荣,又没有教养的女人,可她也只是一个处在那种时代的而不甘于做一个配件的女人而已,她希望的伴侣能在心灵上与之共鸣,对于这个人的品格的要求超过了财富的要求,这一点是值得赞赏的,毕竟是在有一个爱钱的母亲的教育下长大的。不过对于这样一个母亲,她还是感到了自卑,才会在面对韦翰的谎言时,盲目的相信那个“高高在上”的达西是个卑鄙的人,从而使自己在他面前时的自卑心得到解脱。不过幸运的是伊丽莎白没有被这些真正的蒙住双眼。

傲慢与偏见,在书中是男女主角爱情上的障碍,但在现实社会中也是人们相互之间交流的障碍,更是在正确对待自己,对待事物上的绊脚石。人的缺陷太多,首先是心灵上的陷阱。要想在一生中成一番事业,无论是知识、教养、还是爱情、事业,都需要同自己心灵的种种浅浮的陷阱或阴影做斗争,经过各种误解和长时间的反复的认识过程,慢慢由心灵克服各自弱点和毛病,而走向开放、洒脱、自由的必然结果。扰扰尘世,做人不易;茫茫人海,佳偶难见。然而没有爱情不要勉强人结婚,只要人品正直,追求美德,不放松向喜之心,不苟且、贪图一时之利欲,追求两心之和谐、相应,运用彼此的智慧,克服心灵上的缺点,终得如愿以偿。人和人之间的相处总会有一些小小的摩擦,而这些摩擦,往往就是自己内心中所潜藏的弱点或毛病,要和别人能够更愉快的生活,就必须先了解到自己的缺点,并磨去他,其次是了解别人的内心,最后再互相深入彼此,如此一来,你会发现到社会上每一件人、事、物都是如此美好、光明,更进一步激发出你内心深处的感动,发挥出自己的专长去替这个社会、这个国家、这个世界服务,毕竟我门是万物之长,如果人们不再用心去关怀身边的人,不再去付出自己的一臂之力,那么还有谁要去完成这个任务呢?所以从现在开始,我们就应该将自己原先所存有的毛病给除去,换上一个全新的自我,为崭新的未来打拚吧

平凡的世界读书笔记 篇二

《平凡的世界》是一本很好的书,我为看过这本很好的书而高兴。

前言:2007年11月17日是路遥逝世十五周年纪念日。这一天,路遥文学纪念馆在路遥的家乡延安大学开馆了。路遥是笔者所敬佩的一个伟大的作家。如《平凡的世界》等,品读路遥的作品,除了领略文学艺术本身的内涵,更多的还有一种精神上的激励和感动。这也是路遥与其其他许多作家所不同的地方。斯人已逝,但精神不朽!谨撰此文,以示对路遥永远的怀念和敬意!

路遥(1949—1992)原名王卫国,1949年12月3日生于陕西陕北山区清涧县一个贫困的农民家庭,7岁时因为家里困难被过继给延川县农村的伯父。曾在延川县立中学学习,1969年回乡务农。这段时间里他做过许多临时性的工作,并在农村一小学中教过一年书。1973年进入延安大学中文系学习,其间开始文学创作。大学毕业后,任《陕西文艺》(今为《延河》)编辑。1980年发表《惊人动魄的一幕》,获得第一届全国优秀中篇小说奖。1982年发表中篇小说《人生》,后被改编为电影,轰动全国。1991年完成百万字的长篇巨著《平凡的世界》,这部小说以其恢宏的气势和史诗般的品格,全景式地表现了改革时代中国城乡的社会生活和人们思想情感的巨大变迁,还未完成即在中央人民电台广播。路遥因此而荣获茅盾文学奖。1992年11月17日上午8时20分,以小说《人生》、《平凡的世界》享誉文坛的著名作家路遥在西安西京医院因病医治无效离世,年仅42岁。

认识路遥,源于《平凡的世界》。记得还在上学那时,有一年的生日,一个要好的同学送了我一份特殊的礼物,那就是一套三卷的路遥长篇小说——《平凡的世界》。

初读《平凡的世界》,不禁甚为亲切。如书中的背景,也许自己同是农村出身的缘故,也许是小说的情节实在是太“平凡”了,总之,看了令人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

平凡的世界,平凡的生活,平凡的人们,只有平凡的才是大众的,也才是最真切最感人的。可以说,只要是70后的学生,都曾为《平凡的世界》深深打动过。小说从主人公孙少平和田小霞身上所透射出来的对爱情对人生的美好追求与向往,无不激励着每一个读者。

《平凡的世界》中路遥把国家大事、政治形势、家族矛盾、农民生活的艰辛和新一代的感情纠葛,以及黄土高原古朴的道德风尚、生活习俗都真实而细腻地描绘了出来,构成了一幅中国70年代中期至80年代中期农村生活的全景式画卷。作品既透露出作者对家乡父老温馨动人的情愫,又体现了路遥对生活、对社会,对历史、对人生富于哲理性的深刻思考与理解,读来严峻悲壮、真切动人。

《平凡的世界》共三卷,洋洋百余万言。被誉为“第一部全景式描写中国当代城乡生活的长篇小说”。作者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的形象。人生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日常生活与社会洪流的冲突,纷繁地交织在一起,一幕幕激动人心的爱情故事催人泪下,一次次苦难中展现出的顽强坚韧使人精神升华。《平凡的世界》具有强烈的平民意识和抗争意识,它深情关注着普通劳动者的命运,体现了路遥一贯的创作特色,是一部现实主义的巨著。

小说以陕北黄土高原双水村孙、田、金三家的命运为中心,反映了从“文革”后期到改革初期我国城乡广阔的社会面貌。《平凡的世界》里着墨最重的是主人公孙少平,那个黄土高原上有着成熟思维,脚踏实地,重情重义,忍辱负重,不卑不亢的少年。孙少平那种以上进求尊严,从不好高骛远的情怀也深深的打动着少女的芳心。田小霞的出现,让我们的主人公人生有了目标与方向,从此他也可以用自信去面对生活的不幸与艰辛。小霞一度上是他精神最大的支柱与鼓舞,让孙少平有了奋起的支点和勇气,成为照亮彼此前进路上的一盏灯。他们的爱让人奋进,是纯真、向上的,在物质上他们没有太多的要求,而在精神上却相扶相携,那是跨越了所有界线的心与心的交汇。这种爱情上最真挚的追求,也正是我们这个年代的人们所缺少的。

路遥和《平凡的世界》之所以会产生这么大的影响,关键在于他的作品贯注了昂扬的奋斗精神。“人生就是永不休止的奋斗!只有选定目标并在奋斗中感到自己的努力没有虚掷,这样的生活才是充实的,精神也会永远年轻”,咀嚼着这些至理名言,使人们对生活充满了信心和希望。从这个意义上看,路遥和他的《平凡的世界》将永远不会被人们遗忘。每一个平凡的人都有一个不为人知的不平凡的世界,每个平静背后都有激情澎湃,无声有时胜似有声。读过不少的小说,也有一些情节特别引人入胜读读不愿放下的,却没有一本像当代著名作家路遥的绝笔之作——《平凡的世界》那么深入我心的。看其中一个平凡世界中平凡的人物,就如他们正生活在我们身边。

《平凡的世界》这部小说我读了不知有多少遍,每一次捧起都会令我一种热血冲顶的感觉,令心灵受到强烈的震撼,久久不能平静,在这部被誉为“第一部全景式描写中国当代城乡生活的长篇小说”的巨著中,作者围绕着主人令孙少安与孙少平兄弟俩在这个平凡的世界中不断超越自身的局限,最终获得事业和生活上的成功,谱写了一曲充满活力的生命之歌,向人们揭示着人生的自强与自信、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并以一幕幕催人泪下的人生苦难所展现的人物的顽强坚韧的信念告诉人们:苦难与挫折只是个躯壳,真正广阔的生活意义在于我们对生活理想所持的生生不息的虔诚与热情中所体现的坚强的信念——“相信自己能飞!”

从孙少平,到孙少安;以及田晓霞,田润叶;少平的师傅及师娘,少安的山西老婆等。还有那个山村里面所有的人际关系,世故的,淳朴的,农村特有的风情和地域色彩。里面包容了路遥太多的写作功底和技巧,他对农村的热爱,对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赞扬,都在作品中得到了良好的显现。他崇尚艰苦奋斗,坚信承受苦难是成功的必然,他不忘歌颂中国农民那一颗质朴的心,敢于拼搏,敢于吃苦的精神,不忽视属于农民的那种特有的爱情表达方式,以及由于文化差距而引起内在素养不同而造成的爱情悲剧。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中国的世界就是农民的世界。而路遥,用敏锐的眼光注意到了这点,取材于中国西北部黄土高坡一个普通的农村,然后,在农村与城镇之间的冲突与矛盾中展开整个故事情节。用这样一个具有代表性的小小世界折射了整个中国,整个人类的平凡的世界。

小说中对于人物的刻画极其独到,注意人物的现实性。比如,孙少安,是个耿直、质朴的农村男子,他善良,能吃苦,有责任心,同时血气方刚,真心地爱着润叶。但是却因为他出身卑微,而润叶却受过高等教育,所以,他在润叶面前表现出退缩,爱,却没有勇气,爱,却自卑。这样的心理矛盾,路遥刻画得细致入微,尤其逼真。同样,也很符合现实状况及现实心理。他,最终错过了润叶。但是,同样因为他的小农意识的局限,他娶了山西姑娘之后,生活便替代了爱情,一切平淡了,生活便是真实的生活了。

孙少平与田晓霞的爱情,无不让人感到惋惜,那么好的一个姑娘,受过良好教育,活泼,勇于追求,热爱生活,爱着孙少平。却最终生命赋予她只有那么短暂的二十几年。后来,少平和师傅的妻子结合。一切都很平淡,没有轰轰烈烈,故事的深刻性,我们却可以明显地感觉到,它在我们心里烙上了深深的烙印。

路遥的《平凡的世界》着实是一本太好的书。当然只有自己感受才最具有说服力。里面还有太多的蕴涵丰富的内容,等待着大家去挖掘。我想:读了《平凡的世界》最大的收获就是,让我能够认识到平凡的人平凡的生活最伟大的,能够让我在努力奋斗的同时时刻提醒自己保持一颗平凡的心。但愿自己在今后的人生岁月中,不管是失意落魄,还是辉煌兴奋的时候,都能够想起路遥,想起《平凡的世界》。

《平凡的世界》是路遥文集中份量最重的一部长篇。全景式地描写了中国现代城乡生活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孙少平等人为代表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的形象。人生的自尊、自信和自强、人生的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地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我很喜欢路遥对于这部小说的出发点——“平凡”二字。他的世界是平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成千上万座村落的一座,但路遥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平凡,在他的世界里,人的最大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路遥为我们讲述的不只是那个久远的年代,更是一种人生应有的信仰和追求。

人的一生就像这本书一样,不在于结局如何而在于过程是否精彩,人生就该象主人公孙少平那样对生活从来不低头,不断地去探索和追求在命运的道路上走出一种让所有人都为之叹服的人生之路。

人类简史读书笔记 篇三

这本书在豆瓣上的评分很高,读了一些之后,我发觉本书和以前读过的历史书籍有很大的不同。作者很有自己的思想,如胡适先生所说的“大胆假设,小心求证”。他的想法有些天马行空,想常人之未能想之事,可是他的假设又是在现有的证据上做出来的,也不能说他不对,能将历史写得别有一番风味,这样的书难怪可以获得好评和众人推荐。

赫拉利的《人类简史》第一章节认知革命

第一章节主要讲述的是石器时代甚至更久远的历史,作者通过研究智人和其他人种的区别,发现这样一个规律,大规模的人类合作以虚构的故事为基础。人类最开始因为自然原因限制而处于孤立状态,即使又氏族也只是小范围内部的交流,随着时代的发展,人类的不断进化,技能的提高,人与人之间的交流逐渐密切。仅靠以前的沟通能力不足以维系大规模人群,这时候人类的智慧发挥重要作用,利用虚构故事的方法,并使人们相信,从而有了共同的信念,凝聚力也就产生了。

作者指出,想了解人类的天性、历史、心理,就得想办法回到那些狩猎采集的祖先头脑里面,看看他们的想法。可是我们还没能达到看到人思维的水平,但可以从他们遗留下来的痕迹推测他们的想法,分析还原当初的生活习性。有专家说,那个时代是最初的富裕社会。在我们的印象里,他们应该是过得很贫乏,无聊的日子,可实际上是他们有健康和多样化的饮食,相对较短的工作时间,少有传染病的发生。这些和现代的我们比起来,听起来生活质量很好。因为人内心的满足最重要。很多人发现如今虽然安居乐业,吃饱穿暖,但是精神上很空虚,加班时间长,身体有各种各样的毛病。但从另一方面看,我们的科技进步和物质水平发达,加上医疗设施技术进步,寿命也比他们的长,还有各种娱乐设施。但是这些还是要看个人的心理。

人类社会终究向前发展,而且更新换代进步的速度越来越快,但是我们还是要适当的时候慢下来,回想一下,这些东西真的是我们所追求的吗,我们真的能快乐和幸福吗?如果只是为了满足某些少数人不正当的私欲,我们应该学会抵制,进步需要向好的方面发展。

第二部分之农业革命

照我们常人理解,人类从过去的采集狩猎到农耕文明,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因为人类的生活方式发生了改变,从前居无定所,食无定时到有固定的住所,依靠耕种获得食物,人口存活率大大增加,人口数量超过几千年前的总数。可作者却认为这是一个极大的骗局,当人类的历史发展演变到这个地步,意味着人类离灭亡不远了,这是为什么呢?

农业革命让人类的食物总量增加,但量好不代表吃得更好,过得更有限,反而只是造成人爆炸,产生一群养尊处优骄生惯养的精英分子。以至于后来的历史只告诉我们极少数人在做什么,而其他绝大多数人的生活就是不停挑水耕田。当人口数量增长到一定的数目,我们的记载就要有所取舍,不可能记录全部人。而且大部分人都做着千篇一律的事,也不便于记录,只能选择特殊的人特殊事件记载。这也是无可奈何之据举,也难以用其他言语来反驳。平等和公正,二者不可兼得。

历史的发展轨迹就是如此,最开始因为生产资料的有限,人们只能采取等级制度,保存小部分人的生存,而大部分人作为牺牲品,为历史所淘汰。之后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可以创造更多的物质,满足大部分人的需求,而人的认识也在不断的提升,倡导全世界的人平等,排除等级制,人人享受基本权利,然而还有一些权力无法让全体人得以实现。因为资源终究有限,但人的觉悟在不断提高,相信以后会越来越好。

第三部分:人类的融合统一

历史背景从中世纪到文艺复兴,新航路开辟那段时期。仅仅是单纯的农业已经无法满足人类日益增长的欲望,加上各领域的主日益强大,为了利益纷争而大动干戈,如果一味固守传统,只能落后于世界,倒不如闯出一番新天地,另辟蹊径,增加自己的财富。

这其中最重要的因素就是帝国和资本。帝国是政治方面的因素,民族是判断帝国的一个标准,不仅仅包含一个民族,而是在广袤的领土上拥有多个民族。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然而领土一大,所需要管辖的范围变大,利益的维护变得重要,需要详细的政治制度和法律条文予以保障,还要依靠武器增加国防实力。这就需要资本进行支持,所以财富增长,人们对于物质的渴望也促使自己想尽办法发财致富。甚至不惜牺牲他人的生命作为代价,引发了万恶的资本积累。最后,还有文化因素的促进功能,宗教改革,也让人们的思想有所改变,放弃了过去的苦行,禁欲,而是解放人性,追求现实幸福。

今天阅读完了尤瓦尔·赫拉利的《人类简史》。从动物到上帝,这是本书的副标题,可是作者并不认同这以观点,这只是大部分人所以为的,人类征服了全世界,以后将征服全宇宙,人不再是如动物一般的,而是他们的主宰,人就是万物的上帝。可作者却反对这一观念。本书他罗列了各种历史事件,看上去人类很伟大,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奇迹,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奇迹,可是他仍然反对以人类为中心的历史观念。本书的重要意义就是思考人之为人,认识你自己。

第四部分:科学革命、生物科技革命

《全球通史》主要是以1500年作为分水岭,该作者的历史思路是讲述1500年以前和1500年之后的历史大事件。因为随着人类的'不断进步,过去需要几千年才取得的发展和进步,人类短短几百年就做到了其发展量,还超出几千万倍。作者或许是参考了这一数据。当人类发明了蒸汽机以后,开启了工业革命,世界的发展就一发不可收拾。如果是8世纪的人穿越到14世纪或许没有不适应,环境基本熟悉,而倘若是14世纪的人来到20世纪,他一定会觉得自己疯了,完全陌生的世界,措手不及。然而这些科技的发展也不是没有弊端的,特别是如今的智能时代,一旦人类发明出比自己还聪明的生物体,我们该何去何从?

正如作者所言,他特意研究了人们的快乐。他发现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人类的幸福满足并没有很大的变化,即使我们能发明这样那样神奇的玩意。甚至他认为我们比过去的人更加不快乐。也许是现在的我们要求太多,物质欲望太强烈,一旦没有办法实现,终身抑郁。快乐的秘诀其实就那么简单:知足常乐!无论是古人还是现在的人,穷尽一生都会得出同样的结论,可惜很多时候我们难以践行,而饱受痛苦的折磨。

个人感悟

本书最大的意义和价值不是给我们简单介绍人类的历史,而是作者从各类事件中得出的自己的观念和深切的人文关怀以及对哲学和人类的基本思考。

首先,作者认为过去的人类并不比现在的人类过得差,他们比现在的人类可选择的食物种类更加丰盛,人也更为自由,平时通过采集和狩猎可获得锻炼,也不易于感染群体性疾病。当人的负担过少,欲望较少,人也会更加的快乐和容易满足。

其次,他提出这样的一个观点:农业革命是历史上的最大骗局。表面上看,人类通过大面积耕种,大规模的生产,使得人口激增,并不断发展壮大,实际上各种问题也随之而来,资源环境的破坏,各种政治权术以及残酷的战争,最主要的是人类的自由被大大束缚于土地之上,芸芸众生耗尽心血产出的粮食也提供给某些精英分子,而他们却史上无名,为他人做嫁衣。

最后是他对于人类的未来之思考。人类无论处于哪个时代,都应该思考最基本的问题,就是人之为人的基本问题。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到哪里去。如果我们不能认清人之为人的特点,人类的独特性,一旦我们发明出比我们更聪明的物种,我们该何去何从?

看本书,重要的不是说了什么,而是让我们可以思考什么,这是本书的魅力所在。

人生读书笔记 篇四

读书笔记的意义在哪里?换句话说,写或者不写读书笔记的区别是什么?

如果仅仅是阅读而不考虑写下心得体会,那么我会在欢喜赞叹之后把这本书束之高阁——智慧就在那里,我读过,然后依然与之隔膜。如果需要完成一篇读书笔记,那么我会因此思考:我存在哪些问题或需求?这本书提供了哪些观点或方法?如何学以致用?于是这本书终将内化为我的一部分。

从我注六经到六经注我,读书笔记就是这个过程中的催化剂之一。

即将迎来32岁生日的我,焦虑如影随形。

我有行业经验,目前在一家初创公司工作,刚刚得到晋升,工作压力虽大,收获却也不小,想跳槽似乎也有去处,看起来风光正好。但是我知道如不提前准备,三到五年后的自己将升无可升、跳无可跳,一场职业危机届时会如期而至。

山雨欲来,尚在锦簇花团中的自己已感受到阵阵凉意,在此结合这本书对自己的职业发展进行一番思考,是为该书笔记。

一、能依靠的人只有自己

书中散见的一些观点,可以归纳成一条在进行职业规划时首先应该树立的意识:能依靠的人只有自己。

首先,公司没有为我进行职业规划的义务。

无论真伪,公司可能会宣称拥有众多美好的愿景或理念,但其首要目标毫无疑问是追求利益最大化。揭开公司与员工之间温情脉脉的面纱,在本质上,员工对于公司的意义正如福特所说:我明明只需要一双手,却不得不雇佣一个人。公司的晋升体系是围绕着公司的利益来设置的,员工按照这个阶梯一级一级走下去,未必会登顶属于自己山峰。

其次,亲朋好友缺乏为我进行职业规划的专业能力。

父母、爱人、好友,他们非常关心我,他们的意见对我而言也非常重要,但是术业有专攻,他们并不具备进行职业规划的能力。你会发现,很可能一个心疼孩子的父母缺乏倾听的技巧,一个深爱对方的情侣无法领会另一半的言外之意,这不意味着他们不爱你,只是说明他们不是万能的。最后,职业规划师不能代替自己的努力。

作者赵晓璃老师是一名职业规划师,我没有接触过这个职业,按我的理解,职业规划师要做的是引导别人从纷繁复杂的幻象当中找到本来如此的真实,从一团乱麻当中理出一个头绪,为咨询者照亮死角,扫清雷区,最终要由咨询者自己找到答案。职业规划师无法代替咨询者做决定,更无法代替咨询者克服职业生涯中的艰难险阻。

二、初步找到了三个问题的答案

通过阅读本书,有三个长期困扰我的问题初步得到了解答:如何与职场中的负面情绪相处?总结过去,最大的失误是什么?规划未来时,最重要的方法是什么?

年龄渐长,能够带给我长期负面情绪的,是对于职业生涯的危机感。

一方面,我日益体会到自己不会、永远健康、永远精力充沛,即使我愿意自我牺牲,也不可能继续一心扑在工作上,因为家人越来越需要陪伴。同时,社会、家庭乃至自己,都期待三十多岁的我可以承担更多的责任;另一方面,比我年轻、健康、精力充沛的人源源不断涌入职场,他们拿着比我更低的薪水,接受比我更多的加班,拥有比我更快的学习速度,带来比我更先进的观念和技能,他们的任务就是心无旁骛地野蛮生长。凛冬将至。

我在这本书里找到了几个排遣负面情绪的方法:

一是区分事实和情绪。

事实是客观的,而事实引起的情绪是主观的,是可以选择和调整的。

如果对事实和情绪不加区分,非但于事无补,还很可能带来二次伤害,甚至会因为一时的焦虑做出冲动的决定。瑜伽中有一种可以用来区分事实和情绪的技巧,即对自己的情绪保持觉知,例如高兴的时候,对自己说“我知道我在高兴”,生气的时候,对自己说“我知道我在生气”,然后以冷静的旁观者的态度使情绪渐次平复。儒家讲究研几,相当重要的一点也是观照自己的情绪,一旦必要,就对情绪自觉加以调整,最终达到“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的中和之境。

二是想想为什么选择现在这份工作。

假如选择此份工作是为了清闲、稳定,那么就要承担琐碎、无聊,假如选择彼份工作是为了高薪、成长,那么就要面对压力、狼性。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只是人往往在得到了想要的之后,就开始计较所付出的。每当这个时候,需要多想想当初选择这份工作是为了什么,我想要的实现了吗?我想要的改变了吗?

三是尽人事,听天命。

我长期关注作者赵晓璃老师的公众号,赵老师在公众号中通常在传递强调努力奋斗、发挥主观能动性的价值观,所以我很意外可以在书中几次读到类似“把命运的部分交给命运”的观点。自己能够改变的,叫做人事,自己不能够改变的,叫做天命,人世难逢开口笑,生活本来就有太多自己不能够改变的事情。

尽人事,听天命,未必是正确,却一定是慈悲。

2、总结过去,最大的失误是没有认清选择的假象。

书中提出一个概念,叫做“选择的假象”,意为看似拥有选择权,实际上没有。

真正在拥有选择权时左右为难的人,可以类比于布吕丹的驴子,两堆草料就在那里,只要驴子愿意,随时可以吃到任何一堆,它却不知如何选择。而选择的假象下的困惑,倒像是吴清源先生说过的“博二兔者不得一兔”,自以为有两只兔子可选,其实它们并没有被掌握在自己手里,哪怕用尽全力去捕捉其中的任何一只,最终都未必得偿所愿,自己能做的,不过是选择一只兔子好好努力追逐罢了。

过去的我就陷入了选择的假象之中。

选择不能是空想。书中谈到:“在没有进行深入调查与思考,或者相关体验之前,所有的选择可能只是空想,并不能作为我们评判的标准或依据。”我觉得为了稳妥起见,还可以进一步要求自己在体验的基础上做出一定的成绩,这个成绩要用客观的、可量化的指标来衡量,然后再去谈选择,才可以避免自欺欺人。

选择也不能是逃避。有一则寓言故事,讲的是一只蝙蝠在鸟类面前自称是兽,在兽类面前自称是鸟,同时逃避双方的义务,最终迷失了自我,不见容于任何一方。我在过去长期流连于两个领域,在哪一个领域都没有做出成绩,只是眼见身边那些专注的人渐渐都走到了我的前面。虽然痛苦,却不得不承认自己就是那只蝙蝠。

现在的我已无法继续沉浸在选择的假象里,必须把过去的积累整合起来,把分散的力量集中到一点,开辟出一条通往未来的路。

3、规划未来时,最重要的方法是系统思维。

在阅读中,我记下了若干个进行职业规划时可能会用到的方法或工具,比如好工作的三个层次、系统思维、核心竞争力、能力四象限、价值观排序等等,其中,系统思维的方法对我的启发最大。

书中以一位教育培训行业创业者的故事为例,说明了系统思维的思考方式是“我想得到什么,那么我可以做些什么”,而一般的思考方式局限于“我现在有什么,所以我只能做什么”。

说来奇怪,我们在学生时代都非常熟悉系统思维的方法:这次考试需要拿到多少分,每一科分别需要多少分,每一科的重点是什么,距考试还有多少天,所以我们要如何复习。每一位老师都会如此这般地对学生耳提面命。为什么当我们走入职场,反而不会运用系统思维了呢?

在学校的时候,首先目标很明确:考出好成绩,其次时间节点很明确:开学之后是期中考试,期中之后是期末考试,三年之后中考,再过三年高考……,再次,有老师帮助和督促我们学习,最后,努力之后的反馈很直观:考完立刻知道成绩,成绩好有奖励,成绩不好有惩罚。

及至工作,游戏规则变了。我的目标是升职加薪吗?似乎也不尽然,可是除了升职加薪还能有什么目标?我能说出三个月之后、半年之后、一年之后要做出什么成绩吗?知道如何执行吗?如果做成了会怎么样,做不成又会怎么样?更何况职业生涯如此漫长,今天想不通的问题留待明日再想又有何妨?

意识到这些,就可以移植学生时代的经验:制定一到三个月的短期目标,确定明确的时间节点,自己为自己搜集资料、加油鼓劲,制定衡量目标是否达成的标准,进行自我奖励或自我惩罚。然后就会知道现在需要做什么了。

这种类比并不精确,但至少可以让自己行动起来,逐步去实现更大的目标。

三、未尽的思考

书中多次出现需要将价值观进行排序的而情景,我也按图索骥了一下,发现假如两种价值观彼此冲突,那么即使我把它们分出孰轻孰重,它们的矛盾依然会困扰着我,要想真正挫锐解纷,或许不只需要取舍,还需要调和。

职业规划是知行合一的学问,愿自己能将书面上的收获落到实处。

小说读后感2900字左右 篇五

从开始读《哈利波特》到现在,读的时间并不长,体会的也未必有别人丰富,但是我还是有我独到的见解。J.K.罗琳塑造了一个魔法世界、一个大恶魔,又塑造了一个英雄去拯救它,这确实有些简单甚至老套,而它们的细节生动——罗琳又为她的成名作添加了两本相关书籍:《神奇动物在哪里》和《神奇的魁地奇球》(《哈利波特的魔法世界》并不是她编写的),但是我们发现时间让这些书没有走入每一个读者的视野,所以哈利波特的人气也就只能由电影来提高。

扯远了啊,我们再扯回来。《哈利波特与魔法石》简单的描述了魔法世界以及哈利到霍格沃茨的第一个年头,他被分入了格兰芬多并有了几个魔法界(不止在魔法界)最要好的朋友,魁地奇球赛的冠军奖杯和山怪入侵也证明了他的勇气,哈利在这一年第二次从伏地魔的手中逃脱,增加了在魔法界的名气(虽然名气一直增加,但到后来好像他的同学们一点也没有感觉,可能是因为欧洲的文化吧,名人走在街上没人无礼的去要签名)。有人认为哈利之所以成名在于他的运气,诚然,哈利波特在人们心中扎根的原因之一也是因为他的好运,可我认为,罗琳塑造这个人物并不是要说明他有怎样怎样好的运气,而是她想让我们拥有那种勇气、冒险精神,整个哈利波特系列都是让我们对世界充满好奇的过程,它让我们知道世界上我们不知道的东西还有很多,我们应该去探索。

当然若是完全把《哈利波特》当作假的来读,自然也不会对世界抱有好奇。

《哈利波特与密室》比第一本厚了少许,说明罗琳在哈利身上下了更大的心思,情节、细节都会变的更多。这一年,哈利面对的危险似乎更多了,读者们领略魔法世界的魅力也更多了,哈利发现了伏地魔的魂器,并毁灭了它和守护它的蛇怪,哈利和他的朋友们(以及读者们)越来越多的了解到魔法世界中隐秘的事物。这本中,配角的描写比较多,而且哈利后来的女友金妮以害羞、逃避的形式出现了,除了洛哈特外,这就是最能展现哈利名气的地方了。我仅知,哈利的黑魔法防御术在这年没有长进。这一年,哈利真正的发现了自己与伏地魔的联系——蛇佬腔,和马尔福决斗时,他使用了这项技能,招来阵阵的怀疑和不满,这也正是罗琳安排的另一个信念,勇敢面对眼前的困难。

《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为哈利带来了唯一能体谅他的亲人——他的教父,小天狼星;当然也带来了他害怕的敌人,摄魂怪。随着哈利面对的危险、困难逐渐增多,哈利的心智也在成长,他变的越来越成熟,凭借他的勇敢和机智,他取得了更高的魔法能力,而且同前几本书一样,他和朋友们越来越多的了解魔法世界和十三年前哈利父母的死,哈利终于在一年之内做了不那么引人注目的事情。罗琳也许意识到了读者们对最终BOSS的不满,所以她就描写的越来越来越来越恐怖,当然,越是这样,越能体现哈利的勇敢坚强。

《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带来了质的飞跃,哈利的心理描写增多,他和朋友们都迎来情窦初开,随之而来的是情节增多、书的厚度增大。魔法世界迎来了三强争霸赛和魁地奇世界杯,预示着魔法世界的顶峰已经到来(开放性)。我出场啦(哈哈……),虽然有9个月和冒充老师的食死徒在一起上课,可依然没有动摇哈利的勇敢坚强,后来虽然被暗算参加三强争霸赛,可他仍然挺过去了,而挺过去之后呢?即是伏地魔的复活,哈利又一次凭借着勇气死里逃生。心理描写的增多更加吸引了我,我相信肯定有很多哈迷是由于此而加入阵营的。书是经典,电影则不然,剪掉的剧情太多,片风更加接近恐怖片,前面说道这种恐怖效应可以体现哈利的勇敢坚强,可是过分的恐怖就只能体现它的种种不真实。

《哈利波特与凤凰社》达到了一个巅峰,即厚度和细节的巅峰,罗琳的手笔越来越趋于电影化,冒险、遇难的情节越来越多。哈利的五年级,心理已经不再和小孩子一样了,而他所经历的灾难也越来越多,先是魔法部的乌姆里奇到霍格沃茨教学,再是食死徒的越狱和进攻,最后是哈利教父的死亡,而且这一年哈利见识的比一般的成年巫师都要多,他承受着如此多的事物,最后还可以冷静的听邓布利多教授说教,这不就是比我们强的能力吗?不止是运气使他胜利的啊。这一年,哈利的心理和感情因素成长了很多,罗琳的手笔越来越能接近青少年的阅读需求了,而且从中还能体会出它的寓意——忍受、坚韧和对困难的承受是做人的基本。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是一种升华,终于在全世界读者的期待中揭开了所有的谜底。黑魔王伏地魔死在自己的魔咒之下,主人公哈利活了下来,与金妮结婚生子,幸福一生,罗恩和赫敏也共结连理儿女成双,在一场悲壮的战争之后,活下来的人没有理由不幸福。

尽管战争是残酷的,死亡的阴影一直笼罩着书中的每一个人,但作者却让“爱”的主题从始至终的贯穿整个故事,随处都能让人感到一阵温暖与动人。韦斯莱家族亲人间相互扶持包容的爱;罗恩和赫敏战斗中的患难与共的爱;哈利和金妮彼此理解支持的爱;卢平和唐克斯同生共死的爱……而这其中最让人感叹唏嘘的,是亦正亦邪的“混血王子”斯内普对哈利的母亲莉莉一生不变的爱,为了这份爱他忍辱负重,甚至是牺牲性命也在所不惜,很难相信这个一直让人觉得冷漠无情的男人,有着这样一份刻骨铭心的爱情深埋在心底。

死亡,其实斯内普早已注定的结局,即使他憎恨邓不利多给他这样的安排,他还是接受了。在他杀死邓不利多的那一刻,他所背负的痛苦无人能懂,而他的生命也已不再属于他自己。又或许在多年以前,在莉莉死在伏地魔手下的时候,在他决定帮她继续保护和帮助哈利的时候,他就已为这样的死亡做好了准备。

斯内普是一个混血巫师,因为这样的身份,他的童年并不快乐,甚至可以说是悲惨的,也许正是因此而造成了他性格上的扭曲。长大后的斯内普内心世界非常复杂,深沉得一如他黑色的长袍。他总以冰冷的面具将自己所有的感情隐藏起来,他学习大脑封闭术,封闭着自己一切思想与情感,不让任何人得以窥视。在他的一生中,他几乎没有朋友,又或许他并不需要朋友。然而,只要是人就不可能做到真正的无情,没有人能理解邓不利多对斯内普何以有着坚定不移的信任,当结局铺展开来,人们才懂得,因为邓不利多看到了斯内普灵魂深处

珍藏的那份爱。

骄傲而又自卑的斯内普啊!他将詹姆视为一生的劲敌,因为莉莉的关系,他渴望打败他。他一次又一次的成为詹姆的手下败将,却未曾屈服过。他用恨武装起自己那一份骄傲,维持着一个男人在对手面前的尊严,在那个时刻,他不能接受别人同情与怜悯,尤其当那个人是莉莉。面对着莉莉的美好,斯内普却有着深深的自卑感,他不敢像詹姆那样热烈的追求莉莉,即使当时他和莉莉是最好的朋友,即使莉莉和他一样厌恶着傲慢自大的詹姆。徘徊在极度的爱与恨之间,这样矛盾的情感纠缠了他一生,同时也成为了他生命中骄傲与自卑的一部分。

所有的故事都有结局。2007年,哈利波特七终于问世了,追逐了太久,结局临近的时候我反而不敢轻易触摸,于是直到现在才看完最后一本。哈密们的十年苦等终于得到了一个欣慰的结局,伏地魔被命中注定打败他的男孩所打败,哈利和金妮在一起,罗恩和赫敏终成眷属,尽管我们热爱的喜欢的崇拜的一些人死去了。但是,长大的我们也已经明白,不是所有正义战胜邪恶的战争都是毫无损伤的,成功总归是要付出代价的。十年,我们成熟了,故事里的哈利成熟了,成熟的我们更加珍惜这个让人流泪打动人心的结局!

小说读后感2800字左右 篇六

《草原》这篇课文,老舍先生笔下的草原真是美不胜收。“那些小丘的线条是那么柔美,就像只用绿色渲染,不用墨线勾勒的中国画那样,到处翠色欲流,轻轻流入云际。”这句话把小丘柔美翠绿的特点写了出来,把小丘比作成一幅幅只用绿色渲染,不用墨线勾勒的中国画。难怪老舍先生写道:“在这样的境界里,连老牛和骏马也静立不动”。是啊,连老牛和骏马都被这草原美景深深的陶醉了,又怎能不叫人心旷神怡、流连忘返。假如我是歌唱家,我要让最美的歌声回荡在辽阔的草原;假如我是摄影师,我要用最高超的技术来拍摄这如诗如画的草原;假如……

草原上风景美,草原上人们的热情更感人。“不知怎么得就进了蒙古包,奶茶倒上了,奶豆腐摆上了。”还端来了最出名的手抓羊肉。鄂温克姑娘们唱的唱,跳得跳,表达着他们对汉族人民的友好和欢迎。“歌声似乎比什么语言都更响亮,都更感人。”读到这里我不由得想到一首歌曲: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枝花,五十六族兄弟姐妹是一家;五十六种语言,汇成一句话,爱我 中华,爱我中华,爱我中华……怪不得老舍先生在文章最后感叹:蒙汉情深何忍别,天涯碧草话斜阳! ——

今天,我们学了《草原》这篇课文,老舍先生笔下的草原真是美不胜收。“那些小丘的线条是那么柔美,就像只用绿色渲染,不用墨线勾勒的中国画那样,到处翠色欲流,轻轻流入云际。”这句话把小丘柔美翠绿的特点写了出来,把小丘比作成一幅幅只用绿色渲染,不用墨线勾勒的中国画。难怪老舍先生写道:“在这样的境界里,连老牛和骏马也静立不动”。是啊,连老牛和骏马都被这草原美景深深的陶醉了,又怎能不叫人心旷神怡、流连忘返。假如我是歌唱家,我要让最美的歌声回荡在辽阔的草原;假如我是摄影师,我要用最高超的技术来拍摄这如诗如画的草原;假如……

草原上风景美,草原上人们的热情更感人。“不知怎么得就进了蒙古包,奶茶倒上了,奶豆腐摆上了。”还端来了最出名的手抓羊肉。鄂温克姑娘们唱的唱,跳得跳,表达着他们对汉族人民的友好和欢迎。“歌声似乎比什么语言都更响亮,都更感人。”读到这里我不由得想到一首歌曲: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枝花,五十六族兄弟姐妹是一家;五十六种语言,汇成一句话,爱我中华,爱我中华,爱我中华……怪不得老舍先生在文章最后感叹:蒙汉情深何忍别,天涯碧草话斜阳!语言大师老舍先生在《草原》一文中故意将互相对立和排斥的描写巧妙地熔于一炉,使语言在简洁中见意蕴、普通中见哲理,生动而鲜明地表达复杂的思想感情。现举例分析如下:

一、那些小丘的线条是那么柔美,就像只用绿色渲染,不用墨线勾勒的中国画那样,到处翠色欲流,轻轻流入云际。

“翠色欲流”是说翠色将流而未流;而“流入云际”,则是说翠色已经流入云间。这两者是自相矛盾吗?其实,这非但不矛盾,反而形象地显现了草原景物的逼真情态。“翠色欲流,轻轻流入云际”,分别描写了两种不同的视觉形象。前句是近镜头描写:草原绿得浓厚将滴,绿得油亮闪光,给人“欲流”的感觉。这是化静为动,突现草的色泽,草的生命,也抒发了作者无限的热爱和赞叹。后一句是远镜头描写:极目远眺,草原与长空相接,浓绿与云天照映,翠色千里,连绵不断,一直伸向云天深处。再说汽车在前进,视野中的那些“只有绿色渲染,不用墨线勾勒”的小丘,一碧千里的草原,不正在悄悄地流入云天吗?

二、这种境界,既使人惊叹,又叫人舒服;既愿久立四望,又想坐下低吟一首奇丽的小诗。

“惊叹”与“舒服”,“愿久立”与“想坐下”是互相矛盾的。其实,作者惊叹的是那从未见过的“一碧千里,而并不茫茫”的大草原;舒服的是草原浩瀚、生机勃勃、充满活力,视野开阔、心胸豁达、令人心旷神怡;“愿久立”,是因为草原景色迷人,“连骏马和大牛都有时静立不动”,何况是感情丰富的人;“想坐下”,是因为眼底美景沁润着心田,诱发起激情,要抒发、要表达。正是这矛盾的笔触巧妙地刻画出“我”在这种特定境界里的丰富的内心感受。

三、初入草原,听不见一点声音,看不见什么东西,除了一些忽飞忽落的小鸟。

既然“看不见什么东西”,怎么还看见“一些忽飞忽落的小鸟”呢?其实,这是运用了一种叫“舛(chuǎn)互”的修辞手法。它对某一事物既全面肯定,又部分否定;或既全部否定,又部分肯定。看见“一些忽飞忽落的小鸟”,是为了更真切地衬托和强调“初入草原”时的静感。这是以声写寂,以动衬静,从而突出了辽阔草原寂而不死,静中见活的生机。

文意是客观事物在作者头脑中反映的产物,是作者对客观事物进行分析研究而得到的一种认识。由于客观事物千差万别,变化多端,作者的认识就有正确与错误、深刻与肤浅的区分,这就需要认真体会,反复研究,一直“炼”到认清事物本质,写出切中肯?紫的文章来。

这方面,我们要谈到第十一册老舍的《草原》。文章记叙了作者第一次访问内蒙古草原时看到的美丽景色以及受到蒙古族同胞热烈欢迎的情景,表达了蒙古族人民对汉族人民的深厚情谊,充分体现了祖国是各族人民团结友爱的大家庭。这是本文的主题思想,亦即文意所在。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新中国成立后,实行平等的民族政策,形成了多民族统一的大家庭。老舍通过记叙访问草原的情景,反映民族友爱的主题,提炼出这一文意,无疑是抓住了社会主义制度下民族关系的真实本质,十分正确。

当然,正确的文意要有恰切的表达。老舍按照初入草原、欢迎远客、蒙古包外、蒙古包内、主客话别的顺序记述,注意突出蒙古族人民远出相迎、热情款待、亲切联欢的场面,字里行间渗透着蒙汉人民间的血肉深情。

值得研究的是作者在提炼文意的过程中,把文意浓缩成“蒙汉情深何忍别,天涯碧草话斜阳”两句诗,寥寥十四字,蕴含着丰富深刻的思想感情,给读者留下了回味不尽的余地:

内蒙古草原空气新鲜,天空明朗,广袤无边,一碧千里,到处是翠色欲流,令人陶醉,岂不是与“天涯碧草”贴合相应了吗?诗句中的“何忍别”、“话斜阳”正是“蒙汉情深”的体现和写照,它又与上文蒙族牧民纵马奔驰,以主人的身份远出迎客,盛情款待,歌舞娱宾的描写有机勾连,桴fu鼓相应,实在恰到好处。

同时,作者引诗作结还收到了揭示题旨、深化文意的效果。“蒙汉情深”“深”在哪里?作者一行刚刚踏上草原,就从心底里油然升起热爱之情;牧民远出迎客,欢呼,握手,敬酒,唱歌,表演,双方亲如一家,融洽无间,更加显露了蒙汉间的深情厚谊。尤其是“何忍别”突现了主客双方的内心世界,两情依依,不忍分别,自然“情深”了,而“话斜阳”则展示了主客双方的动人情态,话语绵绵,难分难舍,不是“情深”会如此吗?完全可以说,引诗是对蒙汉民族间兄弟之情的凝炼概括,也是对文意的进一步拓展和强化。

另外,引诗中的“天涯碧草话斜阳”仿佛一个特写镜头:主客双方在一望无际的草原上依恋不舍地娓娓交谈,时间不停地推移,夕阳渐渐西沉,他们竟浑然不觉,这是蒙汉情深的形象映现。他们“话”什么呢?也许感谢主人热情接待,也许希望客人不久再来,也许是双方互相勉励,携手并进……这一余味不尽的特写镜头与“蒙汉情深”的全篇之旨紧相扣合,岂不是进一步深化了文意吗?

因此,炼意正确不是一蹴而就的,有一个融化、深化、强化的过程。

小说读后感3300字左右 篇七

荷风香似雪如果说婚姻是场赌博,我想可能是因为你永远不可能预知,两个人会一起面对多少事儿。开始大多是欢喜着牵手的,这手能牵多久,也尽不可知。情感意外,天灾人祸,都可以,分开两只相握的手。能够一牵50年,走到金婚,实在是不容易,特别在我们这个时代。

《金婚》的电视剧没看,前几日看了小说。文丽、佟志,大庄、庄嫂,两对夫妻,佟志和大庄是同事又是铁哥们,俩家做了一辈子的邻居。庄嫂来自农村,打小和大庄订的娃娃亲,没多少文化,但是过日子的一把好手;文丽是小学老师,爱看小说、舞跳得好,爱打扮,比较小资,但生活上有点儿一窍不通。重庆的佟志家务活全干,典型的南方模范老公;大庄在家里是油瓶倒了都不扶的主儿,整个一个北方大男子主义的代言人。大庄是个很招女人的男人,在结婚前,和文丽的表姐梅梅谈过恋爱,文丽一直觉得大庄他们是包办婚姻,不道德,她打心眼里看不起来自农村的庄嫂。两对夫妻门对门住着,庄嫂特喜欢模仿文丽的穿着发型,文丽为此很生气;庄嫂特别会过日子,菜烧得特别好,文丽的孩子和老公又经常会被对门的美食馋得垂涎三尺,文丽就更生气了;文丽生了三个丫头,庄家有个儿子…在文丽眼气庄嫂的同时,庄嫂也气,为什么文丽不但长得比自己好看,身材比自己好,还有知识有文化?自己想要女儿,为什么就生不出来?…不幸福有时候真的是来自于对比。哈哈,这样天天比,两个女人的关系处得真不怎么样,尽管两人的老公关系铁得不得了。但到后来,两个人都真正体会到了对方的不易,对方的好,一下就成了好朋友。是呀,工作、家庭,孩子、老人、老公,一天到晚女人得操多少心?女人,都不容易。

感觉大庄和庄嫂,两个人前后的位置整个颠倒了一下。一开始,是大庄特别强势,什么都他说了算,特牛。但到最后,凡事却成了庄嫂说了算,大庄对庄嫂成了百依百顺的。一开始大庄似乎没太把庄嫂当回事儿,但当庄嫂突然倒下来,他才发现原来庄嫂才是家里的天。庄嫂是粗粗壮壮即没文化也没什么情调,风风火火像个男人一样。半辈子风流的大庄,在庄嫂去世之后,望着晾着的被子叨叨:“淑贞,你说我的被褥得经常晒,我都晒了,我每个星期晒一次,一点都没偷懒啊!每次晒回来,被子上有一股好闻的味儿,你说那是太阳的味儿。这被子上有了太阳的味儿,就消毒了,灭菌了,人就不生病了。我闻着这股味啊,睡得可好了,我一直都没生病。可是!可是我想生一场病,想生一场大病…”淑贞,就是庄嫂。看到这里,眼泪在眼眶中直打转。哎,几乎天天在一起,一呆四五十年的,除了夫妻,还有谁?这么长的时间处下来,但凡有点儿良心,谁能放得下对方?

大庄,大众情人差不多吧,特别招大姑娘小媳妇的一个人,梅梅为了他竟然一生未嫁。但两个人有什么吗?似乎没什么事儿呀。看大庄招惹这个,招惹那个的,最终,他的心中有的,竟然是他开始不怎么看上眼的老婆。找老婆要找什么样的?像文丽一样漂亮、有情调、有文化的?还是踏实能干、不漂亮也没情调淑贞?嘿嘿,我看从实用角度来看,还是淑贞。结婚是要过日子,漂亮不能当饭吃。大庄娶淑贞,那日子过得多滋润呀。

婆媳关系,历来是家庭关系的最难处的。小说中,婆媳关系的可见一斑。佟奶奶,精明能干,看不惯文丽那是情理之中的事儿。做儿媳的,和老人相处,还是嘴巴甜点儿,心善点儿,对老公、孩子、老人耐心一点儿,老人会看在眼中,记在心里的。一家人,没必要凡事争个高低。文丽有一点儿事儿就往娘家跑,这一点儿,我觉得很不好。两个人的事儿,两个人自己解决呀,何必牵涉那么多人进来,简单的事情也搞复杂了。

两亲家母初次见面,文妈妈和佟奶奶的一段对话非常经典,可谓是绵里藏针呀。“…我们文丽在学校啊是优秀生,在单位啊是优秀教师,街坊邻居没有不夸的。可就是一样,老闺女嘛,从小有点惯她,没怎么教她做家务,好在新社会讲究男女平等。我常说小娟啊,你真是有福气啊,你这样粗手笨脚的,要搁旧社会遇到个恶婆婆,你还不得掉上三层皮?/文母冲着佟母笑眯眯地又说:你说是不是?”哈哈哈,厉害,厉害。佟母也是很精明一个人,“佟母勉强点头,说:是啊是啊,其实新社会旧社会,既然有家庭,家务活总是要做的。做姑娘时不会没有关系,也不是什么难事,心放在家里就好。像我那几个女儿,从小也是不爱做家务,我是连打带骂好容易教会了,家务事现在还真是井井有条,婆婆都挺满意的。”哈哈,不动声色的表达了对文丽不会做家务的不满哦。“文母环顾四周,说:这么个小房子能有多少家务活呢。不怕你挑理,小娟结婚那会儿,我还真有点犹豫,我们小娟闺房都比这个大啊。她非要嫁佟志,我也喜欢那孩子,我就说结婚后住家里吧,相互还有个照应,我也能带带小娟,可佟志这孩子好像不大同意。你要是同意,就让佟志住家里吧?”…乖乖,不动声色的反击太厉害了。

男女关系,对围城内的男女绝对是考验。大庄年轻的时候,不是老是招蜂引蝶嘛,庄嫂对他那可是严加看管。佟志有个一直很喜欢他的女同学方卓娅,老让文丽冒酸水,但佟志不喜欢方卓娅,所以也无大碍。佟志去山区的分厂工作时,遭遇了精神之恋,遇到了他生命中的第二个女人,李天骄,那才是他们婚姻中的致命伤。天骄年轻美丽,俩人相当谈得来,佟志和她在一起感到很快乐很轻松。当然,在那个纯真的年代,两个人之间连手也没拉过,清清白白的。但人言可畏,佟志因此影响了前程。事业是男人的荷尔蒙,也许真的没错。佟志因为事业不如意,脾气特别大。李天骄倒是事业发展挺好的,两个人再次相遇,李已经是处长,是佟志的上级了。李仍忘不了佟,两个人散步了,喝咖啡了,但也就喝喝咖啡,也没什么。但在佟奶奶病危的时候,文丽死活找不到佟志,偏偏这时候佟志在李家…虽说也算是误会,他们真没什么,但那种情况,想不误会都难。文丽漂亮,有个年轻同事暗恋她…现在的社会环境比那时又要复杂很多,两个人要想和平共处,不吵不闹,还真是不容易。女人心思细,一旦受伤,那可是很难痊愈。但吵了就吵了,过去的就过去吧,过去的事儿天天挂在嘴上,除了伤感情还是伤感情。不妨,心胸宽阔些。

《金婚》里有好几个孩子,文家的三女一子,庄家的儿子,还有文丽的外孙女改改,文丽的孙子小宝,从这些孩子的婚恋和成长过程,我们也可以看到现代人婚恋的缩影及子女教育的问题。庄嫂,虽说没什么文化,但孩子收拾的干干净净,规规矩矩,一点儿毛病没有,不得不说,她的家庭教育是成功的。她和大庄,也有过争吵,但似乎没当着孩子的面吵过,不像文丽,一天到晚吵吵,叨叨得人心慌。文家的二女儿,读书最有出息的南方,从小是跟着奶奶一起生活的。因为从小没跟着父母,后来再来到这个家庭,总觉得自己是外人。文丽分配任务时,让老大燕妮、老三多多干活,让老二南方和儿子小宝陪佟奶奶一起去散步。为什么呢?固然和老太太最喜欢南方有关,为什么老太太最喜欢南方呢?还不是因为那是她一手带大的?但如果三个孩子都是她带大的,很可能是老大、老二干活,老三、老四出去玩儿吧?文丽可能从心里对南方觉得愧疚。同样,南方似乎对文丽也一直有股怨气。南方太懂事了,让人感到心酸。不和自己多忙,孩子还是要自己带的。燕妮比较任性,当然也能干。一直任性的燕妮,结婚自然是自个儿找的。她当时不愿读书,就想和刘强在一起,说什么都要在一起。后来刘强复员回来,工作不如愿,经常打骂燕妮,燕妮离了婚。如果不是因为任性,燕妮可能不会嫁给刘强。南方打小不和父母一起生活,缺少爱,所以特别珍惜爱,她对爱人不离不弃,让人感动。文丽是相当重男轻女的,在北方,在那时候,这也是相当普遍的现象。她的三女儿,从名字就能看出来,多多,多余的。哈哈,想到我们家,似乎和他们家这点儿类似,也是三女一男,我弟弟就像那个大宝一样,被爷爷奶奶宝贝着。我名字中的“朵”,小的时候经常被戏称为“多”。多多可能是在家找不到爱吧,有些滥交,还未婚先孕了。在那个时代,相当少哦。大宝,做生意的,换女朋友比换衣服还勤…

这几个孩子,小的时候让人操心,大了也让人不省心呀。做父母的,只要一息尚存,大概总少不了会替孩子操心,不管他操这心有用没用。最终,多多找了大庄的儿子(转业军人、派出所所长),也算是迷途知返,修成了正果。儿孙自有儿孙福,孩子的事儿,能不操心就别操那份闲心了。操心越多,孩子可能越嫌你烦哦。

读书笔记 篇八

简介:

《寒夜》是巴金最具思想艺术价值的作品,堪称书写婆媳矛盾的经典之作,是典型中国家庭的缩影,其中借对汪、曾之间婚姻生活中种种日常矛盾的展示,探究了现代中国知识分子命运与婚姻的问题。我们将以《寒夜》为基点,通过与《伤逝》、《金锁记》等作品的类比分析,从而加深对《寒夜》中婚姻关系的理解。

在此之前我不得不做一点声明,本篇文章不过是我一时兴起的玩物,谈不上学术,却也参考了许多前人的研究成果,文章的思路也是我当时的即兴之作,不过近来又加以完善,距《寒夜》的阅读约莫也有一年半载,情节人物略有生疏,当时的瞬时情感却还历历在目。因并非论文,故不作文献引用。

不知《寒夜》的阅读受众,所以还是放一下简略的剧情简介:汪文宣和曾树生是一对大学教育系毕业的夫妇。他们年轻时的梦想是希望能自己办一所“乡村化、家庭化”的学堂。抗战爆发后,他们逃难到重庆,汪文宣在图书文具公司当校对,树生在大川银行工作。汪文宣的母亲为了减轻儿子的生活负担,赶来操持家务,但汪母与树生常发生争执,汪文宣左右为难,此时又患上肺病,家庭经济非常拮据。后来树生随年轻的银行经理去了兰州,汪文宣在抗战胜利的鞭炮声中病死,汪母带着小宣回了昆明。两个月后,树生从兰州回到重庆,但已物是人非,伤感不已。

文中的汪文宣是一个善良正直又懦弱的男人,而树生和汪母则是新、旧女性的典型代表,汪家的矛盾以树生为中心:婆媳矛盾不可调和,夫妻矛盾与其说是“七年之痒”,不如说是他们的所谓的爱情遭到了柴米油盐的考验,小宣母子的矛盾在于血浓于水的亲情变得比水还淡。一直炫耀自己是“拿花轿接来”的汪母,固执而富有“恋子情结”,丈夫过早去世,她早就习惯了守着儿子过了一辈子的生活常态,即使为儿子去做洗衣老妈子也心甘情愿。但是尽管汪母爱儿子,为儿子付出了一切,她依旧却不理解儿子,她的爱没有给儿子带来幸福,反而增加了他的痛苦。此处我想起鲁迅的一句话:“母爱如同湿棉袄,脱了感到冷,穿着感到难受。”自然,《寒夜》中的汪文宣并没有鲁迅先生的那番思考,若是从心理学角度来看,我粗犷地将他认作是一个“巨婴”。

《寒夜》是巴金最具思想艺术价值的作品,堪称书写婆媳矛盾的经典之作,极具深度。小说讲述的是“好人的悲剧”,成功地塑造了汪母、汪文宣和曾树生三个人物形象。《寒夜》作为巴金的巅峰之作,是典型中国家庭的缩影,书中通过展示汪、曾婚姻生活中的日常矛盾,探究揭示了现代中国知识分子命运与婚姻的问题。我是没有看完巴金早期三部曲的,《家》看了一大半,只觉得不是很有意思,剧情还算可以,语言和人物塑造让我觉得有点难以接受,但是《寒夜》无论是人物、语言、环境甚至对于政治语境的把控都是不输中国现当代文学史上任何一部小说,我阅读《寒夜》的时候,《家》的影子还残存在脑海里,两相对比,可以称得上震惊。

《寒夜》是一部长篇小说,因我与其他多部交叉阅读,机缘巧合,有了些许念想,于以下呈现:

家庭因爱而存在,夫妻感情是维持家庭生活的主要依据,家庭问题如何能够通过是非道理就可以解决?清官难断家务事,在家庭生活中,我们甚至无法把控衡量的标准。《寒夜》中所写人物不多,女性占了很大比例。我们将具体分析在婚姻关系中的女性,其实我也有想到分析男性,但不得不说,在以下关联的作品中,男性所占的比例却是不是很多,而我自身并没有什么与男性打交道的经验,若是强行分析,必定是有失偏颇,只作顺带一笔。兜了一圈,回归主题,首先还是看一下民国初年女性对爱情婚姻的思考:

首先是1925年鲁迅《伤逝》中具有“独立人格”的子君:“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接着是民国初年的曹七巧:“你自己要晓得当心,谁不想你的钱。”虽然张爱玲是在四十年代才创作的《金锁记》,文中似乎刻意了模糊了时间,据推测大约是在民国初年。1928年丁玲在《莎菲女士的日记》中是这么写的:“我的生命只是我自己的玩品。”也许莎菲女士置于此地并不怎样的合拍,确也是一种独特的存在。总结一下:鲁迅在演讲《娜拉走后怎样》中说的那样:“娜拉”如果不想做傀儡,就必须取得经济权,这或许比要求参政权更艰难。在中国改变太难了,要付出血的代价。在当时社会,所谓的妇女自由,只是理想的“乌托邦”而已。我们可以将子君的伤痛归结为经济不独立,曹七巧则是过于看重经济因素,莎菲女士是个异类,她基本经济独立,思想自由,有自己的看法与主张,可我依旧认为她有着精神上的时代病。我在一篇论文中看到如下一种解法,觉得甚是有趣:

“现实”为出逃的女性设下了“双层”陷阱。第一层陷阱是,“现实”让“她们的人生追求与爱情追求之间划了等号”,“她们跑出家门,似乎仅仅只是为了婚姻自主”,“尽管她们的理想抱负、人生追求的初衷远远不仅于此”。然而,现实中女性没有爱情与婚姻,女性离家就变得毫无意义。那么女性脱离第一层陷阱解决办法是什么呢?是寻求“新”男性的庇护。但是现实中,“新”男性所给予的“庇护”又是否是离家女性所等待的“救赎”———具有平等对话权的爱情与婚姻呢?这恰恰又是“现实”为女性安排的第二层陷阱:“新”男性给以女性的“庇护”———女性勇敢追求而得到的“自由婚姻”,并不是对女性的“救赎”,它只是让女性再次扮演着“与在‘父’之秩序下一般无二的角色”。莎菲女士的种种百无聊赖大约是她陷入了第二重陷阱。

那么让我们看回《寒夜》里的诸位女性,故事的大约发生在三四十年代。二十年过去了,人们的婚姻观念似乎并没有什么巨大的改观。

首先是树生,她是书中新女性的代表。我认为她不仅取得了经济上的独立,甚至可以说是成功从“现实”为出逃的女性设下了“双层”陷阱脱困了。我觉得她获得了一般意义上的自由与平等。虽然每个人对于幸福的定义不同,但从我们这样一个旁观者的态度来看,她大约是没有获取自由的。纵使她收获了爱情,却被爱情拖入了一个无法简单抽身的漩涡,而这股隐藏在甜蜜爱情背后的神秘力量,一般来说,我们认为是复杂的婆媳关系。

之前也简略地介绍过汪母守寡多年,与儿子汪文宣相依为命,她严格遵循封建父权制对女性的角色定位,心甘情愿为儿子交出自己的一切,并不自觉地陶醉于对儿子的热爱与占有中不能自拔。我们可以说汪母确实是世界上最富有牺牲精神的好母亲,是世界母亲群体的楷模。但同时汪母虽然亲手将儿子抚养长大,和他共同生活三十多年,可她从不了解儿子,更不明白何为爱情。她将男女爱情局限于金钱,也不明白儿子对妻子的依赖性。即使汪文宣一直想要努力承担家庭重任,不想依靠曾树生,但现实却是物质上、精神上都离不开她。况且因为树生和汪文宣并未正式举行过婚礼,所以汪文宣有爱的婚姻在汪母的眼里是不道德的,她总希望等到抗战胜利儿子发财,就能娶到一个“正经”的称心如意的媳妇,于是更加努力地逼走树生,最后一定程度上促成了这出“好人们的悲剧”的发生。汪母最后成为了父权化的符号代码,以此填补父亲的缺位,她以父权的职能施加着母爱,这使得汪文宣最后成为一个身体成熟、思想人格却还未独立的大男孩,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男人,她无法平等地与儿子沟通交流,甚至她的父权越位了她作为母亲的身份,儿子不是她依靠的对象,而是她的附庸拼,这也正如曾树生所描述的那样,她是个“自私而又顽固保守”的女人。

任何人身上都有时代的影子,即使是孤立的个体,背后也一定隐露一颗时代的尘埃。在与树生同时代同龄的女人们的对比烘托中,我们更能见出树生的独特之处:她们也许获得了尘世的幸福,也许只是被命运蹂躏,但却没有人选择与树生一样的道路。我们自然可以慨叹“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有人选择安于一方沃土,作茧自缚的同时却拥有了自得且可贵的安全感。如果我们选择前往彼方虚幻却有真实存在的自度的乐园、并最终抵达,获得精神自由、自我满足之后,我们是否会失意于精神世界的无尽?“夜的确太冷了。她需要温暖。”最后的最后,生命也不过是一只穷极穹顶的牢笼,叛逃者离开地面、挣扎到精疲力竭,却依旧在这座无有边界的牢笼,生生世世。

我们可以将汪曾婚姻的悲剧归结为战争与未破除的依旧根深蒂固的封建传统观念等时代因素。几十年过去了,让我们把眼光指向现代,让人不禁思考当现代女性取得了经济独立,思想独立与人格独立时,是否应该为了家庭放弃自我精神和自由?

本文牵扯作品过多,我也不过是作一读书笔记,深入思考分析,还是交付于未来的有志之士吧。

至于男性人物,现在的我谈来不免过于虚幻,于是就此搁浅了。

人类简史读书笔记 篇九

无论是第一章的“物种分类”、第三章的“远古采集者”、还是第四章的“历数人类引起的灭绝灾难”,作者的立论本心皆源于慈爱。除此之外,五、六两章分析“农业革命的实质是史上最大的骗局”和“小麦驯化了人类”,也是基于考虑人类的感受与最终生活来建立观点的。赫拉利在第十八章中说:“我们比较容易体会个人的辛酸,而不是人类整体的苦难”,在第十九章中说:“如果要评估地球的幸福程度,只看人类有失公允”,甚至后记末句仍不忘记提醒:“拥有神的能力,但是不负责任,贪得无厌,而且连想要什么都不知道。天下危险,恐怕莫此为甚”。文字背后的悲心呼之欲出,因爱而忧。

赫拉利在第十三章提出来一个历史研究的新视野,即“从人类自身的感受来记叙历史”,并在接下来的几章中反复提及因这类历史研究空白所导致的后果,读来令人稍有些伤感,他认为一切学科都是人造、人所发现且为人服务,应当回归本来的人文历史研究。他的文字慈爱温煦,趣味亲切,即便提出了颇为惊人的观点,也感受不到多少批判的意味,反而引人深思,这应该就是发心的力量吧。

如果说《人类简史》以仁心为纵轴贯穿整部著作,那么横向展开并联系多个话题的就是“一切只存在于人类共同想象”的独特视角。人们觉得这本书有意思也好、烧脑也好,应该都与这个“一切只存在于人类共同想象”的观点有关,朋友说我可能会反对这个观点,恰好相反,我本人不但认同并且还对此有进一步思考。

为什么觉得我会反对呢?或许他认为我是“学佛之人”,但其实如果我真能契合佛法要义,这个世界上将没有不能接受的观点、事物和情境,佛法如果是排他而唯我独尊的,就不成其为佛法了。要说的是,其实这个观点与佛法不谋而合,让我们回顾一下作者是怎么引出这个观点的。

故事开始于第二章,在七万至三万年前,出现了新的思维和沟通方式:“认知革命”,其原因是智人能够精准使用语言后使自己从其他诸如尼安德特人中分离出来,语言不但令智人能有效表达以提高生活质量,更为重要的是拥有了虚构故事的能力,从而可以轻松突破150人的极限合作数字,建立与陌生人合作的大型社交网络。从此,智人便活在了“客观存在的现实和想像中的现实”的双重现实之中。

直到今天,包括帝国、经济和宗教在内的所有事物无一不是这种认知的延升,这种由千万人共同想象而构建的秩序与真实世界相结合,塑造了我们的欲望,披上文化外衣后操纵了我们的生活甚至心理。所以赫拉利说:“除了存在于人类的共同想象之外,这个宇宙根本没有神、没有国家、没有钱、没有人权、也没有法律”,从这个角度而言,“历史从无正义”。

对此,我有三点想法。

第一、赫拉利以标致公司为例,他拆解标致公司概念和实体的方法正是佛法中拆解实然的方式,亦即破除实执的方式。比如,车辆不能代表标致公司,工厂、机器、工人、会计师不能代表标致公司,股东和经营团队也不能代表标致公司,那么标致公司究竟以什么方式存在?答案是“法律拟制”,但所谓的“法律拟制”,其实也就是集体想象。

同理,我们每个人以什么方式确认自身存在?头、手、脚、身能不能代表“我”,能的话,生病后、截肢后的“我”是否随之残破或被切割?甚至于理发、剪指甲、打耳洞之后,我们会不会认为自己变成另外一个人或者自我残缺呢?当然不会,我们还是会认为这个人就是自己,少了一只手的亲人也依然还是我的亲人。所以,零部件不是“我”,既然每一个零件都不是“我”,将总体有形的身体看作“我”也是一种集体想象。

或许有人问:精神是“我”吗?没有了物质身体,精神依托在何处?是集中在任意一点还是飘荡在整个空间之中?如果依托点不是“我”,精神凭什么认为那是“我”?若说精神和物质搭配起来才是“我”,那就犯有逻辑错误,部分不是,整体当然也不可能是。所以,最大的骗局不是农业革命,而是每个人以为有“我”,为此穷尽一生,自欺欺人。

第二、赫拉利的拆解到此为此了,他没有接着阐释把一切都破掉之后人类该如何自处于这个世界之中,读书分享会也没有提及这一点,也许人们认为这个观点将导致虚无,不如缄口。其实虚无不是终点,不必害怕。

记得之前跟学生讨论某个问题时我问他为什么是那样而不是这样,追问到最后,他给我的回答是:“概率啊”!然后大眼瞪小眼,他认为这就是答案,而我认为概率这答案聊胜于无,我当然知道是概率,我要知道的是为什么会是这样的概率。概率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一句貌似理性的废话,有的有,有的没有,有时有,有时没有,有的地方有,有的地方没有,这用得着说吗?所以我时常在弄懂某个西方概念或理论之后喟然而叹:毫无新意,起码对于中国人而言不新鲜。

罗曼罗兰说:“世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就是在认清生活的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好美的一句话,只可惜不少人在认定世界的本质是虚无之后都觉得一切都没有意义,莫如及时行乐。我猜,认为佛法消极的人正是陷入了这种“单空”见解,单空又称“顽空”,意思是你不“四大皆空”么,还去追寻作甚,《人类简史》也是这个意思。

可是我们没法否认眼前的一切鲜活的事物和经历的种种爱恨情仇,于是我们又只好选择无视,过原来的日子。用赫拉利的观点来说,就是有着高级快乐生物机制的人会用这种观点在沮丧的时候安慰自己说“一切都是不实的”,而低级快乐机制的那一部分人可能就会时常处于一种提不起心力的状态之中了。

但佛法的四大皆空是这个意思吗?当然不是。

《人类简史》的观点可以说很好地诠释了《心经》中的“色即是空”,但别忘了,它之前还有一句话,那便是“空即是色”。这个世界之所以缤纷多彩正是因为一切万法的本性为空,“空”不是没有,是不成实,了不可得。“空”不仅是这个世界最后的面貌,同时是一切万法产生的原因,正因为本性是空,所以才能生出一切,才能显现一切。《道德经》言“当其无,有车之用;当其无,有器之用;当其无,有室之用”,先有“当其无”,然后才有“有之用”,无中才能生有,空中才能显实,如果都是实心的,还能起什么用?我们生活的物质和精神世界,倘若有一个成实,整个世界将无法显现。

所以我想在罗曼罗兰的话后补充一句:正因为世界是人类虚构想象的,所以才会有这一切,看清生活真相之后还能热爱生活的不是英雄,而是平凡、愿意思考、直面现实的人。

第三、既然万法“色空不二”,那世界的本体是什么?其中的法则又是什么?分享会上有学生问到了前者。世界的本体无法言说,因为一提“本体”,就会伴随一个“非本体”的概念,既然有了“非本体”,那“本体”就不能成立,所以在名言之中辩论此事是无解的,唯有靠证知。“三宝”中的法宝分为“教法和证法”,教法是高僧大德教我们的,证法是我们自己亲身体会求证得到的,想在教法中找寻证法的答案,就像描述水与喝下水一样,缘木求鱼。

达尔文写了《物种起源》一书,但是书中对于物种的起源明确表示尚不清楚(容后别述),赫拉利写了《人类简史》一书,对于智人在何时何地、由何种早期人类演化而来亦无法得知。他说:“越是了解历史,就越是不能知道历史的原因”,历史“从来都是马后炮”,最后不得不归结到一点,那就是偶发。这就像虚构一样,一切都在中点而不是终点,偶发即缘起,不过只是缘起的现象,缘起才是规律本身。

想起宗萨蒋扬钦哲仁波切书中的一个煮鸡蛋的例子,当我们把鸡蛋准备好,水也准备好,又把鸡蛋放进水里,最后在下面升起了火,这样过了五分钟之后,我们即便努力祈祷鸡蛋不要熟,都是不可能的了。想要鸡蛋不熟,唯一的办法就就是破坏掉前面蛋、水、放入、火、时间五个缘中的任意一个。

“凡夫畏果,菩萨畏因”,如是如是。

写至此,似乎大部分的想法都已诉诸笔端,又似乎还有很多想说的没说完,先这样吧。

人生读后感3100字 篇十

“生活本身的矛盾就是无所不在的上帝,谁也别想摆脱它。”

——路遥

《人生》是路遥的一部中篇小说,发表于1982年,曾获第二届全国优秀中篇小说奖。这部小说以改革时期陕北高原的城乡生活为时空背景,叙述了高中毕业生高加林回到土地又离开土地,再回到土地这样一波三折的人生的变化过程。高加林同农村姑娘刘巧珍、城市姑娘黄亚萍之间的感情纠葛构成了故事发展的矛盾,也正是体现了那种艰难选择的悲剧。

在这部小说中路遥的语言朴实无华,景物描写刻画人心,恰到好处的对主人公的命运进行点评。整部小说读起来,给人的感觉就是,人物很饱满,景物描写细致,让人进入很快,易引起情感的共鸣。虽然这部小说在结尾,没有给读者“人生”的答案,但却引领读者去思考人生的答案。这部小说为我们揭示了人生的不可预知性,一个人的生活道路总是曲曲折折充满着各种冒险和挑战,唯有始终积极向上方能免受命运摧残。小说中高加林的形象激励着千千万万迷茫的青年后来的马云说当年自己就是踩三轮车的时候看了《人生》,意识到只要自己不放弃就总会有机会,于是奋而创业,成就了亿万富翁。

小说中,路遥为我们刻画的这个心高气傲,性格倔强的年轻人高加林,他是那个时代优秀青年的代表,渴望凭借个人能力改变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身份,他不想像父辈一样在黄土地上刨挖一辈子。他的民办教师资格被人顶替,在苦苦煎熬的日子里和金子一般的巧珍建立了恋爱关系,当他想当一个好农民时,好事接连而来,他被调动到县城当上了干部。此时的他感到农村的恋人刘巧珍已经配不上自己,于是转投县城播音员黄亚萍的怀抱,最后却因为感情上的纠葛被人告发了走后门的秘密,最终被退回了农村,而此时一心爱他的刘巧珍早已嫁给了老实本分的马拴,再也没有人来安抚他受伤的心灵……

“生活本身的矛盾就是无所不在的上帝,谁也别想摆脱它。”

小说中这样写到,农村姑娘刘巧珍美丽、善良,她没有文化,但是却真心真意地爱上了高加林这个“文化人”,她的爱质朴纯真,她以她的那种充满激情而又实际的做法表达了她炽烈的爱。当高加林离开讲台当回社员,失落苦闷时,她的爱给了高加林精神上的慰籍,但好像仅此而已。因为,这份爱实在是太单纯、太质朴了。虽然,那时的刘巧珍是幸福的,她被自己倾慕以久的“先生”所爱着;那时的高加林也是幸福的,他被大马河川里最俊的姑娘所爱着。但实际上,这爱的天平能平衡吗?不能。

当高加林离开土地,走进飞红流绿的城市,重新遇到了他的同学黄亚萍。与巧珍相比,黄亚萍无疑是位现代女性,她开朗活泼,却又任性专横,她对高加林的爱表现出一种强大的征服欲。高加林的确与她也有许多相似的地方,他们有着相同的知识背景,有着许多感兴趣的话题。当他们俩口若悬河,侃侃而谈之时,高加林便进入了一种艰难的抉择之中。当高加林隐隐地有了这种想法时,他的念头便很快又被另一种感情强迫着压下去。他想起了巧珍那亲切可爱的脸庞,想起了巧珍那种无私而温柔的爱。可是,当巧珍带着狗皮褥子来看他时,他的那种难以言说的复杂感情一下子就表现出来了。在经过反复考虑后,他终于接受了黄亚萍的爱,无情地拒绝了深爱他的巧珍姑娘。更令人感伤的是,当高加林委婉地对巧珍表达了他的这种选择后,巧珍没有任何言语只是含泪默默接受,她没有过多地去责怪高加林,反而是更担心加林以后的生活,劝他在外地要处处小心,不要操心自己,但是泪水却在脸上刷刷地流淌着,流进大马河中,河水带走了那段美丽却不幸的爱情。河水的流向不变,人的道路却从此改变。也许,在巧珍眼里,爱他,所以离开他,爱他就要给他幸福,哪怕自己苦也要爱。我们羡慕她那种爱的力量和坚强。

很明显,巧珍的爱像黄土地般广阔、纯朴。黄亚萍的爱则像玻璃般浪漫、易碎。

但我们不能单纯的去指责高加林喜新厌旧,遭到命运的惩罚是应该的。客观来讲不识字的巧珍和高中毕业的高加林有着严重的代沟。巧珍只会和他唠叨庄里的水井修好了,老母猪又下了几个崽子,完全无法进入高加林的内心深处。当初他们在一起,是因为他在遭受他人打击时极度需要人安慰的结果。书中写到:巧珍“再说些什么呢?她自己也不知道了。她除过这些事,还再能说些什么,她绝说不出十四种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复合能源。”可以说不识字的刘巧珍和高中毕业生高加林之间的爱情悲剧从一开始就是注定的。最让人心疼的莫过于一段美好的爱情刚开始就已经注定是悲剧。

爱情并不只是简单的相濡以沫,还需要精神上的共鸣,两个人必须要般配。高加林的性格决定他不会满足于简单地爱情中,当他在傍晚时,一个人站在山上看向远处是,他就知道他和巧珍的距离。只不过是在他痛苦和困顿的时候,他舍不得放弃刘巧珍这个美丽而温顺的女子,一旦他来到了广阔的天地,发现自己还能够飞得更高,便能够痛下决心,将刘巧珍抛弃。当他决定抛弃巧珍时,他觉得自己是个没良心的混蛋。但是,在生活面前,我们在承认自己是混蛋的同时仍不放弃选择稍好一点的捷径。

但是,从另一种角度看,高加林是一个值得人赞赏的年轻人,当他来到城市,受到城里人的蔑视时,他告诉自己一定不能放弃,他心里说:“我非要到这里来不可,我有文化,有知识,我比这里生活的年轻人哪一点差?我为什么要受这样的屈辱呢?”这样的想法令人动容。难怪把高加林的民办教师身份挤掉的公社书记高明楼一直担心这个性子很硬的年轻人将来有朝一日飞黄腾达,回来找他的麻烦。可见有前途的年轻人谁都害怕,因为他们的将来注定无法限量。我相信以高加林的性格和才华,他迟早会成就一番事业,或许他会是一个农民,但决不是普通的农民。

值得一提的是作品中的德顺老汉。他的存在贯穿作品始终,他像一位智者,出现在高加林的每一个重要时期。当高加林民办教师被下后,他开导高加林以后日子还长着。当高加林和巧珍确立爱情时,他看懂了这段美好的爱情,在夜晚的牛车上回忆自己的爱情来祝福这对甜蜜的恋人。当高加林飞离黄土地放弃巧珍时,他骂高加林是豆芽菜,根上没了土。当他用他“浮得高,跌得重”的人生哲理无法说服高加林时,他只能一口一口地长送气。高加林被打回原形,他对着失魂落魄的高加林说:“在黄土地上屈不了你的才,不要灰心,男子汉,不怕跌倒,就怕跌倒再不往起爬。”这让高加林的眼中又出现了两点火星。

高加林在思想纠结之后的选择让他经历的太多,选择后的结局让我苦苦的思索,在这样的人生岔路口上,我们做出抉择的标准应该是什么呢?怎样的选择才算是正确的呢?许多事情没有对与错之分,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选择标准。但我坚信,每次选择,决不能丧失基本的为人准则和道德束缚,既然做出选择,便只顾风雨兼程。

人生沉浮,世事多变,没有一个人的人生道路是一帆风顺的。当站在现实与理想间的巨大差距面前,许多人往往会在这个岔道口一次次的感到矛盾、痛苦和无奈。是的,现实是不能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谁如果要离开现实,就等于要离开地球。一个人应该有理想,甚至应该有幻想,但千万不能抛开现实生活,去盲目追求实际上还不能得到的东西。尤其是对于刚踏入生活道路的年轻人来说,这应该是一个很重要的认知。可是,社会也不能回避自己的责任。我们应该真正廓清生活中无数不合理的东西,让阳光照亮生活的每一个角落,使那些正徘徊在生活十字路口的年轻人走向正轨,实现人生的远大理想。

柳青说: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当人年轻的时候。没有一个人的生活道路是笔直的,没有岔道的。有些岔道口,你走错一步,可以影响你的一段时期,也可以影响你的一生。所以在人生的岔道口上,我们应该保持清醒的头脑,理性地去选择前行的道路。正如作品中所说:生活总是这样,不能叫人处处都满意,但是我们还要热情地活下去。人活一生,值得爱的东西很多,不要因为一方面不满意就灰心。我们无法掌握上帝但是我们可以改变自己,人生就应该这样。让我们慢慢地去走,去体验,去明白人生的酸甜苦辣,去品尝那别样的滋味。等到有一天,我们老了,回首往事时能欣然一笑。这样不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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