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案发地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来源:范文范 2.27W

重大案发地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重大案发地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2018年11月15日下午县纪委、县监委在县**会议室召开了全县**系统重大案发地警示教育会。县纪委常委**同志在会上对原党委书记、局长***案、原党支部书记、院长***案和其他30余起案件查处情况进行了通报。

警示教育会上,一个个详实的发生在本县本系统的案例,尽管已有所耳闻,但涉及人员之多让人触目惊心,让我们深思、震撼。县纪监委和县局领导对案件和**系统过去的政治生态进行的剖析,更让我的思想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洗涤。党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出台了“八项规定”,提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老虎、苍蝇一起打,彰显反腐败的强大决心。党反腐的态度是坚决的,道路也是漫长而艰巨的,我党只有不断清除自己身上的病菌和毒瘤,才会更加纯洁、更加伟大,才会带领全国人民在建设中国特色的事业上稳健前行。   

在当今社会,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影响,部分人的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变化,一味地追求物质享受,丧失了道德法制底限,这已经成为全社会注目的一个焦点。作为**分管领导,一定要严格贯彻落实县纪委、监委和县局领导的讲话精神,必须强化自律意识,构筑廉洁从业的警戒防线,把清政廉洁做为一门必修课去修练。我深刻认识到了以下几点:   

一、以案为鉴,坚定理想信念。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能否保持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是做好一切工作的思想基础。只有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才能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头脑清醒,在小事细节方面严格要求自己。理想信念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的滑坡是最致命的滑坡。我县**系统的事实证明,背弃理想信念是腐败分子违法犯罪的根本原因。作为领导干部要自觉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加强自身修养的重要内容,并融入到日常的学习、生活、工作之中,化为自觉自愿的实际行动。   

二、以案为戒,警惕细节小事。   

正所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我县卫计系统被查处的腐败人员虽然在层次、职务、年龄、学历、出身上大有不同,走向犯罪道路的心路历程也不尽相同,但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不能正确对待个人名利得失,在名利面前败下阵来。党员干部要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必须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和良好心态,正确对待名利,从日常工作生活的小事抓起,加强世界观改造,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自觉抵制不良思想的侵蚀,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切实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三、发案为镜,筑严思想防线。  

这次通报的一个个案例,再一次证明:因小失大。许多铸成大错的领导干部,就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的,降低了标准,放松了要求,私欲膨胀,难以自制,无力自拔,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逐步陷入党纪国法查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一个人的变化都是从思想上的变化开始的,为此,必须经常加强政治学习,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牢固树立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志当存高远,才不致被困于名缰利索,受制于一己私欲。   

四、以案律己,带头遵纪守法。

在党的纪律、各项法律、法规面前对任何人都平等的,在纪律面前没有特殊的党员和特殊的干部,作为管理干部更不能等同于一般职工群众,必须严格遵守,模范执行各项党纪国法。管好身边的人,做好分管领域的事,要求下属做到的,必须率先垂范,只有这样,才能取信于群众,取信于组织。同时,要自觉地接受监督,而绝不能漠视甚至规避监督。廉洁自律的问题,必须把握好两条:一要干事,二要干净。不勤政无以立业,不廉政无以立身。我们只有勤政廉政,认真做好自身工作,才能在职工群众中树立起好的形象。   

总之,通过此次警示教育会,在我脑海里留下了深深的印象。做为一名管理干部,我一定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廉洁自律意识,立足岗位,爱岗敬业,努力工作,为单位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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