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村社区培训心得体会多篇

来源:范文范 2.49W

2022年村社区培训心得体会多篇

2022年村社区培训心得体会篇1

20_年7月2日至4日,我参加了20_年社区工作者培训班,虽只有短短的几天时间,但课程内容相当丰富,有社会工作实务原则的介绍,社会工作和社区互助的关系,社会工作实务的交流,还有分组案例讨论分析,十分切合社区工作实际。

培训中,每位老师带来的专业报告都十分精彩。老师们生动的讲解,举出一个个贴近生活的案例,结合具体事件,加以理论的运用,把我认为很繁琐的问题变得有条有理,使我收获颇多。

在所有课程中,让我记忆最深的是上海大学社工系范教授给我们带来的社区工作实务原则专题报告,范老师用幽默诙谐的语言讲述了他在生活、工作中接触的实例,他用心理学的知识和方法解决问题的技巧让我们得到很多启发。通过他的讲座,是我们了解到面对不同的人群要用不同的策略,要了解不同行为表现人群背后的心理因素,要善于站在居民的角度换位思考。因此在今后工作中,我们要尊重每一位居民,耐心倾听居民的诉说,让居民把情绪发泄出来,把不满诉说出来,从细微中洞察信息和居民诉求,了解事件背后的深层原因,才能更好的解决问题,为居民服务。

分组案例讨论和集中点评,让我们分享到社区同仁的社会工作经验交流和与老师共同解析案例,学会面对出现矛盾和问题,如何着手进行处理解决,提高了自身的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使我受益匪浅。

这次培训,包含了在社区工作中所需要的各种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让我们学到了宝贵的工作经验。我深刻的体会到,作为一名社工,不仅要有一颗服务居民的心,还应具备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及心理学、社会学等多学科综合知识,要熟练掌握与社区工作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知识及个案、小组、社区、社会工作行政等社会工作方法。作为新时期的社工,我们更应该以创新的理念在社区这个基层岗位上发挥它应有的作用,在日常工作中脚踏实地,勇挑重担,努力提高服务居民的本领和水平,为民排忧解难,为民多办实事,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

2022年村社区培训心得体会篇2

三天的培训让我一开始忐忑的等待变为此时此刻的充满激情和期待,让我为能成为一名社区工作者而感到自豪。

通过这次培训,我不仅受到了精神上的洗礼而且也明确了自己的角色。担任此次培训老师有区领导、社区主任,那精心准备的教案、那一次次深入浅出的讲解无不凝聚着他们多年的工作经验、无不体现着他们在工作上严谨、认真、负责的精神。解答了我在之前出现的一些迫切需要解答的问题,为我今后更好的开展工作打实了基础,创造了条件。这些经验值得我们好好汲取,这些精神更值得我们好好学习。掌握好的工作方法,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诚心诚意办实事,并在工作中勇于开拓创新,做出让居民满意的事情,不辜负党和政府寄予我们的厚望。

社区工作是艰巨而有意义的。我们面对的是一个日新月异的时代,面临挑战,需要学习的知识、需要解决的问题与日俱增,如何跟上时代的步伐,与时俱进,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是个很现实的问题。对于我们年轻人来说,这样的工作可以磨练我们更快地成长起来。我们作为一支年轻的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程度还很低,所以在进入新的工作岗位同时,应该尽快适应自己工作的新角色、不断提高自己社区工作的专业素质,更好地为社区服务工作和社区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如何适应新的工作,学习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正如,吴永乐主任所说,在社区工作中,我们是“学者”,不断努力,不断钻研的学习者。学无止境,人生在世需要不断学习,人的一生就是一个学习和发展的过程,学习在先,发展在后。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我一定会珍惜每一次学习机会,做好手中的每一项工作,遇到困难勇敢面对,发挥自己的长处,弥补自己的不足,努力学习提高自己的各方面素质,以更好地服务群众。

通过此次培训,明确了我在社区工作的出发点。社区工作做的就是群众工作,群众是社区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没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就无从谈社区工作,就无法融入社区,更没有归属感。所以,我们要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的原则,牢固树立居民群众是社区建设的主体力量的观念,真正从思想上相信群众、尊重群众、依靠群众,自觉做好服务群众、发动群众、引导群众的工作。同时,我深刻感受到做好社区工作首先要把居民的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具有主动服务的意识,做到群众利益无小事,充分发挥社区工作的优势,深入居民中,倾听居民的呼声,反应居民的诉求,关心居民的疾苦,使自己时刻都有一颗责任心、平常心。社区工作者,不光要管理社区内的一些日常小事,更重要的是要系统的、全面的、多层次的为社区居民服务。爱是锻造的利器,我们要成为居民群众的贴心人。“只要对居民用情真,居民就能把你记在心!”吴主任的这句话一直浮现在我的脑海里,只有我们真心的付出才能换来居民群众的认同,只有他们认同你才能更好的来开展以后的工作。因此,让我更加坚信,以耐心换放心,以诚心换真心。

团结就是力量。今天,我们180个新的面孔聚集在这里,这不是180个人,而是由180股绳拧成的一支朝气蓬勃、团结协作、斗志昂扬的队伍。在社区团结意识很重要,要团结同事,在社区里很多居民工作都是同事们共同协作的。和谐融洽的工作氛围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我们是集体的一份子,学会并懂得发挥团队优势。一个合作、团结的团队是无坚不摧的.,是最有战斗力的。“三个臭皮匠,胜过诸葛亮”。集体的力量是最伟大,也只有融入到集体中,才能有我们充分发挥个人能力的舞台。“木桶原理”形象地说明了一个团队的成败取决于木桶最短的那块板,所以在工作中要注重和他人沟通交流,互相支持,团结协作,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发挥集体的伟大力量。关系和谐才能提高办事效率,发挥团队的作用。

社区工作是一种以助人为宗旨,运用各种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去解决社会问题的专门职业体系,这个体系的构建及其从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府政策去行事。所以,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社会工作者,首先要必备专门的职业操守。遵章守纪、完善制度、执行规章;准确认识、理解和把握社会政策,坚守专业立场;重视与其它专业和职业人员协作共事;坚持情、理、法的统一,用爱心、耐心、细心、平常心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其次,要具有服从和担当意识。由于社区工作的复杂性,作为一名社区工作者服从领导分配,听从领导的指挥,创造性的、出色的完成领导安排的工作,帮领导分忧解难。而且,领导没有想到的,没有分配的工作,自己要主动承担。并且在工作中,要善于发现问题,主动的解决问题。共同努力为建设和谐社区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总之,三天的培训我受益匪浅,每一位领导的讲话都让我记忆犹新,我不敢忘记也不能忘记他们的叮嘱与期盼。在此,感谢所有领导和老师对我们安排的这次宝贵的入职培训。短暂的培训是结束了,可我认为并没有结束,而是一个新的开始、新的起点。我要以这次学习培训为起点,加强学习,勤奋工作,开拓创新,以饱满的精神,昂扬的斗志,良好的作风,满腔热忱地投入到工作中去,牢记群众利益,善待每一个人,做好每一件事,珍惜每一分钟,做一名让人民群众满意的社区专职工作者。

2022年村社区培训心得体会篇3

我于6月13日参加由智联招聘hr学院举办、徐义成老师主讲的《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培训课程。《劳动合同法》虽从一审到四审经过激烈的争论,在社会上产生强烈的反响,颁布后也出现一些反对的声音,但最终还是于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生效。该法的目的就是为了避免合同短期化、用工不签订劳动合同等问题的出现,最终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从其立法思路上看,更倾向于保护劳动者。结合所讲内容、学院实际情况及在工作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现从人才引进、入职培训、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解除、档案及社会保险的转移等几个方面做一总结汇报。

一、人才引进

我院每年都参加全国各地组织的大型招聘会,从中选拔一批优秀的人员充实学院教职工队伍。在人才的引进与选拔上,应从其“才、学、识、德”四个方面综合考察,决定录用与否。录用时应对其学历、学位、职称、工作经历、专业技能、是否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档案及保险情况做一属实了解。以上内容在学院现有的职工登记表已有体现。若能在职工登记表加上有本人签字申明的“本人所填内容若与事实不符,愿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为最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就有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的规定。根据劳动者所填带有本人申明的职工登记表,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现该劳动者对其情况有所隐瞒或者是所填内容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那么单位就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劳动者以欺诈的方式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之订立合同的,合同无效,从而单位可解除与之所签劳动合同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二、入职培训

新员工报到后,学院依照惯例组织岗前培训。对学院现有规章制度的培训也为其中应有内容。《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依据法律规定结合我院情况,在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培训时,就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参加培训人员等内容设置签名簿,使其签字认可已对所培训内容有一个基本的了解。签名簿留存,以备后期使用(仲裁时的依据)。或者对已有的规章制度、重大事项决定汇编成册,人手一册,使新员工知晓其内容(签字领取)。对于新制定并决定实施的规章制度,以部门为单位,由部门负责人在适当的时间组织全体人员学习,签字后留存该文件。单位依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是可以作为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也是管理劳动者的重要依据。劳动者若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单位可以依此为据,解除与之所签合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三、劳动合同的签订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订立时间的选择

签订劳动合同或是提前签订合同,或是报到之日签订,但最迟应为劳动者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现有部分入院工作已超过一个月的工作人员,单位尚未与之签订劳动合同,这就存在一定的风险。这部分人员如在入院一年内离开本单位,向学院主张两倍工资的经济补偿,单位将处于不利地位。08年5月1日实施的《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仲裁时效为期一年,仲裁不再收费,个别情况之下一裁终审,这都有利于劳动者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这种情况曾在学院发生过,为避免这种情况的重复出现,最好在近期与这部分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试用期的约定

试用期时间的确定主要依据的是合同期限的长短。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过两个月。我院的实际情况也是这样,一般的合同期限都是一年以上三年以内。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下浮一定额度的约定也符合《劳动合同法》二十条不低于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的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在试用期期间也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在试用期期间,只有劳动者在以下情况之下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合同,解除时应向劳动者说明理由,除此之外的其他理由都不可以解除。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即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合同期限的约定

我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情况下都在一年以上三年以内。对于08年1月1日之后新引进的人才,应合理确定合同期限。在该合同期限之内,单位对其进行考核,如果综合考评不合格或是不理想,合同期满后坚决不再与其续订劳动合同(当然,单位会为此而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确立依据是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及本人解除、终止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即每满一年支付其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为半个月工资)。如继续与之续订合同的话,续订合同期满后,单位就会丧失不与之续订合同的主动权,那么单位必须与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而将处于被动地位。

4、工作时间的约定

根据相关规章规定{劳部发(1994)503号文},工作时间分三种工作制,即标准工作制、综合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在一般企事业单位都实行标准工作制。该规章第五条对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的单位有一定约定。如果对我院部分行政管理岗位的职工实行综合工作制的话,尚需取得劳动行政部门对实行该工作制的同意,并取得相关批件。

5、违约金的约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二十二条、二十三条规定,只有在“服务期”和“竞业禁止”两种情况下方可约定违约金。除此之外,对于新签订的不存在以上两种情况的工作人员,不再约定违约金。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可能会将在机电工程系的实验室、研发中心、实习工厂工作的部分专业人员输送到外地进行专项培训,对这部门人员可以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并签订有关培训协议。对于《劳动合同法》实施前订立且在该法实施之后继续存续的劳动合同的违约金条款,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理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第二十六条的立法倾向,属无效条款。新签订的劳动合同一式三份,单位两份,劳动者一份。劳动者本人在领取合同书时,需有本人签字,以视为送达。未送达者,视为未签订劳动合同。

四、劳动合同的续订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连续两次订立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劳动者没有法律规定的九种情形(见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之外,在第三次签订时,单位应当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本人提出订立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本人几乎不会提出订立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提出,应使其出具书面申请,单位保留其材料,为避免以后出现纠纷。因为《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我院08年1月1日之前签订的部分劳动合同在今年7月份到期,明年也将有一部分人员的(主要是06年接收的在系部承担教学任务的研究生)合同到期。经考查了解后,单位如果同意与其续订劳动合同(该同志已在学院工作一定时间,工作表现好、工作能力强、人品较好),在续订时,合同期限的约定最好能长一些。因为这是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第一次订立劳动合同,那么单位还可以在续订后的合同期限内对这部分同志进行充分的考察和了解,然后决定在续订合同期满后是否与之继续签订合同。

如果考核结果不满意,那就可以和08年1月1日之后签订的合同一样在合同期满后不再与其续订。经了解后,如果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部分职工不很满意,因各方面原因不便于在合同到期之时解除合同,那么可以与之签订为期一年的合同,以观后效。

合同到期后,如部门负责人不能实际确定具体人员的去向,应制做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书上应明确在什么时间之前去人事处办理续订合同手续,逾期不办理,视为不同意续订合同,单位也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五、劳动合同的解除

对于劳动者来说,只需提前三十天履行书面告知义务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即可。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情况之一的(与单位关联比较大的主要有: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为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并由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对单位来说,以下情况可以解除: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若单位向劳动者提出,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即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拘留、监视居住、逮捕、劳动教养除外)。解除时,单位不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3)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解除时,单位须支付补偿金。

(4)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本条不适用于我院实际情况。解除时,单位须支付补偿金。另外,单位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还包括: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须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根据该规定,在今年合同到期人员当中,单位不同意与之续签的部分人员,应支付经济补偿金。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应依法送达,送达方式有当面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未经邮寄送达,直接公告送达,该送达无效。

六、档案和社会保险的转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十五日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法律并没有规定,建立劳动关系时必须调入档案,对于学院非主要工作岗位尤其是户口不再本地的员工,不宜调入本人档案。不调入本人人事档案,不属于劳动争议,

2022年村社区培训心得体会篇4

20xx年7月29日到8月2日上海自强社会服务总社组织了新社工的为期一周的封闭式培训。培训的地址在青浦的某武警部队驻地,环境和各种设施条件相对艰苦,正好又遇上了百年难得一遇的连续高温天气,培训的第一天就有部分同工受伤、中暑、发烧和昏倒,并且再接下来的一周时间内这些情况越来越多,但是大部分的学员们还是抱着高涨的学习热情坚持了下来。

总社和各区的站长领导们都非常的关心新社工的身体情况,冒着酷暑纷纷赶来慰问大家,给大家送各类防暑降温用品。特别是我们的班主任陈老师在母亲受伤生病无人照顾的情况下还是坚持和同学们一起同吃、同住、同上课,还要处理各种突发状况,十分幸苦。

在培训方面总社为了让我们学到更多了知识,了解更多的实际工作情况的处理方法,也是费劲了苦心,课程安排的很充实,董事长周伟航、总干事厉济民和副总干事余国荣都亲自来到青浦为大家上课、鼓劲。另外更是特意请来了市禁毒办的领导和市社保局的领导为大家讲解当前上海禁毒的形式和社会救助、保障、就业政策等实际知识,让我们对现在的工作有了更加直观的认识,在以后与服务对象的交流中更加得心应手。

此次上课培训的其他内容也是丰富多彩,从专业理论知识到一线实际操作、从日常访谈报表到同伴教育小组,来为大家上课的都是社团最资深最有经验的老师们,很难选出印象最深刻的某位老师或是某节课,因为每位老师都是非常有特色,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每节课都是讲的十分精彩,让听的同学们也能十分的投入进去,都是讲的大家平时不懂的或是一知半解的,都是我们这些新社工急需要了解和掌握的知识。

通过一周的培训让我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虽然已经在这个岗位上工作了一段时间,但是离真正的完全合格的胜任这个岗位还差得很远,专业的社会工作知识和各类法律法规政策的了解还严重不足,需要自己去学习的东西还很多,一定要继续保持这次的学习精神,更努力的钻研专业知识,多多的向老师傅们请教,为了能够更好的为服务对象提供更专业的帮教服务努力,让自己早日能够胜任成为一名合格的专业禁毒社工。

2022年村社区培训心得体会篇5

教育孩子是一门科学,是一门艺术,都有共同的规律应当遵循,而这就是儿童的身心特点及成长规律及其需要。教育的核心不是传授知识,而是培养健康人格,使孩子学会承担各种不同的责任。

在对我的孩子的7年的教育中,只能够说是在“摸着石头过河”,在反复研究和探索中,到现在为止,碰到很多困难,不能说教育成功了,充其量是孩子有一定的雏形。对照以下他人和自己的经验,作为家长,我愿意在不断地探索,寻找适合孩子的教育方法,使用这种方法失败了,没有达到预期目标,没关系,再去想办法,想办法解决问题看到了希望,有希望就不会轻易放弃。这就是我的教育信念!有坚定的信念才能指导行动。

孩子的家庭教育十分重要。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也是终身老师,家庭就是作为父母教育的学校。在孩子的一生中,尤其是幼儿阶段,父亲或母亲的责任是任何人都无法代替的。

1、好的亲子关系就是好的家庭教育

在家庭教育过程中,父母有意识地与孩子形成良好的亲子关系。什么时候与孩子的关系好,什么时候的教育就容易成功,什么时候与孩子的关系糟,什么时候的教育就容易失败。当然,好的关系不是溺爱而是尊重,不是依赖而是信赖,不是包办一切而是独立合作。这一良好的关系如何检验?当孩子在遇到麻烦甚至危险的时候,能否如实告知父母,是父母称职与否的底线标准。而这个时候,如果孩子是不敢告诉或者不愿意告诉父母,那么他可能会按照自己的方法去处理,或者借助朋友的帮助去解决问题。作为同龄人,是不能给孩子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只会让问题更难以解决罢了。

2、爱孩子,更要尊重孩子

形成良好的亲子关系的前提是要爱孩子,而真爱孩子就要真的尊重孩子。现在不少家长十分爱孩子,但却不尊重孩子。表现为两种极端,或者过分溺爱,或者过分放任。惯子如杀子这个道理谁都懂,就是不知不觉中却在做了。而另外一种是由于工作的压力大,缺乏对孩子的教育和引导。父母不把孩子当成一件“待办事项”。父母在忙碌的时间表中,往往很少对孩子付出实际的关怀。结果是,忙碌的生活造成疲惫,疲惫导致易怒,易怒导致冷漠,冷漠让孩子以为自己不被真心关爱和尊重。

3、尊重孩子就要真的了解孩子

真爱孩子就要真的尊重孩子,真的尊重孩子就要真的了解孩子。了解的途径可以多种多样,每天与孩子谈谈心(开心与不开心的事情),学会倾听,关注孩子的感受。尤其要了解孩子在学校的各种各样的事情,及时引导孩子正确地处理和应对碰到的问题。

2022年村社区培训心得体会篇6

作为一名乡镇司法员,社区矫正是我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在这几个月的工作实践中,我不断学习、实践、改进,循序渐进、周而复始地不断摸索、提高和完善,使自己的社区矫正工作业务水平得到了一定提高。通过这些宝贵的工作经验,我对目前洞坪乡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如何开展好此项工作有了自己的一些浅显认识。

存在问题一:矫正对象对社区矫正缺乏正确理解,产生主观上的错误认知。我所在的乡就有这样一名矫正对象,他现年37岁,离异,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缓刑两年。他第一次来司法所报到时,说了一句话让我至今记忆犹新,他说:“这每个月来报到学习都只是形式而已,笔记、资料那些你帮我写就是,我不一定有时间来。”他的这种认知态度,给刚开始接触这项工作的我当头一棒,我才认识到社区矫正工作远不像我以为的那般可以从容应对。

存在问题二:民众对社区矫正工作不了解,群众评议工作开展困难。今年3月底司法所开展了第一季度的社区矫正人员群众评议活动,当我拿着评议表到矫正人员所居住的村组时,很多人一听是关于给某人进行评价打分就直接拒绝了,有些人会听你说完这项活动的主要目的,但要他们签字打分时就犹豫了,似乎觉得这是在给自己招惹是非……这一认识的偏差远远出乎了我的意料,一份份沉甸甸的评议表握在手中,更是压在我的心上。

存在问题三:专业技巧掌握不够,工作方式方法单一。在实习期间更多的是学习如何做好相关档案台账资料,缺乏社区矫正工作经验,缺乏与矫正人员直接面对面的交流,这就导致我在实际工作中面对产生的问题不能有效运用专业技巧去解决,理论与实际操作出现脱节现象,单一的工作方式方法更是让工作的顺利开展步履维艰。

针对这些问题,我认为必须通过以下三个方面来开展好社区矫正这项工作:

一、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对社区矫正的正确认识。社区矫正蕴涵的惩罚性和恢复性考验着社会的人道主义和法治建设,教育改造好社区服刑人员,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因此我们必须坚持依法监管,严格落实监督管理制度,积极创新监督管理机制方法,通过正确的宣传引导人们对社区矫正有一个正确的理解。古语有云:“木受绳则直,人学法则慎。”一方面,我们要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入矫教育;另一方面,在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时将社区矫正的有关解释和规定纳入普法的内容当中,全面提高本乡民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准确理解,避免出现认知误区。

二、丰富工作方式方法,“帮”“教”并重。社区矫正人员是社会上的特殊群体,他们都有着不同的经历和故事,在他们的内心深处有着不尽相同的思想缺陷和被扭曲的心灵,这都是我们在工作中需要发现并予以解决的问题。面对一些不服从监管的矫正人员,我们要灵活工作方式方法,一切从实际出发,做到“刚柔并济”。首先,在日常监管中必须严格管理、奖惩结合,通过法制教育学习提高他们的遵纪守法的思想认识;其次,采取打电话“拉家常”的形式更好地了解其近期生活情况以及内心观念、思想状况的变化;最后,可以通过发送有关法律法规的短信来促使其加强法律学习,不断改进工作方法,逐渐形成长效机制。对于一些积极进行社区矫正的罪犯,我们在规范日常监管的同时不能只是单纯的进行帮助或教育,应当将两者辩证的统一起来。通过加强交流、传递关怀,促使他们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并逐步养成一种习惯劳动、要求劳动的态度,利用法制教育学习和参加公益劳动相结合的方式让他们多与人交流,减轻心理压力和负担,从而更好地融入社会。

三、及时与矫正人员家人朋友进行沟通衔接,严格落实监管制度。家是港湾,亲人可以依靠,朋友懂得倾听。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离不开矫正人员家人和周围朋友的支持和配合。家是无论你受了多大的伤害,你都可以依靠的避风港,亲人一句关心的话语,一个关怀的眼神都会给予我们无穷的力量。对待社区矫正人员这样“特殊的家人”,亲人更应该给予他们更多的鼓励和关心。同时,作为他们的朋友要懂得倾听,委婉的语言和关爱的态度会给他们更大的心里安慰,让他们感觉不再孤独,不再是被排斥的对象。这样将有利于他们更好地从思想上提高认识,规范自己的行为,早日以崭新的面貌、阳光心态回归社会大家庭。

社区矫正作为行刑社会化的一种方式,其根本目的在于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这不仅体现了对人的尊严的尊重,更重要的是满足了罪犯再社会化和实现自我发展的需求,让社会变得更加公正、和谐。我深感自己身上背负的责任,同时更加深刻的认识到这份工作的重大意义和其特殊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努力,在实践中逐步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经验,培养解决问题的能力,更好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2022年村社区培训心得体会篇7

青年志愿者活动是倡导团结友爱、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社会风气,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一向十分高尚的事业。体现了中华民族助人为乐、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是大有希望的事业。努力做好这项事业,有利于全社会树立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时代新风范。

这次去安德门地铁站志愿活动得到了很多同学的支持,虽然最后有一些同学由于其他事情抽不出空参加。4月17日,我班二十几名同学在校青协的组织下前往安德门地铁站进行志愿者服务。我们的志愿活动内容是在各个售票机以及各个进出口站协助乘客买票以及进出站。这次活动的目的不仅是想锻炼我们学校志愿者的实践能力,也是为了提高我们学校的整体形象,更是为了提升整个南京市民的素质,让南京变得更加有序,更显文明。

在对前面班级去安德门志愿活动的了解后,我们知道要有心理准备,整个志愿活动让我们觉得很有意义,因为还是有很多人并不会在售票机上买票,而且有很多人对地铁站内的设施和周围环境并不清楚,他们不知道如何进站,刷卡只能进一个人,售票机的币票和工作人员卖的纸票是从不同闸口进的,还有出闸要将币票投进闸口孔,而且售票机不能一直正常工作,一些突发情况也会出现···所以我们除了要耐心的站在那里维持秩序以外,还需要细心的帮助他们,教会他们如何正确买票,指引乘客找到洗手间和进闸口,对知道的公交路线进行指引,而站在进出口站的同学,不仅协助乘客进出站,还积极的为那些有很多行李的乘客拿行李。整个地铁站变得不再拥挤,反而变得更加秩序井然了。我们从一点一直服务到了四点半,可是有些同学依然意犹未尽,想继续服务,虽然大家很累,但听到乘客那句简单的谢谢,看到乘客那称赞的眼神,心里感觉很快乐。

通过这次志愿服务活动,我们自己也学到了很多。当别人有困难的时候,要及时的伸出援助之手;当别人对自己不满意的时候,要用微笑来表示歉意。不抱怨,不埋怨,热情,积极。

通过这次活动,我们感悟到:如果我们做每一件事都带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带着一份发自内心的关爱,即使在平凡琐碎的工作中,我们也能找到快乐。青年志愿者活动的开展增强了我们的实践能力,同时也反映了当代青年助人为乐、甘愿奉献的时代风貌和精神风貌。

让我们以更高的热情去支持志愿活动的开展吧,相信我们都能从中学到很多,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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