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会工作报告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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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会工作报告多篇

【第1篇】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学习资料: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工作报告

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学习资料: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工作报告

我代表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回顾总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任务。明天上午,习近平总书记将发表重要讲话,对全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部署,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一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新高度,作出重要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在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明党的纪律,坚定不移改进作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多次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审议通过《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中央巡视工作规划(-)》,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整体设计、系统规划、跟进监督。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不断强化,全党动手一起抓、群众积极参与的局面不断发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进展,得到党中央肯定和人民群众拥护,增强了全党全社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信心。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举办中央纪委委员专题研讨班,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党章,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部署和要求上来,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任务。

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明确中央纪委、监察部职责定位,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合署办公的决定,切实做到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中央纪委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项职能,对党中央全面负责。制定中央纪委常委会工作规则、中央纪委办公会议规则和监察部工作规则,建立不驻会常委向中央纪委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充分发挥中央纪委常委会决策作用。调整内设机构,加强纪律检查和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将参加的125个议事协调机构清理调整至14个。全国纪检监察机关通过精简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更加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强化监督职责,提高履职能力。

(二)严明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

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加强政治纪律教育,制定治理措施,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行为,保证全党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加强对党的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等各项纪律的执纪检查,增强党员干部的组织纪律性。

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党中央把落实八项规定作为改进工作作风的突破口,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身作则、以上带下,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各级党组织密切联系实际,制定措施,坚决正风肃纪,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不懈执纪监督,不断巩固和深化成果。中央纪委约谈派驻中央和国家机关纪检组组长、省区市纪委书记,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住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开展检查、抽查。狠刹公款送月饼贺卡、烟花爆竹等节礼年货,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积小胜为大胜,以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让全党和人民群众感到变化,看到希望,树立了我们党的权威,做到言必信、行必果。

纪检监察机关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严肃处理,共查处违规问题2.4万起,处理3万多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600多人。中央纪委分4次对3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违纪问题及时曝光,发挥了警示和教育作用。

(三)严厉惩治腐败,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

根据党的十八大对形势的判断和战略部署,把惩治腐败放在突出位置,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

加大审查违纪违法党员领导干部力度。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加强组织协调。中央纪委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受理工作,积极畅通渠道,拓宽线索来源。对掌握的反映中管干部问题线索进行全面彻底清理,摸清底数,连续4轮听取汇报。研究制定拟立案、初核、暂存、留存和了结5类处置标准,强化审查办案全过程管理。下发加强和规范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问题线索全面清理,执行分类处置标准。严格办案程序,完善和细化初核、立案调查等各项制度。增加纪检监察室,设立专案组,建立办案人员库,整合加强办案力量。转变办案方式,着力查清主要违纪违法事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严肃审查工作纪律。强调审查纪律就是政治纪律,坚决防止跑风漏气、失密泄密、隐匿和瞒报线索,严禁以案谋私。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开展省区市办案安全工作检查,加强对办案点、录音录像、暂扣款物的管理。坚决查处违反审查纪律的行为,严肃追究89人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并对典型案件予以通报。

坚持抓早抓小。中央纪委对反映中管干部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对失实的予以澄清,对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及时教育警示。建立健全早发现、早处置机制,加大函询、诫勉谈话力度,会同地方、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与相关干部谈话,对反映的问题线索该了结的予以了结。

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中央纪委对涉嫌违纪违法的中管干部已结案处理和正在立案检查的31人,其中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8人。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95万件(次),函询1.8万人,谈话4.2万人,了结处理4.3万人;立案17.2万件,结案17.3万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2万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9600多人。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5.1万人。全国法院系统审结一审贪污贿赂案件2.3万件。

(四)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发现问题、形成震慑

按照中央要求,巡视工作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强化对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着力发现贪污腐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政治纪律、违反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等问题,提高了针对性和实效性。改进方式方法,实行巡视组组长不固定、巡视对象不固定、巡视组与巡视对象关系不固定,建立巡视组组长库,一次一授权,选派有经验的办案人员参加巡视,提高了巡视质量和水平。落实监督责任,巡视组对重大问题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如实报告就是渎职。中央巡视组对20个地方、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进行巡视,紧紧依靠被巡视党组织,密切联系群众,发现一批领导干部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对巡视成果善加运用,分类处置。将发现的问题线索分别移交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和相关地区、部门处理,对重点线索逐一核实,督促被巡视党组织认真整改,做到件件有着落。各省区市认真落实中央要求,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得到干部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五)完善监督制度,加强党风廉政教育

各级纪委普遍建立约谈制度,探索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发挥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职能作用,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加强对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工作的监督检查。参加4起特大事故的调查,对38名负有领导责任的县处级以上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举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研修班,宣传先进典型,运用反面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强化宣传主阵地建设,开通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委部领导在线访谈与群众交流,加强正面宣传,积极应对和引导舆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普遍加强网站建设,开设举报监督专区,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引导作用。

(六)加强基础工作,建设过硬队伍

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切实履行职责,维护中央纪委作为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委员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增强。

带头改进作风。中央纪委常委会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定改进工作作风实施办法。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密切联系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查摆问题,广泛听取意见,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落实整改措施,切实纠正“四风”。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改进新闻报道,以实际行动正文风、改会风,转作风、树新风。

强化纪律约束。强调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纪检监察干部自己必须首先做到。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审查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等各项纪律,严肃查处违纪行为。

夯实基础工作。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加强日常管理,完善各项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实际情况,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旗帜鲜明、态度坚定、领导有力。中央纪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求真务实,大胆创新,狠抓党风建设,坚决惩治腐败,成绩来之不易。一年来的实践给我们以重要启示:必须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紧依靠各级党组织,把人民群众作为力量源泉,充分发挥群众支持和参与作用;必须抓住作风建设这个根本,以上率下,从具体问题抓起,坚持不懈纠正“四风”,逐步铲除滋生腐败的温床;必须把惩治腐败作为当前重要任务,加大力度,形成震慑;必须明确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定位,围绕党章、党内法规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通过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宗旨意识,使领导干部“不想腐”;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严肃纪律,使领导干部“不能腐”;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使领导干部“不敢腐”。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清醒地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的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担当意识不强;一些党组织软弱涣散、纪律松弛;不良作风积习甚深,“四风”问题还比较突出;腐败问题依然多发,在一些地区和部门尚未得到有效遏制。纪检监察机关职责不清、能力不足的问题依然存在,有的执纪监督不严、查办案件力度不够;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存在作风漂浮、衙门习气等问题。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

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当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重损害党的肌体健康,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形势的判断和任务部署上来,更加清醒地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坚持不懈加强党风建设,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信心。

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聚焦中心任务,推进改革创新,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严明党的各项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执纪监督,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加大对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审查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

中央纪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领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牢固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求真务实、探索实践、循序渐进,逐步落实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各项措施。

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承担监督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全党动手,形成强大合力。要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党的组织、宣传、统战、zd等部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各自工作,人大、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的党组织都要按照中央要求,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领导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党委(党组)要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有权必有责。要分清党委(党组)、有关部门和纪委(纪检组)的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办法,加大问责工作力度,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制定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意见,探索形成有效工作机制。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建立健全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等制度。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改革和完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制定加强派驻机构建设的指导性意见,明确派驻机构的职责任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工作保障。派出机关要加强管理,完善考核、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派驻机构要对派出机关负责,全面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纪检组长在党组中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驻在部门要自觉接受监督,支持派驻机构工作,提供各项保障,工作经费在驻在部门预算中单列。积极探索加强不同层级派驻机构建设的有效途径。

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坚决落实中央对巡视工作的新要求,扩大范围、加强力量、加快节奏,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突出发现问题、强化震慑作用。创新组织制度和方式方法,探索专项巡视。加强成果运用,细化分类处置措施,确保整改落实。加强对省区市巡视工作的领导。修订《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

(二)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纪律建设,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遵守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保证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证中央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严明组织纪律,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加强全党的组织纪律性,是深化党的作风建设、巩固纠正“四风”成果的重要保证。要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教育,加强组织管理,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领导干部要增强党性,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常怀敬畏和戒惧之心,遵守组织制度,切实按照党章规定,做到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敢于同违反党纪的行为作斗争。各级纪委要铁面执纪,坚决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确保纪律刚性约束。

深化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巩固和扩大成果。不良作风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改进作风要由浅入深、由易到难、由简到繁,循序渐进。结合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基层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坚决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范并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完善严禁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等各项规定,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到私人会所活动、变相公款旅游问题。重点纠正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行为。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整治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抓党风带民风促社风,继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加大执纪检查力度。纪检监察机关要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一年一年抓下去,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坚决防止反弹。严格执纪监督,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三)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各级党委要把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作为重要任务,切实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职责,加强同司法、审计等机关协调配合,增强工作合力。

各级纪委要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规范并严格执行党内审查审批程序。加强群众信访举报受理工作,规范管理和处置反映干部问题线索。在审查各环节要加强调查取证,形成各种证据相互印证、完整稳定的证据链。落实责任制,强化纪律检查职能部门间的相互制约和监督。着力查清主要违纪违法事实,严肃党纪政纪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按程序移送司法机关。进一步加强案件审理工作,认真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提高依纪依法惩治腐败的能力。

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全面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加强诫勉谈话工作,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健全重大案件剖析制度,总结教训,举一反三,发挥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作用和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严明审查纪律,加强办案安全工作。严格遵守审查程序和保密纪律,依纪依法安全办案。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对基层办案工作的指导,认真落实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对办案安全事故必须严肃追责,既要追究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也要追究党委和纪委有关领导的责任。加强教育、提醒、警示,守住不发生严重安全事故的底线。

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做好《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履约审议工作,强化与有关国家、地区的司法协助和执法合作,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给妄图外逃的腐败分子以震慑。

(四)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

完善监督机制。要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五年工作规划要求,制定实施办法,抓好任务落实。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反对特权思想和作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经常性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大问责工作力度,坚决追究失职渎职行为。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抽查核实。强化对政府部门转变职能的监督。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工作。进一步发挥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

用法规制度规范党员干部行为。清理、修订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党内法规,从工作要求入手,注重实践探索,逐步形成制度。制度规定要具体可行,使大多数人做得到。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

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使党员干部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推进廉政文化创建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

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中心任务,坚守责任担当,监督执纪问责,推进组织制度创新,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探索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求真务实、真抓实干。要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树立群众观点,做到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

纪检监察机关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明确职责定位,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创新思想理念,改进方式方法,把握新形势下的工作规律。正人先正己,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纠正“四风”。加强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情况,严格日常管理,强化基础工作。

坚决落实各级纪委的监督责任。对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不力,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要严肃追究纪委的责任。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对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严肃查处泄露秘密、以案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狠抓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从组织创新和制度建设上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自觉接受党组织、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监督,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

同志们,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信心,改革创新,锐意进取,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第2篇】在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在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在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这次会议是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加快首都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按照胡锦涛总书记讲话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的部署,认真总结××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提出新形势下加强反腐败斗争,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基本思路,动员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全面落实反腐倡廉的各项任务,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保证首都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市委、市政府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市委书记刘淇同志将要作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和贯彻。

一、××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较好效果

××年是我们党和国家历史上非常重要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按照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的部署,紧紧围绕首都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与时俱进,狠抓工作落实,保证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的完成。

⒈廉洁自律工作进一步深化。继续清理了处级以上干部的因私护照、本人及配偶的港澳通行证和外国居留证,对未按要求填报登记的家单位的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重点核查;严肃查处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以及到企业和单位报销个人费用等问题;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和制止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在抓好中央部署的各项任务的同时,结合实际,印发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手册》,要求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中开展了廉洁自律“回头看”活动;针对一些党政机关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进行了专项治理,纠正违规资金亿多元。

⒉查办案件工作取得新进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强化办案责任制,加强对基层办案的指导,突破了一批大案要案。截止月底,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举报电话、电子邮件等件次。对举报失实的问题及时予以澄清;对犯有一般性错误的,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对确属违纪违法的坚决查处。全年共立案件,其中新立案件,大要案件。共查结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其中局级干部人,处级干部人,追究刑事责任人。各区县及工业、金融、城建、医疗、外贸等重点行业都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网络。

⒊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持续深入。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医药购销不正之风,在全市家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实行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金额达亿元平均降价。纠正中小学违规收费万元,对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取消了项涉农收费项目,严肃查处了件加重农民负担的违纪违法案件,清退土地征占拖欠款亿元。进一步取消向企业的不合理收费项,涉及金额亿元。积极开展了“万家企业评政府”、“旅游行风评议”和“网上政务公开评议”等行风评议活动,有力地促进了行风建设。

⒋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不断加大。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度精简,市级审批事项从原来的项减少到项,精简比例达%。“一站式”服务逐步建立,企业登记互联审批成效明显,积极推进网上审批,固定资产投资审批环节显著减少,实施了行政审批程序性规定和责任追究办法。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取消不合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进一步清理了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撤销市级部门银行账户个;国库集中支付进展顺利,部门预算继续向区县延伸;完成政府采购金额亿元,节约资金亿元。有形建筑市场不断规范,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市场逐步完善。领导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前公示等各项改革进展顺利,《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得到有效落实。在推进三项改革、加强制度建设的同时,结合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以树立正确的利益观为主题,深入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涌现了方工等一批勤政廉政的先进典型,有效地增强了党员干部廉洁奉公、执政为民的自觉性。

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已经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各职能部门在反腐败斗争中的作用进一步增强。责任制已延伸到大多数科队站所和农村党支部。去年底,市委组织了个检查组,由位市委常委分别带队,检查了个区县落实责任制的情况,对全市抓党风廉政建设起到了重要的示范和推动作用。进一步加大了责任追究力度。全年共办理责任追究案件件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组织处理人、其他处理人。对区县的巡视工作不断加强,有力地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⒍与时俱进学习研讨活动取得了切实成效。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集中⒎⒏三个月的时间,广泛开展了与时俱进学习研讨活动。共召开各类座谈会多个,广泛征求了区县党政主要领导、政府委办局负责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干部等方方面面的意见。对纪检监察工作必须进一步服从和服务于首都发展的 大局,必须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等五个重大问题形成了共识。提出改进工作建议多条,制定整改措施余项。有些区县结合优化区域发展环境,提出每个部门都是投资环境,每个公务员都是政府形象的要求,积极推进政府转变职能,提高服务质量;有些区县组织企业对政府部门进行评议,促进行政部门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有些区县抓住群众反映突出的热点问题,积极探索和规范职务消费行为的新办法、新途径,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反腐倡廉仍然是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十分关注的问题。有些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还没有完全得到遏制;有的部门和单位的领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还不到位,反腐败的工作部署落实不够;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还存在着薄弱环节;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任务还相当艰巨和繁重。对此,我们必须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基本思路

党的十六大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明了方向。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紧紧围绕十六大确定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市九次党代会提出的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奋斗目标,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考察工作时提出的各项工作都要走在全国前列的要求,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确保中央纪委提出的“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明显提高,部门和行业风气普遍好转,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切实加强,防范腐败的机制基本形成,反腐倡廉法制化程度有新的提高,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进一步得到遏制”五年工作目标的实现。

⒈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不断开创反腐倡廉工作的新局面。“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强大理论武器。反腐倡廉工作要牢牢把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要求,始终坚持与时俱进这个关键,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的特点和规律,不断在工作中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有所前进;始终坚持党的先进性这个核心,坚决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进一步解决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这两大历史性课题;始终坚持执政为民这个本质,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摆正同人民群众的关系,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诚心诚意地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

⒉必须紧紧围绕执政兴国第一要务开展工作,为首都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政治保证。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全党的工作大局。反腐倡廉工作作为党的工作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时刻把它放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去把握,放到加快首都经济发展的进程中去思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深入经济建设第一线,及时发现和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影响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在参与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使反腐败各项任务的提出和部署与市委、市政府的重大改革措施和重要决策相配套,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相适应,与加强各部门、各单位的内部管理工作相结合。积极发挥监督检查职能,与有关部门形成合力,共同为首都加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使反腐败工作更好地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

⒊必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进一步强化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解决滋生腐败现象的深层次问题,必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不断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要按照十六大提出的“加强教育,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强化监督,创新体制,把反腐败寓于各项重要政策措施之中,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要求,逐步拓宽通过改革体制机制制度遏制腐败的领域。要加快行政管理体制、财政管理体制和干部人事制度三项改革,注重制度建设和创新,形成用制度规范领导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要通过发展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着力解决党的纪律和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关口前移,防微杜渐,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堤防。

⒋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不断取得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新成效。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是从严治党,惩治腐败的重要措施。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旗帜鲜明地抓好办案工作,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彻底查处,严惩不贷。要针对近年来新经济领域、资金高密集领域、垄断性行业以及侵吞国有资产案件频发多发,跨地区、跨行业、跨国境等“窝案”、“串案”增多,作案手段日趋隐蔽等新情况,研究制定有效的办法和对策,加大办案工作的力度。要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切实保证办案质量,注意办案的综合效果,把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减少到最低程度。

⒌必须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十六大报告强调指出:“我们党最大的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人民群众非常赞成和支持查处大案要案,也迫切希望进一步解决发生在他们身边的各种不正之风。我们要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进一步治理以权谋私、与民争利等直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种不廉洁行为。坚决纠正一些经济管理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公共服务行业和垄断行业存在的门难进、事难办、吃拿卡要,以及巧立名目、变相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认真解决好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⒍必须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健全和完善反腐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决防止和反对腐败,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总揽反腐败工作全局。各级政府要把反腐败工作寓于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之中,认真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反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职能,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各级党政领导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在抓好经济工作和其他业务工作的同时,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负起责任,确保反腐败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围绕加快发展这一主题,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对××年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市委、市政府对全市各项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务必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艰巨性、长期性和紧迫性,务必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更扎实的工作,在加快推进首都现代化建设的同时,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实现“新,新奥运”的宏伟目标,维护首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发展

优化发展环境是反腐倡廉工作与经济工作的重要结合点,也是党风廉政建设服务于经济建设的一种有效方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优化发展环境工作中负有重要职责,必须坚决按照刘淇同志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今年,要下决心把优化发展环境作为贯彻落实执政兴国第一要务的重大举措来抓,作为把握机遇的实际措施来抓,作为各级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的重要任务来抓”的要求,树立“党风政风也是环境”的观念,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以推进依法行政、从严治政为目标,为优化首都发展环境做出新的贡献。

⒈建立和完善三级行政服务体系,巩固和发展四个市场。要以转变政府职能,改善行政管理,优化投资环境为目标,进一步清理和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坚决取消妨碍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影响投资和消费环境的行政审批项目,能用市场机制运作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改用市场方式运作。对保留的项目,要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积极推行网上审批,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工作效率。继续健全和完善行政审批投诉制度,对乱设审批项目、违反审批程序的行为,必须严格进行责任追究。要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同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和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结合起来,积极探索适应新形势需要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和运行机制。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快建立市级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巩固和完善区县的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明确机构性质,统一审批项目,提高“即办件”的比例;同时,抓好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建设,逐步形成市、区(县)、街道(乡镇)合理分工、相互衔接、规范高效的三级行政服务体系。

继续强化用市场手段配置资源的作用。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四个市场。有形建筑市场要强化中介服务功能,切实做到与行政主管部门机构分立,职能分离,人员分开,财务分账;经营性土地使用权要实行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制度,严禁以其他方式出让经营性土地使用权,规范和限制协议出让行为;国有资产交易要全部进入产权交易市场;政府采购管理机关与执行机构必须分设,严格依法规范采购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与有关部门形成合力,为市场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⒉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加大监督执纪力度。要按照《国家公务员违法行政行为行政处分若干试行规定》,紧密围绕优化服务环境和执法环境,抓住行政行为中群众反映强烈、损害政府形象、破坏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严肃执纪,加大惩处力度。重点解决行政审批中的滥用职权、刁难企业等违纪违法行为;解决行政执法中的随意性、执法扰民和利用检查权、执法权谋私等不正之风。对一些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执法不严、政纪松弛的现象。要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的公示制度,将审批结果、检查结果、处罚结果公之于众,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保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审批和行政管理工作中依法、廉洁、务实、高效地履行职能。要深入开展行政效能监察,积极配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行政机关改进管理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对工作中不负责任、推诿扯皮,造成危害后果的必须严肃处理。要认真开展执法监察,针对城市建设中土地和建筑市场中存在的违法经营问题,制售假劣药品、食品等损害群众利益,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问题,督促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执法。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及赈灾款物、社保基金、国债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增收节支等情况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要围绕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开展专项效能监察,严肃政纪,确保政令畅通。严肃查处因官僚主义、失职渎职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并注意发现和查处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

⒊加大纠风工作力度,切实解决部门和行业的不正之风。要紧紧抓住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严重影响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从改革入手,加强专项治理。要以治理中小学乱收费为重点,严格规范学校的收费行为。坚决禁止和纠正中小学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的行为;落实高中招收择校生“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政策,严肃查处巧立名目收取赞助费、建校费和捐资助学费等违规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高等院校的收费,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同时,加强对招生考试工作的管理监督,严肃查处弄虚作假和营私舞弊行为。继续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药品和医疗器械购销中给予和收受回扣等商业贿赂行为。大力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所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都要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认真解决医疗服务中索要和收受“红包”的问题。继续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解决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乱培训的“五乱”行为。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工作,重视解决土地征占中侵害农民利益问题。严格执行村级报刊费用限额制、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农民负担案件责任追究制。纠正和取消向农民工的不合理收费。要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把纠风工作和行风建设纳入部门和行业管理之中。要以经济管理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和公用事业单位为重点,积极开展企业评政府、市民评政府、网上评政府等多种形式的行风评议活动,切实解决有些执纪执法部门工作人员耍威风、搞特权、刁难群众的问题。行风建设要坚持从领导机关做起,特别是市级领导机关要作出表率。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都要结合工作实际,抓住一两个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自觉改善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

(二)抓好廉洁自律,规范从政行为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对优化首都发展环境具有决定性作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严以律己,以身作则,带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进一步树立良好的党风、政风、行风。今年,要集中精力抓好中央纪委提出的以下五项重点工作:一是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二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不准收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规定。要注意查处借节假日和婚丧喜庆等事宜敛财的违纪行为。三是继续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有关规定,通过采取个人申报、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加强组织核查等措施,推动这项工作的落实,尤其要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执行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领导干部要加强对自己的配偶、子女以及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不准默许或授意他们打着领导干部的旗号以权谋私。对放任、纵容他们违纪违法的,要追究领导干部的责任。四是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准弄虚作假、虚报浮夸;不准搞脱离实际、沽名钓誉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严格控制各种名目的节庆、达标评比活动。对以虚报等手段获取荣誉及其他利益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政治影响的,必须认真查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五是坚决反对和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大力精简会议,严格控制出国(境)团组,压缩会议费、招待费、出国考察费等一般性支出。禁止以开会、考察、培训等名义变相公费旅游,禁止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小汽车和在住房问题上以权谋私。禁止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大吃大喝和安排私人旅游、高消费娱乐。继续从严控制党政机关新建办公楼和培训中心。要加强审计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领导的责任。要积极探索用改革的办法解决领导干部职务消费中存在的问题。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积极稳妥地推进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和公务员福利制度改革。

以上各项工作内容,有些是新提出的,有些已三令五申,关键在于狠抓落实。今年上半年,要在全市各级党政机关集中开展一次“回查”活动,重点是四个“查一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要认真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查一查近年来中央、市委部署的反腐倡廉工作,哪些没有落实,原因是什么;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哪些薄弱环节,症结是什么。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查一查本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怎么样,差距是什么;廉洁自律规定执行得好不好,问题是什么。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主动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办法,认真抓好“回查”工作。

在抓好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同时,要围绕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工作。继续贯彻中央关于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同时要认真执行中央纪委提出的五条新要求:()不准利用职权在企业物资购销、项目开发等经营活动中谋取私利。()不准个人及其亲属违反规定投资入股与其所在国有企业有关联交易、有依托关系的私营、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不准将国有资产私自委托、租赁、承包给自己的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经营。()不准违反国有资产监管程序和企业规章制度,擅自决定对外投资、借贷、融资、担保等重大事项。()不准利用企业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从事个人谋利活动,或将其提供、泄露给他人或其他企业。搞好国有企业的廉洁自律工作,必须与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相结合,健全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今年,要突出抓好“三重一大”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围绕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积极开展效能监察。在企业收购、兼并、上市和改制过程中,及时发现和处理挥霍浪费、营私舞弊、侵吞国有资产等行为。要认真开展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不仅要搞好离任审计,而且要强化经常性审计,切实加强对企业经济活动的监督。企业党委、纪检监察机构和企业行政、业务部门要互相配合,共同负起责任,抓好企业党风廉政建设。

(三)加大办案力度,严厉惩治腐败

各级党委、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充分认识查办案件工作在反腐败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党组织要认真查办职责范围内的案件,纪检监察机关要集中力量查办比较重要和复杂的案件。今年,要按照惩治腐败、优化环境、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总体要求,突出抓好三类案件:一是集中力量查办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二是坚决查办基层干部严重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三是严厉查处破坏和影响首都发展环境的案件。

在继续查办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件和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要着重查办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融、物资采购等领域和环节发生的案件;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改革过程中资产严重流失案件;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案件;司法领域中的贪赃枉法、徇私舞弊案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以及参与和庇护走私、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发票、制售假劣商品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案件。

在查办案件中要注意抓好以下几个关键环节:一是进一步落实案件检查责任制和信访责任制。对办案不力的地区和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并限期纠正,对瞒案不报、压案不办甚至干扰办案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继续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必须保证信访举报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当前,腐败分子作案的手段越来越隐蔽,涉案的领域越来越扩大,在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的同时,要注意从国有企业非正常亏损、破产倒闭、重大经济损失和安全事故等问题入手,揭露和查处隐藏在背后的腐败问题。善于从效能监察、经济责任审计、专项检查、专项治理、专题调查、巡视检查、党风廉政考核中发现案件线索,使腐败分子在党内难以藏身。二是进一步加强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审计机关相互移交案件线索和案件移送制度。对涉案党员干部的部分违纪问题查实后,要按照规定作出党纪政纪处分,可以先在党内或一定范围内通报;对涉嫌犯罪、具备移送司法机关条件的案件,要及时移送。要注意整合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的办案力量。对于办案力量薄弱的单位,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组织力量进行联查协办。三是注意把握政策。要从促进首都经济加快发展的大局,从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高度,正确处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严肃党的纪律问题,对人的处理持慎重态度。轻微违纪的,通过打招呼、诫勉谈话等形式进行教育,督促改正;确有严重错误但能主动承认和改正,配合组织调查的,可以按有关规定从宽处理;对受到错告诬告和打击报复的党员干部,要及时予以澄清,旗帜鲜明地加以保护。四是充分运用办案成果,提高办案的综合效应。对于比较重要和复杂的案件,要深入剖析发案原因,既要找出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及时堵塞漏洞,也要为党风廉政教育提供典型案例,起到处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凡是案发原因未找准的、案发教训未总结的、整改措施未落实的、应追究的责任没有追究的,都不能视为办案工作的结束。五是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加强案件审理。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使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四)加强制度创新,强化源头治理

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一靠教育,二靠改革,三靠制度。当前,要着力加强三个方面的工作力度,构筑源头防腐的有效机制。

一要继续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加强对权力的制约、资金的监控和干部任用的监督。在继续抓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同时,要按照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都要纳入财政预算。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和预算外资金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试点范围。认真清理和规范政策外补贴,严禁设立“小金库”。积极探索加强会计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方法,严厉惩处做假账行为。鼓励农村结合实际实行“村账托管”、“村账双审”以及财务电算化管理。要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制度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建立由组织、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参加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制度。全面推行处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积极开展对市委办局和区县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试点工作,把审计结果充分运用到干部任用和奖惩中。要按照十六大精神,继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从制度上保证司法权的公正行使。加强金融监管,强化内控机制建设。注意对行业协会、学会和社会中介机构违规违法行为的严肃查处。

二要健全和完善制约监督机制,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坚决执行党的十六大决议,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六大精神上来,统一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上来,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各级纪委要加强监督检查,维护党章的严肃性,对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必须坚决查处。要积极探索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监督和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监督的有效途径和形式。要以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为重点,建立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并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民主生活会、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充分发挥班子内部和广大党员的监督作用。要努力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特约监察员的作用。继续抓好政务、厂务、村务、校务和司法警务公开,凡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都要逐步建立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重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要加大巡视工作力度,加强对市委办局、区县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监督。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制度。市、区(县)党委主要负责人每年要在全委会上报告本人及领导班子廉洁从政情况。实行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围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廉洁从政等情况交换意见,研究问题,以利于做好党风廉政工作。积极推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对新任职的干部,要有针对性地提出廉洁自律的要求。建立诫勉谈话制度,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早打招呼,及时提醒,严格要求,使他们少犯或不犯错误。

三要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今年要结合首都改革发展实际,以“优化发展环境,当好人民公仆”为主题,在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发扬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尤其要进行“务必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的教育。要注重教育和引导领导干部正确认识和处理奉献精神和利益原则、党的事业和个人价值、全局利益和局部利益这三个关系。淡薄名利、无私奉献;在为党的事业和人民的幸福奋斗过程中来实现个人价值;不断增强全局观念,自觉在大局下行动。要认真抓好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一是讲党课。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实际情况讲一次党课。二是树正气。要积极发现和树立勤政廉政的正面典型,努力扩大党风廉政建设成效的影响。三是敲警钟。运用典型案例,深入分析违纪违法的原因,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做到警钟长鸣。四是谈情况。向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负责同志,及时通报当前反腐倡廉工作的情况,该提醒的提醒,该打招呼的打招呼,深入开展谈心活动。在抓好集中性教育的同时,必须持之以恒地做好经常性教育。要与宣传部门紧密配合,充分发挥各种媒体的功能,运用多种形式抓好理想信念和党性党风教育。推动各业务主管部门,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结合各自的业务特点,分类开展党纪政纪条规教育。注意及时结合市委市政府重大法规、政策的颁布,把党纪政纪条规教育渗透到业务工作中去,及时严明党纪政纪,确保市委、市政府大政方针的贯彻落实。

(五)搞好组织协调,完善工作机制

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只有加强党的领导,才能切实抓出成效。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把反腐败纳入党委、政府工作的整体格局中,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努力增强责任意识,既要以身作则,带头廉洁自律、做好表率,又要敢抓敢管,切实对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负起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既要健全制度,明确责任,也要完善考核,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搞花架子、做表面文章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作法。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落实”的原则,继续做好责任分解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各项要求,真正做到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指导到位、监督到位、追究到位。以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为重点,认真抓好责任制向基层科队站所和乡村两级的延伸。要认真落实责任制报告制度,将执行责任制情况定期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今年是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第五年,适当的时候,将召开全市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会议,总结情况,交流经验,推动责任制的进一步落实。

各级纪委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各项职责,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一要当好党委的参谋。认真研究分析新时期反腐败工作的形势和规律,加强调查研究,善于发现影响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按照中央的部署和市委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提出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思路和阶段性目标,为党委决策提供依据。二要抓好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的分解和落实。对自己牵头负责的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并协调其他牵头部门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通过建立健全有效的责任机制和工作机制,调动各职能部门的积极性,真正形成反腐败工作的整体合力。三要切实抓好监督检查工作。协助党委、政府对所属职能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努力完善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确保反腐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适应新形势,完成新任务,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转变思想观念,改进工作方法,提高人员素质,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敢于坚持原则、秉公执纪、无私无畏、刚直不阿、甘于奉献、勇于创新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理论学习,特别是党的十六大报告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提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增强反腐败斗争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感。要针对人员变动较大和年轻干部增加较快的情况,积极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改进培训的方式方法,增加经济、金融、法律、科技、管理等现代知识的内容,改善知识结构,拓宽工作思路。纪检监察干部处在反腐败斗争的第一线,必须不断提高抵御腐蚀的能力。要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肃工作纪律特别是办案纪律。要加强和改进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的职能作用。积极开拓干部交流渠道。既要从司法、金融、经济管理部门吸收优秀专业人才,也要把纪检监察部门的优秀人才推荐出去,努力形成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继续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职责,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和爱护纪检监察干部,建立有效保护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责的机制。

同志们,完成××年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对维护首都政治稳定,促进经济发展至关重要。我们要坚决按照中央纪委的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为首都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新的贡献。

在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本站点击数:更新时间: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部署,正确认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认真总结××年工作,研究提出××年任务,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加快首都经济体制改革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政治保证。市委、市政府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刘淇同志将作重要讲话。中纪委副书记马马文同志也将作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切实成效

市委、市政府一向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刘淇同志明确提出,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首都各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并代表市委常委会全体成员郑重表示要以身作则,严格执行中央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全体党员干部和全市人民的监督。岐山同志在政府廉政建设汇报会上强调,要以对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快建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共同努力,依靠广大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把反对和防止腐败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紧紧围绕优化环境、促进发展,狠抓反腐倡廉任务的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全市人民万众一心抗击非典的关键时刻,积极主动投入抗非典斗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政令畅通。市纪委、监察局及时下发了《关于严明纪律确保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顺利进行的紧急通知》,明确提出了条纪律规定。为了加强财政专项资金和社会捐赠款物使用的管理监督,提出了项具体要求。对个别临危退缩、擅离职守的党员干部进行了严肃查处,党纪处理人,政纪处理人,组织处理人,追究领导责任人,有力地保证了抗非典斗争的顺利进行。

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内容,努力推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加强勤政廉政建设。对违法行政、效率低下、以权谋私等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效能监察和廉政监察,严肃查处滥用职权、执法扰民等违纪违法行为。针对城市建设用地和建筑市场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赈灾款物、社保基金、国债资金的管理使用,重点进行专项执法监察。对因官僚主义、失职渎职给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造成重大损失的名责任者进行了责任追究。

积极推行全程办事代理制,进一步完善“一站式”办公。在市委、市政府的直接指导下,及时总结推广了怀柔区实施全程办事代理制的经验。按照“一口受理、全程代办、内部运作、按期办结”的要求,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增强透明度,大大方便了群众和企业办事。以清理“六乱”为重点,对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乱培训、乱签责任书等问题进行认真清理,共合并年检事项项,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清理各种培训项,废除了项责任书,为企业发展创造了宽松环境。

(二)领导干部从政行为进一步规范。坚持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和宣传部门共同努力,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继续深入。在系统总结近年来先进人物事迹的基础上,汇编出版了《做人民满意的公仆》和《共产党员的人生追求》两部教材,制作了《警钟长鸣》教育片,推出了《洗礼》等一批优秀宣传精品。通过领导干部讲党课、与新闻出版部门联合开辟专栏及民主生活会等多种方式,弘扬正气,反对歪风,进一步坚定了广大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围绕中纪委二次全会提出的项廉洁自律工作,广泛开展了“回查”活动。依照“廉政准则”和其它廉洁自律规定,市纪委主要领导与名区县、委办局新任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了廉政谈话。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诫勉谈话、警示谈话和任职廉政谈话人,其中局级干部人,处级干部人。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专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制度,职务消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通过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不断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接受监督的意识,从政行为进一步规范,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思想和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谋大事、图发展、干实事的风气进一步形成。

三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不断加大。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件(次),查处案件件,新立案件,结案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其中局级人,处级人,科级人。通过执纪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亿元。在办案工作中,坚持正确处理惩治与保护的关系,严格把握政策,支持和保护勇于改革、大胆创新、敢于负责的党员干部。坚决查处了隆达轻工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兼白菊电器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刘启超等一批腐败分子。针对国有企业境外投资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提出了加强境外企业监督的建议。通过深入剖析蔡季良、李化学两个典型案例,提出了建立国有企业反腐倡廉的个长效机制。

四纠风工作持续深入。治理中小学乱收费的力度明显加强。市、区两级共组织个检查组对所学校进行专项检查,清退违规收费多万元,处理相关责任人员多名。全市集中招标采购医用器材及药品达亿元,有效降低了虚高价格。通过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幅度达以上。清理拖欠征用农村集体土地补偿款亿元。治理报刊征订发行工作成效显著,通过合并、停办等多种形式整顿各类期刊种。治理公路“三乱”的成果继续巩固,文明样板路总里程达到公里。严肃查处农村土地征占、城市危旧房改造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件,处理相关责任人员名。在行风评议工作中,充分发挥特约监察员的作用,评议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高。

(五)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取得新进展。行政审批、财政管理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继续深化。在大力精简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加强对程序性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固定资产投资审批环节显著减少。全市市一级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部门预算,区县试点正在推开。“收支两条线”规定进一步落实,国库集中支付和预算外资金收缴范围逐步扩大,加强了对党政机关大额度资金使用的监督。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步伐明显加快。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民主评议、任前公示、考核考察预告制度逐步规范,党政正职拟任人选由上级党委常委会提名、全委会审议、无记名投票的试点工作进展顺利。

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四项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全年完成金额亿元,节约资金亿元。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采用封闭式评标管理,共完成招投标项目项,降低造价。全年土地入市公顷,已公开出让公顷,总成交价亿元。产权交易市场进一步规范,完成交易额亿元。各级政府及办事部门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用事业单位,也实行了办事公开。国有及控股企业厂务公开的建制率达到,司法、警务公开和校务公开进展顺利,村务公开不断深化,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

在全市基本建设领域实施“阳光工程”。对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政府融资、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建设工程,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内部重大的基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特别是奥运场馆及配套设施的建设,从立项审批到交付验收,实行“十公开”、“十不准”。严格规范重点工程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以及政府有关部门的业务行为,为确保建设工程规范、高效、廉洁、优质提供了重要保证。

(六)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继续深化。市委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西城区等个单位的经验。市政府专门听取落实责任制的情况汇报,对牵头部门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按照“五个亲自”、“三个抓好”、“三个必须”和“两个确保”的要求,进一步落实责任主体到位和工作向基层延伸。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一把手的责任意识不断增强,任务分解更加明确,检查考核制度进一步规范,责任追究力度明显加大。全年共处理责任追究案件件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人,组织处理人,其他处理人。

纵观全市改革发展的大好形势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可以肯定地说,我市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腐败分子只是极少数。但也要清醒地看到,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依然存在,反腐败斗争的形势还比较严峻。有些地区和部门违反纪律的问题比较严重,重大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一些部门和单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还不够到位,反腐倡廉的工作任务不够落实;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还存在着薄弱环节;损害基层群众利益的现象仍然存在;在优化发展环境上,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能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实践

当前,首都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化,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在加快改革发展的新形势下,做好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最根本的是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来统领,牢牢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坚持把反腐败工作置于第一要务之中,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十六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决定,对深化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行了全面部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市委九届六次全会提出的“创新体制、调整结构、优化环境、全面发展”的总体要求,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严明纪律,及时为改革和发展排除各种干扰和障碍,切实做到思想跟得上、工作贴得紧、任务抓得实。“跟得上”就是要时刻关注首都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大局,及时发现和解决党风政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牢牢把握反腐败工作的主动权。“贴得紧”就是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自觉融入经济体制改革的新实践,把惩治和预防腐败寓于各项重要改革措施之中,积极探索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新途径。“抓得实”就是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重实际、说实话、务实事、求实效,保证抓一项成一项,干一件成一件,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出贡献。

【第3篇】第十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工作报告

我代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回顾总结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的任务。党中央对这次会议十分重视,中央政治局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专门审议了这个报告,在京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

的同志将出席会议,胡锦涛同志将发表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回顾

是不平凡的一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环境,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胜利召开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隆重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继续保持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进一步巩固了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取得了新的伟大成就。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多次研究反腐倡廉工作。胡锦涛同志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就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发表了重要讲话,并多次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国务院召开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温家宝同志对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作出明确部署。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对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向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措施更加有力,取得新的明显成效,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保证。

(一)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不断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以来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全年的工作安排,认真抓好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闭幕后,中央纪委随即召开了第四次全会,就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及时作出部署。广大党员干部通过学习、理解执政党建设的基本经验,以及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重要举措,进一步增强了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全面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明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制,建立检查工作机制,整体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各项工作,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取得新的进展。

(三)大力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把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制定并认真落实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具体措施,解决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促进了党的作风建设的加强,带动了政风、民风的进一步好转。比如,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改进公务接待等文件精神,取得显著成效。各地区各部门通过财政预算压缩出国(境)、车辆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等3项经费158.06亿元;全国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人次数和经费数与近3年平均数相比分别下降了49.0%、45.5%和37.6%。

站,进一步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加强案件剖析,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进一步发挥。

(五)认真解决一批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认真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问题,全国共有27343名干部主动上缴收受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到国(境)外定居等规定和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严肃处理领导干部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资产重组项目等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问题。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宣传,开展“扬正气,促和谐”全国优秀廉政公益广告展播等活动,廉政文化建设深入推进。

(六)坚决纠正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纠正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和征收征用中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治理涉农乱收费、乱罚款和集资摊派问题,减轻农民负担6.7亿元。继续深入治理教育收费中的突出问题。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以政府为主导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进展。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和救灾救济资金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开展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涉及的收费项目清理规范工作,全国已有13个省全部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专项治理工作不断深化。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成效明显。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继续深化。治理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突出问题取得积极进展。依法查处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力度不断加大。

(七)研究制定了一批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基础性法规和制度建设,制定《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研究修订《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法规文件。积极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化建设,研究起草纪律检查机关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条例、申诉工作条例等法规制度。召开全国纪委书记座谈会,就抓好法规制度落实、推进法规制度建设作出部署。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开展调研,制定实施了一大批制度和措施,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不断向前推进。

(九)加强监督制约,促进了权力的规范运行。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开展党内询问和质询的制度,积极开展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提出罢免或撤换要求处理办法试点工作。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深入推进。中央巡视组对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8家中央金融机构和企业开展了巡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部分中央国家机关、中央企业也开展了巡视。建立健全巡视成果运用和督办等制度,巡视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认真开展了党务公开工作,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业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力度不断加大,政府系统廉政勤政建设进一步加强。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有关规定,对7036名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

(十)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取得新成效。坚持把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作为一项基础工程来抓。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突出实践特色,深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促进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的提高。开展向王瑛同志等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活动。推进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的改革创新,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对全国近2000名县纪委书记进行集中培训。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贯彻《关于加强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若干意见》。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得到加强,对非派驻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的工作加强指导。中央纪委常委会高度重视自身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发展了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团结和谐的良好局面。

一年来,按照落实“两项重点任务”、推进“五个一批”工作、夯实“一项基础工程”的工作部署,反腐倡廉建设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取得新的进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始终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和部署,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时跟进,加强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有效防范腐败问题的发生;注重用系统的思维、统筹的观念、科学的方法研究和部署工作,在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对舆情的收集和研判,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密切关注反腐败斗争中的新趋势、新动向,注重以改革的精神和创新的思路推动工作深入开展;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对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不断提高干部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仍存在不少问题,特别是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一些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脱离群众,作风飘浮,奢侈浪费,享乐主义严重;一些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谋取非法利益问题突出,尤其是高级干部腐败案件时有发生,社会影响恶劣;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大案要案频发,窝案、串案、案中案增多;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有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落实不够。纪检监察工作还存在着薄弱环节。我们一定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和人民的期望,增强忧患意识,坚定信心和决心,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水平,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

二、的主要工作任务

是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确保“十一五”规划顺利完成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要一年。在新的一年,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工作,对于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今年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抓紧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狠抓落实,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保证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领导,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四中全会文件,深刻领会精神实质,进一步明确任务要求。要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央关于《决定》重要举措分工方案,抓好分工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的落实。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对于牵头抓的工作,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抓紧制定贯彻落实方案,建立相关制度,出台具体措施,抓好工作落实;对于协助抓的工作,要切实加强沟通和配合,积极主动地完成承担的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促进《决定》部署任务的落实。

加强对中央关于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要按照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中央关于宏观调控、结构调整、自主创新、“三农”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规范和节约用地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搞好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监督检查。总结借鉴“廉洁奥运”的成功经验,加强对中央关于“廉洁办世博”、“廉洁办亚运”要求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中央关于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整合监督资源,突出工作重点,通过发现问题和督促整改,增强实效,不断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健全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以及纪律保障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做到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不动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执行政治纪律,严禁公开发表或散布同中央的决定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论,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二)抓紧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反腐倡廉建设新要求新举措,既要整体推进,又要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当前,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1.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和整治消极腐败现象。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决不让任何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惩处。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厉惩处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深入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在坚决惩处受贿行为的同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有行贿记录的单位和个人,在市场准入、经营资质、贷款审批、投标资格等方面加以严格限制;依法查处中资企业在国(境)外的商业贿赂行为以及国(境)外经济组织在我国内地的商业贿赂行为。严肃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对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地方和单位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严肃查办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完善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内部制约监督机制。严格执行有关依纪依法办案和安全文明办案的规定。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完善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进一步发挥查办案件惩戒和治本功能。

2.认真落实并抓紧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的重要举措,反映了群众的热切期望。要修订完善《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领导干部要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要加强监督检查,对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要严肃处理。健全相关制度规定,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管理。

4.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和“小金库”等专项治理工作。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全面排查工程建设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建设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对典型的案件集中公布。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以及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中围标串标,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等问题。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物资采购以及土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等制度。建立健全重大工程监督机制。加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力度,并向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延伸,坚决切断“小金库”的资金来源,完善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金融、司法等领域专项治理工作。

5.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工作。推行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是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的基本要求。要制定《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在党的基层组织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公布党内信息,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加强党务公开工作联系点建设,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监督检查、考核评价、激励惩处、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提高党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加强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逐步推进党的地方组织党务公开。

6.拓宽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工作渠道,加强反腐倡廉舆情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互联网是反映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是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渠道。要落实和完善人民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有关规定,健全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发挥群众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积极作用。要注重对反腐倡廉舆情网络信息的收集、分析和研判,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对网络舆论热点问题及时作出回应,对重大案件适时公布信息。加强正面引导,积极探索利用互联网等传播手段开展反腐倡廉宣传的新途径,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这些工作是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的重要内容,也是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建设的迫切愿望。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下大气力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三)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的改进,促进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好转。

切实加强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加大对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整顿力度。坚决纠正脱离群众的不良风气,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定期下访、及时阅处群众来信,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反馈、限时办结。大力整治文风会风,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和范围,严格控制会议数量、经费、规模。坚决纠正违背求真务实精神的现象,健全促进科学发展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加大治懒治庸力度,坚决制止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对作风飘浮、敷衍塞责引发重大事件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的,必须严肃追究责任。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把党性分析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决反对上下级和干部之间逢迎讨好、相互吹捧的庸俗作风,不断增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和实效性。各级纪委要加强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引导领导干部保持高尚情操和良好作风,及时发现和纠正少数领导干部在社会交往、休闲娱乐、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项基金和专项资金监管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加强对征地拆迁行为的监管,督促落实被征地农民补偿费用和安置措施,完善相关社会保障机制。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行为,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集中整治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严肃查处环境保护方面的违纪违法行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力度。进一步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和救灾救济资金以及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大额资金的实时监控。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治理各种加重企业负担的问题。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诚信建设,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公共服务行业的服务和收费行为,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的成果。

扎实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要高度重视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认真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落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规定,规范职务消费;制定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完善国有企业权力运行制衡约束机制;加强对企业重要经营领域和关键管理环节的监督,不断深化企业效能监察工作。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解决虚报浮夸、与民争利等问题,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加强高等学校、公用事业单位、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探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途径和方法。

(四)强化教育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促使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深入开展岗位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加强对廉政勤政先进典型的宣传,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制定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意见,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

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问题,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严格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抓紧完善配套制度。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巡视工作。中央巡视组要在开展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巡视的同时,继续有选择有重点地对中央金融单位和国有重要骨干企业进行巡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巡视组要继续把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作为巡视重点,有选择地开展对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国有企业和高等学校的巡视。健全巡视工作领导机制,选好配强巡视干部,加强巡视成果运用。继续加强对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财政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审计。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认真执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廉政勤政、选人用人等方面工作情况的规定。深化政务公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深化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业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进一步畅通公开渠道。加强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绩效管理制等制度,促进廉政勤政和依法行政。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发挥好新闻舆论监督作用,增强监督合力。

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即将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违反规定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或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邀请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督促有关部门完善领导干部住房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纠正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在集资建房、低价购房、多占住房等方面的违规违纪行为。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的从业行为,不得违反规定在企业和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单位领取报酬。规范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准入制度,加强对其资金管理。

(五)深入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进一步做好治本抓源头工作

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通过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努力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新突破,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制度建设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是推动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的重要保证。要以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为重点,加强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加强反腐倡廉立法工作,加强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建设,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对现有法规制度要及时清理,过时的要废止,有缺陷的要适时修订完善,需要细化的要尽快制定实施细则,需要制定配套制度的要抓紧制定。认真总结基层创造的经验,推广一批群众关注、切实可行的制度。要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抓好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完善执纪执法保障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反制度的行为,提高制度执行力,维护制度权威性。

三、以奋发进取精神和求真务实作风,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

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艰巨繁重,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锐意进取、真抓实干,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一)保持良好精神状态,努力把反腐倡廉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创新意识,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要认清形势、把握大局,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准确把握世情、国情、党情的新变化,正确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既充分看到反腐倡廉建设已经取得的显著成效,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又清醒看到当前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形势,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激励斗志、坚定决心,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前进。要深入调研、把握规律,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深入基层,注重实践,认真研究反腐倡廉建设深层次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新鲜经验和有效做法,不断深化对反腐倡廉建设特点规律的认识,使反腐倡廉工作更加符合实际、更加富有成效。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推动反腐倡廉工作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坚持科学理论指导,切实提高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能力,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理念思路、方式方法和体制机制制度创新,不断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紧密结合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实践,积极探索运用管理学、组织学、心理学等现代科学方法和信息网络等现代科技手段,推动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二)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形成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合力。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并自觉承担起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协调各方力量,推动工作落实。要适时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及时掌握和全面分析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责任制报告制度,将执行责任制情况定期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党委和政府各工作部门要共同配合搞好反腐倡廉工作,紧密结合业务工作,抓好所承担的反腐倡廉任务的落实,抓好本部门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立健全反腐败协调机制和相关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部门之间经常通报情况、交换意见,做到密切配合、优势互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加强对工作部署特别是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三)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为完成全年各项任务提供组织保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巩固和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认真总结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的成效和经验,建立加强自身建设的长效机制,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能力建设。着眼建设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把思想理论建设放在首位,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立健全学习制度,拓宽学习领域,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切实增强学习效果;强化实践锻炼,努力掌握和运用纪检监察工作所需要的新思想、新知识、新经验,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水平。要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配备,注重从基层选拔优秀干部充实领导班子,增强班子整体功能和合力;完善领导班子工作机制、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提高运用民主方法形成共识、开展工作的本领;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定期务虚制度,加强对纪检监察重大问题调查研究。深化纪检监察机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继续加大轮岗、挂职、交流力度,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纪检监察专业化水平。完善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加强非派驻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探索充分发挥乡镇纪律检查职能作用的有效办法;加强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纪检监察组织建设。要切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解决自身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在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方面发挥表率作用。坚持从严管干部、从严带队伍,强化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和制度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督促干部秉公用权、严格自律。对存在的苗头性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对不适合在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要坚决调离,对违纪违法的要严肃查处。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接受监督意识,主动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秉公执纪,勤奋工作,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恪尽职守、清正廉洁,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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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县纪委在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巧家县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八届五次全会、市纪委二届五次全会和县委十届十二次全会的部署,总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

一、主要工作回顾

是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改革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一年。县委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四次召开常委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大问题,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县纪委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为加快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一)教育宣传形式多样,干部勤政廉政意识显著增强。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订购报刊、影像资料供乡镇、部门集中学习,教育党员干部3000余人次,进一步增强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以重大典型案件为反面教材,组织全县乡科级领导干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并在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大会上通报了县内几起严重违纪案件。坚持每季度向科级领导干部发一封公开信,每月发一条廉政手机短信,提醒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全力抓好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活动,廉政文化在全县各行业、各领域深入开展。

(二)监督检查措施有力,保障政令畅通力度更加到位。县纪委紧贴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对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党的纪律,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县委“扩内需、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对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进行监督检查,严防挪用、挤占、拖延拨付项目资金等行为,着力解决项目资金滞留、实施进度慢等问题。加强对责任政府、阳光政府等四项制度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行政决策不落实,执行不力的严格进行问责。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重点对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及“一卡(折)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重要岗位、重要领域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全县357名乡科级领导干部接受述职述廉,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谈话68人,领导干部诫勉谈话4人。认真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明确各项经费支出压缩、降低、削减的具体指标,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作风转变强势推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更加深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六个着力”、“四个大兴”的要求,组织开展了“个人形象一面旗、工作热情一团火、谋事布局一盘棋”和“加强作风建设、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活动,督促全县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努力解决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领导在岗情况的监督,切实防止干部走读现象。年初制定下发了《巧家县党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以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认真开展“六查六看”,严格实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各级领导班子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着力查找和解决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

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16项涉及金额11.706万元。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按工作进度开展督查,实行重点工作督办制度、工作进展情况定期汇报和督办制、重大问题和紧急情况及时报告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六)加强监察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更加有效。紧紧围绕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加强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加强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的监管,认真清理和查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等经济活动谋取私利的问题。修改完善《巧家县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办法》,加强对房地产开发等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对50万元以上的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了全程监督,共签订“建设工程廉政合同”30余份,涉及金额5000余万元。加强对政府采购监管,深入贯彻落实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平庸无为的25名干部进行了问责,其中科级干部7人,一般干部18人。在农业、劳动保障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连的部门开展了行风评议。

过去的一年,在县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更加自觉地把反腐倡廉建设融入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更加自觉地全面落实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更加自觉地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对中央、省、市、县的重大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及时研究思路和措施,紧紧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入调研、把握规律,重点推进,以思想政治建设和能力建设为基础,以加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建设为重点,全面提升队伍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增强了全县反腐倡廉建设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大家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少数党员干部党性锻炼和作风养成的自觉性不高,个别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以权谋私、奢侈浪费等违纪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一些基层干部作风不实、办事不公、作风粗暴。纪检监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我们必须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把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纵深发展。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加大对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要加强对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要加强对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做到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党的集中统一。要继续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县扩大内需、调整结构、自主创新、改善民生、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大对在建项目和续建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督促相关部门限期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按时完工;重点对已批准但尚未开工项目的督查,抓住机遇,及早开工建设;重点督促各有关部门分解和落实责任,储备一批正在做前期准备工作的建设项目;重点抓好财政支出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完成全年财政收入目标任务。要加大对新农村建设、新农保制度、新农合制度等惠及民生的政策措施落实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政策取得实效,群众普遍满意。要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县重大决策部

署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制度、专项督查制度和纪律保障机制,把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和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结合起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政令畅通。要加强对县委十届十二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好“为民、务实、清廉”六字要求。认真落实“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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