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坚持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专题讨论会 坚守纪律底线树立清风正气心得体会【精品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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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坚持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专题讨论会 坚守纪律底线树立清风正气心得体会【精品多篇】

坚持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专题讨论会 严守纪律底线发言稿 篇一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落实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实现依规依纪治党,切实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准则》和《条例》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准则》以“四个必须”重申了党的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高尚道德情操等原则要求;围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对全体党员提出“四条规范”;围绕廉洁从政,从公仆本色、权力行使、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要求更高的“四条规范”。这“四个必须”和“八条规范”紧扣廉洁自律主题,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标准,为8700多万党员树立了道德“高线”,成为向全体党员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条例》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个方面,对党员干部的行为进行规范,作出了明确的处分规定。《准则》和《条例》一正一负,一高一低,相得益彰,成为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抓手。

道德是内在的规范,纪律是外在的约束。《准则》侧重进行正面倡导,《条例》侧重开列负面清单,进一步明确党组织和党员的行为边界和行为禁区。《准则》和《条例》坚持了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的有机统一,坚持了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坚持了自律与他律相补充,为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修身克己、为政用权提出了明确要求。

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

一要严以律己,慎独慎微。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从小处着眼,时刻对照党性修养高标准,切实把《准则》和《条例》的每一项要求、每一条规定执行到位,自觉用党纪党规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慎勿触碰纪律底线,及时发现、坚决纠正一切不符合《准则》和《条例》的行为,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牢固树立起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情操和严明纪律观念。

二要强化监督,建章立制。各级党委(党组)要坚持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相结合,使党纪党规成为不可逾越的“高压线”、遵守纪律成为党员干部的修养和习惯,对那些贯彻不力、执行不严的问题和现象进行及时批评、坚决纠正、严肃问责,以学习贯彻两项法规为契机,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三要做好结合,统筹推进。将贯彻落实好《条例》和《准则》与深入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坚持持问题导向,边查边改、立行立改,不断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使党员干部始终不忘宗旨、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永葆共产党人的青春。

坚守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集合5 篇二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和《条例》)坚持立德立规并举、自律他律结合、高线底线呼应,把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转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体现了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的科学理念,更加有利于促使党员干部由“不敢腐”向“不能腐”“不想腐”转变。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关键在于牢牢把握依规治党、德法相依的深刻内涵,以严与实的精神推动职责归位和执纪问责。

一是提升道德境界。纪律不是万能的。全面从严治党,不仅要立规惩恶,更要立德向善,让道德自律成为制度他律的重要补充。道德是内心的纪律,纪律是成文的道德,纪律只有运行在道德认同的轨道上,才能得到自觉遵守。《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面向全体党员确立“四个必须”“八条规范”的道德高标准,给出立德向善的“正面清单”,看得见、摸得着、够得到。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始终擎起信仰的火炬、补足精神的钙质,做到公私分明、崇廉拒腐、艰苦朴素、吃苦在前,用好手中权力,培育良好家风,塑造廉洁形象,向《准则》确立的高标准迈进;必须不断改造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着力做好党员拒腐防变的“主观工作”,把党的理想信念宗旨立起来、挺起来,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

二是增强纪律意识。《条例》开列“负面清单”,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重在立规,划出了一目了然的行为底线,能不能守住这条底线,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考验。因此,必须切实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和领悟,哪些事情能做、哪些事情不能做,心中要有数、界限要分明;必须坚持慎始慎独慎微,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不折不扣地遵守党纪,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不越雷池,永远守好第一道防线,就像刘少奇同志在《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中讲的那样,“即使独立工作、无人监督、有做各种坏事的可能的时候,也不做任何坏事”,使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是强化履职担责。贯彻《准则》和《条例》,首先要明确谁负责、谁监督、谁执行,这就需要我们认真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各级党委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解决好不想抓、不会抓、不敢抓的问题,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常研究、常部署,抓具体、具体抓,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各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构,要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从大量的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协助同级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下级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集中精力抓好执纪监督主业,真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当前,重点是以《准则》和《条例》为遵循,逐级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细则,列明责任清单,确保责任明确不漏项、贯彻执行有保障。

四是坚持严抓严管。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为监督什么、如何执纪提供了一把标尺。必须把严的标准融入到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之中,安装党风廉政建设的“电子眼”,发挥组织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推进党务厂务公开,公布重大事项和权力清单,实现监督内容全覆盖、监督对象有重点、廉政风险可防控。必须坚持抓早抓小,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性地咬咬耳朵、扯扯袖子,小毛病轻处分,大问题重处理,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现“惩处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的转变,实现“以法律为底线”向“以纪律为标尺”的转变。

知易行难,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作。在这个过程中,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以高于普通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始终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心态,吸取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谨慎用好手中的权力和影响力,切实管好身边的同志和亲属,将守纪律讲规矩贯穿工作始终。这样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践行《准则》《条例》就会在企业内部蔚然成风,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就能真正落到实处。

坚守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心得体会坚守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部队

坚持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专题讨论会 严守纪律底线发言稿 篇三

7月7日上午,根据全市“两学一做”安排,市委书记周联清结合学习贯彻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坚守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专题,为市委办第一党支部全体党员上了一堂精彩、生动的党课。市委、秘书长郑春洪一同参加。

周联清强调,“七一”重要讲话,以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主题,明确提出面向未来、面对挑战必须牢牢把握的八个方面重要要求,是指引我们党奋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纲领性文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是全市上下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市委的“前哨”和“后院”,市委办公室更要走在前、学在前、做在前,带头抓好学习贯彻落实。要把学习“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市委办公室具体工作结合起来,按照“五个坚持”的要求,在“讲政治、敢担当、能奉献、勤学习、守规矩”等方面当表率、作示范,努力把市委办公室打造成模范机关。

周联清指出,要对党绝对忠诚。把绝对忠诚作为做好党办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作为党办队伍的首要政治本色,作为党办党员干部的首要政治品格,任何时候都不含糊。要把对党绝对忠诚体现在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在大是大非、小事小节面前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要把对党绝对忠诚体现在坚定理想信念上,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使对党忠诚有更加牢靠的基础。要把对党绝对忠诚体现在岗位职责上,以强烈的政治责任和极端负责的态度,做好本职工作,在落实好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中体现忠诚。

周联清指出,要敢于负责担当。要融入大局,牢固树立高度自觉的大局意识,把工作放到市委的大局中去思考、去定位、去研究,围绕大局做好以文辅政,围绕大局强化督办落实,围绕大局搞好服务保障。要敢于担当,强化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责任担当,善于研究问题,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解决问题。要尽心尽责,讲究实效、优化流程,主动作为、放开手脚,推动“三服务”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周联清指出,要严守纪律底线。牢牢把握廉洁自律底线,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做遵规守纪的示范者。要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自觉按程序、按制度办文办会办事,守住思想防线和行为底线。要严格自我约束、自我克制,防微杜渐、洁身自好,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树立好市委办党员干部的对外形象。要强化保密意识,自觉养成保密的习惯,健全完善保密工作的规章制度。

周联清指出,要培养高尚情操。要养成良好习惯,坚持在读书学习中坚定理想信念、锤炼道德操守、提升思想境界,努力成为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要保持身心健康,坚持无怨无悔的奉献精神,拥有宽广的胸襟,正确认识苦与乐、得与失的关系,不斤斤计较,不患得患失。要兼顾工作与家庭,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家庭的关系,争取家人的理解与支持。同时,希望市委办公室要加强对干部的关心关怀,为大家学习、工作、生活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

坚持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专题讨论会 坚守纪律底线树立清风正气心得体会 篇四

纪律是党的生命,是管党治党的重器。中共中央颁布实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坚持纪严于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这是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在党长期执政和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实现依规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

一、修订《条例》的重大意义

《条例》是我们党依规管党治党重要经验的深刻总结。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把纪律当成自己的生命线,以纪律立党、纪律兴党、纪律强党。党的以来,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铁腕正风、肃纪、反腐,突出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注意党纪与国法有效衔接。新修订的《条例》,把这些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总结提炼出来,转化为纪律要求,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

《条例》彰显了我们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条例》的修订,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全体党员为规范对象,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当前党员队伍中存在的“宽、软、松”问题,构建“严、硬、紧”的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彰显了党中央主动适应新形势不断改进制度设计的坚强决心和改革创新精神,体现了我们党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执政理念。

《条例》体现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的新要求。这次新修订的《条例》将20xx年通过的纪律处分条例所罗列的诸多纪律,浓缩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和生活纪律六大纪律,突出纪律的重要性,使纪律和规矩更加清晰地呈现出来。

二、新《条例》的深刻内涵和鲜明特色

坚持党纪严于国法。按照纪法分开的修订原则,新《条例》删除原《条例》178条中79条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条款。在总则中重申党组织和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分则中规定,凡是党员被依法逮捕的,都应中止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凡是党员干部违法犯罪,除过失犯罪外,一律要受到党纪处分。这表明党员既要守法更要遵纪,不仅严格区分纪律与法律,实现党纪与国法的有效衔接,也能有效防止纪委和司法部门工作交叉重复等问题的出现。

突出政党和党纪特色。党章是修订《条例》的基本遵循。新《条例》总则和各章各条都具体体现了党章的各项要求,把党章和其他主要党内法规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要求细化,明确规定违反党章就要依规给予相应党纪处分。将原来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为主的10类违纪行为,整合规范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6类,构建了党的纪律体系,鲜明地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先进性本质和纯洁性要求。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新《条例》针对现阶段违纪问题的突出表现,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把政治纪律列为六大纪律之首,通过抓住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个纲,把严肃其他纪律带动起来;对反对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行为作出处分规定,特别增加拉帮结派、对抗组织等违纪条款,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和党的集中统一。这是党的纪律建设日渐成熟、更加自信的真实表现,也是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推进、不断深化的关键所在。

划出不可触碰的“底线”。以问题为导向,新《条例》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权权交易、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利,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强迫命令、办事不公、侵害群众民主权利,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工作失职,生活奢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违纪条款,从而厘清了一份负面清单。

体现正风反腐最新成果。新《条例》将党的以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方面实践成果有效固化,转化为纪律条文并上升到党内法规保障层面,使继续遏制“四风”问题蔓延“有规可依”。同时,对反腐败斗争中出现的新问题,增加了权权交易、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利等违纪条款;对破坏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行为,新增了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等违纪条款,用纪律保障党的宗旨的践行。

三、贯彻新《条例》的关键环节

严格责任落实。党章第37条规定:“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各级党委要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切实担负主体责任,当好纪律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把贯彻执行《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常态长效工作,真正把纪律严起来、切实执行到位。各级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担负好协助党委加强纪律建设的职责,抓好监督执纪问责这个主业,真正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自觉遵守纪律,敢于负责、勇于较真,同一切违反纪律行为作斗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突出执纪刚性。立规易,执行难。要把《条例》每一项要求、每一条规定执行到位,绝不能让其成为“橡皮泥”、“稻草人”。坚持铁的标准,对违规违纪的现象和行为,要严肃查处,绝不留“暗门”、开“天窗”,做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党纪面前人人平等,做到遵守党纪没有特权、执行党纪没有例外,绝不搞下不为例、有情可原、法不责众,真正让《条例》贯彻落实有力度、有权威、有实效。

二是把政治纪律突出出来,以最严标准强化党员干部政治意识,严明政治纪律,始终做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是强化日常管理,把《条例》融入干部管理之中,一旦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予以提醒告诫、批评教育,使其悬崖勒马,让党纪的约束力量得到充分释放。

加强学习教育。各级党委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纪律教育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把学习《条例》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校教学课程和党员教育培训内容,采用学习研讨、解读评论、案例剖析、警示教育等方式,加强宣传教育,唤醒党员干部的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良好氛围。广大党员干部要对《条例》学深悟透、融汇贯通,把握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坚持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专题讨论会 严守纪律底线发言稿 篇五

党的以来,以习总书记为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增强全党纪律性作出新部署和新要求。在xx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对遵守政治规矩进行了全面阐释,并提出五个必须的重点要求。新形势下,党中央强调守纪律、讲规矩,切中了时弊,抓住了根本,有着很强的现实针对性,不仅对进一步从严治党和深化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指明了方向,对于强化党建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对于一个党员,纪律是高压线;对于一个政党,纪律是生命线。对于我们每一位党员来说,纪律和规矩就是行为的底线,它是一个硬约束。党的纪律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六大类纪律。每个党员在入党誓词中,都庄严承诺过遵守党的纪律,谁破了这个底线,谁就要受到纪律的追究与处罚。

坚守底线,要持之以恒,时时事事不可松懈。社会的诱惑太多,稍不注意就会一失足成千古恨。这方面的教训非常深刻,必须引以为戒。邓小平同志曾说过,“我们这么大一个国家,怎样才能团结起来、组织起来呢?一靠理想,二靠纪律。”对一个拥有8800多万党员、在一个13亿人口大国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尤须严明纪律、严守规矩。只有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努力在全党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才能保证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统一步调、令行禁止,才能将我们的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在工作生活中我们每一位党员都应心存敬畏,就是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就是从严要求自己,慎言慎行。一个人一旦没有就了敬畏之心,就敢罔顾党纪国法,把自己摆在“特权”位置,做一名“特殊人员”,就敢越“雷池”、闯“红灯”、踩“底线”,肆无忌惮、为所欲为。一些官员之所以跌倒在权力、金钱等关隘上,就是因为失去了敬畏意识,心存侥幸,胆大妄为,最终一失足成千古恨,追悔莫及。

作为一名电力职工我认为坚守纪律底线,就是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以国家和公司利益为中心,坚持组织原则,照章办事,找准位置,帮忙不添乱,简单地说就比如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等等这些最基础的纪律,我们每天都应该遵守并做到,并更加严格的要求自己。在工作中一定要认真学习和遵守规章制度,明晰工作流程和工作权限,保证日常工作的顺利和高效,减少和避免工作的错误性。从日常的每一言每一行做起,遵守公司纪律,服从部门安排,踏踏实实做好本职工作,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做人习惯,为公司的发展尽一份绵薄之力。严格按照“五个坚持”的要求,在“讲政治、敢担当、能奉献、勤学习、守规矩”等方面当表率、作示范,努力向模范学习。

作为一名党员要培养高尚情操,需要通过“两学一做”的学习教育,努力做到“内外兼修”。在“内”,要提高道德修养和文化涵养,在“外”,要有良好的行为举止和言语,达到 “表里如一”,全面提升。学习《党章》,使我明确党员为人做事的纪律“底线”和道德“高线”,明白了什么该做,什么能做。我要把这些时刻牢记于心,把熟悉和掌握党章党规当作一种自觉、一份责任,准确把握党章党规的目的意义和具体要求,切实把党章党规内化于心。

作为一名党员要培养高尚情操,就要加深对新党章和讲话精神实质的认识,增强个人的是非观、荣辱观,自觉做到坚决拥护党的领导,从思想认知层面对党敬畏,争做一名合格党员;自觉把学习内容嵌入灵魂深处,思想上形成一种自主的学习习惯;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

作为一名党员要培养高尚情操,就要认真践行“两学一做”,要将学习和领会党章党规融入到日常工作中,转化到自觉行动中。工作中,要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行动上躬身践行“两学一做”,将前期学习外化于行,要把学与用结合起来,把思想转化为行动,把理论知识运用到实际当中。按党章党规办事,把党章党规融入到思维习惯之中,进而会转化为行动自觉。

作为一名党员要培养高尚情操,就是要在今后的工作中,时常学习和领会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两学一做”的核心内涵和具体要义,要省自身、知不足,而后改之、慎言、笃行,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爱岗知责、在岗思责、守岗尽责,对待工作要有慢不得的责任心、拖不得的进取心,时刻不忘自己对党应尽的义务和责任,永远听党话跟党走。党员领导干部唯有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才能时刻保持心底的那一份纯净、警觉和定力,让接受纪律和规矩的约束成为一种习惯、一种素养,自觉、自愿地守纪律、讲规矩, 确保自己的所作所为永远在纪律和规矩的范围之内。

坚持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专题讨论会 坚守纪律底线树立清风正气心得体会 篇六

一要加强思想武装。筑牢底线、提升境界,就必须在理论上明白、思想上干净、政治上坚定。做到这一点,就要加强学习,筑牢我们的思想根基。要认真学习党章党纪党规,学习系列重要讲话,原原本本学、反复持久学,做到每学习一次,思考深入一次,认识深化一次,不断净化思想和灵魂。

二要坚定理想信念。信仰就是灵魂,使命高于生命,责任重于泰山,纪律决定一切。要在灵魂深处反躬自省,坚守崇高的理想境界,在理想信念上做愚公不做叶公,决不能对我们所信仰的主义、所追求的事业心口不一。要守住底线,有精神支柱,有精神追求,追求做了多少有意义的事,对社会、对人民做了多大贡献。

三要强化宗旨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党和人民要求,敢于碰硬,敢作敢为,做到“戴着乌纱想事,揣着乌纱干活”。

四要躬身模范践行。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审计别人自己腰杆首先要硬起来,否则就没有资格审计别人,没有资格要求别人。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各个方面都要成为标杆、成为旗帜,发挥引领导向作用。

五要依法履职尽责。要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依法履职尽责,无私无畏,勇于担当,敢于亮剑,同一切腐败行为和违法行为作坚决斗争,敢于并善于揭示不完善的制度和推进改革不到位的问题,为深化改革做出应有贡献。

坚持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专题讨论会 坚守纪律底线树立清风正气心得体会 篇七

无数案例证明,党员“破法”,无不始于“破纪”。党员守住了纪律,就不至于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就是治本。党的以来,系列重要讲话,始终贯穿着从严治党、严明纪律的要求,为管党治党确立了鲜明导向,为修订党纪处分条例指明了方向。

《条例》于1997年试行,经过修订后于20xx年颁布实施,对加强党的建设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随着形势的发展,其中不少条款已不能完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需要。突出问题是:纪法不分,半数以上条款与刑法等国家法律规定重复;对政治纪律规定不突出、不具体,对违反党章、损害党章权威的违纪行为缺乏必要而严肃的责任追究;主要违纪情形针对的是党员领导干部,没有覆盖全体党员。修订《条例》要解决突出问题,体现党纪严于国法、突出党纪特色,使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

尊崇党章,细化纪律。党章是党内根本大法,是管党治党的总章程。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遵循党章,用严明的纪律维护党章,把党章的权威立起来。修订《条例》从全面梳理党→←章开始,把党章和其他主要党内法规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要求细化,明确规定违反党章就要依规给予相应党纪处分。将原来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为主的10类违纪行为,整合规范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6类,使《条例》的内容真正回归党的纪律,为广大党员开列了一份“负面清单”。

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党的全部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管总的。不管违反哪方面的纪律,最终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破坏政治纪律。当前,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政治纪律认识模糊、思想麻木、意识淡漠。加强纪律建设,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第一位。《条例》针对现阶段违纪问题的突出表现,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对反对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增加拉帮结派、对抗组织等违纪条款,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和党的集中统一。

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在全面依法治国、依规治党条件下,原《条例》最突出问题就是纪法不分,仅这一点就凸显了修规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修订《条例》坚持问题导向,做到纪法分开。凡是国家法律已有的内容,就不再重复规定,共去除70余条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在总则中重申党组织和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分则中规定,凡是党员被依法逮捕的,都应中止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凡是党员干部违法犯罪,除过失犯罪外,一律要受到党纪处分,从而实现党纪与国法的衔接。

体现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最新成果。全面从严治党,首先是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破的题,成效有口皆碑,必须驰而不息、坚持巩固深化。《条例》将党的以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方面的要求,转化为纪律条文,体现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不是一阵风。针对反腐败斗争中出现的新问题,增加了权权交易、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利等违纪条款。突出群众纪律,新增了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等违纪条款,对破坏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行为作出处分规定,用纪律保障党的宗旨。

修订后的《条例》适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体现了对依规治党规律认识的深化,实现了纪律建设的与时俱进。《条例》是管党治党的一把戒尺、党员的基本底线和遵循。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底线思维,敬畏纪律,守住底线,防微杜渐,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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