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人大调研报告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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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人大调研报告多篇

【第1篇】关于县乡人大同步换届的调研报告

关于县乡人大同步换届的调研报告

20xx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高票通过了选举法修正案和地方组织法修正案,将乡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由三年改为五年,并要求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同步举行。新形式下的县乡同步换届选举,既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学,也没有既定的模式可遵循,选举情况更为复杂,工作量大,需要认真研究和分析,以增强预见性和主动性。我们通过召开乡镇人大主席专题研讨会、走访基层群众、赴周边县市考察取经等,对县乡人大同步换届开展了专题调研。

一、县乡同步换届选举的主要影响因素

1、城镇化和流动人口的影响。随着我县“小县大城”发展战略的推进,县内周边乡镇农村富余劳动力涌向县城,全县近一半人口集聚在县城,在推动了城镇化进程加快的同时,对换届选举的选民登记工作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我县木制玩具等工业的发展,吸收了大量外省、市、县打工人员,据统计,截止20xx年底,外来流动人口达到17974人。同时,我县也有近7000名的劳动力输出到外省、市、县从事异地开发,这部分流动人口也影响了选民登记。

2、民主意识增强和观念变化的影响。民主政治建设的推进,人大代表的地位日益提高,其发挥的政治作用愈来愈大,增强了人们的民主意识,带来了观念的变化,影响了人大代表的格局。如一些私企老板,在积累了一定的经济基础之后,就追求一定的社会地位,竞选人大代表为他们提供了有效途径,据统计,20xx年选举产生的县人大代表,私企老板占农村代表的比例达到28%。

3、历次选举形成的竞选方式多样化的影响。经过这些年反复选举的锤炼,代表候选人正在成长并随着一次次的选举活动逐步成熟,依法选举从意识走向行动。差额选举的竞选为选民提供了自由选择权利的同时,也为代表候选人发挥作用提供了制度空间,从而带来了竞选方式的多样化。如竞职演说、走访选民、投资公益事业等,他们的很多行为往往处于现有法律法规的空白处或者模糊处,影响了换届选举。

4、政策及相关法律不完善的影响。虽然过去历届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工作总的趋势是好的,但由于有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具体,主要是对贿选界定不明确及相应处理机构不确定,因而造成极少数人用金钱、物质等形式拉选票和用非常形式操纵选举,影响了换届选举的公正性。

5、选举工作队伍素质的影响。换届前大批量的乡镇干部人事调动,使得一些长期搞换届选举和基层政权工作的人员离开原有岗位,新调任人员由于对业务及当地情况不熟悉,致使从事换届选举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操作能力偏低,难以应对换届选举带来大量的指导工作。

二、县乡同步换届选举存在的主要问题

1、选民登记问题。依据《选举法》的有关条款规定,选民一般应在其户籍所在地进行登记,但我县有近一半人口居住在县城,还有大量的劳动力输出和外来务工人员,如大源乡常住人口3707人,长期外出务工人员达到1700多人,人户分离的情况普遍存在,从而容易造成选民的错登、重登和漏登。另一方面,一些私企老板为了争当代表,要求打工人员在企业参选,而所在行政村也要求其回户籍所在地参选,两派势均力敌,争论激烈,使基层难以把握,加大了选民登记的难度。

2、选区划分与代表名额分配问题。由于受到代表名额的限制,特别是县人大代表名额有限,这就造成一些人大代表选区需要由多个行政村联合选举1名人大代表,选举竞争激烈,从而导致代表名额不好分配,选区划分困难。一是流动人口的因素,各乡镇常住人口的变化较大,选民数较上届也相应变化,按现行法律规定,代表名额以户籍人口为基数进行分配,不以流动人口的增减而增减,实际操作中又不能不考虑流动人口的影响,而县乡分配代表名额又在选民登记前,由此产生的代表名额分配具有一定的不合理性。二是县乡每位人大代表所代表的选民人数不平衡,如云和镇需要1000多名选民产生一名县人大代表,其他小乡一般是500-600名选民产生一名县人大代表,造成选民大致相等原则较难把握。三是小乡对县人大代表名额分配的需求矛盾,按照人口比例,一般小乡只能分配到一名农村县人大代表,这一名县人大代表的名额还会被其他职业人员占用,如雾溪乡20xx年仅有的一名农村县人大代表名额也被该乡信用社负责人选任。四是选举农村县人大代表的选区划分,大小行政村搭配的矛盾,在选区划分时就注定县人大代表往往产生在大村,小村的选民意见大。此外,以往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分别选举,选区划分互无关系,县乡同步换届,必须是大选区套小选区,如何在两级代表选区划分上,既不违反选举法有关规定,又能互相照应,便于组织,具有一定的难度。

3、代表结构与代表素质问题。合理的代表结构,具有较高的代表素质,是我们选举工作追求的价值目标。由于代表选举竞争的加剧,导致代表的广泛性、代表性和先进性难保证,农村情况的复杂性和选举结果的难以预测,有些选民没有标准,抱着选谁都无所谓的态度,选举时个人意愿的表达存在不确 定因素;有些选民则各有标准或标准有误,受宗族观念、眼前利益等因素影响,将票投给“族头”、“村霸”或贿选者。此外私营企业主、村干部在代表竞选中日益凸现,如何防止“老板代表”、“干部代表”过多,尤其是保证在选举中处于劣势的妇女和少数民族代表达到比例要求,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如石塘镇20xx年选举产生的5名农村县人大代表,都是汉族男性的行政村支部书记或者村委主任;前两届县人大代表的妇女比例仅为10.1%,离22%的比例要求尚有较大差距。

4、依法选举问题。随着民主政治的不断推进,选民民主意识和参政意识的逐年提高,人大代表尤其是县人大代表的地位和作用不断显现,选民争当代表的热情高涨,有可能出现候选人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来达到当选的目的。如采取拉帮结派,许愿承诺,暗地贿选,宗派势力等不正当手段干扰正常选举。相关法律对贿选的界定、受理机关等又无作出明确的规定,从而给查处工作带来难度。

5、其他问题。一是换届时间问题,《选举法》规定新的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应在代表选出后两个月内召开,县乡实行同步换届,同时选举产生县乡两级人大代表,要在法定时间内全面完成县乡两级换届任务艰巨。二是选举经费问题,县乡同步换届较以往所需经费更大,而目前县乡财政普遍困难,要保证县乡换届选举经费足额及时到位有难度。

三、几点对策建议

1、调查摸底,联系选民,做好选民登记的基础性工作。选民登记是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云和县流动人口数量较大的现状,一要摸清人口的现状,对选民情况进行摸底,特别要摸清“人在户不在、户在人不在”的人户分离现状,掌握基本情况;二要明确选民登记原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县人大常委会需适时出台登记原则,指导选民登记工作;三要对选民进行预登,在正式选民登记前,根据选民的流动情况,采取现代通讯联系方式,以掌握选民登记动态和难点问题;四要对选民登记进行审核,以尽量避免人户分离造成错、重、漏登问题。流动选民我们倾向于原则上要求选民参加户籍地选举,不能回乡的,帮助其转移选民关系,以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利。

2、统筹兼顾,紧密联系,合理设计县乡同步换届实施计划。一是上下级之间要紧密联系,上级关于换届选举的有关政策规定要抓紧出台,对县级班子的人事调整要尽早到位,特别是异地交流的干部要提前到位,熟悉情况,以利当选。二是合理划分选区和分配代表名额,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安排同步后,由于县代表的选区一般要比乡代表的选区大,因而县代表选区划分可在乡代表选区的基础上进行,但要注意尽量不要拆分乡代表选区。在代表名额分配工作中,不但要考虑选区中是否有合适人选,还要考虑县乡代表的平衡问题,将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名额综合起来安排,从而照顾到各选区之间的利益,确保选举工作顺利开展,选出群众满意的优秀的人大代表。

3、优化结构,严格把关,选好选足县乡代表。在选举过程中,既要实现代表结构要求,但又不宜过份强调,而是要保证选出高素质的人大代表。要认真做好代表候选人资源摸底调查,引导选民依照代表基本条件和素质进行提名推荐,充分尊重选民的自由选择。在保证有适当比例的非中共党员、妇女、少数民族代表能够当选,并适当考虑非公有制企业人员的参选需求的前提下,切实让有较强履职意愿和履职能力的人当选为代表。对于提名连任的代表候选人,要考察其在上一届内是否认真履行了代表职务,凡不能认真履行代表职务的,要在酝酿协商中向选民讲明。

4、积极探索制止不正当选举的预警机制。探索建立制止不正当选举的预警机制,做到预防在先,避免违法选举现象的发生。一是把制止不正当选举工作重点立足于防范上,要加大宣传力度,把惩治不正当选举的措施宣传到位,形成强大的高压态势,加大对不正当选举的震慑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二是党委主要领导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换届上,把县乡同步换届作为下一阶段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同时明确相应的纪律。三是出台有关规定,明确贿选的界定标准。四是成立不正当选举的处理机构,设立专线举报电话,发现违法选举案件及时打击。五是探索建立代表候选人的谈心、告诫或诚信公约等制度,如在选举期限内,由乡镇领导定期与相关候选人谈心,及时掌握候选人的思想动态,鼓励代表候选人之间签订诚信公约等。

5、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换届选举圆满完成。一是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党委要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为换届选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人大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努力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把握舆论主导权,充分利用主流媒体等宣传工具,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宪法、选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使选民进一步认识人民当家作主和选举工作的意义,广泛动员和正确引导选民和代表依法参加换届选举。三是组建强有力的换届领导机构,统筹各部门的力量,抽调一批政治思想素质好、法律观念强,有一定选举工作经验的人员组成换届选举工作小组。四是加强选举工作队伍的培训工作,特别是要加强法律知识、操作程序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工作能力与操作水平,同时做好换届选举试点工作,为全面铺开换届选举积累工作经验。五是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选举,设立固定投票站和秘密写票处,切实保障选民的民主权利,为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六是在加强对选举经费专款专用监督的前提下,建议对一些经济困难乡镇加大经费补助,确保换届选举顺利进行。

【第2篇】2022关于县乡人大及县乡换届选举工作的调研报告

尊敬的各位省、市人大领导:

按照省里确定的调研题目,以县乡人大工作和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为主要内容,通过访谈、召开座谈会、查阅历史资料等有效形式,开展了全面细致的调查研究活动,并形成调研报告。现将具体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关于县乡人大工作

县乡人民代表大会是县乡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管理地方人或事物的权力机关,也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做好县乡人大工作既有十分重大的政治意义,也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几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认真履行法定职权,同乡镇人大保持经常联系,紧密沟通,积极发挥两级人大作用,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工作情况

1、认真召开县乡人大会议。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会期一般3天左右,无选举事项时,会期不少于2天。会议听取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履行相关法律职责和程序。乡镇人代会按法律要求每年举行两次,会期不少于1天。县人大常委会会议每两个月举行一次,会议内容基本按年初制定的《工作要点》进行,具体召开时间由主任会议确定。

2、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是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的核心,我们认真研究,积极探索工作方式方法,逐渐充实工作内容。县人大常委会于xx年制定了《辉南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讨论和决定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的暂行规定》,依法决定重大事项,使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职权的行使有法可依,逐步实现法制化、规范化。除对“xx”规划编制,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预算调整等作出决议、决定外,还将生态环境建设、重点工程建设、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列为重大事项,由常委会依法审议作出决定,促进了相关工作的推进。

3、认真开展监督工作。这既是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权力,也是我们主要的工作手段。在工作中,我们认真依照《监督法》,结合“一府两院”的工作实际,围绕县委中心工作、经济发展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制定本年度《工作要点》,根据要点安排,听取“一府两院”工作报告,依法开展三查(察)活动,并在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审议相关工作报告,监督、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更好地依法行使职权,推进了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4、切实做好人事任免。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干部有机结合,不断健全完善人事任免制度,建立和规范了任前考试、任中述职、民主票决、任后表态发言、实施监督等工作程序,力求对干部的任命做到“任前知情、任时知人、任后知行”。

5、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代表作用发挥的程度,决定人大工作的力度。常委会牢固树立对代表负责、为代表服务的观念,积极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一是认真办理代表建议。xx年,常委会制定印发了《辉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督办代表重点建议、批评和意见办法》,梳理确定年度重点建议,以点促面,提高了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对人民群众关注的“建立弃管小区长效管理机制”、“增加城区公厕数量”、“畅通十字街斑马线”等重点建议,常委会组织常委和代表,多次对建议的办理过程进行明查暗访,经常委会审议,以票决方式对“满意度”情况进行表决,并在电视台公告表决结果。对办复效果差的代表建议进一步跟踪督办,多次听取承办部门的报告,督促整改,直到代表满意为止。通过严格督办代表建议,促进了全县各项事业的发展。二是为代表履职提供保障。通过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向代表寄发《辉南人大工作》、开展新闻报道等多种形式让代表了解工作情况,不断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有效保障了代表的参与权、监督权。几年来,坚持实行常委会联系代表制度,定期走访代表,积极为代表提供便利条件和营造良好的环境。三是为代表组建活动阵地。在全县11个乡镇、朝阳镇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和经济开发区,建立了13个代表联络办公室,141个行政村建立了代表之家,构筑了发挥代表作用的阵地,更加有效地指导乡镇人大开展工作,使乡镇人大工作不断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6、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依法履职的重要基础,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常委会工作的制度体系,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不断促进人大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特别是在当前新的政治常态下,更加严格执行党中央的有关规定,克服过去存在的一些不正确思想,促使人大干部的自身建设适应新形势。

(二)县乡人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思想认识还需提高。在现实生活中,县乡两级人大尤其是乡镇人大的地位和作用尚未得到重视和有效发挥,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最高权力机关是党委、政府,而不是人大,对人大的权力和义务缺乏正确的认识。

【第3篇】乡人大关于农村建房规划的调研报告

农村建房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关乎国计民生、百姓安居乐业的大事,近年来随着经济不断发展,新农村建设在乡镇全面铺开,农村建房不断增多,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为充分了解现阶段农村建房规划的现状,潘桥乡人大组织市乡两级人大代表对辖区内建房规划情况进行调研,调研采取座谈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察了辖区内公路沿线的建房规划情况,听取了群众代表意见,现就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村建房规划现况

潘桥乡位于xx市城区西南郊,东与禾青镇搭界,南与三尖镇和新化天龙山接壤,西靠新化化溪,北邻布溪办事处、资江矿业、火车西站。下辖14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159个村民小组,总人口1.6万人,乡域面积26平方公里,近3年来全乡规划审批建房350余栋。就农村建房规划来说,规划审批日趋完善,乡镇国土规划部门秉承着以人为本、求真务实的原则,积极依法履行职能、科学规划、加强管理,进一步促进了乡镇的可持续发展。新建房屋的村民多选择在公路沿线建房,这样交通是方便了,但由于过于考虑交通方便优势,一些村民无视规划,未批先建或审批后不按规划建设的现象时有发生。还有一些村民甚至据路建房,严重影响了交通安全,我乡曾因此多次呈报市规划局进行联合执法,但由于农村山高坡陡、平地地基缺乏与村民建房意愿强烈的矛盾得不到有效化解,并没有因此遏制此类现象发生。近年来,因农村经济发展,农民手中余钱增多,公路沿线建房更加呈现无序化、集中化趋势。而由于农村建房没有得到规划部门重视,对农村宅基地缺乏统一规划、村民自身大局意识和超前意识不足等原因,导致农村建房规划并不能有效发挥其职能,加之镇区配套设施缺乏,现行的农村建房规划,并不能满足新型小城镇建设发展的要求。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调研了解到,潘桥乡建房规划主要存在着如下的问题和困难:

(一)农村建房缺乏规划

就潘桥乡来说,全乡15个村(居)均未编制整体建设规划,没有严格的规划管制。虽部分新农村建设村曾设想进行整村规划,但是整村规划费用开支较大,遗留问题难以妥善解决,加之村民宅基地布局随意性大,规划设计落实不到位,不符合村庄规划实际,最终整村规划只能无疾而终,更别说全乡整体规划。

(二)农村建房有法不依现象严重

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农村房屋建设不断增多,而村民的法律意识却未能跟上,部分村民的法制观念比较淡薄,存在未批选建、少批多建、无序乱建、违法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等现象。一户多基、超占面积现象普遍,建新不拆旧、农村人口进城不归还宅基地等,造成相当数量的农村住宅和宅基地闲置荒废,既违反集约、节约用地政策,又对耕地保护工作带来巨大压力。特别是公路沿线建房盛行,但是公路控制红线的约束不严,比如布禾公路潘桥段,按布禾线公路红线范围规定,新建房屋需距离公路中心线20米,但是近年来新建的部分房屋明显不符合这一规定,导致公路沿线房屋参差不齐。而桥硐公路沿线建房规划情况更加严峻,甚至存在房屋齐路而建现象,占用了公路两旁排水沟,一旦下雨,路面积水排不出去,严重影响过往车辆和村民出行,更是存在十分严重的安全隐患。

(三)农村建房执法困难

乡镇国土规划力量十分薄弱,国土所、规划站全部由市局收编,全乡国土三人,规划仅一人,在做好日常审批工作之余,已无更多力量用于督促建房户依照审批规范建房,市两局执法大队无力顾及农村违规建房,执法十分困难。乡镇国土和规划虽然经常下村走访了解情况,发现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及时进行了制止和书面停工通知,发现少批多建、乱占规划红线的违反户及时进行整顿,但是由于执法力量薄弱,执法力度不够,一些建房户根本不听国土、规划部门的要求强行建房,而强制执法又弊端重重,容易引发矛盾纠纷,致使严重影响公共利益的违规建房现象时有发生。

(四)农村建房审批不周

农村建房审批程序存在偏颇,一些审批规定在操作过程中存在弊端。在调研的过程中,有村民提出,在审批过程中,需要邻居签字,但是一些邻里存在矛盾的在建房审批时拒不签字,而实际情况是建房户并未对邻居产生不良影响,像这种因为邻里的不和导致建房户审批无法通过,最终只能违章建房。有些村民还反映,审批过程中存在建房条件相差无几的,一户审批通过了另一户却无法通过,致使建房户对审批的公正性产生怀疑。

三、几点建议

(一)政府协调统一,完善城乡整体规划

由市政府领头,国土、规划、设计等相关部门参与,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根据农村经济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客观需要,兼顾农业生产实际,科学规划农村居民点的数量和用地规模,处理好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的逐步推进农村宅集居化建设。结合我市新农村建设,完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严控制村庄用地和宅基地用地规模,分类指导,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从而有计划地改善农村生活和村容村貌。

(二)市乡村三级明确责任,齐抓共管

对全市的废旧宅基地统一进行摸底,制定详细的清理整顿方案。建立市、乡、村三级监管网络,明确工作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加强直主管部门的执法主体作用,强化乡镇政府的监管责任,充分发挥村级组织作用。增强村级组织的管理职能,建立村级信息管理制度,确保一户一基等制度落实到位,多余或弃用的宅基地由村级组织收回宅基地使用权,严格控制宅基地面积,杜绝和减少闲置、浪费土地现象,多方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守法氛围

在常规宣传的同时,针对村民们存在疑虑的问题重点宣传,做到土地管理的政策法规家喻户晓,按照“不走形式、不走过场”的要求,真正深入到田间地头,与农民面对面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增进农民对建房报建、规划、设计、验收等程序的认识,促使其真正重视自己房屋的法律权益、质量安全等,充分营造全民守法建房的氛围。

(四)完善审批程序,依法审批

多听取建房户的意见和建议,市局机关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相关调研,完善建房审批程序,以顺应不断发展的需求。严格按法律程序、按控规标准、按“一书两证”制度审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在审批时严把法律程序关,不仅要符合规划方面的法律规定,还要符合消防、环保、人防、地震、电力、气象等方面的法律规定。严格按照规划和控规确定的内容、建设标准、强制性标准,用地强度,认真地进行审批,凡不符合总规要求的,一律不予批准。凡从事扩建、改建、新建等建设活动,必须办理《规划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把规划管理贯穿于建设活动始终,杜绝执法不公的现象。

(五)预防为主,处罚为辅,加大违法用地查处力度

预防为主、事前防范。建立预防机制,加大农村建房管理执法力度。强化乡镇执法力量,把执法关口前移,预防违法行为的发生,针对农村建房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做好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妥善处理好现有宅基地与建房中存在的问题。加强监管,狠刹违法占地建房风,由市政府牵头,组织国土、城建、水利、交通、房管等相关部门,对近几年农村建房进行全面登记造册。对于符合农村村民个人建房条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农村宅基地建房许可条件的,未办理建房手续已建房户,按程序申请补办审批手续,完善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制度。对于擅自建房,少批多占、超面积建房的,要实行“占补平衡”政策,按相关规定严格处罚,甚至可以请自来水厂、电力局等部门配合对违规建房者采取强制措施,水电不入户。对于强行抢占耕地、违法占地建房,影响很坏的典型案例,要强行拆除。

【第4篇】2022关于县乡人大同步换届的调研报告

xx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高票通过了选举法修正案和地方组织法修正案,将乡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由三年改为五年,并要求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同步举行。新形式下的县乡同步换届选举,既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学,也没有既定的模式可遵循,选举情况更为复杂,工作量大,需要认真研究和分析,以增强预见性和主动性。我们通过召开乡镇人大主席专题研讨会、走访基层群众、赴周边县市考察取经等,对县乡人大同步换届开展了专题调研。

一、县乡同步换届选举的主要影响因素

1、城镇化和流动人口的影响。随着我县“小县大城”发展战略的推进,县内周边乡镇农村富余劳动力涌向县城,全县近一半人口集聚在县城,在推动了城镇化进程加快的同时,对换届选举的选民登记工作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我县木制玩具等工业的发展,吸收了大量外省、市、县打工人员,据统计,截止xx年底,外来流动人口达到17974人。同时,我县也有近7000名的劳动力输出到外省、市、县从事异地开发,这部分流动人口也影响了选民登记。

2、民主意识增强和观念变化的影响。民主政治建设的推进,人大代表的地位日益提高,其发挥的政治作用愈来愈大,增强了人们的民主意识,带来了观念的变化,影响了人大代表的格局。如一些私企老板,在积累了一定的经济基础之后,就追求一定的社会地位,竞选人大代表为他们提供了有效途径,据统计,xx年选举产生的县人大代表,私企老板占农村代表的比例达到28%。

3、历次选举形成的竞选方式多样化的影响。经过这些年反复选举的锤炼,代表候选人正在成长并随着一次次的选举活动逐步成熟,依法选举从意识走向行动。差额选举的竞选为选民提供了自由选择权利的同时,也为代表候选人发挥作用提供了制度空间,从而带来了竞选方式的多样化。如竞职演说、走访选民、投资公益事业等,他们的很多行为往往处于现有法律法规的空白处或者模糊处,影响了换届选举。

4、政策及相关法律不完善的影响。虽然过去历届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工作总的趋势是好的,但由于有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具体,主要是对贿选界定不明确及相应处理机构不确定,因而造成极少数人用金钱、物质等形式拉选票和用非常形式操纵选举,影响了换届选举的公正性。

5、选举工作队伍素质的影响。换届前大批量的乡镇干部人事调动,使得一些长期搞换届选举和基层政权工作的人员离开原有岗位,新调任人员由于对业务及当地情况不熟悉,致使从事换届选举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操作能力偏低,难以应对换届选举带来大量的指导工作。

二、县乡同步换届选举存在的主要问题

1、选民登记问题。依据《选举法》的有关条款规定,选民一般应在其户籍所在地进行登记,但我县有近一半人口居住在县城,还有大量的劳动力输出和外来务工人员,如大源乡常住人口3707人,长期外出务工人员达到1700多人,人户分离的情况普遍存在,从而容易造成选民的错登、重登和漏登。另一方面,一些私企老板为了争当代表,要求打工人员在企业参选,而所在行政村也要求其回户籍所在地参选,两派势均力敌,争论激烈,使基层难以把握,加大了选民登记的难度。 3、代表结构与代表素质问题。合理的代表结构,具有较高的代表素质,是我们选举工作追求的价值目标。由于代表选举竞争的加剧,导致代表的广泛性、代表性和先进性难保证,农村情况的复杂性和选举结果的难以预测,有些选民没有标准,抱着选谁都无所谓的态度,选举时个人意愿的表达存在不确定因素;有些选民则各有标准或标准有误,受宗族观念、眼前利益等因素影响,将票投给“族头”、“村霸”或贿选者。此外私营企业主、村干部在代表竞选中日益凸现,如何防止“老板代表”、“干部代表”过多,尤其是保证在选举中处于劣势的妇女和少数民族代表达到比例要求,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如石塘镇xx年选举产生的5名农村县人大代表,都是汉族男性的行政村支部书记或者村委主任;前两届县人大代表的妇女比例仅为10.1%,离22%的比例要求尚有较大差距。

4、依法选举问题。随着民主政治的不断推进,选民民主意识和参政意识的逐年提高,人大代表尤其是县人大代表的地位和作用不断显现,选民争当代表的热情高涨,有可能出现候选人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来达到当选的目的。如采取拉帮结派,许愿承诺,暗地贿选,宗派势力等不正当手段干扰正常选举。相关法律对贿选的界定、受理机关等又无作出明确的规定,从而给查处工作带来难度。

5、其他问题。一是换届时间问题,《选举法》规定新的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应在代表选出后两个月内召开,县乡实行同步换届,同时选举产生县乡两级人大代表,要在法定时间内全面完成县乡两级换届任务艰巨。二是选举经费问题,县乡同步换届较以往所需经费更大,而目前县乡财政普遍困难,要保证县乡换届选举经费足额及时到位有难度。

三、几点对策建议

1、调查摸底,联系选民,做好选民登记的基础性工作。选民登记是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云和县流动人口数量较大的现状,一要摸清人口的现状,对选民情况进行摸底,特别要摸清“人在户不在、户在人不在”的人户分离现状,掌握基本情况;二要明确选民登记原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县人大常委会需适时出台登记原则,指导选民登记工作;三要对选民进行预登,在正式选民登记前,根据选民的流动情况,采取现代通讯联系方式,以掌握选民登记动态和难点问题;四要对选民登记进行审核,以尽量避免人户分离造成错、重、漏登问题。流动选民我们倾向于原则上要求选民参加户籍地选举,不能回乡的,帮助其转移选民关系,以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利。

2、统筹兼顾,紧密联系,合理设计县乡同步换届实施计划。一是上下级之间要紧密联系,上级关于换届选举的有关政策规定要抓紧出台,对县级班子的人事调整要尽早到位,特别是异地交流的干部要提前到位,熟悉情况,以利当选。二是合理划分选区和分配代表名额,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安排同步后,由于县代表的选区一般要比乡代表的选区大,因而县代表选区划分可在乡代表选区的基础上进行,但要注意尽量不要拆分乡代表选区。在代表名额分配工作中,不但要考虑选区中是否有合适人选,还要考虑县乡代表的平衡问题,将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名额综合起来安排,从而照顾到各选区之间的利益,确保选举工作顺利开展,选出群众满意的优秀的人大代表。

3、优化结构,严格把关,选好选足县乡代表。在选举过程中,既要实现代表结构要求,但又不宜过份强调,而是要保证选出高素质的人大代表。要认真做好代表候选人资源摸底调查,引导选民依照代表基本条件和素质进行提名推荐,充分尊重选民的自由选择。在保证有适当比例的非中共党员、妇女、少数民族代表能够当选,并适当考虑非公有制企业人员的参选需求的前提下,切实让有较强履职意愿和履职能力的人当选为代表。对于提名连任的代表候选人,要考察其在上一届内是否认真履行了代表职务,凡不能认真履行代表职务的,要在酝酿协商中向选民讲明。

4、积极探索制止不正当选举的预警机制。探索建立制止不正当选举的预警机制,做到预防在先,避免违法选举现象的发生。一是把制止不正当选举工作重点立足于防范上,要加大宣传力度,把惩治不正当选举的措施宣传到位,形成强大的高压态势,加大对不正当选举的震慑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二是党委主要领导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换届上,把县乡同步换届作为下一阶段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同时明确相应的纪律。三是出台有关规定,明确贿选的界定标准。四是成立不正当选举的处理机构,设立专线举报电话,发现违法选举案件及时打击。五是探索建立代表候选人的谈心、告诫或诚信公约等制度,如在选举期限内,由乡镇领导定期与相关候选人谈心,及时掌握候选人的思想动态,鼓励代表候选人之间签订诚信公约等。

5、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换届选举圆满完成。一是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党委要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为换届选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人大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努力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把握舆论主导权,充分利用主流媒体等宣传工具,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宪法、选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使选民进一步认识人民当家作主和选举工作的意义,广泛动员和正确引导选民和代表依法参加换届选举。三是组建强有力的换届领导机构,统筹各部门的力量,抽调一批政治思想素质好、法律观念强,有一定选举工作经验的人员组成换届选举工作小组。四是加强选举工作队伍的培训工作,特别是要加强法律知识、操作程序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工作能力与操作水平,同时做好换届选举试点工作,为全面铺开换届选举积累工作经验。五是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选举,设立固定投票站和秘密写票处,切实保障选民的民主权利,为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六是在加强对选举经费专款专用监督的前提下,建议对一些经济困难乡镇加大经费补助,确保换届选举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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