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调研报告多篇

来源:范文范 3.05W

污水调研报告多篇

【第1篇】乡镇污水处理调研报告

乡镇污水处理调研报告

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与运营是长沙市大力推进全市,尤其农村地区污染减排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库区内的一个重要清污工程,是长沙市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一个重要子项目,是实现集镇提质发展、建设美丽乡镇的必然要求。为全面掌握长沙市已建和在建的乡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和运行情况,市环保局于20xx年6~7月,对此项工作开展了专项摸底排查调研工作。

目前由市级财政补助的乡镇污水处理工程共有88个,其中岳麓区3个、开福区3个,望城区15个,长沙县18个,宁乡县19个,浏阳市30个。调研组主要就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的工程质量、配套管网集水及污水厂运营管理情况做了深入调研,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运营管理现状

(一)建设现状

88个项目中,66个已基本建成,17个在建(其中3个建设缓慢),浏阳有5个未开工。20xx年市政府的工作报告任务10个,已完成2个,其他8个均在建,年底均能完成工程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会议纪要、市领导批示以及区县城镇化建设发展需求,20xx年还有10余家正申报计划,其中宁乡县有7家建设积极性较高,创建国家级生态县。

(二)运营现状

已通过环保验收的有26个,但浏阳永安产业制造园的运营管理欠缺、三口农业园停运。当前,运行情况良好的有31个,另有7个具备条件已向我局提交验收申请(12月底完成验收),占所有项目的35%,占已建成的47%。已建成的有35个半停运或停运,其中浏阳18个。长沙县、宁乡县、岳麓区已委托第三方开展市场化专业化运营管理,望城区明确通过环保验收后交由区市政局统一管理,再委托第三方运营。浏阳市、开福区暂未明确运行管理责任主体。

二、长沙市乡镇污水处理厂的工作特色

(一)不断创新与完善,率先全省为生态文明建设积累经验

自2022年起,长沙市全面开展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其他地州市仅局限于城市、县城和工业园区的污水处理。通过五年多的努力,我市的乡镇污水处理厂在建设、技术、运营、管理、投资等方面已探索出较为成功的长效机制。长沙县在全省率先实现农村集镇污水处理全覆盖,望城区、宁乡县通过县委或政府常务会议明确各部门相关权责及资金投入。到2022年,长沙市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覆盖率将达到全市建制乡镇的70%(这一指标与山东省全省平均水平持平),为全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积累了经验,打下了基础。

(二)因地制宜处理集镇污水,有效改善农村环境

根据农村地区地形、地势、用地、投资、产业发展等不同实际情况,采用多种农村集镇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有运行成本较低的人工湿地,有适合人口聚居密度大的生物接触氧化+人工湿地工艺,有适合占地规模小、可随时扩建的生物转盘+滤布滤池工艺,有镇园合一的工业型二级生化处理工艺。目前有效运行的31家乡镇污水处理厂集镇周边地表水及农田土壤环境均得到有效改善,彻底改变原先“污水横流,自然蒸发,直排河道”的落后局面。

(三)发挥市级财政引导作用,推动社会资本的投入。

长沙市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一直以“以奖代补”“以补促建”的财政扶持模式,以地方县、乡政府为主体,市级财政给予补助,出台了建设及运营补助管理政策(建设345万元/座,运行8万元/座),每年安排专项资金预算和年度建设计划,已下拨资金1.84亿元。长沙县成功探索并开展了bot打捆建设和运营模式,吸纳和运用社会资金,构建了市场化、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的长效管理机制。除浏阳外,其他区县也积极整合资源、统筹资金。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乡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营方面资金总投入达8亿多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区县(市)及乡镇重视不够

部分县乡政府重视不够,个别县乡政府未将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建设过程没有建设管理部门对工程质量把关,导致已建成污水处理厂停运时间长达一年甚至更久,如:浏阳大部分乡镇、宁乡部分乡镇及望城廖家坪(移交至高新区)等。部分镇园合一的污水处理厂(如望城铜官、浏阳永安)暂未接通集镇生活污水管网,因园区和所在地政府之间的问题,最后一公里的接通连续几年未予解决。部分乡镇的市财政专项资金已拨付到位,但因选址不当等原因暂未开工建设,如浏阳市沙市镇、龙伏镇、枨冲镇、淳口镇、文家市镇。

(二)建设及运营资金缺口较大

一是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费用高,平均造价近1000万元,市、县财政投入有限,大多数乡镇财力更加有限。由于乡镇投入严重不足,导致集镇居民不愿配合,入户管网接入率偏低,部分集镇上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院、农贸市场等排水大户暂未全部纳入排污管网。二是部分县级财政配套资金较少或资金配套政策未落实。宁乡县仅配套60万元/座,浏阳市近4年内未安排乡镇污水处理工程配套建设资金。三是运行管理费用市级财政补贴额度十分有限,仅8万元/年·座,并要求县级财政不低于1∶1进行配套,但建成后每年30-50万元的'运行管理费用更使乡镇财政难以为继,停运现象较普遍。目前除长沙县及宁乡外,其他区县均未出台运行管理费用的资金筹措方案。

(三)项目全过程管理问题突出

1. 部分项目存在监管缺失导致严重质量问题。一是浏阳市绝大部分及其他地区个别项目存在乡镇政府、住建、水务、环保等部门施工期监管缺失现象,导致主体工程、管网工程建筑质量存在问题,如浏阳古港、达浒、北盛等主体工程构筑物存在漏水、渗水现象;主管网沿河道、水塘铺设或横穿河底,密封和防渗质量差,存在清水倒灌现象。二是部分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在施工阶段未严格按照设计要求,防洪设计有缺陷,出现洪水冲击厂区等问题,如浏阳澄潭江今年5月份已遭洪水冲毁。三是工程施工管理不够严格。部分工程施工并非专业的公司负责建设,导致主体工程及管网工程施工队伍水平较低,工程质量难以达标。

2. 项目长效运行管理机制不完善。一是职责划分不明确,只建设不运营。多数区县(市)暂未明确县政府、县水务、县环保、县物价、县财政、县住建及乡镇政府责任,建设主体责任不够明晰。二是管理机制不畅通,环保部门及乡镇政府没有抓手,没有专门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导致管理模式不明确、管理主体缺失、运行台账不完善、保障不到位、设施闲置等问题,建成后停运现象比较严重,宁乡、望城、浏阳均存在该问题。三是环保部门或乡镇排查出问题后,乡镇政府没有整改的资金保障,导致整改措施无法落实。

四、整改工作的措施及建议

(一)严格落实竣工环保“三同时”验收制度

由市环保局函告区县政府加大督查力度,明确乡镇政府责任上肩,严查工程质量、工艺规模及排水管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下达限期整改要求通知单;对整改工作不力的,对该乡镇的所有建设项目实施环评区域限批。

(二)尽快明确运营管理主体

以区县(市)政府牵头,结合当地实际,明确运营管理责任主体,落实资金保障机制,采用委托第三方运营的市场化管理模式,实行专业化公司打捆运营。

(三)多渠道筹措运营管理资金

一是探索污水处理收费机制。建议区县政府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通过收取污水处理费筹集资金,在集中供水区域,探索并实施在居民自来水费中增收污水处理费;镇园合一的污水处理厂对排污企业收取污水处理费,对园区外的企业可探索提高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二是建立统一有效的监管机制。用财政、审计、监管、督查等行政手段加强监管力度,将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指标、环保监管意见与市、县两级环保资金补助与核发、农村环境卫生评比、政府绩效考核挂钩。三是开展市场化投融资的专业公司经营模式。学习长沙县农村环境投(融)资建设有限公司的管理与运作模式,大规模吸纳和运用社会资金,为乡镇污水处理厂长效运营提供更广泛的资金来源。

(四)综合施策,重点推进浏阳乡镇污水厂建设和运行

一是高位协调。请市领导约谈浏阳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明确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及管理的责任主体,加大本级财政投入力度和督查力度。二是分类管理。对于已经通过环保验收的,加大环保日常监管力度,确保长效运行;对于基本达到验收条件,尤其是列入历年年度考核任务的,加快调试和问题整改,强力推进环保验收和长效运行管理;对于暂时没有动工的,特别是浏阳市5乡镇和被洪水冲毁的澄潭江,函告浏阳市政府责成相关单位进一步论证项目的可行性,甚至可追回财政补助资金或暂缓建设。三是加快市级专项资金的拨付。对于已经通过环保验收并运行效果良好的污水厂项目,严格按照财政拨付要求,下拨剩余建设资金和首批运行管理费用。四是启动减排考核。计划明年全面启动对已下拨首批运行管理费用的乡镇污水处理厂开展减排效能日常考核工作,实施长效运行监管。

【第2篇】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状况调研报告

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状况调研报告

水是世界上最宝贵的资源之一。2007年,联合国把“应对水短缺”作为第十五届“世界水日”的宣传主题。防治水污染,加快污水处理进程是“应对水短缺”的重要措施。强化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是保障污水处理工作正常进行的必要手段,也是迈向温家宝总理提出的“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新的空气、有更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这一奋斗目标的具体体现。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骤然增加,水污染日趋严重,水环境质量日益下降,人民群众要求改善人居环境的呼声越来越高,加强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不断改善饮用水质量刻不容缓。以下我就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的现状结合工作实际谈谈自己看法。

一、在征收污水处理费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

污水处理费开征已有十多年的历史,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地均出台了相应的征收管理政策和制度,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来保证这项费金的应收尽收,但收到的效果却不容乐观。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征收难度较大,由于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涉及面广、利益性较强。在既得利益的驱使下,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偷、逃、漏、抗费的现象时有发生。据调查,造成征收难度较大的主要因素有三个方面。一是群众的缴费意识淡薄,把污水处理费和用水的价格分割开来,看成是游离于价格之外的一种负担,没有缴纳的义务。二是自备井偷漏费的现象较为普遍,危害较为严重。一部分无证开采的自备井隐藏很深,难以实现装表计量,即便是一些有据可查的自备井,也有一些不法用户故意破坏水表,难以实现从量计征。目前我市城区自备井多数取自浅层地下水,深度一般在十几米至60米,外部的污染可以直接影响到水质。由于大多数自备井没有消毒、过滤等水处理设施,不合格井水从地下抽出后直接流进千家万户。更严重的是,很多单位没有对自备井水质进行定期检测,甚至不知道水质超标现象的存在,长期饮用这样的水势必影响居民身体健康。另外,许多单位为了降低费用,都是既使用自备井井水又使用自来水,自备井供水管网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相通,如果水质超标,极易使公共卫生公共管网发生污染。

(二)征收手段弱化。做任何事情,都必须有其行之有效的手段,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也不例外。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征收污水处理费,主要是依靠公共供水公司。一是公共供水企业在向使用自来水的用户收取水费的时候,一并代收代缴污水处理费。二是公共供水企业派专人直接向自备井用户征收污水处理费。对于较为分散的自备井用户,公共供水企业却缺乏强有力的控制手段,他们所依靠的就是一张嘴两条腿。

(三)征收的覆盖面较窄。就目前污水处理费征收的对象和范围来看,主要是城市居民、城市规划控制区内的企事业单位,无论是使用自来水,还是使用自备井,都应该缴纳污水处理费。而实施执行的结果却并未达到政策的要求。一是一些地方没有对自备井开征污水处理费。二是一些公共供水企业即使开征了污水处理费,但执行的标准偏低。三是部分企事业单位漏征的现象比较严重。

二、加大污水处理费征管的措施

为加快污水集中处理步伐,建立健全污水集中处理的良性运行机制,促进环境保护产业的快速发展。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各级地方政府应从强化污水处理费的征收管理入手,来提高污水处理费的征收率,努力做到应收尽收,确保污水处理工作的正常运营。

(一)加大宣传力度。要解决征收难的问题,首先要解决人们的思想观念,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增强人们环境治理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从而促进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一是确定一个宣传主体。各级政府应主动承担起环境保护和污水处理的宣传工作,督促相关的业务主管部门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在增强人们节约用水意识的同时,提高人们缴纳污水处理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建立一个宣传阵地。在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内部成立了一个宣传机构,主抓宣传工作。公用事业、水利、文化、财政、环保部门和新闻媒体密切配合。三是突出一个宣传主题。政府可以每年确定一个宣传主题和宣传重点,围绕这个主题和重点,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大力宣传。

(二)强化征管手段。解决污水处理费征收手段弱化问题,最有效的方式是加快立法步伐,加大执法力度,健全征管体制。一是适时出台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增强征收管理的刚性。二是成立由财政、城建、水利、公安等职能部门组成的联合征收办公室,重点解决抗、偷、漏等违法行为。三是建立征收奖惩机制。政府或业务主管部门每年应对自觉缴费人和征收功臣进行奖励。四是研制开发新的征收软件,实行网络化计量征收管理。对自备井实行远程抄表,就近缴费;对居民实行“一费制”征收;新的软件要做到水费、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自动分成,直接入库。

(三)实行全面征收。全面征收是保证应收尽收的前提。这里要重点解决三个问题。一是征收对象、范围要全面。全面开征公共供水用户和所有自备井用户。特别是对无证开采的自备井,在没有关闭前,加倍征收。二是征收标准要到位,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擅自降低或提高收费标准。征收机关在征收污水处理费时,要严格执行当地政府公布的标准。

污水处理费的征收管理工作,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生存环境质量,关系着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做好这项工作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大的现实意义。

【第3篇】乡镇污水处理厂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乡镇污水处理厂工作情况调研报告1

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与运营是长沙市大力推进全市,尤其农村地区污染减排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库区内的一个重要清污工程,是长沙市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一个重要子项目,是实现集镇提质发展、建设美丽乡镇的必然要求。为全面掌握长沙市已建和在建的乡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和运行情况,市环保局于20xx年6~7月,对此项工作开展了专项摸底排查调研工作。

目前由市级财政补助的乡镇污水处理工程共有88个,其中岳麓区3个、开福区3个,望城区15个,长沙县18个,宁乡县19个,浏阳市30个。调研组主要就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的工程质量、配套管网集水及污水厂运营管理情况做了深入调研,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运营管理现状

(一)建设现状

88个项目中,66个已基本建成,17个在建(其中3个建设缓慢),浏阳有5个未开工。20xx年市政府的工作报告任务10个,已完成2个,其他8个均在建,年底均能完成工程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会议纪要、市领导批示以及区县城镇化建设发展需求,20xx年还有10余家正申报计划,其中宁乡县有7家建设积极性较高,创建国家级生态县。

(二)运营现状

已通过环保验收的有26个,但浏阳永安产业制造园的运营管理欠缺、三口农业园停运。当前,运行情况良好的有31个,另有7个具备条件已向我局提交验收申请(12月底完成验收),占所有项目的35%,占已建成的47%。已建成的有35个半停运或停运,其中浏阳18个。长沙县、宁乡县、岳麓区已委托第三方开展市场化专业化运营管理,望城区明确通过环保验收后交由区市政局统一管理,再委托第三方运营。浏阳市、开福区暂未明确运行管理责任主体。

二、长沙市乡镇污水处理厂的工作特色

(一)不断创新与完善,率先全省为生态文明建设积累经验

自20xx年起,长沙市全面开展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其他地州市仅局限于城市、县城和工业园区的污水处理。通过五年多的努力,我市的乡镇污水处理厂在建设、技术、运营、管理、投资等方面已探索出较为成功的长效机制。长沙县在全省率先实现农村集镇污水处理全覆盖,望城区、宁乡县通过县委或政府常务会议明确各部门相关权责及资金投入。到20xx年,长沙市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覆盖率将达到全市建制乡镇的70%(这一指标与山东省全省平均水平持平),为全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积累了经验,打下了基础。

(二)因地制宜处理集镇污水,有效改善农村环境

根据农村地区地形、地势、用地、投资、产业发展等不同实际情况,采用多种农村集镇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有运行成本较低的人工湿地,有适合人口聚居密度大的生物接触氧化+人工湿地工艺,有适合占地规模小、可随时扩建的生物转盘+滤布滤池工艺,有镇园合一的工业型二级生化处理工艺。目前有效运行的31家乡镇污水处理厂集镇周边地表水及农田土壤环境均得到有效改善,彻底改变原先“污水横流,自然蒸发,直排河道”的落后局面。

(三)发挥市级财政引导作用,推动社会资本的投入。

长沙市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一直以“以奖代补”“以补促建”的财政扶持模式,以地方县、乡政府为主体,市级财政给予补助,出台了建设及运营补助管理政策(建设345万元/座,运行8万元/座),每年安排专项资金预算和年度建设计划,已下拨资金1.84亿元。长沙县成功探索并开展了bot打捆建设和运营模式,吸纳和运用社会资金,构建了市场化、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的长效管理机制。除浏阳外,其他区县也积极整合资源、统筹资金。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乡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营方面资金总投入达8亿多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区县(市)及乡镇重视不够

部分县乡政府重视不够,个别县乡政府未将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建设过程没有建设管理部门对工程质量把关,导致已建成污水处理厂停运时间长达一年甚至更久,如:浏阳大部分乡镇、宁乡部分乡镇及望城廖家坪(移交至高新区)等。部分镇园合一的污水处理厂(如望城铜官、浏阳永安)暂未接通集镇生活污水管网,因园区和所在地政府之间的问题,最后一公里的接通连续几年未予解决。部分乡镇的市财政专项资金已拨付到位,但因选址不当等原因暂未开工建设,如浏阳市沙市镇、龙伏镇、枨冲镇、淳口镇、文家市镇。

(二)建设及运营资金缺口较大

一是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费用高,平均造价近1000万元,市、县财政投入有限,大多数乡镇财力更加有限。由于乡镇投入严重不足,导致集镇居民不愿配合,入户管网接入率偏低,部分集镇上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院、农贸市场等排水大户暂未全部纳入排污管网。二是部分县级财政配套资金较少或资金配套政策未落实。宁乡县仅配套60万元/座,浏阳市近4年内未安排乡镇污水处理工程配套建设资金。三是运行管理费用市级财政补贴额度十分有限,仅8万元/年·座,并要求县级财政不低于1∶1进行配套,但建成后每年30-50万元的运行管理费用更使乡镇财政难以为继,停运现象较普遍。目前除长沙县及宁乡外,其他区县均未出台运行管理费用的资金筹措方案。

(三)项目全过程管理问题突出

1. 部分项目存在监管缺失导致严重质量问题。一是浏阳市绝大部分及其他地区个别项目存在乡镇政府、住建、水务、环保等部门施工期监管缺失现象,导致主体工程、管网工程建筑质量存在问题,如浏阳古港、达浒、北盛等主体工程构筑物存在漏水、渗水现象;主管网沿河道、水塘铺设或横穿河底,密封和防渗质量差,存在清水倒灌现象。二是部分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在施工阶段未严格按照设计要求,防洪设计有缺陷,出现洪水冲击厂区等问题,如浏阳澄潭江今年5月份已遭洪水冲毁。三是工程施工管理不够严格。部分工程施工并非专业的公司负责建设,导致主体工程及管网工程施工队伍水平较低,工程质量难以达标。

2. 项目长效运行管理机制不完善。一是职责划分不明确,只建设不运营。多数区县(市)暂未明确县政府、县水务、县环保、县物价、县财政、县住建及乡镇政府责任,建设主体责任不够明晰。二是管理机制不畅通,环保部门及乡镇政府没有抓手,没有专门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导致管理模式不明确、管理主体缺失、运行台账不完善、保障不到位、设施闲置等问题,建成后停运现象比较严重,宁乡、望城、浏阳均存在该问题。三是环保部门或乡镇排查出问题后,乡镇政府没有整改的资金保障,导致整改措施无法落实。

四、整改工作的措施及建议

(一)严格落实竣工环保“三同时”验收制度

由市环保局函告区县政府加大督查力度,明确乡镇政府责任上肩,严查工程质量、工艺规模及排水管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下达限期整改要求通知单;对整改工作不力的,对该乡镇的所有建设项目实施环评区域限批。

(二)尽快明确运营管理主体

以区县(市)政府牵头,结合当地实际,明确运营管理责任主体,落实资金保障机制,采用委托第三方运营的市场化管理模式,实行专业化公司打捆运营。

(三)多渠道筹措运营管理资金

一是探索污水处理收费机制。建议区县政府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通过收取污水处理费筹集资金,在集中供水区域,探索并实施在居民自来水费中增收污水处理费;镇园合一的污水处理厂对排污企业收取污水处理费,对园区外的企业可探索提高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二是建立统一有效的监管机制。用财政、审计、监管、督查等行政手段加强监管力度,将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指标、环保监管意见与市、县两级环保资金补助与核发、农村环境卫生评比、政府绩效考核挂钩。三是开展市场化投融资的专业公司经营模式。学习长沙县农村环境投(融)资建设有限公司的管理与运作模式,大规模吸纳和运用社会资金,为乡镇污水处理厂长效运营提供更广泛的资金来源。

(四)综合施策,重点推进浏阳乡镇污水厂建设和运行

一是高位协调。请市领导约谈浏阳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明确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及管理的责任主体,加大本级财政投入力度和督查力度。二是分类管理。对于已经通过环保验收的,加大环保日常监管力度,确保长效运行;对于基本达到验收条件,尤其是列入历年年度考核任务的,加快调试和问题整改,强力推进环保验收和长效运行管理;对于暂时没有动工的,特别是浏阳市5乡镇和被洪水冲毁的澄潭江,函告浏阳市政府责成相关单位进一步论证项目的可行性,甚至可追回财政补助资金或暂缓建设。三是加快市级专项资金的拨付。对于已经通过环保验收并运行效果良好的污水厂项目,严格按照财政拨付要求,下拨剩余建设资金和首批运行管理费用。四是启动减排考核。计划明年全面启动对已下拨首批运行管理费用的.乡镇污水处理厂开展减排效能日常考核工作,实施长效运行监管。

乡镇污水处理厂工作情况调研报告2

近期,省委政研室联合省住建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发改委,就全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座谈研讨,赴涟源市、长沙县等地进行了实地调研,现将有关情况综合汇报如下:

一、湖南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总体情况

通过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实施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湖南全面启动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通过5年多的努力,全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得到了逐步提高。

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约为20%。截至2018年6月底,湖南已建成集中式乡镇污水处理设施237处,覆盖221个乡镇。此外,还有50多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在建。全省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日处理规模达73.7万吨,已建成配套污水管网2300公里。

累计投入45亿元。据各市州上报情况统计,全省已建成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累计投入约45亿元(含部分管网)。其中,以县作为投资建设主体,通过bt、bot、ppp等模式引进社会资本约21亿元。其余以乡镇作为投资建设主体,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省、市、县各级财政,通过环保、住建、农委、水利等部门,以专项或奖补的形式拨付到项目,不足部分由乡镇自行解决。

采用多种技术工艺。乡镇污水规模小且主要是生活污水,因此全省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主要采用a2o及其衍生工艺、接触氧化+人工湿地、生物转盘、预处理+人工快渗等工艺。绝大部分污泥采用卫生填埋方式处置,部分污泥采用堆肥或制砖方式再利用。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全省已建成污水设施出水达到一级a标的有46处,达到一级b标的有189处,达到地表准iv类水的有2处。

委托企业运营或当地乡镇自行运营。全省237个已建成乡镇污水处理设施中,约50%通过bot、tot等模式委托企业运营管理,如长沙县17座集镇污水处理设施打包委托给桑德环境运营管理,县财政每年安排1661万作为运营维护费,保障了集镇污水处理设施正常有效运行。其余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由当地乡镇自行运营管理。如涟源市杨市镇污水处理厂由6名乡镇干部负责运行管理,每年运营费用100万元,娄底市每年仅拨付30万元作为运营经费,不足部分由镇政府自筹,从现场调研的情况来看,运行状况不佳。

二、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存在的突出问题

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在投资运营模式、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还存在一系列问题,导致全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滞后、设施运行效率偏低。

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重、时间紧、进展慢。全省1536个乡镇中,现仅有221个乡镇建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除去城关镇,大约还有1250个乡镇尚未建成污水处理设施。以人均日污水产生量0.1吨测算,全省建制镇污水处理率仅为36%。以每个乡镇应修配套管网10公里测算,全省乡镇污水管网配套率不足20%。根据国家“十三五”规划、“水十条”、《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xx—2020年)》要求,到2020年,所有重点镇要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洞庭湖等重点区域和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要“全覆盖”,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要达到70%以上。乡镇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从启动到竣工验收一般需要两年左右时间。要完成国家要求的目标,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任务繁重、时间紧迫、进展偏慢。

资金缺口大、筹措难。据测算,要实现2020年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的目标,全省在2020年底以前还需要新建集镇污水处理设施500处以上,配套管网5000公里以上,总计需投入150亿元左右。从过去几年的情况看,中央财政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的支持有限,项目建设及运营费用主要靠地方财政自筹。湖南市县财力普遍较弱,再加上严控政府债务和清理ppp项目等政策的影响,县市资金筹措更加艰难,个别县市已申请将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延期。同时,由于乡镇污水处理项目规模小、分布散、管理难度大、效益低,单个乡镇污水处理项目难以吸引社会资本,市场化运作困难。乡镇污水处理收费制度不健全,全省仅有61个建制镇开征了污水处理费。

已建成设施运行情况不容乐观。调研发现,全省部分已建成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状况不正常,运行效率不高。一是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用不起”。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规模小、分布广,相较于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成本较高。如娄底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规模15万吨,污水处理费为0.66元/吨,而苏仙区栖凤渡镇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规模2500吨,污水处理费达到1.3元/吨。与此同时,乡镇财政基本上是“吃饭财政”,承担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费用举步维艰。如涟源市茅塘镇污水处理厂每年运行经费达到112.8万元 ,娄底市财政每年拨付30万元作为运行经费,其余不足部分靠乡镇举债维持。二是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吃不饱”。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存在“贪大求高”的问题,实际运行负荷率远低于设计水平。如望城区、宁乡市、浏阳市已建成的乡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实际处理量仅为设计处理能力的一半。与此同时,由于管网配套不完善、雨污分流不到位、管网维护长效机制不健全等原因,导致污水收集率不高,进水浓度偏低,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功能无法正常发挥。如浏阳市大瑶镇建成区面积6平方公里,污水收集率为60%-70%;涟源杨市镇污水处理厂规划配套管网20公里,目前仅仅完成8公里管网建设,还有三分之二的镇区处于污水直排状态。三是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管不好”。污水处理设施日常管理和运行维护专业性较强,部分污水处理设施建好后移交乡镇管理,乡镇缺乏相关专业人才和管理团队,同时由于位置偏远、工资待遇低等原因,招不到专业技术人员,只能派乡镇干部轮流值班维护,设备出问题只能靠厂家维修,导致维修费用高、周期长,设备“晒太阳”现象时有发生。

投资建设运营管理体制机制不顺。一是乡镇作为投资建设运营主体不堪重负。部分地区由乡镇作为投资建设和运营主体的模式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形成了事实上的“小马拉大车”、外行人干内行事,无论是从专业技能、管理水平还是经费保障上,乡镇都无法承担起这份重任。二是存在多头管理、九龙治水的问题。农委、住建、环保、水利等部门都有支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专项资金,但是各部门之间缺乏统筹协调沟通机制,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多头管理、九龙治水的现象,有限资金不能发挥其最大效益。同时,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涉及到发改、财政、国土、环保、住建、水利、农委等多个部门,审批手续繁杂,审批周期较长,特别是国土征地、污水处理厂排放口设置、ppp项目入库审查等手续办理困难,严重影响项目进度。三是监管体系不健全。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营管理相关指标未列入地方政府考核体系,监管主体缺位,责任不明确。同时,目前大多数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还未安装在线监测设备,没有纳入全省的污水处理厂监管平台,不能有效实施监管。

三、全面提升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水平的对策建议

加快推进全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提升运营管理水平,需要走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规划引领、厂网同步、建管一体的道路。

实施全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行动。全面落实国家“十三五”规划、《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xx—2020年)》《湖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xx-2020年)》等文件精神要求,实施全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行动。参照湖北省的做法,成立专项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住建厅。省住建厅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技术指导与服务,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考核与监督。各市、州、县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负责组织实施。

完善投融资体制机制。建立财政支持、社会参与、使用者付费相结合的资金筹措与分担机制。建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库,省级各相关部门积极争取中央政策项目资金,各级财政统筹整合相关资金,对纳入项目库的针对性进行资金奖补。对建成后投入运营的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省级根据监测考核运营情况,给予一定的运营补助,具体办法由省财政厅会同省住建厅、省生态环境厅制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将由政府负担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借鉴四川广安市做法,从国有土地出让金净收益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提取一定比例,专项用于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争取抵押补充贷款,依法合规提供信贷支持。探索建立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费征收制度。

推广ppp建设运营管理模式。落实中央精神,支持市(州)、县政府创新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模式,县域范围内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采用打捆招标的方式,和技术资金实力强、信誉好的企业采取ppp模式合作,实施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推行城乡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统筹考虑污水处理厂与配套管网建设的关系,污水处理厂与配套管网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加强规划引领。各地科学统筹,根据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合理布局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县域范围内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规划设计方案,由市、州组织权威专家评审,报省级相关部门备案,重点对工艺路线、管网设计、建设规模等提出备案意见,未经评审和备案的不得开工建设。

简化审批程序。建立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绿色通道,在具备要件的基础上,简化程序,优化审批流程,实行联评联审机制。

严格考核监督。将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工作纳入对地方政府责任目标考核内容。省级建立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信息管理平台,制定《湖南省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管理考核实施办法》,对工作不力、未能完成建设目标任务、建成后设施运行不正常的,对市(州)、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实施约谈问责,对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恶劣影响或责任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4篇】乡镇污水处理调研报告范文

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与运营是长沙市大力推进全市,尤其农村地区污染减排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库区内的一个重要清污工程,是长沙市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一个重要子项目,是实现集镇提质发展、建设美丽乡镇的必然要求。为全面掌握长沙市已建和在建的乡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和运行情况,市环保局于20xx年6~7月,对此项工作开展了专项摸底排查调研工作。

目前由市级财政补助的乡镇污水处理工程共有88个,其中岳麓区3个、开福区3个,望城区15个,长沙县18个,宁乡县19个,浏阳市30个。调研组主要就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的工程质量、配套管网集水及污水厂运营管理情况做了深入调研,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运营管理现状

(一)建设现状

88个项目中,66个已基本建成,17个在建(其中3个建设缓慢),浏阳有5个未开工。20xx年市政府的工作报告任务10个,已完成2个,其他8个均在建,年底均能完成工程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会议纪要、市领导批示以及区县城镇化建设发展需求,20xx年还有10余家正申报计划,其中宁乡县有7家建设积极性较高,创建国家级生态县。

(二)运营现状

已通过环保验收的有26个,但浏阳永安产业制造园的运营管理欠缺、三口农业园停运。当前,运行情况良好的有31个,另有7个具备条件已向我局提交验收申请(12月底完成验收),占所有项目的35%,占已建成的47%。已建成的有35个半停运或停运,其中浏阳18个。长沙县、宁乡县、岳麓区已委托第三方开展市场化专业化运营管理,望城区明确通过环保验收后交由区市政局统一管理,再委托第三方运营。浏阳市、开福区暂未明确运行管理责任主体。

二、长沙市乡镇污水处理厂的工作特色

(一)不断创新与完善,率先全省为生态文明建设积累经验

自2008年起,长沙市全面开展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其他地州市仅局限于城市、县城和工业园区的污水处理。通过五年多的努力,我市的乡镇污水处理厂在建设、技术、运营、管理、投资等方面已探索出较为成功的长效机制。长沙县在全省率先实现农村集镇污水处理全覆盖,望城区、宁乡县通过县委或政府常务会议明确各部门相关权责及资金投入。到2017年,长沙市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覆盖率将达到全市建制乡镇的70%(这一指标与山东省全省平均水平持平),为全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积累了经验,打下了基础。

(二)因地制宜处理集镇污水,有效改善农村环境

根据农村地区地形、地势、用地、投资、产业发展等不同实际情况,采用多种农村集镇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有运行成本较低的人工湿地,有适合人口聚居密度大的生物接触氧化+人工湿地工艺,有适合占地规模小、可随时扩建的生物转盘+滤布滤池工艺,有镇园合一的工业型二级生化处理工艺。目前有效运行的31家乡镇污水处理厂集镇周边地表水及农田土壤环境均得到有效改善,彻底改变原先“污水横流,自然蒸发,直排河道”的落后局面。

(三)发挥市级财政引导作用,推动社会资本的投入。

长沙市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一直以“以奖代补”“以补促建”的财政扶持模式,以地方县、乡政府为主体,市级财政给予补助,出台了建设及运营补助管理政策(建设345万元/座,运行8万元/座),每年安排专项资金预算和年度建设计划,已下拨资金1.84亿元。长沙县成功探索并开展了bot打捆建设和运营模式,吸纳和运用社会资金,构建了市场化、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的长效管理机制。除浏阳外,其他区县也积极整合资源、统筹资金。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乡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营方面资金总投入达8亿多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区县(市)及乡镇重视不够

部分县乡政府重视不够,个别县乡政府未将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建设过程没有建设管理部门对工程质量把关,导致已建成污水处理厂停运时间长达一年甚至更久,如:浏阳大部分乡镇、宁乡部分乡镇及望城廖家坪(移交至高新区)等。部分镇园合一的污水处理厂(如望城铜官、浏阳永安)暂未接通集镇生活污水管网,因园区和所在地政府之间的问题,最后一公里的接通连续几年未予解决。部分乡镇的市财政专项资金已拨付到位,但因选址不当等原因暂未开工建设,如浏阳市沙市镇、龙伏镇、枨冲镇、淳口镇、文家市镇。

(二)建设及运营资金缺口较大

一是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费用高,平均造价近1000万元,市、县财政投入有限,大多数乡镇财力更加有限。由于乡镇投入严重不足,导致集镇居民不愿配合,入户管网接入率偏低,部分集镇上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院、农贸市场等排水大户暂未全部纳入排污管网。二是部分县级财政配套资金较少或资金配套政策未落实。宁乡县仅配套60万元/座,浏阳市近4年内未安排乡镇污水处理工程配套建设资金。三是运行管理费用市级财政补贴额度十分有限,仅8万元/年·座,并要求县级财政不低于1∶1进行配套,但建成后每年30-50万元的'运行管理费用更使乡镇财政难以为继,停运现象较普遍。目前除长沙县及宁乡外,其他区县均未出台运行管理费用的资金筹措方案。

(三)项目全过程管理问题突出

1. 部分项目存在监管缺失导致严重质量问题。一是浏阳市绝大部分及其他地区个别项目存在乡镇政府、住建、水务、环保等部门施工期监管缺失现象,导致主体工程、管网工程建筑质量存在问题,如浏阳古港、达浒、北盛等主体工程构筑物存在漏水、渗水现象;主管网沿河道、水塘铺设或横穿河底,密封和防渗质量差,存在清水倒灌现象。二是部分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在施工阶段未严格按照设计要求,防洪设计有缺陷,出现洪水冲击厂区等问题,如浏阳澄潭江今年5月份已遭洪水冲毁。三是工程施工管理不够严格。部分工程施工并非专业的公司负责建设,导致主体工程及管网工程施工队伍水平较低,工程质量难以达标。

2. 项目长效运行管理机制不完善。一是职责划分不明确,只建设不运营。多数区县(市)暂未明确县政府、县水务、县环保、县物价、县财政、县住建及乡镇政府责任,建设主体责任不够明晰。二是管理机制不畅通,环保部门及乡镇政府没有抓手,没有专门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导致管理模式不明确、管理主体缺失、运行台账不完善、保障不到位、设施闲置等问题,建成后停运现象比较严重,宁乡、望城、浏阳均存在该问题。三是环保部门或乡镇排查出问题后,乡镇政府没有整改的资金保障,导致整改措施无法落实。

四、整改工作的措施及建议

(一)严格落实竣工环保“三同时”验收制度

由市环保局函告区县政府加大督查力度,明确乡镇政府责任上肩,严查工程质量、工艺规模及排水管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下达限期整改要求通知单;对整改工作不力的,对该乡镇的所有建设项目实施环评区域限批。

(二)尽快明确运营管理主体

以区县(市)政府牵头,结合当地实际,明确运营管理责任主体,落实资金保障机制,采用委托第三方运营的市场化管理模式,实行专业化公司打捆运营。

(三)多渠道筹措运营管理资金

一是探索污水处理收费机制。建议区县政府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通过收取污水处理费筹集资金,在集中供水区域,探索并实施在居民自来水费中增收污水处理费;镇园合一的污水处理厂对排污企业收取污水处理费,对园区外的企业可探索提高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二是建立统一有效的监管机制。用财政、审计、监管、督查等行政手段加强监管力度,将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指标、环保监管意见与市、县两级环保资金补助与核发、农村环境卫生评比、政府绩效考核挂钩。三是开展市场化投融资的专业公司经营模式。学习长沙县农村环境投(融)资建设有限公司的管理与运作模式,大规模吸纳和运用社会资金,为乡镇污水处理厂长效运营提供更广泛的资金来源。

(四)综合施策,重点推进浏阳乡镇污水厂建设和运行

一是高位协调。请市领导约谈浏阳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明确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及管理的责任主体,加大本级财政投入力度和督查力度。二是分类管理。对于已经通过环保验收的,加大环保日常监管力度,确保长效运行;对于基本达到验收条件,尤其是列入历年年度考核任务的,加快调试和问题整改,强力推进环保验收和长效运行管理;对于暂时没有动工的,特别是浏阳市5乡镇和被洪水冲毁的澄潭江,函告浏阳市政府责成相关单位进一步论证项目的可行性,甚至可追回财政补助资金或暂缓建设。三是加快市级专项资金的拨付。对于已经通过环保验收并运行效果良好的污水厂项目,严格按照财政拨付要求,下拨剩余建设资金和首批运行管理费用。四是启动减排考核。计划明年全面启动对已下拨首批运行管理费用的乡镇污水处理厂开展减排效能日常考核工作,实施长效运行监管。

【第5篇】关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地埋式无动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是一项以农村能源技术为主的生态环境项目,旨在贯彻落实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的要求,以“生态家园富民计划”为抓手,以保护自然资源、改善农业生态环境等目标,结合“百千”工程,通过对农居、乡镇企业等所排生活污水的集中治理,使农村的面貌焕然一新,经济、能源、投资环境等方面的工作上一个新台阶,从而达到农村社会、经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近年来,通过新农村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有了一定进展,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既是新农村建设中一个难题,也是农村环境治理的一个重点。本文分析了***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提出***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对策。

一、***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现状

近年来,***市通过生态市建设,工农业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已逐步完善,生态环境有了明显改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问题已提上议事日程,正逐步开展治理。2022年~2022年,全市在39个村或集镇进行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推广无动力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11430立方米,年污水处理能力到达139万吨,为全市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启了个好头。然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仍落后于生态市建设的要求,在一些地方的新农村建设中,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仍未被纳入村庄整体规划,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仍任重而道远。

1、污水设施改造标准过低,明污转为暗污。

虽然在新农村建设中,新建了漂亮的公厕,部分农户家中也有了简易的污水处理设施,但由于目前全市农村及集镇大部分没有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改建后的设施真正达到无害化标准者甚少。所谓的“三格式”,实际为直排式。生活污水绝大部分不经任何处理,直接排入了河道或排出室外空地后任意渗入地下,少部分经化粪池简单处理后任意渗入地下,严重污染河水和井水,从明污转为暗污,致使一些河道和水塘成了天然的集污池。

2、少数铺设污水管道的集镇和农村。

一般采用雨污合流的排水体制,污水由明渠或明沟形式任意排放,而且沟渠的排水断面普遍偏小,常被垃圾堵塞,街巷污水漫流,严重影响周围环境。随着***市农村居住人口不断增加,生活污水产生量呈快速增长趋势,这已给***市的地表水环境质量带来严重的危害。“70年代淘米洗菜,80年代洗衣灌溉,90年代发黑致癌,新千年代熏臭无奈!”这是老百姓对河道水塘水质变化的感官评价,也是河道水塘水质逐年恶化的见证。水体的污染,使富春江流域水环境的保护雪上加霜,并直接或间接地严重威胁着工农业生产和人们的生活与健康。

3、布局不够合理,水资源浪费严重。

目前,在农村由于水资源相对丰富,节约用水的意识相对不强。而且农村生活污水的处理,注重形式、应付检查者居多,治标不治本。各集镇行政村缺乏系统整体的、科学合理的规划布局,设施不到位、资源浪费现象严重。冲洗厕所座便器的水都是自来水,然排出去的水却是污水。特别在一些地区,由于属于砂石土壤,极易污染地下水或下游的河道水。“世界上没有垃圾,它是放错地方的资源;世界上也没有污水,它是排错方向的财富”。生活污水原本就是最稳定的水资源和的有机肥源,当用水和需水量增加时,污水的产生量和可再利用量的潜力也更大。中国有句俗语“肥水不流外人田”。而今,却把这些供应最稳定的宝贵的“肥水”当作“废水”排向了河海,成了水污染的主要污染源之一。

二、***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对策建议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可再生能源比重显著上升。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这对农村环境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我们要抓住建设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这个契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广泛应用环保节能技术,农村生活污水不仅要减量化排放、无害化处理,更要资源化利用;不仅要节约处理成本,更要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从而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为此对新时期农村污水治理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1、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建设镇村污水处理设施

针对***市地形多样,村庄数量多,规模小,分布散,经济状况各异等特点,***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方案的规划,必须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既要结合各农村特点,兼顾农村之间较大的差异性,又要考虑到城市与乡村发展的非均衡性与高度关联性,强调城乡发展的整体性、互补性和协同性,合理建设镇村污水处理设施。

首先应当确定其生活污水的处置方式采用分散型、集中型或是分散型与集中型的有机结合。若为集中型处理,则有必要建立完善的排水管道收集系统。对于少数城中村及城区周边镇村,距离市政污水管网较近的,即可纳入城市排水体系统一处理。即村庄内所有农户污水经污水管道集中收集后,统一接入邻近市政污水管网,利用城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村庄污水,达到投资省、施工周期短、见效快、统一管理方便等效果。对于其他大多数中心镇和行政村,应从资源化利用角度出发,采用分散治理和集中治理相结合的方式,设计合理的处理方法,尽量减少基础投入和处理成本,有效提高污水资源利用率。如对布局分散、规模较小、地形条件复杂、污水不易集中收集的村庄,可采取分散处理模式,即将农户污水按照分区进行收集,以稍大的村庄或邻近村庄的联合为宜,每个区域污水单独处理,采用中小型污水处理设备或自然处理等形式处理村庄污水,以达到布局灵活、施工简单、管理方便、出水水质有保障等效果。而对村庄布局相对密集、规模较大、经济条件好、镇村企业或旅游业发达、处于水源保护区内的单村或联村可采取集中处理模式,即对所有农户产生的污水进行集中收集,统一建设处理设施,统一处理村庄全部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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