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工作报告多篇

来源:范文范 1.27W

招标工作报告多篇

【第1篇】招标投标工作调研报告

在开展扩大内需监督检查工作中,在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的招投标环节问题较为突出。为此,市纪委监察局会同市发改委、市住建委等部门组成联合调研组,开展了为期月余的招投标市场监管情况调研,旨在探索建立统一开放、监管规范、竞争有序的招投标行政监管体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资金安全、人员安全。

一、基本情况及成效

(一)招投标行业发展

迅速

国家《招标投标法》及《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实施以来,我市招投标已由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延伸至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疗器械和药品采购等诸多领域,各类招投标中介代理机构发展迅速。目前,我市正筹备成立招投标协会,招投标已成为一个顺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独立行业。

(二)有形市场格局初成

(三)招投标活动有效开展尽管招投标事业发展迅

速、成效明显,但由于现行的招投标监管体系已落后于快速发展的形势,致使招投标领域问题频出,腐败案件仍处于高发态势。

二、监管缺陷及制度成因

现行招投标的行政监管体制,是以分行业监管为主,综合监管为辅的体制。在实施初期,为推进招投标市场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招投标领域的不断发展变化,其弊端也日益凸显。主要表现在:

(一)同体监督,缺乏制衡

在现行体制下,政府投资招投标的综合监管职能主要体现在发展改革部门对项目招投标方案的核准权上,而招投标的具体实施和监管分别由商务、建设、水利、交通、国土及财政等部门按其各自的行政管理权设定。这种将主管部门置于既当“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制度设定,客观上为主管部门追求部门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既得利益创造了条件,加之水利、交通、政府采购、国土等行业和产业项目,主管部门既是招投标活动的具体实施人,同时又对本行业的招投标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客观上为权力寻租留下了空间。

(二)分散执法,监管缺位

由于体制造成的部门分散监管模式,形成了招投标监管中的多头管理、条块分割的状况,直接导致了监管空白。一是有的业主和主管部门以少报多建、肢解工程、化整为零、部分招标等方式规避招标。二是有的业主在招标中与投标人、代理机构相互串通搞虚假招标、围标、甚至搞阴阳合同等场外交易,由于分散执法,对过程中的违法行为惩处乏力,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滋长了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的发生。毕玉玺案件正是监管缺位的例证。三是对中介代理机构的监管缺位。目前对中介代理机构的管理上,重审批、轻管理、资质审批呈多头状况,有的中介机构同时兼具十多个代理资质。在实践中往往发生个别中介代理机构违规操作后,资质信誉和业务不受任何影响的怪现象。由于政府监管的缺位,此类现象发生后既无记载,也无惩处,严重扰乱了招投标市场秩序。调研期间,调研组分别组织召开了部分招标代理机构和一些国有投标企业的座谈会。从反馈的情况来看,目前大多招标代理机构和国有企业,对招投标的行政监管现状不满意。

(三)规则不统一,公开透明性弱

分散监管的模式,直接导致了信息公开透明性的弱化。一是目前招投标信息发布平台不统一。虽然市发改委设置了《北京市招投标信息平台》,但调研中发现有的部门存在自行指定刊

登招投标信息

发布媒体的现象。这种与我市法规相悖的行为,不仅给投标人造成了获取信息的不方便,而且对信息统一发布的公开透明、维护市场主体各方利益的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形成了障碍。二是评标专家库问题依然突出。虽然市发改委和市人事局制定了《北京市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全市统一的北京市评标专家库,严格专家管理,但以前分部门建立

管理专家库的体制影响依然存在,直接导致了专家素质参差不齐、问题易发多发的现状。三是各专业市场运行规则不尽一致。有的非法设定招标投标的行政许可、资质验证、注册登记等与《招标投标法》相抵触的规定;有的通过歧视性条款排斥或者限制外地企业投标等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的规定。

(四)市场条块分割,资源共享性差

一是条上部门办市场。各分散的专业市场造成大量人力、物力重复浪费,同时有的却缺乏规范固定的交易场所。许多工程尤其是交通、水利、园林绿化等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交易场所流动性、随意性很大,监管力量有限很难实施有效监管,造成主管部门监管盲区,加之招投标活动相对比较隐蔽,客观上为招投标违纪违法行为提供了条件。二是块上市区各办市场。如有形建筑和建设市场,目前北京市就形成了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和各个区县各有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并存但互不隶属的格局。

(五)公共权力运作不规范

一是权力未远离市场。现行的招投标制度下,政府在某种程度上依然是最大的业主。政府业主或其直接委托的代理机构在组织招标、拟定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受理投标报名、进行资格审查、组织开标和评标、指定招标人代表参与评标等过程中,业主的权力寻租的空间很大。比如法律法规规定,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公开招标。而在实际招标时,往往以各种理由规避公开招标,比如以项目技术复杂、涉及国家安全、秘密等理由邀请招标;有的项目作为政治任务和政绩工程,以加快发展为由,实行邀请招标;再比如招标人代表虽然在评标委员会中只占少数,但往往担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带有倾向性的言论和评价经常左右其他评标专家的评标行为等。二是干部未远离腐败。少数领导干部法制观念淡漠,把依法行政与加快经济发展对立起来,甚至直

接介入或非法干预招投标活动,授意、指使下属的业主想方设法将工程发包给其指定的投标人,个别领导干部以权谋私,为自己和亲属子女谋取非法利益。

三、对策建议

按照政府建立、规范管理、公共服务、公平交易的原则,坚持政事分开、政企分开、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整合利用好各类有形建筑和建设市场资源,逐步建立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有形市场。按照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要求,改革目前招标投监管体系应遵循的原则和达到的目标。

一是项目行政管理权与监督执法权分离。现行制度框架下的主管部门如发展改革委、财政、交通、建设、水利、国土等项目主管部门继续承担核准项目的招投标方案及稽查等职责,将各自的监管权交由统一的综合监管部门实施,解决“九龙治水”,都管都不管的问题。

二是政策制定权与监督执法权分离。由市政府组建专门工作管理委员会承担指导协调招投标的职责,成立专门的监管机构,承担招投标市场全过程监管的职责。实现招投标市场运行中的“五个统一”:即统一拟定招投标的相关配套规章及监管规则;统一的信息发布平台;统一的评标专家库;统一的行业协会和信用评价体系;统一的投诉质疑受理平台。解决招投标市场政府监管缺位错位问题。

三是增强政府服务职能。取消现行的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交通建设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市场等有形市场的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在统一的信息发布平台上,统一发布招标公告、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中标公示以及违法行为公告等,提高市场竞争的公开透明度,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第2篇】招标投标工作调研报告

在开展扩大内需监督检查工作中,在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的招投标环节问题较为突出。为此,市纪委监察局会同市发改委、市住建委等部门组成联合调研组,开展了为期月余的招投标市场监管情况调研,旨在探索建立统一开放、监管规范、竞争有序的招投标行政监管体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资金安全、人员安全。

一、基本情况及成效

(一)招投标行业发展迅速

国家《招标投标法》及《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实施以来,我市招投标已由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延伸至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疗器械和药品采购等诸多领域,各类招投标中介代理机构发展迅速。目前,我市正筹备成立招投标协会,招投标已成为一个顺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独立行业。

(二)有形市场格局初成

随着政府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我市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有形建筑市场。其中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在市级设有1个市场,即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15个区县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设有16个交易中心,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劳务分包一级设备材料采购招投标活动提供服务;市交通委设有1个北京交通建设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为交通基础实施工程招投标活动提供服务;市规划委在勘察设计与测绘管理办公室设有1个勘察设计招投标管理科,为各类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投标活动提供服务;市水务局、市园林绿化局分别设有1个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市场和园林绿化服务中心,为水利工程项目、园林绿化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提供服务;市国土局设有1个土地交易中心,10个区县设有10个土地交易分中心,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土地一级开发权招投标活动提供服务;北京电力公司设有2个市场,分别是电力工程市场资源平台和物资资源平台,为北京电力公司管理的所有电力工程和大宗电力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活动提供服务等。各有形市场中先进的信息化技术和装备的使用,为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透明和有效监管提供了硬件环境。

(三)招投标活动有效开展

据不完全统计,-,北京市共办理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含直接发包)9025项,中标价3532.8亿元;专业招标8659项,中标价366.41亿元;劳务招标15637项,中标价292.6亿元;材料和设备招标1488项,中标价81.8亿元。招投标活动的有效开展,节约了资金,规范了我市的建筑市场秩序,确保了奥运等重点工程的顺利实施。

尽管招投标事业发展迅速、成效明显,但由于现行的招投标监管体系已落后于快速发展的形势,致使招投标领域问题频出,腐败案件仍处于高发态势。

二、监管缺陷及制度成因

现行招投标的行政监管体制,是以分行业监管为主,综合监管为辅的体制。在实施初期,为推进招投标市场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招投标领域的不断发展变化,其弊端也日益凸显。主要表现在:

(一)同体监督,缺乏制衡

在现行体制下,政府投资招投标的综合监管职能主要体现在发展改革部门对项目招投标方案的核准权上,而招投标的具体实施和监管分别由商务、建设、水利、交通、国土及财政等部门按其各自的行政管理权设定。这种将主管部门置于既当“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制度设定,客观上为主管部门追求部门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既得利益创造了条件,加之水利、交通、政府采购、国土等行业和产业项目,主管部门既是招投标活动的具体实施人,同时又对本行业的招投标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客观上为权力寻租留下了空间。

(二)分散执法,监管缺位

由于体制造成的部门分散监管模式,形成了招投标监管中的多头管理、条块分割的状况,直接导致了监管空白。一是有的业主和主管部门以少报多建、肢解工程、化整为零、部分招标等方式规避招标。二是有的业主在招标中与投标人、代理机构相互串通搞虚假招标、围标、甚至搞阴阳合同等场外交易,由于分散执法,对过程中的违法行为惩处乏力,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滋长了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的发生。毕玉玺案件正是监管缺位的例证。三是对中介代理机构的监管缺位。目前对中介代理机构的管理上,重审批、轻管理、资质审批呈多头状况,有的中介机构同时兼具十多个代理资质。在实践中往往发生个别中介代理机构违规操作后,资质信誉和业务不受任何影响的怪现象。由于政府监管的缺位,此类现象发生后既无记载,也无惩处,严重扰乱了招投标市场秩序。调研期间,调研组分别组织召开了部分招标代理机构和一些国有投标企业的座谈会。从反馈的情况来看,目前大多招标代理机构和国有企业,对招投标的行政监管现状不满意。

(三)规则不统一,公开透明性弱

分散监管的模式,直接导致了信息公开透明性的弱化。一是目前招投标信息发布平台不统一。虽然市发改委设置了《北京市招投标信息平台》,但调研中发现有的部门存在自行指定刊

登招投标信息发布媒体的现象。这种与我市法规相悖的行为,不仅给投标人造成了获取信息的不方便,而且对信息统一发布的公开透明、维护市场主体各方利益的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形成了障碍。二是评标专家库问题依然突出。虽然市发改委和市人事局制定了《北京市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全市统一的北京市评标专家库,严格专家管理,但以前分部门建立

和管理专家库的体制影响依然存在,直接导致了专家素质参差不齐、问题易发多发的现状。三是各专业市场运行规则不尽一致。有的非法设定招标投标的行政许可、资质验证、注册登记等与《招标投标法》相抵触的规定;有的通过歧视性条款排斥或者限制外地企业投标等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的规定。

(四)市场条块分割,资源共享性差

一是条上部门办市场。各分散的专业市场造成大量人力、物力重复浪费,同时有的却缺乏规范固定的交易场所。许多工程尤其是交通、水利、园林绿化等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交易场所流动性、随意性很大,监管力量有限很难实施有效监管,造成主管部门监管盲区,加之招投标活动相对比较隐蔽,客观上为招投标违纪违法行为提供了条件。二是块上市区各办市场。如有形建筑和建设市场,目前北京市就形成了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和各个区县各有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并存但互不隶属的格局。

(五)公共权力运作不规范

一是权力未远离市场。现行的招投标制度下,政府在某种程度上依然是最大的业主。政府业主或其直接委托的代理机构在组织招标、拟定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受理投标报名、进行资格审查、组织开标和评标、指定招标人代表参与评标等过程中,业主的权力寻租的空间很大。比如法律法规规定,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公开招标。而在实际招标时,往往以各种理由规避公开招标,比如以项目技术复杂、涉及国家安全、秘密等理由邀请招标;有的项目作为政治任务和政绩工程,以加快发展为由,实行邀请招标;再比如招标人代表虽然在评标委员会中只占少数,但往往担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带有倾向性的言论和评价经常左右其他评标专家的评标行为等。二是干部未远离腐败。少数领导干部法制观念淡漠,把依法行政与加快经济发展对立起来,甚至直接介入或非法干预招投标活动,授意、指使下属的业主想方设法将工程发包给其指定的投标人,个别领导干部以权谋私,为自己和亲属子女谋取非法利益。

三、对策建议

按照政府建立、规范管理、公共服务、公平交易的原则,坚持政事分开、政企分开、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整合利用好各类有形建筑和建设市场资源,逐步建立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有形市场。按照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要求,改革目前招标投监管体系应遵循的原则和达到的目标。

一是项目行政管理权与监督执法权分离。现行制度框架下的主管部门如发展改革委、财政、交通、建设、水利、国土等项目主管部门继续承担核准项目的招投标方案及稽查等职责,将各自的监管权交由统一的综合监管部门实施,解决“九龙治水”,都管都不管的问题。

二是政策制定权与监督执法权分离。由市政府组建专门工作管理委员会承担指导协调招投标的职责,成立专门的监管机构,承担招投标市场全过程监管的职责。实现招投标市场运行中的“五个统一”:即统一拟定招投标的相关配套规章及监管规则;统一的信息发布平台;统一的评标专家库;统一的行业协会和信用评价体系;统一的投诉质疑受理平台。解决招投标市场政府监管缺位错位问题。

三是增强政府服务职能。取消现行的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交通建设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市场等有形市场的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在统一的信息发布平台上,统一发布招标公告、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中标公示以及违法行为公告等,提高市场竞争的公开透明度,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第3篇】招标工程标段划分工作报告范文

建设工程项目往往需要考虑范围广、规模大、技术性复杂等多因素问题,因此,有许多工程项目在招标时需要对标段进行合理划分。由此可见,在一项建设工程项目的开展过程中,招投标工作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而对投招标工程的标段进行划分则是整个项目管理工作的首要前提与核心阶段。在建设工程正式开展之前,不仅要做好招标的策划工作,更要根据项目的特点,投资特点,设计进度,以及与业主的沟通等情况做好对招标工程的标段划分工作,以为发包代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打好基础。下面,我将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对招标工程标段的划分办法进行总结与分析如下:

一、根据工程实施工体的标段划分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扩大,人们对经济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由此,中国建设企业也在这一过程中逐步拔起,建设项目也越来越多,建设工程的实施工体也变得多种多样。对此,除依据工程目标进行标段划分以外,还可以根据工程招标项目工作就可以根据工程的投资规模、建设周期以及工程体制进行标段划分:

1、体量较大的群体工程。此类工程具有建筑单体多,占地面积大,平面分割容易的特点。因此,我们可以根据建筑地点与面积分割比率为基准进行标段划分。

2、大体量的精装修工程。对于此类具有位置明确、功能各异的特点工程,可以根据建设工程的位置以及使用功能为依据进行标段划分。

3、道路市政工程。对于此类具有政府性规划以及资金运作计划明确的特点项目工程,可以根据资金的运作计划以及道路地区市政政策进行标段划分。

4、园区大型绿化工程。对于此类专业特点明显且计价依据也大有不同的特点工程,可以结合其主体工程项目以及各项专业特色等因素进行标段划分。

二、根据工程设备进行标段划分

对于工程所需设备可根据其种类以及其功能特性、区域特性,并根据工程投入设备资金、设备继续性分别进行标段划分。

三、标段划分案例

对于以上类型的施工类型,本文将以其中一类型为主列举实际案例进行标段划分说明:例如在接受代理银行信息中心项目施工招标时,根据工程性质以及建设单位目标、实施要求进行了具体的标段划分:一是根据工程的实施情况,将整个工程划分为两个标段,主体建设工程标段和外观景象绿化工程标段。二是根据总体工程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的部分专业工程,进行了标段划分,分别为精装施工工程、机房工程、绿化修剪工程等标段。三是根据设备的功能以及特点特性进行了标段划分,具体分为电设备标段、水景系统设备标段、景观照明标段等。上述标段策划得到了建设方的认可,为业主实现工程目标提供了保障。

三、划分标段方法解决的问题

根据本文提到上述的标段划分办法,实际解决了在日常标段划分过程中存在的根据自身的利益需求划分标段,而未考虑全局的自我标段问题、对意识划分,无规则,独断划分的性情标段问题、以及完全听从建设方的意见,而未进行科学规划的代理结构标段问题。减少了建设工程资源的浪费,以及成本的提高,实现了科学的标段规划,到达了资源的最优化的配置目标。

【第4篇】招标单位工作人员述职报告

招标单位工作人员述职报告

转眼间到公司工作已满一年,在这期间对招投标行业有了基本的了解,同时也发现在这个充满竞争的行业,公司人员需要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与职业道德,才能在市场上保持公司在本行业的龙头地位。在平时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反映出自身专业知识水平的欠缺,在此之后经过努力的学习,来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业务开拓能力。

一、招标工作的认识

之前对于招投标工作了解甚少,以为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真干起来却不如想象中的那么简单。需要了解招投标信息的发布平台,国内有众多的招投标信息发布平台,合理选择平台是一件重要的事情。为此,我们选择一些权威的平台。了解公司项目具体内容,加强学习和研究,及时掌握和收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最新招投标政策信息,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在同事们积极热情的帮助下,学习到了不少以前从未接触到的东西,从而提升了自己的工作水平。刚开始因对招投标工作流程的不了解,到以后的渐渐熟知,过程中离不开公司团队及同事的教导和帮助。从而达到熟练,这才是我们的目的。

二、招投标的流程

在资格预审期间,应该确定我们的目标,即投标的目的是为了培养人才,锻炼队伍?还是为了配合其他公司,寻找新的发展方向?还是为了拿下项目?如果是第四个目的,那么,我们的关系链应做到项目执行的层,否则,难以成功。然而把关系做到层往往是最难的,我们要从中学习技巧和方法。拿到标书后,用一些时间,来了解招标文件的重要信息及内容,捋出思路,并将招标文件按照合同条件,设计要求,投标要求,参考文件分类。

项目投标工作启动,根据业主的招标要求,我们需要提前做好标书、并及时审查标书中的内容,发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及时更改(如若不符合,被视为投标人未实质性的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被视为废标处理)。及时做好项目跟进、信息跟踪工作,充分了解竞争对手的实际情况,并跟自己的实际情况对比分析,从而了解业主的招标动态。

三、季度工作重点

我处于刚刚学习阶段,对于投标工作,还有很多值得学习的地方,在同事的帮助和悉心教导下,及时做好了各个方面的准备工作。将招标公告中比较离散的信息,收集归类,并汇总各个项目招投标信息及资料的整理工作。各个项目跟进,需要找到负责项目管理层往往是不容易的,不但要注重方式方法,更需要多多跟同事探讨交流,学习经验,来补充自己的不足。

四、未来工作计划

加强自身工作能力提升,通过对招投标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招投标工作的法律意识等。我们公司有多位业务精干人员,可以在空闲时间与他们相互交流学习。招投标工作涉及的单位、人员众多,难免会有一些不可预见因素的发生,我们要及时掌握信息,尽量减少或是避免这些因素的发生和发展。通过业务知识的学习、综合信息的掌握,使招投标工作渐渐步入正轨,个人的职业完全进入角色,利用各方有利的资源信息,开展工作。参加本专业考试,如造价员、建造师考试,利用以前学习的基础,加上后续的练习,用知识来武装自己,提升自己。

五、意见和建议

拿到标书,要召开投标启动会议,概括介绍招标文件,并发布一个详细而客观的计划,勾勒出重要节点,指明方向,并对团队行成压力。将招标文件分发给团队中的相关负责人,要求每个责任人透彻了解本人工作范围内的招标文件;投标负责人应全盘了解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并随时将相关补充信息发给相关人员。请合作单位负责人配合做好动员及推动工作,让项目团队参与成员放下包袱,团队和谐共进。

【第5篇】招标工程标段划分工作报告

招标工程标段划分工作报告

建设工程项目往往需要考虑范围广、规模大、技术性复杂等多因素问题,因此,有许多工程项目在招标时需要对标段进行合理划分。由此可见,在一项建设工程项目的开展过程中,招投标工作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而对投招标工程的标段进行划分则是整个项目管理工作的首要前提与核心阶段。在建设工程正式开展之前,不仅要做好招标的策划工作,更要根据项目的特点,投资特点,设计进度,以及与业主的沟通等情况做好对招标工程的标段划分工作,以为发包代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打好基础。下面,我将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对招标工程标段的划分办法进行总结与分析如下:

一、根据工程实施工体的标段划分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扩大,人们对经济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由此,中国建设企业也在这一过程中逐步拔起,建设项目也越来越多,建设工程的实施工体也变得多种多样。对此,除依据工程目标进行标段划分以外,还可以根据工程招标项目工作就可以根据工程的投资规模、建设周期以及工程体制进行标段划分:

1、体量较大的群体工程。此类工程具有建筑单体多,占地面积大,平面分割容易的特点。因此,我们可以根据建筑地点与面积分割比率为基准进行标段划分。

2、大体量的精装修工程。对于此类具有位置明确、功能各异的特点工程,可以根据建设工程的位置以及使用功能为依据进行标段划分。

3、道路市政工程。对于此类具有政府性规划以及资金运作计划明确的特点项目工程,可以根据资金的运作计划以及道路地区市政政策进行标段划分。

4、园区大型绿化工程。对于此类专业特点明显且计价依据也大有不同的特点工程,可以结合其主体工程项目以及各项专业特色等因素进行标段划分。

二、根据工程设备进行标段划分

对于工程所需设备可根据其种类以及其功能特性、区域特性,并根据工程投入设备资金、设备继续性分别进行标段划分。

三、标段划分案例

对于以上类型的施工类型,本文将以其中一类型为主列举实际案例进行标段划分说明:例如在接受代理银行信息中心项目施工招标时,根据工程性质以及建设单位目标、实施要求进行了具体的标段划分:一是根据工程的实施情况,将整个工程划分为两个标段,主体建设工程标段和外观景象绿化工程标段。二是根据总体工程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的部分专业工程,进行了标段划分,分别为精装施工工程、机房工程、绿化修剪工程等标段。三是根据设备的功能以及特点特性进行了标段划分,具体分为电设备标段、水景系统设备标段、景观照明标段等。上述标段策划得到了建设方的认可,为业主实现工程目标提供了保障。

四、划分标段方法解决的问题

根据本文提到上述的标段划分办法,实际解决了在日常标段划分过程中存在的根据自身的利益需求划分标段,而未考虑全局的自我标段问题、对意识划分,无规则,独断划分的性情标段问题、以及完全听从建设方的意见,而未进行科学规划的代理结构标段问题。减少了建设工程资源的浪费,以及成本的提高,实现了科学的标段规划,到达了资源的化的配置目标。

热门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