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设备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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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设备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篇一

一、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二、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三、电气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四、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五、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六、电气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七、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八、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九、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十、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篇二

1、使用燃气、电气用具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2、各种电气设备要安全使用,维修保养,要符合技术操作规范和规程的要求,电工作业要严格执行电力操作规程和电工防火制度;

3、施工现场凡使用液化石油气前,必须提出申请,经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检查批准后,发给使用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4、使用液化石油气应有专用房间存放,燃气灶与钢瓶连接必须使用硬管,严禁使用易燃物品搭设,钢瓶应与用气房间分开单独存放,并要保持通风。严禁在地下、半地下及工程内使用燃气;

5、检查液化气设备是否漏气应使用肥皂水,禁止用明火测试,若发现钢瓶角阀、减压阀漏气,应送供应单位更换,不得自行拆修;

6、使用燃气时应有专人看管,防止汤水沸出或吹风使火焰熄灭。严禁将钢瓶卧放、倒放使用,禁止用火烤开水烫或在阳光下暴晒。使用完毕应先关闭角阀。

7、液化石油气设备周围应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发现火情应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扑救,做好灭火工作。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办法 篇三

一、安全设备及装备包括:主扇、局扇、监控系统,各种探头断电仪、瓦检器,便携式瓦检仪、风表等。

二、电气设备包括:变压器、开关、绞车、综保、电钻、水泵、发电机、配电设备等。

三、维修管理制度:

1、对主扇每月检修一次,局扇每半年检修一次,其他安全装备仪表每年送检和校验一次。

2、采掘工作面使用的煤电钻每10天重作一次线头。

3、电气设备必须定期检修,检修的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每次检修都必须作好记录。

4、凡是机电设备入井前必须填写检查合格证,未经检修的电器设备和失效设备严禁入井,并填写入井卡。入井卡包括:检修设备、日期、检修人、检修结果及性能入井日期等。

5、入井设备必须设置设备卡,由专人负责管理。

6、严禁井下带电检修或带电移动。

7、井下电器设备升井后送入专用设备库,严禁乱丢乱放,损坏设备的完好性能。

8、设备库房必须设专人保管,设备库应保持清洁整齐,严禁乱摆乱放。

巷道维修管理制度

1、井下使用巷道必须符合以下规格:

(1)主下山、高为2.0m,腰宽为2.2m,断面为4.4m2.

(2)主运车入巷道貌岸然高为2.0m,腰宽为2.5m,断面为5.0m2.

(3)采面运输高为1.8m,腰宽贡为2.0m,断面为3.6m2.

(4)采面回风巷(老巷除外)高为1.4m,腰宽为2.2m,断面为3.08m2.

(5)帮顶必须用劈材按双数背好帮顶。其余巷道断面在作业规程中具体规定。

2、巷道貌岸然必须保持整洁、卫生。运输巷道必须设置水沟,消灭巷道积水,有水管、电缆和安设局扇的巷道风筒必须吊挂,高度不得低于1.5m。

3、矿井使用巷道貌岸然的失修率不超过3%,对井下巷道每月检查一次,对威胁安全生产的失修巷道。应采取积极措施进行修理。

4、架棚巷道的支护材料、木头直径小于12cm。严禁用杂草树枝背帮背顶。

5、凡用顶柱支护的巷道、靠帮柱必须紧贴煤样,并带帽,帽子规格为50×300×200,柱子打在硬底上,迎山角一般为5度。

6、井 下 失修巷道的修理,必须采取由外往里由下往上,倾角超过40度由上往下进行,只能拆一棚换一棚,防止冒顶,危及人员安全。

7、对顶板破碎的巷道维修,必须采取在修好的棚子上面打上穿劈,维护好前方顶板后,再拆掉前方失修棚子。进行修理架棚,依次进行。

8、需要砌砼的巷道,必须采取先修复巷道,架设好临时支护,然后在修复的巷道下面进行砌砼工作,并按专门措施进行施工。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篇四

一、电气试验制度

二、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

为提高机电设备的维护检修质量,保证设备安全进行,特制定本制定。

一、设备的使用

(一)所有设备必须固定专人使用和操作,逐步实行包机制,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方可独立操作。

(二)机电设备除配备司机外,还要配有专职的机电维护人员负责日维护人员负责日维护检查工作。

(三)固定设备在运行中要有运行记录、检查记录和并交接班记录。

(四)固定设备在运行中要有运行记录、检查记录和并接记录。

(五)司机要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司机职责是:

1、爱护设备,经常保持设备和工作场地的整洁;

2、要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二、各种设备维修工的职责

(一)熟悉设备性能,按规定的时间路线内容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与维护。

(二)严格执行检修计划,熟悉检修工艺和技术要求,保证检修质量。

(三)对所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做好记录。

(四)负责本班维护所需材料配件的领取和保管。

三、设备的检修

(一)检修计划的编制:

机电工要按具体情况组织编制全矿年、季、月的设备检修计划。

(二)检修的分类:

设备的检修按不同检修内容和工作量的大小分为大、中、小检三类,小型移动设备可只分大、小修两类。

小修—对机器的个别零件进行检修,基本上不拆卸设备的复杂部分。

1、更换已磨损的个别零件和材料;

2、清洗不需大拆卸的个别部件;

3、更换部份油和油脂;

4、调整串动和间隙;

5、对电机进行清扫和干燥。

固定设备的小修由负责检修工在设备安装地点进行,移动设备可在指定地点进行。

中修一个机器的主要部件解体检修,包括除小修内容还包括以下内容:(1)更换成套部件;

(2)清洗复杂部位的机器零件;(3)更换部份磨损超限的轴承。

大修一为使设备安全恢复正常状态和额定能力而进行的彻底的解体检修,包括中修内容外还包括以下内容:

(1)更换或加固重要的大型部件或机件;(2)调整整个机械和电气操作系统;(3)检查主要底座基础架子和外壳。

四、司机的管理

(一)大型固定设备的司机必须由经过训练、身体健康、工作负责取得安全技术合格证的固定工作来担任。

(二)司机必须固定,主要设备的司机改做其它工种时,必须经矿领导批准。

(三)各种设备的司机、除轮休人员外,还要有一定比例的。后备司机,平时可以维护工作。

(四)对不称职的司机,矿领导应负责给以调整。

五、司机及电钳工的培训考核

(一)司机每年要培训考核一次。

(二)考试内容应包括专业基本知识、规程制度和实际操作,考试合格后,由主管部门一发给合格证。

三、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四、机电干部上岗查岗制度

五、设备管理制度

一、电气设备安装

(一)有工作面、新采区、变电所及提升绞车,电气设备安装前,必须进行设计(有供电系统图、有短路电流计算及过流速整定值)。

(二)安装单位应按设计要求及设备完好标准进行施工。

(三)安装完毕,由矿机电组、安装单位、使用队(班)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四)机电工应严格掌握本单位每台变压器,每条电缆负荷,严禁超载运行。

二、电气设备检修

(一)检修电气设备必须按《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进行检修,检修后的设备必须达到完好标准。

(二)机电工应利用倒班日、节假日、交接班时间对所管辖的电气设备按计划检修,日常做好巡回检查工作。

(三)电气防爆

(一)井下供电要切实做到三无(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四有(有过电流和漏电保护、有螺丝和弹簧垫、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二齐(电缆悬挂整齐、设备硐室清洁整齐)、三全(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三坚持(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坚持使用煤电钻综合保护、坚持使用局部扇风机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

(二)井下电气设备应使用防爆型号、安全火花型(包括照明、信号、电话)。

(三)井下禁止使用电炉、电烙铁、若在井下使用电焊时应事先制定安全措施,报矿长批准后方可施工。

(四)掘进工作面中的电气设备和局部风机必须设风闭锁和瓦斯电闭锁装置,只有当局部扇风机运转瓦斯深度降至1%以下,工作面中的电气设备才能通电。

(五)对失去防爆性能的电气设备不得在井下继续使用。

(六)机电工应严格加强对127伏小型电气设备的管理,煤电钻须装综合保护器,煤电钻停运后应切断电源,放在通风干燥处。

(七)电气设备移动、检修、处理故障等必须在断电情况下进行,严禁带电作业。

(八)电气设备使用的绝缘油,每年在雨季到来之前进行一次耐压试验,不合格者要迅速处理哎呀更换。

(九)机电工每月对全矿井下电气设备防爆性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汇报到矿领导。

四、检漏保护

(一)井下所有供电的低压(700伏以下)母线上必须设有自动切断漏电母线的检漏继电器,否则不能投入运行。

(二)机电工必须做维护、检修、检查和整定检漏继电器工作,保证正常运行。

(三)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每天应对检漏继电器进行一次试验,检测其当敏可靠性能,每月至少一次试验。专职维护人员应根据漏电继电器所运行的电网总长度的变化,随时改变零序电抗器的电感值,使电网的电容电流补偿到最小。

(四)运行中的漏电继电器,严禁甩掉不用。

(五)机电工每天必须对检漏继电器的运行情况进行1-2次检查,内容如下:

1、观察欧姆表的指示数值是否正常。当网路绝缘低于15-20千欧时,应及时采取措施,设法提高网路绝缘,预防跳闸。

2、安装位置是否平稳可靠,周围是否清洁,有无淋水现象。

3、局部拦极和辅助接地极安装是否良好。

4、外观检查设备的防爆性能。

(六)网路在运行中发生漏电故障时,机电人员应立即寻找和处理,并向矿领导汇报,对发生故障的设备或电缆在未消除故障以前禁止投入运行。

(七)当网路发生分散性接地故障时,如在短时间内无法排除,必须由矿长批准后方能停止检漏继电器运行,进行寻找处理故障,但停运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停运期间应采取相应安全措施,以保证矿井安全。

五、过流保护

(一)每条馈出线的电源端均需加装短路保护装置。

(二)井下一定使用合格的熔断片作短路保护,禁止用熔丝或其它作短路保护。

(三)每一个采区应备有准确的供电系统图,图上注明电气设备型号、电缆规格、长度,短路电流值和各种保护设备的整定值,实际整定值必须与供电图符合。

(四)井下过流保护装置整定工作,由机电组负责。其他人员不得随便调整。过电流继电器的整定和熔断器熔体的选择,应按煤炭监察局颁布的有关矿井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执行。

六、接地保护

(一)安装局部接地极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执行。

(二)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不准兼作他用或切断不用。

七、机电硐室管理与维护

(一)机电硐室要设防火门,应完整良好,要备有足够的灭火器材。

(二)硐室内不准堆放可燃性材料和其它杂物。

(三)硐室内和硐室外5米内要用不燃性支架,保持室内清洁,对有淋水处要设防水设施。

(四)硐室内外要畅通,应有专人看守或管理。

(五)硐室内设备排列要整齐,电缆吊挂要整齐。

八、电缆管理办法

(一)井下严禁使用铝包电缆,采区低压电缆严禁采用铝蕊电缆。

(二)煤电钻的电缆一律使用6平方毫米橡套电缆,不得使用橡套软线。

(三)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除用作监测接地回路外,不得兼做其它用途。

(四)井下闲置电缆必须及时运到地面保存,在用的多余电缆要按规定排放,不得乱堆和盘圈存放。

(五)电缆如有破损应采用热补或冷补新工艺。

(六)新进的橡套电缆,必须有试验合格证,不准把延燃性电缆下井使用。

(七)电缆的使用,不得随意截断和剥取芯线,否则严肃追查,照价赔偿。

(八)每条电缆必须有明显的标志,注明电缆规格、长度、用途。

(九)电缆的敷设、连接和选用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六、安全活动制度

七、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一、凡因机电设备故障而影响生产两小时以上或因机电人员失职造成设备损坏、人身伤亡,均按机电事故追查处理。

二、机电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向机电组长和矿领导汇报(必要时要保留现场),并于事故发生后三天内,由朵电组长和矿领导追查事故原因及处理意见。

三、机电组长对全矿机电事故行使管理、监督、检查、处理等权利。

四、凡因机电事故影响生产在四小时或损失在五百元以下或单人重伤事故,由机电组长负责组织追查;凡影响生产四小时以上,或损失在五百元以上,或多人受伤的事故,由矿负责组织追查,机电组长、技术人员参加,写出事故报告;对重大机电事故或有人伤亡的,由全矿管理人员共同负责追查,写出事故 报告和处理意见。

五、凡因司机和其它机电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错误操作,造成设备零部件损坏,应在追查后对事故责任者给予处罚,并按损坏零部件价值的50%~100%。

六、凡因责任事故使设备严重损坏,人身伤亡除对责任者处罚外,按设备原值的5%-20%赔款,直至送交司法机关。

七、因违章指挥,乱调司机,乱改工种和无证操作而造成的机电事故,一定要追查直接领导和责任者的责任。

八、运行中的机电设备,必须固定专人操作,严禁无证操作,司机要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不得擅离职守,违者按机电事故追查,司机对违章指挥或对直接威胁安全的现象在未处理前有权拒绝操作。

九、对违章作业或对机电设备和人身安全有威胁时,机电人员(包括电钳工和机电工)有权令其停机处理,操作者不得拒绝。

十、如发生事故后,当天不向矿管理人员汇报,为隐瞒事故,对隐瞒事故不追不报,除追查责任者外,给予重罚。工业

八、设备包机制度

九、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一、凡需入井设备必须经机修工、电工进行检查;

二、通过外观检查确定设备的型号与名牌的标志相符;

三、是否有设备管理编号、入井许可证上盖有试验人员印章;

四、零部件齐全完整;

五、联销装置若能完整;

六、电缆引入装置处有规定的封堵用金属片;

七、内外接地螺栓符合规定,有标志;

八、对隔爆型电气设备。必须检查隔爆接合面的宽度,表面粗糙度是否符合规定,对圆筒式结构还必须查径向间隙是否符合规定;

九、做耐压和整定位的试验;

十、防爆设备安装使用后,由使用单位进行日常维护;

十一、入井设备必须具备防爆型、安全火花型新产品,缺一不得入井使用。

十、电缆管理制度

一、井下严禁使用铝包电缆,采区低压电缆严禁采用铝蕊电缆。

二、煤电钻的电缆一律使用6平方毫米橡套电缆,不得使用橡套软线。

三、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除用作监测接地回路外,不得兼做其它用途。

四、井下闲置电缆必须及时运到地面保存,在用的多余电缆要按规定排放,不得乱堆和盘圈存放。

五、电缆如有破损应采用热补或冷补新工艺。

六、新进的橡套电缆,必须有试验合格证,不准把延燃性电缆下井使用。

七、电缆的使用,不得随意截断和剥取芯线,否则严肃追查,照价赔偿。

八、每条电缆必须有明显的标志,注明电缆规格、长度、用途。

九、电缆的敷设、连接和选用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篇五

(一)总则

为规范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管理,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管理范围内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管理。

(三)管理职责

生产运行部负责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采办、定期检验,使用保管和维护管理的检查、监督。

(四)管理内容与要求

1、公司管理范围内使用的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主要有:

1.1移动电气设备包括:电焊机、套丝机、切割机等。

1.2手持式电动工具包括:手电钻、冲击钻、角磨机、手持式切割机等。

2、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采办

2.1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购买,未列入设备资产管理的,由生产线提出申请,公司经理签署审批,交采办管理岗购买;列入设备资产管理的,由车间向生产运行部提出申请。

2.2生产运行部接到申请后应核实是否需要,报公司经理批准后交采办岗位购买。

2.3购置的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选择具有资质且信誉度高的企业产品。

2.4购置的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应随机携带相应的合格证、安全技术说明书等有关技术和安全资料。

2.5采办、库房均对购买的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应建立登记台帐和技术档案。

3、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出入库登记和保管

3.1正常情况下,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由车间库房负责管理。

3.2生产线需要临时借出使用时,库管员应建立出、入库登记本,记录所有借出和还回情况。

3.3生产线对部分经常使用的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需要长期借用时,征得库管员同意可以借出。库管员对借出情况应进行签字登记,并定期检查借出设备或工具的使用和维护情况。

3.4长期借用的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由借出生产线指定人员负责维护和保管,并建立临时登记。

4、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日常使用和维护管理。

4.1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应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无故障和问题后再使用。

4.2禁止使用外观破损、电线老化、明显存在隐患和没有经过定期检验的不合格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

4.3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4使用后应及时收回库房或放置在合适的'场所,并进行日常的简单维护和整理。

4.5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检修应委托具有维修资格的单位进行,禁止私自拆解和修理。

4.6每年定期由生产运行部安全管理岗负责联系对有关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进行检验。

5、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前的检查内容应包括:

5.1外壳、连接部位是否良好,有无松动和破损。

5.2电气线路是否有严重老化、破损、断裂现象。

5.3电气线路各处连接是否牢固、插头是否完好。

5.4有无定期检验标志或确认经过定期检验。

5.5转动部位固定是否正常,有无变形、裂纹现象。

5.6带有防护罩的工具,其防护罩是否牢固、,有无缺失、变形和破损现象等。

(五)附则

1、本制度由生产运行部负责起草并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办法 篇六

一、工厂电力线路的安全检查

电力线路是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输送电能的重要任务。但目前在部分工厂中,往往对电力线路的安全检查和运行维护重视不够,导致个别区段的电力线路的安全性降低,增大了发生电气事故的可能性。因此,加强工厂电力线路的安全检查是非常必要的。

1、架空线路的安全检查

对厂区架空线路,一般要求每月进行1次安全检查。如遇大风大雨及发生故障等特殊情况时,还需临时增加安全检查次数。架空线路的安全检查应重点检查以下项目:

1.1电线杆子有无倾斜、变形、腐朽、损坏及基础下沉等现象。

1.2沿线路的地面是否堆放有易燃易爆和强腐蚀性物质。

1.3沿线路周围,有无危险建筑物。应尽可能保证在雷雨季节和大风季节里,这些建筑物不致对线路造成损坏。

1.4线路上有无树枝、风筝等杂物悬挂。

1.5拉线和板桩是否完好,绑托线是否紧固可靠。

1.6导线的接头是否接触良好,有无过热发红、严重老化、腐蚀或断脱现象;绝缘子有无污损和放电现象。

1.7避雷接地装置是否良好,接地线有无锈断情况。在雷雨季节到来之前,应重点检查。

二、变电所的运行与管理

做好变电所的运行管理工作,是实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供电的重要保证。因此,变电必须备有与现场实际情况相符合的运行规章制度,交由值班人员学习并严格遵守执行,以确保安全生产。

a、运行制度

(一)交接班制度:交接班工作必须严肃、认真进行。交接班人员应严格按规定履行交接班手续,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1)交班人员应详细填写各项记录,并做好环境卫生工作;遇有操作或工作任务时,应主动为下班做好准备工作。

(2)交班人员应将下列情况做详尽介绍:

1、所管辖的设备运行方式,变更修饰情况,设备缺陷,事故处理,上级通知及其它有关事项;

2、工具仪表、备品备件、钥匙等是否齐全完整。

(3)接班人员(本站☆)应认真听取交接内容,核对模拟图板和现场运行方式是否相符。交接完毕,双方应在交接班记录簿上签名。

(4)交接班时,应尽量避免倒闸操作和许可工作。在交接中发生事故或异常运行情况时,须立即停止交接,原则上应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接班人员应主动协助处理。当事故处理告一段落时,再继续办理交接班手续。

(5)若遇接班者有醉酒或精神失常情况时,交班人员应拒绝交接,并迅速报告上级领导,做出适当安排。

(二)巡回检查制度:为了掌握、监视设备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异常和缺陷,对所内运行及备用设备,应进行定期和特殊巡视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修订改进。

(1)巡视周期。有人值班的变电所每小时巡视一次,无人值班的变电所每四小时至少巡视一次,车间变电所每班巡视一次。特殊巡视按需要进行。

(2)定期巡视项目。

1)注油设备油面是否适当,油色是否清晰,有无渗漏。

2)瓷绝缘子有无破碎和放电现象。

3)各连接点有无过热现象。

4)变压器及旋转电机的声音、温度是否正常。

5)变压器的冷却装置运行是否正常。

6)电容器有无异声及外壳是否有变形膨胀等现象。

7)电力电缆终端盒有无渗漏油现象。

8)各种信号指示是否正常,二次回路的断路器、隔离开关位置是否正确。

9)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压板位置是否正确。

10)仪表指示是否正常,指针有无弯曲、卡涩现象;电度表有无停走或倒走现象。

11)直流母线电压及浮充电流是否适当。

12)蓄电池的液面是否适当,极板颜色是否正常,有无生盐、弯曲、断裂、泡胀及局部短路现象。

13)设备缺陷有无发展变化。

(3)特殊巡视项目。

1)大风来临前,检查周围杂物,防止杂物吹上设备;大风时,注意室外软导线风偏后相间及对地距离是否过小。

2)雷电后,检查瓷绝缘有无放电痕迹,避雷器、避雷针是否放电、雷电计数器是否动作。

3)在雾、雨、雪等气象时,应注意观察瓷绝缘放电情况。

4)重负荷时,检查触头、接头有无过热现象。

5)发生异常运行情况时,查看电压、电流及继电保护动作情况。

6)夜间熄灯巡视,检查瓷绝缘有无放电闪络现象、连接点处有无过热发红现象。

(4)巡视时应遵守的安全规定。

1)巡视高压配电装置一般应两人一起进行,经考试合格并由单位领导批准的人员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压室时,必须随手把门关好。

2)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得移开或越过遮栏,并不准进行任何操作;若有必要移动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保持下列安全距离:10kv及以下 0.7m 35kv 1m

3)高压设备的导电部分发生接地故障时,在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m以内,在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m以内。进入上述范围的人员必须穿绝缘靴,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构架时,应戴绝缘手套。

(三)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是确保安全运行的重要环节之一。为了全面掌握设备的健康状况,应在发现设备缺陷时,尽快加以消除,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同时,也是为安排设备的检修及试验等工作计划提供依据,必须认真执行以下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凡是已投入运行或备用的各个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包括电气一次回路及二次回路设备、防雷装置、通信设备、配电装置构架及房屋建筑,均属设备缺陷管理范围。

(2)按对供、用电安全的威胁程度,缺陷可分为i、ii、iii三类:両类缺陷是紧急缺陷,它是指可能发生人身伤亡、大面积停电、主设备损坏或造成有政治影响的停电事故者,这种缺陷性质严重、情况危急,必须立即处理;ii类缺陷是重大缺陷,它是指设备尚可继续运行,但情况严重,已影响设备出力,不能满足系统正常运行之需要,或短期内会发生事故,威胁安全运行者;iii类缺陷为一般缺陷,它性质一般、情况轻微,暂时不危及安全运行,可列入计划进行处理者。

发现缺陷后,应认真分析产生缺陷的原因,并根据其性质和情况予以处理。发现紧急缺陷后,应立即设法停电进行处理。同时,要向本单位电气负责人和供电局调度汇报。发现重大缺陷后,应向电气负责人汇报,尽可能及时处理;如不能立即处理,务必在一星期内安排计划进行处理。发现一般缺陷后,不论其是否影响安全,均应积极处理。对存在困难无法自行处理的缺陷,应向电气负责人汇报,将其纳入计划检修中予以消除。任何缺陷发现和消除后都应及时、正确地记入缺陷记录簿中。缺陷记录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设备名称和编号、缺陷主要情况、缺陷分类归属、发现者姓名和日期、处理方案、处理结果、处理者姓名和日期等。电气负责人应定期(每季度或半年)召集有关人员开会,对设备缺陷产生的原因、发展的规律、最佳处理方法及预防措施等进行分析和研究,以不断提高运行管理水平。

(四)变电所的定期试验切换制度

(1)为了保证设备的完好性和备用设备在必要时能真正的起到备用作用,必须对备用设备以及直流电源、事故照明、消防设施、备用电源切换装置等,进行定期试验和定期切换使用。

(2)各单位应针对自己的设备情况,制定定期试验切换的项目、要求和周期,并明确执行者和监护人,经领导批准后实施。

(3)对运行设备影响较大的切换试验,应做好事故预想和制订安全对策,并及时将试验切换结果记入专用的记录簿中。

(五)运行分析制度

实践证明,运行分析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对提高运行管理水平和安全供、用电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各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不断予以修正和完善。

(1)每月或每季度定期召开运行工作分析会议。

(2)运行分析的内容应包括:设备缺陷的原因分析及防范措施;电气主设备和辅助设备所发生的事故(或故障)的原因分析;提出针对性的反事故措施;…总结发生缺陷和处理缺陷的先进方法;分析运行方式的安全性、可靠性、灵活性、经济性和合理性;分析继电保护装置动作的灵敏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3)每次运行分析均应做好详细记录备查。

(4)整改措施应限期逐项落实完成。

(六)场地环境管理制度

(1)要坚持文明生产,定期清扫、整理,经常保持场地环境的清洁卫生和整齐美观。

(2)消防设施应固定安放在便于取用的位置。

(3)设备操作通道和巡视走道上必须随时保证畅通无阻,严禁堆放杂物。

(4)控制室、开关室、电容器室、蓄电池室等房屋建筑应定期进行维修,达到“四防一通”(防火、防雨雪、防汛、防小动物的侵入及保持通风良好)的要求。

(5)电缆沟盖板应完整无缺;电缆沟内应无积水。

(6)室外要经常清除杂草,设备区内严禁栽培高杆或爬藤植物,如因绿化需要则以灌木为宜,而且应经常修剪。

(7)机动车辆(如起重吊车)必须经电气负责人批准后方可驶入变电所区域内。进行作业前落实好安全措施,作业中应始终与设备有电部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设专人监护。

b、技术管理

技术管理是变电所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通过技术管理可使运行人员有章可循,并便于积累资料和运行事故分析,有利于提高运行人员的技术管理水平,保证设备安全运行。技术管理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收集和建立设备档案

(1)原始资料,如变电所设计书(包括电气和土建设施)、设计产品说明书、验收记录、起动方案和存在的问题。

(2)一、二次接线及专业资料(包括展开图、屏面布置图、接线图、继电保护装置整定书等)。

(3)设备台帐(包括设备规范和性能等。

(4)设备检修报告、试验报告、继电保护检验报告。

(5)绝缘油简化试验报告、色谱分析报告。

(6)负荷资料。

(7)设备缺陷记录及分析资料。

(8)安全记录(包括事故和异常情况记载)。

(9)运行分析记录。

(10)运行工作计划及月报。

(11)设备定期评级资料。

2.应建立和保存的规程

应保存部颁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变压器运行规程》;《电力电缆运行规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规程》;《变电运行规程》和本所的事故处理规程。

3.应具备的技术图纸

有防雷保护图、接地装置图、土建图、铁件加工图和设备绝缘监督图。

4.应挂示的图表

应挂示一次系统模拟图、主变压器接头及运行位置图、变电所巡视检查路线图、设备定级及缺陷揭示表、继电保护定值表、变电所季度工作计划表、有权签发工作票人员名单表、设备分工管理表和清洁工作区域划分图。

5.应有记录簿

应有值班工作日记簿、值班操作记录簿、工作票登记簿、设备缺陷记录簿、电气试验现场记录簿、继电保护工作记录簿、断路器动作记录簿、蓄电池维护记录簿、蓄电池测量记录簿、雷电活动记录簿、上级文件登记及上级指示记录簿、事故及异常情况记录簿、安全情况记录簿和外来人员出入登记簿。

c、电气设备交接试验与验收

对于新建的变电所或新安装和大修后的电气设备,都要按规定进行交接试验,用户单位要与试验部门办理交接验收手续。交接验收的项目有:竣工的工程是否符合设计;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调整试验项目及其结果是否符合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各项技术资料是否齐全等。

对电气设备进行交接试验,是检验新安装或大修后电气设备性能是否符合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判定新安装的电气设备在运输和安装施工的过程中是否遭受绝缘损伤或其性能是滞发生变化,或者判定设备大修后其修理部位的质量是滞符合要求。至于正在运行中的电气设备,则按规定周期进行例行的试验,即预防性试验。通过预防性试验可以及时发现电气设备内部隐藏的缺陷,配合检修加以消除,以避免设备绝缘在运行中损坏,造成停电甚至发生严重烧坏设备的事故。

在电气交接试验中,对一次高压设备主要是进行绝缘试验(如绝缘电阻、泄漏电流、绝缘介质的介质损耗正切值tg(和油中气体色谱分析等试验)和特性试验(如变压器的直流电阻、变比、连接组别以及断路器的接触电阻、分合闸时间和速度特性等试验);对二次回路主要是对继电保护装置、自动装置及仪表进行试验和绝缘电阻测试。

电气设备的交接试验一般是由电业部门负责,要求符合《电气设备交接试验规程》。

电气设备管理规定 篇七

1、高压电机、高压电缆每年(与总降清扫同时)测试绝缘电阻一次,并记入设备档案。

2、高压电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每年做一次抽蕊检查,对定子、转子、滑环、电刷、刷架及轴承进行检查更换。

3、高压(线绕)电机停车后开车前吹灰检查清扫。

4、高压变频装置每10日(每月1、10、20日吹灰)清扫积灰一次。

5、低压电机一年测试绝缘电阻一次,并记录保存。

6、电机注油每半年一次,并检查轴承间隙。

7、现场控制箱维护清扫每月一次,保证柜内卫生、通风散热良好。

8、值班电工每班巡视检查电气设备二次,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重大问题报告电工段长及有关领导

9、电气设备(电力室设备)及电力室卫生每月清灰一次。

10、检修工作要严格执行技术规程中的质量标准。检修完工后现场料净、场地清。

11、电气设备上工作要断电、验电、挂地线(高压设备上工作)、挂警告牌后方可工作。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办法 篇八

一、明确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二、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三、燃气管路、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人员操作;

四、不得随意改动燃气管路,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

五、燃气、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六、对燃气管路、设备及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电气设备超负荷运行。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篇九

一、工厂电力线路的安全检查

电力线路是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输送电能的重要任务。但目前在部分工厂中,往往对电力线路的安全检查和运行维护重视不够,导致个别区段的电力线路的安全性降低,增大了发生电气事故的可能性。因此,加强工厂电力线路的安全检查是非常必要的。

1架空线路的安全检查

对厂区架空线路,一般要求每月进行1次安全检查。如遇大风大雨及发生故障等特殊情况时,还需临时增加安全检查次数。架空线路的安全检查应重点检查以下项目:

1.1电线杆子有无倾斜、变形、腐朽、损坏及基础下沉等现象。

1.2沿线路的地面是否堆放有易燃易爆和强腐蚀性物质。

1.3沿线路周围,有无危险建筑物。应尽可能保证在雷雨季节和大风季节里,这些建筑物不致对线路造成损坏。

1.4线路上有无树枝、风筝等杂物悬挂。

1.5拉线和板桩是否完好,绑托线是否紧固可靠。

1.6导线的接头是否接触良好,有无过热发红、严重老化、腐蚀或断脱现象;绝缘子有无污损和放电现象。

1.7避雷接地装置是否良好,接地线有无锈断情况。在雷雨季节到来之前,应重点检查。

二、变电所的运行与管理

做好变电所的运行管理工作,是实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供电的'重要保证。因此,变电必须备有与现场实际情况相符合的运行规章制度,交由值班人员学习并严格遵守执行,以确保安全生产。

a.运行制度

1、交接班制度:交接班工作必须严肃、认真进行。交接班人员应严格按规定履行交接班手续,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1)交班人员应详细填写各项记录,并做好环境卫生工作;遇有操作或工作任务时,应主动为下班做好准备工作。

(2)交班人员应将下列情况做详尽介绍:1.所管辖的设备运行方式,变更修饰情况,设备缺陷,事故处理,上级通知及其它有关事项;2.工具仪表、备品备件、钥匙等是否齐全完整。

(3)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接内容,核对模拟图板和现场运行方式是否相符。交接完毕,双方应在交接班记录簿上签名。

(4)交接班时,应尽量避免倒闸操作和许可工作。在交接中发生事故或异常运行情况时,须立即停止交接,原则上应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接班人员应主动协助处理。当事故处理告一段落时,再继续办理交接班手续。

(5)若遇接班者有醉酒或精神失常情况时,交班人员应拒绝交接,并迅速报告上级领导,做出适当安排。

2、巡回检查制度:为了掌握、监视设备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异常和缺陷,对所内运行及备用设备,应进行定期和特殊巡视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修订改进。

(1)巡视周期。有人值班的变电所每小时巡视一次,无人值班的变电所每四小时至少巡视一次,车间变电所每班巡视一次。特殊巡视按需要进行。

(2)定期巡视项目。

1)注油设备油面是否适当,油色是否清晰,有无渗漏。

2)瓷绝缘子有无破碎和放电现象。

3)各连接点有无过热现象。

4)变压器及旋转电机的声音、温度是否正常。

5)变压器的冷却装置运行是否正常。

6)电容器有无异声及外壳是否有变形膨胀等现象。

7)电力电缆终端盒有无渗漏油现象。

8)各种信号指示是否正常,二次回路的断路器、隔离开关位置是否正确。

9)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压板位置是否正确。

10)仪表指示是否正常,指针有无弯曲、卡涩现象;电度表有无停走或倒走现象。

11)直流母线电压及浮充电流是否适当。

12)蓄电池的液面是否适当,极板颜色是否正常,有无生盐、弯曲、断裂、泡胀及局部短路现象。

13)设备缺陷有无发展变化。

(3)特殊巡视项目。

1)大风来临前,检查周围杂物,防止杂物吹上设备;大风时,注意室外软导线风偏后相间及对地距离是否过小。

2)雷电后,检查瓷绝缘有无放电痕迹,避雷器、避雷针是否放电、雷电计数器是否动作。

3)在雾、雨、雪等气象时,应注意观察瓷绝缘放电情况。

4)重负荷时,检查触头、接头有无过热现象。

5)发生异常运行情况时,查看电压、电流及继电保护动作情况。

6)夜间熄灯巡视,检查瓷绝缘有无放电闪络现象、连接点处有无过热发红现象。

(4)巡视时应遵守的安全规定。

1)巡视高压配电装置一般应两人一起进行,经考试合格并由单位领导批准的人员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压室时,必须随手把门关好。

2)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得移开或越过遮栏,并不准进行任何操作;若有必要移动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保持下列安全距离:10kv及以下 0.7m 35kv 1m

3)高压设备的导电部分发生接地故障时,在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m以内,在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m以内。进入上述范围的人员必须穿绝缘靴,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构架时,应戴绝缘手套。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办法 篇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用电户电气设备安全管理,防止人身触电伤亡、设备损坏以及影响电网安全运行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用电检查管理办法》和《供电营业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清远电网供电范围内经专用变压器供电的用户(以下简称用户)。

第三条供电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用户进行用电检查、督促和帮助用户搞好安全用电管理,用户应当自觉接受检查并为用电检查提供方便。

第二章安全用电管理

第四条用户配电房应建立以下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一)配电房值班和定期巡视检查制度。

(二)配电房设备运行日记制度。

(三)配电房设备档案管理及设备缺陷处理记录制度。

(四)工作票、操作票制度。

(五)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制度。第五条用户配电房应悬挂高低压电气设备一次系统结线图,结线图设备技术参数标注与编号应与实际相一致。

第六条用户配电房高低压开关柜应实行双重称号,除有开关名称外,还须有开关编号,并做到标志清晰、字迹工整。

第七条用户配电房应配备必要的器具,包括:绝缘棒、验电笔、绝缘靴、绝缘手套、绝缘垫、消防灭火器、应急灯等。并按规定进行定期试验,试验合格方可使用。

第八条用户在高低压电气设备上进行检修、试验、倒闸操作应严格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做好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严格执行倒闸操作票和工作票制度。

第九条双(多)电源用户与电网系统联络的开关操作,必须向当地供电运行单位申请并经当地电力调度部门同意后方可操作。

第十条用户使用的自备发电机,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备案手续。

第十一条用户应建立工作票签发、许可制度。工作票签发人可由熟悉电气设备和电气技术的主管担任,许可人可由当值持证电工担任。

第十二条外请施工检修单位到用户电气设备上工作,工作票必须执行双签发制度。并按以下流程执行:

外请施工检修单位签发———用户相关主管双签发———用户当值持证电工许可(并负责监护)———开始工作。

第三章电工配备及管理

第十三条用户配电房管理人员必须经过电工专业技能的培训,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许可证》(电工专业),并持有由电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工进网作业证》方准上岗作业。

第十四条配电房管理电工人数一般用户不得少于2人,双(多)电源用户不得少于4人,装变容量在5000kva及以上、双电源供电、专线供电的用户应配备电气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管理。

第十五条供电企业对由电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工进网作业证》人员从事进网电工作业,或从事电工作业与证件规定作业范围不符的,应责令当事人停止作业,情节严重的可不给予查验接电或暂停供电。

第十六条《电工进网作业证》每年应送供电部门核查,并参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进行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考核。

第四章电气设备安全管理

第十七条电气设备安全责任按产权划分,用户应对所属产权的电气设备的安全负责。

第十八条对新装、增容用户必须委托具有由国家电监委颁发的《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的并经当地供电部门备案的企业进行安装,竣工后用户负责对所属产权的电气设备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的由承装企业出具验收合格证明书,并承担安全责任。

十九条用户的电气设备在投运前应通知供电企业进行竣工检查,隐蔽工程还应通知供电企业进行中间查验,并做好中间查验记录。供电企业查验范围为10kv线路(环网柜)t接点或变电站的10kv出线柜起至专用变配电房0。4kv配电屏(包括配电屏)止,必要时可延伸至用电末端。

第二十条电气设备验收合格具备送电条件的,用户应向供电部门提交送电申请并附电气设备验收(试验)报告和竣工图纸等有关资料,由供电部门审验合格后按规定程序送电。

第二十一条用户电气设备投运后应按有关电气技术规程规定的周期进行预防性试验。对试验不合格的设备必须进行及时维修或更换。未按规定进行预防性定期试验的,供电部门可向用户发出限期试验通知书。对设备运行异常,危及电网安全的,供电部门可按规定暂停供电。

第二十二条用户应确保用电功率因数符合电网要求,保证无功补偿装置的正常运行,对于损坏的`电容装置或开关装置应及时更换和维修。

第二十三条用户配电房应符合通风、防火、防鼠害、防小动物及防潮要求,夏季变压器应有通风和降温措施。并保持通道畅通,严禁在配电房四周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无关物品。

第二十四条用户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电气设备代管代维的,应与代管代维单位签订有关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并报送供电部门备案。

第二十五条供电部门用电检查人员应定期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用户电气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向用户发出整改通知书,并督促用户进行整改。电气设备缺陷严重危及电网安全的,供电部门可按规定程序暂停供电,直至缺陷消除。

第五章事故处理

第二十六条用户电气设备火灾,电气设备损坏以及发生人身触电等事故时,应马上断开相关电源开关,确保事故点与供电电网隔离和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及时向供电部门报告。供电部门用电检查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赶到现场协助有关部门参加对事故的调查分析。

第二十七条电气事故要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的原因没查清不放过;事故的责任者及有关人员没有受过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对事故进行分析、处理,提出反事故措施,并按有关规定填写事故报告。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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