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院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来源:范文范 2.4W

老人院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老人院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为了我院职工及入住老人的安全和健康,维护老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预防或减少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

2、老人及职工发生轻伤事故的,直接有本院养老康复科进行处置,院领导小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的结果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

3、重伤事故直接拨打110、120、并通知院长及老人家属,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积极配合,处理结果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

4、事故调查的主要内容市查明事故的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情,确定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重伤事故还要写出调查报告

5、事故的调查应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不采取改进措施不放过、责任人不受教育不放过、对事故有关的领导和责任人不查处不放过)。

6、因忽视安全、违规操作、玩忽职守或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事故的,我院立即予以开除,触犯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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