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回归前后历史资料(精品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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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回归前后历史资料(精品多篇)

台湾回归前后历史资料之台湾名称的演变 篇一

台湾名称的演变

“台湾”(汉语拼音:Táiwān)一名源于居于今台南安平的平埔族 原住民 西拉雅族“ 台窝 湾”社的社名,意为 滨海之地,并取全称中的“ 台”字作为 简称。 明朝 万历年间官方正式启用“台湾”一词。

右图上方为“台湾”名称的 繁体 汉字正式书写,在台湾地区官方“ 国书”、文件和 教科书等正式场合中使用;下方的书写多用于 民间与 媒体。

春秋战国时期称台湾为“ 岛夷”; 秦朝称“ 瀛州”; 三国时期称“ 夷洲”; 隋朝至 元朝称“ 流求”。 明朝中期以后民间对台湾的称呼很多,如“ 鸡笼”(指台湾北部)、“ 北港”(台湾西部沿海的通称)、“ 大员”、“ 台员”、“ 台窝湾”(指今台南安平地区附近),官方称为“ 东番”。 郑成功改称“ 东都”,后 郑经改为“ 东宁”。 清朝更名为“台湾”,并设置 台湾府,隶属于福建省,这是台湾的正式定名。而台湾由于物产丰富,又称“ 宝岛”。台湾地区在部分国际场合的代称为“ 中华台北”。

葡萄牙人称台湾为“ 福尔摩沙”( Formosa),源于 葡萄牙语Ilha Formosa,意为“美丽之岛”,在1950年代前是 欧美对台湾的主要称呼。日本古代曾称台湾为“ 高砂”、“ 高砂 国”、“ 高山国”。

台湾回归前后历史资料之历史背景 篇二

台湾自古就和中国大陆同属中国领土。

中国元朝政府在台湾有正式管理,台湾有文字记载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公元230年。当时三国吴王孙权派有万多人官兵舰队到达“夷洲”(台湾等地),吴人沈莹的《临海水土志》留下了世界上对台湾最早的记述。隋唐时期(公元589—618年)称台湾为“流求”。隋王朝曾三次出师台湾。

台湾从古自今属于中国领土

据史籍记载,610年(隋大业六年)汉族人民开始移居澎湖地区。到宋元时期(公元960—1368年),汉族人民在澎湖地区已有相当数量。汉人开拓澎湖以后,开始向台湾发展,带去了当时先进的生产技术,公元12世纪中叶,宋朝将澎湖划归福建泉州晋江县管辖,并派兵戌守。元朝也曾派兵前往台湾。

元、明两朝政府在澎湖设巡检司,负责巡逻、查缉罪犯,并兼办盐课。明朝后期开拓的规模越来越大。在战乱和灾荒的年代,明朝政府的福建地方当局和郑芝龙集团曾经有组织地移民台湾。

1684年,清政府设置分巡台厦兵备道及台湾府,隶属于福建省。

至1811年,台湾人口已达190万,其中多数是来自福建、广东的移民,移民大量开垦荒地,使台湾成为一个新兴的农业区域,使台湾的经济得到很快地发展。这个时期,台湾与福建、广东的来往比以往更为密切,中华文化更加全面地传入台湾。

由于西方列强向中国边疆再次侵逼,中国再次出现了边疆危机。1884—1885年中法战争期间,法军进攻台湾,遭刘铭传率军重创,到1885年6月《中法新约》签定,法军被迫撤出台湾。

中法战争以后,清政府为了加强海防,于1885年将台湾划为单一行省,台湾成为中国第20个行省。首任台湾省巡抚刘铭传积极推行自强新政,清理田赋,增加财政收入,购买轮船,架设电报线,设立邮电总局,建造铁路;购买军舰,增设炮台,设立机器局自造武器;成立煤务局,安装新式采煤机器;设立兴市公司,建街造路;创立西学堂、电报学堂,培养建设人才。刘铭传把众多新式事业集中于一省,使台湾成为当时中国的先进省份之一。

1894年日本发动甲午战争,翌年清政府战败,于4月17日被迫签订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把台湾割让给日本。消息传出后,举国同愤,反对割台;台湾全省“哭声震天”,鸣锣罢市。协理台湾军务的清军将领刘永福等率军民反抗日本的侵占,坚持了5个多月的战斗,历经大小百余仗,使日本侵略者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但由于清政府无力救援,终遭失败。从此,台湾沦为日本的殖民地达50年之久。

1941年12月9日,中国政府发布《国民政府对日宣战文》,“昭告中外,所有一切条约协定合同,有涉及中日间之关系者,一律废止”。因此,《马关条约》属于废止之列,日本对台湾及其附属岛屿和澎湖列岛的统治,从是日起即失去凭借。

台湾从古自今属于中国领土

1943年11月26日,美、英、中三国签署的《开罗宣言》规定:战后东北、台湾及其附属岛屿和澎湖列岛应归还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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