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全国大学排名(新版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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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全国大学排名(新版多篇)

中国人民大学 篇一

北京大学法学院成立于1999年6月26日,其前身为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北京大学法律学科发轫于1904年,在中国现代法学教育中历史最为悠久。自改革开放以来,北京大学法学院取得了飞速发展,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推进国家法治建设等方面,始终走在全国法学院校的前列。

北京大学法学院拥有许多蜚声中外的知名学者、跨世纪的中青年教学科研骨干和新世纪人才,拥有经济法学、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四个国家重点学科,同时,作为国家法学一级重点学科,法学院在国际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法律史学、知识产权法学等所有学科都有很强的教学和科研实力、凭借梯队合理的最好的法学师资团队,北大法学院在教学和科研等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为创建世界一流法学院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016法学专业大学排名 篇二

法学又称法律学、法律科学,是以法律、法律现象以及其规律性为研究内容的科学,它是研究与法相关问题的专门学问,是关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理论体系。法学,是关于法律的科学。法律作为统治阶级制定的强制性规范,其直接目的在于维持社会秩序,并通过秩序的构建与维护,实现社会公正。作为以法律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其核心就在对于秩序与公正的研究,是秩序与公正之学。

全国共有20所开设法学专业的大学参与了2016法学专业大学排名,其中排名第一的是中国政法大学,排名第二的是中国人民大学,排名第三的是武汉大学,以下是法学专业大学排名2016具体榜单,供大家参考:

法学专业大学排名学校名称1中国政法大学2中国人民大学3武汉大学4北京大学5西南政法大学6中南财经政法大学7华东政法大学8吉林大学9厦门大学10对外经济贸易大学11浙江大学12南京大学13南京师范大学14上海交通大学15清华大学16山东大学17重庆大学18四川大学19西南财经大学20复旦大学

法学专业就业方向 篇三

法学(英文:law,science of law,又称法律学或法律科学)是研究法、法的现象以及与法相关问题的专门学问,是关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理论体系。法学思想最早渊源于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家哲学思想。法学一词,在中国先秦时被称为“刑名之学”,自汉代开始有“律学”的名称。在西方,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Ulpianus)对“法学”(古代拉丁语中的Jurisprudentia)一词的定义是:人和神的事务的概念,正义和非正义之学。现代的法学,是指研究法律的科学。但是关于法学与科学的关系有不同的看法,这主要涉及价值论的研究是不是科学的问题。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篇四

厦门大学是我国较早开办高等法学教育的院校之一。1926年6月,厦门大学设立了法科,下设法律学、政治学、经济学三系。1930年2月学校改科为院,法科改为法学院。尔后经历数次院系调整,目前的法学院是在原法律系的基础上组建而成。

厦门大学法学院具有良好的办学条件,法学院大楼占地10000多平方米,基建面积8235平方米。不仅拥有独立的办公楼和教学楼,而且建设有标准化的案例教学讨论室和多媒体教室以及教师工作室。厦门大学图书馆拥有丰富的法学图书资料,并引进开发了若干种重要的中西文电子期刊数据库。1998年,学校还专门设立了厦门大学图书馆法学分馆,该分馆目前已被批准为联合国资料托存图书馆。

武汉大学 篇五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成立于1950年,是新中国诞生后创立的第一所正规的高等法学教育机构,被誉为中国法学教育的“工作母机”和“法学家的摇篮”,成为引领法学教育的重镇、凝聚国内优秀法律人才的平台和沟通中外法学交流的窗口。1998年,人大法学院在全国高校系统中第一个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并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的朝阳大学创办于1912年,当时被誉为“中国最优秀之法律院校”,在中国近代法学教育史上享有“北朝阳,南东吴”、“无朝(阳)不成院(法院)”的美誉。

60多年来,人大法学院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培养了大批优秀的法律人才,并为法学事业的()振兴和繁荣做出了重大贡献。在教育部2004、2009及2012年三次正式公布的全国一级学科评估排名中,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全国法学学科中均排名第一,并开始跻身于世界一流法学院行列。

华东政法大学 篇六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起源于1952年9月成立的中原大学政法学院。1953年4月,以中原大学政法学院为基础,合并中山大学、广西大学、湖南大学的政法系科,成立中南政法学院1958年10月,中南政法学院与中南财经学院、中南政法干校、武汉大学法律系合并成立湖北大学,组成湖北大学的法律系;至1977年演变为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1984年12月,以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为基础,中南政法学院正式恢复。2000年5月,中南财经大学、中南政法学院合并组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并以原中南政法学院的主体和原中南财大法律系组成法学院。

中南财经政法政大学法学院是老牌“五院四系”之一,是我国法学教育、研究的顶尖学府之一,是政法和财经深度交融的典型代表。

厦门大学 篇七

吉林大学(前身为东北人民大学)法学教育和研究始自1948年。改革开放以来,吉林大学法学教育和研究事业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1988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吉林大学法律系改建为吉林大学法学院。经过60多年的发展和奋斗,吉林大学法学院已经成为我国法学教育的重镇和法律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之一,是我国著名的法学院之一。

北京大学 篇八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是在原法律系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中国政法大学的骨干学院。长期以来,我院坚持“学术立院、人才强院、特色兴院、依法治院”,经过全院师生不懈努力,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以及文化传承等方面取得了突出贡献。进入新世纪的法学院,以“法治天下、学问古今”为院训,以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和办学目标为导向,全面规划和开展各项中心工作,力争将法学院建成“高品质、创新型、开放性”的一流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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